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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板桥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的汇报

自4月15日至今,板桥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为建设“平安板桥,和谐板桥”务实了基础,现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所辖区域、所属行业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要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消灭空白,不留盲区。

(一)涉水领域安全。黑河沿岸、昔喇渠、头坝渠等河道、香姑寺景点等涉水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对水渠接头处和有水利设施处进行严密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查禁“三品”上车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情况,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五不出站”、“三勤三检”等制度和规定。严把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资格审查关,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 12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村、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18日---4月2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镇安监站和行业主管部门。

3、镇安监部门督促检查阶段(4月20日---4月23日):镇安监站、各行业监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4、“回头看”阶段(4月23日---4月25日):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出现反弹,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工作分工

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镇安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村、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对辖区内、行业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总责,分别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本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是一项特殊而重要的工作,乡(镇)、各村(社)、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紧紧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权负责。二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坚决克服检查过程中心慈手软、失之过宽、失之过轻的现象,坚决防止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图形式、走过场的行为,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不落实不罢手,隐患不整改不回头。三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制度、职责落实和方法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通过层层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改变安全生产工作中政府急、部门懒、企业冷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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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要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建立完善的

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四)强化监管,跟踪督促,及时总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分析,随时跟踪检查,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必须拟定整改计划,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专项行动总结一是要检查化工原辅材料的储存情况,二是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消防装备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人身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行车、平台格子板、地沟盖板是否完好,同时根据季节检查巡检通道是否防滑。三是检查装置现场检维修作业情况,逐一排查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四是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

检查现场是否有违章操作行为。

四、建立制度,建立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供应处通过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科学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对于现场查处的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认真分析各种不良因素产生

和存在的原因,做到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进一步创新完善安全保卫、消防演练、环境保护、紧急发料等应急预案,

做到人人熟练掌握。

第3篇: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成立一个组织,召开二个会议,紧抓三个环节,突出四个重点,取得明显效果。

一、成立了一个领导组

交通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运管、公路、企业、负责人相关科室参加。

二、召开了一个会议

召开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议安排三个方面内容:

①传达市局、区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②布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③安排布置“五一”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紧抓三个关键环节

①抓领导,强化责任制落实,为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强调各单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

②是抓落实,强化督促检查

由局运管科、公路局、运管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立即通报。

③是抓整改,强化建档跟踪

对各单位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对整改情况进行建档跟踪。

四、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规章制度的建立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机构、各个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2、第二方面重点对道路运输企业(由运管所牵头)

重点查“三关一监督”的落实情况,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客运西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安全例检工作情况、危险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3、第三方面是公路施工养护作业现场(由公路局)

《安全许可证》、施工人员持证情况、安全设施、交通疏导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4、水上交通安全

大“五一”前会同市海事局、乡镇对区内所有渡口进行了一次检查。

五、安全生产隐患损耗模量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我们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56家、渡口27道、渡船20只、水上风景区1个、局属企业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其中道路运输企业13家,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渡口渡船整改通知11份,责令停业整改2个:①某乡某渡口②某乡某渡口渡口,渡工年龄大,船体锈蚀严重,渡船渗漏严重,局属企业1家,某公司某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采取的措施是由某公司加强监控。

第4篇: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汇报

维拉小镇三期III-10地块安全生产排查

本项目名称为 慈城新区湖东地块三期Ⅲ-10地块工程工程。本工程用地位于 江北区慈城慈城新区,东为西管山河路,南为祝家街,西为东辉路,北为云山路。规划建筑用地面积为 34746 m2。总建筑面积为 74926.94 m2。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37358.91m2。地上37568.03 m2,建筑面积为34746m2。桩基础采用长螺旋压灌桩,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形式。建筑高度为18米。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 4 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6、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7、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8、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排查项目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履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及信息上报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情况,特别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6、违规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特别是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7、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危险部位、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情况;

8、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9、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10、扬尘整治开展情况;用电安全管理;职工宿舍、临时设施安全情况;

11、劳动用工合法性和人身保险投保情况;事故报告和查处情况

四、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监理工作

1)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严格监理。

2)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查,所有方案应有总监签字审批。所有联系单应经总监签字。

3) 对进场建筑材料严格验收,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

4) 严格落实关键工序旁站制度。保证现场监理巡视时间。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 落实周检、月检安全检查制度,形成书面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回复及复查记录。

6) 在日常监理巡视中,对现场安全如临边防护、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外脚手架、承重支模架等情况重点检查,并在监理日志中有所记录。

7) 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验收并签字。(外脚手架、高大支模架、临时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等)

8)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定期进行核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进退场台账。

2、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不仅是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更体现了监理人员的社会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多方面的责任,对工程建设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如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履行职业义务,将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

3、强化人员培训和业务管理

公司定期组织建筑工程安全、质量专题培训,及时对新实施的各类新规范宣贯,在每月一次的公司总监例会上及时传达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要求总监组织项目部成员进行学习,并留有书面学习记录。认真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位人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排查整改:

监理单位组织各方主体联合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

施工单位要建立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3、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5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作汇报

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文安〔2009〕6号),现将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情况

今年,国务院确定为“安全生产年”,为切实抓好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活动”年各项工作,年初,县政府办印发《**县年安全生产活动年实施方

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09〕40号),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广政发〔2008〕128号)和《**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意见》(广政发〔2008〕12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检查、整治文件,并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期、各假节日进行隐患排查。

县人民政府接到《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文安〔2009〕6号)后,县政府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县安委办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作统一安排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县安委办及时将《通知》转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结合汛期安全、半年动态考核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督促企业加强水害防治、“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整治。上半年来组织检查28次,现场检查记录28份、改正指令书5份、查出事故隐患138条,已督促整改130条,整改率达94%。同时,采取“月巡查”、电话督查的方式加强对有煤乡镇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防以探代采、私挖滥采现象的发生。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根据省、州关于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督查验收工作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及时抽调有关部门组成尾矿库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组,于6月18日开始深入全县8个尾矿库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为坚决制止私挖滥采、盗采、无证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非煤矿山检查95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5份(其中尾矿库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其中尾矿库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份(其中尾矿库2份),共查出事故隐患105条,已督促整改39条,整改率达46.7%。三是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去年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基础上,内年力争省、州、县挂钩联系的那丹锑矿、木利锑矿、底圩金矿企业于年底达三级验收,非煤矿山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五级以上达标的企业计划为10户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深入扎实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超速、超载、违法载客及无牌无证、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春运、节假日及重要时期,部署警力对客运主要线路、重点旅游线路和城镇人员密集及农机运输车辆通行较多的路面加强监控。二是对通畅工程和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半年来,有关部门对通畅工程检查97次,排查出事故隐患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处罚通知33份,设置安全警示牌36块,设置施工标志86处,共投入养护资金近300万元,支砌挡墙、清理涵洞、新建防撞墙、建防撞墩、设置安全警示等,确保安全畅通。五是开展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查出隐患3处5条,下发整改通知3份。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省、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和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和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措施切实开展“城中村”和高城建筑消防火灾隐患。半年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12次,检查单位196家,县消防部门受理建筑工程防火审核2项,下发《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1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责令限期整改33条,责令现场整改62条,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2家,有效杜绝和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对全县37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了监控档案。半年来,对加油站检查44次,查出事故隐患105条,已整改68条,整改率达65%。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利用春节前后时段,组织有关部门集中查处打击非法经营、运输行为,共没收电光炮2002封、各种型号盘炮310盘、条炮17盘、鱼雷18盒、擦炮9封、200头电光炮610封、100头电光炮1928封。

对省、州对中石化**公石油公司**那糯加油站重大隐患,于2009年5月4日全面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符合相

关规程规范要求,具备安全条件,县安委办以广安请〔2009〕3号报请州安委进行销号。

旅游及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坝达电站、板蚌电站等自制、购买非法运营船只的监察监控。同时加强对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及道路的安全和各项防护等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水上运输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压力容器和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半年来,组织检查特种设施156台(件),查出隐患12条,下发整改指令书11份。查无证操作、未登记注册、未检使用、违规安装特种设备案件2件,办结2件。

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对粮食加工品、白洒生产企业、糕点、酱油90余家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使用违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共抽查各类产(商)品84批次,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已依法查处。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州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要求,重点开展了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对在建工程17个及6个商品房开发小区进行监控。

通过这次排查和治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企业,绝大部分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建设都已建立和健全,并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隐患排查和整改都能落实到位,全民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通过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明显得到了提高,全县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排查,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如下主要隐患:

煤矿主要体现: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编制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不强;通风系统不完善;存在空帮空顶和支护质量差的问题等。

非煤矿山主要体现在:采场的浮石、浮泥未及时清除;少数采场存在掏采现象;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牌不够;井下供电存在明闸刀开关;边坡角超过规定要求。

民爆物品主要表现:仍存在乱存放现象;库内通风、防潮湿不够;台帐登记不清楚;防火、防盗、防破坏,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雷管、炸药、导火索、同一房间存放现象。

建筑施工和施工企业主要体现:配电箱无防雨措施、无接地保护;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脚手架不符合要求,操作层脚手板不符合要求,无栏杆;临边无防护;无安全标示牌;临街施工未采取封闭措施,无安全网;无特种作业上岗证。

道路交通:历次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未及时整治;汛期水毁、塌方、落石路未及时修复和清理;仍存在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等现象。

公共聚集场所有:部分灭火器失效,并配置不足;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无应照明灯;个别地点应急疏散通道关闭。

存在的共性问题:

个别乡镇和部门、企业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上抓得不够,工作不够扎实,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具体,责任不够明确。同时,由于部分隐患整治所需资金较大,未能及时得到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一线、逐企排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近移,人盯死守,严管重罚,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面认真、广泛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相应的监制措施进行监控;对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确保发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操作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第6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县功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报告

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委办、区政府办宝陈办发(2012)74号《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下发后,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于9月6日晚连夜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对我镇近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全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召开大会安排部署。9月7日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要求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上下发了县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从道路交通、农机生产,非煤矿山、防汛、地质灾害点、电力,企业生产、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销,商场超市、医院、网吧、娱乐室、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及食品药品卫生,中小学校、幼儿园、困难群众居住危窑危房,建筑施工等六个方面对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安全管理,明确了镇、村、企业单位行政首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责任制。镇政府结合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工作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县功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发了《关于调整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就镇政府领导

及镇各站办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责任人进行了责任明确。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9月13日镇政府联合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国土局、区消防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机监理站、区运输管理所、区路政大队、县功交警队、县功派出所、县功工商所、县功供电营业所等部门在县功街道设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同时,各村广泛利用广播、横幅、新建安全文化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目前全镇共制作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26条,安全文化类宣传版面20余副。

四是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根据我镇所处丘陵山区自然条件和当前“三秋”大忙生产季节特点,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分三个片(即原县功、上王、双白杨片),利用9月12日至14日三天时间,邀请区农机监理站对全镇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从而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三天培训参训学习人员达到392人。培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强化镇、村监管职能。从9月1日至9月20日,利用,20天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大检查期间要求必须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一线,确保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走过场,真正收到实效。9月2日3日,镇政府领导带队组织镇分管安全、交通、农机等工作人员对全镇各村道路交通和农机生产安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给12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书,并给各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就当前农机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整治等进行了详细安排。

县功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第7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1、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9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整治(4月10日-5月20日)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监管环节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食安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排查需要重点整顿领域和大案、要案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粮食、水利、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3月15日起每隔15天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食安办要每月召开一次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食安办要于4月中旬、5月下旬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省、市两级抽检结果纳入对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具体安排如下: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养殖单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单位回收、运输餐厨废弃物及油脂,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县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局要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等相关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可疑线索的,要迅速深入追查,对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惩处。要强化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用于非法加工地沟油。 (四)工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五)药监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凡发现购进、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六)工信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和处理后产品流向做好记录。

(七)农业局要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养畜禽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县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公安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县食安委将对开展情况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镇、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沟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通报。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妥善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县食安办。 第5篇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镇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省上的建设标准,积极协调推进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再次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抓好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评价性抽验工作。抓好省政府、省食安委、市政府等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意见》、《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基本品种评价性抽验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检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六)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明显提升。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监管效能。着力加强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建设

(九)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诚信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企业曝光力度,切实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主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6-20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第8篇:小河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材料)

小河乡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小河乡乡距城区55公里,全乡行政区域面积396平方

公里,耕地面积23850亩,现辖4个行政村、25个村民小组、2个乡属林场,人口1768户、6316人,集镇现有企事业单位9个、个体工商户51户,人口约800人,流动人口约300人。今年春节前,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下河清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展开,乡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认真履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证了我乡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延伸监管网络。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重新建立了由卫生、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并制定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按照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再下移,加强村一级”的要求,乡食安办指导各村建立村级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点。

二、严格执法检查,不断深化专项整治。春节前,由集镇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办、动检站、卫生院、学区等部门共同组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商店超市、餐馆饭店、学校、非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摄像记录,对无证单位延期不办的进行约谈再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通过专项检查,切实提

高了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有效地净化了春节期间我乡食品市场,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让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食品、健康食品、安全食品。

三、突出宣传培训,不断提升食安意识。春节前,采取播放广播、分发到户宣传手册、现场知识培训“三位一体”的宣传手段来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宣传车在乡中心区域滚动播放食品安全知识录音3次,增进了普通民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印制食品安全法传单1000份分发到每个涉食单位,提升了涉食单位的节假日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9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来安县气象局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来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次会议精神。为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来安县气象局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全县建筑物防雷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又好有快发展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孙怡任组长,副局长王德山副组长,纪检员田文进、主办会计徐建、科技服务人员卢卫星为成员的来安县气象局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技服务中心,王德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风雨雪、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包括:

1、三层以上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与否;

2、是否符合防雷安全规范;

3、接地电阻是否符合允许值范围;

4、防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来安县防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气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避雷设施、灾害预测预报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督促整改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技术设备投入,推进安全检测装备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成。

2、制定2008年隐患排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安排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及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加强对奥运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对限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监控措施,并得到落实。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同时,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不发给防雷安全合格证。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防雷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的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防雷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防雷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要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和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本地、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

来安县气象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第10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矿井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矿井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隐患。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第三条 切实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 隐患排查机构

第四条 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分管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科室科长、基层区队队长、支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的具体工作,安全监察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且负直接责任,各分管的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六条 安全生产隐患实行矿、职能科室、基层区队、班组四级管理和监控,且各级隐患排查机构均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把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人、整改负责人等详细记录在案。

第七条 各职能科室要成立以科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隐患记录要齐全。

第八条 各基层区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小组,负责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落实到班组,班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责,每班要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第三章 隐患排查

第十条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分为A、B、C、D、E五级:

A级:难度大,矿无法解决,需要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基层区队解决不了,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C级:有一定难度,需由矿协调解决的隐患。 D级:难度不大,需由矿各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E级:难度小,由区队可以直接解决的隐患。

第十一条 由矿长负责每周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并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按期未整改的将严厉处罚。隐患排查与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相结合。

第十二条 除全矿范围内由矿长每周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外,各职能部门必须每周组织1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基层区队每班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组织隐患排查。

第四章 隐患治理

第十三条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第十四条 重大隐患由矿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A、B、C级隐患由信息员及时汇报给矿调度中心、安全质量监察科。A、B级隐患由矿向集团公司写报告,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C级隐患由矿领导协调后,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给相关部门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D级隐患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直接给相关部门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E级隐患由信息员及时通知相关区队进行处理,安排现场瓦检工、安检员监督落实。

第十六条 信息员每天将所有排查到的隐患统一汇总(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已处理的问题),上报安全质量监察科。

第十七条 安全质量监察科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并将A、B、C、D级隐患纳入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系统,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整改结束。

第十八条 安全监察科每天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每班由安监员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第十九条 职能科室查出的问题由职能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整改,跟踪复查。

第二十条 基层区队和班组查出的问题要求当班整改,当班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结束后的验收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A、B级)整改结束后应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应逐级申请,由上级或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组织验收;较大隐患(C级)限期整改后,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一般隐患(D、E级)由矿安全质量监察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备案。

第五章 隐患上报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与上报:凡在我矿生产区域内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无论是大是小,第一发现人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有关科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防事故隐患的扩大;调度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队,并指定有关人员现场跟班盯岗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在日常检查和每周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确认每月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并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按期向集团公司书面上报一次,上报文件必须由矿长签字审核。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得到整改落实之前,必须每次上报,直到整改落实为止。

第六章 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对照标准找差距,对照要求找问题、对照本职找缺点,及时排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十四条 特殊时期(如节日期间、安全活动日期间等)要不定期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

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应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隐患必须及时赴现场勘查,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督促协助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2、督促隐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

3、督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或暂停产、停业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时,以上级行文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11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绥滨县旅游局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鹤岗市旅游局印发《开展夏季旅游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管理,现就本次旅游行业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 长:黄云国 县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赵 君 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 于家骏 县旅游局科员 金 鑫 县旅游局科员

二、工作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15日。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检查各涉旅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

1 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特别检查火、电、气、油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改正,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员,强化死看死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检查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对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的督促和指导,按照市消防安委会的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动旅游企业建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各自职责;督促旅游企业制定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明确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明确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明确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督促旅游企业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按照消防安全工作建设标准,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等标识化。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景区、进酒店、进旅行社”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开展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会报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自救、会救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教育。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协助消防部门督促旅游企业的重点工种、消

2 防从业人员,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4、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与交管部门协同,对辖区旅游车辆运营单位和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对辖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按照“五不租”的要求,重点检查旅行社规范签订旅游用车合同及团队安全行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旅游企业涉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培训、演练情况。

二是涉水旅游安全工作。对辖区漂流点、涉水景区、旅行社经营涉水旅游线路、产品等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设备设施、维护和驾驶人员资质、防护措施、应急救护等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与气象部门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和风险提示。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制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当前,要特别加强汛期旅游安全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抢险救援、应急疏导等相关工作和预案的工作落实情况。

3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县旅游局成立夏季安全防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夏防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县旅游行业夏季防火工作会议,对夏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专门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组织和发动旅游行业全员参与到夏防工作中来。同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强化媒体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9月15日前)。

1、自检自查。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要求,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将夏防工作与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行业复查。县旅游局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检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夏防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组织自检自查情况。检查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4 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逃生演练情况。(并有培训计划及应急预案。)对夏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严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对检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尤其是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做好记录登记,及时整改。

(二)县旅游局将联合工商、公安、消防、食品安全、安监等有关部门,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组进行彻底检查,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主要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是否彻底、不留死角;隐患是否消除;救援机制是否反应快速敏捷。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绥滨县旅游局

2015年6月1日

第12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我站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副班长以上骨干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成立了以站长王明宏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以班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人。安排了对我站超载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做一次全方位无缝隙的排查,要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万无一失。

在排查工作中,对磅房内的火、电使用情况做了全面排查,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及时更换;在对办公区的排查中,门窗做了检查,坏的部位修复,需更换的地方做了更换;对食品储藏室内的食品全面检查,将存在腐烂变质的食品剔除;对安全设备也做了全方位的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特别是对磅房防护钢板的加高加宽工作,使工作人员的安全有了保障。

在排查工作的同时,完善了安全制度;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做了明显标识;对巡查制度和安全责任制都做了进一步强调,并把安全工作作为了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了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酒后上岗,擅自脱岗、离岗现象的出现;对配电机房安排专人管理,制定安全须知与工作规程,做到安全用电。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站定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常抓不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3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确保昆明市民爆器材经营安全稳定,根据云南省国防科工局《云南省民爆行业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迅速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公司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上下行动,狠抓落实,结合昆明辖区内民爆经营和危货运输实际,在全市民爆行业范围内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了民爆器材经营、危货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深入督查,进一步落实民爆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民爆安全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民爆经营、危货运输的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民爆经营和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加强民爆经营、危货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公司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张彦华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经营、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周彦燕担任副组长,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员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全面负责民爆经

营、危货运输、民爆器材储存新库建设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指导本次治理工作,特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思想、范围、内容、重点、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步骤及要求。

二、隐患排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8月日—8月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月日—月日),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月日—月日)和再检查阶段,现已进行到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我们制定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并下发给所有的民爆经营县网点公司。各网点按要求针对性地制定了各自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各网点按照要求,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自改,排查隐患,并制定了应急预案。我们根据各网点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汇总。

第三阶段,隐患排查工作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问题,应急预案是否可行;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四是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辖区内的所有民爆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治理。在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据各网点上报情况统计所有企业运行状况、管理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都较好,运营资质均合法有效;各类人员均具备各自的从业资格;制定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货运输车辆全部安装有GPS监控系统并按规定正常使用监控;危货运输车辆配备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标志、标牌、警示标志;划分有专用的停车区域。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该项工作,对如何搞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好排查治理方案;二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民爆行业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三是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 认真检查,不留隐患

我公司加大对民爆经营、危货运输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民爆经营、危货运输安全意识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民爆经营、危货道路运输重、

特大事故发生。公司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进行民爆储存仓库、危险品装卸、危货道路运输及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消防管理、库房安全管理、危货运输安全管理的检查。不定期邀请交警支队二大队和昆明市运输管理局五华分局等管理单位对公司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和业务培训教育。各危货运输管理单位不定期对公司的危货运输进行检查和督查。在排查工作中,我公司特安排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参与民爆经营、危货运输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安全教育等的落实情况。

(三) 注重宣传,提高认识

认真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并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从业人员的培训。我公司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多种宣传载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制作安全宣传版面、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开展危货运输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民爆经营、危货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没有完全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辖区内各民爆经营、危货运输经营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工作

我们将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民爆经营、危货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前阶段隐患排查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在全市民爆经营、危货运输单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将组织人员深入现场,一是要对照检查已查出的所有隐患逐一督促整改措施,做到一家不漏,每项必查,整改有文书,检查有记录,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应急预案准备到位。二是要突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一事一档。通过“回头看”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确保全市民爆经营企业参与隐患排查的单位履盖面达到百分之百、排查内容达到百分之百、隐患整改措施达到百分之百。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四是把隐患排查工作长抓不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是进一步加强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隐患排查基本情况、排查及整治进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相关资料、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信息资料档案。

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夯实基础工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坚持到底,切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4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关心他们的成长,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成立了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进行了彻底排查,报告如下:

一、近期工作

(二)、加强和完善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建设,制定了分工责任制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校及时、全面地对原有的领导小组作了全面的调整与完善,同时进行了细致的分工,落实到人,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时刻在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之下,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并给予及时的部署和解决。积极与派出所、交警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动会议,确保了学校安全。一年来全校未出现重、特大的安全事故,保障了师生的安全与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

(三)、制定、完善了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循、遵章办事 学校根据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情况对原有的《分工责任制》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划分,同时制定完善了《日常值班巡逻制度》、《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制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安全制度》等16项安全制度,同时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等10余项应急预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明确了职责,提供了良好的管理基础和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迅速、妥善的处理。

(四)、对学校涉及安全的场所与工作做了全面的检查整顿

1、线路及用电:马上组织人员对全校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撤倒了

老化、乱拉的电线及不合格的开关及刀闸;从设施上杜绝了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学生公寓安全:学校投资安装了楼道长明灯及紧急疏散应急照明灯和安

全出口疏散标志,同时控制宿舍内的住宿人数,合理调配宿舍使学生住宿拥挤现象得到了彻底改善;增配了灭火器等防火设施,学生公寓要求住校生不在宿舍点蜡烛、用热得快等电器,杜绝了用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学生宿舍的床铺,花了大力气进行了更换和整理,学生宿舍管理员全天值班,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其他工作,每天学校领导、班主任都到学生宿舍检查、督促,并成立了学生公寓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教育学生文明住宿、安全住宿。今年初冬季节又组织了防火逃生演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的管理

整改了线路,并安装了通风设备,成立了实验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

了《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危险药品管理制度》由实验员专门负责;药品库安装防盗门等设施,并将剧毒、易燃等药品单独存放,设两把锁由两人专门负责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完善实验通知单制度,同时配置了灭火器等防火设施,保证了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的安全。

4、微机室、图书室的管理

整改了线路及照明设备,并重新安装刀闸、开关、确保了用电安全;微机

室、图书室分别配备了灭火器等防火设施,保证防火安全;设立专人负责,并制定了《微机室、图书室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使用;安装了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

确保财务安全。

5、餐厅及学生饮食安全

学校进一步改善了学生的饮食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成立了学校饮食安全

领导小组,根据承包合同对餐厅严格要求管理,所有餐厅工作人员都进行了健康查体,办理了卫生许可证,保证饭菜的卫生质量,严防学生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对食堂物品的排放,用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并配置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周围环境的整治上

各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非常重视,同交警中队联系做了多次交通安全报

告并利用宣传栏、主体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的交通法规,在此基础上,在公路两侧的学校在校门口两侧各10m范围内制作了禁止停车标志线,有效地防止了放学期间公交车辆堵校门口的现象,同时在上午、下午放期间,都有老师在大门口检查,及时疏散学生。

(五)、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1、根据学科课程安排,学校利用安全教育读本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和普法

教育,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等四落实,使学生普遍系统地接受一些法律知识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他们懂法、守法和预防安全的能力和素质。

2、邀请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的民警来校做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报告会,

教育广大学生遵规守纪,珍爱生命。

3、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及班主任会议,对广大教师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他

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确保学生安全。

4、通过班会、主题班会、交通安全报告会、交通安全展览等活动及学生会

议,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一定要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安全要求和安排,同时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向全校师生宣传安全知识,珍惜生命。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的检查,在以下方面还存在问题:

学校附近有小卖部,给学生的饮食卫生带来一定问题。学校大门口紧靠公路,此处并且是陡坡转弯地带,过往车辆不容易减速刹车,学生过公路时很危险,存有很大安全隐患,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学校门前公路东西两侧安装“减速带”,从而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宿舍的门窗陈旧、破损严重,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灭火器数量不足。

三、今后工作打算

“让学生高高兴的来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去”是我们安全工作的一贯追求,我镇

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加大安全工作投入,按要求配齐配全安全设施及器材,同时在人防、技防方面把工作做实、做细通过努力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3年9月 7日

第15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工作,现将隐患排查情况汇报于后: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此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紫溪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迅速行动,全面排查

1.非煤矿山。**同志和村社干部再次到已砌封的永强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进行排查,未发现手续不齐擅自启封进行井下作业的现象。

2.烟花爆竹。由乡**负责落实,对全乡烟花爆竹的销售和使用进行排查,发现王克菊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灭火器已过期,要求其尽快更换。没有发现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情况。

3.道路交通。由乡交管站协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对全乡境内道路交通及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一是对领导干部包车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交管站对每辆自备车都落实了包车干部,领导干部都定期与包车车主取得了联系,做好提醒及安全教育工作;二是对全乡境内的机动车进行一次大检查,摸清车况,对车况不好的要求其立即进行检修,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摩托车还未上户,要求其限期办理行驶证。三是交管站的日常上路巡查是否到位,执法是否严格,要求重点治理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等行为。截止到目前,交管站对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多以教育为主,处罚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有所下降,要求交管站接下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促使驾驶员提高警惕,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四是强化汛期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乡**对辖区内道路、桥梁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仔细排查,主要针对堡坎有无垮塌、公路两侧有无滑坡、涵洞有无堵塞和桥梁有无裂缝的现象,未发现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由乡**牵头,重点对学校、卫生院、小商店、工地等人口等密集场所进行排查,发现卫生院的灭火器已过期,要求其尽快更换。

5.建筑施工。乡**工作人员及国土员对全乡境内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大排查,要求施工工人必须佩戴头盔持证上岗作业,高空作业要系安全绳,建筑物四周必须要有安全防护网,坚决禁止60岁以上人员施工作业。发现**村村民建房有违规占道的行为,要求限期将占道建筑材料进行清运。

6.食品药品。由乡**工作人员、卫生院院长及小学校长负责落实,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部分村仍然没有按要求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度,宴席举办方没有提供菜品的品种及进货渠道,要求相关村社加强日常监督,对于5桌以上的宴席必须提前进行申报。

三、制定措施,强化整改。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了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下一步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乡党委、政府也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我乡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第16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铁山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情况汇报

自我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以来,我铁山乡国土所高度重视。我们向乡党委政府党政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了该工作,明确了工作思路,在取得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序开展了此次检查工作。

按照市国土局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了乡长为组长,安监,水管站,人武部门及国土建设规划所的矿山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乡里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全乡召开乡村干部会,增强了地灾防震意识,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家喻户晓,切实加强“两卡”的填制,发放工作。让隐患点的群众学习地质灾害防治与避让知识,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乡制订了地灾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以村为单位组成排查小组,逐村逐户进行实地排查,对环境脆弱可能易发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区进行了登记在册。特别是高切坡、高填方、高边坡、居民集中点、王家寨水库、学校及村民单独建房区域等。

在汛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汛情变化、气象预报等因素,建立和完善地灾隐患点应急预案,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排查

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确定防灾责任人,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一、地质灾害方面:

下一步,汛期到来,我所将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二、矿山安全方面:

今年年初,由于冷溪村持有探矿产权作业的天鑫矿业已有多月探矿作业时没有发现矿产分布点,资金无法周转,于2012年新年前,将设备全部拖走,建筑物全部拆毁,现场只留下大片瓦片垃圾,及植被破坏没有恢复的林地,另在巡查途中,发现假借河道综合治理名义,边挖沙取土,边借机淘金,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劝阻驱赶,下达停工通知,尚无明显效果,非法采金者受利益驱使,使用挖机摇床,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快速作业,流动性很大,对河床及周边环境破坏性很严重,详情已向市局,水利执法队及河道整治办汇报。

铁山乡国土资源所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第17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一、2008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在2008年初,县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们公司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对隐患排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矿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扎实、认真的安排,并且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档案,并建立了事故隐患治理制度、隐患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制度、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规范了隐患排查行为。

二、在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作了彻底整顿、整改,整改率已达100%。因电气线路老化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两处共2次;对矿区人居区的干枯落叶进行了彻底清扫;通往矿区的简易公路,三处出现险情,已组织人员加固整修完毕;清查警报器损坏两处,已恢复报警功能,维修完毕;巷道内的顶板有六处出现松动,已全部整改排除了隐患。

三、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

第18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报

公司安全管理部:

我单位针对“集团安全生茶紧急会议内容”结合项目部当前在施工程情况,由经理组织召开全体员工专题会议,传达当前北京市安全生产形势和上级要求,强调要立即对自有在施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并组织外施队进行检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进行,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内容精神,组织召开全体管理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决定对施工现场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各项目部领导十分重视,针对集团公司文件精神,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对施工现场安全全面检查,对基坑临边防护、临电、机械、消防、材料等全面进行检查。

共查出问题如下:

1.楼内临边,洞口防护破坏未及时恢复。 2.外立面飘窗板上杂物未清理干净。 3.外用电梯防护门个别为随时关好。

4.吊篮下未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未经完善,不准使用。 5.楼内操作架子不牢固,不规范。

6.基坑周边临边防护密目安全网个别拆改没有恢复。 7.钢筋加工场电缆线未做保护。 8.现场材料个别未按标准码放。 9.施工现场临水未做保温。 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11.电焊机安装、使用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12.防火措施不到位。

13.临时用电开关箱等接线不规范。 机械设备检查情况:

1、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群塔作业方案;

2、起重机械的租赁合同及安装合同,安装企业资质;

3、安装人员、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等的上岗证;

4、整机定期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报告;

5、企业定期(如月检、日检等)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

6、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审核验收资料等的情况;

7、总包单位和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机组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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