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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税收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

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保证了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国际化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税源状况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管理方式的迫切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奋力开创税收征管改革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要求的核心,要从五个方面准确理解这一体系的丰富内涵。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开展征管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就是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就是要对管理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对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征管的集约化水平。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就是要抓住管理重点,充实管理力量,完善职责配置,切实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从而对提高其他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起到示范效应,带动整体征管水平的提升。以信息化为支撑,就是要准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

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即“两提高、两降低”。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事关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范围广、关注程度高、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必须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统筹协调。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改革事宜,做好对广大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快人才培养,实行人才强税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实践锻炼,造就大批税收征管专业化人才。

积极探索实施,处理好顶层设计与探索实践的关系、目标与现状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王力在报告中深入阐述了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他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税收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对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这是由大企业的地位和特点、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世界税收管理发展趋势决定的。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

部署,积极主动地谋划和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王力指出,200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相继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特别是去年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体制机制建立、业务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确立全新工作思路,明确主体管理制度,实施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搭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专业机构和干部队伍,取得明显成效。税企合作、风险管理的理念得到普遍认可,专业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创新,机构和队伍建设有了一定基础,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王力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个性服务,推行风险管理,强化信息管税,建设专业团队,全面提高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他强调,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优化个性服务,促进税法遵从;推行风险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施信息管税,强化管理手段;建设专业团队,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税务机关的单向监管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税企互信合作,共同防控税收风险;二是由事后管理和检查为主转变为防控和管理相结合的全过程税收风险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三是从基层的分散管理转变为跨层级的统筹管理,实现服务与管理的高效运转。

为了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税务部门体现“为民”的总要求是做到“三个服务”,体现“务实”的总要求是做到“三个实在”,体现“清廉”的总要求是做到“三个禁止”。具体体现为以下“36字”要求:

服务税户 服务基层 服务大局 任务求实 干事踏实 说话朴实 执法禁贪 服务禁懒 管理禁散

第2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论文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论文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论文

融入征管大格局 服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13年3月,经过反复酝酿研究的《全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全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湖北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启动,揭开了湖北地税发展新的篇章。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省地税局为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顺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潮流,应对税源状况深刻变化,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层次矛盾,而作出的一次战略抉择。其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实施税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加强税务稽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征管质量与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等十大方面。

新的改革是一场涵盖全省地税系统各个层级、每个岗位、所有业务的一次革命。这是一次治税理念的革命,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价、过程监督的风险管理闭环系统与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这是一次治税方法的革命,实现业务工作与现代科学技术的有机融合,积极利用第三方信息,打造覆盖税收征管和内部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平台,全面迈进信息管税时代;这是一次征管方式的革命,按照申报纳税、税收评定、税务稽查、税收征收和法律救济再造税收征管新流程,特别是风险控制和评定将成为整个新税收征管流程的核心和中枢;这是一次部门权益的革命,按照征管流程需要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做实机关、重组税源管理机构、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原税收征管部门的权益进行再分配;这是一次队伍建设的革命,新的征管体制在岗位分工上体现出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特征,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干部在税收业务上、信息化操作上、工作责任心上要求更高,需要地税干部具备更高的政治、业务和作风素质。

我们常常把税政、稽查与征管一起并称税务三大业务部门,三者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税政和稽查既是本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参与者,更是实践者和促进者。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3月28日召开的全省税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地税税政和稽查工作必须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融入征管大格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服从、服务于深化征管改革的顺利推进。

税政管理工作就本质来看,就是法的规定性在税收上的综合体现,是国家意志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化、明确化和系统化。税政和征管,一个是实体,一个是程序,实体需要程序去实现,程序就是为了实现实体而存在。即税收制度是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税收征管是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的唯一载体和平台。税政管理工作服从、服务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化税制改革,促进新征管体制发挥作用。税收征管改革的终极目的是提升征管质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税收征管执行的就是税收政策,因此税收政策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直接决定了改革目的能否实现。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这就要求税政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税法框架内,根据湖北经济发展需要,认真做好“营改增”、资源税、房地产行业税收和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严格执行支持高新企业、现代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鼓励自主创新、扶持企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在运用税收政策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实效。

二是要抓住税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夯实管理基础,促进新征管体制顺利实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的一次全方位革命。对包括基础数据、税政管理、税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础工作要求很高。税政管理部门必须找准政策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地方税种的管理基础,积极推进行之有效的营业税行业管理方法,进一步抓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不断规范财产行为税管理,强化非居民税收和反避税管理,多方寻找和核实第三方涉税信息,为征管改革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支撑和更扎实的管理基础,促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是要拓展税政管理的职能范围,参与风险评估,促进新征管体制提升质效。新的征管体制赋予税政管理部门建立分税种分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对税政管理中发现的税收风险提出应对意见、参与具有普遍性的风险和重大复杂事项的纳税评估、为纳税评估提供业务指导等多项新的职能。

税政部门要积极履行上述新职能,针对各税种特点,认真梳理现行税收政策,加快建立税收征管风险评估模型,积极开展和指导全省纳税评估试点工作,促进新征管体制运行质效的提升。

税务稽查既是新征管流程的终点,又是新征管体制的起点。说是

终点,是因为新征管体制赋予稽查部门查处高风险纳税人的重大职责,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环节。说是起点,是因为税务稽查成果是风险监控部门确定监控重点的重要参考,是纳税评估部门开展评估的主要参照,是检验征管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税务稽查工作要真正实现服从、服务于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必须进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质效,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重点上全面适应新征管体制的要求和需要。具体来讲,核心就是要实现稽查现代化。

一是稽查理论现代化。现代化稽查理论要求确定稽查部门在新时期的主要职能,即主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使恶意不遵从者依法及时受到法律惩处,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征管环境;要确定稽查部门的主要任务,即将纳税评估部门推送的高等级风险纳税人作为必查对象,开展案件查办等风险应对工作,主动选择税收流失风险较高的行业和区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二是稽查体制集约化。要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源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继续完善“重点税源省局查、大中税源市州局查、小散税源县局查”的分级分类稽查模式。要稳步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提升执法层次,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优化稽查资源配置,集中稽查力量监控重点税源,使稽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是稽查队伍专业化。要按照专业化要求,配齐配强稽查队伍,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切实抓好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提升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对稽查处(科、股)的查案范围按专业化进行分工,培养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稽查队伍,为完成好稽查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是稽查手段信息化。要按照新征管流程需求,对稽查管理软件进行优化,使之与征管核心软件全面对接,打造稽查与风控、评估、纳服、税源管理等部门资料信息传送的信息化平台。要全面推广应用稽查查账软件等信息化查账手段,提高案件检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积极创新稽查方法,拓展稽查信息来源,有效利用第三方信息,提高稽查质量。

五是成果运用反哺化。要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反哺征管,全面提升稽查“以查促管”职能的发挥。通过完善征管联席会议、搭建信息化成果传递平台等征稽协作渠道,及时向税政、征管、风险监控和纳税评估部门传递稽查成果,通报涉税违法行为特点、手段和基本规律,提出科学合理的强化征管建议,为风控部门确定下一步监控重点行业和区域、完善风险分析数据模型,为税源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征管,为纳税评估部门开展评估,提供可靠的资料、数据、案例参考。)

第3篇: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精神,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根据市局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部署,市区国税局在认真分析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辖区机构设置、税源结构、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形成“征纳权责明晰、服务职能整合、税源专业管理、风险集约统筹、岗责流程统

一、监督制约有效”的税收征管格局,进而达到提高征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目的。

二、改革内容

通过优化结构、转变职能,将业务科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部门职责进行整合,实现办税服务厅全职能化、业务科室职能“瘦身”、风险管理中心中枢统筹、分局专职风险应对、各岗位分权制约,打造实体化、扁平化、集约化、流程化的税收征管格局。

(一)打造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通过将市区局各业务科室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下移至办税服务厅、各税源管理分局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前移至办

税服务厅的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前台向综合税收服务机构转型,实现税收服务、基础管理各项职责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整合、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运作。

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立调查核实和涉税审批岗位,赋予其调查核实和审批职能,实现依申请涉税事项受理、核查、审批的一体化办理。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158项涉税事项,除需要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13项涉税事项外,对其他145项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审核后当场审批办结。同时赋予办税服务厅部分基础税源管理权限,对未按规定办理依申请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履行催报催缴、欠税追缴、处理处罚等职责。

(二)业务科室职能调整

业务科室职能“瘦身”,将政策法规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系统及稽核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流转税优惠审核、相关资格认定等业务,税政科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核、所得税核定等业务,征管科的普通发票管理、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管理等职责,计统科的税收票证管理等职责下移至办税服务厅,相关业务人员随业务至办税服务厅,加强办税大厅的一体化业务办理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理中心中枢作用

市区局成立独立的、专业化的税收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开展风险目标规划、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

序、任务筛选、任务推送、复审复核、跟踪评价和风险管理各环节整体联动工作的协调等工作。

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全局风险管理,形成强有力的管理中枢。充分利用各税种和专业管理部位的专项风险分析成果,收集各类涉税信息,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风险分析,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评估任务),统一提交税收风险联动管理联席会议进行等级排序,确定风险应对任务。风险管理中心同时负责督导、反馈、考核风险应对工作,保证协同联动的有效落实。风险应对实行“一次进户、各税统评”,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事项调查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

(四)税源管理分局专职风险应对

除振兴分局(个体分局)外,其他税源管理分局不再从事催报催缴、个体定税等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将主要负责税收风险提醒、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发票检查、漏征漏管清查等风险应对事项,以及税收调查等风险信息采集事项。取消税管员管户,税收管理员“不管企业管风险”,将主要从事税收风险信息采集及风险应对工作。税源管理科继续作为专职评估科,负责市区局重点评估及专项评估。振兴分局将负责市区局所有个体工商户的税源管理工作,实现市中区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执行的公平、一致。

(五)健全完善监督评价机制

1、风险应对环节分权制约。落实选案、检查(评估)、审理分权制约机制,稽查局除接受上级稽查局统一部署稽查任务、外部协查、举报检查外,其它案源由税收风险管理中心推送;税源管理科及各税源管理分局作为专职评估机构,所有案源由税收风险管理中心分析推送。由税收风险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结论进行集体审理定案,集体审理至少每半月召集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审理会,稽查局、各评估单位负责案件的检查(评估)、执行。

2、大厅审批业务分权制衡。办税服务大厅一体化办理业务实行业务受理、核查、审批分权制衡,将涉税业务受理、调查核实、审批岗位分由不同人员担任,调查核实、审批人员应具备执法资格,按规定流程办理,实现分权制衡。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本方案所涉及业务调整、业务办理及流转事项由考核办全程考核,对未按规定期限及工作质量完成的,通报批评并考核扣分;对征管改革措施到位,完成质量好、征管水平明显提高的单位,将通报表彰并予以考核加分。

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1日—9月15日):根据市局批复进行人员、岗位、业务、流程设定,申请调整金税三期岗位、权限设置。

(二)第二阶段培训阶段(9月16日—9月30日):授课人员备课,对所有业务人员分岗位开展人员培训。

(三)第三阶段全面运行阶段(10月1日开始):机构、人员、系统调整到位,按新业务流程全面运行。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各单位总结征管改革运行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区局。市区局组织评估验收,全面总结评价,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把税收征管改革落到实处,市区局成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区局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征管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征管改革常务工作,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局征管科,由征管科长任主任,具体协调指导税收征管改革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业务和部门多,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反馈,持续改进。为避免发生纳税人多头跑,各岗位间推诿扯皮的现象,在内部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争

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外公开办税流程,有必要时可制作流程示意图,放在局机关、办税大厅、分局的显要位置,让纳税人一目了然,不论办什么事都能及时找到相应的部门或个人。

(三)深入调查,持续改进

税收征管改革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各单位在推进征管改革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巩固、完善、提高、优化的原则,实行跟进管理,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不断调整充实、改进完善征管体系的内容,总结归纳出丰富有效的实践经验,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效。

第4篇: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2013年我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在调研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计划2014年元月全面实施到位。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面改革,市局决定,2013年将进一步深化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通过职能重组、岗责重置、流程再造和机关实体化运作,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优化服务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为突破口,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二、目标和基本原则

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因地制宜。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巩固“先办后审”改革成果。加强“先办后审”后续管理。优化征管流程,精简表证单书,简化办税环节,办税服务厅全面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除列名的限时办结涉税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限时办结以外,其他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一律当场办结。

2、拓展多元化服务平台。巩固完善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推广自助办税,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

3、建立分级分类税法宣传模式。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以税法宣传体系为平台,重点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拓展12366综合服务热线功能,实行差异化、团队化、社会化服务。

4、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关切,提供纳税风险提示,做好税收政策异议处理,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

(二)推行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分类分级管理是税(费)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应按照分类管事、分级负责、因事设岗、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1、分类专业化管理。根据税(费)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对税(费)源进行科学分类,一般可以划分为重点税(费)源、一般税(费)源和零散税(费)源。重点税(费)源是指纳税户数量占比较小(20%左右)、年纳税额占比较大(80%左右)的纳税人,我市要求将年纳税额30万元以及年纳费额30万元以上税(费)源户均纳入重点税(费)源管理;一般税(费)源主要包括除重点税(费)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零散税(费)源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一次性、流动性税源。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依据税(费)源特点、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采取差异化

2 管理方式。对重点税(费)源,以管户为主、管事为辅,实行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各单位须成立专门机构或专业团队对辖区内重点税(费)源进行集中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费)源,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按照行业规范化管理思路,强化税基管理和分类纳税辅导,将管理事项适当分离,逐步实现传统的“单兵保姆式”向现代“团队流程化”转变。对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费)源,在属地基层地税机关依法核定税收定额的基础上,可以依法借助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实施委托代征管理;对流动税(费)源和自然人纳税人,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做好源泉控管、代扣代缴等税收管理工作。

2、分事项专业化管理。按照税(费)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坚持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各地可在保留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合理内核基础上对部分事项进行适当剥离,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分为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两类。基础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调查执行;风险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

3、分级专业化管理。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入库的原则下,基础管理类事项一般由县(市、区)局负责;风险管理类事项以市局为主,县(市、区)局为辅开展,提升大企业风险应对层级,跨区域经营、事项复杂、年纳税额较大的总分机构类型的大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类事项,由市局列名管理。其他税源户风险管理事项由县(市、区)局按行业或者事项等实施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

(三)实施税收风险管理

1、组建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为推动全市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市局成立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挂靠征管科,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风险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等的汇总,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制定风险识别参数,建立风险特征库和风险分析模型,实施风险识别排序、风险任务推送、应对结果评价等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全局纳税评估工作,行使风险管理指挥中枢职能。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应专门机构或团队,承接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推送的风险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

2、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根据税源分布和结构特点,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将风险管理闭环系统与征管基本程序有机结合,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主要是采集和获取内外部涉税信息,运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行业评估模型等风险分析工具,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等级排序,按风险等级高低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并对风险应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在税收风险应对中,对低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服务方法督促其修正申报;对中、高等级风险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对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

(四)深化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的必经程序和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在强化纳税评估上有所作为。

1、出台市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要清晰界定评估方法,统

4 一评估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评估时限,规范评估文书,指导全市评估工作。要正本清源,突破评估仅是点对点日常检查的浅层认识,以“行业建模”为抓手实现评估工作的提档升级,积极“建模找点”,在建模初期,要突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指标不求多、不求全,但求有效实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扩大成果。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符合本地税源结构的骨干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服务纳税评估工作开展,实现纳税评估从无差别的全面评估转变为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从无标准的经验操作转变为有规范的精细评估,从不连贯的单一应用转变为有互动的综合评估。

2、推行团队评估,纳税评估工作必须由专业化评估团队实施。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税纳税评估工作,建立纳税评估人才库,并从纳税评估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对全市普遍性存在的重大行业风险、税(费)种风险以及市局列名大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各县(市、区)局必须成立专业评估的内设机构或团队,由其负责本辖区的纳税评估工作。

3、做好与税务稽查衔接工作。清晰界定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业务边界,避免职责交叉,做到衔接有序。同一年度内,对列为稽查对象的纳税人不再实施纳税评估。将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环节,对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税收违法,且需要追究税收法律责任的,应移送税务稽查部门。

(五)加强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施税收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强化稽查职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

5 税收环境。要突出稽查工作重点。稽查部门应当将纳税评估部门移送的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作为必查对象,开展案件查办等风险应对工作。及时向纳税评估部门反馈稽查查处结果,并注重发现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管理建议,做到以查促管、查管互动。规范稽查实施程序,统一处理尺度,创新稽查方式方法,优化稽查资源配置。

(六)做实税源基础管理

强化户籍管理,把好税务登记信息入口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各类动态信息,加强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造册户登记管理。做好纳税人户籍结构分类分析工作,创新户籍巡查方式,利用第三方信息开展纳税登记户数比对,查找堵塞户籍管理漏洞。加强纸质资料管理,规范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电子征管资料管理系统运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发票管理,加强发票日常检查工作,加大税控、网络发票推广力度,提高电子发票比例,实现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规范欠税管理,实现系统欠税管理全覆盖,做好欠税分类工作,完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经济税(费)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预测预警分析和税(费)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准确把握管理规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重点行业和分税(费)种管理的有效措施。

(七)强化社会综合治税

完善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信息交换机制的有关意见,明确部门间信息交换时间、交换方法、交换内容,建立信息交换常态机制;巩固“先税后证”、“先税后

6 登”、“先税后费”、“先税后检”等源泉控税机制,提升税源控管质效。继续推进国地税协作,拓宽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手段,联合加强发票管理、实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加快社会化办税,将其作为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强力推进。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构建“政府主导、财政考核、税务指导、部门参与”的零散税源管理新模式,明职责,严考核,重保障,建机制,强化社会化办税的规范运作,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释放出来。

(八)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

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相分离,明确调查审批、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人员的职责,并实行各环节人员和职责相互分离,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制约。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对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做到风险防控设计与流程再造、岗责重置、系统研发同步进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权力事项,排查风险点,强化流程控制和制约。加强对调查审批、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重点环节的督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确保行政问责制度落到实处。

(九)完善征管质量与绩效评价体系。加快转变征管质量评价方式,在统

一、规范分类分级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对涉税信息采集与加工、纳税服务、税务管理、风险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强制征收等工作情况,实行计算机过程留痕管理,将各环节征管绩效归集后作出综合评价,客观评价地税机关税收征管的主观努力程度。根据征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税

7 法遵从新动向、风险管理规律和征管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措施,优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纳税评估模型,形成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为主要内容的、可量化的征管绩效评价体系。

(十)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

坚持业务先导引领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强力推进征管信息标准化建设,制定贯穿信息采集、流转、查询、应用、维护等全过程的信息管理规范,建立信息标准体系,统一涉税信息的数据标准、口径。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涉税信息的准确采集和规范使用。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做好数据、信息、情报、知识的转化,做好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和税务管理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其他涉税信息的收集、整合与比对,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综合分析探索纳税人不同规模、行业、税种等风险发生规律,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指标、行业和税种评估模型、税法遵从风险特征库,增强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全市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内涵和意义,切实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克服畏难情绪,在系统上下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深化征管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凝聚各方力量,创造领导高度重视、协调统筹有序、内部齐抓共管、外部支持协作的良好改革环境。

(二)稳步实施,传承创新。近年来,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管理员制度建设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征管改革的要求,也为现阶段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改革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继承发展各项改革有益成果,注重改革的策略、路径,在继承中创新。同时,要确保改革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要注重改革质的突破,跳出在低层次上简单重复的怪圈,不能以一种错误去修正另一种错误,不能“穿新鞋走老路”。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级人才库建设,重点培养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专业人才完善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激发活力,增强地税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加大经费、设备等向征管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征管改革顺利实施。

(四)搞好调研,认真总结,适时调整。调研要深入,要调查了解征管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征管的迫切需要和改革方向,调研改革风险点在哪里。论证要充分,要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探索论证适合本地的改革模式。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考虑周全,及早应对,及时修正,适时调整,不断优化征管改革模式,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5篇:征管改革先进税务干部事迹材料

没有玉树临风的外表,也没有动听标准的普通话,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已到而立之年的同志,系统中的各种征管改革总有他的身影,五年来,他多次参加各种类型的改革前的方案制定工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封闭”。他总是用睿智的脑袋和娴熟的已能信手拈来的专业知识,圆满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创新型的工作任务。

记得2000年1月,分局由于经过努力完成了上年度的任务,又在传统的春节前夕,处于工作的调整期。就在这时,为了“争先创优”,分局主动请战承接了“五项主体业务”的试点任务,这在当时是一项没

业务制度的梳理、纳税评估的探索、税收收入分析管理等各项创新工作中,均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

这里最值得提到的是他负责的分局iso贯标工作,工作初期那60多个夜晚的“披星戴月”、80万字贯标文件的数易其稿,他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分局赢得首批贯标试点单位立下汗马功劳。组织开展的多次内审、管理评审工作也得到市局的高度认可,是分局顺利通过认证的第一功臣。去年底他被市局抽调参加贯标质量体系文件编写封闭组,一封闭就是3个月,中途2个星期才放一天假,他始终没有一句怨言,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

税收业务上,xxx同志一方面抓住每一项办理的事情,虚心请教,将工作流程、政策规定逐项搞清楚;另一方面抓住点点间隙时间,对组织文化、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政府、绩效管理等各项新知识进行了较为系统地学习。突出知识“积累”。通过勤奋学习加之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指点,他的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升。先后获得了市局“计算机操作能手”、“政策咨询能手”的称号。

2003年的春天,xxx同志迈着稳健的步伐,走上了分局竞争上岗的舞台,满怀信心的阐述着自己的“施政纲领”,沉着的回答着评委的提问,在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中他走上了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的岗位。“宝剑锋自磨砺起”,xxx这一剑就磨了8年,但他踏实的基本功,精益求精的专业知识,坦诚的为人,尤其是他不屈一切的“亮剑”精神,使他在这一刻显的是那么的从容不迫。

走上领导岗位后,他更是为“大家”舍“小家”,工作以来,先后放弃200多个休息时,上班早来下班迟走是家常便饭,常常回家后撂下碗他还忙于工作,一加班就是一个通宵。

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把廉政与否作为衡量自己是否称职的第一杆秤,自觉落实好“十五不准”已是xxx的自觉行动。

第6篇:新建税收征管机制改革调研思考

一、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断努力,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由于受到我国生产力还比较落后、法治化程度还比较低、整个社会和国民经济的管理水平还不够高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再加上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对税收征管改革缺乏有力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或者过分强调征管改革的模式化,或者片面理解新

税收征管模式的涵义等主观原因,新建立的税收征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 “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在某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计算机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现行征管模式依托计算机进行税收管理,而计算机的运用是以信息准确、全面为基础的,涉税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分析应是整个征管活动的基础。近年来,各地的信息化建设虽然步子大、速度快,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各地使用的应用软件不统一,不符合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造成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二是综合利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还不够强,应用水平还不够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拟手工操作,信息以纸质传输为主,造成征管各环节信息不畅;三是与工商、银行、海关、财政、统计等部门还没有实现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涉税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时,体现不出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

(二)税收征管的业务组合衔接不畅。机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税收管理权被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工作分配环节多,无增值的管理环节多,造成信息传导不畅,信息衰减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系列之间界限明显,信息相对封闭,协调配合能力弱,衔接不畅。

(三)税源监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据信息化要求,采取现代化的税源管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征收人员与纳税户之间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基本上处于被动受理的状态,税收信息来源渠道窄,且对有限的税源信息利用不够,致使税务部门对纳税户数、纳税人基本情况、税源结构及变化趋势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税源监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税收征管基础。

(四)税收的服务功效有所削弱。现行税收征管机制运行中既有缺乏管理力度、税源不清的问题,也存在对纳税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没有从实质上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最突出的就是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要多头跑、多次跑,重复报送资料,呈单点对多点的状态;税务部门需要调查核实的事项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要多头找、多次找,呈多点对单点的状态。

(五)税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约化管理。现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约不够、监督不力的问题,未能有效地对征管流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往往会出现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层分局虽已把征收和稽查分离出来,但仍然是综合管理,专业化分工深度不够;对管理环节的制约仍然靠层级审批,没有形成过程控制。

(六)重点稽查达不到预期效果。新的征管模式强调重点稽查、以查促管,实际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管理缺位,征、管、查协调不力,至使对纳税人情况不能全面掌握,税务稽查部门仅靠报表的表面数据和举报提供的情况,很难抓住重点,查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都相对降低。二是目前各种管理措施不到位,纳税人违法风险成本低,再加上纳税人对税法的自觉遵从度还较低,造成偷税面很广,稽查工作往往顾此失彼,处于被动局面,达不到稽查的威慑作用。三是稽查体系内部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存在相互扯皮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稽查的工作效率。

(七)征管质量考核还不能真实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标标准制定过高,超越了税收工作的实际,科学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基层征管部门在考核中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为取得好的考核成绩,对列入考核的工作内容较为重视,没有列入考核的则不问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税收任务压力大等原因的影响,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发挥,影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在征管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尚未有效运转起来的情况下,需要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提高新征管机制的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征管改革整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思考

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中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我们只有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不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尊重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才能探索出一条由繁到简,提高征管效率的新路,才能尽早实现

改革的目标。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进一步实现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集中征收是征收场所相对集中和信息高度集中的有机统一,而信息的集中处理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所在。只有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才能把分散、孤立的各类信息变成网络化信息资源,拓展信息数据应用广度和深度,满足管理

、决策层的需要;只有税收征管的信息高度集中,征收与检查的职能才会从分局或所调整、集中到县局或市局,基层单位才会不再承担征收与稽查的职能,而是专司管理。这样,职能和责任也才会更为明确。当前,要把握好两个重点:一方面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传输,加快建立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跨区域的纳税申报,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次跑、重复跑的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征管软件应用准确度,在以县(市)为单位实现征管数据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努力向横向拓展,逐步过渡到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处理,实现征管信息的上下畅通。

2、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一是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涉税信息失去真实性和时效性。要提高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税收信息采集、处理、传递、应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系统网络遭受计算机病毒、黑客的侵犯和机密信息的泄露;二是在运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快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的开发,充分运用网络实时传输的优势,加强对经济税源的监控、预测,提高信息数据和网络资源的使用效益。

3、逐步规范软件的开发与应用。随着金税工程与ctais征管软件的整合,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信息化、政府公众信息网进程的加快,税收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必将进一步提高。因此,软件的开发应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快推广应用全国统一征管软件的步伐,最终达到全国使用统一标准的,覆盖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集征收、监控、考核、决策于一体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软件功能的全面、规范和兼容。各地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自行开发特殊软件的,也要与全国统一软件匹配、共享。只有逐步统一和整合各个税收信息处理系统,才能发挥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综合效益。

(二)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税收征管组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直接决定着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是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没有税收征管组织的现代化,信息化的优势就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应在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支撑的条件下,按照信息流相对集中和职责明确的原则,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减少执法主体的数量和审批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建立起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研究表明,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减少税收管理的纵向层次,加大管理的横向宽度,拉近管理的距离,实现平面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增强税务机关的应变能力,使税务机关对外界的反应时间缩短至最小,对纳税人的反应效果最大化。建立新型征管组织机构,从方便纳税人角度讲,就是要增大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接触面,减少接触点,凡是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涉税的事宜均在一个大厅办结,凡是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涉税事宜皆由一个部门负责。因此,应在确定新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组织结构”的思路,重新整合现行征收、管理、稽查三类机构,调整职能分工。

1、虚拟化征收机构。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与联网,纳税人不上办税服务厅同样可以办理申报纳税事项,这是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以电子申报、银行网点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的全面推行及环境条件的逐渐成熟,将给予纳税人在申报纳税的时间和空间上最大的灵活度,传统的办税服务厅的征收功能将逐步弱化。因此,应按照专业化分工的思路虚拟化征收机构的职能,将征收权从征管分局剥离出来集中到市、县级局,建立市、县级局数据处理中心,由其对数据信息进行集中处理,统一进行计、会、统分析。

2、理顺管理职能。为适应信息化建设和集中征收的需要,应加快调整多层级征管机构并存的格局,根据我国地域辽阔,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地域间纳税人规模和数量分布还很不均匀的客观现状,地级局征管机构的设置应本着因地制宜、属地管辖、有利于监控税源的原则科学分布和设置,并辅以管理责任区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抽查等传统的管理方式,实行征纳紧密型管理,摒弃“管事”就是不要“管户”的片面认识,在坚持专业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户制的合理内核,实行“管事”与“管户”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对税户、税源的监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缩、减少管理层次的同时,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把管理职能分为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从税务机关到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三大块内容,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单独的纳税评估机构。

3、完善一级稽查。对稽查机构进行重组,在地级市设立一个专业稽查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一级稽查和对所属各县范围内的稽查管理和重点稽查;在县级局设立一个专业稽查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一级稽查。随着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逐步过渡到一个市(含县)只设立一个稽查局,实行全市范围内的统一稽查,在大环境下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形成专业化的大稽查格局,从机制上形成稽查活力。同时,明确稽查局专司偷税、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以及抗税案件的查处,使稽查职能实现由“收入堵漏型”向“执法保障型”的转变,对纳税人有重点地实施稽查,不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发挥稽查部门查处税务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三)以重在治权为核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的征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税收征管流程得以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作为税收征管主体的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只有在制度的框架下从事征管活动,行为才能得到规范,工作才能更有效率,现代征管模式才能得以协调高效的运行。

1、建立严密的征管过程监控体系。对内,一是通过流程环节的自我控制,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业务活动,通过部门分权形成横向制约;二是上级通过计算机对各环节执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通过执法检查进行柔性控制,形成纵向制约;三是通过计算机设定程序,流程自动记录、超时自动催办,减少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实现计算机对过程自动控制。对外,一方面通过对流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控,发挥巡查调查、纳税评估、检查的功能,形成流程的关联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监控指标体系,实时跟踪、筛选、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科学评估涉税指标,防止偷、逃纳税行为的发生,形成信息化的防范机制。

2、设计完备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根据再造后的流程设计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体系,实现由部门考核向流程考核转变,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由手工考核向计算机考核转变,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提高考核频率,实行动态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征管质量和征管全过程进行考核、监控,通过考核寻找征管的薄弱环节,随时暴露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建立征管质量考核网络,形成市局--县(区)局--基层分局 (科、股、所)的三级征管质量考核监控体系,切实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能级联系,与收入分配、评先创优、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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