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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上半年消保委工作

上半年消保委工作总结

上半年消保委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消保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保委提出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新消费运动,结合实际,认真履行七项法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消费投诉2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涉案金额万元以上27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160次,围绕消费热点开展消费调查24次,发布消费警示71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册,组织开展了“”纪念活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以及新消费运动,发起了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的倡议活动,开展了抵

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专项活动,为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编印《消费与责任》宣传折页。在今年“”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万份《消费与责任》等宣传折页,内容包括年主题相关宣传资料、新消费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连同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汽车消费abc》、购买地板、珠宝饰品指南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现场会,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市消保委还在期间公布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房地产、餐饮、车辆、农资、旅游、美容美发多个方面的内容,并请了专家进行点评,案件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经营者是一

个很好的教育,对消费者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开展“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期间,市消保委按照中消协、省消保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中山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36个单位26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期间,工商、质监、宁波检验检疫、交通等委员单位的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宁波电视台经济频道在活动现场开通服务热线,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跟踪报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市消保委还积极组织各县、区消保委、委员单位、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次“”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60个,参加工作人员3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份,制作喷绘横幅250条,其中市本级发放资料万份,现场接受咨询2329人次,受理投诉282件。

二、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特色明显

——举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为扩大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市消保委于3月6日举办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进行了探讨,来自政府和有关部门、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的代表作了精彩地论述。通过论坛与会各界代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达成多方共识,大家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运行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一项职能,也是企业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也应该树立

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

——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市消保委于今年4—5月在象山、奉化分别举办了两期由本系统、商贸企业联络站共190余人参加的消费维权培训班。学习贯彻中消协制订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重点宣传良好企业在维护消费者利益时应承担的十条规范,同时安排了《合同法》、《消法》辅导以及处理投诉经验交流。培训班邀请了中消协商品与服务监督部任静主任、宁波大学法学院郑曙光教授授课,宁波市家具、建筑装饰、装饰材料、饭店、旅游、美容美发、黄金珠宝、饮用水、汽车流通、婚庆等10个行业协会的秘书长也到会参加了学习。由于课程设置合理,内容针对性强,上课教员的精心准备,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倡导新消费运动扎实有效

——发布消费警示。围绕新消费倡导的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如“节日购物要重质限量”、“使用过期商品隐患多”等,上半年全市消保委及时发布了71条消费警示,对于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反对落后的消费观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开展反对餐桌浪费的倡议活动。“餐桌浪费”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市消保委在曾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餐桌浪费惊人。今年春节期间,市消保委继续关注此事,会同市饭店协会、市餐饮与烹饪协会先后走访了宁波一些较大饭店、餐饮店,发现餐桌浪费情况还是大有存在。为此,市消保委联合市饭店协会和市餐饮与烹饪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了的“文明消费,健康餐饮”的倡议书,提出了五点内容,一是树立理性、文明、绿色的消费理念;二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餐饮质量;三是重视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消费;四是实施科学点菜,剩菜打包;五是文明就餐,和

谐消费。倡议内容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媒体朋友的支持,倡议书在报刊、电台和网站等登出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开展拥护限塑令,重提菜篮子活动。今年1月,宁波市消保委关注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自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生产超薄型塑料购物袋,并取消对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的做法。国务院的“限塑令”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得到社会各界肯定的同时,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限塑令”对经营者有利,对消费者不利。针对这样的情况市消保发表了观点:取消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的做法,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希望消费者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在购物时选择环保购物袋,尽量不用塑料袋;对于必须要用塑料袋的,能少用一只是一只;对于使用过的塑料袋,能利用的充分利用。为落实这一倡

议活动,市消保委又于5月份组织了“送菜篮子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免费发放竹编菜篮子360只,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初见成效

——开展抵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活动。近年以来我市出现了部分餐饮店主动向顾客提供套装消毒餐具,每套收费1元。市消保委认为,收取餐具消毒费是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理由是: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餐饮企业应尽的责任。国家有明确规定:餐具是餐用过程中配套服务项目要收消毒费用涉嫌强制消费;消毒餐具数量少、成本高、产生的塑料包装影响环保是一种不科学的做法。尔后采取了措施进行制止:一是向发改委、卫生、贸易、工商等市消保委委员单位建议,要制止部分餐饮企业另行收取餐具消毒费行为,二是发动消保委系统开展抵制餐饮企业收取“套装餐具消毒费”活动,三是在媒体上表达消保委态度,敬告部分经营店停止收费行为,呼吁消费者抵制

使用套装消毒餐具,对主动提供套装消毒餐具即使使用也可以拒绝买单。目前抵制另外收取餐具消毒费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市消保委将通过消费体验,媒体曝光,对不诚信餐饮店摘除“消信单位”称号等手段深入开展此项活动。 ——组织酱油、食醋、黄酒产品质量比较试验。为了确保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放心使用调味品,市消保委对部分酱油、食醋、黄酒进行了产品质量比较试验。检测的样品由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我市大型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购买,分别选取酱油、食醋、黄酒等调味品各10个,产地涉及宁波、杭州、上海、绍兴、广州、佛山、山西、江苏等地,之后委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酱油的全氮、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菌落总数;黄酒的酒精度、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30个送检样品中,除一款酱油全氮含量不达标外,其余29个样品各项指标全部合格。市消保委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媒体上进行

了公布,同时针对消费者调味品选购的盲区,提醒消费者购买酱油时要分清“佐餐”或“烹调”,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规范部分行业的订货合同。根据当前商品买卖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市消保委于今年5月会同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行业协会对家具、装饰材料、婚庆预订的买卖合同进行规范,内容涉及定金、违约金、产品交付和验收等10个项目。

五、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有新的进展

——重视消保委网络组织的建设。今年上半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了网络组织建设,北仑区消保委在行政村建立监督员多员合一制度,较好的解决了人员和工作的经费问题,镇海区消保委对网络组织人员重新进行确认,其他各地消保委也都有好的做法。

——强化对经营者的消费维权责任感教育。针对今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全市消保委在经营者中开展了扎扎实实的消费教育活动,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

程中主动承担维权责任,努力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发生消费纠纷与消费者诚信友好处理,做到消费纠纷处理在经营场所内得到有效解决。

——县区受理投诉与仲裁案件有所下降。由于各地积极推行了消费纠纷和解制度,使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使上交的消费纠纷减少。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50件,处理消费争议仲裁24起,与同期相比,投诉总量减少了267起,下降率为%,处理仲裁总量减少了37起,下降率为%。

六、加强消保委自身队伍建设有新的举措

——推广投诉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消费投诉信息的管理,充分利用消费投诉信息指导消保工作,市消保委从去年开始着手对消费投诉信息管理软件的研发,并于年底试用运行。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秘书长、信息员工作会议,交流软件试用的情况,提出对软件的修改意见,针对

监督站信息员普遍存在年龄较大使用计算机有困难的情况,采取集中录入和分散录入相结合的办法克服软件使用的问题。目前,该软件正在全市推广使用。 ——制订目标制考核办法和工作职责规范。4月份,市消保委根据省消1 2 下一页

第2篇:消保12315工作汇报

****工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2315工作汇报

****工商局按照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及12315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维权理念、维权路径和维权机制为着力点,以加强消保维权力量,提升消保维权效能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整治消费市场秩序,严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健全12315行政执法体系,认真处理消费投诉,增强软硬件保障水平,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推动消保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现将消保、12315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

1、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为重点,开展自我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技能和执法水平。

2、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合县消协、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环保局、物价局、司法局、农牧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等20余家有关单位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大型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0余份,《消费维权指南》手册500余份,

1 悬挂维权标语19幅,宣传画、展板40余幅,通过各种资料的免费发放,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扩大了社会影响,做到了家喻户晓。3.15宣传现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78人次,受理投诉11件,当场调解消费纠纷3件。

3、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宣传活动。上半年,共上报县局宣传稿件14件,上报市局12315中心信息3篇,典型案例1篇,市场警示3件。***省《燕赵都市报》采用信息1篇《网购***,****变“黑汤”》。****日报采用信息1篇《****首例网购投诉维权成功》。除此之外,还利用县局的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个体户、企业及政界人士宣传新《消法》和《慎用万用孔插座远离火灾》、《学生用品、玩具》、《警惕消费团购陷阱》等消费警示等万余条次。

二、强化抽查检验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消费维权保万家”活动

2014年,****工商局结合本县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消费特点,以专业市场、批发企业、专业门店等为重点监测场所。以往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象。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主要是家俱、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电线电缆、金银首饰及玉石、建筑用水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重点抽查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性能指标、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项目为重点商品。制定了《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

三、市局安排的临时性监测工作。

1、对全县化肥经营市场主体进行了抽检,共检查经营户6家,抽检化肥样品12组,结果只有一家一个样品不合格,立案一起,结案一起,罚没款3000元。此结果与前几年的抽检结果相比,合格率明显增多,表明通过我局近几年加强对化肥市场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2、对全县**家经销的电动车分两批次进行了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电动车经销商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起,已结案**起,罚没款***万元,其中两起正在立案调查中。这次抽检的**家电动自行车经销的**种,共**台电动自行车,检验结果全部不合格,对此,市场维权股及时向市、县局写出了《分析报告》,分析了存在的原因及建议。

3、对2家电线电缆经营户开展抽检,共抽检3组样品,《检验报告》中标示均不合格。共立案2起,结案两起,应收缴罚没款***元。

4、开展对成品油经营市场质量抽检行动,共抽检18家企业,93号汽油11个样品,0号柴油15个样品。共立案8起,罚没款***元。

5、开展了《激光笔等商品专项检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和《儿童用品市场商品质量集中检查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市场,共建“平安校园”。

6、开展对建材抽检工作,共抽检建材样品10组,不合格样品7组,案件正在处理中。

7、开展对家具抽检工作,共抽检建材样品7组,不合格样品5组,案件正在处理中。

8、会同会同***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开展移动电

3 话机抽检工作,共抽检移动电话机样品23个批次,涉及手机经营户13家,共有12个品牌的产品不合格,案件正在在处理中。

三、进一步加强12315建设,提升工商机关维权和服务水平

1、截止目前,利用12315申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7件,举报169件,咨询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2、在处理消费者申诉过程有几个典型的案例:一是处理了一起网购商品投诉,2013年底消费者***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某公司销售的酒坛用不锈钢**,几个月后**氧化,污染了酒,消费者与淘宝店家协调不成产生纠纷,2014年3月份到****工商局12315中心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情况,按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经请示主管局长后,决定做出与****镇市工商局联系,指导消费者向***镇市工商局提请投诉,同时以****工商局的名义向***市工商局发出协助处理函的处理意见。最终,2014年4月份,得到消费者反馈获赔500元,这是利用新《消法》调解的首例消费者网络商品投诉维权成功的案例。二是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因收到家电经销商优惠卡而购买电冰箱,却因价格问题产生纠纷的投诉。经过工作人员反复的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购买价格协议。最终,消费者购买了一台对价格非常满意的电冰箱。这是利用举证责

4 任倒置手段成功调解的一起家电行业消费纠纷。三是成功调解一起因经营者经销的啤酒内含杂质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五百元。这是新《消法》实施以后,同案值商品纠纷获赔金额最高的投诉。四是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服务投诉,消费者获赔三万元,这是****工商局调解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获得赔偿金额最高的一起投诉。五是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因食用的饼干中因含金属丝,致消费者咽喉受损的纠纷,消费者获赔七千元。

3、利用行政约谈促经营者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4年,****工商局对一家手机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就今年以来,消费者反映手机店销售的手机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在“三包”问题上有推诿责任、拖延时间等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问题进行约谈,并对经营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守法经营,守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案件较少。

2、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因受检验期限的限制,工作进展缓慢。

4、工作创新不够,亮点工作少,受工商体制和人员等因素影响,有些工作开展的不平衡。

五、2015年工作思路

1、按照省、市抽检计划,继续开展五大类商品和消费者重点关注商品的抽检工作,保万家安心消费。

2、对重点行业、重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素质,建设守法经营市场秩序。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渠道和平台,如利用消费者最聚集的广场LED大屏幕,播放法律法规和一些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典型案例。

4、积极发展1315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者投诉通道。

第3篇:消保股消保工作总结

消保股2016年消保工作总结

一、消费者维权

今年**县消费者协会、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据统计,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101起,调解101起,调解总案值4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接受举报8起,咨询7起,全部依法处理。

二、法律宣传

1、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初起,认真组织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了4期培训,培训人员240人次。

2、扩大宣传,打造品牌形象。**县消费者协会重视发挥舆论作用,做到电视有影 ,电台有声,报刊有文,街道有牌,重大节日有专门活动。今年315前夕,成功地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消费与民生”专题片,大力宣传维权成果,广泛打造品牌形象,努力使消协成为经营者、消费者与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使消费者协会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我们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今年进行3次活动,受教育3000人次。

3、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初,**县工商局、**县消协本着早准备、早策划、早安排的原则,按照省、市工商局、消协的布置开展活动,3月15日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县经贸委、农委、商委、技术监督局、司法局、药监局、烟草局、卫生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和本次获奖单位等二十多家行政部门和公用企业,在鼓楼广场设立活动主会场,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现场,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各公用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并设立投诉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所有的投诉案件。本次活动参加人员220人,出动车辆35台次,受理投诉7起,及时调处7起,接待咨询200多人次;发布过街宣传横幅25条、活动现场宣传条幅33条、大型演出车一部,升空气球4个;散发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与此同时,县消协、工商、烟草、农业、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焚烧现场,对一年来全县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统一销毁,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有:假酒152瓶,假农药120瓶,过期变质食品1015公斤,奶制品65箱,假烟125条,假冒商标标签2500张等,总价值贰拾多万元。

三、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工作

接到市工商局《转发省局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知》,**县工商局把省工商局的通告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进行宣传。**县现有餐饮经营户525户,农村偏远地区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我们对**县乡镇所在地各公共场所、酒店、排挡张贴通告380份,做到使经营者、消费者人人皆知,为下一步规范、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次整治共立案5起,依法处理5起。

四、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对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范围,确保所有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证照齐全并悬挂上墙,共摸排汽车、汽车配件经营户116户。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配城、汽车配件销售店和汽车维修服务较为集中的重点场所进行整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现已立案11起,现已全部结案。

五、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监测计划,2016年,监测重要商品80组.

六、家电下乡整治工作

**县现有家电下乡经营户193户,**县工商局通过工商所市场巡查、县局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继续强化对家电下

3 / 4 乡产品的监管,从规范经营户台账入手,积极做好巡查、检查记录。今年,共检查家电下乡经营户320户次,出动车辆48车次,人员144人次,发现家电下乡违法案件5起,其中虚假宣传1起,已全部结案;进一步规范了家电下乡市场。

七、12315组织建设

按照滁州市工商局12315“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工商局已在“三进”的基础上,按照“五进”要求,完善12315联络站18户建站工作。

八、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情况

2016年,**县工商局集中执法人员,结合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全县的市场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强化监管,积极查办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案件。我局采用局所联动、联合办案的机制,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家电专项执法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6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7户,立案329起,结案329起。

第4篇:今年上半年消保委工作总结(推荐)

消保委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xx市消保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保委提出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新消费运动,结合xx实际,认真履行七项法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消费投诉2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3万元,其中涉案金额万元以上27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160次,围绕消费热点开展消费调查24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71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3万册,组织开展了“3.15”纪念活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以及新消费运动,发起了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的倡议活动,开展了抵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专项活动,为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编印《消费与责任》宣传折页。在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万份《消费与责任》等宣传折页,内容包括年主题相关宣传资料、新消费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连同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汽车消费abc》、购买地板、珠宝饰品指南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市消保委还在3.15期间公布了XX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房地产、餐饮、车辆、农资、旅游、美容美发多个方面的内容,并请了专家进行点评,案件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经营者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对消费者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开展“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按照中消协、省消保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中山广场开展大型“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36个单位26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期间,工商、质监、宁波检验检疫、交通等委员单位的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宁波电视台经济频道在活动现场开通服务热线,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跟踪报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市消保委还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消保委、委员单位、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60个,参加工作人员3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8万份,制作喷绘横幅250条,其中市本级发放资料2.26万份,现场接受咨询2329人次,受理投诉282件。

二、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特色明显

——举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为扩大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市消保委于3月6日举办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进行了探讨,来自政府和有关部门、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的代表作了精彩地论述。通过论坛与会各界代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达成多方共识,大家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运行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一项职能,也是企业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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