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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深圳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和

我局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

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对其防控风险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提

升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 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遵循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抽查监

督、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食品准入许可办理的引导和服务,对无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查处,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监管信息档案。

第六条 监管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可采取以下监督形式:

(一)现场监督检查;

(二)量化检查;

(三)食品抽样检验;

(四)风险监测;

(五)约谈负责人;

(六)培训考核管理者和从业人员;

(七)检查自查报告;

(八)宣传警示。

第七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对本级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市局相关职责分工规定执行,实现

专业化监管。

监管所可设固定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九条 在食品生产环节分局承担主要监管责任。食品生产单位较多的,可由辖区分局根据生产单位的规模和所生产食品品种的安全风险高低,适当调整辖区生产环节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分工,并报市局备案。原则上较大规模和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应由分局实施日常监

督检查。

第十条 在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所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 在餐饮服务环节各分局根据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社会影响力)的高低,适当调整辖区餐饮服务环节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分工,并报市局备案。原则上,分局负责Ⅰ类风险(较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

第三章 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采取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 对食品生产单位按照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产品风险情况进行分级和分类。

按照食品生产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由高到低将其分为A、B、C三级,同时根据所生产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其分为Ⅰ类风险(较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和Ⅱ类风

险(一般风险)食品生产单位。

同一单位同时生产多种食品时,按风险最高产品确定风险类别。

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并参照本办法规定中关于Ⅰ类风险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管措施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实施监

督管理。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的监管,参照本办法规定对Ⅱ类风险(一般风险)食品生产单位

的监管措施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量化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三个等级。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及社会影响,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的高低,将其分为Ⅰ类风险(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Ⅱ类风险(较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和Ⅲ

类风险(一般风险)餐饮服务单位。

第十五条 各分局应根据监管对象、监管资源等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抽查监督”的原则,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切实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监管力度。各分局的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确保在三至五年内实现对所有监管对象的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具体的监督计划编制原则及办法由市局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等条件的变化情况,动态变更监管级别和风险分类。

第四章 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抽查单位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核查项目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标准执行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情况、接受委托加工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等执行情

况。

第十八条 各分局对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至少每6个月实施一次监督(监督形式自定),每年至少实施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风险较高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

频次。

第十九条 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食品流通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着重对食品流通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索证索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市场开

办者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和量化检查等方式。

量化检查具体要求依据我局有关餐饮量化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及其履行职责记录、单位资质及实际经营变化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及控制等情况,对提供“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品种的现场,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监管部门依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对Ⅰ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应至少实施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Ⅱ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至少实施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Ⅱ类、Ⅲ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应至少实施一

次监督(监督形式自定)。

第二十三条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依据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局制定的有关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局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食品抽样检验制度,具体按照我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抽样检验中,发现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

及时转入执法查处程序。

第五章 监管信息管理和交流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信息共享,市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的平台,全系统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同时也有义务按规定向本系统相关单位提供食品准入、监管、营

业执照发放、抽样检验等监管信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产生,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将食品安全

监管新增、变更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二十七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形成的记录应

当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二十八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维护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信息档案,具体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档案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不良信用记录和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二十九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食品安全接待日、辖区政府回访、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通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约谈、食品安全专家咨询以及日常食品监管信息发布等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制度。

第三十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食品安全信息

公开工作。

第六章 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通过抽样检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上级或部门间通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统一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等相关规定

要求做好后处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分局、监管所应当按我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抽检后

处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区域性或行业性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整治措施并贯彻落实,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三十四条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目前没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加强生

产经营的过程监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第三十六条市局和分局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七条 监督检查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食品监管人员未依照本办法履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定义:

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规定的食品,但不包括保健食品。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

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生产环节Ⅰ类风险食品,是指较容易出现危及人体健康安全问题,或生产工艺复杂、关键控制点多、直接食用,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包括: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速冻米面制品、食用油、小麦粉、面包糕点、酒类、调味品、饮料(不含瓶装饮用水)

等。

食品生产环节Ⅱ类风险食品,是指食品生产环节Ⅰ类风险食品以外的食品。

Ⅰ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是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限最大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集体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集体配送餐饮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Ⅱ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是指机关、企事业、工地、工业区等限最大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集体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

Ⅲ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是指Ⅰ、Ⅱ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10〕18号)同时废止。

第2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全文)

一、近期所做工作

(一)药品放心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省八件实事、市十件实事,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们按照区里统一部署与要求,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稽查打假力度。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诊所、专科门诊、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物等专项稽查打假行动。二是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划片包干的办法,对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去年下半年,我局与区社会发展局一道,对全区81家涉药、涉械单位全面进行了检查,并建立了监管档案。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打假,共查出假劣药品1034种次(平均12.76种次/家),如在某学校医务室,就查出过期、变质药品40多种次。共查处违法案件45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43件。今年上半年,我局对×××、×××、×××等地58家涉药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管,查出假劣药品343种次(平均5.91种次/家),较去年有明显好转,药品质量明显上升。

(二)推进药品流通改革。为确保农民群众用药的需要,根据国家关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及上级村村有药柜、乡乡有药店的要求,我们采取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办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到乡镇开办药品零售,并为其提供服务和帮助。全区现有药品零售企业8家,已批准筹办的1家,已受理申报的1家,药品零售企业有了较快发展,促进了药品市场的开放、竞争,药品价格明显下降,据,去年药品零售价格与前年同比下降24%,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高质量水平,确保药品质量,我们按照gsp要求,责任到人,实行定点帮扶,及时指导和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经营场地、设施更新和改造,主动做好gsp认证的、咨询和现场指导工作。去年全区有4家药店顺利通过了gsp认证。今年又有4家药店申请gsp认证,各项准备工作进展较快,有望在9月底前全部通过认证。如今,药店行为规范、环境优雅、服务周到,在各类商家中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后,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职能、职责、管辖范围,整合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力量,形成了相互支持、配合的新局面,杜绝了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制定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协调办法》、《×××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方案,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了劣质奶粉、期间食品安全、食品添加苏丹红、使用沥青、松香给鸡鸭脱毛等专项检查。今年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饮食安全,相关部门在×××副区长的统一领导下,做了非常认真细致的工作,对考生吃的粮、油、蔬菜建立了采购档案,对考生每餐每样食品都予以留样备查,并且严格责任到人。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高考的顺利进行,赢得了考生和家长的称赞。

(四)着力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下发后,计生、卫生、药监部门联手,做到了到家,查处到位,在各、诊所、药店张贴了《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在所有药店悬挂了禁止违法终止妊娠药品警示牌,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经营终止妊娠药物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其中,暗访26家。对4家诊所违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现正着手追查药品来源。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也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如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检验诸多环节的质量不可控,农业投入品、食品原辅料的不合格、不安全,瘦肉精、注水肉等人祸猖蹶,药品进货渠道仍不太正规,药品贮存条件不能确保药品质量,药物尤其是抗生素滥用严重,食品药品虚假等,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加大宣传、深化管理、积极引导、严格执法,方可消除隐患,确保全区人民饮食安全,用药放心。

二、当前工作重点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两网建设是指建立健全县有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联络员的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和主题清晰、满足需求、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三个代表、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之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五部委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75号)对此作了明确要求,省府湘政办发[2004]59号文件提出了实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央和省里领导多次指出,为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提供安全、廉价、及时的药品,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政府于去年下半年召开了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明确各区县市应于2005年6月底前初步完成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2005年度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落实责任,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当地和社会发展总体之中,作为一项为广大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我们对全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初步思路是:在2005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三级药品监督网络,7月底以前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主要工作目标是:镇药品监督网络覆盖面达100%;镇以下(含镇)涉药机构药品配送率达100%;80%的镇卫生院药房及60%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药房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零售药店按要求通过gsp认证;实现村村有药柜、乡乡有药店的目标;农村药品零售价格降低15%以上,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成立了区农村两网建设领导小组,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代表到×××进行了考察。召开了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起草了《×××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区农村药品供应定点配送招标文件》、《×××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并讨论了我区农村药品配送方式,通过集思广益,我们认为我区农村药品配送应采取直配式为主、托管式为辅的办法,直配企业的选定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招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发布招标公告。既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又对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发出邀标函;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③资格审查。由药监部门负责;④考察。由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部分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⑤投标。⑥发布开标公告;⑦开标。⑧评标。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评委,按照评分细则评分;⑨公示。对预中标企业公示7天;⑩中标。发出中标公告,召开中标企业负责人会议;⑾签订。中标企业与涉药机构签订购销合同。目前,评标专家库正着手建立,招投标纪律及招标规程已草拟,评分细则正在征求意见。

(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抓好三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好二项制度、搞好一项试点。三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学校食堂、居民早餐点、蔬菜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工作目标是清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防止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进入市场。二项制度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例会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一项试点是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第3篇: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200*年,全市系统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部门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方位落实从源头抓食品质量安全的各项监管措施,全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积极稳妥的处置“三鹿”婴幼儿奶粉突发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各

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确保本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一、全面落实全过程监管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有序可控

(一)严格许可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

经过严格审批,全市质量技监部门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328张,变更692张;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547张,变更118张,期满延续186张;依法注销了175张食品卫生许可证和64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截止到2008年底,本市共有2496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技监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比2007年同期增加了5.5%。其中,a级企业466家,b级企业1546家,c级企业484家,分别占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8.7%、61.9%和19.4%。有2125家企业获得了319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比2007年同期增加504张,证书数增加了18.8%;保留了87食品加工小作坊,比2007年同期减少了50.6%,食品小作坊占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3.5%。

200*年,全市新发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186张,变更27张,期满延续35张,依法注销了23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和53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截止到2008年底,本市共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548家,其中246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获得卫生许可证,347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共获得513张生产许可证;全市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197家,共获得226张生产许可证。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

200*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巡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共8513家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28.7%,平均每家企业巡查2.9家次;对巡查中发现的4068个问题全部进行了回访,目前3933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完成整改率96.7%。巡查中抽检和现场快速检测各类产品共6550件,完成全年计划的108.8%,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的巡查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1.6%、96.3%和97.9%。

200*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对1662家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备案管理,不使用添加剂的834家食品生产企业中有790家也实行了零备案;共办理食品委托加工备案748家次,对3家使用复原乳生产乳制品的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200*年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对78类3665批次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其中食品共抽查2890批次,2661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2.1%;食品相关产品共抽查了273批次,257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4.1%;化妆品共抽查了502批次,496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8.8%。

200*年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了4轮污染物监测,共涉及15大类1623批次食品,其中1574批次食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样本合格率为97.0%。监测55项污染物指标共12066项次,其中54项次监测指标不合格,项次合格率为99.6%。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00*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在完成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迎“十一”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食品标识标注专项检查以及桶装饮用水、月饼、鸭产品、密胺餐具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万余家次,查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违法案件376起,货值金额335万元,罚没款合计601万元,取缔了37个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有力地震慑了食品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

二、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任务

(一)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为了确保奥运食品安全,市质量技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保证了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对12家供奥食品定点企业严格落实了“6个100%”的监管措施,做到100%检查评估、100%生产备案、100%驻厂监管、100%现场检测、100%批批检验、100%电子化可追溯,对56家供奥备选企业加强巡查和抽检,确保了供奥食品质量安全;市质检院严格实施“专门通道、专门场地、专门设备和专门人员”的“4专”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供奥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全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经过5个月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奥运食品定点和备选企业不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本市所有食品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闵行区质量技监局还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二)协调各方,推进

qs信息查询终端市府实事项目建设

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所有大卖场、144家中型超市设置qs(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便捷查询终端”的要求部署,质量技监部门加强与超市卖场以及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本项市政府实事工程建设,保证了实施项目如期完成。目前已在全市大中型超市卖场安装了300台qs信息便捷查询终端,市民可以方便的查询所购食品的生产许可证信息,对无证食品和伪造、冒用qs编号的食品进行在线举报,帮助和督促超市卖场加强进货把关,杜绝无生产许可证食品进入超市卖场等流通主渠道。此外,市民还能够通过终端查询到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食品选购小常识等实用信息,有利于树立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市民和企业服务

(一)继续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双万”活动

全市质量技监部门继续组织开展万名食品生产企业外来务工青年综合素质培训和万名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活动。全市共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外来务工青年培训82场,培训外来务工青年近万名;组织开展了88场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活动,共组织10711名市民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食品生产过程,向市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在今年的外来务工青年培训活动中,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了以“为世博加油,为岗位添彩”为主题的食品生产企业进城务工青年食品安全知识擂台赛以及网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得到了市民和企业的积极参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加强引导帮扶,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继续积极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通过监管和帮扶并举,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发展为正规企业。如闵行区组织马桥豆腐干加工小作坊联合组建了马桥豆腐干生产经营联合体,指导和帮助企业指定了产品标准,将马桥豆腐干这一传统特色食品纳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杨浦区成立了2个食品加工园区,配备了标准的厂房和冷库,吸引了一批食品加工小企业进驻;普陀区在食品加工园区内设立了资料室,引进了中心实验室,目前园区内所有企业都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全市质量技监部门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质量技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质量技监局在本市平面、网络、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约700篇次,在市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特别通过组织万名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在超市卖场安装qs信息查询终端等工作,丰富了宣传形式,拓宽了宣传的覆盖面,营造了食品安全放心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体系

市质量技监局根据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先后印发了《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实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模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量化分级评价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污染物监测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类文件也正在制定当中。

(二)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及机制创新研究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和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21个单位参与了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及机制创新研究工作,研究课题项目共24项,涉及到不安全食品召回、污染物监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等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机制的确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等。与前2年相比,今年各单位上报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及机制创新研究成果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较大提高,分析问题更加深入,思路更加清晰,反映出监管人员分析解决食品生产监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第4篇: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二O一一年西岗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总结

2011年,在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中心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西岗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为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汇报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对辖区25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公用物品消毒情况、消毒剂及客用化妆品索证情况、集中式空调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等。开展经常性监督143次,监督覆盖率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学校卫生监督

按照省市县要求,我镇及时对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检查各级各类学校38家,其中中小学28家,托幼机构10个,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8份、监督意见书38份,对20多家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

(三)餐饮服务卫生监督

对辖区15户餐饮服务行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卫生监

1 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全镇五万人民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四)医疗机构卫生监督

按照上级文件对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对全镇65个个体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及时杜绝了无证行医等医疗安全隐患的发生,为广大人民提供了一个优良的就医环境。

召开医疗机构培训会议6次,全镇卫生医疗机构责任人共65人接受了培训。通过培训,保障了全镇医疗卫生的规范化,有效的遏制了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录入工作

卫生监督报告系统启用以来,我镇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录入。截止目前,我镇共录入被监督单位118条(其中公共场所25,学校卫生28,医疗卫生65),建库率达100%。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5篇: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二O一一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1年,在县卫生局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汇报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一)职业卫生监督

5月1日,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180人次,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00余份。6月下旬,联合县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对全县103家工矿企业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开展调查。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卫生执法人员分成4个调查小组,深入工矿企业作业现场,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害人数、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等相关情况,并调阅了企业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开展调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与企业负责人认真沟通交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过本此调查,摸清了我县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

1 职业病发病特点,为研究职业病发病规律和政府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011年对26家用人单位开展了健康体检,体检人数222人,其中,县疾控体检了25家,体检人数为213人,县总院体检1家,体检人数9人,均未发现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

(二)放射卫生监督

对全县36户放射诊疗单位开展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年检工作,开展集中培训1次,培训人数73人。以网络直报、辐射防护情况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责令5户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立案处罚了一家。4月份,组织79名符合复查与初检条件人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复查与初检工作,至此我县参加放射工作人员体检、持有个人剂量计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达到82人。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

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了春季、夏秋季卫生监督检查,采集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样62份,合格率90%。对5户二次供水设施开展监督监测,采集水样11份,合格率100%。开展学校自备水卫生监督监测,采样6份,合格3份。在开展监督监测的同时,对我县XX镇、XX镇、Xx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卫生监督检查,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全年受理生活饮用水投诉3次,涉及自来水厂3家,均得到妥善处理,并对相关人群做出及时反馈。

8月份,联合县水务局召开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会议,

2 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供管水人员计43人参加会议。

(四)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对辖区159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公用物品消毒情况、消毒剂及客用化妆品索证情况、集中式空调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等。全年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70件,开展经常性监督269次,监督监测227次,监督覆盖率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26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7万元。

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培训会议,全县住宿业、洗浴业、美容美发业、商场等公共场所业主、卫生责任人共236人接受了培训。

4月和6月,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涉水产品生产企业XX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产品自检记录等情况,针对存在不足,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的监督意见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五)学校卫生监督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及时制定了2011年学校卫生实施方案,开展了业务培训,并把4月份定为“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月”。截止目前,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41家,其中中小学122家,幼儿园及其它学校19个,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35份、监督意见书135份,对40多家

3 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

(六)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我县目前没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监管集中在经营环节。年初我县制定了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全面部署了消毒产品整顿工作,执法人员根据计划,对我县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销售标注有“卫生消证字”和“卫消字”等产品的索证和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了检查,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20多家,查出标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产品15种,要求其下架,并对经营者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

(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4月份,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320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尤其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卫生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5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7份,立案查处1件。

(八)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2011年召开卫生、公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联席会议1次,打击非法行医总计立案87件,没收药品器械计 2.3万元,罚款 15.5万元。

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录入工作

卫生监督报告系统启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一是确定5名大学生监督员分专业负责录入监督信息;二是分解任务,

4 加强质控,每月工作例会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通报,要求一线科室补差补缺;三是加强软件资料收集归档,要求科室“周清月结”,按时整理监督笔录、意见书,经分管所长审核,交档案室存档。

截止目前,我县共录入被监督单位594条(其中公共场所159,生活饮用水28,职业卫生106,放射卫生38,学校卫生122,医疗卫生119,传染病防治22),建库率达100%;经常性监督1142次(其中公共场所669,生活饮用水62,职业卫生9,放射卫生67,学校卫生136,医疗卫生120,传染病防治79);监督监测277次(其中公共场所227,生活饮用水50);案件查处44件(其中公共场所25件,生活饮用水3件,放射卫生1件,医疗卫生11件,传染病防治1件,无证行医3件)。

三、卫生行政许可、处罚工作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卫生执法工作的重点,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在行政许可工作中,我们一是借助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的契机,努力推动卫生许可代办服务制,监督相对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由乡镇卫生监督站代为办理,既方便许可资料的收集,也方便了申请人,实现了窗口前移。二是加强资料审查,许可材料必须经业务科室、综合股、分管所长层层审查把关,方可办理。今年我县共办理卫生行政许可81件,未发生一起差错。在行政处罚工作中,今年我们着重强调案件

5 的质量和卷宗的规范,为规范统一,在各股室设立专门的案件制作员,负责立案受理等案件前期制作,合议前交综合股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合议。同时加强与法院协调,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促进案件的完全履行。全年共立案查处件44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件,全部办结。

四、专项行动、举报投诉查处、执法宣传报道工作

(一)专项行动

卫监1号行动。2月24日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发布卫生执法公告和卫生监督警示公告,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3月3日召开县乡及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医疗美容相关规章规范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等中心集镇注册外科、妇产、皮肤、口腔的15家医疗机构和县城15家规模较大的生活美容店进行暗访检查,未发现明显违法行为。行动邀请电视台全程参与,并对部分现场检查及培训会议进行跟踪报道,发挥了良好的宣传教育功效,为进一步跟踪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做了良好的开端和铺垫。

卫监2号行动。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我县成立了卫监2号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分别于6月和8月分2次对我县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别是县总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6 机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对3家取得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单位(XX餐具消毒服务中心、餐具保洁店、XX餐具消毒中心)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复查,大多数问题达到整改,但仍有部分问题没有落实。7月初,对1家未落实整改要求的企业提出停业整顿。今年对3家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了2次随机抽样检测(1次快速检测1次全项检测),共采样60份,合格52份,合格86.7%。

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安徽省卫生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123号)精神,我县迅速行动,联合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组成学校食品安全联合督查组,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督查组分别由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组成,随机对16所中学、1所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要求限期将整改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8月25日,联合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学校安全管理暑期培训会,来自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计110多人参加培训。

(二)举报投诉

7 全年受理举报投诉8起,其中生活饮用水3起,非法行医4起,公共场所1起,经执法人员调查后立案4件,并全部及时给予反馈。

(三)宣传报道

今年1到10月,我县共发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宣传报道590篇,其中《》2篇,《》20篇,《中国卫生监督网》10篇,省级以上网络约130篇,《》28篇,《安徽卫生监督通讯》25篇,新闻报道25条。及时、全面、准确的卫生监督信息增强社会对卫生法律法规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卫生执法环境,树立了卫生监督执法良好形象。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第6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向市局年度综合考评组的工作汇报

华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5日)

尊敬的王局长、各位领导:

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的关键时期,各位领导莅临我局进行年度考评,这是对我们新一届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怀和巨大鼓舞。在此,我代表华容县局全体工作人员,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就我局今年的工作,作个简要汇报。

今年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与关心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了县内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平稳,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放心、用药安全。

一、以安全宣传活动为载体,营造食品药品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注重主流媒体宣传。依托县电视台、《今日华容》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和任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今年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同时,还向省、市、县等发布政务信息29条(其中省局12条,市局9条,县政府网站8条)。 二是突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3.15”、“合理用药”、“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有利时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先后在华容宾馆、东方超市、二大桥广场、长城宾馆、图书馆等人流集中区域制作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传栏5个,悬挂横幅19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加大基层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基层、进社区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民参与食品 1

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年,先后联合县卫生局等部门在城关地区设立咨询台,与群众面对面,直接沟通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0余人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百姓。

二、以公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年初,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2月2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为了加强城乡网络建设,聘请了31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和107名信息员。今年以来,我局站好了最后一班岗,一丝不苟的履行了食安委的职责。制定了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对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划转后,与731家餐饮单位(含食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责任书。同时,年内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了2次食品安全专项督查,从总体上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目标。二是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31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68个,对3家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予以了曝光,对15家未办理健康证、“三防”设施不全、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小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1月下旬,县政府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牵头,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40名执法人员,对185家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进货台账、进货记录、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同时,加强餐饮类安全防范检查,提早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强化监督抽检。随着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的划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的监测抽检力度,9月-11月,我们联合县教育局、卫生局在县内开展了餐饮安全

监督抽检工作,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54所(其中幼儿园22家、小学95所、中学35所),共采样401份,合格171份,合格率42.6%。抽检从业人员523人,有522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办理了健康证,五病调离1人。同时,还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大豆油、调和油、散装菜籽油、自制猪油、火炼油进行了抽样,共采样80份。目前,样品已送往上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将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予以通报。

三、以药品安全整治为抓手,确保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是注重日常监管。年内,对我县已通过GSP认证的2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工作,确保了2家新办药械经营企业按期通过了GSP认证。新办药械经营许可证11个,办理注销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1个,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6个,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7个。同时,加强基础药物电子监控,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上报。10月份,市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领导现场指导了15家卫生院的网络监测上报培训工作。今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共上报76份,其中三类严重的占94.7%。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了315份。二是突出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及“中药饮片” 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75家,没收18种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中药饮片,没收20多种“消字号”等非药品包装产品68盒/瓶,成功查处一起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货值10050元,处罚没款30000元。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建立完善举报奖励、重点单位监管、市场巡查、办案协作、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形成打假合力,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各类从药从械单位468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覆盖面达100%,共查处“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案”等各类医疗器械案件9件,没收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共个48种次,现场销毁过期药品等100余种500余瓶/盒,货值约10.3万元,完成罚没金

额46万元。

四、以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骨干主讲《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5月下旬,我们从市局聘请专家进行授课,组织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的126名从药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7月中旬,还从岳阳职院请来5名老师对我县的从业药师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从药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依法监管。年初,局党组与各股室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出台行政执法“六不准”,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和文明执法承诺书。8月12日,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工作会,邀请县纠风办20名行风评议监督员对我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使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8月17日县政协领导视察了我局工作,对我们如何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开阔了我们的思路,促进了我们的工作。10月26日,我局再次邀请县政协领导和民主监督员上门参与民主监督管理,使我局工作更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化与透明化。三是强化效能建设。今年,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有关要求,我们科学制定了《华容县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华容县文明药店验收标准》,深入开展了“诚信药店”、“文明药店”创建活动。同时,按照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力度,“两非”抽检43家单位(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36家、医疗机构6家),对5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管工作开拓创新不够,工作亮点和特色不够明显。二是监管队伍、技术装备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新增的监管职能,监管手段和执

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此外,全县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落后,不能很好地为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地技术支撑。三是两网建设力度不够。协管员、信息员缺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工作积极性不高,很难充分发挥宣传政策和举报协查作用,致使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2012年,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药监文化为引领,以加强基层、打假治劣为重点,以扎实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风险应急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手段,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用药、用械安全。一是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主线,坚持 “两手抓”、“两手硬”,实施科学监管。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对学校、医院、饭店等人群密集区加强监管,严格监控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严查推销保健药品、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积极探索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违禁物品等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氛围。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引导群众健康消费、合理饮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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