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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签订合同情况

全年我院共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共计份,合同额万元。其中,对外签订生产经营合同份,合同额万元;院签订非主营业务合同份,合同额万元;签订分包协议份。

2、合同会签程序

现行合同会签执行程度按照2009年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全年各类合同均要求采用会签审批程序。不签订合同的施工项目近于零,目前仅有实体少数的协议因开发票等原因直接加盖公章(按公章形式也进行签字)。

3、合同归档

各类合同归档情况良好,大多数实体能做到及时归档。岩土公司有合同出报告早,合同归档晚的情况,经与实体商定,对于未归档合同加盖报告印章的,必须注明归档日期,由实体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管科半年检查一次,目前归档情况解决良好。

4、合同工程决算情况

全院各实体上报已完工项目183个。其中深部钻探工程已完工项目17个,提交工程决算单4份;基础施工已完成项目3个,上报工程决算单2份;岩土勘察已完工项目119个,决算单以开据发票为准,共开据发票98份;地质勘察项目完工12个,开据发票12份。

5、合同台账建立及报表

各实体均建立合同台账,每月由本科室按签订合同情况,对照财务回款情况,及时与各实体进行对账,随时掌握实体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院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工程勘察合同会签程序:

目前执行的是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经院长签字,09年我院过10万元合同份,2011年过10万元合同份,建议对此项更改为,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合同由院长签字(30万元以上工勘合同2011年签订份)。

2、对外分包合同会签程序:

此项与上一项一样,执行的是分包合同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由院长签字,现在建议更改为长期分包合同及合同额15万元及以上的合同由院长签字。

2012年度合同管理主要工作

1、针对现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中需要更改的条款,做出调整。

2、进一步推动合同文本规范化、条文化,严格对合同必要条款的约束,尤其是针对我院基础项目合同及其分包合同加强管理,力争整理出院规范条款、文本。

3、与地质科协商合同归档问题,根据现在合同归档情况,各实体合同正本院留一份,尽量与地质科的地质资料归档,经管科可留存复印件。

4、优化合同台账,对各实体台账格式进一步统一,合同登记细化,逐渐为合同管理软件化铺垫基础。

第2篇:关于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的工作情况汇报

县卫生局领导:

为加强对消毒工作的管理,控制医疗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中央卫生部于1992年8月31日颁布了《消毒管理办法》。我县在全县县、乡、村全面贯彻实施本法,并逐步开展消毒监督监测工作是从1996年。6年来,在县卫生局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广泛宣传贯彻《消毒管理办法》,使全县的消毒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科学管理程序操作,并探索一些管理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近几年的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规范了全县的消毒行为。通过贯彻实施《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培训,规范了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经营、使用消毒产品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单位或个人,托幼机构等的消毒管理技术,各单位领导的认识得到了提高,成立了以业务领导为主的控制感染委员会,专抓本单位的消毒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了消毒管理制度。各单位或个体医疗网点都相应地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高压蒸气灭菌自测、消毒液配制与更换、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与销毁、安全注射等相关制度。

(三)增添了一定的消毒设施。自1994年以来县卫生局、县卫生防疫站连续二次为乡村卫生室、个体医疗点配备高压蒸气灭菌锅80多台,各医疗保健网点自购消毒贮槽、无菌杯(缸)200多个,消毒合(盘)120多个;配备有10种以上常用的消毒药剂等。

(四)清理整顿了经营使用消毒药械秩序,规范了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每年对全县4家经营消毒产品企业和医疗卫生保健使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20多个单位的监督检查,已经使该市场得到基本规范。目前,全县对经营购进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产品,都获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许可证”等三证,无三证的产品已杜绝进购。县、乡、村医疗保健机构初步推广使用了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血)器及其它一次性医疗器具,确保了注射安全。

(五)加强消毒监督监测,对控制医疗感染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消毒的监督监测,使医疗感染逐年得到降低。如我县某保健机构前几年经常性发生手术后感染事件,引起医疗纠纷,2001年我站经对其各个环节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手术室、产房的空气细菌总数分别超过国家标准的30、130多倍,手术敷料含有厌氧菌等是造成手术感染的因素之一。针对监测结果,对该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后就没有发现有术后感染现象。据全县25个县、乡医疗保健单位报告,全县近二年没有发生大型医疗感染事故。

二、实施主要措施

(一)制定结合本县的相关管理政策。《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与《实施细则》第三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因此,县卫生局结合房县地处边远山区的实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相适应的管理文件。如1997年下发的房卫字18号,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房县“消毒合格证”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1999年下发的房卫字6号,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2000年下发的房卫字11号,县卫生局关于《做好2000年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重要文件对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管理,提高消毒质量,规范消毒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感染,推进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程序起了决定作用。同时,规定了消毒监测与收取监测费的标准,颁发《消毒合格证》的条件及有关政策。我县在医疗保健机构实施《消毒合格证》制度来规范全县的消毒管理工作,受到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表扬。

(二)监督监测力度与监测项目。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特别是省、市消杀工作计划要求,自1998年起县卫生防疫站要对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托幼机构、生产经营与使用消毒产品(含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被监督单位,每年开展监督监测2次以上;乡镇、村级开展监督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抽样项目6个(使用中的消毒液、物体表面、压力蒸气灭菌、紫外线强度、乙肝表面抗原污染、空气);送化验室检测细菌总数、致病菌(如大肠菌群、金葡菌、溶血型链球菌、绿脓杆菌、乙肝表面抗原、霉菌、厌氧菌、余氯)等10个项目,要求县级抽样与检测不少于5个项目。

在这几年实际开展的消毒监督监测工作中,考虑到全县经济条件差,还处于贫困等因素,每年对县、乡、村三级的消毒监测只开展一次,检测项目根据抽样项目而定。但部分现场检查不符合消毒要求的,抽样经检测相关指标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体,其监督次数达二次或以上。

(三)消毒监督监测程序。

消毒监督监测对象为县卫生局认可并颁发有《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证》,经营使用消毒产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托幼机构等。

每次监督监测都是2名以上的监督人员,每到一个监督单位或个人,首先是出示证件,讲明来意,争取单位领导或法定代表人的配合,并有一名负责人陪同。在监督监测工作中,第一步是现场检查是否达到消毒条件,写出现场监督笔录,提出相关要求,然后对各操作环节的消毒效果进行抽样送检。其现场监督笔录、监测采样记录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备查。监督人员在每个单位监督结束后,将抽查样品及时送县卫生防疫站检验室化验,化验按送检要求的项目进行程序化验检测,三天内发出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主管监督人员写合格与不合格及改进意见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及时返回被监督单位或个人。

如果现场监督检查条件符合消毒管理要求,抽样经检测合格,发放《消毒合格证》。现场检查条件达不到消毒工作要求,抽样监测不合格者暂停发放《消毒合格证》,待整改合格或再次抽样监测合格才发《消毒合格证》。

对消毒监测严重不合格,或拒绝监督监测,或造成医疗感染事件的,提出限期整顿或罚款处罚。

其处罚依据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罚款;第四款: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它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对被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凝似传染病病人污染场所、物品未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的;

(六)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七)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

我站在2000年至2002年基本上没有给罚款处罚,只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

(四)严格收费标准。

消毒监测收费:其标准是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鄂价字(1996)256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规定消毒监测根据抽取样品和监测项目不同,抽取一份样品收取监测费80—400元,而我们一律是抽取一份样品,不管监测哪个项目统一按低标准收取监测费88元(含采样费8元);新开业的颁发《消毒合格证》30元,验证20元;2000年至2001年根据县物价局批复的《关于明确卫生监督收费标准》,收取了50—100元的现场卫生审查费。2002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已取消了消毒监测现场卫生审查费。消毒监测收费在实际工作大部份没按88元标准收取,一般采取低标准收取,有的甚至只收了20—40元。而且收费都出示了全额县财政局预算外管理票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极个别消毒监督人员,在监督监测中缺乏工作方法或不能依法行事,擅自降低收费标准,使各点收费不一致,导致被监督对象有意见。

(二)因我县村级医疗点分布在边远山区较多,交通不便,路程较远,少部分村级医疗点的抽样与送样间距超过时限,有时因气温过高,培养液时间过长等因素,导致样品检验不合格。

(三)只注重监测,不重视监督和经常性督导检查。

(四)部分单位领导或个人对消毒监督监测工作认识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使之配合不力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2年我们必须要克服以前的工作不足,对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认识,必须在以后的工作进行彻底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消毒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对县、乡、村医疗人员消毒规范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行为,使全县的消毒工作逐步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科学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消毒管理工作的领导,层层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充实专业队伍,使全县的消毒监督监测工作抓到一个新的水平。站将其监督监测工作质量列入站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奖惩。

(三)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测质量,坚决改变以往只注重抽样监测而轻视现场卫生监督的局面。其做法是从2002年起已成立2个消毒监督监测组,将20个乡镇分二片包干进行监督,其监督力度要达二次以上,监督覆盖面要达到98%。远离县城的乡、村消毒监测样品采取冷冻保藏,快速送检以提高监测样品合格率。

(四)加强监督人员的素质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克服过去在消毒监督监测工作的随意性。

(五)严格物价政策,按标准收费,杜绝随意性收费,无票证收费,白条收费。

房县卫生防疫站

2002年6月1日

第3篇: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管理规定工作流程执行情况汇报

按照集团关于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近期我部对公司有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去年颁布实施的《管理规定》和《管理工作流程》,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有《人力资源管理》、《职工薪酬管理》、《考核管理》三个管理规定和《劳动合同》、《人员培训》、《人员招聘》、《员工考核》等四个管理工作流程。

以上这些规定和流程,是在根据过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同时考虑公司今后做大做强的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新增、修订完善的,较好地反映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

公司《管理规定》和《管理工作流程》颁布实施后,我们在人才招聘、员工培训、薪酬福利、员工考核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程和实际操作中,能够按照管理规定和管理工作流程的要求,做到工作有记录、过程有痕迹、审批有程序,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风险。

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是对已实施的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人才招聘、员工培训、薪酬福利、员工考核等方面的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汇总,并整理归档。另外按照集团总公司对内控体系建立、建设的工作步骤要求,对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集团总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人力资源部 年5月7日

2014

第4篇:执行情况汇报

封面:××××××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报告(宋体,小一,加黑),日期(大写,宋体,小二,盖建设单位公章)。 内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主要建设内容;环评情况(何时委托何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何时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复等);项目何时开工、何时竣工试运行;总投资和环保投资等。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主要为公司如何落实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

1、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理情况(工业类项目从简,生态类项目重点介绍);

2、各类环保设施或措施(水、气、声、渣等)建设及落实情况,试运行以来运行状况;可结合监测结果(不需引用具体数据)作简单评价(是否达到设计指标,是否满足治污需要等)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环保机构、规章制度、监测化验机构设立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环保工作的打算 (汇报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有所取舍或增加)

第5篇:行风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大宁县畜牧兽医局

政风行风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今年,我局根据县纪委、县纠风办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政风行风工作中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自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组织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省、市、县纪委关于政风行风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工作实践中,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局工作人员,把政风行风工作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认真领会其政策精神,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政令畅通。半年来,我局坚持以“正确履行职能,大力服务羊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做支撑,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勤政廉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纪律作风方面:我单位按照县纪委监察局文件要求,制定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首办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安装签到打卡机一部,机关所有在岗人员按时上下班签到签退,有事需要请假的人员必须写请假条并请分管领导批准,外出人员一律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基层站人员和机关人员一样,也都按时上下班,需请假的也要写请假条,外出下乡的也一律登记,在职人员全部在岗并努力工作。

(二)服务态度方面:我单位不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理论学习,在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机关工作人员切实服务意识,始终把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畜牧兽医部门形象作为全局每个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热情主动服务上门,以广大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努力实现“管理科学,服务优良,保障安全”这一工作目标。我畜牧系统属于服务部门,遇到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以笑脸相迎,主动热清服务,不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更不存在刁难群众、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三)办事效率方面: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所有人员都能尽职尽责努力开展工作,需要技术人员下乡上门服务的也能及时下乡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服务质量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发展羊业的战略思路,牢固树立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所有人员无论是春防还是日常技术指导、疾病治疗等服务工作,都能认真、积极的为全县养殖户服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对于所属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都能够做到从快处理,使广大养殖户都能够满意而归。工作中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野蛮执法、以权代法和以罚代管等问题,更不存在越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案件。

(五)行政行为方面: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强求旅游企业提供赞助、资助、长期借用占有财物和“吃、

拿、卡、要”现象。

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我们也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抓学习还不够,在思想上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还应该继续加强,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畜牧业发展的要求。二是在提高办事效率上抓的还不够。三是思想上存在找客观原因,因为我单位办公条件还十分简陋,办公地方狭窄,化验设备无地安装,严重影响着广大干部职工们的工作积极性,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针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在短期内有新的起色。

二、尽心尽力服务羊业,加快我县畜牧业发展步伐 根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羊业开展了工作。一是组织畜牧系统所有人员实行分片包点责任制,11名机关人员以乡镇为单位包片,35名基层人员以村为单位包点,乡镇干部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联合包扶3—5户重点示范户,实行跟踪服务,并对重点场、户、小区开展零距离技术服务;二是要求全体人员抓住开春备耕有利时机,宣传县政府大力开发坡地种植苜蓿的决策,并在各乡镇的配合下,进村入户,对种草农户,种草面积进行调查统计并开展跟踪服务;三是截止目前,我机关共下乡2800多人次,免疫畜禽23万头(只),免疫率达100%,消毒43万平方米,监测200头份,为畜牧业健康高效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我局多次被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评为畜牧

工作先进单位,三多乡和曲峨镇畜牧兽医中心站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四是在种羊生产上,争取长治一煤炭企业家投资我县羊业,并以越奥公司为龙头采取“公司+合作社或小区”的模式,采用“公司主体投入、小区配合、农户参与、合作制种”的办法,公司将投资3000万元,入住种羊5000只,现已投资2000余万元,购买了扶贫培训基地和购回种羊2000余只,分别投放到越奥、宁伟和同盛三个小区,这是我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民间投资最多、科技含量最大的项目,同时我们选择了30个条件较好,群众养羊积极性高,有养羊基础的自然村,作为重点村,每个重点村选择10个重点户,走“公司+基地+小区+大户” 的路子,并依托越奥公司开展胚胎移植152例,力争年底完成2000只羊胚胎移植,带动200户农户开展合作制种,完成8000只种羊生产任务,为大力提升羊业生产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我们将按照县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经验,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坚持“学、查、改”相结合,在民主评议上做文章,在纠建并举上下功夫,在整改提高上求实效,力争抓好下阶段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6篇: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工作汇报

我,领导班子成员,一名经济师,分管财务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廉洁自律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自觉地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是固本奠基之策。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适时机的加强廉政建设学习更为重要。今年来,本人能积极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和,指导下属搞好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能够做到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一年来,能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严的“六项规定”。凡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1、教育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没有违法违纪。

2、没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远离“四条高压线”。

3、没有违反通信工具配备和话费限额的有关规定。

4、执行了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

5、没有私设小金库、没有违反财务规定。

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能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谋私利。

7、坚持“两个务必”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在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七.一”讲话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认真节约“一分钱,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8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签定廉政责任书坚持每季向党组织分析报告自己履行职责情况,按时交纳廉政保证金,经常深入基层及纳税户明查暗访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基层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9、能认真执行“八条禁令”,做到思想重视,身体力行,没有违反。

10、积极开展“质量效率管理年”活动,督促财务科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面向基层,服务基层。

三、今后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应首先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治活动能力,树立崇高的科学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好、落实好《廉政准则》端正思想作风,克己奉公,勤政为民,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按制度办事,维护群众的权益。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勤奋学习,深入实践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勇于实践、深入实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积极推行“质量效率管理年”活动,了解实际情况把握实际的本质,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7篇: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

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

学校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学校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学校稳定,社会和谐。为强化我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秩序,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有效地避免了各种事故的发生,现将我校安全工作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我们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于静臣为组长,副校长郑国栋、保卫科长姜思明为副组长,各村小校长及幼儿园园长为组员的安全领导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安排,小组成员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做到了不留一点安全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强化安全责任。

二、文件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文件,组织班长成员及安全小组成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执行与落实;各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文件的执行情况,各村小具体执行落实。

三、具体落实情况:

1、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以校长于静臣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由主管副校长郑国栋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组员负责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2、层层签订责任书

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责任包干制;强化了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管理工作与学校、教师评估考核紧密挂钩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班主任、科任教师、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与学校都签有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村小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完善。班主任承担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全体教师把对学生成长的关注与呵护体现在了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之中。

3、器材的配备与使用:

为各校统一配备了安全器材与消防器材,灭火器定期检查,及时加压,确保发生事故时正常使用,对全体教职工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做到了人人会使、人人会用。

4、是加大投入力度,为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为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加大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在“人防”上,严格执行值日值宿制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在“物防”上,为各村小配备有灭火器;在“技防”上,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在学校重点部位都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严防学校安全。

3、安全排查与整改情况:

定期对各村小的安全工作进行全方面的检查,各村小也定期对本校的安全进行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中小学,逐层上报,具体解决,同时,安全领导小组也对各村小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与整改;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常抓不懈。

总之,在教育局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教职工不懈努力下;我校的安全工作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我们会继续努力,把安全工作做好、做细,为全镇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而又舒适的学习环境!

利发盛镇中心校 2014年2月

第8篇:货币资金管理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与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于2011年 月 日组织了公司领导及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对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情况

1、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即财务部,配备了专职出纳员,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职责分明、职权分离。

2、现金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出纳人员办理,非出纳人员不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3、对外投资支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章程及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

4、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人,严格按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执行,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无超越审批权限的情况。

5、严格按货币资金业务的四个环节(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我公司将在支付申请、支付审批环节中进一步完善支付申请及审批手续。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情况

1、现金出纳严格遵守有关业务手续制度,每天对现金进行盘点,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无“白条”抵库现象。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无出租出借银行帐户情况。

3、银行印鉴章分别指定了专人保管,不存在加盖公司或财务专用章的空白票据。

4、实行的网上交易方式办理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严格按授权批准程序办理,并配专人对支付行为进行审核。

5、我公司将按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流量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向总经理上报《资金流量周报表》,同时对大额资金的收付作出说明。

2012年4月18日

第9篇: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报告[版]

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书记员的参与是审判活动合法性的体现,书记员制作的法庭笔录更是重要的文书,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院现有书记员27名,全部为录用制书记员,其中26岁至30岁的有14人,31岁至36岁的有10人,36岁以上的有3人;大学本科学历的有25人,大学专科学历的有2人;已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有3人。2007年有4名书记员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一、我院书记员管理体制的现状

关于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法律规定并不多。《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0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中,均有关于书记员职责的规定,主要包括接收诉讼材料、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法庭记录、宣判与送达、协助执行、诉讼文书的立卷归档等工作。1995年7月起施行的《法官法》对审判人员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明确,但对书记员没有规定,仅在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管理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但对书记员的管理,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直到2003年,中组部、人事部和最高院才以法发[18]号文件下发了《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用以专门

1 规范书记员管理和工作。

我院目前在书记员管理上的做法与全国大多数法院都是基本一致的,通常做法是:

一是书记员实行分散管理,分布于刑庭、民庭等各职能庭和基层法庭。

二是书记员从事的工作相对稳定,如刑庭书记员只负责刑事案件的记录,而不负责民事案件的记录。

三是书记员的晋升方向是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书记员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很少有终身当书记员的。

四是书记员职能低于助理审判员,且书记员没有单独的职务序列,书记员不再划分等级。

实行当前的书记员管理办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促进了书记员素质的提高。书记员职责明确,改变了过去审书代劳的现象。书记员有统一的工作规范,改变了由审判员考核评价标准不一的问题,不少书记员均已采用电脑或速录机记录,记录的速度、质量、美观程度都大有改善。卷宗装订井井有条,各种审判内勤工作质量都得到明显提高;其次促进了监督机制的健全。当前书记员管理模式,包揽了审判前后的一切琐事,促进了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有利于保证及时开庭和在审限内结案,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使审判重心真正放到了庭上,符合控辩式庭审及时开庭、当庭宣判的要求。从制度上减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庭前与法官接触的问题,有利于公正办案。

二、《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这种传统书记员的管理体制曾经发挥过很大积极作用,但与形势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出现的弊端也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是忽视了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书记员工作的核心是记录工作和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不同于法官的职能。《法官法》第2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工作虽与审判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但二者并不存在附属或递进的关系。从书记员中选拔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不仅造成书记员队伍不稳定,而且使审书比例失调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有的法院只得让助理审判员同时兼任书记员,甚至审判员之间互相代为记录或者到别的庭去“借”书记员。有的法院干脆从社会上招聘书记员,素质难以保证。

二是忽视了书记员工作的独立性。将书记员分散各庭,由法官传、帮、带,完全附属于法官的一审一书关系会在工作中过多地融入个人感情因素,甚至形成某些共同利益而可能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书记员对审判员对监督作用甚微。

三是忽视了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由于书记员职务的过渡性,使书记员失去钻研业务的源动力,造成书记员队伍素质很难提高和思想的极度不稳。书记员大多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不能为审判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书记员和审判员都是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其工作都是相当重要、缺一不可的。因此,不改革书记员工作管理体制,就很难发挥书记员的职能作用。

三、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

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已经于1998年7月1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也提出了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也在进行。按照控辩式庭审的要求,法官不再包揽调查取证,举证责任由当事人负担,这使审书分离成为可能。总结我国书记员管理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书记官管理方法,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实行职业化、专业化的书记官管理体制。书记员与书记官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了其地位、工作性质的不同。书记官的工作虽以事务性为主,但并不全是事务性的,他的工作也体现一定的职权,产生一定的诉讼效力。实行书记官制度,可以考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实行书记官集中管理制度。对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在法院内部设书记官处,作为书记员的业务主管部门,地位与法院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官与审判庭分离,使书记员完全附属于审判员的工作关系转变到辅助审判员办理个案的合作关系。书记官处的职责不仅包括接收案件材料、法庭记录等工作,还亨有分送案件、安排开庭日期、确定出庭的书记官等权利。

二是实行书记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可以书记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官、书记官、副主任书记官、主任书记官、书记长等。书记官的最低职级可以考虑低于法官最低职级一级。但不实行书记官职务终生制,如录用制书记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就可以迈进法官行列,并保障可以按序列同等正常转任晋升。

三是健全书记官管理制度。包括书记官的任职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工作程序等均要有相应的制度落实。任用书记官的条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外,要着重看是否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记录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任职资格应有别与法官。通过建立《案件材料移送制度》、《书记官分案制度》、《安排开庭制度》、《法庭记录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以保证书记官处工作的正常运转。

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从理论到实践都是一项大胆的尝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审判机关应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立法部门应完善立法,对书记员的管理体制及早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为书记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依法治国服务。

第10篇:《价格法》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2000年5月30日在周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物价局局长

崔来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周村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汇报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学习贯彻《价格法》的基本情况

《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实施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特别是在区人大的正确指导和监督下,区物价部门认真履行《价格法》赋予的职责,在学习宣传、价格执法、价格调控和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快了我区依法治价的进程,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深入开展《价格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 《价格法》颁布实施后,区物价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98年4 月区政府分管领导就《价格法》出台发表电视讲话,物价局负责同志就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的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二是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在“3.15”等节假日走向街头,深入农村、乡镇开展宣传活动。期间,张贴标语120条,悬挂过街横幅70条,出动宣传车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价格咨询520余件次,受理群众价格投诉350余个。三是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搞好《价格法》宣传。按市物价局统一部署,撰写宣传《价格法》论文、组织参加市物价局《价格法》有奖答题,参加市物价局组织的宣传《价格法》齐天乐文艺晚会,参加省组织的《价格法》统一考试,并取得了平均95.7分的好成绩。四是深入企业、农村搞好调研,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措施。为保证《价格法》的贯彻执行,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企业、农村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价格法》实施后的反映,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管理物价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并以周发(1998)64号文件转发,同时,成立了区收费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使全区的收费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以贯彻实施《价格法》为契机,加强收费管理。 我区现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248家,涉及近千个收费项目,年收费总额6000余万元。针对收费面广、收费品种多、收费管理难度大的状况,区物价部门以贯彻实施《价格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工作,从严把收费管理各个环节入手,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净化收费环境。

(一)严把办证关。《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是合法收费的唯一依据。在办理“两证”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核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持原则,严肃认真。九九年区物价部门抓住全国统一换发“两证”这一有力时机,大力整顿收费秩序,理顺收费矛盾,加强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九九年全区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30个,吊销《收费许可证》12个,办理《收费员证》310个,有效规范了收费秩序。

(二)严把进企业收费审批关。按照《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执收单位进企业收费,必须到区收费管理办公室申领《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经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企业收费,实施收费时认真填写《缴费登记卡》,否则企业有权拒交。《规定》实施以来,共发放《缴费登记卡》670本,开具《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1322份。这一有效管理办法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全区每一阶段的工作中心和目标任务,适时稳妥地调整收费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对收费行为实施动态管理,控制收费的随意性,增强了收费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同时增强了企业自我保护意识。

(三)严把收费项目、标准预审关。对经营性收费和公益服务性收费的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成本预审、听证会制度,经过广泛调研,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予以审批,对于不符合规定,没有收费依据的坚决不予办理。两年来,批准各类学习班、培训班29期,比规范前减少了100余期,对全区8家婚纱摄影和38家餐饮业进行了评审定级。

(四)严把基金和收费年审关。收费年审是检验和监督收费单位执行标准的重要环节。年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每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审核,并按照上级的有关收费文件,及时进行收费项目的变更或取消。两年来,共取消收费项目19项,降低收费标准13项,变更收费项目101项,查出违法金额430万元。通过对收费的控制和管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1015万元。

在坚持收费管理制度,把好各个收费管理环节的同时,还发动社会力量对收费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九九年七月,区收费管理办公室将全区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整理成目录,通过区电视台按单位分期分批进行公告,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证《价格法》的贯彻实施。 价格监督检查是物价工作的重要职能。《价格法》实施以来,区物价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三结合”,即把监督检查与宣传物价法规政策结合起来,与事前、事中监督行为结合起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做到检查一点,预防一线,监督一线,净化一片。两年来,先后对城建、劳动、税务、电业、电信、环保、土管、房管、公安交警、交通、工商、教育等重点行业485个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共查处违法金额1122.83万元,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收费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和纠正。对于餐饮业、摄影业、旅游业、修理等易形成暴利的行业,实施不间断的跟踪检查,并区别不同的行业落实了收费价目表和商品标价签,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明码标价秩序,防止价格欺诈行为。九八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375件,违法金额1122.83万元,清退违法收费307.51万元,直接或间接减轻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负担1215万元。同时,为方便群众投诉,成立了“周村区价格举报中心”,设立了投诉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受理及时,查处迅速,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及时稳妥的予以答复。两年以来,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73件次,退还消费者金额51万元。

(四)理顺价格关系,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价格法》的贯彻执行中,区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正确运用价格杠杆,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规范收费行为,有效的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两年来,按照有关规定,先后实施了粮食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针对我区自来水价格偏低问题,经多次调查研究,召开定价听证会,报市物价局批准,对我区的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对我区电厂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价格调整后,从调查了解和社会的反映情况看,人民群众和企业比较满意。为减轻社会医疗费用负担,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贯彻国家计委、省物价局有关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措施,统一了我区药品价格的作价办法,对全区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整顿规范,较好抑制了药品经营单位的高额回扣,制止了不正当竞争,减少居民用药价格支出近200万元。 加强了农电价格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的电价进行调查摸底,理顺农电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分类综合电价管理办法,促进了全区农村电价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尽快实现同网同价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提供价格服务。 针对近几年物价低幅运行,主要农付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现象,区物价部门在对全区457种商品价格监测的同时,注重农副产品、重要的工业产品成本调查和分析,积极做好中期价格走势的预测和预报工作,建立市场行情价格数据档案,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帮助农民调整和优化种植、养殖结构。九八年提供的“制定农副产品保护政策,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九九年提供的“我区猪肉降至近年来最低水平应引起重视”,今年提供的“鸡蛋价格下跌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等分析资料和信息,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区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提供了决策信息和政策建议,有效地防止了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的持续下滑,为稳定我区市场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价格信息工作连续两年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同时,区物价部门不断拓展价格事务的服务领域,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主动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价值认定、资产评估、车损认定等服务项目。两年来,共办理评估案件545起,认定标的额492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38起,标的额139万元,经济案件136起,标的额300万元,车损认定271起,标的额58万元,为司法部门迅速结案、解决经济纠纷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价格法》实施两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1998 年12月,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各主任专题听取了物价工作汇报,对《价格法》落实情况实施全面监督。1999年10月,区政府专题听取了关于周村区收费管理办公室成立一周年情况汇报;11月区委王同和书记与物价局党组成员进行座谈,并听取了工作汇报;12月区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物价局关于物价工作的汇报,并决定转发区物价局《一九九九年物价工作情况及二000年工作意见》。总的来看,我区在贯彻落实《价格法》过程中,宣传到位,措施有力,制度健全,效果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由于《价格法》出台较晚,调控手段不够有力,缺乏用经济手段调控物价的能力;二是执法过程中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对《价格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三乱”问题时有反复;四是《价格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集中宣传多,而经常性宣传少;面上宣传多,而针对性培训学习少。

今后一段时期,我区贯彻执行《价格法》将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2号文件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启动市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挥职能作用,加快价格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价进程,强化价格管理、监督和服务,整顿收费秩序,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贯彻农村价格政策。积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的管理,防止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清理涉农收费,坚决制止农产品产销中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全区农业发展。继续搞好农村电价整顿工作,落实分类综合电价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村用电管理体制,实现全区农村用电同网同价;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切实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价格信息服务。

(二)加强价格管理。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场供求变化,完善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措施,加强对关系全区人民的公益事业和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重点做好小区物业价格管理;二是规范房地产价格,坚决清理附加在适用住房中的各种收费,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精神,继续清理取消对个体私营企业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四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大价格结构调整力度,组织好国家确定的电价、水价、油价、邮电资费和住房价格调整措施的落实工作,继续搞好医疗价格管理,促进医疗价格管理机制的形成。五是进一步监督落实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收费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三)加强收费管理。认真清理和定期公布降低和取消的收费项目,使全社会家喻户晓,为清费治乱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坚持企业走访制度,听取基层意见,了解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困难。宣传价格政策,增强抵制各种“三乱”行为的信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好各执收、执法部门收费的监督,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鼓励和支持合理合法收费,取缔各种自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

(四)加强宣传、检查。一是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和《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的宣传力度,抓好违价案件的反面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逐步建立和健全收费监管和约束机制,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治理乱收费。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收费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配合市物价局搞好专项检查。 二000年五月三十日

第11篇:三公开执行情况汇报

xx县环保局“三公开”执行情况汇报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发扬民主,加强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政务、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目标,将“三公开”作为环保系统高效履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来抓,理清思路,注重规范,深入推进。现将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深刻理解“三公开”的重要意义。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就“三公开”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充分认识开展“三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三公开”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需要。全局上下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把“三公开”工作作为强化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三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对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和充实。针对每一项公开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逐步完善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对公开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备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

(三)规范操作,确保党务政务公开有序、及时到位。

一是认真执行公开内容的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再公开五环节,确保公开程序规范有序。二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公开栏、会议、文件材料以及网络、报纸等。对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等内部性事务,采取公开栏公开的方式;对日常工作安排、工作动态、重大环境案件处理情况等内容,采取召开会议和发放文件的形式公开。对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等内容,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开。三是准确把握公开时限,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到位。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定以及环保部门的组织机构、分工职责、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具有稳定性内容的公开事项,实行长期公开。

二、存在问题

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已全面推开,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党员、群众对参与和监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各类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突出重点,督促检查,把推行“三公开”制度作为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体现为民务实理念,树立环保良好形象。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第12篇:执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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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导班子成员,一名经济师,分管财务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廉洁自律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自觉地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是固本奠基之策。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适时机的加强廉政建设学习更为重要。今年来,本人能积极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和心得体会,指导下属搞好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能够做到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一年来,能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严的“六项规定”。凡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1、教育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没有违法违纪。

2、没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远离“四条高压线”。

3、没有违反通信工具配备和话费限额的有关规定。

4、执行了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

5、没有私设小金库、没有违反财务规定。

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能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谋私利。

7、坚持“两个务必”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在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七.一”讲话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认真节约“一分钱,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8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签定廉政责任书坚持每季向党组织分析报告自己履行职责情况,按时交纳廉政保证金,经常深入基层及纳税户明查暗访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基层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9、能认真执行“八条禁令”,做到思想重视,身体力行,没有违反。

10、积极开展“质量效率管理年”活动,督促财务科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面向基层,服务基层。

三、今后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应首先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治活动能力,树立崇高的科学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好、落实好《廉政准则》端正思想作风,克己奉公,勤政为民,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按制度办事,维护群众的权益。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勤奋学习,深入实践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勇于实践、深入实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积极推行“质量效率管理年”活动,了解实际情况把握实际的本质,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13篇:劳动法执行情况汇报

市妇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3月15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宣传教育、转变观念入手,健全工作机制,营造社会氛围,聚集各方力量,援助弱势群体,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合力。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注重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广大妇女维权能力的重要措施,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一是开展集中宣传。连续13年联合公、检、法、司、农牧、社保等十五个部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三年来,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共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41场次,发放《劳动法》、《家庭平安、维权小顾问》等各类宣传资料 15万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900多条,举办各类知识竞赛10多场次,参赛人员3100多人,接受宣传教育的妇女群众达50多万人次。二是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巾帼文明队”、义务普法宣传员、妇女群众骨干等队伍,采取上街宣传、文艺演出、进家入户宣讲、用身边事以法说教等 1

方式,广泛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相关妇女权益维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发挥女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以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为纽带,举办“知荣辱、强素质、促廉洁”报告会、“法在我心中,维权永不悔”演讲会和“关注婚姻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研讨会等活动,组织女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及下基层调研活动30多次,为1200多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提高了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二)注重源头参与,有效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为保障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劳动权力,同等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管理,我们注重从源头参与,从政策层面上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是科学制定《妇女发展规划》,把妇女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以《规划》统领妇女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议事协调职能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认真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相关指标,基本实现妇女与社会的同步发展。二是社会化维权网络进一步建立。建立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语音平台,实现了市、县(区)两级的全覆盖,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服务96次,进一步畅通了妇联与妇女群众的沟通渠道。成立了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特别服务,构建了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为城乡妇女维权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热情受理妇女群众的投诉,为妇

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年来,我们接到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00多人次,有关《劳动法》方面的30余人次,我们对来信来访的妇女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做好记录,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三)注重统筹发展,助力妇女创业就业。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积极助力妇女创业就业,提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权利意识,为她们享有《劳动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一是认真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资金8.71亿元,落实担保资金5000多万元,扶持22339户妇女发展种、养、加等产业项目,在全市确定妇女贷款创业示范基地39个,建成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示范基地73处。二是大力开展劳务输转工作。在“贫困地区妇女劳务输出项目”实施中制定出台了五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权益维护、跟踪管理一体化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激发了农村妇女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多人(次),向北京输送家政服务员3000多名,打造出深受用户欢迎的平凉家政服务品牌。三是推进妇女就业创业。我们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妇女经济权益做为切实服务妇女发展,全面提升妇女工作水平的重要突破口,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了“巾帼科技致富行动”、“万千百妇女大培训”、“春风送岗位”和“巾帼文明岗”创建等活动,举办下岗再就业培训班150多期,受训妇女1万多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国家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女工的劳动权利得到了基本保证,但是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妇女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是女大学生就业、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就业难是当前难以回避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机会不平等,致使女大学生就业质量普遍低于男生;下岗女职工中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术单一等原因,致使下岗女工再就业也十分困难。

二是妇女就业、再就业中性别歧视问题值得关注。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程度不同的性别歧视和偏见。有些用人单位招工时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不要女性,但实际操作时,只要男性,排斥女性。

三是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突出。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整体水平较低。劳动强度大,工时长,还有的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用工单位不与再就业女工签订用工合同,或未履行合同。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就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缴纳得不到保证。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和实施性别平等的就业政策,从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特别是保障女职工“四期”

(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的合法权益,从观念上和措施上推动女性就业障碍的排除。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突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障法规的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二是以“六五”普法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做好针对女性的有关维权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是积极推进《平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四是努力构建妇女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关注女性中的弱势群体,完善各项维权制度,建立社会化维权网络。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会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我市转型跨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第14篇:政策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2011年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丕云老总、长祥老总,各位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下面,我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政策执行情况及相关建议作为汇报。

一、2011年政策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公司党委、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司下发的各项政策,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的原则,积极克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有效落实执行了公司各项经营政策。目前,我中心执行的政策主要涉及四类:一是政策法规类,主要是国务院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行业管理政策;二是经营管理类,主要是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经营管理政策;三是业务管理类,主要是归集业务缴存上限执行标准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方案;四是增效奖励类,主要是公司制定下发的有关我中心的单项奖励政策。

1、公积金政策法规类

2011年,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法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迅速走上正轨,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11年3月,通过黑龙江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专项检查,一致认为,我中心管理工作十分规

1 范到位,无论是政策执行的力度,还是规范化管理的程度,都已达到了市一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水平。2011年5月,公司审计部来我中心审计检查;7月,公司资本运营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及法律事务部组织的联合检查;8月,省审计厅委托市审计局来我中心检查,都对我中心的政策执行情况和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2、经营管理类

2011年,我中心严格落实执行了公司下发的各项经营管理政策。从年初开始,我们就自行承担了企业运营的各项费用,是龙煤集团四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第一家。面对经营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我中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切实加大理财力度,现已开展了定期存款、住房公积金现房、二手房等贷款业务,今年前8个月,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900万元,人均创效28万元;全年可实现增值收益1232万元,人均创效38.5万元,为公司节约管理费用300万元,超额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考核任务。

3、业务管理类

⑴归集业务。严格按照公司批复的标准执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每月最高上限655元,企业部分最高上限每月655元。为矿区职工统一打印了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同时我们又组织归集科相关人员,对113家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进行检查,较好地维护了企业成本支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 ⑵贷款业务。牢固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矿区”的工作理念,下发《鹤岗矿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方案》,对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抵押、贷款程序、贷款偿还、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提出了“矿区职工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快速办理”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为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在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加大了中心自身成本投入,免收办理贷款业务职工60元合同文本费和数额较大的担保费;并通过与受托银行、评估公司协商,邀请两家银行和评估公司进入管理中心现场办公,让职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同时,按照公司有关领导提出的“对采掘一线职工多厚爱一分”的要求,还派专人、专车免费提供服务,送其到市人民办事中心大厅产权处,帮其办理相关手续,降低了职工交通成本,减少了职工往返辛苦,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贷款。另外,我们还根据矿区工作实际,从5月20日开始,将中心工作时间从7点30分至16点,改为7点至17点,每天延长1个半小时,而且周

六、周日也安排工作人员为来访职工进行解答,极大地方便了职工来中心办事。截止到9月23日,共发放住户公积贷款576笔、6741万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实施了《贷款后期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了票据、印鉴和重要凭证保管制度,特别是协调受托银行共同完善了回收贷款本息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工作,尽

3 最大努力防止逾期贷款的发生。

4、增效奖励类

严格落实《鹤矿集团公司关于下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项奖励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批准共兑现增效奖励79900元。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个别单位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目前,公司其他所属二级单位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已正常开展,但由于建安公司住房公积金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一直未缴存,累计欠缴792.4万元,按上级有关规定,我中心一直未对建安公司职工开展信贷业务。近期,部分建安公司职工到我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我们给予了妥善解答,但如果长时间不开展建安公司职工住房贷款业务,有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对此,恳请公司领导帮助协调建安公司尽快补缴住房公积金,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大幅度减少问题。9月21日,鹤岗分(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臵换公积金的通知”的通知,用银行 承兑汇票臵换了1.99亿元管理中心二至三年期职工住房公积金银行定期存款,使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减少,7月份以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代替现金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仅此一项造成管理中心下半年141万元的增值收益损失。另外用银行承兑汇票臵换职工公积金银行存款使今年管理中心增值

4 收益大幅度减少,贷款风险准备金降低,管理中心抗风险能力下降。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中心的实际情况,2012年调整经营管理政策执行标准或将公积金结算由银行承兑汇票改为现金结算形式。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类问题。按照《鹤矿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下半年工资政策调整的通知》(鹤矿人资计财便字[2011]第3号)规定,我中心被划为其他辅助及费用单位,但从实际运营看,我中心自行承担管理费用,不再属于费用单位,特别是

7、8月份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公司机关水平。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们的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开展期房贷款),将我中心由其他辅助及费用单位变为生产辅助单位进行管理。

4、开展期房贷款业务问题。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关注下,为解决一线职工住房难的问题,我中心按照公司要求,近期将开展期房贷款业务,需要公司加大资本投入;同时,开展期房贷款业务,我们将面对全市几十家开发公司,需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市区内期房楼盘工程进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放款,降低管理中心经营风险。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们工作量大幅增长的实际,适当调整我中心职工的薪酬标准。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15篇: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带领下,不辞辛苦来到***市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市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市《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市地处***山北麓、****盆地西南缘,是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扶优扶强、优先发展县(市)之一。全市辖区总面积2.07万平方公里,居住着汉、*、*、*、*等民族,总人口21万人。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民族的聚居、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交融给***市留下了众多历史遗迹。目前,全市已发现古文化遗址13处、古墓葬21处(约500座)、古建筑3处,并有草原石人、岩画等具有浓郁游牧文化特征的文物资源。另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此外有馆藏文物数十件。

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使《文物保护法》得到切实有效贯彻执行,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多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把文物保护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投入一定的文物保护资金,用于文物事业;市委、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农牧区巡视各文物点,并通过巡查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市委、政府领导下,我市文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2004被自治区评为“文物工作先进集体”。

(二)、加强教育,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市委、政府将《文物保护法》纳入“三五”、“四五”普法活动中,要求干部、群众始终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学习新法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修缮等规定同学习《建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二是将学习文物“法律责任”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同学习《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三是将学习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保护的规定同学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的有关内容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文物保护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增强了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同时,不断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文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进行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有文物的土地建设中要避免破坏文物的做法。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的有效手段在于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文物法规宣传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不懈努力,全市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宣传《文物保护法》时主要抓了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对各乡(场)镇领导干部的宣传。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和专业机构经常到乡(场)镇给各级领导宣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了对城区单位及市民的宣传。尤其是对一些施工单位加大了宣传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三是加强了对农牧民的宣传。我市文物点主要分布在农牧区,而农牧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相对较差,为此,***市把对农牧民《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作为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宣传周”、“5.18国际文博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营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的意义。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也以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文物保护工作。市广播电视局于2002年专门制作了一部反映***市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电视散文《远去的呼唤》。2002年4 月,新疆电视台“走进新疆”栏目在我市拍摄了以介绍****市岩画、古墓葬为主题的专题节目。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也向自治区、乃至全国宣传了****市丰富的文物资源,对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多措并举,完善文物保护体系

根据我市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全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一是充实文物管理所人员,使文管所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如今的4个专业编制;二是在各乡(场)镇设置了管理人员,由各乡(场)镇文化站站长、干事、派出所所长、文化室专干担任文物监管员。三是各乡(场)镇、村文物监管员与市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场)镇的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并对在

文物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使文物保护工作由文管所一家单位参与扩展到全社会关注。目前全市各乡(场)镇已有文物监管员200余名,初步形成了以文物管理所为中心的辐射全市范围的文物保护网。

(五)、突出重点,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记、征集等工作。近年来,我市文物工作人员深入偏远农牧区、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对全市辖区内文物分布情况作了较详细的了解和准确的统计,并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掌握散落于民间的文物,说服群众自愿将手中的文物上缴或捐赠给文物保护部门,由于工作细致扎实,不仅丰富了馆藏文物,还使散落于民间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对文物开展保护性的考古发掘。2003年6月,为配合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奎-赛(奎屯—赛里木)高等级公路的建设需要,避免公路建设过程中对*苏市辖区内的沿线古墓葬造成破坏,我市对古墓葬进行了抢救性挖掘。抢救过程中,市委、政府领导多次前往考古现场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尤其是****镇文物考古发掘工作,组织了三十余名公安干警在古墓葬附近方圆十公里安营扎寨,拉上警戒线,调用附近农村推土机、农用车辆、雇请民工860人次,拉运土方近30000立方。共发掘古墓葬14座,出土了金银器、青铜器、陶器、石器、玉器、骨器、铁器126件,为研究******一带的历史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我市现有文物资源情况。2004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文物普查,对原有文物点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作了详细的登记,并绘制草图,拍摄图片,进行了归档。通过普查,不仅使我市原有的文物资料得到充实,规范了文物档案,还极大的巩固了文物保护成果,成功申报了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寺和****古墓葬。

(六)、因地制宜,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多年来,****市文物工作不断探索、因地制宜、转变观念,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较好地解决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了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两利”目标,走上了以文物保护带动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文物保护的良性循环轨道。寺、****牧场的*******庙遗址,是****市境内具有影响的文物景点,近年来,通过旅游开发,前往参观的游客不断增加,已成为发展当地旅游业、促进经济增长、为农牧民增收的新亮点, 促进了文物保护, 实现了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因我市财政困难,没有过多的财力投入文物保护,文物所办公场地狭小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部分文物已上缴到上级文物部门。

(二)、文物监管员队伍不够稳定,因全市各乡(场)镇,村、队的文物监管员至今均为义务监管员,没有专业文物监管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队伍不稳定、文物保护力度不够。

以上是我市《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简要汇报,总之,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稳步发展。谢谢大家!

第16篇: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汇报

新和县检察院2010年监外执行

工作总结

2010年,为了确保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和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再次违法犯罪。现将今年以来的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今年以来,我院将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安排,积极有序推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人员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将日常工作与监外执行工作做了专门安排,确保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监外执行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为有效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工作,监所科对全县范围内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逐个登记造册,从完善人员信息、档案台帐等入手,对监外执行对象进行全面落实、全方位核实掌握有关情况。截止2010年11月30日,全县范围内共有监外执行罪犯131人(城镇23人,排先巴扎乡18人,塘木托格拉格乡12人,依其艾日克乡26人,尤鲁都斯巴格镇11人,玉其哈特乡9人,塔什艾日克乡16人,渭干乡16人),其中缓刑犯125人,暂予监外执行犯2人,剥夺政治权利犯4

1人。监外执行罪犯又重新犯罪2人,无管制、假释人员。

三、深入各乡镇派出所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工作。

根据《新和县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预防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对新和县范围内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切实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向县综治委请示后,我院先后于今年在8月及12月利用6天时间,深入到各乡镇派出所,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材料、核对有关材料及数据、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面对面询问谈话等方式,对全县范围内六乡两镇的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了逐个检察。按照“三清”原则,在检察过程中做到了监外执行罪犯的底数清、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清、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原因清。

三、各派出所对被监外执行人员执行刑法的情况

根据检察的情况,大部分派出所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比较重视,对监外执行人员建立了档案,能够正确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实行了严格管理,定期进行考察,实现了及时掌握被监管人的一言一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执行较好的是塘木托格拉克派出所,档案材料齐全,无脱、漏管现象,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均在撑控范围内,并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严格监督管理和有效的思

想教育工作。塔什艾日克乡派出所建立了跟综管理系统,这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控管理措施。

在第一次检察中,有个别派出所不重视此项工作,对有些监外执行人员未建立档案,有些虽然建立了档案,但不规范、谈话教育内容不齐全,对本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撑握不清,出现脱管的情况。个别派出所未对被监外执行罪犯和重点人员监督考察档案分别管理,存在对有些被监外执行罪犯未能有效监控的情况。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我院向有关派出所提出了纠正意见,并协助有关派出所补充完善了有关档案材料。根据第二次检察的情况,以上问题基本得到了纠正。但个别派出所还是存在监外执行人员与重点监控对象混合建档管理的情况。

在检察中,发现漏管1人,脱管11人,提出检察建议后,纠正8人。有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公安机关未及时收监执行,经我院提出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及时进行了收监执行。

四、普遍存在的问题

1、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监管较乏力。按照规定,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应由罪犯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负责,监管中应建立罪犯档案,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制定、落实监督和考察的具体措施。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虽然档案都已基本建立,由于基层派出所存在人员少、所辖

区面积大、经费紧张等各方面因素,个别派出所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不能做到经常化。

2、部门合力未充分形成。虽然政法部门联合制定了《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及交付执行办法》,该办法对法院、检察、公安各个机关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工作中,衔接还不够紧密,致使监外罪犯执行工作脱节。法院、公安机关之间没有建立统一的监外执行罪犯信息库,各部门监外执行罪犯的人数往往不一致、不准确,造成了监管工作的困难。

五、今后的工作思路

监外执行检察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有效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1、健全制度,逐步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监外执行工作虽在刑事法律中作了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没有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监外执行工作。

2、加强配合,确保监外罪犯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监外罪犯执行工作系统性较强,法院判决裁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

积极取得政法委的支持和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合力。

3、强化监督职能,防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于形式。为确保监外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全县监外执行工作进行一次普查。平常对反映强烈的进行重点督查,确保监外执行不流于形式。

新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0年12月28日

第17篇:四个办法执行情况

四个《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市院监所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的四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所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能,体现了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监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运河区院监所科担负着沧州监狱、沧南监狱和劳教所三个单位的检察任务,能否贯彻落实好《办法》对于我们来说责任重大。为此,我院领导十分重视,全科同志积极行动,除参加省院组织的培训外,还专题进行研讨,将《办法》复印装订成册人手一份,并将《办法》复印给监狱和劳教所。目前,我们已按照上级要求,对《办法》进行全面落实。主要情况是:

一、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对原有的工作制度进行调整清理。新办法对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更加规范、细致的规定,尤其是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完善。我们以新办法为标准,对原有的工作制度一项一项进行清理、调整,该废止的废止。比如:过去在审查减刑时,每审查一个人要填写两个表和一份检察建议,实际上是重复劳动没有意义,新办法只须填写减刑建议和减刑不当情况登记表,这样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检察人员可以拿出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沧南监狱在审察减刑卷时,发现从外地调来的一罪犯,连续多次因为拾金不昧加分受表扬。检察

1人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存在虚假成分,该犯减刑卷被退回。

二、加强与监管单位的联系沟通,做到执行《办法》的互动协调。《办法》尽管是检察机关制定的,但执行过程中离不开监狱的配合。我们将《办法》复印给监狱后,就如何将《办法》落实到日常检察工作中,与狱政部门一起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一致。也就是说,检察机关需要检查的,监狱积极配合,检察机关需要的数据资料,监狱主动提供。

三、日常检察工作到位。《办法》规定了派驻检察人员每日、每周、每月必须做的工作,并规定了检察的内容和方式。日检察是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包括收监检察、出监检察和志表登记。过去这些情况只能在月报表中看到,也仅仅是数据。新《办法》实行后,监狱每天要将前一天的收、出监情况及狱内调监人员名单抄报检察室,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比较全面的掌握监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在7月27日的日报表中,有一名罪犯调到医院,据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该犯在服刑期间曾因骗取他人财物等问题两次被禁闭,这样的不安定分子,不适宜在医院服刑,监狱对我们的意见非常重视,马上将该犯调出医院;在执行周检察制度时,我们除每周对禁闭室进行例行检察外,还要求监狱将每周的禁闭人员变动情况抄报检察室,通过报表,我们可以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在奖励、减刑、保外就医时进行审查把关。

四、重点检察,把握环节。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历来被人们所关注,过去对监狱呈报的上述材料都是进行书面审查,由于时间紧,要填写的表格多,审察过程仓促。新《办法》的实行,可以拿出时间对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把书面检察和实地调查、全面检察和重点检察有机的结合起来,防止走过场。在书面审查发现疑点后,及时向罪犯和干警了解情况,与书面材料进行印证。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在对重点人员把握上主要是这样几种人:职务犯、涉黑涉毒犯、在服刑期间从事事物性劳动的罪犯、奖励比较紧凑、多次减刑的罪犯、调狱调监罪犯等。对这些人员的审查,必须做到全面,深入、细致。

新《办法》实行时间还比较短,我们将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完善和提高,把监所检察工作做好。

运河区院监所科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第18篇:工艺执行管理办法

《工艺执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产能、产品质量、工艺的执行力度,同时对产品的稳定性、可操作性、产品生产过程中一次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健全工艺管理,加强生产责任制,严肃工艺纪律,以实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制造部一线员工及管理人员

三、职责

1、员工执行工艺需保证以下几点

1.1各生产工序的操作者,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 1.2在加工前应按工艺规程对本工序的加工条件进行检查及调整以达到规定要求

1.3当因生产条件变更或遇有技术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所属线长报告,由线长协调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调整后方可继续加工

2、线长监督管理工作需做到

2.1负责所管辖的生产线所有工序的工艺执行情况的监督。

2.2负责所管辖的生产线所有工序工艺的有效性及可操作性,当发现错误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时应及时向技术部报告,由技术部工艺员负责对原工艺文件进行更改。

2.3对工艺装备所需的刀、夹、量、辅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关注使用情况。 2.4负责配合巡检、技术、品质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执行贯彻。

3、巡检组长监督需做到以下几点

3.1负责记录首件一交合格率员工的记录工作(包括错检、漏检、敷衍了事乱填等违规现象)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提出考核。

3.2负责抽检工序加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有权利要求停机整改,并报于部门。

3.3负责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的落实,首件检查和在线巡检工作。 3.4发现现场专用量具与卡尺、千分尺等量具检测尺寸不符应及时反馈到班组进行校对。

3.5对易出问题的工序加大抽检力度。

4、副部长需做到以下几点

4.1负责检查各线线长工艺检查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线长进行考核。 4.2负责组织对各线工艺进行抽检。

4.3负责对车间员工进行工艺教育,并对工艺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贯彻工艺纪律

四、工艺纪律检查

1、

员工规定内容

考评项目

对本工序工艺不清楚、理解错误、(不知道加工

具体内容

考核标准

降当日工资的50%

备注

序号 1 工艺熟悉程度

尺寸是哪些、公差范围、使用的工艺装备有哪些等)

工艺文件需做到与实际加工产品的统

一、完整、清晰、整洁。

20元/次

10元/次

20元/次

2 工艺执行

首件自检合格,实际产品尺寸超差,操作者承担考核另按废、返、降进行处理。

首件时对漏检、敷衍了事乱填等违规现象

因前工序操作者未执行工艺导致尺寸超差未登记进行流转,且后工序要求检测该尺寸再加工,未执行造成本工序产品不良。 3件以内--------按比例承担考核。 3件以上10件以内按周工资进行考核 10件以上按月工资进行考核

前工序:

考核60%

后工序:

考核40%

考核本周工资的20%

考核本月总工资的20%

3 过程控制

巡检抽检发现流水线上产品尺寸超差,操作者未主动进行登记及标识隔离。

3件以上降当日工资

的50%

3件以内按考核10元/

未按自检频次进行自检且无自检记录

工艺要求所需的刀、夹、量、辅不齐全、不符合工艺规定(例如:要求用千分表检测实际使用百分表、使用刀具不符工艺要求等) 生产过程中应做到按要求进行设备点检

工艺装备

防护用具佩戴到位

量具是否齐全、使用规范且在有效期内 工量具及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防碰、防锈、油水分离器是否按要求放水等)

生产过程中加工工步与指导书不符、步骤差缺。

作业步骤

例如:(要求检测前工序的定位基准确认后进行加工)实际未进行此工步。

降当日工资的50%

10元/项

20元/次 20元/次 20元/次 20元/次

50元/次

2、线长规定内容

序号

1 工艺文件 考评项目

具体内容

抽查发现一次该线员工对对本工序工艺不清楚、理解错误线长承担管理责任

生产线多有工艺文件需做到与实际加工产品的统

一、完整、清晰、整洁。

2 工艺执行

发现所管辖生产线任何一道工序未按要求执行工艺

考核标准

50元/次 10元/次

备注 线长进行培训

100.元/次

200元/次

所管辖生产线因工艺执行不到位发生的5件以上的批量废品、返工、降等承担管理责任,并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巡检组对生产线任意一道产生不合格品的工序提出整改要求未整改到位继续加工的由线长承担不良品质量考核并另行考核

100元/次

4 工艺装备 过程控制

巡检抽检发现流水线上产品尺寸超差3件以上,操作者未主动进行登记及标识隔离。 未按自检频次进行自检且无自检记录

现场使用的刀、夹、量、辅不齐全、不符合工艺规定(例如:要求用千分表检测实际使用百分表、使用刀具不符工艺要求等)

生产过程中应做到按要求进行设备点检 防护用具佩戴到位

量具是否齐全、使用规范且在有效期内 量具及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20元/次 50元/次

10元/次

5 作业步骤

生产过程中加工工步与指导书不符,例如:(要求检测前工序的定位基准确认后进行加工)实际未进行此工步。

50元/次

现场管理

不合格品或待处理品应隔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混淆摆放,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成品、半成品流转过程的标识明确,防护到位

10元/次 10元/次

3、巡检组规定内容

序号

3 1 考评项目

具体内容 考核标准

奖励10元

备注

发现一次实际操作与工艺文件不符奖励。

工艺文件

例如:(工艺要求使用BJ415B,250序使用油石去除磨削后的毛刺,实际没有此动作)

工艺执行

任何生产线因工艺执行不到位发生5件以上的批良废品、返工、降等巡检组长承担管理责,巡检员承担质量考核。

(最高奖励50元)

巡检组长:100元 巡检员:50元

巡检抽检发现流水线上产品尺寸超差3件以上,操作者未主动进行登记及标识隔离。

过程控制

未按自检频次进行自检且无自检记录

奖励5元/件

最高奖励50元

奖励5元/次 最高奖励50元

白班巡检抽检发现夜班班质量问题且未进行登记流转5件以上。

奖励50元

夜班巡检考核50元

4、副部长规定内容

序号 考评项目

工艺文件

抽查发现一线员工对本工序工艺不清楚、理解错误,工艺文件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符,工艺文件不清晰、整洁。

具体内容

考核标准

10元/次

100元/次

备注

工艺执行

因工艺执行不到位发生的5件以上的批量废品、返工、降等承担管理责任,并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过程控制

未按自检频次进行自检且无自检记录

20元/次

现场使用的刀、夹、量、辅不齐全、不符合工艺规定(例如:要求用千分表检测实际使用百分表、使用刀具不符工艺要求等)

工艺装备

生产过程中应做到按要求进行设备点检 防护用具佩戴到位

量具是否齐全、使用规范且在有效期内 量具及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5元/次

5 作业步骤

生产过程中加工工步与指导书不符,例如:(要求检测前工序的定位基准确认后进行加工)实际未进行此工步。

10元/次

本管理办法于10月17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属制造部。

制造部

2016.10.15

第19篇:机电管理办法修改情况汇报

机电管理办法(制度)修改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下发的《神东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神东分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神东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动力部组织设备管理中心、维修中心、物供中心及生产矿井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15个机电管理办法(制度)进行了审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神东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一、第一章动力部的职责中增加了:供电、通信业务管理。在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中增加了:a、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工作;b、负责设备大型部件管理工作;c、负责搬家倒面、大修出厂后设备的验收、吊装、运输工作,参与新到货设备的验收工作;d、负责为物资供应管理提供技术支持;e、组织新型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工作

二、第三章设备有偿使用与配套管理第十六条:由原来“由设备管理中心安排物资供应中心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改为“设备管理中心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

三、第四章设备运行管理第三十二条:由原来“动力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改为“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四、第五章设备事故管理第三十三条:由原来的“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含24小时)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含48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改为“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含48小时)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含72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72小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

《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一、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2小条中:原“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电机、减速器、连采机截割油缸、梭车及锚杆机电费卷筒”改为“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配套电机、减速器”。第3条中:原“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110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φ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改为“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22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φ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新增加了一条“刮板链条、链轮组件、变频器、蓄电池按大型部件管理,由设备管理中心提报采购计划。

《神东分公司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办法》

一、第六章考核与奖罚中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标准,改动较大(涂红部分为新增加内容):

第十八条 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单体液压支柱使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生产部、动力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 生产矿井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考核:

1、生产矿井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使用损坏后要及时返厂维修,发生丢失按原值赔偿,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

2、设备管理中心按季度对生产矿井返厂维修单体进行考核,维修率不得超过使用总量25%,维修率低于25%,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每降低1%,奖励1000元;维修率高于25%,发生的维修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每高于1%,罚款1000元, 奖罚纳入机电业务考核。 第十六条 综采工作面回撤支护单体液压支柱考核:

1、生产服务中心有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用于各生产矿井综采面回撤支护。生产服务中心对生产矿井回撤通道支护完毕后与生产矿井进行交接验收,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未贯通前由生产矿井负责代保管。

2、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贯通,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对回撤通道支护单体进行验收。

3、综采工作面贯通时生产矿井考核: 240米工作面贯通时,压断、压弯、压死(活柱行程小于100mm)总量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3%。

300米工作面贯通时,压断、压弯、压死(活柱行程小于100mm)总量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4%。

360米工作面贯通时,压断、压弯、压死(活柱行程小于100mm)总量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5%。

损坏率低于规定部分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支付,每降低0.1%奖励1000元;损坏率高于规定部分的维修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每高于0.1%罚款1000元,奖罚纳入机电业务考核;发生丢失,生产矿井按原值赔偿,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 4.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贯通后对生产服务中心考核: 生产服务中心回撤单体液压支柱损坏率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2%,损坏率低于1.2%,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每降低0.1%,奖励1000元;损坏率高于1.2%,发生的维修费用进生产服务中心可控成本,每高于0.1%,罚款1000元, 奖罚纳入机电业务考核。丢失单体液压支柱按原值赔偿,费用进入生产服务中心可控成本。

5、生产服务中心将回撤后的单体存放在指定地点,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对回撤的单体进行盘点、验收。

6、生产服务中心按月将单体使用情况报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神东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

一、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原“机电动力部负责节能业务指导工作”改为“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系统优化配置、设备选型和节能改造工作;

3、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第九条:原“科技中心负责推广节能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改为“科技中心负责开发和引进节能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神东分公司大修管理办法》

结合神东分公司专项资金、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大修过程中部门与单位之间的职责、管理流程均发生变化,因此改动量大,以下为新修改《神东分公司大修管理办法》 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神东煤炭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大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有效控制设备大修“质量、工期和造价”,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神东煤炭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神东煤炭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试行)》,以及EAM系统相关流程,在对原有设备大修管理办法修订、整合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纳入专项资金计划的设备大修(含“项修”)实行集中管理模式。设备大修以维修中心为主,外委大修为辅。在维修中心大修能力不能满足时,按计划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厂家承担大修。

第三条 为提高大修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要逐步建立设备大修定额管理体系,加大国产化力度,推行整机承包大修,不断完善大修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机电动力部是设备大修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设备大修建议计划审核; 2.负责设备大修方案审核; 3.负责设备大修预(决)算审核; 4.参与设备外委大修招标; 5.参与大修配件计划审核; 6.参与主要设备出厂验收。

第六条 计划部是设备大修计划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设备大修计划审核、汇总; 2.负责设备大修结算的监控; 3.参与主要设备出厂验收工作。

第七条 造价处是大修结算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年度设备大修结算办法的制定;

2、负责设备大修结算的审定工作。

第八条:设备管理中心是设备大修的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设备大修年度计划; 2.负责编制设备大修调整计划; 3.负责设备大修方案初审;

4、负责设备大修预(决)算审核;

5、负责设备大修监督、检查、协调;

6、负责设备(部件)大修招标;

7、负责大修配件计划审核;

8、负责设备大修出厂跟踪;

9、负责设备大修在EAM系统中的立项及监督检查。 第九条 物资供应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大修配件计划的汇总、利库、采购等工作;

2、负责大修配件索赔;

3、负责大修配件到货信息反馈;

4、负责报废配件的回收保管工作;

5、参与大修配件审核。

第十条 维修中心、机电维修厂是承担分公司设备大修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方案;

2、负责编制大修预(决)算;

3、负责编制大修配件计划,提报国产化建议计划;

4、负责在EAM系统建立设备大修工单;

5、负责生产设备紧急抢修。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大修计划的提报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下一年度《综、连采设备配套计划》,结合设备使用时间、过煤量及实际状况等因素,于当年5月底完成综、连采设备年度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提报大修配件计划。

2、设备管理中心根据使用单位提报的设备大修申请,经现场核实后,于当年10上旬完成其它设备年度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 大修计划的审核

1、综、连采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动力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其中外委大修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2、其它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动力部、计划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三条 配件计划的提报与审核

1、维修中心承修的设备,由维修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下一年度大修计划,在当年6月中旬和11月上旬以前分两次完成上半年和下半年大修配件计划的编制与提报工作。

2、外委承修的设备,由承修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提报配件计划,设备管理中心审核把关。

3、经同意各单位自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报配件计划,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物资供应中心采购。

4、如需提报紧急或零星配件计划,设备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维修中心和物资供应中心,总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配件采购计划,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大修配件如需空运,由物资供应中心对运输费用进行经济比较诟,报动力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大修须按公司下发的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综连采设备项目管理

1、大修实施采取维修中心承修和外委承修两种方式。

2、维修中心要根据《综、连采设备配套计划》安排,提前30天落实待修设备配件库存情况,及时将落实结果反馈设备管理中心。

3、设备管理中心要根据设备大修安排计划,在设备升井前14天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备使用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承修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对入厂设备进行验收。

5、入厂大修设备要保证机体清洁,零部件齐全、完整,能够正常运转;。

6、设备管理中心在设备大修开工前向维修中心下达《设备大修委托书》。

7、维修中心在大修委托书下达后1/3大修工期内,完成设备解体、检测,并编制详细的大修方案,经设备管理中心和动力部确认后实施。

8、维修中心、机电维修厂在设备大修过程中做好EAM系统内和其它相关记录,已备查阅,同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

9、开竣工报告由承修单位提报,设备管理中心签批。

10、大修方案及费用发生变更,执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11、外委设备按照公司与承修单位签订的年度大修协议及单台设备大修合同内容,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其它设备项目管理

1、对其它设备大修原则上采取外委招标方式确定承修单位。对于项目所在单位申请自修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审批后实施。

2、外委招标实施程序:

(1)公司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所在单位对于需要外委修理的设备应在计划实施前20天,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资料包括修理内容、技术要求、推荐厂家及工期等)。

(2)维修中心没有能力修复的零部件,由维修中心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外委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要求、修复内容及工期等),设备管理中心确认后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3)招标请示经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

(4)根据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项目招标在设备管理中心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重大项目招标在公司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为保证修复质量,一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前10日内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邀请书;重大项目的招标,以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为辅。

(5)设备管理中心根据资质审查的具体要求,搜集、整理国家政策及行业法规,编制设备大修资质审查规范,报动力部审定后执行。

(6)资质审查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根据设备管理中心的请求提供专业支持。资审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7)招标文件至少在评标前5天向投标单位发放。技术交底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投标商采取集中提问、集中释疑并形成书面记录签字确认。

(8)评标小组由7名及以上单数组成,设备管理中心不超过2人,项目单位评委不超过应抽取评委的1/5,评标小组成员对所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9)投标书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不响应的,视为废标。 (10)开标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及所确定的招标方式,推荐中标单位。 (11)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评标结果的整理,结果须经评标小组组长、纪检监督人员、单位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对一般项目招标结果经中心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动力部、计划部、设备管理中心和纪审办相关人员共同审定中标单位,并形成会议纪要,抄送项目所在单位、公司纪审办、机电动力部、计划部、公司分管领导;重大项目招标结果经中心领导审核、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中标单位,结果以公司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12)对于投标厂家无法满足三家或影响安全生产的紧急项目,由设备管理中心推荐承修厂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必须对分项报价进行逐一审核,不得只谈总价。

(13)对于在公司有两年以上良好业绩的承修厂家,经公司批准后签订阶段性合作协议,每年由动力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一次评估。

(14)实施项目在阶段性合作协议之内的,经设备管理中心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动力部、计划部、设备管理中心和纪审办相关人员进行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15)一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设备管理中心领导签发;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16)项目所在单位和设备管理中心技术部代表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修理方案、修理工艺、技术要求、所用材质、质量要求等必要条款。

(17)一般项目合同由设备管理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签订程序:项目部—技术部—综合经营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人,合同签订后设备管理中心按月向公司企业策划部提报合同台帐。

(18)重大项目合同由公司相关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签订程序:设备管理中心—动力部—计划部—企业策划部。

(19)在外委前因检测手段不足或设备上的隐蔽工程造成维修内容变更,需要增加费用时,首先由中标厂家提出申请,设备管理中心出具大修变更报告,经动力部、计划部核实后按审批权限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下时,由计划部经理批准;变更费用在3-5万元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结算。

(20)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外委项目的质量监督,必要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检,确保修复质量,同时对质保期内项目建立台帐并进行质量跟踪。

(2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中标单位承诺的工期,对外委修复项目进行跟踪,保证外委修复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七条 计划外实施的项目,需经公司动力部、计划部审批,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物资供应中心每旬向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和维修中心反馈大修配件采购的计划执行情况及到货信息。

第十九条 设备管理中心根据每次配件计划的会审纪要,定期跟踪配件计划的执行情况,每月初在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第二十条 生产领用大修项目的备件时,须经设备管理中心和物资供应中心签字确认后由物供应中心变更,补报备件计划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并反馈设备管理中心。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承修单位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合格证或出厂测试报告。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及设备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对安全规定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公司安监局参加。

第二十二条 设备大修工期按照设备大修委托书或合同要求执行,因计划调整或拆件等外部因素影响除外。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验收内容严格按照设备大修标准进行,并填写《设备竣工验收单》,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承修单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维修中心要按照项目工单领用配件,对设备大修的剩余配件,维修中心在设备竣工验收后7天内办理退库手续。

第六章 项目结算

第二十四条 大修设备通过验收后,要求承修单位在15天内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交结算资料。外委项目结算资料包括:合同、出入厂验收单、变更报告、竣工验收单、检测报告、外委项目结算单、发票等。

第二十五条 大修结算程序:

1.不单独列项的造价审批及结算程序:设备管理中心—动力部—维修中心。

2.单独列项的造价审批程序:设备管理中心—造价处。 3.单独列项项目的结算程序:设备管理中心—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

4.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后方可支付质保金。

第二十六条 大修结算每一部门的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天。

第七章 修后服务

第二十七条 大修综、连采设备投入运行初期,承修单位要跟踪服务不少于1周,承修单位对质保期内的设备,要定期了解运行状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完整的质量跟踪体系,出现修理质量问题,对承修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八条 外委实施项目按照合同执行。

第八章 旧件管理

第二十九条 承修单位负责旧件的初步鉴定,鉴定后要将所有旧件都挂好标签,写清编码、名称、件号、状态及对应主机等信息,填写《大修设备旧件清点鉴定移交表》。

第三十条 项目结算时,项目管理员要对旧件进行核对,无旧件则视为未更换此件,结算时从备件费中扣除。

第三十一条 大修设备的旧件要经公司旧件鉴定小组鉴定后确定修复或报废,修复件由设备管理中心委托修理,报废件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承修单位向物资供应中心废旧物资回收站清点移交。

第三十二条 旧件鉴定小组成员由公司机电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承修单位、物资供应中心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有重复利用价值的旧件,使用单位可无偿使用。

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 由公司主管部门对设备管理中心和维修中心按生产经营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奖罚兑现;其它单位按合同条款处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神东公司。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神东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01-11页 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

12-20页 神东分公司 EAM系统管理办法

21-26页

神东分公司非有偿使用设备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27-29页

神东分公司国产化管理办法

30-33页 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34-37页 神东分公司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办法

38-42页 神东分公司外委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

43-46页 神东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

47-50页 神东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51-54页 神东分公司电网停送电管理办法

55-60页 神东分公司设备点检工作暂行规定

61-68页 神东分公司设备预防性检修暂行规定

69-71页 神东分公司供用电设施维护界线划分暂行规定 72-73页 保税库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74-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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