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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2011年度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2011年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完成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

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机关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工作取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为统一战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者,要通过中心学习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和禁令的学习和执行,从思想上筑起反腐防线,在言行上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强的纪律性和坚定的执行力。1

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近年来,统一战线也随着形势发展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抓好统一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调整充实我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分工责任制度:

1、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何振琪,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

2、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晓宇,负责分管科室及分管科室干部和民主党派机关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杜俊霞,负责分管科室及科室干部以及市工商联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廉政工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季宏伟协助杨晓宇同志工作。

3、成员:市委统战部各科室科长。负责中心学习组和民主生活会的党风廉政学习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协助部长抓好统一战线政策执行和工作任务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

2011年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推进机关反腐倡廉和构建惩防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精神,结合统一战线实际,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统一战线有关政策及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工作,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开展好党外特约人员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推荐、考察、聘用机制,协助搞好效能监督等专项工作。

三是围绕建立完善惩防并举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在统一战线成员中继续开展严禁收受贿赂、参与赌博以及配偶及子女从

业、婚丧嫁娶、生日、子女升学等事宜敛财等为内容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廉政谈话、干部提拔任用廉政考察三项制度。四是围绕构建“源头治腐”体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采购、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在干部推荐使用、党外干部政治及实职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新社会阶层人士、承办统战系统灾后重建项目等统一战线工作中,强化工作纪律,遵守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强化对“一把手”和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对关键岗位的监督。

五是围绕廉政文化建设,抓好机关干部廉政教育及纪检监察网页宣传工作。

六是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认真完成统战部协助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任务。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部长负责分管工作领域及科室的原则,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附后)。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由一把手负总责,秘书科具体办理。

2、考核内容:按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和具体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考核。

3、考核方法:①分管领导及科室自查;②部务会审定。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合格的机关干部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在党风廉政上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分工

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

2011年2月21日

第2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明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一

、组织领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队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与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任务一起下达,工作一起检查,成效一起考核。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为此,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邵启珍担任,副组长由、局长谢晓清担任,成员由副局长武吉英、副局长伍吉宪、纪检组长张国义、向跃进、刘爱国、曾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曾辉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内党外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对面上的工作着重抓教育、抓防范、抓制度、抓管理、抓重点环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二、责任范围

1、党组书记和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队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股室队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本股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任务,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又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从抓源头入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外资金、罚没物品严格按规定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等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可能出现的违纪腐败行为。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荣辱观和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工作重点及对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的部门和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半年听取一次汇报,检查一次党风廉政情况,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反馈和改进。

5、个人工作圈、生活圈、社交际圈要清正廉洁,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推荐干部要符合标准、程序,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

6、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自律中作出表率,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定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向干部群众作好工作、思想和作风汇报,建立起融洽的干群关系。

(二)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局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既要认真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的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政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反馈和改进。

3、个人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际圈要清正廉洁,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以身作则。

4、部门负责人要在廉政自律中作出表率,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认真向本部门干部、群众做好工作、思想和作风汇报,建立起融洽的干群关系。

四、责任考核

1、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工作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局领导和党员干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

每年对照责任制自查一次,党组书记和局长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属于领导班子的重大事项由主要负责人报告,属于干部个人的重大事项由个人报告。报告一般应在事发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报告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

3、局党组纪检组长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向党组及主要领导报告执行情况。

五、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所分管股室队和部门出现严重违纪的人和事,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或作出相应组织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程序给予党纪处分。具体办法如下:

1、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做好调查研究,集体研究决定。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人员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局党组研究上报州质监局党组。

3、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出现重大违纪的人和事,给质量技术监督事业造成损害,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视情节根据省、州局党组和吉首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况,依据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机法机关处理。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与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任务一起下达,工作一起检查,成效一起考核。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为此,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组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内党外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对面上的工作着重抓教育、抓防范、抓制度、抓管理、抓重点环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二、责任范围

1、公司董事长xxx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任务,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又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从抓源头入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推行企务公开、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等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可能出现的违纪腐败行为。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荣辱观和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工作重点及对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的部门和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半年听取一次汇报,检查一次党风廉政情况,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反馈和改进。

5、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推荐干部要符合标准、程序,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

6、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自律中做出表率,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

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定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向干部群众作好工作、思想和作风汇报,建立起融洽的干群关系。

(二)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既要认真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的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政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反馈和改进。

3、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以身作则。

4、部门负责人要在廉政自律中做出表率,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认真向本部门干部、群众做好工作、思想和作风汇报,建立起融洽的干群关系。

四、责任考核

1、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工作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公司领导和党员干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每年对照责任制自查一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

告。属于领导班子的重大事项由主要负责人报告,属于干部个人的重大事项由个人报告。报告一般应在事发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报告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

3、纪检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向党支部及主要领导报告执行情况。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所分管部门出现严重违纪的人和事,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或作出相应组织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程序给予党纪处分。具体办法如下:

1、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做好调查研究,集体研究决定。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人员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党支部研究上报总公司党组。

3、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出现重大违纪的人和事,给公司造成损害,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视情节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况,依据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机法机关处理。

第4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自 查 报 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责任目标,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推动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党风的好转,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全乡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努力实现了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也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本人在2010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年初,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亲自要求”对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并对全年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方面,将上级文件精神列入全乡领导班子的重要学习内容,组

织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另一方面,一是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内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召开了全乡机关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三是乡党委与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各包村干部定期到各村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三是每位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各村督查。在责任制工作的考核上,实行半年阶段考核、年终综合考核的办法。

三、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

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思想观念。努力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保护基层干部改革、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四、严律于己,以正自身

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并要求自己的思想和本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逐步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清廉为荣、以贪腐为耻道德观念,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干事,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励,

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本人时刻提醒并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求干部作到的,自己必须首先作到,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其他干部一样,每天坚持上下班签到,不公款大吃大喝,不在公共场合及公务时间参与赌博行为。无经商办企业行为,不涉及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格局。在工作中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的干部,敢于严律于己,以正自身。

作为一名乡党委书记,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在思想上不敢丝毫松懈麻痹,要时刻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时刻追问自己,问责自己,反省自己,放下浮躁的心理,扑下身子,扎实工作,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饱满的政治激情把我乡的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第5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蒲县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蒲县国税局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的组成部分,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五;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

蒲县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局长: 目标责任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6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树立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作风。 2适用范围

股份及直属党群管理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3职责权限

3.1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3.2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公司党政副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3公司党政副职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4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党政副职按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的工作人员及所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5公司各级纪检监察人员根据隶属关系在各级党政组织领导下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4引用文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司法》

5工作程序

5.1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分管的部门、单位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所在单位党组织、经理班子的决议、决定、指令、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5.2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帮助指导分管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剖析消极腐败现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5.3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检查、了解掌握分管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

员的廉政、勤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满不压,不推诿、不拖延、不把矛盾上交,并向上级报告。

5.4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听取纪检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积极支持纪检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认真及时抓好堵漏建制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5.6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作风。

5.7公司纪委,每年对事业部(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业部(公司)在检查前应进行自查,并向公司纪委书面报告自查结果。

6附则

6.1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条件之一;

6.2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内出现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并给予党纪、行政处分一人以上的取消所在单位评选先进集体资格,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不得授予党政组织年度先进荣誉称号。

6.3凡在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经初步核实确认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及各级组织给予恰当处理的不得授予其个人年度先进荣誉称号。

6.4经公司纪检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发现党政组织或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经向有关党政领导汇报,反馈后在一个月内仍不改进的,要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7约束与考核

7.1未按上述程序规定执行的,扣事业部责任人100元/项.次。

7.2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若违反本条例,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管理人员品绩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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