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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开展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县开展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4月28日,全省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县迅速对全县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目前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现将前一阶段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迅速动员部署,凝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思想动力全省电视电话会后,**县在分会场立即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陈阳霞,县委副书记、县长蓝应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石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建出席会议。县委书记陈阳霞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有有关单位,一要认真领会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特别是按照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同志在会上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安排,确保监督检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完成。二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三要突出重点,加强配合,纪检监察和县政府纠风办要牵头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要突出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案件查办三个环节的工作,管好用好民生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二、周密谋划举措,协同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1.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

第2篇:开展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县开展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4月28日,全省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县迅速对全县民生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目前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现将前一阶段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迅速动员部署,凝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思想动力全省电视电话会后,**县在分会场立即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陈阳霞,县委副书记、县长蓝应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石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建出席会议。县委书记陈阳霞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有有关单位,一要认真领会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特别是按照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同志在会上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安排,确保监督检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完成。二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三要突出重点,加强配合,纪检监察和县政府纠风办要牵头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要突出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案件查办三个环节的工作,管好用好民生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二、周密谋划举措,协同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1.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

第3篇: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材

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教字〔〕94号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教育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情况 学期春秋春秋春秋

补助人数325269264282340310 补助金额121875100875131762502125001937500 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管理类,工作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使用情况

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统一由财政设立专户管理,确保了资金的正常运转和按时拨付。在操作中严肃政策法规,规范运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我校在每学期切实做到严肃政策法规,规范运作程序。一是严把个人申请关。要求一律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补助申请表》,并由班主任、学校、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在受助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二是严把公示公告关。学校每学期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内容及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做到了政策公示,对象公示,标准公示。三是严把资助条件关。学校根据各班交来的受助学生申请表,依据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严把资金发放关。资助资金由财政-,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局直接拨付到学生家庭“一卡通”账户,确保了资金发放到位,未发现克扣、挪用、挤占资助经费现象。

在自查中未发现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评审、发放、领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挪用、截留、贪污、私分财政资金的行为。

四、存在问题

由于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教育民生资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资金拨付到“一卡通”账户后,有的家长并未把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子女的学习生活,这势必会影响寄宿生的生活质量。 五、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党的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市中学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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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关于印发《鹰潭市民生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1—

鹰潭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

鹰纠办字〔2013〕3号

关于印发《鹰潭市民生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赣纠办字〔2013〕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3〕73号)要求,现将〘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

鹰潭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5月9日

鹰潭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3〕73号)精神,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建立鹰潭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二)协调制定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三)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牵头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案件查办、机制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四)研究处理与监督检查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并向市政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由市监察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领导小组召集人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杨森,市财政局局长吴文戈担任,各成员单位1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

单位提出,领导小组确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舒忠东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名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金检查组和案件查处组。

三、工作规则

(一)向市政府汇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民生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

(二)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适时组织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对各地、市直牵头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展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做好有关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办理日常事务,处理公文会务,沟通协调成员单位交流经验做法,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四)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主动研究监督检查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指导面上工作。遇有意

见分岐的,由召集人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召集人

杨森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吴文戈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

舒忠东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建明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祝木水市审计局调研员

谢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钢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余翀市教育局副局长

方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张逸云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志荣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任:舒忠东(兼)市监察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建明(兼)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祝木水(兼)市审计局调研员

汪建国市纪委副县级纪检员、监察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成员

综合协调组

组长:汪建国(兼)市纪委副县级纪检员、监察员

副组长:蒋宁和市纪委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 资金检查组

组长:李丽萍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李金生市审计局综合科科长

案件查处组

组长:汪建国(兼)市纪委副县级纪检员、监察员 副组长:方辉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办公室成员:

周武文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

杨文娟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曹艳萍市人社局社保管理中心基金监督科科长

程晓华市卫生局规财科负责人

艾雪凌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

柳道正市农业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站站长

吴俊颖市农业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主题词:监督检查民生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抄送:各县(市、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市民生资金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5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5篇: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材料

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材

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教字〔〕94号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教育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情况 学期春秋春秋春秋

补助人数325269264282340310 补助金额121875100875131762502125001937500

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情况

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统一由财政设立专户管理,确保了资金的正常运转和按时拨付。在操作中严肃政策法规,规范运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我校在每学期切实做到严肃政策法规,规范运作程序。一是严把个人申请关。要求一律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补助申请表》,并由班主任、学校、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在受助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二是严把公示公告关。学校每学期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内容及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做到了政策公示,对象公示,标准公示。三是严把资助条件关。学校根据各班交来的受助学生申请表,依据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严把资金发放关。资助资金由

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学生家庭“一卡通”账户,确保了资金发放到位,未发现克扣、挪用、挤占资助经费现象。

三、在自查中未发现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评审、发放、领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挪用、截留、贪污、私分财政资金的行为。

四、存在问题 由于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教育民生资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资金拨付到“一卡通”账户后,有的家长并未把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子女的学习生活,这势必会影响寄宿生的生活质量。

五、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党的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市中学 -6-2

第6篇:民生资金管理情况汇报(优秀)

****县民生资金情况汇报

****县财政局 (2011年10月24日)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机制,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上级安排,现将我县民生资金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民生资金预算安排执行情况

2010年我县各项民生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060万元,完成2397.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3%。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排747万元,完成90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安排180万元,完成171.0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350万元,完成490.12万元;省属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安排7万元,完成2.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安排576万元,完成57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安排200万元,完成251万元。

二、各项民生资金项目执行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下半年开始启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东政发[2005]22号《****县人民政府关

- 1据《****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聊政发[2008]2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要求如下:

1、参保范围: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老年居民和重点残疾人员。

2、资金筹集情况:2010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110元/人/年,其中省级财政补助77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1.1元/人/年,县级财政配套31.9元/人/年。个人缴费的标准是一般学生儿童个人缴费20元/人/年、伤残低保学生儿童个人缴费10元/人/年、一般成年居民个人缴费140元/人/年、老年居民90元/人/年、伤残低保50元/人/年。

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625人,省级补助资金到位437.98万元,市级补助5.92万元,县级补助171.06万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144万元。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县农村低保自2007年3月份开始启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低保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如下:

1、申报要求:2010年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向户口所在村提出申请,由评议小组入户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民政部门核实无误后进行审批。

2、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发放补差标准75元/人/月,其中,省级补助46元/人/月,市级补助5.81元

- 3

1、补助标准:2010年我县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初中 每生年均700元、小学每生年均500元,其中中央、省负担80%,市8%,县12%。

2、预算安排情况: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留义务教育配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规模确定后,再根据负担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分批拨付教育部门。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2010年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2059万元,其中:免杂费和公用经费、取暖费2034万元(中央、省级1649万元、市级137万元、县级248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5万元(中央和省级20万元、市级2万元、县级3万元)。

4、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改革要求,设立了农村义务教 育资金专户,实行专户核算,封闭运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县教育局。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综合考虑收支因素,合理把握基金规模,严格按照要求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做到单独编报,有机衔接。

(二)预算编制的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项目的主要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基金预算包括收入预

- 5(六) 保值增值情况:

(1)落实优惠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社保基金存入各国有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确保社保基金存款按优惠利率计息,避免利息损失。

(2)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对于财政专户结余的资金,除按规定预留支付费用外,全部按《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转为定期存款,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

民生政策顺民心、得民意,我县近年来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是近年来民生资金标准提高幅度较大,超出了县级财政的承受能力,县财政配套压力越来越大,由于我县是省级贫困县,属典型的吃饭财政,建议上级领导适当减轻县级配套比例,缓解县级财政压力,以便更好的为民生资金支出提供保证。下步我们将继续把贯彻民生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支出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改革措施,把我县的民生政策贯彻好、落实好,不辜负各级领导的热切期望。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第7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汇报

永兴县2011-201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情 况 汇 报

永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

我县在省、市扶贫办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我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推动扶贫资金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扶贫资金项目下达及安排去向情况

自2010年至2011年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先后下达给我县财政扶贫资金共162万元。分别是2011年82万元,2012年8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18万,实用技术培训资金13万元。 扶贫项目43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产业发展33个,实用技术培训项目3个。在安排下达项目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坚持面向重点村、面向贫困户,以产业发展为主、以智力扶贫为主。所有资金项目批准文一经下达,我县及时向各项目单位下达,让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在向各项 1

目单位下达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做到所有扶贫项目不变更,所有扶贫资金不调整,全部按照上级文件如实下达。

二、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及落实情况

2011-2012年我县共安排实施扶贫项目43个,下达财政扶贫资金16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万元,安排项目6个,产业发展资金118万,安排项目43个,实用技术培训13万元,安排实用技术培训1.2万余人次。到目前止, 2011-2012年项目资金下拔额度达162万元。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并验收、项目完成率、验收率达到100%,资金下拨额度占资金总数的100%。没有出现转移、挪用、拖欠、挤占、截留扶贫资金的现象,做到各项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扶贫资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份。为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我县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

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是由项目单位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好《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全部签字,然后项目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凭《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拨款申请表》、发票到财政局农业股报账。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永办[2010]73号)的要求,及向群众公布,并报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和县减负办备案。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 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 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县扶贫办、财政局依规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同时,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四)奖罚分明,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制。采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好、成效明显的县乡村,在资金分配和试点项目安排上给予

倾斜;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在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扶贫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对扶贫项目管理一贯高度重视,从项目申报到项目验收都严格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一)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各村上报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派员实地调查、论证后,县扶贫办会同财政局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然后按公开、公正、公平、公示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再上报省、市审批。

(二)严把“项目规划关”。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严把“项目实施关”。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到县财政局农业股报帐,杜绝了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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