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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是为劳动力找企业,为企业找劳动力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利于企业,剩余就业,利于社会,利国利民。

无论在当前经济不景气还是今后经济发展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都大有可为。

经营范围:可搞国内劳务派遣,也可搞境外劳务派遣(需单独审批资质)。

主要收入来源:企业(用工单位)支付管理费,视企业情况一般在50-200元/人/月不等,甚至更多,在于与企业谈判。以年派遣1000人为例,年毛收入在50-200万元左右,多则更多。

主要开支:一般给企业重点管理人员20-30%费用,作为好处费,招工费,工作满1-3个月以上的每人支付一定的招工费用;日常费用包括人头费、办公费、车辆交通费、通讯费等,纯利润应在40%左右。 主要人员:懂得相关法律业务的人员(可兼职,节约用人成本),会计、其他管理人员,视派遣规模而定。

主要设备:办公设备、车辆

主要工作任务:

1、寻找可作派遣的企业:通过各种关系,联系用工单位。此单位①用工人数不管多少,多的更好,积累成群。②待遇高、环境好、劳动强度小、工作时间不长为最佳选择,主要是保员工稳定率。

2、招工:主要有三条渠道

①大中专院校实习生、毕业生(由有关人员负责)

②社招

③与其他人力资源机构合作,利益共享,责任均摊。

3、员工管理:派遣员工,在企业的吃住管理及与企业的业务联系。

第2篇:劳务公司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代表公司全面履行本项目合同,对本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全面负责,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深入研究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制定施工项目总体管理规划,严格履行合同。

3、负责组织和调配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权限。

4、负责督促并掌握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指导项目副经理安排有关的计划及调整措施,确保本工程合同工期的实现。

5、参加每周一下午甲方及监理单位召开的工程周例会。指导项目副经理布置本周各项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明确施工目标。

6、监督并掌握项目对内、对外的分包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的监督、协调、管理情况。

7、科学地组织和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材、物等各生产要素,协调好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地方主管部门,分包班组等各方面的关系。

8、掌握项目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具体情况,指导项目副经理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9、带领项目部全体员工恪守“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工作规范,加强项目部内部廉政建设,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杜绝项目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0、精准控制对下属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各班组的预付工资,绝不允许超支的现象出现。

武汉学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生产经理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方针、政策。

2、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利用好各单项班组的管理人员,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有责必究。

3、负责并协调各班组现场内的均衡生产以及有效衔接,搞好流水作业、穿插施工,确保工程任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4、参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工种要第一时间与单包班组沟通协调解决,要求其增加劳动力或劳动时长;协调不成的,要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5、参与制定员工工资发放方案,计件员工工资核算标准,及时提供工资核算资料。

6、加强项目内部岗位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执行员工赏罚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自觉性,主动性。

7、负责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培训、生产现场的管理,确保文明作业,安全生产。

8、负责合理安排加班时间,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充分挖掘项目班组的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

9、建立健全工程运作机制和质量运作体系,负责完善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明确各工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工序均衡、协调施工。

10、积极推动公司往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发展,6S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武汉学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与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的场容场貌、进度、安全、质量、资料、成本负责。

2、认真贯彻公司管理体系方针、企业宗旨、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并结合自身管理经验组织施工和管理。

3、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协助项目部对在施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保证在施项目承包合同目标的实现。

4、制定责任范围单项工种具体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准备;提出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计划,做好工序交接工作。

5、负责主持定位、放线、找平以及关键部位技术交底工作,贯彻执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指导现场施工,正确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技术或质量安全问题。

6、施工前做好书面和口头的技术交底及安全措施交底,入场时做好职工、劳务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7、及时安排原材料及砼、砂浆试块的送检试验,及时填好施工日记和砼施工记录,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记录,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填好评定表,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保证交工验收资料齐全。

8、及时编制构成成本项目的材料、人工、机械等耗用的原始统计资料,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分析提供依据。

9、抓好现场劳动纪律,做好场容管理及文明施工。

10、认真完成每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做好工程的结算工作。

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参与总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合理建议单项班组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

二、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

认真审核材料计划,并对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

四、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遇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五、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

六、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并处于合格状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七、负责保存并下发图纸变更以及其它技术资料、增补工程量及时签证并做了记录。

八、审核各分包班组月度或年度工程量,并呈报造价管理部,以精准控制对班组的预付款。

九、计算工程量,及时报批,与总包商务核对。

十、负责组织隐蔽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的完工验收工作。 十

一、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意见,共同解决问题。并对后续的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十二、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资料完好保护。 十

三、负责与外协单位传递信息与资料。

十四、负责协调本项目各分项工种和施工队伍之间的技术工作。 十

五、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收尾后的结算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合同的安全施工管理措施,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施工规范,向项目经理和副经理汇报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

二、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安全体系标准,负责项目安全实施与监督工作。

三、严格遵守法定的“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

四、负责文明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落实必须到位。

五、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检查和落实。

六、负责对职工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七、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做到三勤:“勤动口”、“勤动腿”、“勤动脑”。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分析安全动态,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立即执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

八、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做到奖罚分明,处事公正合理,同时做好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安全检查的配合工作。

九、负责对现场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与验收、指导和维护工作。

十、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施工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十

一、将安全无小事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到项目管理班子以及下属所有职工,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十二、监督各班组早班前安全喊话的执行情况,视频资料正规上传。

武汉学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质量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现场质量管理措施开展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质量自检互检的专业检查活动。

2、深入项目各班组施工现场,随时随地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必须做到过程控制,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认真督促检查原材料质量情况,查看有关质保书,发现不合格原材料立即停止使用,检查混凝土试块制作、保养情况;协助物资部门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需要试验的物资,督促材料人员和试验员按时取样送检,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4、把好各工序质量关,严格执行“三检制”,用工序质量来保证分项工程质量。

5、实施工程质量预控,对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提前对实际操作人员进行教育,起到预防作用。

6、出现质量事故或不合常规时,要分析原因,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措施并采取预防措施。

7、参加质量分析会及不合格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后勤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部人员的住房安排,设施的管理。

2、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维修、供应管理。

3、参与项目食堂的管理。

4、负责施工队伍的住房安排,水、电、床等的使用管理。

5、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管理。

6、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

7、负责施工队伍人员登记、暂住证的催办工作。

8、负责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9、遵照有关规定执行门前三包、员工浴室、值班室、厕所、楼道等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内部的公共场所和各处室的公共设施维修管理。

11、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办公桌椅、文具柜,做好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工作。

12、按标准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13、办理各类人员工服制装事宜。

财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在公司财务部和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和本部门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规范本项目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审核报销等方法。

2、加强财务监督,组织编制和实施各项财务计划,实行财务成本目标管理,负责报表的编制及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决算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带领财务人员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参与项目经营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财务状况,与项目各部门配合,努力完成财务指标,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项目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对其考核,考评和岗位轮换工作。

5、协调、处理好与当地工商部门的关系。负责工程款的结算和催收工作。

6、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解答基层提出的有关成本核算中的问题。

8、随时能提供有效的财务动态,如单包班组以及公司内部员工预借支情况,以避免超支。物资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入库手续,物料或成品进仓时,仓管人员要核实数量、规格、种类是否与货单一致。

2、入库的物料和成品应分类堆放整齐,杜绝不安全因素; 并设物料卡,标识清楚。

3、存货入库后应及时入账,准确登记。

4、领用物料部门应开具领料单,若需配套领料时,应配套领用;仓管人员应按审核无误的领料单和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

5、成品库须按发货单发货,手续不全不与发货;如遇特殊情况,则须获得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发货,事后应补方可发货。

6、领用物料或成品发货后应及时登记有关账卡。

7、仓管人员应坚持日清月结,凭单下账,不跨月记账,按时上交报表,做到账、物、卡一致。

8、为使仓库存货账实相符,必须做好日常盘点和月末盘点工作。

9、随时了解仓库的储备情况,有无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呆滞和不需要现象的发生,并即时上报。

10、定期上报不合格存货资料,并根据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11、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并保持库内清洁、整齐、空气流通;定期检查存货、防止存货变质。

12、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和乱接使用电器。

13、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原始凭证,账本以及各类文件,要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将有关文件带出公司外。

公司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提出倡议:

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人人有责监督和制止。

二、公司倡导树立全局观念,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业务技能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生活区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为保证项目部全体人员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请大家共同遵守:

1、项目部宿舍仅限本项目施工人员使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家属、小孩或他人住宿,违者处以200元罚款/人,并责令其离开。

2、宿舍内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如发现有恶意损坏的,对其个人处以1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修复,无能力修复者其修复费用由本人或所在班组承担。

3、不得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吵闹,娱乐不得超过晚上十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以50元/人罚款。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违者罚款200元/人每次。

4、脏水必须倒在指定位置,不得从窗口或走道处倒,饭菜渣必须倒入垃圾桶,严禁乱倒乱抛脏物,违者罚款100元/次,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5、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200元/次。

6、严禁在宿舍使用烧水壶、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200元/次,并没收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违者罚款500元并没收物品;严禁使用碘钨灯、100W及以上大功率灯泡,违者罚款100元。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接电线,违者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改正。

8、宿舍内不得喝酒闹事、打架斗殴及其他不道德行为,违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严禁将危险品带入宿舍,违者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严禁在走道、窗户及栏杆上悬挂衣物、被子、鞋袜,必须在指定位置晾晒,违者罚款50元/件。

11、严禁在宿舍内乱扔烟头、垃圾,要保持宿舍卫生、安全,违者罚款50元/次。

12、严禁卧床吸烟,违罢者罚款50元/次。

13、严禁穿裤衩在生活区内穿行的不文明现象,违者罚款100元/次。

14、严禁在宿舍内无人时使用空调,违者罚款200元/次,并且承担当月电费。

15、宿舍二楼在上下楼梯时注意安全,注意力集中,特别低头族,预防脚踏空。

第3篇:劳务派遣公司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洪波律师草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 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1

第六条 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 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

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公司培训或者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

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单位代为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六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实施。 第二十三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7月开始执行。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第4篇:建筑劳务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

通常在工地上,存在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税。

一、建筑劳务公司

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现在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1、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更合算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个税点开给业主的。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已经扣不到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双赢的。

所以,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建筑劳务公司如何规避社保问题

一般来说,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在与工人签合同时应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 建议:建筑劳务公司的法律部门,拟一个标准的法律确认函:

“关于xxx放弃公司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确认函,注明:

(1)员工一致强烈要求,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不愿在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2)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险费;

(3)每月将基本社会保险费与员工工资,共同实发给员工本人的工资卡。今后,有关基本社会保险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另外,财务做账时,做一个工资与保险的明细表。工资发放时,必须通过银行支付,不能发现金。

二、劳务派遣公司

1、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

2、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不能采用劳务派遣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不能采用劳务派遣的,只能采用建筑劳务公司。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点,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第二点,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第三点,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结 论

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最好采用建筑劳务公司,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第5篇:更换劳务派遣公司

更换劳务派遣公司更换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法律咨询:我们单位现在想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就是说因为前年我们这只有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就选择从那里引进。现在我们想把派遣公司更换了,因为有很大一部分劳务工合同到期了,但是这个应该怎么操作呢?需要给劳务工赔偿吗?有没有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一般来讲,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留用原劳务工,可以采取主体变更,需要劳务工主动与原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然后重新和新的劳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不需要赔偿工人,但不好操作。有一点要注意,最初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是否对继续使用已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员工有过相关约定。

如果不想留用,一定是要支付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了具体规定。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要求,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工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工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3.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工单位劳动力使用和海润达;用工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工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工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工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此内容由百益人力资源整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6篇: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务派遣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五条

所:*******号。 邮政编码:

条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100%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 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 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部分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全体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 会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监事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

(二)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各处置 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 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二月十五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 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 因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 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 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第7篇: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派遣岗位、派遣时间

劳务派遣公司最大的“主顾”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虽然头顶着一个个令人羡慕的单位名称,私下却与之毫无关系。然而一旦所属的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出现了问题,担责任的却往往是这些临时工,这成了劳务派遣人员最无法忍受的一点,也是最为公众所诟病之处。 同工不同酬难诉求。

本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派遣岗位、派遣时间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具体有:

(一)临时性;

(二)辅助性;

(三)替代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派遣的工作时限和岗位:

(一)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二)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三)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四、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8篇:如何选择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企业如何进行劳务派遣 深圳转移劳务派遣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

客户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有规律可循,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情况及注册资本金

首先要审核派遣单位的资质,确认确属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如果该劳务派遣单位是多公司集团式经营,那么企业抗风险能力就强、诚信度就高。

2、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服务理念

企业理念集中体现一个企业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因此选择具有与用工单位自身文化理念相通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非常重要,考察中要与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或政策顾问面对面的沟通,如果这层人员不具备人事、劳动和社保工作经验,就很难对政策把关定向,更谈不上灵活的用好政策,发生问题和纠纷是必然的。

3、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业背景

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的品牌、发展速度、与之合作单位的数量及派遣人数。对于一个派遣业务发展快、合作单位上百、派遣人员上万的单位来说,可信度是极高的;而对一个注册了

三、五年甚至时间更长,派遣人员不足

二、三千人的公司来说,自身经营定会困难重重,与这类派遣公司合作风险性极大。

4、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素质

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对国家、省、市人事、劳动和社保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劳务派遣管理实施效果,同时也是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化解劳资矛盾,杜绝劳动争议的关键。因此,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不仅要考察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还要了解有没有名师和专家在指导。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程度和手段

劳务派遣是一项综合性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劳务派遣单位规范的管理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是做好劳务派遣全过程的基础条件。考察时,对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各项管理制度、运作机制和服务项目以及要求都应详细的分析和掌握。

6、劳务派遣单位的资源储备情况

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和灵活的用工机制,是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如果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在市、县、区布局多个人力招聘市场,在各种层面上设置不同招聘网络,这个公司实力就强,人才储备与人才招聘的渠道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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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方式

劳务派遣是劳务外包的一种,是现代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新型用人形式。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条件,并通过派遣机构为所聘用人员办理用工、发放薪酬以及代办社保、档案托管等。

派遣方式有以下几种:

(1)、完全派遣:由我单位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工人招牌、办理保险、发放工资、健康体检等。

(2)、转移派遣:由用人单位自行招牌、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我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我单位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指用人单位对自行招牌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我单位。由我单位代付有关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项社会保险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管理费用。其目的是减少用人单位固定员工,增强用人单位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才资源弹性。

劳务派遣的形式有哪些?

1、全程派遣:

由金创业承担从人才招聘、选拔、培训、素质测评、体检到合同签定,人事关系转接、工资计发、社会保障办理、绩效考核、评价的全程一条龙服务。

2、转接派遣:

由用工单位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金创业与用工单位签定派遣协议、与派遣人

员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及参保手续。

3、试用派遣:

用工单位将试用期的新员工采用派遣方式试用,合格后才正式录用。

劳务派遣为企业带来的好处

1、劳务管理便简,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被派遣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人员聘用、异地劳务引进、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有更多精力专注于提高企业核心竟争力的管理,如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员工考核、员工技能的培训等等方面。使企业真正实现\\\"用人不管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2、用人机动灵活,提高员工管理的效能

许多被派遣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务变化很大,采用人才派遣用人形式,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公司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化服务,充分展现被派遣单位择人和个人择业自主权。

3、避免人才流失,提高企业竞争力

被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中心调集和管理,在合同期,中心对派遣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这样完全可以保证被派遣人员在合同期安心工作,被派遣单位不会担心人才在安排之外出现流失和“跳槽”。

4、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首先,被派遣单位不必增加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由派遣公司完全承担这一任务,为被派遣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一般在原单位建立派遣人员进行管理,沟通和工人的工伤的负责)

其次,可大幅降低常规性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支出,如:劳务招募广告、退休资遣费、用错人成本等等。

再其次,由于用人的机动性,被派遣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依据岗位效益、市场的工资价格灵活地调整工资的标准,其员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编员工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5、规避劳动纠纷,维护企业信誉

被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人才派遣公司。这样,作为被派遣单位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节省被派遣单位的管理精力,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同时,由于第三方的加入,有效化解人事(劳动)纠纷。

6、确保员工素质,分散用人风险

因单位采用派遣形式,所用人才可进可退、能上能下,其机制十分灵活,大大降低和分解用人风险。

7、建立劳务转接。确保用人好处

因为企业和我们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我公司的义务加大(缺少一个人的奖罚制度)我们会加大单位宣传力度,并进行培训确保劳务人员的稳定性。并且在我们派遣地区附近的企业知名度。形成一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在一个企业上班的好局面。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工作的补充手段。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净化了用工企业的人事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劳务派遣中需要用工单位配合做的工作有哪些?

(1)在招聘初期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2)承担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除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外,还包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相同工作岗位的其他福利待遇;

(3)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4)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有序地开展,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5)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劳务派遣介绍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

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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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劳务用工合同对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劳务派遣企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有关事宜,协商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乙方及劳务人员三方关系

甲乙双方为经济合同关系,乙方与劳务人员为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劳务,并承担对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责任和日常管理职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劳务人员的条件及数量

1、年龄为18~40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验证明),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岗位要求,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机动车辆驾驶作业等)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数量为人。

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地点,因乙方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要按每迟到一人罚款元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及劳务人员花名册。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调离、调换。乙方私自调离劳务人员,甲方按每调换一人罚款元进行处罚。

四、劳务人员作业项目及要求

1、劳务人员作业项目:。

2、乙方劳务人员要按照甲方对施工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程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目标,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3、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敬业爱岗教育,使劳务人员遵章守纪,爱护甲方财产,维护甲方声誉。

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发生劳务人员在甲方场所滋事,影响甲方人员正常生产、生活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1000~20000元的罚款。

五、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提供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工资及乙方管理费用。其中:

劳务人员工资按工种支付,具体如下:。管理费:甲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支付乙方的管理费(含劳务人员的其他费用及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后应将发放单据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对无正常原因,乙方不发放或不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3、劳务人员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管理保证金,如乙方管理达到甲方要求,次月返还一半,其余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返还,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带来损失,扣除罚款后返还剩余金额。

六、劳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劳务前,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职业技能培训,达到上岗的要求。必要时乙方可书面委托甲方培训、取证,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向劳务人员发放,甲方进行监控。

3、乙方的作息时间、作业方式与甲方同步。

4、乙方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员因工负伤或死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务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劳务合同终止: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合同的;

②劳务合同期限届满的。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①甲方施工任务提前完成或发生变化,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有权提前解除合同;②乙方劳务人员不能胜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或严重违纪,身体状况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①甲方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务人员身体健康,并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②甲方连续3个月拖欠劳务费。

5、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劳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劳务合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按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0篇: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

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执行《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待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每个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为数不多的,减少他们的工作压力最大限度的集中精力为本企业工作,是每个人力资源经理的最大愿望。委托我单位为该公司使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并且我中心能为合作单位减少用工成本,可按北京市最低工资基数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减少了因劳动争议给用工单位带来的麻烦,所有纠纷都由派遣单位来解决。减少了因福利不同而带来的争议减少了企业的开支。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只要用工单位选择了我们的服务,我们会为您办好剩下的一切事宜。

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依照《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劳务派遣机构的职能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人员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劳务人员的工资、代缴个人所得税、代社缴会保险金。

什么样的人员适合进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工作的补充手段。

劳务派遣时间的确定

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按用人单位需要确定,一般以中期(三年以内)、短期(一年期)和临时(半年以内)为适宜。

劳务人员是否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发生的情况,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劳务人员。对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劳务人员,应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对符合经济赔偿条件的劳务人员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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