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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整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 排版尺寸(页边距) 、 字体大小(字号) 和印制装订要求、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 并给出了 公文的式样。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 其用纸、 幅面尺寸及版面、 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 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2.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 GB/T 148 中规定的 A4 型纸, 其成品幅面尺寸为:

210 mm×297 mm。

2. 2 版面 2. 2. 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 为 37 mm±1 mm, 公文用纸订口 (左白边) 为 28mm±1mm, 版心尺寸为 156 mm×225 mm。

2. 2. 2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 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 3 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 2. 3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 22 行, 每行排 28 个字, 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 2. 4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 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3 印制装订要求 • 3. 1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 字迹清楚无断划, 尺寸标准, 版心不斜, 误差不超过 1 mm。

• 3. 2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 页码套正, 两面误差不超过 2mm。

黑色油墨应当 达到色谱所标 BL100%, 红色油墨 应当 达到色谱所标 Y80%、 M80%。

印品着墨实、 均匀; 字面不花、 不白、 无断划。

• 3. 3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不掉页,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 4 mm, 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 四角成 90° , 无毛茬或缺损。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a) 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 70mm 处, 允许误差±4mm; (b) 无坏钉、 漏钉、 重钉, 钉脚平伏牢固; (c) 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 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 3mm--5mm。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 书脊、 封底) 与书芯应吻合、 包紧、 包平、 不脱落。

4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 4. 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 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 以下、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 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 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 4. 2 版头 4. 2. 1 份号 如需标注份号, 一般用 6 位 3 号阿拉伯数字, 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4. 2. 2 密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一般用 3 号黑体字, 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4. 2. 3 紧急程度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 一般用 3 号黑体字, 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按照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 2. 4 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 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 颜色为红色, 以醒目 、 美观、 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 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 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 如有“文件” 二字, 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 称右侧, 以联署发文机关名 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4. 2. 5 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居中排布。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年份应标全称, 用六角括号“〔〕 ” 括入; 发文顺序号不加“第” 字, 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1) , 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 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 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4. 2. 6 签发人 由“签发人” 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 居右空一字,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 三字用 3 号仿宋体字, 签发人姓名用 3 号楷体字。如有多个签发人, 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 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 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4. 2. 7 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 4mm 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 4. 3 主体

4. 3. 1 标题 一般用 2 号小标宋体字, 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 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 要做到词意完整, 排列对称, 长短适宜, 间距恰当, 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4. 3. 2 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 居左顶格, 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 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 7. 4. 2。

4. 3. 3 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一般用 3 号仿宋体字, 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 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 回行顶格。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 ”“(一) ”“1. ”“(1) ”标注; 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 第二层用楷体字、 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 3. 4 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 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 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 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

1. XXXXX”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 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4. 3. 5 发文机关署名、 成文日期和印章 4. 3. 5. 1 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印章用红色, 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 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 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印章端正、 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 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 一行之内。联合行文时, 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 并将印章一一对应、 端正、 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 最后一个印章端正、 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印章之间排列整齐、 互不相交或相切, 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 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 一行之内。

4. 3. 5. 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 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 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 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 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 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 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4. 3. 5. 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 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 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 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 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 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 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 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 签名章上下对齐; 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 签名章; 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4. 3. 5. 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 月 、 日标全, 年份应标全称, 月 、日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1) 。

4. 3. 5. 5 特殊情况说明 当 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 成文日期时, 可以采取调整行距、 字距的措施解决。

4. 3. 6 附注 如有附注, 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 期下一行。

4. 3. 7 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 并在版记之前, 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 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 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 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 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 4. 4 版记 4. 4. 1 版记中的分隔线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 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 0. 35 mm) , 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 0. 25 mm) 。

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 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4. 4. 2 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 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 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 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抄送” 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 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 除将“抄送” 二字改为“主送” 外, 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

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 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 之间不加分隔线。

4. 4. 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 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 印发机关左空一字, 印发日期右空一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 月 、 日标全, 年份应标全称, 月 、 日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1) , 后加“印发” 二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 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 4. 5 页码 一般用 4 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 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 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 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 7 mm。

单页码居右空一字, 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 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 页码应当连续编排。GB/T 9704—2012 5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A4 纸型的表格横排时, 页码位置与公文其他页码保持一致, 单页码表头在订口 一边, 双页码表头在切口 一边。

6 公文中计量单位、 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 GB 3100、 GB 3101 和 GB 3102(所有部分) ,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 GB/T 15834,数字用法应当符合 GB/T 15835。

7 公文的特定格式 • 7. 1 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居中排布, 上边缘至上页边为 30mm, 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文时, 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下 4 mm 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 ,距下页边 20 mm 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 , 线长均为 170 mm, 居中排布。

如需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 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 按照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 3 号汉字高度的 7/8。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 3 号汉字高度的 7/8。标题居中编排, 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 与该线的距离为 3 号汉字高度的 7/8。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分隔线, 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 7. 2 命令(令) 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 或“令” 字组成, 居中排布, 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20 mm, 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 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签发人职务、 签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见 7. 3. 5.3。

• 7. 3 纪要格式 纪要标志由“XXXXX 纪要” 组成, 居中排布, 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35 mm, 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员名单, 一般用 3 号黑体字,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 二字, 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 3 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 姓名, 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 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 或“列席” 外, 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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