【www.scfx8.com--学校管理】

x xx 县住建系统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以及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证等各类违法行为,减少和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120 号)、《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安办明传[20xx77 号)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以及无证或持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建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流程,全面加强住建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并形成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治 理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175 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系统特种作业操作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治理:一是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或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检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持过期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的行为;四是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五是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工作不规范、不科学、效率低,甚至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时间步骤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自 20xx 年 7 月开始至 20xx 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 ( 一) ) 动员部署阶段( (x 20xx 年 年 7 7 月 月 0 30 日至 8 8 月 月 6 6 日) ) 。

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住建部门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内容和标准,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名单,以及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传达 7 月 6 日“全国和省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二是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三是通过电视台、车载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奖励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氛围。

( ( 二) ) 自查自改阶段( (x 20xx 年 年 8 8 月 月 7 7 日至 8 8 月 月 0 20 日) ) 。

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负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督促并指导本部门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二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及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证书真伪情况,通过全国或省证书查询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查验。

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需求,对现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进步健全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 100%县城区各施工企业每月 21 日前将自查自改报告和附件 2 报县安监办 ( ( 三) ) 集中整治阶段( (x 20xx 年 年 8 8 月 月 1 21 日至 1 11 月 月 0 30 日) ) 。

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当前全市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按照“县级全面查、市级查重点、省级督导抽查”的原则,组织开展以高危行业企业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集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结验收阶段( (x 20xx 年 年 2 12 月 月 1 1 日至 2 12 月 月 1 31 日) ) 。

主要工作任务: :各级施工企业要对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并形成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 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上来。

( ( 二) ) 各司其职, , 强化协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职贵,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 三) ) 严格执法, , 严厉追责。各部门要切实加大专项治理期间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机构存在制度不落实,培训、考核过程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本单位及其承包、承租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

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倒查其假证来源渠道外,并从严从重处罚和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四) ) 加大宣传, , 强化警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各类媒体,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等相关政策的宣传。通过滚动播放警示片和事故案例等形式,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宣传力度和警示震慑力,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施工企业于 20xx 年 8 月 8 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书面报送县住建局安委办。从 9 月份起,每月 20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和《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月统计报表》(见附件 3);12 月 10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斌 18931798444 附件:1、xx 县住建系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企业自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3、《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月统计表》 附件 1 1

x xx 县住建系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本文来源:http://www.scfx8.com/jiaoxueziyuan/80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