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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改造实施方案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

“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七里河区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加快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结合骆驼巷社区实际情况,制定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骆驼巷社区简介

骆驼巷社区地处兰州市的南大门,东起硷沟沿排洪沟,西至建工中街铁路过道,南临白洋沟,北接兰新铁路。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1685户,共4374人。辖区少数民族662户,1968人,占辖区总人数的45%。流动人口853人,其中少数民族652人。几百年来,回族同胞靠骆驼和骡子促进着东西方之间文化和商业的交流,骆驼巷,正是回族同胞在兰州最初的休息、贸易聚集地。近代以来,回族同胞在这里逐渐扎根繁衍,形成了以骆驼巷为中心的小西湖回民聚居区,并发展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饮食和文化特色。如今的骆驼巷,退却了曾经的繁华和喧嚣,低矮的民居让人感到亲切,散发着浓浓的温馨气质,并保存着自己特色的文化生活方式。

二、优势分析

1、核心地位。骆驼巷作为兰州回民最早的交易区和聚居地,是小西湖回民生活的发源地和中心,文化内涵深厚,民族特色浓郁,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2、文化特色。骆驼巷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良好地保存了回族的建筑特色和生活习俗。亲切的二层小楼十分符合回族同胞的居住习惯,风格突出,便于房屋改造开发。当地居民之间和睦友善,待人热情,生活节奏舒缓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发展趋势。全国许多省会城市都有著名的小吃街或者特色饮食街,比如西安的回民街、成都的锦里、重庆的瓷器口等等。七里河区乃至兰州市缺少一条以特色饮食为主,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特色街区。回族的饮食和生活是兰州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发展回族特色饮食空间巨大。

4、建筑特点。骆驼巷街区宽度和长度相对合理,具有封闭性和循环性的特点,便于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便于留住游客。

基本思路

在全面分析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形势、前景、和街区自身特色的基础上,通过打造“三个特色街区”(即:历史传承展示区、民族传统风情体验区、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来提升和营造民族街区的生活氛围;通过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一个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一个民俗风情商业中心、一个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一个民族文化活动广场)来完善和建全社会服务体系,逐渐将骆驼巷打造成“安居乐业示范街区”和“民族团结示范街区”。

四、实现目标

通过对于骆驼巷地理位置、建设特色和优劣势的分析,整个升级改造项目可以“安居乐业”作为主题和目标,以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推动经济和旅游发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收入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特长,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创业问题,使辖区各族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深入挖掘骆驼巷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资源的前提下,通过街区改造的方式,全面提升骆驼巷的商业和文化价值,成为七里河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推动点,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品质,使骆驼巷逐渐成为兰州旅游文化的一张名片。

五、实施步骤

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总建设面积:131650平方米, 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份开始施工建设,2013年8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2012年7月份至2013年5月底)示范性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阶段

(一)、示范性建设(2012年7月初—2012年9月中旬)

1、2012年7月初实施主入口牌坊项目建设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拓宽主入口左侧3-5米,将原有商铺前的水泥台拆除,做好牌坊的地基基础,为立建牌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于2012年7月中旬完成主入口牌坊的立建工作。

2、2012年7月初,在进行主入口牌坊建设的同时,对主入口内拟建的“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进行建设,该项目选址于骆驼巷主入口左侧,全长500米、高2.5米,总建设面积12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墙体基础的清理、墙体加固、加宽、对有特殊要求的部位进行基础处理、加装展示窗、砖雕部位托架的固定、墙体照明、防雨、防老化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等,所有施工建设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中旬结束。

(二)、“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2012年7月初—2012年10月中旬)

“夕阳红”清真餐厅位于骆驼巷居民区内的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骆驼巷社区原社区办公楼的一楼,总建设面积50平方米。清真餐厅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将一楼房间改造成环境卫生达标的操作间、就餐间、清真餐厅外部、内部装修、上下水设施改造、天然气改造、烟道改造以及添加就餐用的桌、椅、后堂设施、后堂不锈钢操作台、大功率抽油烟机、消毒杀菌柜等。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夕阳红”清真餐厅采取无偿和低偿服务的方式,为空巢老人、五保户老人、孤寡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配送餐和家政助老等服务,选聘专职助老员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精神慰籍和文化娱乐服务。居家养老“夕阳红” 清真餐厅的建立,将骆驼巷社区服务大众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落实到实处,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感受到社会给予的温暖。

(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3年5月底)

1、基础设施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2年12月底前)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根据先基础后空间的原则,根据整体景观对环境、氛围的要求,在实施路面改造施工的同时,对街巷内所有道路的排水系统、亮化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建设。

2、美化亮化工程(2012年8月初—2012年12月底)在遵循彰显文化底蕴、体现民族特色、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原则下对沿街建筑物及街道视线可及侧立面的墙面、外窗、阳台、屋顶、附属设施等进行统一色调、统一风格的粉饰;对与整体氛围不协调的非永久性建筑及棚、伞式搭建物进行拆除,使整个街区在外观上基本达到统一、和谐、一体的要求,整体美化工程于2013年5月底结束。 3、历史传承展示区(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 该区主要通过历史再现的形式将伊斯兰教、回族及骆驼巷的由来、发展历史等知识,利用砖雕、石刻、墙画、喷绘等工艺展现在街巷内的墙体上,使居民和外来群众能更直观、更具体的了解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从而达到宣传和教育的目的。

4、民族风情体验区(民俗风情商业中心)(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

在广泛宣传街区建设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动员规划范围内的住户积极参与“民族风情体验区”的建设,通过资产入股、中介出租、自营等方式,将巷道内沿街住户的第一层房屋按照总体规划进行经营项目上的定位,并统一门窗建筑装饰风格,突出体现回族在门窗装饰上的砖雕、挑沿、漏空、圆顶等民族建筑特色,统一规划后的铺面主要以经营清真餐饮、民族手工和民族饰品为主。使少数民族历史的传承不断得到弘扬和发展。

巷子内的空地上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摆置一些特色雕塑,比如拉面、卖甜醅子等等生活场景,使巷子成为回民饮食文化的展示空间。

对巷道内不临街且交通相对便利的民居,通过外迁出租、自营等方式发展“院落经济”,将现有民居进行改造,尽可能的保留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环境和设施,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突出体现各少数民族间生活的特色,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展示少数民族同胞居住、生活的场景,为居民和外来群众提供一个感受不同民族生活乐趣和特色的体验空间里面,通过小旅馆、小茶舍、休闲院落等项目向居民和外来群众展示兄弟民族群众围着槐树喝茶聊天的悠闲生活面貌和对生活的热爱。

5、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2012年9月初—2013年5月)

通过对社区西面元件厂现有厂房进行外立面美化和设施改造,将现有厂房建设成现代生活气息浓厚的休闲饮食店铺,对元件厂院内的空地进行硬化、亮化、美化,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座椅、健身器材等,使该区成为集休闲饮食、纳凉、休息、聊天为一体的文化广场。

第二阶段(2012年9月初—2013年5月底)重点工程建设阶段

(一)、“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2012年9月—2012年12月)

清真寺是伊斯兰教代表性的建筑,不但是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还是穆斯林群体的中心,凡有关穆斯林的宗教生活、经济大事或教育、文化、民事纠纷、婚丧礼仪、欢庆节日等,都离不开清真寺。清真寺在穆斯林心目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成为伊斯兰文化的象征。穆斯林到清真寺沐浴、礼拜、举行宗教仪式。同时清真寺担负着举办宗教教育、传播宗教常识和学问的使命。每逢主麻日、会礼日,清真寺就成了伊麻目讲经宣教的讲坛。清真寺既是“聚众礼拜”的地方,又是穆斯林排解纠纷、评判曲直的场所为了日常生活的方便,伊斯兰教众逐渐养成了以清真寺为中心,聚合周围村庄、街巷和居民点而形成的散、杂居习惯。

在“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中,为方便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日常生活,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将位于骆驼巷社区老办公楼前50米处的“骆驼巷清真寺”做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纳入整体风貌改造规划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寺院大门进行整体规划和改建、在寺院大门内新建一个具有伊斯兰特色的砖雕影壁墙、完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物资。

(二)、“少数民族培训中心”(2012年10月—2012年12月)

“少数民族培训中心”位于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原办公楼2楼。总建设面积:6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骆驼巷社区原办公楼2楼基础设施的改造、粉刷墙体及装修、宣传展板、墙体照明彩光灯、多媒体教研设施、学习课程读本、图书资料,电子阅览室等设施。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少数民族培训中心”建成后,将为外来的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就业培训的社会服务。形成民族团结教育培训之家的特色,在社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使更多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通过培训中心学习及了解的知识成功就业和生活。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睦搭建平台。为组织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群众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就业知识和就业指导提供教育阵地,全面提升社区少数民族培训中心阵地建设环境。 (三)、“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2013年3月中旬—2013年5月)

“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位于骆驼巷社区西面,元件厂院内,总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文化体育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塑胶露天灯光球场一处,容纳2张兵乓球桌室内场地一处、室外健身器材区域一处。提升社区少数民族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环境。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是集社区教育、宣传、服务于一体的文化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第三阶段(2013年5月—2013年8月)竣工验收阶段 所有施工建设结束后,根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提请工程验收,并及时提交项目验收工作所需的项目资料。

六、建设意义

通过对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促进辖区群众扩大就业、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创业、增加民族自豪感不断拉动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居住环境、家庭收入、文化品位等方面也将得到大幅提升。项目整体建成后会有力带动当地和七里河区的旅游产业。逐渐成为民族团结、互助互爱、环境改善以及安居乐业的示范街区。

具有异域色彩的建筑风格、独特的民族美食、鲜为人知的民族艺术和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发展史都将成为吸引各地群众纷踏而来的亮点,整个街区也会充分向各族同胞展示少数民族人民团结互助的生活面貌、友善休闲的生活态度,使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共同构筑成一个亲切、温暖、恬静的生活空间的美好!随着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骆驼巷社区将成为少数民族精神风貌和历史演变的活体博物馆。当人们走入其中,不仅能品尝特色美食,购买工艺产品,更能充分感受到一种惬意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感受到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魅力,在体验美食背后文化内涵的同时,促进各民族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深化,不断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局面的形成。

第2篇:改造实施方案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

?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七里河区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加快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结合骆驼巷社区实际情况,制定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骆驼巷社区简介

骆驼巷社区地处兰州市的南大门,东起硷沟沿排洪沟,西至建工中街铁路过道,南临白洋沟,北接兰新铁路。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1685户,共4374人。辖区少数民族662户,1968人,占辖区总人数的45%。流动人口853人,其中少数民族652人。几百年来,回族同胞靠骆驼和骡子促进着东西方之间文化和商业的交流,骆驼巷,正是回族同胞在兰州最初的休息、贸易聚集地。近代以来,回族同胞在这里逐渐扎根繁衍,形成了以骆驼巷为中心的小西湖回民聚居区,并发展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饮食和文化特色。如今的骆驼巷,退却了曾经的繁华和喧嚣,低矮的民居让人感到亲切,散发着浓浓的温馨气质,并保存着自己特色的文化生活方式。

二、优势分析

1、核心地位。骆驼巷作为兰州回民最早的交易区和聚居地,是小西湖回民生活的发源地和中心,文化内涵深厚,民族特色浓郁,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2、文化特色。骆驼巷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良好地保存了回族的建筑特色和生活习俗。亲切的二层小楼十分符合回族同胞的居住习惯,风格突出,便于房屋改造开发。当地居民之间和睦友善,待人热情,生活节奏舒缓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发展趋势。全国许多省会城市都有著名的小吃街或者特色饮食街,比如西安的回民街、成都的锦里、重庆的瓷器口等等。七里河区乃至兰州市缺少一条以特色饮食为主,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特色街区。回族的饮食和生活是兰州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发展回族特色饮食空间巨大。

4、建筑特点。骆驼巷街区宽度和长度相对合理,具有封闭性和循环性的特点,便于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便于留住游客。

三、基本思路

在全面分析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形势、前景、和街区自身特色的基础上,通过打造?三个特色街区?(即:历史传承展示区、民族传统风情体验区、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来提升和营造民族街区的生活氛围;通过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一个民族历史文化

展示长廊、一个民俗风情商业中心、一个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一个民族文化活动广场)来完善和建全社会服务体系,逐渐将骆驼巷打造成?安居乐业示范街区?和?民族团结示范街区?。

四、实现目标

通过对于骆驼巷地理位置、建设特色和优劣势的分析,整个升级改造项目可以?安居乐业?作为主题和目标,以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推动经济和旅游发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收入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特长,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创业问题,使辖区各族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深入挖掘骆驼巷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资源的前提下,通过街区改造的方式,全面提升骆驼巷的商业和文化价值,成为七里河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推动点,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品质,使骆驼巷逐渐成为兰州旅游文化的一张名片。

五、实施步骤

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总建设面积:131650平方米,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份开始施工建设,2013年8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2012年7月份至2013年5月底)示范性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阶段

(一)、示范性建设(2012年7月初—2012年9月中旬)

1、2012年7月初实施主入口牌坊项目建设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拓宽主入口左侧3-5米,将原有商铺前的水泥台拆除,做好牌坊的地基基础,为立建牌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于2012年7月中旬完成主入口牌坊的立建工作。

2、2012年7月初,在进行主入口牌坊建设的同时,对主入口内拟建的?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进行建设,该项目选址于骆驼巷主入口左侧,全长500米、高2.5米,总建设面积12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墙体基础的清理、墙体加固、加宽、对有特殊要求的部位进行基础处理、加装展示窗、砖雕部位托架的固定、墙体照明、防雨、防老化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等,所有施工建设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中旬结束。

(二)、?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2012年7月初—2012年10月中旬)

?夕阳红?清真餐厅位于骆驼巷居民区内的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骆驼巷社区原社区办公楼的一楼,总建设面积50平方米。清真餐厅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将一楼房间改造成环境卫生达标的操作间、就餐间、清真餐厅外部、内部装修、上下水设施改造、天然气改造、烟道改造以及添加就餐用的桌、椅、后堂设施、后堂不锈钢操作台、大功率抽油烟机、消毒杀菌柜等。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夕阳红?清真餐厅采取无偿和低偿服务的方式,为空巢老人、五保户老人、孤寡

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配送餐和家政助老等服务,选聘专职助老员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精神慰籍和文化娱乐服务。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的建立,将骆驼巷社区服务大众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落实到实处,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感受到社会给予的温暖。

(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3年5月底)

1、基础设施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2年12月底前)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根据先基础后空间的原则,根据整体景观对环境、氛围的要求,在实施路面改造施工的同时,对街巷内所有道路的排水系统、亮化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建设。

2、美化亮化工程(2012年8月初—2012年12月底)在遵循彰显文化底蕴、体现民族特色、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原则下对沿街建筑物及街道视线可及侧立面的墙面、外窗、阳台、屋顶、附属设施等进行统一色调、统一风格的粉饰;对与整体氛围不协调的非永久性建筑及棚、伞式搭建物进行拆除,使整个街区在外观上基本达到统一、和谐、一体的要求,整体美化工程于2013年5月底结束。

3、历史传承展示区(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

该区主要通过历史再现的形式将伊斯兰教、回族及骆驼巷的由来、发展历史等知识,利用砖雕、石刻、墙画、喷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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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改善我县居民的居住条件,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X〕2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切实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把我县建设成为人居环境良好、功能设施完善、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改造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加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信息公开透明,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棚户区居民和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取得群众广泛支持,确保民生工程惠及于民。

(二)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和优化城市布局,安置方式采取产权置换与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选择货币化的安置方式,争取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

(三)坚持连片改造、注重实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对于无法连片改造的分散、零星地块,实行异地安置改造。房屋征收后腾出的用地,优先规划建设社区休闲健身场所、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微循环改造。

(四)坚持统筹推进、完善配套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结合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治理、文物保护和历史街区整治,同步改善交通、绿化环境,完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配套设施应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确保回迁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三、改造措施

(一)制定改造计划。县住建局根据棚户区房屋的安全性能、基础设施状况、公共环境因素、群众支持程度等进行分类排队,制定切实可行的“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规划。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二)确定改造模式。棚户区改造采取集中建设安置房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模式。集中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连片改造的模式,由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实施。

1.对人口密集、征收量大、集中连片的棚户区,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就地进行开发改造。有实力的企业也可以自主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

2.对占用土地少、零星分布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棚户区,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三)合理补偿安置

1.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房屋征收部门制定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是房屋产权调换。 4.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要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5.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确保用地供应

1.棚户区改造用地纳入县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并结合下一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提前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

2.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完成房屋征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拆迁成为净地后,由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经县政府同意以“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获得土地使用权。

3.对征收拆迁难度大、周期长、不能同时整体拆迁完并腾空为净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为确保安置房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国土部门要在保证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整体不变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用地拆迁、腾空情况采取分期收储、分期提供回迁安置用地,及时办理用地储备和出让手续。项目法人可以分期实施,确保被拆迁人按时回迁安置。

4.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经住建部门确认后,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五)规范建设标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以144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

(六)完善设施配套。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小户型、功能全、配套好、质量高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设计指标,组织好新建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厕所、物业管理用房、永久性自行车棚、停车场(库)、社区办公用房、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七)改善社区服务。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要全面推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投诉纠纷的调解处理等工作;新建小区要采取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信誉好、服务质量优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

(八)简化审批程序。发改、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税务、环保、政务大厅等部门,应建立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服务方式,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及时快速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四、政策扶持 (一)落实优惠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土地出让金按规定100%缴纳,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征收成本拨付费用(一项一议一定)。

2.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费用、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各相关单位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文件规定,给予适当优惠。 4.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大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要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三)加强信贷支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国债和金融贷款等筹资渠道。

(四)吸引社会投资。县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政策,为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环保、税务、审计、政务服务大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王国义兼任。领导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工作,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分配补偿六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住建局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编制年度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负责汇总、统计、上报全县目标任务完成和年度考核工作。

发改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中央、省的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申请和资金下达工作。

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申请、落实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工作;及时拨付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政策和本级财政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工作。

国土资源局依据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用地规划;建立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储备制度,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新增用地指标;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土地优惠政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收储和出让以及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规划局负责指导、审核棚户区改造规划;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手续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供水、供气、供暖、排水、市政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环保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环评审批和监管工作。 地税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政务服务大厅负责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项手续的办理;督促、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的手续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的政策措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政府将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坚决杜绝挪用、占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现象的发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

第4篇:网络改造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概述 1.1项目名称 1.2 项目建设单位 1.3实施方案概述

(以下仅供参考,视具体项目描写)

软件产品用户购买软件产品之后,不能立即进行使用, 需要软件公司的技术人员在软件技术、

软件功能、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系统调试、软件功能实现、人员培训、软件上线使用、后期维护等一系列的工作,我们将这一系列的工作称为软件项目实施。大量的软件公司项目实施案例证明, 软件项目是否成功、用户的软件使用情况是否顺利、是否提高了用户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不仅取决于软件产品本身的质量,软件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也对后期用户应用的情况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项目实施规范主要包括项目启动阶段、需求调研确认阶段、软件功能实现确认阶段、数据标准化初装阶段、系统培训阶段、系统安装测试及试运行阶段、总体验收阶段、系统交接阶段等八个阶段工作内容。

下面将分别介绍每个项目实施阶段。

2软件项目实施方案 2.1项目启动阶段

(以下仅供参考,视具体项目描写)此阶段处于整个项目实施工作的最前期,由成立项目组、前期调研、编制总体项目计划、启动会四个阶段组成。(分别对每个阶段进行描述)

2.1.1成立项目组 2.1.2前期调研

2.1.3编制总体项目计划 2.1.4启动会 2.2项目需求调研确认阶段

(以下仅供参考,视具体项目描写)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软件公司的项目实施人员向用户调查用户对系统的需求,包括管理流程调研、功能需求调研、报表要求调研、查询需求调研等,实施人员调研完成后,会编写《需求调研分析手册》,并交付用户进行确认,待用户对《需求调研分析手册》上所提到的需求确认完毕后,项目实施人员将以此为依据进行软件功能的实现。如果用户又提出新的需求,实施人员将分析需求的难度及对整个系统的影响程度来确定是否给予实现。 需求调研阶段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具体内容视项目而定) 1、进行需求调研准备。 2、编制《需求调研计划》。

3、内部评审通过《需求调研计划》,项目组、部门经理、商务等人员根据合同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需求调研计划》草稿进行评审。

4、用户签署《需求调研计划》,作为以后需求调研工作的指南。

5、编写及发出《需求调研通知》,项目组编写《需求调研通知》,确定进行需求调研的相关事宜,发给用户,为顺利完成需求调研工作做准备。

6、需求调研,项目组以《需求调研手册》为依据,从业务流程、单据使用、打印格式、报表查询几个方面展开深入和全面的调研,并搜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7、需求调研分析,根据调研的结果,项目组和公司其他技术部门将进一步进行分析,确定合理、可行的需求,将分析结果形成《需求分析报告》草稿。

8、内部评审通过《需求分析报告》,项目组、部门经理、公司其他技术部门的人员对《需求分析报告》草稿进行评审,稍后由用户签署。

9、编写及发出《需求分析报告确认通知》,项目组编写《需求分析报告确认通知》,发给用户,确定进行需求确认的相关事宜,告之相关部门及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与需求确认工作,为顺利完成需求确认工作做准备。

10、用户确认《需求分析报告》,并签署《需求分析报告》,需求调研阶段工作结束,进行后续的软件功能实现的工作。

2.3软件功能实现确认阶段

(以下仅供参考,视具体项目描写)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项目实施人员根据需求调研阶段确认的《需求调研分析手册》中的用户需求内容进行具体软件功能的实现工作。在软件功能实现的过程中,项目实施人员将记录软件实现的详细过程。便于公司售后服务之用。每一个实施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记录、存档。 按照调研要求的所有功能实现完毕后,项目实施人员编制《软件功能确认表》,将定制好软件功能待用户确认,用户根据《软件功能确认表》上的功能逐一确定软件功能达到要求。

2.4数据标准化初装阶段

(以下仅供参考,视具体项目描写)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项目实施人员指导用户进行系统标准化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对用户进行初装资料的软件操作培训,以便用户能够及时的将标准资料录入系统,初装完成后,项目实施人员对资料初装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以后具体业务功能的开展做好基础。 2.5 系统测试阶段 2.6系统培训阶段

(以下仅供参考, 视具体项目描写)

系统培训阶段工作是整个项目实施工作中比较重要的工作,用户对软件的操作功能是否熟练将直接影响到后面的软件应用效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用户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和规范的产品培训,让用户了解了软件产品,最终自己能够解决使用中的具体的问题。

2.6.1 培训人员

此阶段的培训工作中将用户参加产品培训的人员划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技术层、操作层。

2.6.2培训内容

对不同层次的用户参加产品培训人员的培训内容分别是: 决策层:领导在实施中的作用与重要性、决策查询。 维护层:系统维护知识、操作方法。 操作层:操作方法。

2.6.3 培训工作流程

1、编制培训计划:

根据软件使用需求,与用户实施负责人商议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场地,人 员等。项目组编制《培训计划》。 2、发培训通知:

培训开始前2天,按照签署的《培训计划》,将培训内容、时间,场地,人员等信息通知用户实施负责人。 3、组织培训:

公司项目组培训负责人与用户实施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详细讲解软件使用方法,解答用户疑问,并向操作人员提供软件使用手册。由用户将考勤情况填入《培训人员签到表》。 4、培训:

2.7系统试运行阶段

(以下仅供参考,视具体项目描写)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用户真实环境下,对用户网络及硬件设备进行试运行,确保系统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并且符合用户签署的《需求分析报告》中描述的需求,同时把尽可能多的潜在问题在正式运行之前发现并改正,并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的操作水平,规范操作。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2.7.1编制计划:

与用户实施负责人商议具体试运行时间,地点,人员等安排,项目组编制《试运行计划》。

2.7.2 发放试运行通知:

在测试及试运行开始前2天,按照《试运行计划》,将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通知用户实施负责人。

2.7.3 搭建环境及数据准备:

在试运行开始前搭建好软件环境、硬件环境、网络环境、调通线路;检查软

件、硬件、网络、线路等各个环节是否有问题。由各部门和生产单位整理提供试运行基础数据,系统所需各类数据完整可用。

2.7.4组织试运行:

用户相关各级领导给予全面配合,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运行。 公司项目组负

责担当指挥,检查用户人员组织情况并给予指导,跟踪检查如下情况:

跟踪单据流转状况。

跟踪新资料登录环节。

观察业务流程执行状况。

观察操作人员操作表现。 观察系统运行速度及异常表现。 观察关键数据的正确性。

及时纠正错误操作、对于新发生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确定解决办法。

2.7.5 试运行总结:

试运行完成,试运行中设备、软件的运行情况良好,试运行中业务流程和操 作环节符合预期期望,试运行顺利通过。

2.9系统交接阶段

第5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黎安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进程,帮忙农村住房困难的农户解决住房问题,确保群众具有其所。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环保的标语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忙解决好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由整理] 201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为85户。其中黎安25户,黎明21户,黎丰8户,岭仔31户。

三、工作要求qq心情短语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各乡镇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农村危房改造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支持危

房改造工作。

四、补助材料的采购及供给方法

砖瓦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开向砖瓦厂采购。 补助对象 1、居住在危房中的老、弱、病、残分数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户、贫困户。

2、因2010年10月份洪灾房屋受水侵而产生结构、地基沉降等问题的危房户。

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民房改造建筑面积。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农户建房面积可跟进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适当调整。

村庄规划和建筑设计

危房户超过10户或超过村庄总户数30%的村庄,各村委会要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原地重建为主的方式,确需异地重建的,应在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选地建设,逐步实现中心村的群众建设。

资金补助标准

1、老、孤、弱、病、残疾户和五保户,每户建房32平方米,总造价26000元。

2、特困户每户补助18000块砖及8000块瓦,按0、4元/块砖、0、58元/块瓦计算,共计11840元。

3、建平顶房农户,每户补助30000块砖,按0、4元/块砖计算,共计12000元。

五、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按以下程序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申报程序 安镇建房对象申请人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批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透过并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村委会公告、镇审核申报、民宗委报县危房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补助审查程序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需要建房时,由本人先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按以上程序初审后经农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经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统一报送民宗委,县民宗委根据上报名单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核定,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发放补助物资。

六、科学管理,创新工作方法

1、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及公示、协议、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以及资金投入状况,同时在电脑中建立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实行门户编号制度。为便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

年终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委会要对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统一制作醒目的牌,并按编号顺序发放号牌,安装在改造危房醒目处。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发生弄虚作假的现象。

七、组织检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将按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由镇组织检查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农户档案资料,深入村庄现场清点改造户建房数量,查看工程质量,对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对差的进行批评。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完美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乡危房改造,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奋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乡容整洁、环境优美的完美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用心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统筹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思考农户承受潜质,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忙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透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

三、目标任务、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改造方式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30户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危改户具体标准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均2万元;修缮加固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补助方式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透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改造方式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能够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忙协调施工队伍。

2(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有统建意愿的,乡

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改造要求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及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状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落实到农户。

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务必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提升改造水平。危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到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贴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提交村委会。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理解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

3(乡级审核。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核,认为贴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区级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围。

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

各村委会要优先改造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且对一户两宅的只给予改造一幢主住房。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委会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要引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并留有农民富裕后能够扩建的空间。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户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乡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工地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工程验收。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 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状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安排的依据。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职责人员的职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录入状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为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状况,8月底前将任务落实状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排查摸底阶段。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委会要摸清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并按

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强化职责落实。各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以分管村镇建设负责人为具体牵头人,建设办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没有建设办的村委会,要抽调专人经办此项工作。要明确任务,职责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密切部门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刻紧,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构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加大宣传引导。透过多种方式,用心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推荐,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用心性,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耒阳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透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贴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理解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用心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

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贴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改造任务

12月份前完成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补助对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自行维修,不列入改造范围。

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省规定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所有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按进度分期分批拨付,打好地基拨付2000元,主体竣工拨付4000元,墙面粉刷及配套设施到位拨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且备必须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用心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在醒目位置镶嵌耒阳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调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督促检查 各村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上报改造进度给处民政办。处民政办将及时组织对工程实施状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1、个人申请。贴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群众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贴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贴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贴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贴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贴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资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

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忙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1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政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民政、纪委、财政、残联、国土、规划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民政办,负责全处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透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忙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落实职责主体。按照办事处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办事处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资料之一,纳入办事处对各村的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职责人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职责状、采取分片包干、职责到人的办法,落实职责制。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用心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构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透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构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完美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思考群众承受潜质的基础上引导帮忙群众建设减灾抗灾潜质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务必贴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贴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善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忙农户选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必须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带给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带给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带给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10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09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09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职责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建房对象申请;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 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 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建房对象申请; 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 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申请。贴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透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贴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状况和理由。

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务必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

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贴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贴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职责。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

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用心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理解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带给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单位和相关职责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状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

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构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构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落实职责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职责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职责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

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职责。

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资料,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职责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职责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责人的职责,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群众、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透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发奋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完美家园。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思考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潜质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忙农村建造减灾抗灾、贴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职责,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理解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 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刻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职责书。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忙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透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

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忙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刻,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理解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务必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透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刻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状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到达如下建设标准: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

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取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贴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能够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透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

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透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职责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职责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构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有关信息。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协议书、政府补助审批和改造前、中、后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要对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刻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

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状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资料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状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状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细化职责。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用心配合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单位的关联,督促检查各单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各乡镇建房进展状况。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县建设局依法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现场进行鉴定,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征地手续,鉴定、检测宅基地地质状况,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县移民局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户的建房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户的建房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危

房改造工作各种政策、资金落实状况的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负责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饮水管道铺设、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设等工作。县电力局负责危房改造户的用电线路架设。各职责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

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忙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状况进行检查验收。

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职责制,联乡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职责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资料。四是层层签订职责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危房改造对象都要一一签订职责书,严格落实职责。对确实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

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资料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改善村庄面貌和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按照市、县级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统一部署,结合近五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

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示范引导的原则。按照《庄浪县2013年至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14年改造重点主要是围绕“两线两点”实施农村危房集中连片改造,充分利用各种惠民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充分结合起来,集中连片实施。

3、坚持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构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完美家园。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思考群众潜质的基础上,引导帮忙群众建造减灾抗灾潜质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5、坚持公正公平,保证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理解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8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从根本上帮忙农村困难群众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

四、建设时限

各乡务必于2014年的2月30日前全面启动,11月30日前全 面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经村委会评议,乡政府审查,由乡制定改造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危改办,县危改办会同县规划局、县残联审批后实施。

2、建设阶段。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上报县危改办。

3、检查验收阶段。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建设标准

为确保农民住房抗震安居质量,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抗震设防为8度;二是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以砖混结构为主,砖混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砖木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木柱、木梁和屋架;三是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严禁将换门头、改围墙、硬化巷道列入危改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危改项目。四是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统一规划、统一放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建;五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六是各乡政府要统一标准,突出特色,做大点、做亮点,做大规模、提升建设档次,原则上以青瓦白墙为主,墙体务必用保温空心砖,彻底杜绝粘土实心砖,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七是各乡政府要加强农民自建房

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好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实施程序

1、申请。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施工图纸、投工和自筹资金状况,带给相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评议。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确认并公示,将村民无异议者上报乡政府。

3、审查。乡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核定危房改造户,并对需改造的危房进行拍照存档,经公示后将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上报县危改办。

4、审批。县危改办对各乡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复核,对贴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对不贴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等危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居要求的其它结构的住房。重点是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单身特困母亲、困难退伍军人、散居的五保户和困难归侨侨眷、成年孤儿、贫困独身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优先安排。

5、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以后,乡政府要按规范程序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整体完工后,由乡政府逐一对项目进行验收后,县危改办按要求进行抽验,抽验面不低于30%,最后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县级验收,重

点验收四个方面:建房时限,务必是年内动工修建并且完成竣工。建房面积,务必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抗震设防,房屋务必到达8度抗震设防要求。房屋结构,务必是贴合相关要求的砖木或者砖混结构。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危改办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国土、审计、规划、残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庄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靠实职责,构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全面落实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原则进行资金筹集,并将财政、发改、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有关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使用,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各乡政府要管好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折统”发放,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3、加强档案管理。各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涉及危改工作的摸底调查、公示、工程进度图表、照片、财务管理等资料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要求改造户户主站在改造

房前,将改造前、中、后的形象进度全部进行拍照,并编号存入档案,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资料全面、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要在纸质档案确保无误的状况下对照录入,以防录入错误。

4、严格监督检查。县监察、审计、财政、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天元区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透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贴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理解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用心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贴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安排,2014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补助对象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应优先帮忙改造。

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潜质等不一样状况,合理确定不一样类型、不一样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潜质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整合倒房重建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由镇根据农户自救潜质、危房改造方式与其签订协议。

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民政局透过镇一次性直接发放给

农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状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属整栋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必须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透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者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能够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 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技术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状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务必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乡镇接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状况,确保及时、全免、真实的反映工程进度。201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状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按照省下达的2014年危改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严格程序,确定对象

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于6月1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各镇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刻,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工作职责细化到人,组织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及时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

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状况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底和中旬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10月初,各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状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向区民政局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状况,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对各镇的任务完成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要于2012年11月初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完善工作措施 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加强规划编制

各镇要根据当地农村住房现状、危房改造对象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明确建房要求,认真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2014-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要参与村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落实。

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资料之一,已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工作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将任务分配到人,层层签订职责状,确保在11底初全部完工,竣工率到达100%。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职责。

拓宽筹资渠道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透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忙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加强宣传引导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用心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用心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市民政局。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各群团组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忙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透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等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发奋改善全乡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安排,乡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对象,自觉理解社会监督,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实施对象与目标任务 实施对象

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上级分配给我乡共210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6月15日前进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记审查工作;7月15日前进行进村入户调查阶段,并逐月上报危房改造进度;7月低各村上报危房户开工率务必到达100%,10月20日各村开展自检,待乡政府检查后,做好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李亚红为组长,分管领导常亚江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所。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一般由村委会主任负责。

强化工作职责。完善乡村两级分级负责,专人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乡政府和村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各村明确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县住建局统一安排,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住建局备案审批。

农户申请。贴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带给优抚证、低保证、残疾证、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7天后,对贴合条件无异议的,上报乡人民政府;对不贴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村委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报县住建局拨款。

严格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一处,验收一处。

完善档案管理。村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料由乡城建所按照各村纸质文档要求进行统一分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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