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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河道管理实施方案资料

河道管理实施方案河道管理实施方案 篇1: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 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 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

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第三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初审,逐级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 篇2:

关于清理河道建立农村水面管护制度的实施方案 仁政发〔201X〕号 仁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委)、镇直相关单位:

为加大仁德镇农村水面管理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仁德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经仁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德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 实施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既承担着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我镇分布最广、最直接发挥综合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截污、治污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库、坝塘、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着我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坝塘、河道综合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规划为龙头,以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201X年底实现牛栏江流域(麦浪至哦嘎段)达到Ⅳ类水质标准;201X年前县域地表水体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开展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201X年底完成流经县城河道的清淤任务;201X年前完成全县河道清淤任务;201X年前完成全县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实现全县水库、坝塘、河道“水清、坡洁、岸绿、景美”。 ——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X年内实现县城、集镇无污水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201X年实现自然村无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牛栏江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牛栏江流域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建立水库、坝塘、河道水面长效管护机制。要确保条条河道有人管、座座库塘有人抓。201X年内实现水库、坝塘、河道的堤坝无耕翻种植、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库区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X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主要措施

(一)实施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 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因河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对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经集镇河道、流域重点水库、坝塘和其他重要湿地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坝塘、河道清淤,以及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和生态河堤建设等方面。 1.河道生态清淤。为有效减少水体内源污染物含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对河道底泥沉积严重、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河道实施底泥生态清淤。河道生态清淤实行:

“一河一策”,应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尽量准确清除沉积在河底的污染底泥。 牵头责任部门: 水务科 配合部门:

财政所、环卫站

2.湿地保护与恢复。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以改善和丰富县域湖泊及河流的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做好重点流域内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201X-201X年,重点实施牛栏江流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201X年前,在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牛栏江流域外的其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县城周边河流及河道口湿地恢复工程。根据河堤结构现状,在河道口恢复约50-100米左右的滨岸湿地植被带,在河流沿线的节点建设小型湿地,在硬质护岸区域主要以河道清淤为主。 ——牛栏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针对牛栏江流域内上游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约50米的湿地植被带。 ——201X年以前,积极开展牛栏江流域外的主要水库、坝塘、河道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10—100米的湿地植被带。牵头责任部门:

水务科 配合部门:

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

3.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配臵、乔灌草结合”的原则,选择耐水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以入牛栏江河道、水源区河道和出入仁德镇流域的河道为重点,建设通河水质净化水源林工程,促进河道水质的根本好转。201X年前,全镇大中小水库径流区全面恢复植被,逐步在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立一个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201X年完成全镇水库、坝塘、河道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 牵头责任部门:

林业科 配合部门:

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水务科 4.生态河堤建设。根据河道功能定位,河堤建设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应突出考虑保护、创造生态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把河堤改造成为适合生物生长的自然护坡。 牵头责任部门: 水务科 配合部门:

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

(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结合我县农村实际,以村庄和片区为单元,采用源头、过程、末端三级控制模式,按照“拼户、并片、连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格局,选择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因地制宜地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或选用土地渗滤、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提倡结合农田灌溉、村庄绿化等推行资源化利用。 篇3: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 45 号 《关于修改〈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201X年6月4日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孙清云 201X年8月15日 (1997年10月5日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市人民政府201X年8月15日《关于修改〈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堤防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区、县水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河道的管理机关。 区、县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由所在区、县河道管理机关管理;跨区、县的河道或区、县间的界河,由市河道管理机关统一管理。其中,渭河、泾河流经县河段由流经县河道管理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渭河市郊段,浐、灞河城市段由市河道管理机关管理。 河道管理机关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河道管理组织,从事河道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委托管理,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由河道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防洪工程安全和参加防洪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 河道整治 第四条 河道整治规划,按河道管理权限,由各级河道管理机关负责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上级河道管理机关备案。涉及城镇的河道由河道管理机关会同城建部门编制,其规划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河道防洪工程设计标准按《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的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计方案报送河道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在渭、泾河区域修建工程、建筑物及设施,经市河道管理机关签署意见,报省河道管理机关审批;在跨区、县河道和区、县界河上修建工程设施和建筑物,由市河道管理机关审批;在其他河道上修建的,由所在区、县河道管理机关审批。 区、县界的河道两岸各1公里内和跨区、县的河道,未经相关区或县达成协议或市河道管理机关批准,禁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六条 跨河工程建设应与河道整治线正交,按工程规模划定保护范围,其划定的保护范围不得小于下列标准: 大型工程:

上下游各200米 中型工程:

上下游各100米 小型工程:

上下游各50米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在跨河工程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依照河道整治规划修建防洪工程或对已建成的防洪工程进行加固、改造,所需投资列入工程预算,并负责维修、养护,建设单位也可委托河道管理机关组织维修、养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保护单独企业安全的防洪工程由该企业按河道整治规划投资修建,并由该企业负责工程的维修、养护,所需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八条 因修建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工程项目及设施,而对原工程及设施进行扩建、改建、拆除或损坏的,其所需费用和补偿损失费由建设单位负担并负责修复。 按河道整治规划修建河道堤防工程所占集体土地,影响群众生活的,可从国有滩地中给予调整,其土地上农作物、树木、房屋和其他附属物,应按规定予以补偿。 第九条 向河道排放污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污口的设置、扩建和改建,必须经河道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条 河道的水、土、砂、石、滩地资源,依照河道管理权限,由市、区县河道管理机关统一管理,按河道治理规划开发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 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在河道取用地表水或截取渗流的单位或个人,按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管理机关批准,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河道施工。 开采河道砂、石、土料及淘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河道管理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在指定地点范围内,按规定进行采掘,并按《陕西省河道采砂收费实施办法》缴纳管理费。在跨河桥、涵等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采挖砂石。 护堤地以及修建的水库、整治河道新增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管理单位管理,用于防汛工程及其设施建设,具体利用由所在地河道管理机关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规定。 河滩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管理机关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在河道滩地开采矿产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必须报经河道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堤防、护岸、水闸排涝等工程设施受益明确的工商企业、农场及其他单位,应向河道管理机关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其收费标准和办法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章 河道管理 第十二条 堤防两侧应按下列规定划定护堤地和安全管理范围:

(一)护堤地 渭河:

周至青化至耿镇桥段。堤防临河(从堤坡脚算起,下同)20米,背河(从堤坡脚算起,下同)50米;耿镇桥至临潼赵村段,堤防临河50米,背河30米。泾河:

堤防临河20米,背河30米。浐河、灞河:

城市段堤防临河为10米,背河30米;农村段临河10米,背河20米。黑河、涝河:

堤防临河15米,背河30米。石川河、沣河:

堤防临河10米,背河20米。其他河流护堤地宽度由所在地河道管理机关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安全管理范围:

渭河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含护堤地,下同),临河、背河宽度各为100米;其他河道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宽度为50米。老堤在上列范围之外的,以新老堤之间宽度为准。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不含护堤地),权属不变。

(三)持有土地使用证的集体土地划为护堤地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从国有滩地给予调整;无法调整的,权属不变,其利用必须服从河道管理机关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三条 在堤防、护堤地、安全管理范围内从事各类活动应按《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利用堤顶作公路、乡路,必须经河道管理机关同意,并由交通或有关部门加修路面,负责路面的维修养护。 第十四条 河道整治及防洪工程的各种观测标志、设施(包括界桩、里程桩、护堤护林标志、水文观测设施、通讯线路、照明设施、防汛房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毁坏。 第十五条 堤防防护林,由河道管理机关统一规划、营造和管护,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与河道管理机关签订承包合同营造、管护。鼓励机关、学校、驻军、厂矿企业、群众团体及保护区的村民义务营造堤岸防护林。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堤岸防护林。更新或间伐时,必须提出申请,经河道管理机关同意后,报同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对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消除的原则,由河道管理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消除。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河道管理机关按规定收取的罚款及各项费用应上缴同级财政。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取或挪用。 第二十条 河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或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河道管理实施方案河道管理实施方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道管理实施方案-河道管理实施方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河道管理实施方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部署要求,进一

步加强河道整治与管理,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围绕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治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建立河道整治与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城乡防洪减灾能力,提高生态与环境质量,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系统整治、分步实施。河道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做到河道整治一条,完善提升一条,确保整治效果。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列入省级以上整治计划、涉及防洪安全的,要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及时组织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列入一般性整治的河道,结合片区开发实施。

3.坚持系统整治与区域整治相结合。河道截污治污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按照整体排污系统规划统筹安排,由上游到下游分层次整治。污水收集与处理按照目前污水集中处理区域划分,科学计划,合理处置。

4.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对确定实施整治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综合分析,科学决策,将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紧密结合,严禁重复建设,避免临时工程,提高投资效益。

二、主要任务

总体任务。包括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治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等工作,分为城区外河道与城区内河道整治。

城区外河道整治任务。实施防洪除涝、清淤疏浚,提升城乡防洪减灾能力,满足农业灌溉与行洪需要,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对部

分河道逐步实施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到2020年,计划实施城区外河道整治78条,其中列入国家、省整治计划项目的河道16条,列入市整治计划项目的河道62条,达到5—10年一遇除涝、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城区内河道整治任务。实施截污治污,按照河道整治与治污、治洪统筹推进的要求,开展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线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到2016年底前完成城区内48条河道截污整治任务,实现污水不直排河道的目标。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满足城市防洪需要。实施景观改造提升,随着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

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实施城区内65条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完善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城区内河道达到清洁、整

齐、优美目标。全面落实城区外河道管护保洁责任制,保障河道清洁、畅通。健全河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河道整治执法职责,及时查处河道沿岸违法违章建设。建立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和巡查联动机制,提高及时反应、快速处置能力,规范日常管理秩序。

三、工作安排

城区外河道整治。2016年重点整治17条河道。其中,列入国家、省整治计划项目的6条河道于2016年完工;土河、杨家河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以及陡沟、大涧沟、小汉峪沟、龙脊河、刘公河、北太平河、虹吸干河河道应急疏通工程,力争于2016年6月底前完工;锦水河和济阳县大寺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力争于2016年完工。2016—2016年计划整治41条河道,其中列入国家整治计划项目的河道10条。2016年以后计划整治20条河道。

城区内河道整治。自2016年起按

照城市防洪排涝需要,逐步实施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和清淤疏浚,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从现在起至2016年底为河道截污治污阶段,实现河道看不到污水、闻不到异味目标;完成城市排污主次管道完善和建设任务,实现雨污分流目标;围绕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收回、改造和新建,解决城市污水管网输送和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改善城区南部河道干涸现状,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随着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城市河道整洁美观。

第3篇:河道整治实施方案

2012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

我区河道水质差,污染严重,部分河道因城市建设而成为断头河,造成排水不畅,洪涝频发,水环境质量与城区面貌极不协调。为提升河道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按照区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2012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2年全区计划完成河道整治总长度/公里,包括南官河、双水河、蔡於泾、邮亭泾部分河段(见附件)。整治主要是按河道规划宽度进行疏浚拓宽、河岸砌石,并在两岸留出10—15m宽的绿化带(其中蔡於泾因道路建设而使部分明河转为箱涵,计划首先寻找合适路径恢复明河,与南官河相连通,再进行整治)。

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河道疏浚责任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建设实施。

(一)规范工程建设报审制度

列入整治计划的河道,申请立项时,无论河道大小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参与编制整治方案、填写呈报表、绘制施工图、编制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明确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法、弃土场的选址和规模等内容;妥善处理相关利益关系,明确政策处理意见。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接到申请后,应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对整治方案进行指导会审。市、区级河道报市水利局审批

后实施。镇(街道)级及村级河道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审批。涉及取土、堆置用地,还需经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批。

报批有关表格、要求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会同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制订。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办事制度,对项目较多的地方,可实行分批次审批验收。

(二)规范工程招投标审查制度

河道整治的招投标工作应根据整治特点和要求,择优选取具备施工设备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整治效果。凡是列入区财政补助的河道,招投标工作应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备案。

(三)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整治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资金结算。区财政补助项目最终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组织验收。区级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按基本建设有关程序进行。

三、实施主体和资金补助

(一)市、区级河道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组织实施,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责投资。弃土场及沿河政策处理由所在地镇(街道)负责。

(二)镇(街道)级、村级河道的整治由所在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建设资金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各

镇(街道)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特别是对贫困村的河道整治,经费补助上要充分体现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土方量按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方量计算补助资金。

四、标准和要求

2012年河道整治要紧紧围绕以“改善水域环境、提高水体质量、实现清水河道”这一目标。河道整治方案要与路桥区河道规划相一致。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整治方案的论证关和验收质量关。切实加强前期技术指导、方案改造、中期监管和后期的质量认定。要高度重视淤泥、垃圾的清理,采用的施工手段、整治形式、机械作业方式要与具体河道相适应;严格按照河道整治的设计图纸施工;弃土场的选址、堆土不仅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复耕,更要重视做好水土流失、污泥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一)河道整治的建设单位在做好河道基本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要充分分析具体河道的实际情况,提出河道整治的年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具体实施工作人员,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落实河道测量、施工图设计,办理各项报审批手续,确保当年任务当年保质保量完成。

(二)认真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政策协调处理工作。河道整治工程面广、量大、战线长,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的相邻村、镇,不仅要做好整治淤泥弃土场的政策处理工作,也要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实际情况。整治跨村、镇河流要

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力争做到上下游联动,左右岸统一实施。

(三)各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为提高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尽职尽责,相互支持,步调一致,扎扎实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区政府已加大了河道整治的补助力度,其目的就是要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治理好,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河道整治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必须要迅速行动,高度负责,按程序、按规范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水环境整治目标顺利实现。

第4篇:河道管护实施方案

仁政发〔2010〕号

仁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委)、镇直相关单位:

为加大仁德镇农村水面管理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仁德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经仁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仁德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 实施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既承担着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我镇分布最广、最直接发挥综合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截污、治污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库、坝塘、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着我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坝塘、河道综合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规划为龙头,以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农村水

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2010年底实现牛栏江流域(麦浪至哦嘎段)达到ⅳ类水质标准;2015年前县域地表水体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开展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2010年底完成流经县城河道的清淤任务;2012年前完成全县河道清淤任务;2015年前完成全县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实现全县水库、坝塘、河道“水清、坡洁、岸绿、景美”。

——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2年内实现县城、集镇无污水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2015年实现自然村无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牛栏江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牛栏江流域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建立水库、坝塘、河道水面长效管护机制。要确保条条河道有人管、座座库塘有人抓。2012年内实现水库、坝塘、河道的堤坝无耕翻种植、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库区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3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 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因河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

对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经集镇河道、流域重点水库、坝塘和其他重要湿地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坝塘、河道清淤,以及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和生态河堤建设等方面。

1.河道生态清淤。为有效减少水体内源污染物含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对河道底泥沉积严重、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河道实施底泥生态清淤。河道生态清淤实行:“一河一策”,应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尽量准确清除沉积在河底的污染底泥。 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环卫站

2.湿地保护与恢复。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以改善和丰富县域湖泊及河流的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做好重点流域内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2010-2012年,重点实施牛栏江流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2015年前,在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牛栏江流域外的其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县城周边河流及河道口湿地恢复工程。根据河堤结构现状,在河道口恢复约50-100米左右的滨岸湿地植被带,在河流沿线的节点建设小型湿地,在硬质护岸区域主要以河道清淤为主。

——牛栏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针对牛栏江流域内上游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约50米的湿地植被带。

——2015年以前,积极开展牛栏江流域外的主要水库、坝塘、河道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10—100米的湿地植被带。

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

3.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配臵、乔灌草结合”的原则,选择耐水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以入牛栏江河道、水源区河道和出入仁德镇流域的河道为重点,建设通河水质净化水源林工程,促进河道水质的根本好转。2013年前,全镇大中小水库径流区全面恢复植被,逐步在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立一个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2015年完成全镇水库、坝塘、河道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 牵头责任部门:林业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水务科

4.生态河堤建设。根据河道功能定位,河堤建设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应突出考虑保护、创造生态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把河堤改造成为适合生物生长的自然护坡。 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 (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结合我县农村实际,以村庄和片区为单元,采用源头、过程、末端三级控制模式,按照“拼户、并片、连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格局,选择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因地制宜地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或选用土地渗滤、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提倡结合农田灌溉、村庄绿化等推行资源化利用。篇2:江苏省河道管护办法

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2010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0]51号文件印发)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河道管护,保障河道(塘)清洁、引排畅通,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水环境,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县(市)域范围内的县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的管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美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

第四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制度,开展农村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工作,编制农村河道管护名录,安排管护资金,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村河道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员,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河道管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农村河道管护标准:

(一)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 (二)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

(三)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 第八条 在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打井、挖坑、埋坟、放牧和损坏树木植被;

(二)倾倒垃圾、畜禽粪便、农药,倾抛秸秆,排放油污、酸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圈圩、筑坝、扒翻种植,以及设置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的障碍物等;

(三)擅自取土、采砂、盖房、修建码头、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缆线、兴建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从事其它影响农村河道清洁畅通的活动。

农村河道的具体管护范围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 农村河道管护所需经费,由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安排;还可以通过发包水面、堤坡经营权,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省对考核合格的县(市)实行“以奖代补”。

农村河道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乡镇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县(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重点考核;省人民政府对县(市)农村

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一条 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护制度、管护机构和人员的落实、经费保障、管护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等。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制定。

第十二条 农村河道管护应当选用热爱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人员担任。有关单位应当与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要求、管护报酬、管护迄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 农村河道管护应当设立管护责任牌,明确河道名称、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员、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河道管护宣传,倡导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管护意识。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篇3:农村河道管护责任状

村 河管护责任状 甲 方: 村 责任党员:

根据村庄河塘整治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强加村庄河塘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的引排作用,确保河道“碧水”长流,

经个人申请、公开竞标,经街道党工委同意, 村民委员会决定聘用 为 河河道管理员,现将双方职责落实如下: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将本村内的 河, 至 , 至 河全长共 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管护。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河道整治及管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按照《水法》的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爱河、护河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甲方加强督查指导,每月 日检查河道的保洁情况和河道工程的引排能力。 4、及时协助乙方和解决河道管护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元/米,年终经伍佑水利服务中心和村考核后在各村两工和一事一议中列支。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对承包管护的河道,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保持河坡、水面清洁,及时打捞和清除河内死牲畜、垃圾、水草以及水面其它漂浮物。

2、制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或河坡上乱倒垃圾、建筑物垃圾,制止向河道内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坡上占地经营、违章建筑、堆放杂物以及在河道里乱设网簖和建筑物。

3、向村居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河道有关规定的各种行为。 4、接受伍佑水利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定期向村委会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奖惩事项

在河道管理期间,乙方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成绩显着的,年终甲方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造成河道不清洁的,甲方有权扣发或少发乙方的管护工资,对长期不负责,并造成河道污染、引排不畅,经教育仍未改正者,甲方有权解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利服务中心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责任党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见证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篇4:河道管护协议书 河道管护协议书

村委会 甲

签订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 方) 乙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养护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引排能力,经研究聘用乙方为河道管护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管理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按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管养范围,尽心尽力管养好所辖范围内的路段,并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

二、管理范围:乙方管护的河

合道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里。 三、管理要求: 1、村内河道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2、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畜禽尸体

3、河坡整洁,无水花生生长,无任何堆积物和各种垃圾 4、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 5、无乱挖、乱填现象 6、沟塘水面无漂浮物 四、管理报酬:

乙方按甲方管理要求完成到位的,经考核合格,甲方按每月基础 400元,考核工资200元,计全年报酬7200元。 五、管理奖惩: 六、管理时间:

本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年。

七、协议期间,在工作中,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5篇: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整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城市范围内黑臭河道整治,提升河道及沿岸整体生态环境,对于目前对环境的影响来说很有必要。下面是由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一)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 (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 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 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

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

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 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

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 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 的浓厚氛围。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 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 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 )。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 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 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 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 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 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 ,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 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

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 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 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

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 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 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 活动,掀起“清三河” 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

位一体” 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 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 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 工

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 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 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 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 是“五水共治” 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

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 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 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 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的总体目标和*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

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

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15100” 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

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计划在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力争至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

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小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渡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

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

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 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鸿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信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中小河道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现象的清理整治及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解除工作。清理整治

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三)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长抓不懈,做到盯住不放、一抓到底,避免清理整治后无人检查以及防止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再次发生,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中小河道始终安全畅通

第6篇: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导读:本文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河道整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城市范围内黑臭河道整治,提升河道及沿岸整体生态环境,对于目前对环境的影响来说很有必要。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的文章尽在,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一)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

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

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14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

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

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

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

(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

20*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计划在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1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轮8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3条,另有5条河道开展保护性整治技术前期工作),确保于20*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20*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20*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2条河道的整治

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20*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到20*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

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小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渡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

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鸿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信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中小河道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现象的清理整治及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解除工作。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三)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长抓

不懈,做到盯住不放、一抓到底,避免清理整治后无人检查以及防止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再次发生,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中小河道始终安全畅通

第7篇: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一)

一、工程概况

上海崇明北沿风力发电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地区,从崇明东旺沙闸处,原上海崇明东旺沙风电场西侧开始沿92塘东段、98塘内青坎上向偏西北方向顺序2排布置风机,至近北八滧港西侧约1300m。

风机布置如下:

在东旺沙闸东侧,至现有崇明扩建工程已建的#13风机之间,沿98塘布置1#~2#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80m。

在东旺沙闸西侧,至北八滧港西侧1300m,沿98塘布置3#~19#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共布置17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600m。

在东旺沙闸西侧,沿92塘布置20#~24#风机,共布置5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m。

二、编制依据

1.随塘河青坎原始样貌记录;

2.相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条例;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现场施工情况

#3、#4、#5、#6风机因所处大堤青坎不足需占用部分河道,固对河道进行如下图回填(以3#为例),我项目部将根据随塘河青坎原貌对回填土进行清理。

其青坎处原貌如下表所示:表略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一台

装载机 一台 20t自卸车 6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力8人,分别安排在清理现场及弃渣场。

五、清理施工方案

1、回填土挖掘

(1)回填土挖掘前首先确定清理挖掘边线。

(2)回填土挖掘施工时长臂挖掘机对河道进行清理施工,普通挖掘机用于清理施工时对淤泥的转移及装载工作。施工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控制好清理深度及范围,防止挖机超挖扰动。

(3)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青坎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4)清理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理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理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挖掘深度不够的区域。

2、淤泥运输

我项目部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五、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二)

一、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准备:银浩河道清理公司在开工前进行固定线路,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并进行记录与整理,送交银浩公司监理工程师核查。

2、施工调查及试验: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现有管线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3、场地清理:在施工现场工作界限内,保护所有规定保留的植物及结构。对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腐植土进行清除运弃。场地清理完成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重新测定地面标高,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河道围堰

遵照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河滩地上不得取土围堰。围堰施工前与河道管理部门协调,核对围堰时的河水断面流量、流速,以防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水流对堰身的冲击,保证围堰的稳定。

围堰土比现况水深高1~1.5m。迎水面坡度为1:0.75,背水面为1:0.5,土坝外测采用钢筋笼,钢筋笼采用Φ5光圆钢筋焊接而成,尺寸为80×60×40,内装石块。钢筋笼交错压茬码放。土坝内侧采用编织袋装土,土坝水下部分土袋为2×4交错压茬土袋封口方式,叠至水面以上时,改为2×3交错压茬土袋方式。

当围堰完成后,要详细检查围堰的填筑质量,确认围堰体的稳定后,安装泥浆泵,抽出围堰内存水。

三、河底处理

本项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清表、挖运弃土方、拆除旧有的构造物、挖除树根等。

首先抽水、清淤泥。抽水的潜水泵型号和数量可根据围堰内的水量的多少来决定。在施工准备期间要充分的准备所需的水泵及相关的设备等。淤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挖泥采取斗容量1.2m3挖土机将淤泥集中,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将淤泥全部外运,挖泥深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但必须保证将淤泥清走,露出原状土层,并在清淤泥后,池底面进行平整,以利于分层回填处理。

四、河底砂砾垫层

对于浆砌底插石灌浆河底要进行换填天然砂砾30cm.,填土分层压实。土方回填采用机械铺土,振动碾碾压。河底验收合格后,先用推土机找平,12-15吨振动压路机碾压两遍。然后分层摊铺回填。每层土虚铺厚度为15mm。碾压时轮相互搭接,防止漏压。由于填土采取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形成阶梯形。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检测密实度(密实度要求为重击实90%)。还土操作流程为:池底淤泥、杂物清除→检验土质→分层虚铺土→分层碾压→检测密实度。

对于安装预制板护砌的河底要进行粗中砂层底施工,施工方法同上。

五、河底插石灌浆铺砌

1、主层块石铺筑

1)铺筑前对基层设计高程及边线进行复核测量不符合规定差偏,表面清洁无杂物。

2)采用人工铺筑的方法。将块石的多棱面中表面平整的面朝上铺筑,各石块铺筑紧密,其空隙用小碎石填充。灌满,并用末子将面抹平。

六、土工布的铺设

土工布铺设前检查砂砾垫层的高程和坡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表面如有大的棱角尖要先将其粘平,防止其扎破土工布。土工布交错搭接铺设,侧边搭接长度25cm,端边20cm。

七、沉砂池施工

钢筋的加工成型按照图纸的尺寸及要求编制钢筋下料单并按其要求加工。钢筋在加工成型之前进行调直及防锈清理,确保钢筋表面的洁净。

钢筋成型后,挂牌注明其所用之部位、型号、级别,并分类码放整齐。成型的钢筋一般暂存在加工厂内;施工中按照施工计划以及施工现场的要求分批运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只能少量地暂存工程急需的成型钢筋。

运至现场的钢筋要码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底部垫方木与地面保持距离。

钢筋的现场绑扎及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及要求进行。 架立筋:控制上、下层钢筋间距。

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在模板与钢筋之间设置水泥、砂浆配比与所浇筑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垫块,垫块数量不得小于2块/m2。

绑扎时铺板作业,严禁踩踏绑扎完毕的钢筋。钢筋安装时接头的位置及数量,符合国标验收规范及规定。

模板采用木材和覆膜胶合多层板制作,用15×15cm的方木做支撑。

浇筑前进行吹仓工作;在施工时用清水湿润;在浇筑混凝土时施工队组严格控制下灰速度,不得大于1.0m/h;

混凝土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振捣时振捣棒采用一字式下棒,移动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

八、砌筑砂浆

施工时,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准混合使用。砌筑砂浆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砂浆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砂浆试块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块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

九、石砌挡土墙

石料要求:块石形体大致方正,厚度不小于20cm;长及宽不小于厚度,顶面及底面平整。 基础施工前,在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标明基础、墙身和轴线的位置及标高。 砌筑基础前,应先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3—2002的规定。

砌体施工,设置皮数杆,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砌筑挡土墙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先由底下往上砌。当设计无要求时,在基础高低台阶接头处,下面台阶要砌至少500mm的实砌体。

2) 每层块石高度一致,每砌高0.7~1.2m找平一次;

3)砌筑块石,错缝按规定排列,同一层中用一丁一顺。灰缝宽度为2~3cm;

4)砌筑填心石,灰缝彼此错开,水平灰缝不得大于3cm,垂直灰缝不得大于4cm,个别空隙较大,在砂浆中用挤浆填塞小块石;

5)伸缩缝、沉降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

6)砌体工程工作段的分段位置,设在伸缩缝、沉降缝、洞口处。

7)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和预埋件等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宽度超过300m的洞口,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

8)砌体中的预埋件均防腐处理。

9)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校正。标高偏差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校正。 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A、砌体砂浆嵌填饱满、密实;

B、勾缝均匀整齐,缝宽符合要求,不得有脱落、漏勾;

C、砌体分层砌筑咬茬紧密,不得有通缝;沉降缝制顺贯通

十、沥青木板沉降缝

结构施工完毕后统一进行变形缝处理,处理时先将变形缝用特制钢丝刷将凹槽掏空,用空压机吹干净,然后进沥青木板施工,最后进行砂浆抹面。

第8篇: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莲都区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丽水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 录 1 保洁目标.....................................................................................................................................1 1.1 河道保洁目标..................................................................................................................1 1.2 保洁覆盖率目标..............................................................................................................1 2 保洁职责.....................................................................................................................................3 2.1 区政府职责......................................................................................................................3 2.2 区水利局职责..................................................................................................................3 2.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4 2.4 其他部门职责..................................................................................................................4 3 保洁责任单位和保洁责任区.....................................................................................................5 3.1 保洁责任单位..................................................................................................................5 3.2 保洁责任区......................................................................................................................5 4 保洁单位的条件和确定方式.....................................................................................................7 4.1 保洁单位的条件..............................................................................................................7 5 保洁要求.....................................................................................................................................8 5.1 河道保洁内容要求............................................................................................................8 5.2 打捞物清运........................................................................................................................8 5.3 特殊情况保洁要求............................................................................................................8 6 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10 6.1 保洁费用的组成............................................................................................................10 6.2 经费保障........................................................................................................................10 7 保洁安全生产...........................................................................................................................11 7.1 安全生产职责................................................................................................................11 7.2 安全生产措施................................................................................................................11 8 保洁监督考核...........................................................................................................................12 8.1 考核组织机构................................................................................................................12 8.2 考核内容........................................................................................................................12 8.3 考核方式和频次............................................................................................................13 8.4 奖惩机制........................................................................................................................13 9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15 9.1 施行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附件一:莲都区河道保洁评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16 附件二:莲都区河道保洁责任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17 1 保洁目标 1.1 河道保洁目标

在全面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河道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河道保洁工作,把河道保洁作为河道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莲都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河道保洁管理范围、要求和职责,根据全区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统一管理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乡镇组织、部门协作、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模式管理,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切实把河岸保洁、河堤维护、河边绿化、河底疏浚、河流通畅、河水清澈以及垃圾处理等各项保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全区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1.2 保洁覆盖率目标

1.2.1 总目标:到2014年底,实现全区省、市级河道保洁率达到100%,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边的河道保洁率达到100%,通往景区公路边的河道保洁率达到100%,途经乡村等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率达到100%,并全力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样板河道。城乡河道保洁基本实现“四有”,即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1.2.2 阶段目标:2013年,对全区河道保洁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省、市级河道保洁率达到90%,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边的河道保洁率达到90%,通往景区公路边的河道保洁率达到90%,途经乡村等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率达到90%。2014年,省、市级河道保洁率达到

1 100%,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边的河道保洁率达到100%,通往景区公路边的河道保洁率达到100%,途经乡村等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率达到100%,并形成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体系。

2 2 保洁职责 2.1 区政府职责

2.1.1负责牵头管理全区河道保洁工作,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2.1.2 协调解决全区的河道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3 确定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及其保洁责任区; 2.1.4 确定处理病死动物的保洁单位; 2.1.5保障河道保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2 区水利局职责 2.2.1负责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做好全区的河道水系、水域状况等基础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河道档案,加强河道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2.2.2负责全区河道保洁的监督管理,指导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做好所在辖区内河道保洁监督管理; 2.2.3加强河道保洁的技术指导工作,鼓励保洁责任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实施河道保洁; 2.2.4在区委、区政府组织领导下,会同财政、环卫、旅游、林业、农业、农办、环保、洁净办、建设、爱卫办、砂办等部门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2.2.5 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落实保洁工作内容和要求。

3 2.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2.3.1 各乡镇(街道)作为河道保洁的责任单位,要组建河道保洁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开展河道保洁具体工作。每个村(社区)要落实河道保洁员1名,各乡镇(街道)要与每个行政村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街道)负责村级河道保洁队伍和村级保洁员的年度考核及工资福利的发放。 2.3.2 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做好本村内河道保洁工作,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2.4 其他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区爱卫办、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保洁工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将农村环卫保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洁经费;区环保局、区爱卫办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河道水质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河道水质进行检测,以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区风景旅游局负责东西岩景区内河道保洁工作;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东西岩风景区内河道保洁工作;古堰画乡管委会负责古堰画乡景区内河道保洁工作。

4 3 保洁责任单位和保洁责任区 3.1 保洁责任单位

3.1.1 全区河道保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城市内河及其它市管河道将不纳入莲都区河道保洁范围。

3.1.2 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要负责落实河道保洁经费,确定保洁单位,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的相关工作,加强保洁巡查,劝阻破坏堤防安全和污染河道的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区水利局和区环保分局。

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抓好东西岩风景区内河道保洁工作;古堰画乡管委会负责抓好古堰画乡景区内河道保洁工作。

3.1.3 保洁责任单位要配合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3.2 保洁责任区 保洁责任区的划分原则根据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划分。东西岩风景区和古堰画乡景区内河道由各自单位自行落实保洁管理,并接受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河道保洁责任区详见《莲都区主要河道保洁责任表》。 3.3 公告牌

3.3.1 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的河道保洁公告牌; 3.3.2 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的显著位置; 5 3.3.3 公告牌上应说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 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6 4 保洁单位的条件和确定方式 4.1 保洁单位的条件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保洁单位。特殊情况的河道保洁工作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保洁单位承担。鼓励通过市场化管理和非市场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提高河道的保洁工作质量。

4.1.1具有专业资质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条件的环卫公司或具有保洁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 (2)具有保洁必需的工具设备和专业队伍及技术力量; (3)在莲都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保洁单位的确定方式

河道保洁责任单位的确定根据不同性质的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确定方式: 4.2.1具有专业资质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河道的保洁单位。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情况特殊的,经区政府同意可以直接确定河道保洁单位。

7 5 保洁要求

5.1 河道保洁内容要求 5.1.1河道保洁范围

河道保洁范围为有堤防河道的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平原地区无堤防河道的两岸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河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不少于3米(具体保洁范围视河道等级确定)的区域,无堤防的山区性溪流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的区域。

5.1.2 日常保洁的工作要求

发现河道内有妨碍行洪的障碍物、生活垃圾、有害或废弃的漂浮物、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等时,要及时打捞和清运河面,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倾倒,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1.3 河道保洁具体要求: (1) 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岸边无堆积物; (2) 水面无有害或漂浮废弃物,如塑料袋、塑料瓶等; (3) 河道及两岸无垃圾、杂物乱堆积、白色污染、悬挂物等。 5.2 打捞物清运

5.2.1河道保洁:其打捞物堆放、清运集中堆放,按照“村收、乡镇管理、区转运”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进行。 5.2.2堆放的打捞物要及处理,避免对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5.3 特殊情况保洁要求

8 5.3.1 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

发现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及时向区卫生局、区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5.3.2 发生台风、暴雨后

台风、暴雨过后,河道内会产生因暴风雨带来的垃圾,所以发生台风、暴雨后3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相应加强保洁力度,增加保洁次数,及时清理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5.3.3 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

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可分为4大类:1、剧毒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事故,如DDT、乐果、氰化钾等;2、溢油事故,如油罐车泄漏、油船触礁等;3、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事故,如化工厂废水、矿业废水等;4、放射性污染事故,如放射性废料渗出。

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河道保洁单位或保洁人员应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环保局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3.4 其它特殊情况

发生其它影响河道保洁的情况时,河道保洁单位或保洁人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各乡镇(街道)应及时通知区水利局和区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对策,并迅速采取处理措施。

9 6 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6.1 保洁费用的组成 保洁费用应含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部门督查检查、宣传工作、日常办公、年终考核奖励、应急处理等支出。

(2)专业保洁单位的费用。雇佣专业保洁队伍所产生的费用。

(3)村级保洁队伍的费用。包括专职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垃圾清运处置费,税收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6.2 经费保障

根据河道保洁经费测算,全区每年河道保洁经费为1073.28万元,其中,平均15米河宽县级以下河道1000公里的保洁经费975万元,已在《莲都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及长效管理实施办法》中落实。其余市、县两级河道保洁经费由区财政落实。

区财政部门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将应由财政保障的保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10 7 保洁安全生产 7.1 安全生产职责

区政府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负责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是河道保洁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7.2 安全生产措施 各乡镇(街道)、村作为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其它安全措施。

11 8 保洁监督考核 8.1 考核组织机构

建立由区委区政府督室、财政、环卫、旅游、林业、农业、农办、环保、水利、建设、爱卫办、洁净办、砂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

8.2 考核内容

8.2.1保洁制度(20分) 要求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常规保洁和紧急保洁制度,工作人员配备合理,制度执行良好,保洁运转正常,日常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帐。

(1)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有工作领导小组(4分)。

(2)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建立乡镇干部联村负责制,建立村干部考核制度(4分)。

(3)保洁人员、督查队伍配备到位(4分)。

(4)乡镇、街道监督检查台帐资料完整,日常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8分)。 8.2.2河道保洁(80分) 要求保持河道及两岸清洁,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落实专人经常性巡回,清理的垃圾、漂流物及时清运并按规定要求处理。 12 (1)及时打捞河道垃圾,并及时全部清运,不得就地掩埋或焚烧,确保河道清洁。(40分) (2)河道及两岸无垃圾、杂物乱堆积、白色污染、悬挂物等。(40分) 8.3 考核方式和频次

采用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进行。 采用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进行。

(1)平时督查由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专家库(由区委区政府督室、财政、环卫、旅游、林业、农业、农办、环保、水利、建设、爱卫办、洁净办、砂办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督查组,以明查暗访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定期每个月对各乡镇(乡镇)进行督查一次,每次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的行政村数原则上不少于各乡镇(街道)行政村总数的20%,督查组对照《莲都区河道保洁评分标准》要求,得出每次结果。不定期检查结果与当月定期检查结果综合评分。

(2)年终考核由区洁净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于年终对各乡镇(街道)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进行考核测评。

(3)平时检查分数占考核得分的80%,年终考核占20%。 8.4 奖惩机制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包括河道保洁)作为各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纳入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平时督查根据分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按高到低排列进行通报。对月督查评为全区倒数一、

13 二名的乡镇、街道予以警告,连续两个月或全年四个月评为全区倒数一、二名的乡镇、街道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三个月或全年五个月评为全区倒数一、二名的乡镇、街道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资格。 河道保洁作为东西岩风景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平时督查结果作为下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的重要依据,乡镇(街道)环卫长效保洁经费根据月督查结果次月拨付,其中优秀的拨付100%、合格的拨付90%、不合格的拨付80%。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年终综合考核前六名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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