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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法制民警先进事迹

法制民警先进事迹3篇

作为一名法制民警,要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自身的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下面是管理资源吧法制民警先进事迹的范文,欢迎阅读!

法制民警先进事迹3篇

1按照多党办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任长霞、盖起章等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局民警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森林公安局各项工作做的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农村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基层派出所建设方面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从优待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警在工作中多做,少做一个样,民警的积极性难于激发。

二、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思想,个别民警有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接待群众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 “四难”现象,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森林公安是执法单位,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案件、纠纷和各项业务工作上,因而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是在执法方面,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怕麻烦,认为有些程序可有可无,过去不按这些程序照样办了案,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

初步整改措施

1、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户政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户政人员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法制民警先进事迹3篇

2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调来经侦处二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有时驾驶私人摩托车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法制民警先进事迹3篇

320xx年度,张家好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两个”素质,工作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司法警察岗位上,他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的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自身的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

张家好同志自接任霍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的工作以来,他把自己既当做指挥员又当做战斗员,无论是法院开庭的值庭还是日常的值班,他都冲在前面,他把自己和其他的法警同志放在同一工作起点。长期以来,该同志能带领法警队员克服大队工作条件的简陋、人员装备不足、大队力量薄弱等诸多困难,顺利完成法警大队押解、逮捕刑事被告人、开庭值庭、日常值班以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司法警察,张家好带领的这支队伍押解、执行逮捕的任务繁重,霍邱县看守所又远离县城,所以加班加点是他们的常事,但是即使是最普通的案件,在安排好执行警力之后,他也总是千咛万嘱的给同志们交代注意事项,总是等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顺利归来时,他才真正放下心来。

霍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年龄层次分化严重,警员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条件简陋,绝大部分同志既要照顾家中老小又要经常加班加点的工作,长此以往难免心中产生消极情绪,身为大队长,张家好针对各位同志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的跟他们谈话,了解大家的具体难处,做大家的思想工作,同时对困难同志的家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其关心爱护各位干警,用个人的人格魅力把大家有力的凝聚到工作这面旗帜下,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的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自担任大队长工作以来,张家好同志所带领的司法警察大队在执行各类任务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两起重大突发事件中,由于平时注重消除安全隐患和加强岗位大练兵,能从容不迫的进行妥当处置,及时化解。作为霍邱县人民法院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张家好同时还要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法院是各种矛盾纠纷的汇集与化解之地,法院工作具有许多的不可预测风险,遇到重大庭审他总要亲自制定庭审预案、防患于未然。他不断地完善已有的安全保卫制度,以身作则,带出了一支能打善战的法警队伍。现在的霍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不仅有擒拿格斗高手还有射击能手,更有多次参加省法警训练的业务尖子,这就为法院的工作站好了司法警察这班岗。

司法警察的工作虽然平凡与繁琐,但是意义重大,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家好同志不仅是同志们心中的优秀领导干部,更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这支队伍的楷模!

第2篇:法制民警事迹

正文开始>> 一、以“三基”工程建设为主线,做到“四法”,为全局法制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们把执法规范化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使民警“重执法、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为全局法制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宣传引导,使民警在思想认识上做到“重执法”。为了使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懂得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才能执好法的问题,他们坚持不懈地在民警队伍中大力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深化执法质量年活动,引导民警正确认识和把握“三种关系”,提高对执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一是明确执法与履职的关系。把执法作为履行公安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把执法水平和效果作为体现自身素质水平和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使民警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不执法”就是“不作为”,就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理念,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认清执法与为民的关系。使民警切实认识到严格执法就是打击惩治犯罪,就是保护旅客群众合法权益,就是最大的爱民,把执法融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从思想上消除民警对执法工作的距离和偏差。三是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宣传教育,纠正部分民警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甚至放弃管理的思想和表现,增强民警主动管理、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强化教育教训,使民警在自身素质上做到“会执法”。不断引深深苦练基本功活动,将法制教育与大练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基础性任务来抓,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能力水平。一是学习制度经常化。建立和完善了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法律讲座、现场咨询、案例点评、网上法律解答、编发购置法规资料、举办法律培训班、建立法律资料库等形式,将学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公安工作中,全面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学习对象重点化。将身处执法办案第一线的基层所队领导干部和民警特别是“窗口”单位重点岗位的民警作为执法培训的主要对象,做到“两必训”:即“首任必训”和“岗位(警种)调整必训”。对刚入警参加工作的新民警和岗位变动的民警,结合工作环境和特点进行专门培训。特别是对于警种变化,执法培训工作及时跟进,使执法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三是学习内容全面化。坚持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培训,在培训执法基本功如法律条款的运用、文书、案卷等制作的同时,拓展培训思路,强化对民警执法语言、行为的规范和养成,强化对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锻炼和学习,使民警真正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

(三)强化干部带头,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敢执法”。基层所队领导干部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中坚力量,也应该成为执法工作的有生力量,所队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执好法,为广大民警树好榜样,做好示范。因此,要求基层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四会”。一是会法律条款。在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规定等学习上,领导干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到民警会的,领导会,民警不会的,领导也会,民警咨询的,领导能解释出来,成为学法用法的“行家里手”。二是会实际办案。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实际办案能力,带领民警亲自办案,亲自参与到执法环节中,杜绝“甩手掌柜”、“纸上谈兵”的现象,不仅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而且使民警产生强烈的依靠感,更能放开手脚,大胆执法,严格办案。三是会审核把关。在执法问题上,所队领导主动当好“显微镜”,严格执行办理案件审核把关制度规定,认真检查审核每一起案件,及时发现问题,跟进补强措施,将问题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会调解矛盾。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诸如行为人不予配合,以及由于民警语言、态度等不好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为避免矛盾产生,各级领导干部杜绝了“求稳怕乱”、“敷衍塞责”的思想,坚持正理,敢于主持公道,站在法律的角度,大局的角度,民警关系和谐的角度去处理问题,调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强化制度建设,使民警在执法成效上达到“严执法”。我们坚持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把执法质量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战略性的任务体系,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考核考评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加强,狠抓日常管理,通过严管理,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水平。一是规范执法工作领导责任制。从市局到分县局确立了执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工作同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责任挂钩,层层鉴定了执法责任状,对执法工作出了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把关不严的责任,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加以纠正,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予以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一制度作保证,堵塞执法漏洞。二是推行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对接报案—受案—确定主办民警—办理—结案—自查—审核—归档等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各级法制部门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推行案件承办责任制,建立民警执法档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严把执法质量基础关。三是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将民警办案质量纳入民警日常业绩考核范畴,将执法检查情况作为民警执法档案的重要内容,严格错案追究制,实行错案一票否决;定期评选样板案卷,对优质案卷主办民警给予必要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推荐立功嘉奖的优先条件。

二、强化考评监督,做到“三个注重”,将考评监督的触角在延伸至全部执法领域

坚持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实现了执法质量考评监督工作的动态化、常态化。

(一)注重考评方式,落实监督主体。法制部门改变了以往“例行公事”式的考评方式,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基层单位完善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机制,改变了过去仅靠案后执法质量检查的现状,突出办案部门自我监督,实行主办民警办案自我评判、监督,基层领导结案归档前的审核监督,基层法制部门月考评、月通报的检查监督体制。同时,大力实行警务公开,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注重考评内容,实现全程监督。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案件中的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法问题大多出现在案件的办理初期,如不依法受理、立案,受理、立案后不依法开展调(侦)查活动,应当及时提取的证据不及时提取、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法定的权利义务、插手经济纠纷、挪用扣押物品、降格处理等。这些案件如果没有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诉、控告的话,极少会进入考评范围,类似问题在抽查的案件中也是很难发现的。为有效地提前发现和制止执法问题的发生,市局法制部门、督察部门、统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考评单位,直接在《接处警登记表》中对接处警案件进行抽查或普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扣分,并按一定的比例计入年终考评。同时,对基层执法单位呈报审核裁决的案件,采取“一案一评”的方法,加大对各类案件的监督和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各单位的执法活动纳入考评范围,压缩集中考评时的随机空间,从而使考评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可信,减少了执法问题的发生,实现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定化。

(三)注重考评方法,堵塞监督死角。一是加强对执法基础台帐的考评。在执法台帐考评方面,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评相结合等方法,努力做到五个对应:刑事、行政案件与执法基础台帐相对应;立案监督与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相对应;复议案件与复议机关的案件登记相对应;行政诉讼案件与法院判决裁定相对应;民警执法违法案件和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相对应。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考评机制。由法制部门牵头,建立了与政工、纪检、监察、督察、控申、统计等监督部门联系机制,将各部门查处的执法问题及时纳入考评范围,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扩大监督范围。将一些容易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包括对明显不涉嫌犯罪的人实施的传唤、未经审批实施的传唤、违反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所办理的案件、超过办案时限办理的案件等。

第3篇:公安局法制室信访民警先进事迹

公安局法制室信访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现将范宝俊副部长在 1981年至1988年平毁旧坟80万座,腾出耕地和宜林地近万亩。

丧俗改革逐步深化

1983年,党中央批转了民政部党组《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带头移风易俗。由于党中央的大力倡导,一大批赏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执行。许多党员、干部生前留下遗嘱要简办丧事,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留骨灰,有的还将遗体献给医学事业。1986年底,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解决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问题,民政部在河北沧州召开了红白事理事会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红白事理事会一类群众自治组织在改革婚丧陋习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经验。截止目前,全国共建立红白事理事会60万个,尤其是河北、河南、山东、四川、湖北等省发展较快。其中,一些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群众自治组织,积极为群众办丧事服务,以文明节俭代替大操大办,有效的革除了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在大中城市,文明办丧事已形成新的社会风尚。重庆、哈尔滨、厦门、沈阳、上海、成都等城市还加强了殡葬的行政管理,禁止在公共场所塔灵棚,出大殡,清缴迷信丧葬用品,打击封建迷信活动,配合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殡葬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很大提高

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1983年民政部在山东潍坊召开了全国殡葬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提出殡葬事业单位应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化。会后,许多殡葬事业单位通过端正业务指导思想,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善经营管理,开展多项服务,增收节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了很大的提高。1981年全国85的殡葬事业单位亏损,盈亏相抵净亏损2200万元。1988年亏损单位已降为48,有52的单位实现盈利,盈亏相抵将盈余3500多万元,比1981年减亏增盈5700多万元。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广东、江苏、四川、山东、湖北等地经济效益提高的幅度更大,有的十多倍,有的几十倍。

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殡葬事业单位实力的增强,一些殡葬事业单位努力扩大服务项目,增设服务点,增添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解决群众办丧事难的矛盾,使殡仪馆的馆貌有明显的变化。全国约有1/3以上的殡葬事业单位被省、地、市、县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或绿化美化先进单位。

开拓了殡仪服务的新领域

为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丧葬消费者的需要,

一些地区积极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兴办了200多个经营性骨灰公墓,在广大农村建起数以万计的骨灰堂。厦门、珠海、深圳、北京建起了别具一格的骨灰墙、廓、塔。广州市组织群众将骨灰撒向大海,试行以树代墓,探索了骨灰处理的新途径。

配合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搞活殡葬事业单位。有些地区开展了一业多主多种经营的尝试,有的成功地走上了以实业养事业的道路。珠海殡仪馆1988年60的收入来自多种经营。

先进殡葬设备的研制也有了良好的开端。沈阳火化设备研究所及北京、江西、湖北、山东等地积极开展火化设备的科研和生产。民政部确定常交通车辆厂、北京北方汽车改装厂定点生产殡仪车。

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涉外殡仪服务工作有了新发展。从1984年起,各地根据民政部和省、市、区制定的涉外殡葬管理规定和政策,接待了数以万计的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华人回乡祭扫祖坟,安葬骨灰、遗体,满足了他们叶落归根的愿望。上海等对外开放城市兴建了一批设备齐全,具有民族特色的经营性园林公墓,专门对外提供殡仪服务。民政部还批准了广州、河北易县、厦门引进外资,试办中外合次或合作的公墓,有的已经取得了较好效益。同时,还开展了国际效活动,出访了一些国家,也接待了一些外国团组的来访。1989年我国加入了国际殡葬协会。通过交往,发展了合作,开阔了眼界,得到了启示,推动了工作。

殡仪职工社会地位有所提高,队伍日趋巩固

8年来,许多殡葬事业单位按照干部\"四化\"标准,调整了领导班子,使一大批政治坚定,年富力强,有改革开拓精神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同时加强了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四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举办了文化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服务竞赛等活动,促进了职工素质的提高。广大殡仪职工以高尚的情操,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工作,为殡葬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有的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有的被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女能人、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近几年,党和政府对殡仪职工十分关怀,逢年过节,当地党、政的主要领导同志坚持到殡仪馆慰问职工,给职工送温暖。经过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职工的努力,殡仪职工的收入增加,福利待遇有了较大的改善。山东、吉林、天津、上海等地区分别解决了职工家属农转非、就业、住房和子女入学等老大难问题,吸引了

一大批青年从事殡仪工作,使殡仪职工年龄大,文化低,后继无人的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得到改变,新的一代殡仪职工正在成长。

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8年里,民政部先后起草了12个重要的殡葬法规,27个省、市、自治区颁布了殡葬管理实施办法,2/5的县、市发布了殡葬管理通告、布告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民政部《关于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等四部局《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等重要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使殡葬工作基本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支持的结果,也是跟各级民政部门、广大殡葬职工克服重重困难,辛勤工作,艰苦奋斗分不开的。各地民政部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建议把殡葬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山东省从1981年至1988年县以上党委,政府召开的殡葬工作专题会议就达815次,下发文件、布告209件。北京、黑龙江、湖北的一些地方还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党政领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一些省市很重视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从地方财政拿钱改造殡仪馆的设备设施。广东投入3000万元,四川投入1900万元,北京投入1000万元用于殡葬事业单位的更新改造。

8年里,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其中主要是:党政领导重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民政部门积极主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进行殡葬管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注意做好五个结合,也收到了较好效果。五个结合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相结合;党员干部带头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相结合;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相结合;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相结合。这些都是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验,今后要继续坚持。

但是,由于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影响,加之一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没有跟上,使殡葬工作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火葬区尚有1/3的地方工作上不去,火化率很低,有的火葬区甚至名存实亡。河南、安徽、陕西、江西等地有相当一部分市县火葬区的火化率不足10,河北衡水地区有6个殡仪馆

1年未火化一具尸体,严重影响了毗邻地区;二是土葬改革指导不具体,抓得不力,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占用良田耕地修坟建墓现象仍然存在;三是仍有48的殡葬事业单位处于亏损,有相当一部分殡葬事业单位建筑陈旧,设备落后,不能适应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四是殡葬管理体制没有理顺,行业管理薄弱;五是相当一部分红白事理事会流于形式,没有发挥作用。同时,殡葬工作中还存在着组织不健全,人力不足,经费短缺等困难,影响殡葬工作的开展。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今后5年殡葬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今后5年,殡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健全法规,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增加效益,提高水平。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的方针,积极地、有步骤的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深化殡葬事业单位的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社会行政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殡葬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

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是我国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行政措施。因此,凡是至今尚未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地方,要切实抓紧,及早划定,已划定的火葬区凡是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可以进行合理调整。划定和调理\"两区\"的工作,应根据当地人口、土地状况、交通条件和民族特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划定和调整后报民政部备案。

在划定的火葬区内,要坚决推行火葬,严格限制土葬,实行骨灰处理多样化。在推行火葬中,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工作,要克服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倾向。火化率已经很高的地区,要巩固成果,稳步发展,防止滑坡。火化率很低的地方,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把工作搞上去。要把行政管理和殡葬服务结合起来,用优质服务引导群众的丧葬消费。要以殡仪馆为依托,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在大中城市,要按照服务行业的特点,增设点,拉开档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群众对殡仪服务的需求,做到便民利民。

强化土葬改革,建立土葬服务体系

就全国来说,火葬和土葬将长期并存。在土葬改革区,民政部门要把土葬改革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去抓。改革土葬,主要是规划建立公墓,实行遗体埋葬公墓化,克服乱埋乱葬现象。因此,凡是没有规划建立墓地的地方,民政部门要主动同当地有关

部门划定公墓用地,建立公墓。有条件的县还可以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管理。乡、村主要建立公益性公墓,埋葬本乡、村死亡居民的遗体,由红白事理事会一类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所有公墓用地均应利用荒山瘠地,不准占用耕地良田,并进行植树绿化。公墓建成后,所有遗体一律葬入公墓;过去占用耕地的坟墓,要迁入公墓,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总之,要珍惜每一寸耕地,坚决克服乱埋乱葬现象。

要建立土葬服务体系,促进土葬改革。在建有公墓的县城,要创造条件,开展土葬殡仪服务。在广大农村,要充分发挥红白事理事会一类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为群众办丧事提供多样服务,正确引导群众的丧葬消费。

坚决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改革丧葬陋俗

当前,丧俗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反对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的丧葬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把丧俗改革纳入当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按照民政部等四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查禁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打击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要坚决禁止任何人从事封建迷信的职业。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上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的管理。今后,凡生产、销售丧葬用品,都要经过当地殡葬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制止封建迷信丧葬活动。在城市,要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在广大农村,要充分发挥红白事理事会一类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要教育群众,办理丧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互相攀比,不超越自己的经济能力,不给家人、亲友造成负担。丧葬礼仪要简朴、文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在丧俗改革中要起表率作用,使社会丧葬活动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水平,适应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形成,有利于\"四有\"新人的培养。

加强殡葬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也是发展殡葬事业之路。所有殡葬事业单位都要继续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经实行承包经营的单位也要经验,进一步发展完善;尚未实行承包经营的单位,要创造条件,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少数经费达不到自给的单位,可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留用的办法,一定一年或几年不

变。在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中要注意:已经实行馆长负责制的单位,应不断完善,赋予他们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并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承包的基数要科学、合理,要把单位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列为一项承包内容,克服短期行为。在收益分配上,要反对分净吃光,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要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职工的长远利益。分配给个人的部分,要克服平均主义,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拉开档次,奖勤罚懒。承包单位要紧密依靠职工,实行民主管理,发挥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对实行承包经营的事业单位,民政及殡葬管理部门要依法建立和履行承包合同,保证合同的兑现。在完善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民政部将选择几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的试点,以便取得经验,为将来殡葬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渡打下基础。对至今仍处于亏损的单位,当地民政部门要采取切实的措施,扩大经营服务项目,开展多种经营,改革用工制度,增收节支,力争在3年内扭亏为盈。

为了保证上述各项任务的完成,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首先要克服畏难情绪,把这项工作摆在适当的位置,抓紧抓好。其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实行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殡葬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使各级人民政府主动行使管理地区性社会事务的权力,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及时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关系,充分发按有关部门的整体功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建设

目前,在社会丧葬活动中,依然存在着迷信与科学、愚昧与文明的尖锐对立。要改变千百年来的丧葬陋习,树立新的社会风尚,只能通过改变人的精神面貌、更新观念来实现。因此,殡葬改革工作必须立足于教育,做好宣传舆论工作,这是殡葬改革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各地民政部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有利场合,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对国家、对集体、对个人的好处,明确改革的目的和做法,消除群众疑虑,帮助群众深刻认识陈规陋习、封建迷信的危害。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阵地和手段,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刊和文艺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在全社会造成有利于殡葬改革的气氛,促进改革的深入。在宣传中,要注意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分子社会示范作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广大群众。总之,各地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把他们从传统观念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的社会风气。

要努力加强法制建设,用法规来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健全地方法规。凡是尚未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制订实施办法的省和自治区和尚未制订殡葬管理规定的市、县,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早制订落实《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的细则和办法,颁布实施。要努力完善殡葬法规的配套建设。民政部拟制订《关于公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各地也应制定一些地方法规,使殡葬法规逐步完备起来。

三、改革体制,强化行政管理

目前,殡葬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行政管理薄弱。因此,改革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环节。

殡葬管理与殡葬服务是殡葬工作的两个组成部分。殡葬管理所是代表政府行使殡葬管理职能的社会

行政管理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当地政府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执行殡葬法规的情况;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管理;指导本地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红白事理事会一类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殡葬事业单位是处理遗体、骨灰和进行殡葬服务的单位。它们的性质、职能和任务截然不同。目前一些地方实行殡葬管理所和殡仪馆合一的体制,既削弱了殡葬工作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也不利于殡葬事业单位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因此,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应分开设置,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由于种种原因,所、馆分开有困难的,可在条件成熟后再分设。凡是尚未建立殡葬管理所的县、市,应切实加强殡葬工作的社会行政管理。这样,通过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两个体系:一是殡葬管理体系,一是殡葬服务体系。

四、加强殡葬事业单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殡仪馆是人们办理丧事的场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民群众丧葬消费的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强殡仪馆的建设,提高殡仪馆的服务水平。因此,各地要重视优化经营服务环境,更新改造设备,绿化美化馆容馆貌,逐步向公园化迈进。要加强殡葬理论和科学技术的研究,用理论指导工作。当前要着重研究探讨中国殡葬史、殡葬概论、丧葬消费心理和殡仪馆建设与管理等课题。各地要重视殡葬设备设施和丧葬用品的科研、生产和开发,促进技术进步。问\"101\"研究所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成为全国殡葬科研、培训的基地。

殡葬事业的发展,殡葬管理的加强,殡仪服务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殡仪职工素质的提高。各地要重视殡仪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过得硬的职工队伍。具体要求是: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坚持改革,奋进求实;3.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完全彻底;4.无私奉献,拒腐蚀,不讲名利;5.不畏艰难困苦,艰苦创业;6.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提高服务本邻。为此,要积极开展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培训工作,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当前,特别要加强政治教育和职业培训,要用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学习现代管理,提高殡仪馆的管理水平。民政部将有计划地编写培训教材,各地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自编教材,自聘教员,认真开展培训工作。要重视殡葬事

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注意在殡仪职工中选择一些政治立场坚定,有知识、精通业务,勇于开拓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班子里。要注意从社会上引进一些热爱殡葬工作,有一定特长的骨干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促进殡仪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同时,各地要关心殡仪职工的生活,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同志们!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艰巨的、繁重的。但是,我们已经有了近40年的工作基础,有一支较好的职工队伍,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我相信,在这次会议以后,只要我们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开拓前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殡葬工作一定能够比过去做得更好,一定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提高认识,深化改革,振奋精神,团结奋斗,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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