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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清理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

清理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预防廉政风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36号)规定,现就进一步清理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当前国土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与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彻底脱钩,一些中介机构变相垄断经营、缺少竞争,缺乏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制度约束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政事、政企分开,打破区 1 域、部门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公平公正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坚持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强化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运行,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清理规范国土资源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是指与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等,下同)相关联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专业技术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门自行设立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予以取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行政部门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交中介服务机构办理;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时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条件。在全面清理基础上,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明确本地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置依据、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清理规范与国土资源部门在人、财、物方面有关联的中介组织。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分开的要求,认真清理中介组织(包括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出资、入 2 股成立的中介服务性质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分类推进中介机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与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脱钩。对确需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兴办的中介机构(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作为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服务机构予以保留或移交由当地国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为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应剥离中介服务职能,不再提供中介服务,不能剥离中介服务职能的,应予以改制;对国土资源部门或事业单位出资、入股等方式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企业),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处置,确保完全脱钩。中介机构租用国土资源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或对外有同一地点办公混同影响的,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予以清退。国土资源部门或下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参股、执业的,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退出或辞去公职。

(三)清理规范收费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清理将行政审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情形;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

3 务多收费的情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行政相对人到指定机构接受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情形;违反规定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等情形。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事业单位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四)清理规范购买服务行为。购买服务项目是指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具有公益性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主管部门要求,清理购买服务项目,确定购买服务范围。既要通过购买服务,推动国土资源简政放权,防止“大包大揽”,又要防止“卸包袱”,将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向市场,确保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购买公共服务行为,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承接商。不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可以采用邀请招标、询价或者单一来源等其他采购方式实施购买。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管理的,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购买,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购买。

(五)清理规范市场准入机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

4 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竞争作用,除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外,应允许具备资质的国土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清理取消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置的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中介服务保护措施和准入门槛。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清理取消国土资源相关学会、协会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使中介组织变相垄断中介服务市场的规定。推动全省国土资源中介服务机构选择程序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国土资源中介服务效能。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和清理自查阶段(2014年1-3月)。 1.通过召开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会议等形式宣传动员启动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

2.制定印发《清理和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清理规范主要内容和任务、时间安排等。

3.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布置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制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自查工作报 5 告于3月底前报省厅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分级分类清理整改阶段(2014年4-7月10日)。 1.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清理自查情况分类梳理,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收费、购买服务项目、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类完成整改处置工作,该取消的取消,该清退的清退、该划转的划转,该改制的改制。

2.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指导完成所属学会(协会)有关自查整改工作。

3.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全市范围清理整改工作,形成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于7月10日前报省厅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检查总结和规范制度阶段(2014年7月10日-8月底)。

1.省厅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检查并抽查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全面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形成国土资源系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对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6 3.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管制度,完善强化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的要求,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国土资源行风政风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督促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做好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日常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571-88877821

邮箱:524457200@qq.com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业务主管机构责任制、行业学会(协会)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负责,按照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时间安排、工作要求、清理范围和任务扎实做好各 7 项工作。各相关学会(协会)要在各业务主管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监管范围内中介组织监督及自律工作,加强学会(协会)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统一的行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清理规范监管范围内的中介组织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系统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清理规范工作拖拉敷衍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进行重点督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中自查出来的有关问题,有关单位在2014年7月31日前经自查自纠整改处置到位后,对有关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人员,经上一级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机构确认,可免予追究行政责任。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中有关问题不自查自纠整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有关责任人员将从重处理。厅监察室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571- 88877351。 8

抄送:省监察厅、省审改办、省法制办,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印发

第2篇:东营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项目修订版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许可内容

核发、变更、延续、注销《采矿许可证》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74号修订)第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五条;

(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1998年8月14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三、数量及方式

有数量限制,同一区域只能有一次许可。

四、许可条件

(一)采矿许可:

1、先履行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手续;

2、申请范围和面积与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和面积一致;

3、矿山生产规模与设计利用储量相适应;

4、矿山设计服务年限合理;

5、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合理;

6、申请人具备必要的资质。

(二)变更登记: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变更矿区范围的;

2、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3、变更开采方式的;

4、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5、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变更矿区范围、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先履行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手续。

(三)延续登记:

采矿权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延续登记矿山须有必要的保有储量。

(四)注销登记: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五、申请材料

(一)采矿登记: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五份; 1

2、矿区范围图五份;

3、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五份;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五份;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一份;

6、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五份;

7、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五份;

8、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五份;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变更登记: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五份;

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五份;

3、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五份;

4、矿山概况说明五份;

5、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五份;

6、有关协议和合同五份;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及原采矿登记申请材料复印件五份;

8、变更矿山范围(扩界)、主要开采矿种和开采方式的矿山以及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新建矿山还应提交:

(1)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的证明材料五份;

(2)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一份;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五份;

(4)变更范围(扩界)和主要开采矿种的需要提交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报告一份;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延续采矿登记。

(三)延续登记: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五份;

2、矿山概况说明五份;

3、下一级地质矿产部门对矿山保有储量情况的确认证明材料五份;

4、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五份;

5、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及原登记申请材料复印件五份。

(四)注销登记:

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五份;

2、闭坑报告或者停办申请报告五份;

3、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五份;

4、闭坑或者停办矿山的批准文件五份。

六、申请表格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变更、延续申请登记书》、《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到垦利县国土资源局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垦利县国土资源局

八、决定机关

垦利县国土资源局、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或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九、许可程序

(一)采矿权申请人提出采矿登记申请;

(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复核; 2

(三)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报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许可时限

4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或15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

部门承诺:28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或10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

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采矿许可证》,中型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为10年。

二、收费

(一)登记费:

1、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500元/证、中型矿山300元/证、小型矿山200元/证;

2、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100元。依据:鲁价涉字〔1992〕324号文件

(二)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年?平方公里。依据:鲁价费发〔1998〕141号文件

(三)采矿权价款:以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依据:财综字〔1999〕74号文件

(四)矿产资源补偿费:按销售收入,石油、天然气、煤炭、煤成气1%;石灰岩、砂岩、天然石英砂、陶瓷土、耐火粘土、其他粘土2%;地热3%;矿泉水4%;岩盐、天然卤水0.5%。依据:1994年2月27日国务院令第150号

三、审验

年检

第3篇:行政审批科岗位行政执法职责分解

行政审批科(岗位)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序号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水资源审批岗1、取水许可

(含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地下水)

职权执法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瓦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取地表水或者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下的单位和个人

瓦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在

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提出意见报科长。

2、河道采砂许可

职权执法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土料的单位和个人

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提出意见报科长。河道工程审批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

职权执法

行政许可

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瓦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利用水域和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提出意见报科长。

3、占河占滩许可

行政审批科(岗位)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序号执法机构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河道工程审批岗

职权执法

行政许可

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瓦市行政辖区内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不利影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提出意见报科长。

4、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不利影响活动许可水资源审批岗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职权执法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

瓦市行政辖区内新建、扩建水源工程项目单位或个人

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意见报科长。

行政审批科(岗位)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序号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瓦市行政辖区内凡占用国

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许可

职权执法

行政许可

家所有的农业灌溉水源、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12号令

排工程设施,或人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报废或失去部分功能的单位或个人。

7、水利工程开工许可

职权执法

行政许可

组织专家组对报告进行评价,提出意见报科长。现场勘查、提出意见报科长。河道工程审批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七条水保审批岗

8、水土保持方案(含开发建设项目)审批

职权执法

行政许可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瓦市行政辖区内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或降低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

现场勘查、提出初步意见报科长。

行政审批科(岗位)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序号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河道工程审批岗

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职权执法

行政许可

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审批;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除部分情况外,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瓦市行政辖区内在江河、湖泊

(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组织专家评审、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单提出意见报科长。位和个人

9、入河排污口审批

第4篇:行政事业保险股股长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掌握本股室的业务工作。2.负责定期向站领导提供各单位缴费情况,提出基金收缴建议。3.负责协助站领导的各项工作。4.负责审核内、外勤的各项工作。负责协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5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副所长在所长的领导之下,全面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坚决贯彻执行所内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各项奖惩办法和各项工作内容。

三、及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在工作人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协助所长出好主意,力所能及全面做好工作,经常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五、正确处理好被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及时汇报,共同讨论,相互尊重,不争权夺利。

六、在所长领导之下,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动态和各项工作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正确处理好被领导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6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副所长在所长的领导之下,全面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坚决贯彻执行所内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各项奖惩办法和各项工作内容。

三、及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在工作人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协助所长出好主意,力所能及全面做好工作,经常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五、正确处理好被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及时汇报,共同讨论,相互尊重,不争权夺利。

六、在所长领导之下,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动态和各项工作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正确处理好被领导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7篇:纪检组长岗位职责(国土资源局)1.在省厅纪检组、市纪检会和局党组领导下,主抓局机关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2.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或受党组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8篇:行政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青岛紫檀山实业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第一节 总则

行政人力资源部是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指挥的办事机构,直接对董事 第1条 长、总经理负责。

第2条 行政人力资源部内设人事、行政、网络、司机、食堂、保安等岗位。 第3条 其管理权限为:受董事长、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公司日常办公秩序、行政文书、人事管理、后勤生活、内部治安进行全面管理,真正起到纽带作用。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4条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董事长、总经理的工作部署、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反映情况,反馈信息。

第5条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第6条 组织收集、分析、各部、公司行政、业务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突出业绩经验的调查资料,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协助总经理了解公司的动态情况。

第7条 负责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根据领导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进行公司的发展规划研究,当好领导的参谋。

第8条 负责组织安排公司的办公会议,会同其它部门安排业务会议或有关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并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9条 负责公司发文的拟定、审核、报批、编号、打印、传递,做好收文的登记、传阅、归档、立卷及文书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工作。

第10条 负责公司的印鉴管理,严格按规定或董事长、总经理的指令使用。 第11条 负责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做好公司历年大事记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编纂工作。

第12条 负责组织公司通用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协同其它部门进行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讨论、修改、编写工作。

第13条 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定、检查、修订及执行。

第14条 负责人事档案和职工技术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审查、申报、聘任工作。

第15条 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提供员工的年龄、性别、学历、职称、专长等结构数,使领导能及时掌握公司的人事动态情况。

第16条 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第17条 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励、差假、调动等工作。

第18条 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

第19条 协同其它职能部门做好职工的岗位培训教育工作,包括业务培训、技术 培训、安全教育、保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20条 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迎送等工作。

第21条 管理公司车辆、办公设施、设备;负责公司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第22条 负责公司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公司有关法律咨询和联系工作;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

负责制定后勤保卫工作的制度,合理编制后勤保卫的预算;负责报刊、第23条

杂志的订阅、分发工作。

第24条 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严格抓好卫生,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提倡 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现象。

第25条 负责公司的用水、用电、电话、手机、电脑和其它电器设备的管理,做 好日常保养、维护、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维修。

第26条 负责公司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放火、防盗、防灾害事故发生的安全 保卫责任制,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以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27条 及时、圆满地完成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节 管理权限

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第28条

第29条 对公司会议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对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第30条 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31条 有权按董事长、总经理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32条 对各部门以公司的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对不符合董事长总经理要求 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第33条 对各部门的工作纪律和文明办公的执行情况有检查和监督的权力。 第34条 对试用期员工的辞职、辞退,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辞职、辞退、行政处分有审批权。 第35条 对管理人员的调动、升职、加薪、奖励,对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辞职、辞退、行政处分有审核权。

第36条 对违规违纪案件、工作失职案件有检查监督权。 第37条 对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员工有绩效考核权。 第四节 管理责任

第38条 对得知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处理,以致造成的重大损失负责。

第39条 对公司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而造成的严重后果负责。

第40条 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丢失、损坏负责。

第41条 对公文、公函、电报、报刊、杂志的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而影响到工作负责。

第42条 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第43条 对所属的服务工作质量差而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

第44条 对所属的岗位因安全管理不严而发生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负责。 第45条 对公司办公环境秩序混乱,丢失、盗窃的事情屡屡发生,给公司造成不 良影响负责。

第46条 对各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线路等没有做到很好的检查、维护、维修 而导致公司的正常工作受到威胁,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47条 对公司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不严,对门卫的登记登记制度的执行管理不 严而造成的严重后果负责。

第48条 对没有以优良的态度,及时、正确、高效率地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薪 资、奖金、调动、职务任免、考勤、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离职、人事档案立卷等业务事项,没有很好地行使人事管理职权以致使公司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49条 对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很好地完成负责。 二、员工岗位职责

行政人事部设2职,经理、副经理: 1、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公司考勤制度、人事用工制度、岗位设置申报、岗位工资申报、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3、为公司招聘所需的合格人力资源,并对员工进出的把关,负责组织对新老员工的培训工作。

4、制定公司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会议、制度和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 5、负责公司文函的管理协调; 6、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 7、负责车辆的总体安排; 8、负责协调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9、每周主持部门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10、负责公司对外联络、形象代言及公关接待工作; 11、完成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行政专员:设1职

1、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物流采购的管理,运用各种手段在行政版块做好“节流”工作,做好维护协调及有效控制; 2、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的作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节流措施,降低管理费用,并协助IT人员做好电脑的维护与公司网络的维护管理; 3、负责图书资料的购买和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4、负责行政车辆的管理、维护保养; 5、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酒店、机票的预定; 7、其他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专员职责:设1职

1、认真贯彻公司有关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指制定工厂人力资源和培训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全面负责人事部工作,掌握业务范围,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共同研究、讨论决定; 3、组织本部门业务学习,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团结员工,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职工的服务工作,经常深入基层研究,掌握情况;发现人才;及时提出人事调整意见,当好总经办的参谋; 5、组织制定、修改、充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6、根据用工计划组织招聘工作,负责如招聘、招收、辞退、辞职、晋升、降级、调出的审核,负责员工内部调配的审核; 7、负责对各级干部的德、勤、绩、效的考核,并鉴定归档; 8、负责定岗定编,制定劳动定员编制方案,年度人员的编制报表; 9、解决员工有关劳动方面的争议和投诉、纠纷; 10、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同行业标准和本企业情况制定本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标准,报领导审核批准,负责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加班费、夜班费及各种津贴报表的审核; 11、按制度负责审批办理各类休假的期限; 12、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职工调入、调出档案的审批工作; 13、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网络管理:设1职

1、基础设施管理:确保网络通信传输畅通;实时监控整个局域网的运转和流量情况。

2、操作系统管理:实时监督系统的运转情况;动态调整系统配置参数,优化系统性能;为关键的网络操作系统服务器建立热备份系统; 3、应用系统管理:确保各种网络应用系统运行良好;不可中断的关键型网络应用系统,建立和配置系统的热备份; 4、用户服务与管理:用户的开户、撤销、设置与管理; 5、安全保密管理:防止外部对网络的攻击和入侵;防止网络内部信息的泄漏; 6、信息存储备份管理:对于关键数据和信息,及时备份;保障网络中的信息安全

7、机房管理:保持机房整洁有序,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按时记录网络机房运行日志。 司机:设 职

1、负责行政车辆的驾驶,做好安全行车; 2、负责日常行政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车辆修理费用; 3、树立服务的思想,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做到服务第一,安全第一; 4、不出车时,司机要在办公室学习待命或维护车辆,不准串岗闲玩; 5、外出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礼让三先,中速行驶,决不酒后开车,确保安全,确保任务的完成

6、收车后,司机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存放它处,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自己开车回家,或将车给别人开走。

7、负责协助行政部处理日常工作。 2010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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