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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乱搭乱建铁皮棚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整治打击乱搭乱建铁皮棚行为,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营造城乡和谐秀美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0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搭乱建临时建筑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实现铁皮棚零增量,存量基本消化,切实提升城市建筑外立面、坡顶等景观效果,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全县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二、整治区域及重点 铁皮棚是指由铁皮搭建的在防火、防震、防风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

整治范围:

(一)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二)乡镇圩镇规划区范围内。

(三)国、省、县、乡道沿线所在自然村。

(四)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所在自然村。

整治重点:

(一)居民个人搭建的铁皮棚由所在乡镇、社区负责拆除,其中单位用房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搭建的铁皮棚由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包干负责。

(二)私营业主用于脐橙库、养猪场、仓库、生产厂房等生产用房搭建的铁皮棚按规范进行整改整治。

(三)铁皮棚拆除后,居民个人如确有防漏、隔热等需要,可向所属乡(镇)政府和社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赣南客家风貌式样实施改造。

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10月)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要及时召开集中整治乱搭乱建铁皮棚专题动员部署会,切实增强做好查违拆违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新闻中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各乡(镇)政府要及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发布集中整治乱搭乱建铁皮棚的公告,并在铁皮棚搭建行为集中多发点张贴、公布,敦促乱搭乱建铁皮棚行为人立即停止建设(搭建)并自行拆除,使乱搭乱建铁皮棚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巡查工作,要成立专职巡查队伍,坚持在辖区范围内按职责分工每天进行巡查,做到巡查“零盲区”,坚决及时制止辖区内正在发生的乱搭乱建铁皮棚行为。对一切在建的乱搭乱建铁皮棚工程依法责令即刻停建,确保乱搭乱建铁皮棚“零开工”、“零增长”。

(二)集中整治(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2月20日) 对在建的乱搭乱建铁皮棚实施即拆即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社区小区的由社区党工委和社区负责做好铁皮棚整治前期调查核实、宣传发动、动员自拆、强拆安全维护、拆后善后维稳等工作,涉及工业园区的厂房由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整治,涉及城中村的由文武坝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负责。县城规划区铁皮棚拆除由县“两违”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实施。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外的,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三)检查验收(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1.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可向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并做好台账收集(台账需拆前、拆中、拆后三张,要求同一角度拍照,拍照参照物必须相同,照片必须要有时间,同时拍照人、现场确认人必须签字)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两违”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县财政局、城乡环境整治办成立验收组,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进行验收。

3.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全面完成铁皮棚整治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一律不予拆除经费补助。经验收合格后,对10月底、11月底、12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分别给予2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的拆除经费补助,铁皮棚面积以投影面积计算,拆除经费补助总额不得超过300万元。

4.县中心城区铁皮棚整治拆除工作经费按实际拆除面际15元/平方米据实拨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XX县乱搭乱建铁皮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两违”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两违”综合执法大队,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资料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认真开展好铁皮棚整治工作。要增强大局观念,严明工作纪律,克服畏难情绪,按时间节点坚决完成工作任务。对部门单位履职不到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在拆除乱搭乱建铁皮棚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执行,充分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确保拆除程序合法合规。

(三)科学调度,强力推进。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建立信息平台,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四)督查考核,问责问效。县督查落实办要全程跟踪督查,强化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根据督查落实考核情况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包干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县纪委(监委)视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对执行不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效能问责。

(五)确保公平公正。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铁皮棚整治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一切工作经费并由纪委(监委)机关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1.在整治过程中出现多算多量问题,补助材料弄虚作假的及简单将铁皮换成树脂瓦虚假整改的;

2.验收时发现还有铁皮棚未整治完成的,但报送已完成的;

3.有重大投诉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镇整治私搭乱建工作方案

近期,我镇部分村私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我镇城市形象、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为遏制私搭乱建现象在我镇进一步蔓延,以良好形象迎接***会,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体要求

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主动作为、奖优罚差的工作氛围,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行为。作为整治私搭工作的主体,各村要把整治私搭私乱建工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要明确一名两委成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力量按要求开展好整治工作。各包村镇领导、包村部门要分包负责,深入一线指导、督促、协助相关村开展好整治工作;

镇遏制私搭乱建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上下协调作用,开展好巡查、督办、执法等工作。

二、开展集中整治

(一)集中整治时间:3月8日—3月15日

(二)集中整治要求:

1、各村要通过悬挂标语、广播、村干部进家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好政策宣传等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教育村民认清形势,主动停止私搭乱建行为;

2、各村要立即在所有进村入口设立路障,搭建帐蓬,选派专人开展24小时看守,严控运输建材车辆,严禁各种建材进村。

3、各村要组织人员、车辆对占道的沙石、砖灰等建材和施工机械进行全面清理;

4、劝离所有施工人员,制止所有施工行为。

(三)检查验收

3月15号后,由镇私搭乱建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村设置路障、人员看守、清理建材、有无私搭乱建行为等进行逐一检查验收,核实整治效果。

(四)奖惩办法

1、集中整治期间,镇遏制私搭乱建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对各村情况一天一通报,对行为迟缓、工作不力的村庄,镇党委、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

2、对验收后能够达到路口设置有效路障、看守到位,无建材占道、无私搭乱建现象、整治效果明显的村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按要求整治,仍然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的村庄,对该村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村要强化整治效果,建立遏制私搭乱建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遏制私搭乱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杜绝反弹现象。镇党委、政府每月将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并给予相应奖惩。今后凡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受到区、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曝光的村庄,将依据党纪政纪和市、区相关要求,坚决追究相关村书记、主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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