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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奉贤区房管系统建筑工程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房管系统建筑工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沪房管修[2011]9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编制我区房管系统建筑工程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健全建筑工程整治工作的管理机制,严格建设工程审批程序,规范承发包行为,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健全监管体系,实现建设工程监管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宋宝明任组长,倪新华、李秋弟、王德庆等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1日-2011年2月28日)

召开整治工作的动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内容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文件、通知、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5月31日) 组织落实我区旧房改造和建、构筑物拆除整治工作。一是各施工企业按照本方案内容认真组织落实整治工作,做好自查工作,并认真

- 1量隐患,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四)规范改造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细化修缮改造科目内容、群众工作、移交接管等工作环节和措施,对居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反映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进行并跟踪整改。

对于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对拆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拆房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力度和服务指导,依法从严治理查处本区非法承揽拆房施工业务、无证作业、违规施工、安全管理失控缺位等行为,重点对现场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到岗履职,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实施,以及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管理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二)、严格执行备案、报监手续。严格执行拆除项目备案、报监手续,提高新开工地的备案、报监覆盖率。

(三)严格执行《拆房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以及拆除机械等实体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查,形成闭合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不断提高拆房工地文明施工水平。认真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加强对拆房工地扬尘、噪声、建筑渣土的管理。建立健全督查和宣传机制,以环评和限批等手段,控制“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主要因素。对没有报送扬尘、噪声控制预案的拆房基地不予开工,对中途没有履行承诺的拆房基地实行停工并限期责令整改。

- 3

第2篇:建筑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2009年龙泉镇城建服务中心建筑安全大检查

实施方案

根据12月11日镇安委会会议精神,城建服务中心紧扣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期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排查范围,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

二、时间安排

从12月11日-12月30日

三、排查内容

2009年全镇共有住宅楼工程5处,分别是:韩庄村3号住宅楼、龙一村三层商品房、龙一村2号住宅楼、韩圣3号楼和龙四

1、2号住宅楼。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目标,强化安全管理。确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情况纳入安全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另外,为更加规范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工作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联合区建设局开展全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重点放在监督、督促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全镇共有工程5处,将对各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机构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

(三)重点检查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抓好专项检查,推进标准化管理。以开展全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安全巡查、重点监控等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不断改进自身安全生产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建设单位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落实每一名员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各级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3篇: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县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为规范城市建设秩序,有序推进拆违工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县政府专项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部署,决定由城管执法、公安、住建、卫生、规划等部门联合,对城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为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和动员相关单位和部门,把改善城市环境,打击治理违章建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集中力量对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区域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的违法违章问题,打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违章建筑拆除工 。

棚户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实施。

四、违章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5个拆违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牵头,文广体局、电视台、网宣办、记者站、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网络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及时播发我县出台的各项有关拆违工作的通知通告,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电视台开辟的节目中做专题访谈,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做好江畔大屏幕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明确我县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拆违工作的必要性等;在《**新闻》节目和江畔大屏幕播发有关“三清”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新闻媒体重点报道拆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对拆违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

2、违建鉴定组

由规划办牵头,城管执法局、房产局、国土局、**镇等单位配合。

职责:依法对规划许可、房屋产权、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筑地点、时间、面积,有无其他情况进行备注。并逐户制作调查笔录,拍摄房屋照片。调查终结后,公示各违建户的姓名、住址,违建面积,组织召开违建核查认定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关建设材料,证明比照航拍图,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

违建确定后,张贴违建名单,需向当事人告知,其在3日内可向规划部门进行申诉或对其他违建认定有异议进行反映和申辩。

对违建没有异议或者申辩被驳回后,按确认的违建名单进行张贴公告,要求违建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同时,喷涂违建顺序号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向政府报送拟强制拆除申请及名单,政府进行批复并下达违建拆除执法委托书,由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张贴违建强制拆除公告名单,规划部门在强制拆除现场宣读强制拆除决定书。

3、证据保全组

由司法局牵头,治安二大队、**镇、住建局、电视台、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由外及内拍照、摄像、清点物品、测量,确保无死角后再进行物品清点;做好拆违记录,所用公证、签字等表格由司法局负责制定;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确保被拆除违章建筑当时情况的第一手证据真实。

4、现场拆除组

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公证处、规划办、**镇、卫生局、电业局、水务局、畜牧局、工商局、文广体局、电视台、信访局、法制办、水务集团等单位配合。 职责:接到政府下达的拆除执法委托书后,城管执法局请示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拆除时间,然后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拆除违章建筑成员单位和拆除公司按规定时间进入拆除现场,按法律规定和拆除违章建筑现场执行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

5、善后维稳组

由规划办牵头,公安局、信访局、城管执法局、征收办、法院、法制办、司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侧重抓好违章拆除后相关事项的调解工作,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应当依法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投诉请求。对到县群众诉求调处中心来访人员,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接待调处。

第4篇: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新发[2009]X号、新办发[2005]X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企业改革,“横下一条心,消灭国字号,打倒集体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

筑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十建筑工程公司,于1985年由现法人代表XXX筹资1000元组建成立,2002年正式组建了武汉新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余年来,公司在XX区委、区政府和XX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公司一班人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发展成为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二级施工建筑企业,并具备一级建筑企业的标准,正在申报审批过程。新X建集团为邾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人员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人;项目经理31人。

2、资产情况:据武汉市XX区乡镇企业局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公司资产总额5448,29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48,294.30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在者权益万元。

3、无形资产:公司拥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已于2005年9月被建设部公告为“一级建筑企业”。经XX街道办事处与原企业拟定,新X建筑集团公司资质品牌为500万元(人民币)。(含乡镇企业局评估数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制形式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新发[2000]X号、新办发[2005]XX号文件为依据,以“两个卖断、两个解除”为主要形式,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要求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企业改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公司机制,调动和激励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多创税收,为企业和投资者及员工多增收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使之更快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兴街富民”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坚持妥善安置职工,保障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改制行为,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坚持资产卖断和职工卖断身份标准公开,并由职工代表直接参与决策与监督的原则;坚持妥善处理各类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企业改制后,企业的注册所在地仍在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永不变更。公司现有名称不变,但改制后街道对企业的发展基金予以考虑。要在购买合同中另行约定。

3、改制形式。有形资产全部转让,留给原公司,职工清算,项目经理补偿和改制费用等,街属集体资产全部退出,资质品牌等无形资产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留给新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不变,职工身份全员卖断,改制后的新型企业实行民有民营,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三、资产处置

1、由主管部门及公司联合成立新十建集团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资金处置进行监督使用。

2、原企业总资产整体转让,分配如下:

(1)计划整体转让费:68万元好范文版权所有

(2)改制支出:

(A)职工身份卖断补偿费:34万元

(B)职工养老统筹:15万元

(C)职工大病医疗补偿:5万元

(D)突出贡献奖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6万元

(E)企业改制费:8万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68万元。

3、原企业无形资产(品牌、资质等证)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经街办事处和原企业双方拟定为500万元,留给新公司使用(每年使用费5万元),注册和纳税地址为邾城街,如企业擅自离开属地注册和纳税,街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重新确权(因政策改变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双方另行约定)。但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变动不受此限。

四、主要内容

1、武汉市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则上优先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出资购买,再由他组织项目经理、职工参股。

2、积极做好公司改制职工和项目经理的思想工作,充分尊重职代会的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妥善安置,其“卖断”职工身份8人。“卖断”企业原有项目经理31人,解除其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参照区新发[2000]9号文件规定,即每人基本补偿2000元,另按工龄补偿标准为(500元/每年)进行工龄

第5篇:建筑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隰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2011年整顿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的实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局结合全县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为依据,贯彻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扩大开放为先导,以项目崛起、绿色转型、特色跨越为主旋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企业、服务行业的主线,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把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目标,着力解决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势推进“366”,加快建设新隰州,努力开创我县开放、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2011年新开工项目,应实行招标的工程招标覆盖率达到100%,应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率达到100%,质量监督注册率达到100%,工程开工前规划“一书两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的办证率较去年相比大幅度提高。

(二)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工程备案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三)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标准化施工现场创建合格率达到100%。

(四)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达到规定标准,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现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六)建立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动态化、网络化管理。

(七)加强施工合同履约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劳务分包制度,施工企业及农民工上访投诉率明显降低。

(八)巩固和完善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土地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是否存在多占用土地面积、擅自改变原批准用途、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重点查处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开工建设行为。

(二)规划市场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是否存在没有进行规划放线验收和建筑设计方案没有审查开工建设的行为;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办理“两证一书”擅自开工建设行为。

(三)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行为;是否存在不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是否存在委托无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监理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存在转让资质证书、挂靠、越级承揽监理业务等行为;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理内业资料是否齐全、规范、详实。重点查处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现场监理不到位的行为。

(五)质量缺陷专项整治。依据《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通病)专项治理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要求制定预防质量缺陷的方案,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实施,重点解决地热、屋面、保温防水、塑窗、节能以及现浇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合格率低等质量缺陷。

(六)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程是否履行了安全报监程序,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是否达标,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等方面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七)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代理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或包工头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不顾代理成本恶性竞争代理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违规操作问题。

(八) 建筑材料及试验专项整治.建筑材料是土木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做好检测及控制工作尤其重要。我们要加强对材料试验机构的监管,试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标准对水泥、建筑集料、混凝土外加剂、建筑砂浆、普通混凝土、建筑钢材、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等十几种常用建筑材料进行检验及评定。严厉惩治“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项目工程。

四、工作重点

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工作职责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监管,防止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规划放线验线监管。建设单位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规划放线,在规划放线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规划放线后规划部门对其进行验线,验线合格后准予开工建设。

(二)加强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审查投标报名单位法律资格,研究其提交的法律方面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资质等级、投标许可、安全、施工、收费许可等,审查是否属于被禁止投标资格之列。审查是否具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投标资格。对符合法律资格的投标报名单位的技术资格、施工经验、人员安排、财务能力、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施工业绩和企业信誉、项目经理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审。

(三)加强合同管理。从事建筑活动发包、承包和中介服务的,应遵循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必须以工程中标价为准,不得任意压低、抬高或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合同文本必须报相应的建设行政部门审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谨记任县长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一责任抓安全、第一投入抓安全、第一力量抓安全、第一执法力度抓安全”。加强质量监督,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备案手续。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建设行政部门核定质量等级;未经核定质量等级或者经核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和投入使用。承包工程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和设备,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和设备。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建筑产品进行保修,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保修的质量应当经建设行政部门认可。

(六)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凭证。未提供结算凭证的,除已经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工程外,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七)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我县连续两年开展“项目年”活动,今年强力实施“城市扩张”工程,我们更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同时,从勘察设计、招投标、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环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服务和监管,保障魅力山城旧貌换新颜。

五、工作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1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在自查自纠阶段整改完毕,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整顿建筑市场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城建股、规划股、施工股、质监站、执法队等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检查,深入到全县在建工程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主体,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工整顿的停工整顿,该处罚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股室等部门的执法机构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做好大检查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跟踪处理及新开工项目的执法监察工作,巩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成果。

(四)总结评比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针对2011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情况组织考核,评选出最优、最差工程项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深入持久开展好此项工作不断夯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部门联合,有效推动整顿规范工作扎实开展。各股室相关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充分认识建筑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全县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行五项制度,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一是预警谈话制度。针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出现的初步违法违规倾向或隐患问题,约定其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谈话,指出其行为已临近警界和任其发展的严重后果,否则将予以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公开曝光制度。对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处罚,并在全县公开曝光。三是相关股室协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确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部署下步工作。四是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清出我县建筑市场。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三)依法行政,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各检查组成员要根据自身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坚持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与清理、整顿市场主体相结合,处罚责任单位与处罚直接责任人相结合,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或者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各方主体,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人员,也要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整理检查结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于每阶段末上报局领导研究。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6篇:两会建筑施工安全实施方案

2010年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市、县“两会”即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思想意识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行业动员,全力以赴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止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迎接“两会”胜利召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两节两会期间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县建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站、建管科、质监站等单位(科室)为成员的两节两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组。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基坑防护管理。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排水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并设置观测点对边坡及毗临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监控,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基坑周边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进行有效防护,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二)强化塔吊等机械设备管理。一是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自检,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及安全锁有效可靠。二是要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并设置专门的积水井,提高设备的防腐、防冻、防风及防坍塌能力。三是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的拆装方案,并派专人监控,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三)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管理。一是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二是落实劳动日用品,加强从业人员冬季施工的御寒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三是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护设施的安拆,要按规范、标准要求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审批、交底、验收程序;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安装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要求执行。

(四)强化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及防中毒管理。一是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置醒目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二是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三是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并要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三是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和室内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五)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一是施工现场洞口及周边区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

材料架设安全防护栏杆,并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二是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设施,并按要求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三是使用卸料平台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六)强化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安全防护,对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全面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二是要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提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一是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相关消防设施。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教育培训,掌握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及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基本常识。三是全面落实防火措施,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四是严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作业班组、具体人员。五是明火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六是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行为。七是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八)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要明确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工作措施

在两节两会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动员,专题研究两节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从即日起,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二是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照工作目标,结合工作重点,实施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建档立卡,分类管理,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和安全防范方案进行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落实“一对一”安全监控人员和监控措施,并进行公示,防止隐患引发事故。

(二)建设、监理单位切实履职。一是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安全专项资金,并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二是监理单位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实施;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及时向县建委安全站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思想,

要把建筑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日常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建筑安全工作到边到位。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负总责、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实施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投入,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建筑生产安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把两节两会建筑安全生产的目的、内容、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现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县建委两节两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组要深入施工现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对严重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停工整改,并督促各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安全隐患突出,治理不彻底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理。

二、严格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复工前安全检查

建筑工程开复工之前,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加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以及深基坑开挖和支护,临边洞口防护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并根据春季安全生产特点,严防火灾、触电、坠落和坍塌事故发生。

关于认真做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建管质〔2009〕16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9〕3号)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130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 “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各地要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地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做出部署,逐级抓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在2月份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130号)的要求,对新近开工的工程项目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和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监控、整改机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在2008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要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工程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三)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动态监测等情况。

(四)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要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

下的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各地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处置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值班制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制,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两会”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1:

第7篇:建筑安全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建筑安全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近几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江泽民同志指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这个中心,从思想上入手,从行动上把关。抓安全生产、控制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责任目标,实行群防群管,健全机构,做到检查有组织、有落实、有总结、有效果。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责任制,强化领导层责任心,以安全生产为重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继续保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

组长:谢福成

副组长:朱从明、张秒、冒宜魁

成员:许荣林、谢建、步传华、张永林、丁成、王东、

朱建军、周维勤

成立了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抓内部管理,并负责全面工作,成立以副经理及安全科长为首的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层,

负责督导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携手工地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安全员共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详见后附图)

三、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建立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首先与县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还与各劳务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控制职工死亡率,公司把职工死亡率指标订为0%,重伤率0%,实现目标者,公司予以经济奖励,达不到目标予以经济处罚,从而激励施工现场管理者,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如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启动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快速有序地报送有关单位,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妥当地处理工伤事故。

四、制定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部制定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配备了专职安全人员,明确了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从公司领导到工地领导层的责任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的目标及管理办法,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原则下发安全事故整改通知单,并及时地进行复查工作,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为了施工时的安全生产,除了参加省、市、县安全方面培训以外,项目部还针对施工现场制定了安全培训计划,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每隔半月到公司培训一次,培训后,公司领导层联合制订考题,对各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合格后下发公司制作的月考

核合格证。不合格的予以经济处罚,并参加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这一举措,使各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更深入地了解安全知识,提高自己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

六、建立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汇报机制

除了项目部定期地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外,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还对自己的管理工作做出总结,定期汇报项目部,项目部将针对汇报材料做出总结,以备月考时共同讨论,解决问题,学习经验。

七、项目部成立了应急救援小组,定期进行演练,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将事故妥善地处理好。

总之,在安全生产当中,我们要大力地宣传《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真正地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增长管理人员地安全知识,我们想信经过大家一齐努力,会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第8篇:建筑施工毕业实践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与管理专科毕业实践实施方案

毕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活动。是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实践,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创造条件。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方案,现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和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的特点,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毕业实践的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毕业实践选题(任务书)下达阶段、毕业实践阶段、毕业实践成果答辩阶段。

二、毕业实践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一般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材料应用、检测和保管、工程计量与计价、内业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能力目标:能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建筑生产一线基层的技术及管理岗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和技术观。明确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毕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

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现场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施工员、技术员)、工程计量与计价(预算员)、材料供应与检测岗位(材料员)、工程质量检验(质检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岗位的技术及管理工作,或在建设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管理部门等从事类似的技术及管理工作。在毕业实践时间有限的前提下,各试点单位可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当地对不同的需求情况,并考虑毕业生个人的意愿及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毕业实践计划,确定相应的实践内容。

(一)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岗位

1.熟悉单位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

2.熟悉图纸自审的重点及图纸会审程序;

3.掌握定位、放线、抄平工作及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技术复核工作;

4.熟悉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

5.了解工序交接、分部分项工程交接、单位工程竣工等的验收组织及验收程序;

6.掌握施工组织实践的主要内容,了解各施工班组、各专业施工队伍之间的施工程序安排与协调组织;

7.了解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的内容及组织程序。

(二)工程计量与计价岗位

1.了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

2.熟悉图纸会审记录、实践变更通知单、技术通知单、工程签证的内容;

3.掌握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理及编制方法;

4.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报价及结算程序;

5.掌握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方法;

6.掌握工程应用软件在工程计量与计价领域的应用;

7.熟悉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了解投标报价的方式方法。

(三)材料供应与检测岗位

1.熟悉常用建筑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标准;

2.了解对材料分供方的评审方法;

3.掌握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4.熟悉材料进场、入库的验证验收程序,掌握材料抽样检验规则及检验试验方法;

5.熟悉建筑材料贮存、保管、搬运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6.掌握材料的保管、发放制度;

7.了解材料库存量的概念,确定主要材料的库存储备量;

8.了解材料、半成品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的标识方法。

(四)工程质量验评岗位

1.了解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熟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熟悉工序交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

4。掌握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5.掌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的编号与整理;

6.了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法。

(五)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岗位

1.了解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组织程序;

2.熟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

3.了解工程项目投标的程序,熟悉投标技巧;

4.熟悉项目投标文件的构成,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写、封装等要求;

5.掌握合同评审、合同台账、合同变更等合同管理的内容。

四、毕业实践教学方式

毕业实践活动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地和学生的实际出发,推荐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1.以实际的单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为实践的基地,学生则以指导教师助手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学习专业技能,练就岗位能力。如果可能最好选择一些能在毕业实践期间经历从开工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并根据大纲及学生岗位方面的要求进行轮岗。

2.以虚拟的单位工程为实践对象,针对特定岗位,如组织毕业实践教学活动。

五、毕业实践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实践活动成果提交

毕业实践活动全部结束,要求提交:实习单位鉴定、实践日记、实践报告(技术论文)。

1、实践单位鉴定:应由实践指导教师或项目经理亲自填写,并有亲笔签名、盖实习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公章(原件)。

2、实践日记应包括:实践日记应填写好工程名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还应填写每天的气温、气象等情况;每天的实践工作内容,记录工程施

工流程中的主要事件。

3、实习报告(技术论文)应包括:所在实践项目的工程概况;实践期间的主要业绩,如编写的施工组织实践(或一部分)、工程预算或绘制的图表等;把实践期间学到的新知识用文字表达出来,如怎样进行定位放线复核、怎样检查钢筋绑扎的质量、编写投标文件的技巧等;实践总结,总结本次实践活动的收获和体会。技术论文涵盖选定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要举例说明:定位、放线、抄平工作及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技术的一种;举例说明怎样执行质量检验。报告要有4000字以上,举例要有图表说明。

(二)毕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

毕业实践活动的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践活动的表现,实践单位鉴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的给出初评成绩、由地市级以上(含)答辩小组每位学生的成绩。

毕业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分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圆满完成预订的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齐备,装订规范;实践总结内容全面、合理,有个人独立见解,条理清楚、文章通顺,字迹工整,图面整洁,无错误。

良好: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完成预订的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齐备,装订规范;实践总结内容比较全面、合理,有一定的个人独立见解,条理清楚、文章较通顺,字迹工整,图面整洁,无大错误。

及格:毕业实践态度基本端正,能够参加毕业实践活动,能够完成预订的主要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基本齐备,装订基本规范;实践总结内容基本合理,条理基本清楚、文章较通顺,字迹比较工整,图面比较整洁,无原则性错误。

不及格:未达到上述及格条件的为不及格。

六、秋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实践任务计划

1、要求每个学生从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岗位、工程计量与计价、材料供应与检验、工程质量检验、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等五个岗位任选四项实习(其中组织管理岗位、工程质量检验、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必须做)。选定的四项,每项要有7天实习日记。

2、时间及最终成果要求:3月28日晚开会下达,要写45日实践日记每项11天;5月25日交实习报告(即技术论文)交指导教师评审。技术论文涵盖选定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要举例说明:定位、放线、抄平工作及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技术的一种;举例说明怎样执行质量检验。报告要有4000字以上,举例要有图表说明。所有毕业实践文本资料装入档案袋,毕业实践报告要制作成电子稿并与文本资料一同上交给指导教师。

铜陵电大长江路教学点

2013年3月25日

第9篇:苏州市绿色建筑工作实施方案

苏州市绿色建筑工作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是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目标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3〕1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苏州市绿色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绿色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发展思路,以科技为动力,着眼于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使用、维护乃至拆除回用等全寿命周期,以最少的能源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和最少的环境干扰,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建筑环境空间,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苏州城。

二、总体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700万平方米,其中2013年新增300万平方米。

(二)201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三)形成有效的绿色建筑工作制度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建筑能效测评与能耗统计体系,以及绿色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落实绿色建筑能源审计长效工作机制。

三、具体任务

(一)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活动。

以绿色建筑为核心,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开展年度绿色建筑展览会议及论坛,组织参加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相关博览会。建立苏州绿色建筑示范基地,通过实物展出、建设专题网站等形式宣传正确的绿色建筑理念、演示合理运用各种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倡导规范建筑用能行为。编制绿色建筑宣传手册和公益广告,使绿色建筑理念深入人心。

(二)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 自2013年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以及20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等四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其他新建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城区要按照绿色、生态、低碳、智慧、宜居的理念进行规划,确定区内建设相关指标体系。区内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应超过30%。力争至2015年,各市、区均有一个及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区。

(三)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的应用。医院病房、宾馆、学生集体宿舍等热水需求集中的建筑必须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超过十二层的住宅楼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各地编制区域能源规划,并做好与城乡建设规划的有机衔接。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以污水处理厂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性建筑为主要应用对象,推广城市污水热源热泵。积极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四)提升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相关规定,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将建筑能耗数据上传到苏州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上传能耗数据。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等工作,确定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建筑和节能标杆建筑,对超标高能耗建筑使用单位实行惩罚性能源价格。探索绿色物业管理机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共建筑特点,对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节水管理、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编制绿色物业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五)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每年确定一批高能耗公共建筑,强制进行节能改造。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时,均应同步采取节能改造措施。改造重点为建筑空调系统、水泵系统、照明系统以及外窗。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医院、宾馆和商场”活动。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各地创建国家、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区。到2015年末,全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289万平方米。各地应在老旧小区出新和环境综合整治中,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到2015年末,全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面积达147万平方米。

(六)推广绿色建材使用。 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优先使用获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建筑应用,到2015年末,500兆帕以上高强钢筋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用量的20%以上。大力发展预拌砂浆,从2014年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全市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15年末,各市、区实现城区禁止使用粘土砖目标。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引导规范市场消费。

(七)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工作。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鼓励引导施工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施工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推荐优秀施工项目参加省级及以上绿色施工评选,对绿色施工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奖励。到2015年,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应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机制。

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监督、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绿色建筑工作各项任务,审定年度考核结果。凡本实施方案中所涉建设项目,发改委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落实绿色建筑要求。财政部门要制定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和措施。规划主管部门应把绿色建筑等相关指标体系列入城市建设总规等各项规划中。住建部门要做好绿色建筑年度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加强对绿色建筑推广和技术指导,严格督查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国土主管部门应逐步分类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市机关事务管理及卫生、教育、旅游、体育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公共建筑使用运行中的节能监督与管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能耗监测和节能改造。

(二)强化政策激励与扶持。

建立绿色建筑市级配套资金奖励制度。对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的住宅项目(别墅项目除外),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按2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的住宅项目(别墅项目除外),按2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录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材料。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制定绿色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在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明确绿色施工内容及对应费率标准。

(三)强化过程监管。

发改委应将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强制审批要求,并在确定投资时充分考虑绿色建筑投入,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立项。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就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比例、标准等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住建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对绿色建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绿色建筑的能效测评等评估阶段的监督力度,严把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关、工程竣工验收关,确保绿色建筑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积极协助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四)落实绿色建筑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绿色建筑建设单位是落实绿色建筑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应转变建设理念,提出适宜的建筑功能和使用目标,切忌盲目追求建筑的“新、奇、特”。禁止建设单位擅自降低已经确定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单位应结合建筑场地、气候环境等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帮助建设单位选择合适的绿色建筑达标项目,避免不适用的技术、产品,达到绿色建筑的最佳性价比。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绿色施工导则》以及省、市制定的相关要求开展绿色施工,从“四节一环保”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依靠节能减排创新和工艺创新,实现“高效、低能、环保”生产。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对绿色建筑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

(五)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和高性能空调、水泵等设备的推广力度,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目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培训活动,将绿色建筑技术作为规划师、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水平,建立市级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库,帮助更多相关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工作。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施工检测等企业开展绿色建筑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提升我市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第10篇:建筑扬尘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建筑扬尘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并制订如下整治方案:

一、利用两天时间(5月17日-18日)对全县城区内在建工程和商砼搅拌站排查一遍,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归纳整理汇总。

二、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拉出清单,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限5天(5月17日-21日)内整改到位,对工作量大、5天内确有困难的个别项目,可延长到7-10天。

三、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1、责任领导:蔡卫国

责任单位:安全站

2、具体措施:

(1)对工地现场围档不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限5天内整改到位。

(2)工地进出道路没硬化或硬化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限5天内整改到位。有特殊情况的,10天内必须整改到位。

(3)对施工现场物料篷盖未达到要求的,限5天内整改到位。 (4)施工现场洒水保洁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各工地必须立即安排专人清扫,洒水保洁,限立即整改。 (5)施工场地内裸露土地,限5天内用抑尘网覆盖,或种植绿化、草木植被,以达到不起扬尘为目的,限5天内整改到位。

(6)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料物车辆,对易起扬尘的,必须采用密闭车辆,或覆盖,不能出现扬尘,限立即整改。

(7)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车辆设备,并切实使用,不能当摆设,另在出入口加设监控设备,限5天内整改到位,有特殊情况的工地,限10天内整改到位。

3、全面收取扬尘治理保证金,对未缴纳保证金的工地,限5天内缴纳。(注:严格按照曹建管[2015]29号文执行,暂按工程造价0.3%收取。)

四、商砼搅拌站治理方案:

1、责任领导:王方成

责任单位:质监站

2、具体措施

(1)料场全封闭或建设高标准的防风抑尘网,对没有达到要求的搅拌站,限5天内整改到位,5天内确有困难的,最迟10天内整改到位。

(2)场地必须进行硬化、绿化,达不到要求的,限5天内整改到位。

(3)喷淋降尘及除尘设施必须完备,达不到要求的,限5天内整改完毕。

(4)洒水保洁制度必须健全,并有专人清扫、洒水、保洁,限5天内整改到位。

(5)出入车辆必须及时冲洗,达不到要求的,限2天内整改到位。

五、惩戒

1、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待达到要求后方可复工建设。

2、对限期内仍不缴纳扬尘治理保证金的建筑工地,将加倍收缴,否则,一律停工。

3、对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商砼搅拌站,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曹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6年5月17

第11篇: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大同市双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文 件

双骥字(2012)第01号

关于大同市双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安发[2011]7号),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规范监管,引导和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使企业安全投入、专业管理、技术装备升级、制度建设等方面得到根本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公司建立高效运转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1、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

10、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全省从2011年7月开始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工作。到2012年6月底前,三级企业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到2015年底前,三级企业全部通过安全认证,安全评定“合格”率达到100%的标准我公司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认证。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行标》)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以下简称《省标》)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达标验收。到2012年6月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包括省外入晋企业,以下同)的施工现场达到《省标》“合格”标准,2013年12月底前,达到《行标》“合格”标准; 2014年底前,三级及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依据《省标》优良率分别达到65%以上;2015年底前,三级及其他施工企

业施工现场依据《行标》优良率分别达到65%以上的标准我公司要做到安全达标。

三、实施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省外承建项目。

四、标准及办法

(一)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为保证评定标准的统一性和评定结果的可比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以《评价标准》为依据,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达到“合格”为达标,等级划分及评价方法详见《评价标准》。

(二)施工现场标准化

施工现场标准化以《行标》和《省标》为依据,开展达标验收,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等级划分及评价方法详见《行标》和《省标》。

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按照项目部自查整改、施工企业组织考核、现场监理部签署评价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达标验收等程序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底前):各部门要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深刻领会标准化工作精神,熟练掌握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开展宣传发动。

(二)启动阶段(2012年8月1日—12月31日):我单位全面启动标准化工作,通过自查自评,督促公司内部和项目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认真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

(三)评价验收和推进阶段(2013年1月1日—2015年底):我单位要充分运用启动实施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建立“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同时,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申请安全认证和项目达标验收。

根据省里要求,从2012年1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正式开展企业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2012年6月底前,三级企业达到“基本合格”;2015年底前,三级企业完成安全认证,达到“合格”。我单位要积极配合达到安全认证。

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随时组织开展。

公司主管部门开展安全认证和达标验收,对通过达标验收的工地给予奖励。

在开展达标活动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培养安全管理较好的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较好的项目,开展典型示范,评比奖励。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月起):企业通过安全认证、项目通过达标验收后,公司要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行为和现场防护等进入规范化、常态化,各类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并建立起企业安全认证的动态核查和项目达标验收的动态评定的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化工作方案。各主管部门工作方案于8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筑施工的工作方案要突出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达标复核、安全认证、持续改进等环节内容,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落实标准化建设。各部门应于2012年10月底前,按照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文件要求,制定本企业标准化技术手册,对施工现场和各类危险源监控管理实现流程化、表格化、岗位化。

(三)成立大同市双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负责指导安全标准化工作。

组长:藏跃进(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臧泽阳(公司书记)

李红宇(总工)

成员: 张长栓(公司副总经理)

左振飞 (公司副总经理)

李现宾(安全科科长)

张会强 (项 目 经 理)

曹伟 (项目总负责)

李岳龙 (公司安全员)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机构要结合季度性安全督查和日常监管,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开展检查或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标准化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长为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副组长为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标准化工作日常事务。各成员负责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公司应在施工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推进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为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奖惩机制。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辖区工地和项目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项目予以表彰,并适当给予政策性奖励。对未按期通过安全认证的工程和达标验收的在建项目,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记录不良行为,给予适当处罚。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主管部门要充分挥各级工会及共青团组织的作用,通过组织技能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结合创建“工人先锋号”、“安康杯”“争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舆论氛围。对每批经考评达标的工程和在建项目,给予适当处罚,

加强对达标工程的正面宣传。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达标的工程,也要给予处罚。

(六)搞好信息上报。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报送安全管理机构。

大同市双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1日

第12篇:建筑企业行业诚信实施方案

建筑企业行业诚信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认真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北方总局下发的《关于转发总公司(建筑企业诚信行业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建筑企业素质,开展建筑企业诚信的行业评价活动,特制定大连分公司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题

维护公司诚信声誉,提升公司行业品质。

二、指导思想

规范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公司诚信体系,创新公司管理体制,提高公司工程建设质量,为树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形象作出更大成绩。

三、目标任务

(一)推动公司全体员工诚信守法经营;

(二)逐步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和法规建设;

(三)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推进公司壮大发展。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周显权

副组长:刘德福、刘忠义

成员:苑丽、陈立国、张大力、刘德旭

五、实施承诺

1、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不违反相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职业行为规范。

2、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劳务企业、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签订的合同,杜绝由于分公司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发生,保持总公司企业良好形象;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造成的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3、注重工程质量建设。严格做到在工程评价期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4、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建设。严格做到在工程评价期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年度内无负主要责任的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5、保障社会责任和银行信贷信誉。做到尊章

纳税,无偷税漏税现象;无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处罚;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无银行不良行为记录。

6、严格维护总公司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不转借资质于他人承揽工程,不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书方进行从业。

7、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承揽业务。不向发包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严格遵守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8、施工质量建设做到:在施工中不偷工减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和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程结束后,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为了响应总公司及北方总局的建筑企业诚信活动,我们大连分公司将以总公司、北方总局为中心,以维护总公司企业形象为主导,以为总公司增光添色为动力,开展好本年度的建筑企业诚信活

动,树立总公司在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大连分公司

2007年5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www.scfx8.com/jiaoxueziyuan/79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