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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养老保险稽核工

作总结

省社保局:

2012年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稽核主管部门及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皖人社险函[2012]26号《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要点》,重点加强了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为中心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控管理

(一)强化管理服务制度建设

在进一步理清经办管理的风险点和关键点的基础上,全面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险支付各项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达到了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和监督的目的。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管理重点岗位的制度建设。注重抓好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方面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定了《支付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支付中心岗位责任自律制度》,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服务制度建设。制定了《支付中心政务业务公开制度》、《支付中心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使企业退休、失业人员在窗口办理业务时方便快捷。同时,制定了《支付中心首问责任制》、

- 1中心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基金收支管理并注重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使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芜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条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防止基金不必要的流失。全面完善社保基金财政支出管理,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须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严格按操作程序和准则使用,基金结余全面纳入财政专户,逐步形成运转协调、规范、管理制度化的基金运行机制。

(四)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中心各项业务办理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各项业务操作必须以参保对象的原始资料为依据,通过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经办业务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通过“金保工程”核对财务经办以及基金收、拨、支、存环节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做到业务、财务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日常的业务数据和基金财务管理均按时序进度进行计算机管理,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五)加大内控监督检查力度

中心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为契机,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工作,对审计中提出问题及时整改加以规范。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市有两人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中心为应对此类问题,经向上级局机关请示,并与财政、地税联合出台了《关于对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按照此意见,及时中止两人的重复养老待遇发放,将多发放的1.56万元追回,确保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同时,通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机

- 3有感情”贯穿窗口服务业务经办工作始终,同时,强化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把服务优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与个人工资福利适当挂钩,彻底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把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问题摆在工作首位,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真正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办好事。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基础管理工作虽然得到进一步夯实,内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各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因人员不足,存在岗位设置不科学,工作职责交叉的现象;二是组织机构控制方面普遍存在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设机构不健全,人员交流、岗位轮换制度基本没有落实,工作人员培训制度缺乏时间和资金保证等问题,经办机构建设及内控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方面虽然基本上都建立了内控制度,但缺乏具体与所有工作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落实情况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和业务规章的执行力,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取得新突破,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业务管理和完善内控制度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和内控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规范和完善养老保险业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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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总结

XX县XXXX年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总结XXXX年,我县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领导下,在省统筹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参保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坚持以《社会保险法》为依据,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狠抓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团结进取,扎实苦干,各项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推动了养老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XXXX年主要工作成效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采取明确目标、狠抓重点、完善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克难攻坚,顽强拼搏,全县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一是提高认识,按照省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我们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外,通过认真总结、分析XXX地区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增强大家做好稽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全面部署,我们成立专班,配备专人,分三个小组,负责落实稽核工作,全面把握我县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总体情况。三是狠抓落实,利用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保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表》进行分析。

第3篇: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总结

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总结

省社保局:

2012年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稽核主管部门及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皖人社险函[2012]26号《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要点》,重点加强了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为中心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控管理 (一)强化管理服务制度建设

在进一步理清经办管理的风险点和关键点的基础上,全面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险支付各项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达到了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和监督的目的。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管理重点岗位的制度建设。注重抓好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方面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定了《支付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支付中心岗位责任自律制度》,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服务制度建设。制定了《支付中心政务业务公开制度》、《支付中心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使企业退休、失业人员在窗口办理业务时方便快捷。同时,制定了《支付中心首问责任制》、《支付中心服务窗口AB岗责任制》、《支付中心问责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制度,并纳入行政问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考核情况与日常工作绩效挂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使各项制度落实有了强有力的考核保证。

(二)统一和规范业务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审核,增强岗位责任意识,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中心结合业务经办实际,制定了《芜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财务、稽核监督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并对各业务环节的经办范围、程序、办理时限及承办科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各项业务操作均通过初审、复核、审批三个环节,全面完善业务审核工作机制。参保人员待遇支付及生成的发放结算信息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审核人及审批人签字生效。各类经办业务资料按参保单位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参保档案做到门类齐全、完整无缺,方便查找、核对。 通过上述措施,基本上做到了操作规范,环节严谨,中心内部从未出现操作上失误,保证了各项业务准确、无差错。

(三)强化基金财务内部监管

中心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基金收支管理并注重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使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芜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条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防止基金不必要的流失。全面完善社保基金财政支出管理,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须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严格按操作程序和准则使用,基金结余全面纳入财政专户,逐步形成运转协调、规范、管理制度化的基金运行机制。

(四)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中心各项业务办理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各项业务操作必须以参保对象的原始资料为依据,通过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经办业务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通过“金保工程”核对财务经办以及基金收、拨、支、存环节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做到业务、财务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日常的业务数据和基金财务管理均按时序进度进行计算机管理,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五)加大内控监督检查力度

中心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为契机,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工作,对审计中提出问题及时整改加以规范。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市有两人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中心为应对此类问题,经向上级局机关请示,并与财政、地税联合出台了《关于对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按照此意见,及时中止两人的重复养老待遇发放,将多发放的1.56万元追回,确保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同时,通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自查和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以及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各县区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存在问题整改,确保内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锐意创新,彰显工作亮点 (一)创新内控制度,突出重点环节

中心围绕基金监管工作,规范与完善基金内控管理体系,先后制定了《支付中心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内审、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帐制度及基金预决算制度。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规程,按照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业务经办复核、审批以及会计人员岗位,有效地防范基金的风险,确保了基金运行安全与完整。

(二)内控检查常态化,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中心成立了社会保险支付内控制度检查评估领导小组,确定检查重点范围,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升级管理模式、提高内控工作质量,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在进一步理清社会保险支付经办管理的风险点和关键点的基础上,达到合理设岗,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和监督的目的。同时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列入日常工作绩效考核,使经办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逐渐形成内控检查的常态化。

(三)“素质”、“技能”两手抓,巩固内控成果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弘扬和树立优良作风,通过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在中心内部深入开展“两情”教育,把“对工作有激情,对群众有感情”贯穿窗口服务业务经办工作始终,同时,强化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把服务优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与个人工资福利适当挂钩,彻底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把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问题摆在工作首位,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真正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办好事。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基础管理工作虽然得到进一步夯实,内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各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因人员不足,存在岗位设置不科学,工作职责交叉的现象;二是组织机构控制方面普遍存在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设机构不健全,人员交流、岗位轮换制度基本没有落实,工作人员培训制度缺乏时间和资金保证等问题,经办机构建设及内控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方面虽然基本上都建立了内控制度,但缺乏具体与所有工作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落实情况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和业务规章的执行力,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取得新突破,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业务管理和完善内控制度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和内控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规范和完善养老保险业务操作,完善业务经办、审核、审批手续,实现各业务之间、业务与财务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建立人员任职资格、交流轮岗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建立公开透明、运作规范、执行有力、管理高效、监控严格、考评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实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控制机制

合理设置岗位人员,加强稽核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审稽核部门并配备专职内审稽核人员,使经办机构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更加规范有效。

(三)加强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进一步加强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以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的规范使用为重点内容,不断提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审核意识,提升养老保险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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