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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金保系统操作权限清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与监督,有效进行风险防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开展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2号)和孝感市人社局《关于清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金保系统操作权限的通知》的要求,为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能力,防范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金保系统操作权限清理专项行动。为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各经办机构要按照逐级授权、逐级审查、分段分岗专人负责制,坚持分权制衡原则,科学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防控社会保险经办风险,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倒查追责制,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经办水平。专项行动要坚持底线原则,坚持注重实效,确保各项检查内容有可以衡量的客观标准和检查手段,决不放过任何风险点和风险环节。要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办风险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

二、行动内容 (一)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成立安陆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等工作,承担检查评估的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具体的检查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清理专项行动的检查评估与督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担任,各经办机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稽核局,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方案,任务分解下达及统计汇总、资料综合上报工作。

(二)时间安排 部署阶段(2020年7月上旬)。

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在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部署,制定自查方案,报送清理专项行动联系人,专人负责,确保权限清理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并向领导小组报备。

自查阶段(2020年7月11日-7月31日)。

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以《关于全面开展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2号)为基本标准。并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

检查整改阶段(2020年8月上旬)。

根据经办机构自查清理结果,对风险管理检查不达标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组织专人跟踪落实、督导验收;

对限期整改后检查、验收仍未达标的,报领导小组,并对其进行通报,同时对其单位主要领导问责。

整理上报阶段(2020年8月下旬)。

根据经办机构上报的自查整改报告,进行数据核查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给孝感市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要利用清理行动时机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和纪律教育;

机关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社保经办机构要针对清理行动中发现的基金风险问题,狠抓落实整改;

要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监控,规范经办流程,强化财务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基金安全。

(三)注重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社保经办机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及时跟踪督促,掌握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

(四)及时上报材料。各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7月10日前上报自查方案;

2020年7月25日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报自查开展情况;

2020年8月中旬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经办机构的材料,向孝感市局报送操作权限清理报告。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市社会保险经办金保系统操作权限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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