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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大丰市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今年,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效措施,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良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徽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11月底,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名,其中刑释XX人,解教XX人,全部进行了衔接,落实了“三帮一”帮教措施,帮教率达到XX%,就业安置率达到XX%,无重新犯罪。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并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顺生亲自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劳动局长、担任,综治、法院、民政、工商、团委、妇联、工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日常工作;全县XX个乡镇、各社区成立了帮教工作站,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XXX个,专兼职帮教人员XXX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

1 二是落实责任。每年我们与县综治办通力配合,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三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1、日常工作制度化。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调整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提高了工作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给成员单位转发了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形成了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通知各乡镇、社区,由他们在规定的时间深入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撑握第一手资料,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4、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

2 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5、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6、按时上报安置帮教季度报表。

二、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县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今年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门召开会议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所认真开展了排查。经过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因人施教,制定措施,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采取了以下帮教形式: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乡镇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都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行政村和回归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的“四定”责任制,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真情召唤,贴心帮教,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争取相关单位配合,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2、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

4 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增强了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自信心。

3、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对有一技之长的,鼓励其自谋职业;对农村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其外出务工,但以落实帮教措施为限;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帮助、引导、扶持其搞第三产业;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适当救济;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如:江洛高楼村的刘某某多次进行帮教,使其重新建立了生活的信心,帮教人员又联系工商部门,帮助刘某办了一家服装店,现在日子过的红红火火。水阳乡新寺村水沟社王某某,因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后,在帮教及有关部门的帮教下,他上驾校并取得了汔车驾驶证,乡村干部又积极为他协调关系,为别人驾驶车辆跑运输,年收入达1.6元。嘉陵镇镇徽县火车站铁路职工夏文新、杨六益、彭先楷等人,因吸毒被

5 铁路公安部门劳教三个月,现已解除监管,后来,在铁路部门帮教组织的耐心帮教下,已远离毒品,在未重吸,并由铁路部门重新安排了适当的工作,表现一直良好。

四、发扬成绩,补不足,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做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识上还不能完全到位。

二是各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在运作中衔接和和方面互相配合上不够密切。

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和协调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四是按照省市要求,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提请相关部门应加快协调落实。

五是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还要加快进展。

六是相关协调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实行社会救助和享受低保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

这些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各乡镇和各协调部门的团结协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加强正确引导,

6 消除偏见和歧视。学习和借鉴省市和其它县区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弥补不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能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那些走上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事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从而使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2篇: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宝山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一、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年初以来,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安置帮教工作汇报。目前,全区共有两放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54人,解除劳教人员9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以及区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宣传部、司法局、综治办、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工会等职能部门抽调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3个,配备专兼职人员324名。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的工作制度。即:报到登记制、档案管理制、了解考察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

3、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多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刑释解教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其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他们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其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工作汇报《安置帮教工作汇报》。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帮助回籍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的;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刑释解教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

二、存在的问题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衔接管理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其原籍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二)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三)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难。刑释解教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刑释解教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4、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刑释解教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

5、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据库,并组建网络,便于查询。使其出监所前,住地安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他们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他们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6、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同年度考核和奖金挂钩。在就业安置、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第3篇: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xx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xx县安置帮教工作自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紧紧围绕如何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致力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

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能,以各镇(乡)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镇、乡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帮教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健全了包括报到登记、回访谈心、例会分析、目标管理、工作考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抓三个环节

(一)抓好衔接管控环节

一是做好排查梳理。每年年初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明情况,摸清底数,掌握去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上季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围。对去向不明、人户分离、情况不清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线索,协助排查,确保无漏管失控。

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库,做到一人一档,建档率达100%。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年龄结构、

文化层次和犯罪类型、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逐人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对青少年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专门登记造册,重点掌握动态情况,加强帮教管理。

三是做好分级管理。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类型、现实表现、危害程度和家庭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将刑释解教对象确定为重点管控类、一般帮教类、重点帮扶类三种类型。重点管理对象细分为三类,一类是思想不稳定、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帮教对象,对他们进行跟踪式管理,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轨迹,及时沟通了解其困难,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二类是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通过与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解决基本生存问题;三类是思想悲观、情绪低落的帮教对象,坚持以心理疏导为主,做到安身暖心,帮助其解开心结。

(二)抓好帮扶安置环节

一是多渠道开展帮扶活动。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就地安置为主,鼓励其从事农业生产,帮助做到自食其力。对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争取自谋职业。同时,每年年底县局分管领导带领县安帮办、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帮助特困人员安度春节。

二是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利用社会公益性岗位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过渡安置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协调解决部分劳动就业岗位,进行救济性安置。目前,我县建有安置帮教基地12家,长期固定安

置刑释解教人员12人,临时安置人员46人。

(三)抓好教育管理环节

首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歧视和偏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动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以志愿者的身份,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确保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建立长效管理,扩大帮扶效果

一是将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积极与监狱联系,从源头掌握安置帮教人员信息。积极开展探监帮教和用功招聘活动,分别与浙江省第四监狱、浙江省第六监狱、浙江省女子监狱等签订联合帮教协议,拓展延伸帮教和超前帮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帮教效果;二是加强帮教成员单位的相互联系。司法所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相互联系,另一方面深入各村、社区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时调整管控措施,避免托管漏管失控;三是树立典型,激励刑释解教人员自强自立;四是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改善信息化办公设备,全县所有乡镇均已安装全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第4篇: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矫正工作及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近年以来,高度重视司法所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尤其重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下,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长效机制,充份运用社会关爱、整合各方资源,本着“以人为本,教育转化”的方针,认真开展矫正、帮教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自矫正、帮教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成立了矫正、帮教领导小组,由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为骨干成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党政领导成员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监督人,治保调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监管工作队伍,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问,切实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是,全乡共有矫正对象人、帮教对象人。无一人脱管、失管、漏管,无二次涉案现象发生。

二、双管齐下,管教并举,确保成效。

一是注重方法,切实抓牢握实矫正、帮教人员思想防线。乡党委一直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

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帮教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帮教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严防思想二次滑坡。

二是措施得力,确保在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乡积极的拓宽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法,针对性地完善个人矫正、帮教方案。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帮教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对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村民十户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帮教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我乡矫正、帮教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

最新情况以及社会的变化,对需要进行强化和改正的矫正措施进行逐一纠正,为矫正工作的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

三是建立劳动基地,定期组织公益活动。为了更好的开展好矫正、帮教工作,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他们改正罪行的决心和悔过心理,乡党委建立了孤寡老人镇为乡矫正、帮教劳动基地,乡司法所和矫正、帮教人员签订公益劳动协议书,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每月都安排组织矫正、帮教对象入户进行公益活动,如种菜时节,组织他们到孤寡老人家给老人们翻地种菜;冬天到了,为敬老院的取暖炉运煤;平常有时间帮助打扫卫生,拆洗被褥;这些活动受到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加强了他们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决心。在每次活动后,我们都要求每名矫正、帮教人员写出。从而感悟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人与社会的和谐。同时,我们还安排每名矫正对象每月在各自村组参加不少于5次的公益劳动,这项工作主要由各个监督小组负责,这项活动内容不限,根据实际情况各个监督小组自行制定活动内容并上报乡司法所,如:今年在民生年富民安居活动中,社区矫正、帮教人员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各村自已组建筑队伍中就有不少帮教人员的身影,即富裕了自己的生活,也拉近了群众的距离。

四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矫正、帮教工作依法进行。为确保矫正、帮教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我们规范了矫正、

帮教对象接收、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流程。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印制了配套的表格,每个矫正对象一人一档,按时记录在服刑帮教期间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等情况(如:参加学习、公益劳动及谈话、奖惩、扣分等情况),从而有效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积极性,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制定和建立司法所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和“一帮一”的帮教制度。通过例会摸排矫正、帮教对象的心理动态;通过“一帮一“的帮教,矫正、帮教人员思想行为,从而遏制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全乡矫正工作、帮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狠抓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教育

为有效地开展矫正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强了对矫正工作的业务学习,我们曾先后多次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各村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了社区矫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进一步增强了矫正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了工作程序,了解了社区矫正政策。同时在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在帮教志愿者的选配上,我们坚持以村干部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工作上的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使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落到实处。以上是我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些做法,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5篇: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 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0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8人。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7人;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8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6人,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95人;⑤落实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00

3、2004年,区政府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下拨了5万。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归正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据库,并组建网络,便于查询。使归正人员出监所前,住地安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归正人员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归正人员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4、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同年度考核和奖金挂钩。在就业安置、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第6篇: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

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0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8人。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7人;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8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6人,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

第7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汇报材料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汇报材料

多年来,**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循市委提出的"监所内必访、出监所必接"的总体要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扎实推进安置帮教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就将相关工作向在座各位领导做一个简单汇报:

一、融入"耐心",在"访"上下功在全面实现镇安置帮教工作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工作中,我们坚持从每一个细节出发,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狱内必访、出监必接等环节上下足功夫,先后多次到各监所,对在监服刑人进行回归社会前的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由司法所组织开展以"四个一"为主题的提前帮教活动,即组织一次现场沟通交流、介绍一下社区新貌、带去一份亲人的嘱托、送上一份爱心礼物,真正做到"暖其心、正其身",为出监帮教提前做好准备。今年以来,我们赴**监狱必访了16名对象,今年上半年必访了8名,送去生活必需品以及书籍等,让服刑人员了解社会的变化、发展,鼓舞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和期望。

今年6月我们对**监狱2名**籍服刑人员开展了调查排摸,采用上门家访的形式,对2名对象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社区表现等做了全面了解,为下半年度的狱内必访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基础。

二、融入"关心",在"必接"上下功夫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及上海世博会两个国际性重要活动的举办,**镇不断完善社区和监所的衔接工作,规范开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内必接"工作。去年6月,司法所组织矫正专职干部、社工和帮教志愿者前往**监狱对服刑人员王某进行了"出监所必接"。2007年,王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随着释放日期的临近,无一技之长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的王某心情非常烦躁,思想情绪很不稳定。接王某出监所后,与他做了面对面的交流,鼓励他树立信心,用积极的心态面对今后的人生。当了解到他出狱后面临的生活困难时,专职干部和社工表示会给予关注,社工教育王某不能依赖他人的帮助,要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劳动来努力改变窘境。这次接所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为对象回归社会后的帮教做好衔接工作,也使服刑人员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怀,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三、融入"热心",在"帮"上下功夫

狱内必访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置工作,帮教工作不仅应体现在回归社会以后,而在于从必访阶段就开始形成长效机制,所以对于"帮",社区各有关部门都主动作为、履责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我们依托社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和安置就业基地,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创业等实际困难,初步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管得到、帮得牢、服务好的工作目标。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一方面,刑释解教人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自己出狱后应当是由政府来解决生活问题,而不是靠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现状,在帮教过程中存在排斥的心理,希望相关监所能在对象服刑期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监所内提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另一方面,服刑人员没有认识到我们的狱内必访工作是保障其刑释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本身对回归问题的轻视是刑释解教人员不主动与我们联系的重要原因。

**司法所

第8篇: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张官屯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调研汇报材料

一、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我乡的安置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8年至2010年全乡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1人,截止2011年3月底,在三年帮教期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共有36人,帮教率达95%,安置率达77%,重新犯罪的1人,刑释解教人员无脱管失控情况,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政法书记为组长,司法所长和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社保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全面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员3人,3名工作人员均为30周岁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乡35个村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网络。目前,全乡共建立村级安置帮教小组35个,帮教人员70人。为全乡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并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四项制度。即:排查登记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走访帮教工作制度、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3、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结合本乡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把热心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和知名人士充实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队伍中,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安置帮教工作站长)对刑释解教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其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乡范围内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他们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其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②帮助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③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在本地就业,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刑释解教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

目前,全乡三年帮教期内的36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在本地就业的有31人(其中待业务农的8人,从事个体经营、经商的5人,进厂企打工的18人),外出务工的5人。

(四)科学化使用安置帮教软件,认真做好网络化管理

按照市、县安置帮教工作要求,我乡率先安装并使用了安置帮教软件,有专人负责每天进入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查看,及时对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进行核查,同时做好预释放人员信息回执、下载、通知等,按时对季度工作报表进行认真填报,真正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网络化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衔接管理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其原籍街道、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完善的阶段,加上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二)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三)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难。刑释解教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刑释解教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工作本身就很繁琐、复杂,要真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就需要有良好的办公设施(电脑等),另外,此项工作还需要经常深入到村、到家走访和调查他们的思想情况,和在生产、生活中的情况等,及时的因人施教,落实帮教措施。这些工作的经常化就应解决车辆及车辆用油问题,才能有利于工作的扎实有效。

张官屯乡司法所 张官屯乡安置帮教工作站 2011年4月7日

第9篇: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2007-02-02 23:03:5

5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

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

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0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

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

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8人。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7人;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8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6人,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95人;

⑤落实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00

3、2004年,区政府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下拨了5万。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

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

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0

3、2004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万,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

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

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

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

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

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归正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据库,并组建网络,便于查询。使归正人员出监所前,住地安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归正人员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归正人员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4、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

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同年度考核和奖金挂钩。在就业安置、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第10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汇报材料

关于“狱内必访,出监必接”工作的汇报多年来,**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循市委提出的“监所内必访、出监所必接”的总体要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扎实推进安置帮教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就将相关工作向在座各位领导做一个简单汇报:

一、融入“耐心”,在“访”上下功夫在全面实现镇安置帮教工作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工作中,我们坚持从每一个细节出发,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狱内必访、出监必接等环节上下足功夫,先后多次到各监所,对在监服刑人进行回归社会前的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由司法所组织开展以“四个一”为主题的提前帮教活动,即组织一次现场沟通交流、介绍一下社区新貌、带去一份亲人的嘱托、送上一份爱心礼物,真正做到“暖其心、正其身”,为出监帮教提前做好准备。今年以来,我们赴**监狱必访了16名对象,今年上半年必访了8名,送去生活必需品以及书籍等,让服刑人员了解社会的变化、发展,鼓舞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和期望。今年6月我们对**监狱2名**籍服刑人员开展了调查排摸,采用上门家访的形式,对2名对象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社区表现等做了全面了解,为下半年度的狱内必访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基础。

二、融入“关心”,在“必接”上下功夫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及上海世博会两个国际性重要活动的举办,**镇不断完善社区和监所的衔接工作,规范开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内必接”工作。去年6月,司法所组织矫正专职干部、社工和帮教志愿者前往**监狱对服刑人员王某进行了“出监所必接”。2007年,王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随着释放日期的临近,无一技之长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的王某心情非常烦躁,思想情绪很不稳定。接王某出监所后,与他做了面对面的交流,鼓励他树立信心,用积极的心态面对今后的人生。当了解到他出狱后面临的生活困难时,专职干部和社工表示会给予关注,社工教育王某不能依赖他人的帮助,要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劳动来努力改变窘境。这次接所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为对象回归社会后的帮教做好衔接工作,也使服刑人员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怀,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三、融入“热心”,在“帮”上下功夫狱内必访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置工作,帮教工作不仅应体现在回归社会以后,而在于从必访阶段就开始形成长效机制,所以对于“帮”,社区各有关部门都主动作为、履责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我们依托社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和安置就业基地,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创业等实际困难,初步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管得到、帮得牢、服务好的工作目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一方面,刑释解教人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自己出狱后应当是由政府来解决生活问题,而不是靠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现状,在帮教过程中存在排斥的心理,希望相关监所能在对象服刑期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监所内提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另一方面,服刑人员没有认识到我们的狱内必访工作是保障其刑释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本身对回归问题的轻视是刑释解教人员不主动与我们联系的重要原因。

第11篇: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我乡安置帮教对象总数19人,社区矫正对象2人。 经过艰苦努力,在“6.06”特大山洪泥水流灾害中断一些时间后,我乡司法所对县局要求的安帮对象“一人一档”工作已经完成,完成率10%。但是安帮对象8人外出务工,教育对接不上,档案不够完整,待继续努力,目前对这些人我们在认真想办法建立联系。社区矫正对象2人,其中1人矫正期限届满已经解除矫正,进入安置帮教中来,另一个属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目前在温州打工,已建立联系。

采取的帮教措施:一是充分开展心理教育,谈心活动,解除其内心的困惑、痛苦、绝望甚至仇恨心理,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维护好他们的个人尊严和隐私,重树他们对生活的信心与勇气为目的,当前这项工作正细水长流的开展着,已经取得了多数帮教对象的信任,他们能较好主动地跟司法所人员交流,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对他们维权行动进行坚定支持。凡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所第一时间出面给予支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目前我们对二例歧视、排斥刑释人员的现象进行严厉批评,责令改正,有效地维护了刑释人员的自尊心。三是充分利用国家“集团帮扶”、危房改造、农低保、产业技能培训等强农惠农政策,对安帮对象适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协调,使其得到到照顾和扶持。目前我们对二个对象符合危房改造的出面协调了名额,帮教对象对此反响强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司法所一个人行动势单力簿,需要派出所的管控,加强对外出人员的联络让其接受司法所的帮教,二者协调行动效果更佳,特别是对一些恶性前科的刑释人员需要派出所给予其有效管控,令其接受帮教。二是对刚刑释人员一无所有的司法所与乡民政协调给予了一些米、油等生活用品,解决眉燃之急,希望这项工作能形成一种制度保持下去,目前只属于个案处理,力度彰显不足。三是其他部门干部对安置帮教工作、社矫工作认识不够深刻,表现在对安帮对象的扶持上灵活应用政策不足,个别甚至对帮教对象存有疑虑,服务不到位,害怕担责等现象,影响到本应达到的更好社会效益。四是村级组织对安帮和社矫对象的管教、关心、支持工作缺位,需要动员强化。五是目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资料完整度不够,比如判决书、裁定等文书档案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全面完整地移交到司法所,造成矫正计划、帮教方案等制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对于全面了解和把握对象情况变得更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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