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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会议指出,公平竞争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创新驱动,至关重要。依法对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增强消费者信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的一剂“良方”,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罚劣是为了奖优,要让恶意造假制劣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让守法经营者路路畅通、受到褒奖,让广大科技人员大胆创新、放心创业。

会议要求,要把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使假冒侵权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裁量、履行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管理、考核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让执法行为受到社会监督。

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有关事项的整理交接,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会议强调,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通过建章立制,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级政府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出实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第2篇: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有关事项的整理交接,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第3篇:02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职责

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职责

一、中心主任职责

(一)、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

(二)、负责制定中心业务及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召开中心会议,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业务水平;

(五)、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中心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汇报。

(七)、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城区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任工作,做好主任的参谋助手;

(二)、服从分工,认真做好分管的工作,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对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协助主任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导及不动产登记资料审核工作;

(五)、提供对城区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六)、按时完成主任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任工作,做好主任的参谋助手;

(二)、服从分工,认真做好分管的工作,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对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协助主任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各乡镇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导及不动产登记资料审核工作;

(五)、提供对乡镇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六)、负责制定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并定期组织学习;

(七)、负责中心纪律督查工作,对照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八)、按时完成主任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综合信息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综合性事务及党建、后勤工作;

(二)、负责印章管理、文件收发、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转办工作;

(四)、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规划和技术支持;

(五)、负责中心所有硬件、软件、网络的应用管理与维护 ;

(六)、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按时上报各项不动产登记数据;

(七)、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遗失登记、注销登记及需要公示的不动产登记进行公告。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受理科工作职责;

(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本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

(二)、查验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与申请主体一致;

(三)、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必要可向有关部门核查有关情况。

(四)、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记录;

(五)、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出具受理凭证。

(六)、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权籍调查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承办全市不动产登记涉及实地查看或调查复核工作;

(二)、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后权属争议调处职能。

(三)、负责将地籍库房屋与房产测绘的房屋进行关联,实现房屋落宗;

(四)、负责配合数据整合单位、解决房屋幢落宗地问题,将房屋坐落与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实地复核,保证整合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档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整理、保管、利用不动产产权、产籍、交易、抵押等档案资料;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对私查询业务,出具相关证明; (

三、)认真做好档案分类工作,使档案科学分类,做到存放有序,妥善保管,查找方便;

(四)、做好档案室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空气流通,做好防潮、防火、防虫、防盗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登记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权属证书的配图、核对、打印、审核;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四)、负责发证工作,并进行登记造册;

(五)、负责对《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保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遗失;

(六)、负责对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销毁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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