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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第2篇:基层法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创新工作思路 突出三本理念 不断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水平

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全体干警热烈欢迎高检院巡视组在省市检察院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院视察和指导工作。借此机会,我将近几年来**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xiexiebang.com-http://www.dawendou.com] **县是一个地处湘中的丘陵山区小县,县域面积934平方公里,人口40万,年财政收入刚过亿元。我院坐落于县城人民西路13号,占地面积12467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12个股室,现有检察专项编制44个,实有在职干警41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其他党组成员3人,检察员24人,书记员10人,司法警察2 人,其他人员5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8人,本科以上学历者占总人数的95%。2003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处着眼,实处入手,团结奋进,务实创新,逐步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各项工作保持了持续上升的好势头。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湖南省先进检察院”和市县先进单位。

一、突出以“质”为本,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1、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履行职能。刑检部门充分发挥创建“平安**”的主力军作用,“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三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00余件600余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近700人。自侦部门努力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瞄准重点,猛拳出击,共立案查处贪贿、挪用犯罪案件25件32人,其中大要案占50%以上,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逾700万元;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起,查办了全市首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诉讼监督直面难点,创新举措,积极构筑监督工作新格局。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依法决定不捕27人,不诉35人,追捕5人,追诉6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4起,提请民事抗诉7起,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刑罚执行监督则进一步完善换押制度,推行羁押期限告知预警制度,积极开展“双保障、双加强”活动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等执法活动的专项检查,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检察系统首个获此殊荣的单位。技术检察部门与反贪部门合署办公,围绕办案展开服务,积极提供技术鉴定,共办理技术案件157件,从技术角度确保了办案质量。

2、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质量。三年来,我们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办案效果的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业务规范、办案流程和执法标准。明确规定:自侦案件以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为标准,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要达90%以上,杜绝为完成目标勉强立案或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刑事案件在“每案必提”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无罪辩解,认真履行权利告知义务,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批捕、起诉准确率要达到100%。同时又以完善执法责任为核心,建立新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和保障机制。增设执法质量考评办公室,选派3名业务素质高的资深干警担任全院的专职考评员,定期对全院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从而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得当、手续完备的“铁案”。在湖南省检察系统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连续三年都进入了全省优秀行列。

3、拓展工作领域,增强办案效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我们强调克服单一办案思想,注重打击与预防、教育与挽救相结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认真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落实防范措施。如今年查办县自来水公司出纳罗艳萍挪用公款犯罪后,我们与县建设系统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身边案例集中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服务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刑检部门认真分析新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中广泛了解、收集、发布各种信息资源的有利优势,积极参与重点治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形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事犯罪发生。控申部门重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积极开展文明接待活动,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顶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控申接待室连续三次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突出以“能”为本,扎实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干警执法能力

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就必须有一支一流的检察队伍。三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结合主题教育、“保先”教育和“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德才兼备”和干部“四化”标准,配合组织人事

部门和人大选足配强领导班子,补选副检察长1名,同时请求县委明确了副检察长为正科实职干部,县委在确定两个自侦局和政工室为副科级机构的基础上,即将着手解决其他股室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的问题。我们注重制定一套“好班规”,着力改进领导班子的领导方式和决策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使班子成员始终成为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交心通气,促进理解,增进团结,使班子成员始终成为顾全大局的一班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从严治长”,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班子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逐年增强,领导班子的形象越来越好,干警对领导班子的满意度一年比一年高,在县委每年组织的年终考核中,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优秀票率均在90%以上。

2、抓好集中教育整顿。2003年以来,我们在全院干警中深入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四树四为”集中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活动中,我们始终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这根主线,紧紧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结合院情提出“抓三治、兴四风”,即抓治软、治懒、治散,大兴敬业爱院之风、苦干实干之风、廉洁高效之风、争先创优之风,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任务学习和正面典型学习,要求他们深入查摆自己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详细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通过集中教育整顿,全院干警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障碍,端正了执法思想,规范了执法行为,转变了办案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近年来,县政法委组织社会各界对政法部门进行综合测评,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率稳居前茅。省、市、县三级也没有反映我院班子成员及干警存在问题的信访,更没有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做到了全员进步、一个不落。

3、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由经验型向素质型、由学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注重引进,在严格准入上下功夫,3年共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检察干部,其中1名为广西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继续抓好学历教育,鼓励和资助青年干警参加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达标学习和司法考试,3年来有8名干警通过函授取得了湖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实施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学两法、学办案、学电脑、学调研,积极开展“一帮一”互助学习和“优秀公诉员”、“优秀侦查员”评选活动,掀起“学、练、赛”活动热潮,三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技能比武4次,选派50余人次参加省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干警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有新的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本领有新的进步。坚持在使用中磨砺人才、培养人才,结合机构调整,大胆任用10余名青年干警担任各部门正副职,同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较好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活力。

突出以“效”为本,强化检务保障,着力夯实基层建设基础

**县院是个基层小院,人少、物少、办案经费更少,尽管县级财政每年向检察倾斜,我们还是时常感到运转的艰难,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检务保障建设的困难那就更不用说了。但我们的思路是“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抢抓机遇,谋求保障,厉行节约,提高效益,逐步提高检察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是抢抓机遇跑项目,努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近年来,我们借乘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机关“两房”建设这一政策优势,积极跑项争资,正确理顺与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关系,共争拨各项建设资金200万元,新修机关门楼,全面更新改造办公大楼及下水管道,添置办案用车2台、空调10台,新征地8.4亩,全面规划机关大院,启动技侦大楼建设工程,全院办公办案环境的优化升级指日可待。

二是直面热点谋发展,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适应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的需要,三年来我们挤出资金,添置电脑10余台,高标准建立一个60平方米的中心机房,全面架设三级专线网和局域网,建成局域网66个结点,引进1名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作为全院的网络主管,初步搭建起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化成果的转化利用,即将配套安装办公、办案软件,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基本实现网上数据交换、文件传阅、电子文书生成等,肯定会给检察工作的长效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深入实际搞调研,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全面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我们围绕“管人”这个中心深入调研,针对内部管理的弱点和盲点,努力整章建制,先后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办案约束机制、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办案协调机制、侦查一体化机制,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各位领导,如果说近年来我院的工作确实取得了一点成绩,这也是我院全体干警团结拼搏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省院龚佳禾副检察长等领导曾多次来**视察、指导规范化建设工作,市院主要领导经常关心、关注**的工作,县委、县政府解决了许多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这些都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的深层动力。当然,我们有些工作还做的不到位,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离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同时,我们在过去的工作中受到了人员素质、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可以肯定这些因素将继续困扰我们今后的工作。因此,我们期待高检和省市检察院进一步关心、关注

和重视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切合基层院实际,改革完善检察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我们也期盼地方党委、政府继续加大为检察排忧解难的力度,突出经费这个重点,为检察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基础。

我的汇报完了,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与会同志批评指正。

第3篇:基层法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创新工作思路 突出三本理念不断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水平

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全体干警热烈欢迎高检院巡视组在省市检察院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院视察和指导工作。借此机会,我将近几年来**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县是一个地处湘中的丘陵山区小县,县域面积934平方公里,人口40万,年财政收入刚过亿元。我院坐落于

县城人民西路13号,占地面积12467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12个股室,现有检察专项编制44个,实有在职干警41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其他党组成员3人,检察员24人,书记员10人,司法警察2人,其他人员5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8人,本科以上学历者占总人数的95。2003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处着眼,实处入手,团结奋进,务实创新,逐步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各项工作保持了持续上升的好势头。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湖南省先进检察院”和市县先进单位。

一、突出以“质”为本,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1、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履行职能。刑检部门充分发挥创建“平安**”的主力军作用,“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三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00余件600余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近700人。自侦部门努力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瞄准重点,猛拳出击,共立案查处贪贿、挪用犯罪案件25件32人,其中大要案占50以上,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逾700万元;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起,查办了全市首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诉讼监督直面难点,创新举措,积极构筑监督工作新格局。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依法决定不捕27人,不诉35人,追捕5人,追诉6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4起,提请民事抗诉7起,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刑罚执行监督则进一步完善换押制度,推行羁押期限告知预警制度,积极开展“双保障、双加强”活动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等执法活动的专项检查,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检察系统首个获此殊荣的单位。技术检察部门与反贪部门合署办公,围绕办案展开服务,积极提供技术鉴定,共办理技术案件157件,从技术角度确保了办案质量。

2、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质量。三年来,我们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办案效果的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业务规范、办案流程和执法标准。明确规定:自侦案件以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为标准,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要达90以上,杜绝为完成目标勉强立案或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刑事案件在“每案必提”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无罪辩解,认真履行权利告知义务,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批捕、起诉准确率要达到100。同时又以完善执法责任为核心,建立新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和保障机制。增设执法质量考评办公室,选派3名业务素质高的资深干警担任全院的专职考评员,定期对全院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从而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得当、手续完备的“铁案”。在湖南省检察系统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连续三年都进入了全省优秀行列。

3、拓展工作领域,增强办案效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我们强调克服单一办案思想,注重打击与预防、教育与挽救相结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认真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落实防范措施。如今年查办县自来水公司出纳罗艳萍挪用公款犯罪后,我们与县建设系统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身边案例集中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服务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刑检部门认真分析新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中广泛了解、收集、发布各种信息资源的有利优势,积极参与重点治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形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事犯罪发生。控申部门重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积极开展文明接待活动,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顶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控申接待室连续三次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突出以“能”为本,扎实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干警执法能力

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就必须有一支一流的检察队伍。三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结合主题教育、“保先”教育和“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

第4篇:县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河曲县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一、2008年以来基层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

1、审判工作情况

河曲县人民法院现有业务庭8个(即民一庭、民二庭、维权庭、刑事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和一个派出人民法庭(即巡镇法庭)。从2008年至2011年,三年来我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强了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032件,审结993件,结案率为96.3%。其中,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0件,审结220件,审结率为100%;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696件,审结674件,结案率为96.8%;依法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10件,结案率为100%;依法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4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36件,执行率为94.4%。

2、“两庭”建设情况 (1)综合审判法庭建设

我院从2007年开始选址、规划、筹备等前期工作;2008年,经河曲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划拨土地5500平方米,2009年10月动工兴建,至今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准备验收。大楼主体共5层,高21.4米,建筑面积4319平方米。中标价865.93万元,实际费用960万元左右,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

(2)巡镇法庭建设

巡镇法庭原有旧房7间,纯属危房,两三年的时间无法正常办公,我院2008年5月着手修建,在原有土地上,拆旧翻新,实际建筑面积288.4平方米,共2层,主体建设、内部装修及办公设备配臵共花费51.7万元,现电话、互联网、内部局域网已全部开通。我院还为巡镇法庭的工作人员方面开展工作,配备汽车2辆。

3、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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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调解的协调配合,实行诉前指导,建议当事人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在执行过程中也贯彻调解原则。

二、2008年以来基层法院队伍管理和素质能力建设情况

1、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情况

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践活动中,我院干警人人都有2万多字的学习笔记,更换学习专栏7次,参加县委举办的问卷测试3次,投稿12件,被法制报采纳3件,推荐和指派审判员参加培训20人次,组织观看电教片4次,通过上述活动,我院正向学习型法院迈进。

现在正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要求每位干警书写学习体会一篇。

2、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情况

三年来,河曲县法院党支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实践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突出抓好全院党员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作风建设,努力发扬勤奋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落实法院的各项重大部署,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以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为法院大局服务为宗旨,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思想建设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来开展,全院干警学习态度积极,及时学习成果,交回40余篇,上榜张贴30篇,重点宣传,号召全院干警学习借鉴,达到了 “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了支部班子成员同党员谈话、谈心和日常联系制度,深入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2)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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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中拉选票等不正常现象。同时也完善了民主测评制度,充分践行了党管干部原则,将民主界定在党管干部原则框架内,协调处理了党管干部与体现民意的关系,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6、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使用情况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严格把关,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专访座谈、组织考察、人大任命等程序,公开、公平地选任了人民陪审员21名,2010年经过换届选任,目前共有陪审员16名。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文化程度较高,分布比较合理,代表性较强,基本上能够满足陪审工作的需要。其中中共党员12人,群众4人,党员占总数的75%,本科以上学历10人,专科以上6人。40岁以下有4人,40--50岁有8人,50岁以上的有4人,从年龄结构看,40—50岁的为主体。所任陪审员来自医疗、卫生、教育、行政、厂矿、企业、社会团体等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人民陪审员掌握了履行职责的必备知识,适应了陪审工作需要,保证了陪审工作质量。我院准备今后多次组织陪审员集中培训学习,计划近期开展一次。

2009年至今平均每年参与审理案件20件,从案件类型看,民商事案件占绝大多数,主要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权属、侵权等纠纷。

三、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情况

1、“三五”改革纲要贯彻实施情况 (1)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臵

我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忻州市全市两级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选任,逐步完善参审随机抽取、一案一陪机制;将执行标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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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的进程。

办案经费2008年至2010年平均每年100万元,中央财政和县财政按照比例的支持已经全额到位。

(5)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

我院全面落实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的“三公正”和双方争议的焦点、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公开的“六公开”审判制度。全面推行新的庭审方式,使庭审成为审判的中心环节,变纠问式诉讼为控辩式诉讼,强化了法官主持庭审和居中裁判职责,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实现了庭审公开化,增强了庭审的透明度。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官司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确保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庭审工作的监督,防止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败。

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实行首办负责制、院长接待、申诉听证制度,实行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查必果的原则,确保申诉信访通道畅通无阻,真正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从立案开始,加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风险告知、信访接待、诉讼材料收转等工作,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着手落实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制度,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2、重点司法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陪审制改革

2010年按照严格的选任程序,公开公正地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对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陪审员的法律理论水平。陪审员的参审机制还没有健全,陪审员的人员信息库正在建立,案件参审的随机抽取制度正在逐步完善。

(2)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

我院曾请求县财政支出部分资金,作为执行救济基金,解决部分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的执行难案件,但还没有形成一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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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和公众旁听;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如原忻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栗玄政受贿一案的公开审理,就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增强了群众对法院的公信力;所有证据在庭上公开举证、质证;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并说明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3)执行公开

利用宣传栏和公告牌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

(4)审务公开

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

4、便民利民司法举措改革情况

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制定了比较完备的便民措施。设立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加强诉讼引导、提供法律咨询,从判前说理到判后答疑的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

同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规定可以合理选择方便当事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调解,审理好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实现方便诉讼,上门办案,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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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解决;审判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执行难”问题依旧是执行机制改革的一大难题;巡回审判还未规范化;司法公开还未形成制度,落实到法院的日常工作中。

六、对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学习观念和进取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处理决定重大问题。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注重联系沟通,增强创造力,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作勤政廉政的表率,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工作

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党组中心组和全院干警政治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警自身的政治素养。要体现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干警,建立经常性的谈心制度,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勉励、告诫或安慰干警,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培养干警清政廉洁、热情文明、严谨细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3、着力解决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正确处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和谐社会构建的案件,努力追求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创平安活动,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探索利用“圆桌审判”等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运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提高调解效率;进一步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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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区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材 料 之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 月 日在******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人民法院院长 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根据《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和人员安排的意见》文件精神,我院由原***人民法院与原**区人民法院合并成新***人民法院后,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促进了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97件,结案1940件,结案率

1 97.15%。其中:原***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30件,结案912件,结案率98.06%;***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7件,结案1028件,结案率96.34%。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290件,结案288件,结案率为99.31%。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打击“二抢一盗”侵财犯罪和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毒品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31件,审结1195件,结案率为97.08%。依法妥善审理和化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案结事了。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13件,结案13件,结案率为100%。建立有效工作联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462件,执结443件,执结率为95.89%。健全和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利用执行信息查询平台,掌握每一件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努力提高执行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再审案件1件,结案1件。坚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

二、坚持为民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

2 深入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在南中、桂北、民主、云龙等四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法官社区服务室”,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等活动。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共诉前调解纠纷303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中院在我院召开的全市法院诉讼联络员专题工作座谈会上对我院“无诉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推广。

积极推行巡回法庭审判。根据案件实际需要,以方便当事人开庭、促进纠纷依法顺利解决为目的,共在看守所、监狱以及社区等开展巡回法庭审判35次,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促进了案结事了。

开通妇女儿童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设立4 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开通妇女儿童立案绿色通道,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案件225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依法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等原因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减缓免诉讼费,共为45位当事人21件案件,减、缓、免诉讼费81681元。

积极开展案件回访活动。组织一线法官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判后回访,解疑惑 ,讲法理,重帮教,从源头上杜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大力推进城东法庭建设。城东法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方便了城东镇群众和工业园区企业诉讼,就近服务和解决矛盾纠纷。

三、坚持和谐司法,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

3 大力推行全面调解工作。积极开展诉前联调、立案调解、审判调解、执行和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和谐解决。共调撤民商案件666件,调撤率达55.73%,其中立案调解263件,占调撤民商案件总数的40%。和解执行案件242件,执行和解率为54.62%,执行到位标的10234万元。

大力推行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座谈会、举办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班等方式,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从源头预防行政纠纷产生。全年行政案件撤诉6件,撤诉率为46.15%。

积极化解辖区企业经济纠纷。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辖区企业经济纠纷,成功调解***某投资公司与某贸易公司涉案标的达两千多万元厂房转让合同纠纷等一批经济纠纷,共办结涉企业经济纠纷标的2163.48万元,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完善了涉诉信访分类处理制度和终结机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依法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共接待来访群众咨询500人次,解答法律疑问53个,走访群众25人次,并依法终结了1起涉诉信访案件,全年无涉诉信访积案。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审判执行工作新机制 全面贯彻推行绩效考评和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坚持每月

4 召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议,部署落实各项改进措施,并每季度进行考核,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同时开展每季度案件评查,有力地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共评查案件356件,优秀率98%以上。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对38名非监禁刑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到辖区小学开展“模拟法庭”等校园法制宣传活动8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推行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55件。积极推进小额速裁工作,依法适用和审结25件小额速裁案件。依法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和案件当庭宣判工作,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9.21%,案件当庭宣判率为96.33%,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目标。狠抓办理案件各节点电脑同步录入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行案件材料同步扫描上网,使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每件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及时指导,同时使办案环节得以实现全程监督。

五、坚持阳光司法,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现场观摩庭审3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陪审员参与陪审普通程序案件132

5 件,陪审率为100%。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526份,开展网上庭审直播135件,开通1个官方微博并对重大活动及庭审进行微博直播164(件)次,自觉接受网民对法院庭审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立案公开、审判公开和执行公开工作,努力实现阳光司法。

加强法院正面宣传工作,通过广西法治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进行立体式正面宣传,年内共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618篇,大力宣传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效及亮点,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

六、坚持廉洁司法,全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重视抓好党建工作。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机关党总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院获得了自治区和谐单位、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等县(市、区)级以上先进集体奖项13个,被评县(市、区)级以上先进个人20人次。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层层签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入开展公正廉洁主题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次,定期每周在内网出版勤政廉政应知应会共达102期,做到时时提醒,警钟长鸣,促进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干警的

6 整体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认真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更加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充分调配办案资源,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城区中心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深化“无诉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创建成效,把“无诉社区”创建活动打造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精品工程”。

四是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方案》要求,力争到2014年8月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33人。

五是积极推进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裁判文

7 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捷手段和途径,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现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服务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6篇:基层法院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

【范文一:区基层法院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中院纪检监察室的有效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化形式,转变作风,狠抓“十项规定”落实

我院党组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防范意识,注重源头治腐,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高院“十项规定”放在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健全审判机制、完善服务网络、畅通沟通渠道、重视群众关切问题,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依法保障民生、方便群众诉讼、解决诉讼难,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我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专项学习、教育、整顿、治理活动。上半年,着重开展了六个方面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使活动取得实效,我院活化活动形式,改变座堂办案、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陈旧工作方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采取走基层访企业进社区“接地气”的形式,访民问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革故鼎新改变工作方式,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对审理涉及民生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

了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出台了快立、快审、快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开庭前介入调解、即时开庭审理、保证提前结案机制,立、审、执全程调解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获得法律保护。

二是广泛开展了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带案回访及群众评议法院、群众评法官的“四访两评”活动,深入山上张家湾、东风、五四、建兴、东股流等林场进行走访,当场答疑解惑,解答困扰林区群众的离婚纠纷案件对婚姻前财产分割3件/1人次、国有土地原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是否具有优先承包权2/2人次,非法开垦国有土地法律后果1件/1人次等法律问题,全面提升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审判作风。

三是深入推进“送法下基层”活动,普及法律知识,由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同志亲自率领业务骨干一行八人组成的宣讲团,先后奔赴山上东风、五道河、七一等15个林场所,开展“送法进林场”法律知识讲座。院长与百姓面对面交流,增强了林区百姓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了林区群众利用合法方式解决争纷的能力,推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继续推进“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林场”四进活动。我院副院长张凤琴、李健带队,抽调行政庭、民二庭法官共同组成活动小组,先后走访了绥棱林业局聚鑫供热有限公司、森铁管理处、胜利社区和市政管理处、一小学校四个单位,以座谈的形式现场解答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援助,同时向他们发放了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服务企业十五条措施。加强了法院、企业、群众的联系沟通,减轻了企业

和群众的诉讼成本,建立了比较畅通的民意沟通渠道,

五是加大服务力度,完善服务网络。我院在山下红星社区和林源社区建立了司法联络室,建兴法庭在山上各林场指定了司法联络员,为所在辖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难题提供更好、更快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我院司法联络室的建立,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面落实便民、利用措施,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六是开展送法进林场活动。院长率队深入到山上张家湾、东风、五四、建兴、东股流等林场进行走访,当场解决困扰他们的法律问题,倾听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通过林区电视台连续播放了我院的征求意见函,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便法院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教育,形式多样,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为了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我院一直把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是以传达文件形式集中学。利用每日朝会时间,随时达成上级下发的廉政文件和通报。做到时时提醒,警种长鸣。

二是在工作之余自学。将廉政教育纳入政治学习计划,制定了季度学习要点,粘贴在本院内网《学习园地》,供干警阅览,不影响干警正常工作。

二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学。第二季度4月14日集中学习了中院李大伟院长在《全区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月25日集中学习了林区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按时收看了魏殿生在《森工机关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第三季度学习了《廉政准则》。坚持与时俱进和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培训学习管用、实用、有用。

四是建立了清风长廊,在法院各层走廊悬挂廉政宣传牌和廉政警言警句,一层一风格、一层一主题,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五是建设了廉政教育基地。在二楼建设了廉政教育基地,内有警言荟萃1块20条;有警示篇、法院文化等系列宣传图版10块;荣誉墙悬挂我院精神、院训和历年获得上级单位授予的奖牌,提升我院的文化底蕴和廉政文化品味,激励干警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提高了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让干警在思想上得到提高和升华,长思贪腐之害,牢固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摸清底数、清退会员卡,做到零持有

今年8月初,我院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我院在岗(包括工勤1人)37人,持有美容卡女干警3人,是本院聘用书记员,均为本人出资购买,不在清退范围。全院干警无收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赠送会员卡、全部做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四、治理配备(使用)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活动

我院上半年开展了治理配备(使用)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活动。6月份对全院的警务车辆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有警车五辆,符合《警务用车管理规定》配额,无超编制、超标准配置

警备用车问题,但存在车辆管理不归口,分散在各业务庭,由非警务人员驾驶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及时做出了调整和纠正,将所有车辆统一归口到办公室进行管理、调度。出车由办公室派专职司法或兼职司机的司法警察驾驶,确保安全行驶,防止交通故事。同时开展了对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申报活动,共有在编在岗32人递交了自查申报,无干警从事违规经商营利活动。为了确保此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将干警违规经商营利自查申报情况公示7天,并公开了中院和本院监察室举报电话,呈请本院干警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至今未收到举报电话和信件。

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确保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把廉洁自律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坚决执行“五不直管”的规定,权力下放,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管好、用好法院各项经费。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坚持做到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带头学习,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带头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

实。

(三)继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教育的幅盖面,促使干警始终处于“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的良好状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继续贯彻、执行《法官法》的“十三个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监督和查处上下大力气,对审判人员在审判等工作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对查实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依照《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给予处理,决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五)继续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受理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秩序,规范重复信访处理方法,规范信访核查程序。研究探索处理信访问题的新路子,切实巩固信访工作成果。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为规范建设。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焦点问题:《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落实;《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落实。解决好审判一线办案人员、执行人员、“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依靠制度抓管理、依靠制度抓监督,依靠制度促工作,开创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范文二:基层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院在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鹤北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9件,审结77件,审结率为71%。其中受理民事案件49件,结案36件,结案率为73%,缺席判决1件,调撤结案35件,调撤率为97%;商事案件27件,结案19件,结案率为70%,判决1件,调撤案件18件,调撤率为95%;刑事案件6件,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含旧存)26件,执结16件,执结率为62%。所审结的案件没有上诉案件,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6件8人,审结6件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7人,6件案件中,上诉1件,林区中院维持原判。在刑事审判中,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维护鹤北社会的平安稳定。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院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上半年我院对所有侵犯财产、犯罪后未退清赃款赃物的犯罪分子判决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对2件2名被告人判决并处罚金。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

法定审限内审结。

(二)及时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76件,已审结55件,审结率为72%。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离婚、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审判人员能够认真审理,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我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能够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调解结案53件,调解率达96%,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上半年我院能够及时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纠纷案件,共审结上述纠纷案件21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26件,旧存7件,执结16件,发放债权凭证2件。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对执行庭干警进行分组,共分成2个执行小组,调整后的执行力量明显增强。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执行纪律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个办法”,通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爱民便民工作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我院坚持每天由专人在立案大

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42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1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

(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进行电视讲座1次,到林场开庭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按照林业局党委的部署安排,鹤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扎实有效,自选动作精彩纷呈,查找“四风”深入细致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激发,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一是班子成员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始终将院党组领导干部作为活动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党组书记、院长亲自为全体干警作专题辅导报告。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二是广大干警积极参与,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讲话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读本》作为学习重点,通读精学理解精神实质。三是以群众的眼光为视角,紧紧围绕“四风”表现查找本人、部门思想上、作风上的问题。从理解当事人,理解服务对象出发,检查自己服务群众的差距,对做好今后的本职工作提出具体思路。

(二)扎实推进,规定动作有声有色。我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不偏不移的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程序。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测评大会,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坚持开门搞活动,先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了征求意见函8封,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开辟网页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以及广大干警对我院工作及“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上半年,我院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刑事、民事、执行、立案的法律法规。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上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虽然都有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工作的开展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1、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和高难度案件不断出现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增加,干警对知识更新不够重视,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2、执行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够,执结率不高;3、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规划,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教育活动,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力争在质量、效率和效果上有新突破。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增强队伍素质。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强化执行措施和力度。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深挖内部潜力,力争使执行有新突破。

3、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加大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落实力度,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4、加强目标考评工作力度,强化目标考评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各部门目标考评工作的监督,实现目标考评工作新突破。

总之,我院决心继续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范文三:暑期基层法院实习总结】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

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

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

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

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

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

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范文四:法院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委《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施意见》(宁发[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全院扎实开展了此项活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及帮扶活动,使全院党员干部

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全院在实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院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精心组织

一是抓组织领导。活动一开始,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对如何在我院开展好这一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院党组书记乔健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具体事务,以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

二是抓计划制定。根据市干联办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在各个阶段都先后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帮扶对象。确保这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的进行。

三是抓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明确开展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的意义及要达到的目的,我院在活动开始时就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召开了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乔健亲自作了动员讲话,就如何具体开展活动作了详细的部署,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活动扎实,形式多样,措施有力

一是扎实开展服务承诺活动,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有力推进了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办事服务高效化优质化,促进了行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二是着重围绕市干联办有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的主要目标责任和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以及社会各界广

泛征集有关促进活动的意见、建议和对策。三是以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帮扶活动。为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党员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创先争优,扎实开展活动。

1、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对口帮扶一户农户或一名贫困党员要求对帮扶对象全面摸底,与其交心谈心、拉近感情,了解基本情况、主要困难和发展愿望,制订帮扶方案,重点突出矛盾化解、困难排解和致富措施。

2、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召开帮扶村子座谈会,全面了解镇村实际情况,为困难群众帮扶面粉2吨,大米500公斤,给贫困户捐赠衣物、电视机、联点支部捐赠办公用品等总价值达92800元,党政军企投资资金10万元,给贫困户捐款2万余元,共计212800元。

3、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组织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广泛开展了群众性活动,组织村干部及农民谈变化、谈感受、谈发展、谈未来,共叙农村经济发展现况经济社会变化,共话祖国新貌,共唱祖国赞歌,增强了荣誉感和自豪感。

4、积极向群众宣传循环经济、低碳生活、节约能源法等节能宣传知识,倡导和普及“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咨询,同时在活动总共发放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知识问答”、“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读本”“节能宣传知识普及问答”宣传资料近2500余份。

三、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是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得到增强。通过系统学习教育,全单位党员干部思想上、行动上都能自觉地同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自觉地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为民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通过下村访户,实实在在的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对党风政风行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工作实效,机关效能建设蔚然成风。自活动开展以来,全体机关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办实事、讲实效,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率先垂范,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加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院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时时刻刻起表率作用,要求机关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认真听取并做好笔记,在进村调研中,对困难家庭挨家挨户的问寒问暖,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最迫切的生活问题。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把此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四、长效机制

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方面制度1项,出台严肃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方面制度1项,其他方面的制度10项。

五、存在的问题

1、审判任务重,案件多,工作量大。

2、联系点多,任务重,而且联系点分散不集中,路途远。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下半年进一步抓好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

2、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群众办事实。

3、经常下基层了解情况,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4、及时上报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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