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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关于推进我旗失地农牧民就业和

关于推进我旗失地农牧民就业和 其他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思考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当前加快新农村牧区建设,实现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是推进我旗实现城乡居民充分就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旗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我旗总人口15.9万人,其中有农牧业人口11.9万人,农牧区劳动力8.1万人。在11.9万个农牧区人口中:18岁以下的占18.8%,18-35周岁的占29.5%,36-60岁的占38.2%,60岁以上的占13.4%。有失地农牧民13786人,劳动力7659人,其中18-30岁的占29.1%,31-45岁的占38.7%,46-60岁的占32.2%。近年来,旗委、政府始终把做好全旗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摆在全旗就业工作的重要位臵上,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通过采取强化平台建设、加强技能培训、落实优惠政策、提升服务水平等有效措施,使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旗共完成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5866人(次),就业引导性培训22137人(次),创业培训1265人;完成农牧民工转移就业75774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我旗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伊金霍洛”活动和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三级联创”活动(创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旗、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镇、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嘎查村)为载体,围绕统筹全旗充分就业,强化就业登记;围绕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创业服务;围绕拓宽就业渠道,强化技能培训;围绕实现稳定就业,强化困难群体援助;围绕基层就业服务,强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贯彻“五围绕、五强化” 的思路,全面提升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农牧民在转移就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从我旗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全面开展,政府各部门在其中发挥了应有的组织、推动以及政策与资金扶持作用,培训机构在转移就业培训中承担了相应的培训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是,农牧民在转移就业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未能真正确立,主体角色缺失,农民参加转移就业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参与转移就业培训的意识十分薄弱,其在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对转移就业培训的作用及相关政策宣传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培训计划的制订自上而下,缺乏农牧民的参与,摸底调研工作不够充分,缺乏对农牧区劳动力现状及农民的培训意愿、培训需求的全面了解。三是现有的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时间较短,使得素质低的农牧民难以在短期内真正地掌握一门技能,即使通过培训后由培训机构帮助转移就业,多数也是以体力劳动或低技能就业为主,待遇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牧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四是组织化程度低。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培训。

2.培训资源配置、整合不佳

目前,我旗的教育、就业、扶贫、人口转移、残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都有自己的培训机构或经费,都在开展相关的培训,但几乎都是各搞各的,各建各的系统,导致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由此导致管理的无序性、培训的盲目性、时间安排的短期性,内容雷同或培训空白点较多,现有的培训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和利用。此外,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出现了培训设施、培训机构重复建设,不但浪费了大量的培训资源,培训质量也难以提高,许多培训流于形式。

3.重视培训数量和培训任务,忽视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虽然培训机构每年都能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指标和转移就业任务,但是从培训的效果来看,仍然存在诸多不如人意之处,存在培训流于形式的现象。由于培训工作的评估验收主要以转移就业数量作为衡量标准,缺乏对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的评价,缺乏农牧民的评价,使得培训机构更多地考虑转移就业的数量任务,而忽略了培训质量和效果。而对如何满足农牧民的培训需求,如何更好地让受训者真正掌握技能,如何提高转移就业的层面和稳定性等关键问题欠考虑。

4.农牧民转移就业思想观念滞后

我旗农牧民没有到外地打工的传统,很多人不愿意外出打工。有相当部分失地农牧民就业意识和择业观念较为保守,很难找到合适的岗位。

5.农牧民综合素质不高,劳动技能单一,就业难度大 我旗的失地农牧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多只受过中、小学文化教育,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单一,只掌握传统的种植、养殖技术,缺乏从事

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导致就业竞争力较低。

6.失地农牧民就业政策保障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政府对失地农牧民就业工作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策性文件,扶持矿区失地农牧民就业的政策散见在其他文件中,不利于操作、执行和宣传。对失地农牧民就业的政策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没有专门出台失地农牧民就业的优惠政策。失地农牧民就业存在着多个部门都在管,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不够,工业园区建设、大项目推进与矿区失地农牧民就业结合不够等。

7.部分农牧民特别是失地农牧民缺乏自主创业意识 失地农牧民都有失地补偿费和安臵费,每人都不下20万元,有较好的自主创业的经济基础,但大部分农牧民都缺乏转移就业技能和自主创业意识,“征地骤富”的不良心态导致择业要求过高,显富摆阔、相互攀比消费现象严重。从眼前看,失地农牧民有征地补偿安臵费,可维持生活。从长远看,失地农牧民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财理念、劳动技能和稳定的就业岗位,必将成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给全旗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带来不可低估的压力。

二、建议及对策

(一)推进失地农牧民就业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一是对失地农牧民及其子女,要根据其不同的年龄段和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就业服务工作。对18-25周岁的人员,重点通过采取补贴学费的措施,引导和鼓励其参加各类中短期和学历化就业能力提升培训,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对25-45周岁的人员,根据其适宜创业的年龄优势和征地后相对较好的资金优势,重点开展好创业培训,扶持其通过成功创业实现稳定就业;对45-60周岁的人员,重点开展1-6个月的短期技能培训,并通过与驻地企业联络协调,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对失地农牧民及其子女要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就业政策,提供同样的就业服务。三是按照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要求,大力引导失地农牧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牧民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要充分利用我旗开发建设力度大,各类工程项目多,劳务工需求缺口较大的优势,探索组建一家大型国有独资综合劳务公司,把失地农牧民通过政府免费培训后安臵在劳务公司工作,并按照政策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落实好“五险”。

(二)推进其他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建议及对策 一是对农村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搞好职业介绍工作的基础上,首先要开展好就业引导性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其次要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成功创业;第三要通过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回炉式”、“定单式”培训,实现就业。二是农村籍初、高中落榜生要开展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通过技能实现稳定就业。三是对农村籍转复退伍军人及返乡创业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切实搞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重点开展好创业培训,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四是要开展好农村牧区“零转移”家庭的调查与援助工作。通过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确保“零转移”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五是对其他农村牧区劳动力,在积极开展就业引导性服务的同时,重点要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六是以村组建“农牧民工劳务联队”或劳务公司,以联队或公司的名义向旗内各工程项目承包劳务工程,从而使我旗农牧民工有组织、有保障的在旗内实现稳定转移就业。七是要实施“走出去”战略,把劳务输出同旗外投资结合起来,带动富余劳动力向旗外转移。加强劳务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内引外联搞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八是要认真开展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嘎查村”创建活动,确保全旗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第2篇:失地农民培训工作汇报

近几年,随着高速、环路、大桥及职院等重点项目的上马建设,以及工业园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招商引资的深入开展,我区征用了大量的土地,使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我区从今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对万名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其中今年培训农民20xx名,以提高失地农民的技能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至10月底止,全区共举办塑料加工、相机装配、耳机装配、电子电工、计算机、摩托车维修、酒店管理以及家禽、果树、蔬菜种养等工种的培训班期,培训失地农民人,其中普通工人,技术工人,农技工人;通过培训,使名农民实现了就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加强对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外经贸局、经贸局、科教局、科技局、引进办、旅游局和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分工负责。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承担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培训工作;区经贸局、外经贸局、引进办和旅游局负责协助企业做好“订单培训”工作;区农业局和科技局负责做好农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工作;区科教局负责协助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各责任单位纷纷把失地农民培训工作作为份内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三是落实经费。区政府计划在3年内投入万元,其中今年万元,作为培训工作的专项经费,各镇、街道也按照区下达的培训任务,以人均元的标准落实了培训专项资金,确保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调查摸底,制订方案

搞好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是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全面摸清全区失地农民的情况,我区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对全区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摸底。今年4月份,区劳动保障局联合各镇、街道和村委会,通过每个镇、街道抽取1个自然村,每个村抽取50家农户的方法,对全区失地农民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区制订了《区20xx-20xx年失地农民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实施意见》,明确了培训目标、形式、内容、步骤和主要措施,并将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确保了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

精心组织,搞好培训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区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培训、委托培训、代培代训等形式和集中上课、现场示范、实际操作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搞好培训工作,力求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以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平台,分期分批组织农民进行培训;二是以区技工学校、大型企业为培训基地,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培训;三是以一带农民为培训重点,突出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以提高失地农民的技能素质。如街道办事处开展的塑料加工工种培训,采取“订单培训”的形式,首先组织农民进行了3天的集中上课,然后到辖区玩具厂观看现场示范和进行实践操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实实在在地掌握了业务知识,提高了实际操作技能。

第3篇:失地农民培训工作汇报

失地农民培训工作汇报

近几年,随着高速、环路、大桥及职院等重点项目的上马建设,以及工业园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招商引资的深入开展,我区征用了大量的土地,使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我区从今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对万名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其中今年培训农民2000名,以提高失地农民

的技能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至10月底止,全区共举办塑料加工、相机装配、耳机装配、电子电工、计算机、摩托车维修、酒店管理以及家禽、果树、蔬菜种养等工种的培训班期,培训失地农民人,其中普通工人,技术工人,农技工人;通过培训,使名农民实现了就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加强对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外经贸局、经贸局、科教局、科技局、引进办、旅游局和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分工负责。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承担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培训工作;区经贸局、外经贸局、引进办和旅游局负责协助企业做好“订单培训”工作;区农业局和科技局负责做好农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工作;区科教局负责协助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各责任单位纷纷把失地农民培训工作作为份内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三是落实经费。区政府计划在3年内投入万元,其中今年万元,作为培训工作的专项经费,各镇、街道也按照区下达的培训任务,以人均元的标准落实了培训专项资金,确保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调查摸底,制订方案

搞好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是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全面摸清全区失地农民的情况,我区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对全区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摸底。今年4月份,区劳动保障局联合各镇、街道和村委会,通过每个镇、街道抽取1个自然村,每个村抽取50家农户的方法,对全区失地农民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区制订了《区2004-2006年失地农民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实施意见》,明确了培训目标、形式、内容、步骤和主要措施,并将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确保了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

三、精心组织,搞好培训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区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培训、委托培训、代培代训等形式和集中上课、现场示范、实际操作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搞好培训工作,力求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以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平台,分期分批组织农民进行培训;二是以区技工学校、大型企业为培训基地,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培训;三是以一带农民为培训重点,突出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以提高失地农民的技能素质。如街道办事处开展的塑料加工工种培训,采取“订单培训”的形式,首先组织农民进行了3天的集中上课,然后到辖区玩具厂观看现场示范和进行实践操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实实在在地掌握了业务知识,提高了实际操作技能。

第4篇:农牧民定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专题

托克逊县畜牧兽医局农牧民定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托克逊县县委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农区养殖业的发展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农牧民定居工作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09年,我县农牧民定居工作开展主要以发展建立高效养殖业示范小区为主,实施山区放牧向农区集中养殖转变,以此带动全县农区养殖业发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水平。

一、基本情况

经协商研究,养殖小区命名为“牛羊高效养殖示范小区”, 位于包冈村公路北边,东靠中敖畜牧种羊基地,养殖小区总面积约1854.5亩,计划建设标准化牛羊圈舍374座,每座总投入约10万元,共计3740万元,计划小区的路、水、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备。住宅按抗震安居房的技术、规模要求建设;牛羊圈舍按牛羊棚圈建设操作规程建设;并设立管理机构和畜牧兽医服务站,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牲畜的免疫、检疫、品种改良、饲料加工、科学养殖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该小区的建立实现标准化养殖,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高效繁育、饲草饲料加工、粪便污物

经沼气发酵综合利用等项目一体化经营,是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

二、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牛羊高效养殖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一是牛羊高效养殖示范区平面布置草图已设计完成,《牛羊高效养殖示范区建设规划方案》、《牛羊高效养殖示范区建设项目意见书》等初步工作已定稿;二是根据县委制定的关于入住养殖小区的相关优惠政策,我局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日前,已有50户农牧户入区预建,10户建设完工,27户正在建设当中。

东西宽1048.9米,南北长1178.72米,能容纳约374户养殖户,每户分别划分3亩(50米×40米)、4.5亩(50米×60米),各占一半(根据),实行全封闭管理。

第5篇: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自2005年9月21日市失地无业农民安置领导小组扩大会后,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失地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奋力推进,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近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六项举措,贯彻扩大会议精神9月22日,我区召开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专题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专题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了六项举措:一

是将区政府相关副区长全部纳入领导小组任副组长,加强了工作力量。二是制定了例行会议、专项信访接待等5项制度。三是再次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做到不重、不漏,同时建立健全台帐。四是在第二次清理数据的基础上,科学

测算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所需要的资金。五是克服一切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安置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六是围绕失地无业农民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难题,探索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

二、启动九大体系,力推安置补偿工作 我区出台了《关于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了9大安置保障体系。一是启动失地农转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面完成了清理核实工作,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共1271人(1-9月为失地农转非人员发放低保金万元),对后期新申请的403户614人的核实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体系,加速了对失地农民的登记工作,2004年1月1日到2005年7月31日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有649人,已初审393人,预计在月底前自愿参保人员参保率和救济金发放率达到80、符合条件低保参保率达100,圆满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三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安置体系,对符合劳动力就业条

件的5234人,实施了再就业培训,近期开设了9个再就业培训班,共培训450人,在10月12日市就业局招聘会上,签定意向协议26人,为67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四是启动文教、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就近入学、一视同仁”和“低费率就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解决了58名失地农民子女就学,减免教育学杂费、住院费、手术费、门诊挂号费等共万元。五是启动住房安置体系,自2005年9月1日起,我区严格按照“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落实了安置方案和措施,住房安置预计年底前得到全部解决。六是启动信访接待体系,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工作组,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失地农民信访案件,近段时间共受理安置补偿信访案件15件,接待信访群众44人次,处理15件,回复率达到100,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纠纷和矛盾。七是启动司法救助体系,对失地无业农民积

极开展了法律援助,采取设立流动法庭、免费咨询点,免费代理服务,开辟救助热线等形式,重点解决工资、赡养费、抚恤金等问题,共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10件,做到了早受理、早执行、早解决。八是启动资金扶持体系,努力克服偿债高峰期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建立了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九是启动便民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全区1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部门、涉及69个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务中心,简化了办事程序,确保各项扶持和救助政策及时落实。

三、强化四个到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活动月中,我区把解决好XXX补偿金拖欠和XXXX“一碗水”动迁58户未入住安置房作为失地农民安置集中兑付阶段的起点和突破口,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一是领导指挥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达现场听汇报、抓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

际问题。二是宣传引导到位,专门组建了由所在乡镇分管书记任组长的群众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政策,积极化解矛盾。三是管理监督到位,派出专门力量直接参与安置房的施工管理,特别是对工程涉及到的水、电、气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的质量,避免了出现“豆腐渣”工程。四是资金补偿到位,采取缓发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向乡属企业借款筹资、加大现有存量资产盘活变现等措施,筹集资金349万元,集中解决了XXXX拖欠补偿和XXX动迁58户安置房的问题。

四、完善四大机制,规范安置补偿工作 一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安置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结合实际,提出了“六个100、三个确保”的目标,即在市下目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率达100”和“确保失地无业农民子女全面就学”两个目标。二是完善规范运作工作机制,工作中坚持实行“阳光

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省、市征地拆迁政策,积极加强宣传,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做出限时承诺,统一思想和口径,落实“三统一”、“九公开、五不征”、“两公告、一登记”等制度,切实规范安置补偿操作。三是完善安置补偿创新机制,放开思路,大胆创新,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了货币安置、住房安置、听证制、限时兑付制、12全文查看

第6篇:失地农民汇报材料定稿

积县委发[2011]221号

积石山县失地农民情况及相关工作汇报

州委督查室:

根据转办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失地农民情况及相关工作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全县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布局,全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先后对县城和居集、别藏、大河家等重点集镇进行了集中改造和建设,大大提升了县城品位和服务功能,增强了集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同时,狠抓项目建设不动摇,抢抓机遇,大干快上,全力争取和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大项目、好项目,掀起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热潮。随着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各类建设项目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全县失地农民呈逐年增多趋势。2008年以来,

严格按照县城和各重点集镇《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盘活土地存量,最大限度节约土地,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土地利用格局。同时,严格有关规定,合理补偿被征地农民,着力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实现了建设用地的和谐征用。全县共依法征用规划区建设用地5302.7 亩,其中,耕地4983.94亩、宅基地104.59亩、沙滩地和荒地214.17亩,分别占被征用土地总面积的94 %、1.97%和4.03% 。被征土地涉及全县8个乡镇、42个行政村的3428户农户,失地农民达14253人,人均失地面积0.37亩。

二、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面对新形势下的失地农民问题,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一手搞建设、谋发展,一手保民生、促稳定,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

一是严格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对4983.94亩耕地按每亩4.5万元至6.5万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偿,发放补偿金27411.6万元;对214.17亩沙滩地和荒地按每亩0.7万元至3万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发放补偿金56.2万元;对104.59亩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7.5元至155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发放补偿金127.07万元,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失

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失地农民贫有所济。根据我县实际,在落实国家低保政策时,对失地农民予以倾斜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失地农民,把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1330户5129名失地农民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按季足额发放低保金,已发放低保金40.025万元。建立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564名患病的失地农民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16.25万元,有效解决了失地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是积极探索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和补偿制度。随着全县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土地收益成了被征地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资金的去向问题也成了农民关注的热点。因此,县上根据省州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合理的土地补偿标准,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相应增加了失地农民的补偿,并采取“土地换保障”的办法,由开发商一次性对失地农民进行现金补偿或分配保障住房。同时,结合“安居致富”工程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将267户搬迁户优先纳入建房对象,户均补助4000元至

2.4万元,对384户1620人发放租赁补贴,每人每年补助576元,发放补助金93.32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住房困难。

四是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已经实现就业的失地农民,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对征用土地较多的村社,积极运作争取,将失地农民一次

性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切实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五是认真搞好就业服务工作,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为了确保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县上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广泛宣传讲解国家的就业方针、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引导农民改变传统择业观念,积极参与劳务“百千万”工程,大胆走出家门,到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创业。目前,共组织输出青年失地农民1512人次,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3120人次,其中2125名失地农民已实现就业安臵,159名失地农民实现自主创业。通过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引导,不仅使失地农民增加了收入,也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提振了生活的信心,加快了“农民变民工、农民变职工、农民变市民”的步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县穷民穷、财政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加之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的制约,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收入水平下降,生活压力增大。由于大部分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种植和养殖收入,生活本来就比较困难。土地被征用以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加之大部分失地农民没有其他技能特长,导致收入骤减,生活陷入困难。同时,随着物价上涨和生活成本提高,生活水平下降,压力不断增大。

2、普遍缺乏一技之长,再就业能力差。由于我县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群众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不高,特别是失地农民中少数民族人口较多,普遍缺乏技能特长和就业竞争力,受企事业单位招工时年龄、文化、技能等条件的限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只能就近从事一些苦力劳动或打零工,劳动报酬普遍较低。

3、征地补偿形式单一,标准偏低。目前我县征地补偿方式主要是现金补偿,占所有补偿方式的90%以上,平均每户补偿11.2万元,远远低于土地使用权转移后的土地增值额和市场价位。在物价水平持续走高的情况下,尽管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但这只能维持农民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难以对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形成较长时期的保障。

4、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覆盖面小。由于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加之面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导致失地农民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在实行现金补偿后,失地农民需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问题。因此,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

四、关于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征用土地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潜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研究解决实地农民问题,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全方位保障失

地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继续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土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民为经济建设出让土地,失去了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应该把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长效机制作为有效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措施,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

2、各方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采用政府、村集体、农民个人三者共同承担(即农民从安臵费中拿一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补偿费中拿一点,政府从土地收益中拿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资金问题。

3、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创新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的体制机制,把失地农民作为纳入创业辅导体系的重点对象,在资金支持、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失地农民搭建创业平台、寻找就业机会。

4、建立专项保障基金。进一步加强国土、民政、公安、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从征地补偿金中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建立征地农民补偿安臵的社会保障基金,建立“失地农民安臵社保专户”,不断拓宽安臵渠道,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第7篇:农牧民培训工作计划

农牧民培训工作计划

***20xx年农牧民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 __、__32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地区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地区农民培训工作的实际特制订20xx年农牧民科技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在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上要以邓小平理论、“ __”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 __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业厅及地区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面向、四个服务”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地委、行署及各县(市)农业工作的实际,结合我地区实际,大力培养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运用农业先进技术的能力,加大新成果转化率,加速农民知识化进程,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多形式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 __精神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结合 __32号文件要求,抓好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

1、实用技术培训

通过科技之冬、科技之夏、进村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科技书屋、电台(电视台)播放科技节目等形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即计划培训2.5万人。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0xx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培训0.3万人。主要培训广大农村劳动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初高中毕业的回乡青年、农村复员军人、农民经纪人、村组干部等.培训内容为:家政服务、物业保安、宾馆服务员、烹饪、机械修理、计算机、汽车驾驶、装饰工、建筑、打苇技术、捕捞、制砖、旅游服务、公路建设等专业。

3、阳光工程培训

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计划争取培训任务500人。重点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20-180天。职业技能培训以“订单培训”为主,根据市场需求,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培训;引导性培训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和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培训重点。

4、积极参与少数民族的双语培训工作。

5、做好农广校与当地电台、电视台联办科技培训工作。

三、主要措施

1、督促各县(市)校早计划、早安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为做好全年的培训工作打下基础。

2、督促各县(市)校积极做好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项目建设,提升体系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的能力。

3、督促各县(市)农广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已开播栏目的要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办好专题栏目,还没有开播栏目的县(市)分校要力争年内开播,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文字教材、音像教材、报刊、杂志等多种远程教育传播渠道开展培训,并作为评估条件之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4、督促县(市)农广校在音像资料库、农民科技书屋等媒体资源建设及利用上下功夫。

5、督促县(市)农广校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重视和做好农民培训管理,提高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素质,确保教师素质过硬,让参训农民真正学到科技知识。

内容仅供参考

第8篇:关于我省农村妇女失地情况工作汇报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一些支农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因土地增值而引起的土地纠纷不断出现,其中由农村妇女失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农村妇女失地情况,我们对全省妇女地失地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问卷和座谈两种方式进行,按每个县所辖村数量30%的比例进行抽样,共发放问卷2.8万

份,并分别深入双阳、辉南等市县,召开了由农经、法院、信访、妇联等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回收的问卷中,我们抽取1100份有效(失地妇女)问卷进行分析,主要情况如下。

(一)妇女失地的基本情况

在失地妇女中,90%以上是已婚妇女, 90%失地妇女家有3—5口人。有78%的失地妇女家庭有土地在9亩以内,72%的妇女失地1—10亩,失地年份主要集中在 1996—2006年,其中1997年和2006年最为突出,分别占16.8%和17.7%。

(二)妇女失地的类型

妇女失地情况主要有:妇女嫁到外村后,本村土地被收回,在外村也没有分到土地,占28.3%。土地被征用后未获得补偿或未全额获得补偿的占20.5%。由于村规民约等造成妇女失地的占18.9%。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多生育文秘杂烩网的子女未分得土地的占12%。外出打工、离婚、丧偶、嫁给军人或对方为非农户口,妇女本人户口没迁出,承包地被收回的,共占16.6%。未与男子平等分得土地的占2.4%。

(三)失地后解决的办法

失地后,65.5%的妇女找村委会,25.1%的妇女找乡政府,找农经部门、法院、信访、妇联的总计占1.2%,找其他部门的占4.7%,找多个部门的占3.6%。

在失地妇女中,有60%失地问题得到了解决,40%尚未解决。在已经解决失地问题中,有85.3%是通过调解解决的,通过仲裁和法院判决的,分别占0.3%,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占14.2%。

(四)妇女失地后的生活来源

失地后,有31.5%的妇女外出打工,有20.4%的妇女从事种植业,17.2%的妇女靠家人养活,152%的妇女从事个休经营,8.5%的妇女从事养殖业,从事家庭手工业的占3.5%,靠政府就济的占1.7%,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生活问题的有2%。

二、造成妇女失地的主要原因

造成妇女失地的原因较多,也比较复杂,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于土地承包经营中问题的出现。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是有别于古今中外的一种特殊的经营制度,在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中无现存经验可借鉴,需要结合实际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这种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于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现状,必然导致一些矛盾解决起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并没规定家庭成员在家庭承包中应享有的土地承包份额,而当妇女离婚后,发包方并不为离婚妇女变更发包合同,重新确定属于离婚妇女的土地,导致离婚妇女无地可种。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各地的落实情况并不尽一致。有的地方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有的地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个别地方还存在“五年大调整,三年小调整”的做法,由民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同一个村不同社之间,土地承包和流转的规定也不一样。土地调整的不同步,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土地又得不到土地,成为失地妇女。

(三)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规模扩张导致妇女失地问题突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边缘的土地在被大量征用过程中迅速升值,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的流动性较大,又处于传统意义上的弱势地位,因此,一些原来一直享有承包权的妇女,户口被强行迁出或“挂空”,土地被收回,享受征地补偿等待遇被剥夺,在安置就业过程中也遇到很多困难,成为失地妇女,一些年纪偏大又缺少劳动技能的妇女因失去生活的主要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四)传统观念及村规民约导致妇女失地。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地方在分配土地中违背“男女平等”的原则,规定外嫁女只给口粮田,不给承包田,有的地方在计算家庭人口时,以“测婚测嫁”为借口,使未婚女性只能

分到男性的一半或70%的土地,甚至只分男不分女。还有的地方规定,男到女家落户,全家都享受不到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益,还有的地方规定,出嫁女及其子女不论是否居住在本村,都不得参与本村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这些规定虽然都与有关法律的规定相悖,却经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表决通过,因为大多数村民或为了更多可分配的利益,或对《土地承包法》所知甚少,

做出了侵害少数妇女的经济利益的表决。

(五)政策调整使妇女失地问题显性化。近年来,农民种地收益不高,对失地问题认识不足,妇女失地问题表现得并不突出。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各种直补政策的落实,种地效益可观,土地也随之增值,一些过去隐性的失地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我省县以上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案件中,妇女失地问题由2000年的 1 件,上升到今年的271件。据省农委统计,全委每年接待的处理农民因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案件中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达45%以上。

三、解决妇女失地问题中的困难

一是妇女失地情况的多样性与我国土地30年不变政策的矛盾。如前所述,妇女失地的情况多种多样,特别是一些妇女几年前放弃了土地承包权,土地增值后又想重新获得土地承包权,而我国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使这一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二是相应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是贯彻实施《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省农委不断加大仲裁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仲裁质量,全省仲裁机构已发展到49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2%,全省仲裁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尽管如此,还不能完全解决土地矛盾纠纷的现实问题;通过司法审判有一定难度。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基层法院对土地纠纷不予受理,还有一部分法院只受理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霸占承包地,不允许女方耕种这一种情况的,对出嫁女失去土地承包权、妇女主动放弃承包田几年后,又想重新要回等情况,基本不予受理;有的基层政府在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表决土地分配调整问题时,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在解决土地纠纷中,因存在许多障碍而有畏难情绪,对妇女反映的失地问题一拖再拖。信访和妇联组织在协调解决妇女失地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妇女户口所在地党委或政府,因此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补救措施。一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存在,随着人口的流动,新的土地问题在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土地已分配调整完毕,无机动地可用于再分配或调剂,更没有用于补偿给失地妇女的储备资金,因此,解决妇女失地问题十分困难。

四、几点建议

农村妇女是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更好地调动她们的积极性,发挥其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充分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鉴于当前农村妇女失地问题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我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行为,对土地被征用后失地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进行妥善安置。如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取消其农民身份,将其作为城市居民进行管理,使其享受社区居民待遇,特别是在就业待遇方面,要向失地妇女倾斜,将没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妇女作为城市低保对象,纳入社会低保范畴,彻底改变其夹居民与农民之间的“边缘人”身份。另外,要建立统一的土地调剂制度。对承包期内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离婚后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问题,要有统一的调剂制度,并且统一执行,以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

二、建议农业行政部门尽快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制,要尽快建立健全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失地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同时,要就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实问题开展调查督查,对在二轮土地承包无法解决承包地、未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益的人口,在经济补偿、相关政策、税费等方面进行利益调整。

三、建议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畅通受理妇女失地案件的渠道,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案件受理的范围,做好与政府部门、农经部门受理权限与受理责任的衔接,使《妇女权益保障法》、我省的《妇女权益保障地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中有关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四、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失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规范引导作用,纠正村民自治组织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清理违法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同时,在土地被征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以及城镇化改造过程中,前瞻性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推动村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进程,确保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地使用集体财产、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

五、建议法制宣传部门突出党的农村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在宣传对象上,重点面向公职人员、涉农部门干部以及农民进行宣传,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六、建议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加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特别要面向农村妇女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她们依法维权、依法管理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准确了解和掌握农村妇女土地问题现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解决农村妇女的土地纠纷问题的力度,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9篇:乡镇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情况汇报

╳╳乡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乡委 ╳╳乡人民政府

(2010年7月1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我就╳╳乡失地农民培训就业情况作汇报,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市、县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乡紧紧围绕 “政府引导、强化培训、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劳务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到非农产业为目标,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的,不断挖掘就业潜力,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努力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通过努力,全乡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西南部,距市中心区76公里,全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54个村民组,11237户,38141人。自╳╳煤电、水盘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实施以来,全乡征用土地面积不断增大,失地农民逐年增加,给培训就业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2003年以来,全乡大项目建设、失地农户安置、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等共征地9600余亩,涉及农户1100户,其中:完全失地农户350户, 1570余人。从总体上看,全乡广大农民群

1众是支持和拥护项目建设的,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过程中,能识大体、顾大局,从思想上、行动上能够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乡委乡政府充分认识到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把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组织机构,由乡劳动保障所负责具体业务,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引导工作小组,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是明确责任。制定了╳╳乡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就全乡失地农民培训就业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政府分管领导及乡劳动保障所加强与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沟通衔接,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告、利用调频广播宣传等方式,定期、及时向各村失地农户发布各级各渠道的用工信息,使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户最大限度的实现就业。

(二)征地补偿到位,多种渠道安置。一是足额及时落实补偿款。首先,严格执行上级补偿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其次对工程建设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的,乡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清偿到户,对新征土地一律做到即征即付。2003年以来,共支付征地补偿款9000余万元;拆迁农户800余户,拆迁房屋面积9.6万平方米,共支付拆迁费用4000余万元,基本补偿到位。二是多种方式满足安置需要。首先,农户拆迁安置和城镇建设同

步进行,根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着手规划建设小城镇拆迁安置区。实施“四通一平一化”使小城镇拆迁安置区内做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和土地平整、实施绿化。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农民体育健身中心等功能性项目。目前,小城镇拆迁安置区总投资9500余万元,道路硬化3.5公里,现已安置拆迁户427户,建成房屋8.3万平方米。其次,实行货币补偿、自行安置等多种方式,供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三是推进农民非农化。由政府牵头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帮助办理“农转非”相关手续,目前已为22户87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使之成为城镇居民。

(三)加大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向失地农民免费提供就业培训,特别是对现有18--35周岁的450名失地农民加强就业培训。一是引导性培训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在开展培训过程中着重在转变就业观念上下功夫,采用多种手段,有效提高失地农户培训积极性,努力转变农民的“小钱瞧不起,大钱挣不到”的思想。近年来,在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下,开办引导培训5期,培训1400人次。二是综合素质培训与实用技术相结合。以技能培训为突破口,以服务企业为契机,传授失地农民容易掌握的实用技术。先后组织失地农民500余人参加市、县、乡举办的电脑、驾驶、电工、普通话、农业技术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推荐了100多名失地农民到沿海务工。

(四)实施扶助工程,拓宽就业渠道。一是拓宽就业渠道。由政府牵头和╳╳煤业、电厂进行协商,先后推荐250余名失地

农民到╳╳煤业和╳╳电厂上班,组织招聘临用人员100余人进厂务工。推荐100余名失地农民到辖区的新龙煤矿、砖厂、砂石厂上班,2008年推荐70名失地农民到双牌铝厂工作。二是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按照再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给予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教育附加等优惠,为部分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等。在小城镇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为失地农民提供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三是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对失地农户参加就业培训的,在乡劳动保障所备案,按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目前已发放补助资金5万元。每年的小额扶贫信贷,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户。对失地农户创业资金有困难的,积极协调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给予优惠。四是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在乡内招聘民兵、保洁员等临用人员时向失地农民倾斜,近年来,共招聘失地农民30余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参加公益性岗位报名考试,经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失地农民16人。

(五)实行社会救济,建立保障体系。一是“困有所济”。对失地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先列入农村特困救济对象。现列入农村低保120户,540人,年保障金额共24万元。二是“老有所养”。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吸引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行过程中。三是“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现有25人参加城镇医保,4900余人参加新农合,2009年有220人因病住院报销医药费20.3万元。

三、存在问题

通过努力,╳╳乡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被征地农民逐年增加,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岗位不多,就业供需矛盾突出;二是部分失地农民的思想和就业观念比较陈旧,认为只有政府安排就业或到国有企业单位才算就业,相当部分失地农民怕吃苦,餐饮、家政、服务等工种,无人问津,由于劳动技能水平普遍偏低,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岗位又无法上岗;三是部分失地农民对就业条件和劳动待遇要求过高,就业不稳定;四是部分失地农民参加就业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未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五是在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方面,需要上级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规定,使失地农民不因征地致贫。

四、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抓住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今后一段时期,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将失地农民培训就业纳入主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就业方案,把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建立例会制度,加强与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打工致富”、“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同时,通

过典型、示范引导,使广大失地农民切实认识到“参加培训学知识、外出打工能挣钱”,从而使失地农民树立全新的就业、培训观念,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投入性。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培训就业体系。加强乡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机构在失地农民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进村入户,对被征地农户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劳动力资源情况,掌握人员动态信息,逐步形成乡、村、农户培训就业三级网络。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金资源。落实农民工转移培训专项资金,重点向失地农民倾斜。融合各类免费培训资金,用活国家就业扶持基金,为失地农户开展就业培训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发动辖区内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尽可能为失地农户提供就业岗位,并通过各种渠道向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失地农民走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之路,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失地农民打造良好就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发劳动密集型经济,以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满足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

第10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工作计划

巴伦台镇2009年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二00九年,巴伦台镇农牧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将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县“十一五”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为巴伦台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把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努力开创巴伦台镇职业和成人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步伐,大力实施“科教兴农”、“科教兴牧”、“科教兴县”战略,强化“三个统筹”、“农科教”结合,加强乡、村农牧民技术学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为农、为牧服务的工作质量,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发挥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功能和作用,切实把我乡农村经济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认真做好历年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积极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乡的职业和成人教育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

1、根据《巴州示范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评估标准》积极加快乡、村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规范化建设步伐,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

资源,统筹兼顾,成立以教育、农业、科技、文化、林业等为一体的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中心,全面负责本乡的各类培训和丰富农牧民业余文化生活等工作。

2、紧紧围绕我乡农牧业生产的实际要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以乡、村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中心为阵地,结合“科技之冬”活动,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3、乡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中心要积极协助和配合村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实施农业“丰收计划”、科技“星火计划”、教育“燎原计划”,建立和完善我乡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工作,加速其在农牧区的推广和转化;各村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实验基地,抓住时机,在实验品种上下功夫,选择适合本村村情、农牧民乐意接受、能创较大经济效益的种植养殖项目,要明确实验的目的是为农牧民传授技术、扶持、帮助、引导农牧民科学种植和养殖,发挥实验基地的示范作用。

4、继续做好历年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和剩余文盲的文化技术培训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自治县《扫盲规划》,充分利用农闲季节,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历年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

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县人民政府的统筹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中心的教学改革,拓宽工作思路,加大成人职业教育招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工作要本着自治县经济建设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突出培训专业的针对性和应对性,逐步形成优势、办出特色,不断满足社会需求和职业分化、变化的需要,使培训工作上档次。

6、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教能力,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文明守纪,争创文明科室。

加大对乡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教师专业化培训力度,努力建设有职教特色的“双师型”师资队伍。请进来送出去等办法加快对在职教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重点专业学科的带头人。逐步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第11篇: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报告

XX县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情况

2009至2012年来,我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中央xx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着眼于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狠抓源头,进一步把握党员发展中的年龄、文化等结构,严把入口关,拓宽发展党员工作路子,完善推优入党工作载体,全县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一、基本情况

三年来,全县共发展农牧民党员 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 名,占党员总数的 %;妇女党员 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 %;35岁以下的 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 %;农牧民党员 名,占党员总数的 %;先进模范人物 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 %。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规划,指导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

“党员要发展,规划须先行”,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县委组织部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xx地区2009-2013年发展党员规划》和区、地党委对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制定了《xx县2009—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细化了全县各年度党员发展数量,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同时,县委组织部还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党委、机关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在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机关单位组织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重点,认真抓好了落实,使发展党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得到切实增强,确保了全县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扎实开展。

(二)在工作机制上,始终坚持“三个严格”。

一是严格制定党建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每年年初,把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xx县党建目标责任书》作为全年党组织建设的发展蓝本,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符合全镇基层组织发展建设的《党建目标责任书》,并翻译成藏文后与各村党支部进行签订,同时,下发的党员发展规划,严格明确当年党员发展名额,从而确保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二是严格入党审批程序。把好入党审批关,对不符合党员发展要求、突击入党的人员坚决不给予审批。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实现了确定对象民主化、培养教育经常化、发展结果公开化,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严格督查党员发展工作。各乡镇党委每年都对各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各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多发展、乱发展或不发展的现象。

(四)注重“三个培养”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

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方面。我县重点采取了教育培训和结对帮扶两项措施。依托县职业学校和乡(镇)、行政村党员活动室等现有教育阵地,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农牧民党员培训机制,为农牧民党员提供政策咨询、科技知识辅导,并结合其自身特点、年龄、文化基础等情况,切实做到因人施教、分类培训。同时,积极鼓励支持农牧民党员参加各类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班,并给予报销部分路费、学费和生活费。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方面。通过对致富能手进行走访调查,确定综合素质好、政治素质过关、群众公认度高的致富能手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对其考察一次,并视考察情况随时调整。为提高致富能手的综合素质,县(中)各单位、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还组织专人对其进行了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致富能手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提高了认同感。在发展致富能手入党上坚持做到不搞“一刀切”,始终坚持党性强是前提、致富能力高是基础、热心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是关键、群众公认是根本的原则,力争发展一个、成熟一个。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方面。鼓励党员致富能手在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积极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不断提高他们在农牧民群众中的威信。有意识地安排党员致富能手参与一定的村级事务管理、外出学习等,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由此来作为提拔为村干部的考核标准。

五)依托党建示范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群众富不富,关键就看村干部,班子强不强,关键就看带头羊。始终注重基层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 委X届X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观,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真正做到班子成员团结有力,领导核心作用强。二是加强了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使广大党员不断坚定信念、提高素质、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了发展党员和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培养党员,让政治立场坚定、致富头脑灵活、执行党的政策有力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通过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使之成为党的后备力量支柱,为优化党员结构,焕发党的生机,注入新鲜血液。四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激励机制,使目标责任制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根据党员不同情况,落实目标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做到“五带头”。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学科技、用科技,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强化管理,落实发展农牧民党员责任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一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责任制。各基层党委和支部,都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联系培养工作制度,交任务、压担子,让入党积极分子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担负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实践中锻炼成长。二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考察,随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三是落实《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机关单位各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党建目标责任书》中发展农牧民党员的任务细化分解,落实每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确保各乡(镇)、机关单位的发展党员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县委组织部定期检查各乡镇、机关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符的,严格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发挥驻村工作队的驻村优势,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我县各驻村工作队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三个培养”要求,高度重视培养和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积极把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初(高)中毕业生发展成入党积极份子,坚持把优秀分子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切实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实现他们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目标。在此过程中,各工作队通过“主动发现”和“精心培养”双管齐下的方式,开创了培养和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的新局面。通过开展各样活动、联系带动等多种途径,引导群众和党员发现和推荐其中优秀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主动地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同时,各工作队以开展群众宣讲教育、节日联欢、文娱活动为契机,营造入党光荣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优秀分子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热爱党、热爱祖国的精神。再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经严格政审,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加大教育培养力度,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对进一步建强建好我县基层党组织、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工作亮点

一是发展妇女党员有新突破。在坚持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妇女发展对象,及时把那些有生产技术本领、有奉献精神、政治上要求进步、能积极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妇女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女性党员的比例和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2011年该县共发展妇女党员 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 %。

二是新发展党员年龄梯次更加合理。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各乡镇,我县新发展的党员年龄结构都进一步优化,青年党员比例加大。在新发展的 名党员中,35岁以下党员 名,占 %;45岁以下党员 名,占 %。多年来全县党员队伍年龄偏大的现象有所缓解。

三是新发展党员文化结构不断改善。全县新发展党员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 人,占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 人,占 %。这批新党员的加入犹如源头活水,为基层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能力素质得到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

四新发展党员带富致富能力明显提高。3年来,我县认真落实“三个培养”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牧民党员培训,注重牧民群众培养成致富能手,把牧民中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取得了较大成效。在新发展党员中有致富能手 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 %,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其中在2011年的村“两委”换届中,有 名新入党的党员致富能手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委员。这些党员致富能手中,有养殖大户、种植示范户、畜产品加工户和服务业能人,他们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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