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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汽修厂生产主管岗位职责

汽修厂生产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厂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车间生产,直接负责车间生产并协助厂长作好各项管理工作。二、负责业务的接受,车间整体工作的安排,包括技术的指导和质量把关以及车间设施、设备的管理、班组生产作业中疑难问题的解决等项工作。负责审核由检验员送达的车辆技术状况检验单,并根据检验情况负责制定维修方案。四、负责车间各工位之间的协调裁定,以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进行。五、及时审核并落实调度提交需追加的维修项目、配件供应、工期调整等问题的申请。六、负责布置、督导、检查、评价生产调度、技术检验、设备管理、班组作业各项工作,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制度、违反规程的行为。七、负责比较重要配件的审批,同时对一般配件计划的审核。八、负责引导广大员工开展QC及技术革新活动。九、负责组织召开车间生产会议,审批车间管理员工的加班、值班、休假工作。十、有权对“警告和罚款200元”以下的违规行为进行直接处分,然后报厂部备案。十一、有权对严重违章违纪的员工向厂长提出处分建议。十二、负责向厂长提出对有突出贡献或表现非常突出员工表扬与嘉奖的报告。十三、负责收集社会上维修专业技术的新动向,并根据本厂的实际构思设备更新、改造、增加及技术资料购置的报告。十四、负责督察车间安全生产、清洁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有权对工作不利、生产环境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分。十五、每月向厂长汇报当月的生产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第2篇:22汽修厂生产主管岗位职责

汽修厂生产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厂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车间生产,直接负责车间生产并协助厂长作好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业务的接受,车间整体工作的安排,包括技术的指导和质量把关以及车间设施、设备的管理、班组生产作业中疑难问题的解决等项工作。

三、负责审核由检验员送达的车辆技术状况检验单,并根据检验情况负责制定维修方案。

四、负责车间各工位之间的协调裁定,以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五、及时审核并落实调度提交需追加的维修项目、配件供应、工期调整等问题的申请。

六、负责布置、督导、检查、评价生产调度、技术检验、设备管理、班组作业各项工作,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制度、违反规程的行为。

七、负责比较重要配件的审批,同时对一般配件计划的审核。

八、负责引导广大员工开展QC及技术革新活动。

九、负责组织召开车间生产会议,审批车间管理员工的加班、值班、休假工作。

十、有权对“警告和罚款200元”以下的违规行为进行直接处分,然后报厂部备案。

十一、有权对严重违章违纪的员工向厂长提出处分建议。 十

二、负责向厂长提出对有突出贡献或表现非常突出员工表扬与嘉奖的报告。

十三、负责收集社会上维修专业技术的新动向,并根据本厂的实际构思设备更新、改造、增加及技术资料购置的报告。 十

四、负责督察车间安全生产、清洁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有权对工作不利、生产环境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分。

十五、每月向厂长汇报当月的生产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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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汽修厂岗位职责

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厂的维修、管理、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4、负责汽车维修的计划安排,控制维修成本,确保维修任务的完成。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汽车维修所需配件材料的购量计划和库存数量、质量的审核。

7、负责对厂内各项管理工作评审,以期改进、完善、提高。

8、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副厂长岗位职责

1、协助厂长做好厂内各项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厂内各种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岗位责任。

2、在厂长领导下负责车间与汽车维修技术方面的相关工作。

3、根据维修计划安排,合理调度各项维修作业,督导维修任务的完成。

4、协助厂长控制维修成本,做好交旧领新工作。

5、协助厂长做好内部沟通,协调各岗位人员和作业任务,确保维修工作正常有序。

6、协助厂长做好配件材料的管理,定期上报在库数量和质量情况。

7、监控车间的日常工作,考核人员出勤情况及工作情况。

8、及时解决处理维修、仓库运作中的各种问题。

修理工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技术,掌握各种车辆维修、保养知识、能处理各种故障。

2、按维修单项目进行维修作业,不得漏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修任务,缩短检修周期,做到安全无事故。

3、严格执行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

4、严格按照各工位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5、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如发现安全关键部位存在隐患或故障,应及时通知该车司机或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6、妥善管理专业设备和工具,回收好更换的配件,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随用随领,更换配件以旧换新,降低维修成本。

7、管理好修理现场,做到零部件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现场环境卫生清洁。加强易燃品管理,防火防盗。

8、严格劳动纪律,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4篇: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部

目录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3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6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7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0

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1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2

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3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 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 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 4 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 7 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 1 个月,其他休假 3 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火药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企业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企业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对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每天巡查工作。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情况的记录和上报工作。

4、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7、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隐患事故。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凡从事高空作业(2 米以上)和多层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必要时放设隔层防护板。所有高空作业,在脚手板下面和侧面均要架设安全网,以防坠落伤人。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高层建筑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对配电、电梯、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5、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6、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9、场所和教员办公区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9)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 18 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

6、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7、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8、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9、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0、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1、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物品,是保护员工身体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每个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穿用,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3、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负责制定、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每年提取 3 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3、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主管厂长,并在 1 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国家规定,给予受伤或死亡的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抚恤职工家属。

4、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5、由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安全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询,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3、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科学管理。

第5篇: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部

目录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4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 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 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 4 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 7 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 1 个月,其他休假 3 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火药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企业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企业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对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每天巡查工作。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情况的记录和上报工作。

4、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7、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隐患事故。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凡从事高空作业(2 米以上)和多层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必要时放设隔层防护板。所有高空作业,在脚手板下面和侧面均要架设安全网,以防坠落伤人。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高层建筑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对配电、电梯、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5、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6、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9、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9)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 18 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

6、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7、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8、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9、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0、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1、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物品,是保护员工身体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每个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穿用,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3、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负责制定、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每年提取 3 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3、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主管厂长,并在 1 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国家规定,给予受伤或死亡的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抚恤职工家属。 4、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5、由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安全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询,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3、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科学管理。

第6篇: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行政部、经营中心、经营门店、工程部等部门协同组成并负责。

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决定;(3)负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7)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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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年终安全生产工作与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3.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企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执行。(6)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定期组织全企业性大检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并汇报。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5)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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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9)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3.4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执行。 (3)组织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3.5劳动保护监督小组的职责:

(1)向职工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计划、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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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安全目标:

4.1.1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4.1.2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部门(或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4.1.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4.1.4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1.5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1.6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4.1.7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4.2安全责任体系:

4.2.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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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改善劳动条件规划及措施。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远规划。

5、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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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9、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1、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对选购新产品和新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在安装验收时把好安全质量关。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设计技术方面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鉴定。 (四)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合理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竞赛等活动经费。 4、监督检查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费用支出。 (五)门店安全生产责任制

1、门店店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门店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门店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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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5、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6、定期对本门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员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7、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8、编制本门店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做好本门店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严禁对门店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1、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六)门店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门店安全员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门店的安全工作,协助门店店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2、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工作。

3、参加本门店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本门店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搞好本门店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6、落实并检查本门店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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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本门店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工作。 9、检查、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从业人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岗位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变处理能力。

4、上班后,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汇报;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并且要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现象。

7、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8、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记、监测仪表、防雷装置和消防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库房和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0、一切电器设备、设施,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动用、操作和检修。 4.3安全生产奖惩: (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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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门店、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被企业采纳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奖励。

4、对予制止和抵制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1、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对所使用的设备未认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检修或检查不合格的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2、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3、对于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和屡次违犯者酌情处罚。

4、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或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和隐瞒不报者将进行处罚。

5、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6、对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

7、对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未通知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处罚。

8、各级领导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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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励与惩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4法规和安全管理:

4.4.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4.4.2安全生产检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条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和内容

1、企业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会人员参加。

(1)综合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重启和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部门进行检查。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4)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

2、部门综合安全检查,由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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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部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配电室、喷烤漆房等进行安全检查。

(2)行政部对消防设施、器材、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 3、日常巡查:重点对重要部位、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查。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部门安全员每月一次。 (2)部门安全员组织人员每天一次。

(三)安全检查表设计。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检查组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四)隐患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四定”原则:定整改内容、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和费用,定完成期限。

1、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严重和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2、车间、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有困难的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五)企业安全检查记录、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车间班组检查记录,每年交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4.4.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管理:(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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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4.4.4危险作业管理:

(一)根据《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企业危险作业有:电气维修、动火作业。

(三)根据对作业环境考察或危险因素检测结果,制定作业方案。(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七)作业前,对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进行作业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危险因素、交待作业程序和应急措施等。

(八)经检查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合理可靠后方可作业。

(九)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牌,派人现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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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

(一)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本企业现场实际安全情况和安全健康的需要,按照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制定发放标准明细表。

2、员工变更岗位、工种,劳动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随之变更。 3、危险作业和有害作业人员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三)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部门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四)发放部门严格按照领用手续和标准发放。 (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上岗工作。

3、从业人员所在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

4、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能时,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更换。

(六)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一)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设立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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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的资金;2、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

3、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费用,包括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的检测,职业卫生措施,装修、改造等所需的资金。

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费用。 5、职业危害等作业人员的体检费用。 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费用。 7、消防设施维护更新费用。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资金; 9、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资金;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资金。

(五)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专项资金有效实施。

(六)财务部门配合协助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编制并保证专项资金合理调配。

(七)企业总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审查,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八)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超出年度计划,企业按审批程序及时给予补充或合理调配。

(九)对重大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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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企业在进行年度总结时,同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盈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

4.6装备设施及作业管理: 4.6.1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xx。

(二)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三)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四)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机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验电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六)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作业。

(七)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八)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做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九)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要经过领导的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十)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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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带电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十二)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不允许用铜丝、铁丝替代保险丝。

(十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十四)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布包扎好。

(十五)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中线上。 (十六)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

(十七)严禁将电动工具外壳接地线、工作零线拧一起插入插座。作电流通过。

(十九)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物品。

(二十)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1类工具时),其电源线不许随意更换或接长。

(二十一)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o为宜。在水泥地面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或有人扶梯。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二十二)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卤气烷型或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4.6.2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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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4.6.3空气压缩机使用操作规程

(一)使用气泵前要检查电源电机及泵体是否完好、有无漏电或接地不良情况。

(二)升动起动按钮待声正常后使用,要观察压力是否正常,检查泵体机油是否到位。

(三)检查电机皮带是否紧固,电机运转中有无异响。

(四)使用完毕要关闭电源,经常维护保养擦拭,注入润滑油,放掉气缸体废弃油物。

4.6.4xx举升机操作与保养规程 上升:

(一)汽车正确停放到位,正确支撑举升臂。(三)确保支撑安全后举升至工作高度并锁死保险。

(四)确保保护措施到位后方可到车下工作。 下降:

(一)按动力单元的按钮松开锁死装置,举升高度离锁至少有2英寸的高度。

(二)按住保险手柄,并按下LOWERING HANDLE使车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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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升臂安全的下降后方可保险手柄。

(四)在下降过程中举升臂下及附近严禁有人及物体。 月检:

(一)检查锁死装置是否正常。 (二)检查电缆是否磨损过多。

(三)检查所有可移动的部件并且检查是否过多磨损。 (四)检查连接处螺丝是否松动或缺少。 (五)在操作前确保所有部件工作正常。

(六)运动件绞结处以润滑脂或WD-40润滑剂润滑。 警告:

(一)不要超过举程式机的最大载荷。 (二)如果零件缺损或磨损不要使用举升机。 (三)当举升机上升或下降时,要远离举升机。 (四)当有人或有杂物在举升机下面时不要使用举升机。 (五)在进入工作场地时要检查锁死装置是否锁紧离开现场。 本设备使用46号抗磨液压油,每18个月更换一次,第一次更换为三个月,更换时首先清除油箱内的所有的液压油,方可加注新油。

4.6.5举升机(四拄)安全操作规程 上升:

(一)汽车正确停放到跑板上。 (二)拉紧手刹使车停放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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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下动力单元的按钮,举升至工作高度并锁死保险。 (四)确保保护措施到位后方可到车下工作。 下降:

(一)按动力单元的按钮松开锁死装置,举升高度离锁至少有2英寸的高度。(三)在动力单元处按LOWERING HANDLE直到举升臂安全下降。

(四)在下降过程中举升臂下及附近严禁有人及物体。 月检:

(一)检查锁死装置是否正常。 (二)检查电缆是否磨损过多。

(三)检查所有可移动的部件并且检查是否过多磨损。 (四)在操作前确保所有部件工作正常。 警告:

(一)不要超过举程式机的最大载荷。 (二)如果零件缺损或磨损不要使用举升机。 (三)当举升机上升或下降时,要远离举升机。 (四)当有人或有杂物在举升机下面时不要使用举升机。 (五)在进入工作场地时要检查锁死装置是否锁紧离开现场。 本设备使用46号抗磨液压油,每18个月更换一次,第一次更换为三个月,更换时首先清除油箱内的所有的液压油,方可加注新油。

4.6.6车身车架校正器安全操作规定

(一)车身校正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使用车身校正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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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严格执行按照校正器设备生产厂家说明书制定的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悬挂在现场。

(三)拉伸作业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护,不要靠近拉塔,防止拉链脱落崩溅反弹伤人。

(四)使用台架修理作业时,须警告周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五)在牵拉作业时,必须确保拉链与拉塔的连接安全可靠。 4.6.7轮胎动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安全用电。使用轮胎动平衡机前,应认真检查配电盘和插线接头连接是否牢固,防止漏电。

(二)认真、准确测量、输入轮胎数据。

(三)轮胎固定、装、卡牢靠,合理使用平衡块(铅块)

(四)禁止超重轮胎(60公斤以上)在轮胎动平衡机上做动平衡。 (五)经常保养、擦拭,使设备清洁,整齐,处于良好技术状态。4.6.8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固定、装、卡牢靠,操作中精神集中。

(二)装轮胎时,应合理使用橇板、撬棍。不应刺伤内外胎。 (三)注意安全,禁止带手套,防止伤人。

(四)装轮胎时,应注意气门嘴的位置,不应使气门嘴歪斜。

(五)充气时,严格按有关规定、规格充气,气压不能过高,防止爆胎。 (六)经常保养、润滑各活动部位,使起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6.9制冷剂回收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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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设备只用于制冷剂回收和循环净化处理,不能用于其它目的;(二)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操作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三)使用地点要保证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物,避免太阳直晒或靠近暖气等热源,每次使用完需擦拭干净方会指定地点;

(四)使用前要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开关灵敏有效;(五)只能使用被批准的、可重充的制冷剂罐做回收器;

(六)操作者与制冷机接触时,一定戴好安全眼镜;

(七)连接软管一定要保证接口正确,不要接错,装好接头后再打开阀门,以免引起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

(八)拆卸管子是要小心,所有软管可能含有一定的制冷剂,要先关闭阀门后在拆卸接头,以免皮肤接触引起伤害;

(九)设备出故障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处理,维修设备之前,首先要切断电源;

(十)按要求认真做好回收统计记录。 4.6.10发动机免拆清洗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禁烟火,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场地使用该机; (二)仅允许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三)清洗机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四)清洗液应放在干燥、阴凉处,严禁阳光爆晒; (五)有故障需要修理的发电机不能再进行清洗作业;

(六)清洗时间主要视发电机情况而定,一般35-45分钟,太脏的发动机可(七)将清除阀旋至竖直位(OPEN),释放剩余油压,否则拆卸铜管时汽油会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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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该定期更换清洗机滤芯,定期检查清洗机是否有渗漏;(1)清洗机较长时间不使用,应先排干残液,用汽油清洗内部,再停放。

(2)保持清洗机外部清洁。 4.6.11充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充电机直流输出接线柱上的“+”、“-”标记,相应的接到蓄电池“+”、“-”极上,此时装有电压表的充电机指示出蓄电池未充电前的电压值。

(二)旋转电流值的调整旋纽,使充电电流调整到规定值,充电过程中需有人看管,经常查看充电情况及电解液温度的变化,并及时调整充电的电流值;

(三)保持充电室内通风良好,严禁火种;

(四)停止充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拆除充电连线;

(五)在充电过程中需要增加或减少蓄电池时,应按停止充电的程序进行;(六)在充电过程中如交流电源突然中断,应及时按停止充电开关停止充电,等交流电源恢复后再按上述充电程序进行充电。

4.6.12发动机综合分析仪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仪器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三)综合分析仪的各接线端,应放置在规定地方。

(四)仪器内部微机系统,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由专业人员为系统升级。

(五)使用仪器时要按照设备要求连接各传感器。 (六)进行电瓶放电实验时,仪器要远离可燃物品。

(七)要保持仪器的内外部的清洁,在清理时注意用赶干布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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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它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6生效

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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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部

目录

3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度制查检产生全安、二4 „„„„ 5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 6 度„„„„„„„„„„„„„„„„„„„„„„„„„„„„„„

7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1 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2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3 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1 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2 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

次培训。1-2 年至少进行

、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3 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

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

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4 个 4 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0 少于

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5 小时。 20 训时间不少于

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 7、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6 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 3 个月,其他休假 1 安全教育,工伤休假

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7 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

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安全知识考核制度。、9 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1 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2 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不3 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

、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4 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6 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7 提升装置、火药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企业执行安1 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

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企业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2 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

查。

、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对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每天巡查3 工作。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情况的记录

和上报工作。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4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5 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

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6 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1(

)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2(

)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3(

岗;

)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

)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5(

)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6(

)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7(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

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1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隐患事故。2 、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 、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4 患立即整改。

米以上)和多层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2、凡从事高空作业(5 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必要时放设隔层防护板。所有高

空作业,在脚手板下面和侧面均要架设安全网,以防坠落伤人。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高层建筑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1 示标志。

、对配电、电梯、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2 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3 运输工具,必须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投

入使用。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4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5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6、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7 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8 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9 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10 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

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2 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 : 围

运行、电气设备的安装、配电工,变电、含送电、电工作业:)1((维检修

、试验工;修)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2(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3(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4(

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2 )登高架设作业:含5(

(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6 )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7(

)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8( )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9(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 周岁; 18 )年龄满1(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3(

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4 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

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5 取证和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6 、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7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8 、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9 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

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

人员不予报销。

、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10 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

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

、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11 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1 结合企业实际情,康,根据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要求 .况制定本制度

是保护员工身体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物品2 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措施。每个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穿用

、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负责制定、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3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

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5 、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6 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 3、每年提取1 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2 )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1(

)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2( )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3(

科研成果的;

)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4(

、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4 )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1(

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2(

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1 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 1 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主管厂长,并在

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要组织抢救伤员,发生伤亡事故后,、2 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

行。

、按国家规定,给予受伤或死亡的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抚恤职工家属。3 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4“四不放过”按照分析事故原因,

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由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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