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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新型基层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新型基层治理工作

情况汇报

我是**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自2008年11月成立社区和小组议事会至今,严格执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政策。同时我也担任社区议事会的召集和主持工作。并认真遵守召集人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召集人的义务。

社区始终把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乡统筹的重要保障,坚持党组织领导、依法办事、直接民主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坚强领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治充分发挥作用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概况

为了更好地加强基层治理,推进民主管理,在新型村级基层治理过程中,认真抓好村民议事会的组建和运行,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村级民主化管理。

在2008年底社区就通过选举成立了小组议事会、村议事会和监事会。在2009年时,认真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重新选举小组议事会成员、村议事会成员和居务监督小组成员。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组议事会成员工作职责》、《民主居务监督小组工作职责》、《村议事会民主监事会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规则》等。同时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让议事会成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职责特制定了社区议事会成员联系卡。议事会成员的职责是:主动问事、听民说事、积极议事、协助办事、定期评事、监督查事。

平时我都要求我们小组议事会成员:遇事要与群众商量、请群众参与、决议向群众宣传、决议向群众宣传、工作让群众监督、功过由群众评价。

小组议事会有67人,村议事会25人、居务监督小组

3人。

其中党员占40%。村组干部30%。议事会会议每季度原则上不少于一次,每季度例会明确时间、地点,提前告知村民,每次例会都邀请5名党员同志和5名群众旁听,并接受镇干部抽查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了居民代表、议事会成员包户联系居民制度。各小组议事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健全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通过采取入户征求意见“一户一表”、召开村民大会、开坝坝会、张贴年画、发宣传资料、村务公开栏、黑板报、联系卡等方式开展宣传。

二、议事会、监事会主要模式

(一)村民议事会选举的主要方式。

召开全体社员大会,采用“一户一票”的方式,从村民中,通过海选,直接选出小组议事会成员。

小组议事会成员选举完毕后,再从小组议事会成员选举出村议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二)人员构成 村两委成员不直接作为议事会成员,而是与其他村民或村民代表一样,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进入村民议事会。党员占议事会成员的比例为40%。党员在议事会中达到了一定比例,说明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议事方式

我们社区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议事方式。先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并发放“一户一表”,由各小组收集归纳整理后梳理汇总,然后向村议事会正式提交讨论,通过后再交由居民代表票决审定。另外种方式是: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议事会(村民代表)根据授权范围由小组议事会讨论决定,同时议题也可由居民联名提出,再交由党组织负责审核议题,并向村民公示,由居民代表票决审定,通过后交村委员会执行。 (四)议定事项的决定方式

村议事会采取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议事会应到人数超过五分之四后应到人数90%以上通过,形成决定。

决定后提交居民代表审定。采取票决的方式。

新型基层治理工作发展方向的转变

同时我个人认为社区议事会是在党组织领导下新型的基层治理机制,不仅巩固了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改变了以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对群众切合实际或合理的需求,组织和发动群众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实现了群众的事情自己决 策、自己讨论、自己作主,真正实现了由“代民作主”向“让民 作主”的转变。

**社区两委始终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建设、服务于群众、服务好群众为工作重心,群众需要办的事和群众急需办的事为重点。这也是我们社区连续6年成为东升街道“优秀社区”的重要原因。在今后的日子让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深深感受到党和各级政府的温暖。让他们自觉投入到建设空港田园大城市的洪流中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2篇:对当前基层农信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基层农信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考

今年来,银监会、省联社先后专门召开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这足以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视。因此,基层农村信用社务必按照银监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案件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做到组织推动有力、职责分工明确、检查处理从严、具体措施有效,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无百万元和“四类”恶性案件、当年无新发案件的目标。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约束力

一是完善建立与新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目前农村信用社通存通兑业务、卡业务已经开通,综合业务系统也陆续上线,快速发展的电子科技业务增强了信用社案防工作的复杂性,犯罪分子作案的隐蔽性、灵活性更强。因此,县联社要在制度建设上尽快适应新的业务发展,建立电子业务授权制度,完善内控约束机制。二是严格业务操作程序。全面推行贷款调查、审批分离制度,建立辖内小额农户贷款户主档案,实行小额农户贷款户主制管理。信用社办理贷款一律在柜台办理,办理贷款时信贷员、会计要严格审查贷款户资格,核实身份,出纳凭贷款户有效证件付款。三是要加强帐户核对。信用社对单位存款帐户要按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对帐,存放资金要主

1 动与对方对帐,信用社内部往来要互相核对帐务,对帐发现的未达帐要严格审查,分析原因,存在疑问要追查到底,对一时无法查清的要及时向联社报告。同时要加强对帐真实性、准确性的监督,建立对帐复核制度。对对方往来资金核对的真实性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对帐走过场,对单位存款对帐不及时的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四是要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将规章制度贴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口上,要用规章制度约束人、教育人,对无视规章制度的干部职工,要严格处理。在执行制度上要从细微抓起,如印章、密押、凭证实行三分管制度,柜员制业务网点必须实行电子监控,操作人员离机必须签退,负责的公章及个人私章离柜时须入箱上锁,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要做到交旧领新、领用核销制度等。

二、更新案防手段,提升案件防范能力

一是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合规经营”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让员工正确处理好工作原则、制度与同事间的信任、友情的关系,处理好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增强员工的自控能力,做到在金钱面前不为所动。开展业务技术比武、体育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员工的业余生活引导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去,避免员工与黄、赌、毒的接触。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岗位、文明单位、青 2 年文明号、业务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一种积极、上进、发展的氛围,从而弱化极少数人的非分之想和犯罪行为。二是改进员工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将成本和收益、风险和效益纳入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制定各种经济处罚措施、实施绩效挂钩时均应以调动职工积极性为前提条件。要努力为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关心员工生活,帮助解决员工困难,让员工感受到信用社的温暖,使每个员工都能安心工作,热爱工作,干好工作,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首先要抓好安全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员工安防意识教育,要以案促防,以防促教,以教促学,切实把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安全保卫三个基本制度贯穿到各项经营业务过程中;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活动,更好地督促员工落实营业、守库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一些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要加强监督力度,实行检查责任制,对该发现的问题未能发现,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置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层层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其次要抓好安防设施建设。对尚未达标的基层网点逐个进行督查,责令在限期内实现营业场所、业务库安防设施达标。第三要加强对“九种人”的排查力度。对有“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 3 业的、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在行社有贷款的(正常贷款除外)、无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要进行排查分析,确定专人进行帮助教育,并建立帮教档案,不但在工作时间以内要盯防,而且在工作时间以外要进行信息跟踪,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对在会计、出纳、储蓄岗位工作二年以上的要进行短期轮岗,轮岗时间为3个月,在同一信用社任负责人5年以上的,要结合竞聘进行异地交流。

三、加大案件排查力度,提升案件查处能力

一是要加强稽核检查。当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已全面完成,要重视发挥稽核的监督作用,建立完整的稽核体系,把政策水平能力强、业务精、作风过硬、办事认真、热爱稽核工作的员工充实到稽核岗位。联社对所辖营业网点序时稽核最长时间不超过一个季度,对案件高发机构、高风险业务、易发案件部位,要增加稽核的深度、广度和频率。二是要加强对案件的排查。案件排查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无论本单位是否发生过案件,案件排查工作绝不能放松。联社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以上案件的全面排查。采取“格式化、作业式”方法加强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即对信用社不同岗位职责及内控制度、操 4 作规程进行逻辑归纳,将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设计成不同的专用表格,形成具体量化指标,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科学、严谨、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要根据内控管理的需要,以“格式化”表格为载体,布置各专业、各单位不同层面监督检查的具体操作,并将所完成的“作业”按要求上交联社专门机构审查和存档。在对案件全面排查的同时,还要经常开展一些突击性的检查,突出查现金库存和重要空白凭证以及核对存放银行款、存放联社款、社内往来资金等重点,检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走过场。要谁检查,谁签字,若查后犯案,追究检查责任。

四、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提升案防威慑力

一是要实行案件防范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案件防范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基层社、各岗位,建立全员立体防范网络,不留责任真空,筑好全员案件防范屏障。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联社对查处的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以会议、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以教育广大员工,时时敲起警钟。要增强案防的严肃性,做到有案必报,发案必查,对敢于以身试法的人员,该处分的必须处分到位,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定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养奸,养虎为患,以造成声势,形成压力,震慑犯罪。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和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5 赔偿,并视责任大小,确定是否调离管理岗位,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提拔使用。

第3篇: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金钥匙

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金钥匙

——金丽霞

社区工作者

【摘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是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服务的有力抓手,是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重要载体。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矛盾凸现期,通过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激发多元参与、合作共治,构建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大势所趋和现实任务。

【关键词】三社联动 研究概况 精细化 建议

“三社联动”,就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并实现“三社”相互支持、协调互动的过程和机制。进入新世纪,置身于我国大力开展社会建设的新形势,面对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在基层社会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这样的认识,本人对当下的“三社联动”情况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对构建“三社联动”机制、实现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形成了一些思考。

一、国内外研究概况

(一)国外研究概况

社区建设初始于欧美国家,但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他们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城市人口过多,教育未普及化,社会犯罪日益增多等,逼迫着西方国家加快城市社区的建设治理步伐。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开始创建城市社区。例如,美国从50年代开始成立城市社区发展部,推行城市社区建设;加拿大自60年代开始成立社区组织,这些社区组织积极投身到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来。

MattewF.Filner(2001)指出“从研究社区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资源较丰富的社区,参与政治权利的热情度高,反之则低,民间组织肩负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桥梁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度,降低由于政府主导而造成的不平等程度,缓解了社会矛盾”。MallkR.Watkins(2001)对社区事务参与者的能力、特点、过程进行调查研究后得出结论。“参与者的参与目的与项目的活动目的是否一致是社区参与程度的决定因素,同时指出,由当地的社区组织承接活动项目是最好的办法,如此一来,社区居民个人目的和活动目标容易达成一致,从而提高公众参与性,这一结论为如何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提供了有效建议”。

国外对于社区治理的研究有着良好的基础,拥有特定的机制和环境,所以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且与社区治理联系紧密。其研究方向围绕具体的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方式展开研究,密切注意社区的发展变化,同时社区发展中的资源挖掘也是研究关注的问题。

(二)国内研究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机制逐渐成为党和政府的首要任务,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社区治理的实践中,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组织、三社联动等词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频繁。2014年浙江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浙民基〔2014〕135号),意见中提到: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公益性,在功能作用上具有互补性,在基层治理上具有整体性。“三社联动”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整体运作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使之三者之间相互支持、渗透融合,从而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开展社会工作,解决社区问题,完善社区治理的过程。这是国内省级层面首次出台关于“三社联动”的政策。

另外在学术界,叶南客、陈金城从“三社联动”的概念界定入手,在阐述“三社联动”发展背景的基础上,对“三社联动”的模式选择和策略进行分析,提出“三社联动”的总体发展思路,并在三个理论支撑和启示下,制定出多维协同、借势扩张、聚类突破、重点倾斜、产业运营的五项战略。陈丽、冯转新认为社工是“三社联动”中最为专业性的力量,社工能把新思维、新观念同社区工作相结合,在提供专业服务、发展居民需求等方面起到重大作用;而社会组织扎根社区,以居民需求为服务指南,有效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中存在的缺陷,是社区管理的重要参与者。这种“行政、自治组织、社会”三位一体的体制模式更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内自治组织的功能,提供社区的管理效果。

城市社区的治理体系,在计划经济时期基本上是通过单位制度来实现的。按照职业严格分割的单位组织为不同职业群体的市民提供福利供给,开展管理和服务项目,同时约束城市中、城乡间不同职业、阶层人群的交往和联系。这种严格规制的社会管理体系虽然限制了社会流动,但也大大降低了社会公共问题与社会矛盾的发生频率与水平。与此同时,并行于单位的街居制度(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居委会管理体制),发挥了对单位管理体制之外的闲散人群和老、弱、病、残人员的服务与管理职能。单位与街居制度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使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的治理力量完整地嵌入进城市基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改革开放后,国家总体性治理模式逐渐解体,单位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与市场开始与政府逐渐分离。治理结构的收缩无疑释放了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活力,但同时逐步破碎的社会治理架构也引发了诸多问题,随着城市化而起的流动人口增加也给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尝试重新整理基层社会的管理秩序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体制。国家的政策选择开始从职业部门管理转向城市地域分割管理的思路。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大中城市通过“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改革策略有效推动了社区体制的发展,基于社区的基层治理结构越来越多的承担了转型中国所带来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责任。同时,基层政权建设一方面不断增强社区治理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规制能力,另一方面也尝试不断强化社区参与与社区动员,在这一背景下,社区居委会面临着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冲突的压力,即既要满足政府管理与执行的需求也要满足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既要依赖于政府获得公共服务供给资源,又要面对社区居民不断变化增长的服务要求,既是政府行政工作的协作者,也是居民自我治理的执行者。同时,工作内容上的矛盾也造成了社区居委会双重身份的压力。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包括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内的各种非官方的社区组织在不断寻求更宽阔的发展空间。从消极的角度来讲,社区组织渐渐懂得如何在混合官方和自治规则的社区管理生态环境中权变地选择行为策略。

所以,社区体制作为城市公共管理最实在的一级管理制度安排,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官方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的背景下,必然要进入更为理性、清晰的精细化制度改革路径。无论从现实秩序深度建构的发展需要,还是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角度来看,中国城市的社区管理都应该走向国家、社会、民众相互责任清晰、规则稳固、利益实现有序的精细化管理体制。

二、“三社联动”与社区治理结构精细化

从社区居委会的双重主体身份来看,其工作内容主要涉及下述方面:第一,社区治理公共职责的分疏,主要包括行政性事务、福利性事务和自治性事务;第二,社区治理结构的分化和重组。政府与各种社区组织的行政同构体制设计是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结构无比清晰的核心特征。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是,政府希望在城市基层社会建构基本完整的垂直行政整合系统,力图再度建构和统一社会管理秩序,但行政管理任务的过分压力使基层政府根本无意在各类社区组织之间实现角色、职能和责任的结构分化。其结果就是,我国绝大部分的城市社区都没有形成现代分化意义的治理结构。

同时,政府利用人事专控、经济激励和行政责任下沉的办法不断稳固这种包含社区精英在内的象征性行政科层制度。这种国家、社会同构化的治理结构遏制了社会力量的自组织过程和自主活动空间的拓展。从国家官僚体制外溢出的公共管制职能和责任强行扭转了自治组织的责任、权威来源和利益获得渠道、社区精英身份的分类与获取。行政权力的强行介入过程在城市基层社会中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治理组织和权威关系结构,其特征是强调基层政权与单一社区组织 (居委会)的象征性科层关系。

从居委会人员任职的具体要求来看,基层政权最希望得到的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居民利益代表人。但是,基层政府对社区代理人的选择还要面对制度环境的约束。首先,基层政府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不仅要亲政权,还要具有亲民众、亲社区的行为倾向。所以,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干部也就具有了双重代理人的尴尬角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作为国家代理人的角色是隐讳的但却是实在的,作为居民利益代表者的角色是显性的但却是软弱的。

因此,社区治理结构的精细化转型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首先,政府与社会及自治组织的公共责任实现分类清晰化;其次,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能关系经过分化和重组过程后呈现出良性互动的状态;最后,扎根在基层的官方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精英群体权威来源于官、民双重代理人的混合形态,能够兼顾政策执行与利益代表。从目标上而言,精细化的社区治理体制应当有效减少科层结构的代理成本问题,同时激活良性的社会治理和参与,形成高效的利益协调与代表机制。

社区治理结构的精细化,可以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展开。首先,从纵向来看,治理结构的精细化意味着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建,政府在提升自身引导能力的基础上逐渐开放社会治理的空间,在社区内部建立起更加多层化、参与主体更多、自主性更高、活力更强的治理结构。其次,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就是要在社区中建立起更多主体参与、参与程度更好,参与主体结合度更强、互动更为紧密的治理结构。“三社联动”正是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推进社区治理结构“有机化”、“整体化”的重要举措。

对于民政部门来讲,促进“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就是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推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队伍发展,促使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协作、资源整合、形成合力,从而丰富社区治理资源、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工作能力,逐步构建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骨干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三社联动”的基础是政社分开,明确政府、社会界限和功能。在此基础上,把社区分散的社会力量、资源、方式整合,形成发展的合力,达到社区多元共治。

从角色分工上来说,三社联动中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通过有机整合与互动,构成社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力量,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角色:社区是“三社联动”的整合平台;社会组织是“三社联动”的承接主体;社工是“三社联动”的骨干力量。从功能的角度来说:“三社联动”有利于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体制,促进政社分开,发挥社区整体合力;“三社联动”有利于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三社联动”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提高承接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三社联动”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创新,加强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

三、推进“三社联动”的建议

“三社联动”离不开政府的规范引导、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专业社工的指导带动以及社区机制的创新变革。换句话说,“三社联动”的有效运行需要协调好五者之间的关系。

(一)强化“三社”要素,奠定“联动”基础优势要推进“三社联动”,必须使每个要素都强起来、活起来、动起来。

1.为社区松绑插翅。在社区减负方面,围绕还权、赋能、归位,推进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主导、便民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共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化参与。开展以基层自治为核心的专项建设,试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破解负担过重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老旧小区自主管理组织和业委会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病治理、文明创建等活动。在社区增效方面,推进社区服务精细化。尝试建立权利清单制度,规范一站式服务,将延伸到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加以整理,设立统一的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菜单式服务,根据服务资源、志愿者特长、居民需求等实际情况,以菜单形式列举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选项,为社区居民提供你点我供的菜单式服务。

2.为社会组织蓄能加油。在扩大增量上,深化等级制度改革,简化备案、登记程序。重视能力建设,为每一个社会组织绘制发展晴雨表。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估,随时掌握动态,及时调整培育管理模式。在优化存量上,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库,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提供空间场地、日常咨询、资源共享、能力建设、注册辅导等服务,建立网络交流平台,推动互相交流和学习,以成熟带新生,促进共同成长。

3.为社会工作人才搭桥铺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等制度,完善工作岗位、薪酬设置、考核评价和权益保护制度,为其提供优良的制度保障。切实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将人员绩效与项目绩效相联系,提高考评的科学性。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相关培训、教育服务,提升其技能和水平,促进专业化发展。社区要加强与专业机构、专业部门的合作,派遣人员到对方单位学习实践,也可以通过借入外来社工或借出到其他社区进行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经验。

(二)激活“三社主体”,释放“联动”潜能

推进“三社联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力落实。需要群众努力、社会协力、政府倾力,要把扩大群众参与作为根本方法,不断激发多元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主动性。 1.培育居民主体意识。社区是由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要使社会共同体的人们形成一定的共识,就必须加强宣传,培育社区意识,提高居民对社区文化的认同感。一方面,拓宽居民参与社会活动的途径与渠道,积极与社会组织、驻地单位等联系,将居民吸引到社区活动中来,增进互信。以“三社联动”为重点,以文化类、文娱类活动为突破口,逐步培养、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三社联动”中,要积极发挥社区干部特别党员领导干部引领作用,以党支部为支点加强宣传引导,同时,要充分利用公共传播媒介,通过借助社区“报、网、声、屏”等宣传社区文化。

2.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准入机制,对志愿者的背景、资质等进行深入了解,守好“入口”;建立区域化的志愿者数据库系统,赋予志愿者编号,杜绝志愿者重复登记,也为其信誉和能力背书;建立志愿者区域流动机制,为志愿者的交流提供平台;建立志愿者退出机制,及时发现打着志愿者名号招摇撞骗的分子,对于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净化志愿者队伍。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服务于志愿者的机制也需跟上。尽管志愿者不谋求物质、金钱等利益汇报,但是在参与过程中也需要一些基本保障,如安全诉求、误餐交通补助等。此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借鉴一些地区推行的积分累计机制,将志愿者服务经历累计为积分,在求学、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

3.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监督作用。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政府职能转移目录、具有承接能力的目录、居民需求目录等。推进政府立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民间运作、评估兑现的服务方式,构架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在政府购买推进过程中,要注重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还要特别强调财政保证,落实费随事转,并下拨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整合“三社”资源,优化“联动”机制

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之间具有价值一致性和功能互补性,推进“三社联动”,核心在“联”、关键在“动”。要不断发现、挖掘、培育社区内生资源,大力引导、发动、整合外部输入资源,统筹社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坚持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搭建平台,优化机制,加强社区组织联建、队伍联带、服务联动、资源联姻,做到互联互动、真联真动。

全国闻名的上海市闵行区“大联动”机制,可谓是这方面的典范。我们应该借鉴这一做法,充分发挥独立协调机构对资源的协调作用,搭建系统的“大联动”平台,引入市场化的运作和激励方式,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出发点,促进“三社联动”可持续发展;引入社会性资源参与需求确定、资源投入和管理评价等环节,坚决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引入“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特别是加强县级层面的统一协调”,增强“三社联动”的内在动力。

“大联动”平台的主线是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以及协调机构之间的联系,打通存在于其间的机制藩篱,是“三社联动”运行顺畅的关键。

1.建立需求分类机制,疏通从社区到社工的藩篱。选好满足需求的方式首先要对需求加以区分,可以按照时间、空间、专业性等性质选择其运作的模式。例如,对一些居民需求旺盛、专业性要求高的服务可以进行项目化运作,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社会组织朝着有利于提升社区建设服务水平提高的方向发展;对另一些较为分散的需求,可以考虑采用“菜单式”服务的模式;对于涉及面较广的需求可以纳入到政府购买范围,等等。

2.建立项目认领制度,疏通从社工到社会组织的藩篱。项目的认领紧跟在项目分类之后,是居民需求能否迅速得到满足、服务能否满意到位的重要节点。以疏通下水为例,需求为疏通下水,类别是“菜单式”模式,项目类型为专业服务,系统自动选择已备案的空闲服务队进行服务。在此,市场化的运作和激励方式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帮助实现社会组织自身利益与社会效益的趋同,促成联动的进一步进行。

3.建立“积分银行”制度,疏通从社会组织到社区的藩篱。为每一个社会组织建立独立的“积分银行”,将社会组织与其所提供服务的受益人数、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评级以及绩效综合考评的结果等折算成积分,存入社会组织的“积分银行”。对符合标准的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其他鼓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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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实施三社联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

实施“三社联动”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重庆市民政局 彭友谊

黄义成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是社会治理与服务的基础元素,是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和强化公共服务中发挥基础作用的有效载体。如何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各自的角色定位,探索建立三者之间的高效联动机制,对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实施“三社联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社联动”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为如何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目前,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个整体框架内,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的体制机制相对健全,已经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现在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社会多元化的平等合作型伙伴关系,健全“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体制和机制。“三社联动”,立足社区这一重要落脚点,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社工的引领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运行机制、社工介入机制、居民参与机制等微观治理机制,能够最先察觉和反映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先发现和化解局部矛盾,有利于增强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一定范围内从源头上、基础上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管理的关口前移,形成社会治理创新的强大动力。

三社联动”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重庆是一个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的城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走向社区,基层社会管理难度加大、方式亟待改进;流动人口增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单纯靠政府用以往的行政手段去解决已经行不通,政府必须从大包大揽的行政方式中摆脱出来,把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转移出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基层社会组织去承接,鼓励、引导并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共服务。实施“三社联动”,正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

“三社联动”是“满意民政”的生动实践。“满意民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关注民生民利,坚持为民惠民,竭力贴近百姓需求,全力满足百姓愿望。“三社联动”有利于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三社“相联”、“互动”,实施人性化的服务、柔性化的管理、社会化的运作,更大程度上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提供关爱服务,帮助解决个性问题、修复社会功能,促进社会融合,这本身就是民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具体体现,是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生动实践。

我市实施“三社联动”的对策建议

(一)切实发挥政府在推进“三社联动”中的主导作用。一要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街道)和社区关系,分清各自责任范围,该政府承担的事务不能交给社区,该社区自我管理的事务也不要包揽。同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和岗位开发的力度,加强“政社互动”等实践,给予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平等、独立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主体资格。社区也要主动把部分事务交给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来做,集中精力做好民主自治等工作。二要加强相关制度引导。政府应从社会建设全局出发,把相关社会福利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向“三社”倾斜,将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整体制度设计,加强政策制定与衔接,加强对“三社联动”的引导和推动。三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加大对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鼓励建立孵化型、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转移职能、项目委托、资金扶持、购买服务、信息发布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鼓励成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借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养老服务等工作优势,实现公益项目的集群化运作,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多元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积极主动为“三社联动”的实施提供保障措施。一是整合人员力量,提供人才保障。整合“三社”工作队伍,针对既有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者以及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者+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同时积极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领袖;壮大民政、公安、司法等多部门的社区社工队伍,密切相互间的联系与合作;完善“三社”工作队伍的招聘、培养、使用、激励举措,利用社区工作者培训、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和社会组织从业者专项培训等形式,集中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强化“三社联动”理念,促进相互学习和交流。二要统筹平台建设,提供阵地保障。充分依托社区现有硬件设施,加快“三社联动”平台建设。三要加大财力投入,提供经费保障。优化公共财政投入方式,将“三社联动”相关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明确社区工作经费,规定一定比例的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组织活动经费;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化运作,支持公益服务事业;加快社区扁平化、网格化管理,按照“精乡镇(街道)、强社区”的要求,贯彻“费随事转”原则,将人、财、物等直接下放到社区,提高保障水平。

(三)大力推动“三社”之间的融合发展。一是推动社区工作队伍社工化。继续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项目带动、促进社会工作人才的发展,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吸收持证社工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在社区明确一定比例的专业社会工作岗位。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重庆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同时,重视推广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快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变,充分发挥专业社工个案、小组工作优势,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水平。二是推动社会组织社区化。重视社区本土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同时引导、支持其他社会组织更多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根据社区专业社工队伍不断壮大的趋势,出台扶持办法,大力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建设。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确保每个社区有1-2家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和不少于一定数目的备案社会组织,弥补政府职能的缺位。三是推动社区管理服务社会化。按照“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培养和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中介性、行业性等社会组织,采取民主自治、共建共享、自律自愿、市场运作等多种开放性、包容性的方式方法,实现居民自治规范化、社会组织多样化、社工队伍专业化、社区服务精细化、项目运作市场化、矛盾调处多元化、社区事务信息化。

(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联动模式。一是内需驱动型。这一联动类型基于社区的内在需要,社会组织将发展目标纳入到社区建设和地区发展中;社工通过社区这一舞台,从和谐社区建设的角度组织开展活动。二是政府主导型。这一联动类型基本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开展的活动很多都是配合上级政府的任务要求或配合社会性的大型活动,以社区需求为出发点的、日常性活动的相对较少, 导致这类型的组织又几乎成了政府的“手”和“腿”。由于我国现阶段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的发育尚未成熟、各项规章制度并不完善,由政府直接主导,确保了和谐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有序发展。三是项目引领型。项目引领型参与将成为社区外来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的主要方向,为专业社区社会组织自我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开辟广阔的空间。政府向民间的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而不是向社工个人购买, 使政府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 保持高度的中立性、自主性、灵活性, 形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专业运作的联动机制。

第5篇:社矫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我局在政法委、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贯彻《xx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xx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安排意见》,以创建“平安xx”为载体,按照 “积极探索、依法规范”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

现将有关其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x经过探索和实践,建立起了工作队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正在探索有效的矫正方法。到目前为止,共接管x名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解除x名,正在接受矫正教育人员x名。其中,缓刑x人、假释x人。现在服刑的矫正对象思想稳定,人心思进。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

社区矫正工作初始,成立xxx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局长担任,xxx副局长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x名。相应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司法局大办公室。

同时,各乡镇以及办事处也相应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共x个,由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乡镇副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并且各司法所指定一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这样为全面实施“成立工作队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奠定了基础。

2、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矫正工作水平

今年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举办了三次,x人次。第一次是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暨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上,做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题动员讲话,并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第二次是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培训的内容按照省上规定的工作流程分为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解除五项。进行了细致讲解,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懂得如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第三次培训是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并采用提问的方式互动培训,学通弄懂了矫正知识和矫正工作程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高度重视矫正协调,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在“政法工作协调会”上,主管副局长xxx就公、检、法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负有的职责,做了细致认真的讲解,协调了各种衔接关系,使其明确了各自职责。

并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问题,xxx局长和主管副局长xxx努力协调,落实责任,达到矫正目的为止,使社区矫正工作较为顺利开展,收到了一定效果。

4、矫正方法

我局将整个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分为三阶段:接收阶段——矫正阶段——解除阶段。

1)、接收阶段 当局里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或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决定后,在3日内做一个全面调查,并且迅速联系本人及相关家庭成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协议,移交司法所并帮助司法所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

2)、矫正阶段

司法所在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建档等相关手续的同时进行谈话,告知其权利、义务,宣布社区矫正执行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奖惩、劳动等各项规定,并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矫正阶段正式开始。

矫正过程中,主要有三大任务: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帮困扶助。 A、监督管理监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基础、是保障。其中要求矫正对象要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写思想汇报,每季度做矫正鉴定,每月集体学习一次,即“四每”。还有,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12小时。 B、矫正教育,

其中矫正教育是社区矫正的关键,其包括入矫教育, 常规教育 ,解矫教育。入矫教育又包含:权利义务教育、认罪悔罪教育、在刑意识教育;常规教育又包含:思想道德教育 ,法制教育 ,形势政策教育 ,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解矫教育又包含的内容有: 第

一、期满教育。 第

二、思想教育。 第

三、心理辅导。

第四、安置帮教工作衔接。 C、帮困扶助

司法局组织人员走访了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了解他们家庭生活状况,引导他们自食其力,解决就业问题,而且救济困难户,给困难户发放面、油等,进行物质帮助,还协调乡民政处给予困难救助。。

3)解除阶段

在矫正期满30日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做出书面总结,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局里审核批准,在矫正期满日书面通知本人,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同时以适当方式公开宣布解除其社区矫正。

三、矫正措施

1、详细调查,打好基础

判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司法局接到来函后,组织专门调查组,对准备判缓刑和假释的村组进行详细调查,要有村委会意见,至少四户村民意见,调查结果同意接受后,三方签订协议书,并写出调查报告。反馈原判单位和“假释一体化”领导小组。为以后的矫正工作打好基础。

2、认真走访,了解情况

接受矫正对象后,局里和司法所共同组织走访,了解家庭基本情况,收入多少,家庭人员的现状,有无困难。只要有变故的家庭必须走访,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走访,制定出比较切合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根据矫正方案逐项落实,逐项完善,使矫正方案的条款得到落实。

3、常规管理,落实到人

每个矫正对象,确定一名家庭矫正人员,以便随时了解情况,及时矫正,汇报。司法所确定一名专职矫正人员,按照规定,履行日汇报、月汇报、年总结程序,并确定学习内容,劳动项目,进行日常管理矫正。

4、勇于探索,实践完善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工作,社会多数人不了解社区矫正,推行此项工作,困难甚多,又没有较为完善矫正经验,在探索中发展前进,社区矫正全体人员都在努力学习,努力探索,逐步完善。在此工作中,有很多同志作出突出成绩,特别是老舍古司法所所长白鹏程,能多次走访矫正对象家庭和村组,了解情况,对症下药,及时解决生活困难,及时帮助学校教育,引导就业,自食其力,建立回归社会的信念,能引导矫正对象顺利完成工作。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没有配套的法律依据、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措施。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没有。

3、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够密切。

4、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没有。

5、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矫正工作观念滞后。

四、社区矫正工作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强培训工作和矫正工作研究。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高专业素质、服务水平;加强矫正工作研究。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综合实力强,既能解决复杂矛盾,又廉洁奉公的社区矫正队伍。

2、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 按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共同配合。我们将按照上级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布局,整合力量、克服困难、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3、争取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也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依靠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加强对监外服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和监管,促使他们的思想、行为、行动等方面得到矫治和转按照规定,要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这里的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离退休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但在实践中,除了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近亲属外,其他矫正力量很难组织,不便操作。

4、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在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宣传,赢得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的同时也要向社会、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社区矫正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努力使广大群众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总之,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清涧县司法局将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式,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帮助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

xxx司法局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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