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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公司二○一二年

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核建发[2012]62号)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组织机构

1、本公司现有在建工程。

2、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公司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相关负责成员:

二、“打非治违”活动的违法、违章行为分类

(一)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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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②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有非法用工的。

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⑤所用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⑴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⑵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⑶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⑷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⑸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⑹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⑺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理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⑻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⑼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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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应急救援预案、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⑾隐患排查治理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⑿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①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②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③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④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①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②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实施方案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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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由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供货单位和劳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并与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规施工和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工;对非法违规施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此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指导与督查,适时对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巩固提高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对本公司项目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20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公司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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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项目所属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所有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各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特点深化完善本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机关有关部门要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项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加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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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现场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并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五)强化“两场”联动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的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并分别于5月2日、9月1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送公司工程部。

(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公司的常态检查工作

公司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常态检查工作,并将该该项工作作为公司对专业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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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丽发改基综[2012]2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中部组团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和组织协调,青田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日常工作地点设在指挥部,有效开展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二、各相关部门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施工单位:总负责人:

联系人:

监理单位:总负责人:

联系人:

设计单位:总负责人:

联系人:

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各单位办公室,积极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

三、建立工作制度

1.突击检查

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立即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予以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着手整改。接着在施工现场召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本次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调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例行安全大检查相结合。

2.周例会制度

指挥部有关领导认为,需建立起长效机制,才能根本落实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神,决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总分析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特别就施工现场发现的“老毛病”和“新问题”予以分析解决。对专项行动落实不彻底的单位及有关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研究决定本周重点工作内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联系。

3.例行检查

“打非治违”专项领导小组指定张朝伟、张晓杨、吴婷婷三位同志,每周不定时组织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记录。

四、抓住关键环节

1.宣传工作

结合例行安全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会、学习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以及结合现场实际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严 2 重后果等多种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切实加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安全意识。

2.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落实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以及偷工减料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的行为,野蛮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岗位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不落实,应急救援方案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进行检查整治。

3.抓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高温中暑事件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集中项目部技术人员,研究夏季高温时段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饮用水供应等按劳动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监理单位同时要做好有效的监管工作,切实做好解暑降温工作。

第3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省政府、华润新能源华东分公司有关部署安全生产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深化重点岗位领域的安全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按照华润新能源华东分公司关于沂水风电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省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监能安全〔2014〕174号)和华润沂水风电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依据政策,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在涉及基础坑开挖作业、钢筋绑扎作业等方面的制度落实和责任划分情况,规范施工班组在施工现场作业的行为,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三违”行为

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和考核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禁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施工,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施工。各班组要会同项目部加强联合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及时处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强化安全管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材料加工场的安全管理。根据《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等要求,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对材料加工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安全等各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关键设施、关键部位,要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作业;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严格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各班组要全面负责所施工区域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好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外协项目必须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并制定严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相关方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要明确规定,并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项目部要加强对各施工点的安全巡查工作,切实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杜绝违规违章现象发生。要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意外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09月15日至09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本工程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促检查,严格治理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通过各种方式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并对关键部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公司“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打击重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四到位”。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对因打击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施工人员全面参与和推进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员工安全自律意识。

(四)统筹兼顾,确保实效。要将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规章制度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要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9月14日

第4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天泰寺街办事处201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街道办事处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以打击非法经营为重点,以实现“两个确保”为目标,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彻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打非”工作: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1、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⑴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⑵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⑶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⑷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1.交通运输:

⑴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⑵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⑶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⑷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 ⑸非法从事水路运输的; 2.2.建筑施工:

⑴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以及肢解发包、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和监理单位正常建设管理活动等行为的;

⑵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工程,以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等行为的; 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法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

2.3.危险化学品:

⑴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吊销、暂扣或超期后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经营或无储存批发经营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⑵未经安全审查批准和正规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

2.4.烟花爆竹:

⑴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 ⑵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⑶非法生产、经营A 级礼花弹的; ⑷违规生产、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 ⑸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 2.5.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行为。

(二)开展“治违”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前)。街道根据市、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根据制定方案,在全面排查、深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街道办事处《关于2012年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信息数据上报的规定,务于每月25日前,将“打非治违”行动有关数据报送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上旬)。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要实行严格的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街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6月1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切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街道办事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联合执法,严肃追责。街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建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突出对具有共性的和行业(领域)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严厉打击,确保实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于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拒不整改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媒体曝光,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附:天泰寺街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天泰寺办事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莉

党工委书记 18631325165 副组长: 杜启才 办事处主任 13932383628 姚占军 市场街派出所所长13831329577 张亚欧 皇城派出所所长 13903230050 成 员:

李宏斌 徐玉峰 李卫红 王 欢 刘占权 杜丽英 郭晓博 徐文华 王秀琴 常丽娜 任小江 王福仓 李海鹏 杜 哗 董文学 姜国义 侯海青 李东明 齐太行 办事处副主任 13730435308 党政办主任 13785347488

安全科科长 13785351319 安全科副科长 13731338198 西城社区书记 15830324689 按院街社区书记 13031958378 大东街社区书记 13933997515 牌楼西社区书记 8253902 和平街社区书记 1331306603 桥西社区书记 13833313499 九天庙社区书记 15133319911 牌楼西社区片警 13831366618 大东街社区片警 13833309463 按院街社区片警 13582832388 和平街社区片警 13932324389 西城社区片警 13932304892 西城社区片警 8839595 九天庙社区片警 13084570140 桥西社区片警 13722309555

第5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赖源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2010‟179号)精神,开展好“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乡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以下重点:

(一)、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和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 4.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5.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打非”重点内容

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治违” 重点内容

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地区、部门和单位;

四、打非治理工作分工

(一)打非工作分工

1.安监站牵头查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2.国土所牵头负责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派出所牵头负责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有关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

4.工商部门负责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赖源乡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查处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治违工作分工 1.安监站、国土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工作。要重点治理不分台阶开采、不按设计开采、违章爆破作业等事故隐患。国土所牵头负责矿山采空区的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采空区隐患,凡是能够充填的要充填处理,能够放顶的要放顶处理,一时不能充填或放顶的,要采取专门措施,严密监控。

2.安监站牵头负责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装备;治理“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

3.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主要以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事故为重点,严格查处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整改“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4.公路站负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5.水利工作站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8月10日至8月15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动员,使他们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8月15日至10月15日,我乡采取企业自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执法监察与突击执法监察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矿山、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进行全覆盖的执法监察,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予以严惩。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

10月16日至10月20日,乡组成督查组,对全乡各有关单位开展“排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为迎接县督查组对我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做好充分准备。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10月21日至10月30日,我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乡安监站将做好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结合起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三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工作实效。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凡是取缔、关闭的企业、矿山及建设项目,供电所要立即停止供电。加大 “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检查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到重点监管的企业和矿山检查一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整改的企业或有非法生产经营迹象的单位,要不间断地进行巡查,防患于未然。

(六)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乡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赖源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关于成立赖源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乡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詹晓明

副 组 长:邓信源

员:马子吉 邱 辉

徐泽文 蒋林增 邱智忠 曾庆瑜 马华祥 曾桂培 吴振洋 曾钦荣

第6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隆发改〔2012〕239号

2012年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隆政办电〔2012〕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部署,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监管,坚

—1— 决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廷金任组长,副书记马国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赵琨(分管能源股,潞江大红坡采石场挂牌督办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能源股、产业股和储备军供股等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能源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整治重点

辖区内在建电站和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总体部署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各已建电站和粮食企业的形势,针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排查隐患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认真组织发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

3、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对各已建电站和粮食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加强对企业的工作督查和指导,严格把握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对安全生产中非法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整理,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安全生产横幅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3—

(三)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打非治违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

(共印27份)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5月31日印发 打印:何艳

校对:杨根挺

—4—

第7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领导通知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38号)、《关于保利集团打非法治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集字[2014]373号)、《保利地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富利公司定于2014年9月至12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组织机构

富利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实施和指导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开展专项行动。

1、组

长:胡贵平(项目经理)

2、副组长:周建文(技术负责人)

3、组

员: 王锦、顾汉明、李剑、赖众成、何春明、陈安林、陈小苏、龚垚

4、执行人员:华为健、张吉恩、蒋颖、林沈、袁秀涛、华典锋、刑明文、何辉、付勇、陆陈清

二、工作安排

项目分四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制定方案阶段,时间9月29~9月30日

按公司方案要求,结合保利集团、保利地产等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按要求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制定消

- 1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是否已于近期开展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的安全网、活动板房是否已更换。

2.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是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3.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7.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8.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9.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四、工作要求

- 3

第8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XXXXX公司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茂名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X[2013]XX号)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为开展好严厉打击营运车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及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从源头上整治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车辆没按规定进行定时定期维护、车辆进出站无“三品检查”等违法、营运车辆对动态监控设备故意破坏等违规行为作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

三、重点内容

1、违法违章驾驶。营运车辆驾驶员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营运车辆驾驶员不负合聘用资格的;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2、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营运。营运车辆不遵守回场必检制度的;营运车辆不定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的;营运车辆进出站不按规定进行“三品”检查的。

3、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营运车辆对GPS监控设备故意破坏、遮挡的;不遵守监控人员实时监控通知的。

4、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营运车辆安全设备不齐全、完好的;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岗位人员未接受培训、无证上岗的;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足并且装备不健全的。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

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制订出适用于本公司的实施方案。组织队伍分配落实“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上报资料数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在市政府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集中对违法违规营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车辆,一律责令其停运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意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查抽查阶段(10月)

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管理和监督,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开展对“打非法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打非法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公司第一责任人XXX任组长,分管副经理XXX为副组长,成员:XXX、XXX、XXX组成“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动员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增强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抓工作落实,在市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整治,加大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专项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求“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13年6月30日

第9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铁XXX局XXXX项目部

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铁道部和XXX省的部署和要求,为有效防范铁路交通和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铁路运输安全环境,以及落实XXX铁路局《安监网电(2012)0511-1号》《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要求。我标段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末,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全面落实铁道部《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铁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2〕45号)、《关于集中开展铁路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铁安监函〔2012〕477号)、《关于印发铁道部安委会办公室“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安监电〔2012〕22号)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XXXX传〔2012〕5号)要求,

1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事故,确保现实安全稳定。

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及内容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是:铁路运输生产经营,铁路运输专用设施、设备生产、维修,铁路新线建设和既有线更新改造施工等。结合我标段的实际情况,重点工作内容有以下10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工程施工的;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铁路运营维修用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5.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以及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擅自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的;

7.铁路线路及其临近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侵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

8.违法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砂、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影响或危害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

9.跨越、穿越铁路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

2 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或者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涉及铁路运输安全,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

10.旅客列车、车站、宾馆、招待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客技站、货场仓库、油库等危险品、物资集中场所岗位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阶段划分及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共划分为“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为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全面总结和督导提高”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2日—6月31日,为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结合上级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围绕10项重点内容,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各单位要在5月19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局项目部安质部。

第二阶段:7月1日-8月31日,为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统一组织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及时做出处罚决定。涉及地方政府执法权限的,加强汇报和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

3 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第三阶段:9月1日-9月31日,为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阶段。局项目部针对系统特点,对基层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帮助和指导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治理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为全面总结和督导提高阶段。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9月9日前,各分部要将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报送局项目部安质部(包括:主要做法,典型事例,取得成绩,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局项目部安质部汇总后报送XXXX公司。

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局项目部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X XXXX XXXX 组 员:XXX XXX XXXX XXXX 以上成员负责我标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工作。 领导组下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由局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兼安全总监XXX担任,成员由领导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部署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全标段专项行动情况,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突出问题。

4 局项目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和实施五项工作制度。一是月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下周重点工作。二是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6月19日前将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局项目部安质部。每周的周三12:00时前反馈半月工作情况,每月26日反馈月工作情况。三是统计分析制度。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分析。四是跟踪督办制度。各单位对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全部实行跟踪督办,对性质严重的要一盯到底,跟踪销号。五是月度通报制度。各分部每月要汇总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参照局项目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自身职责、工作制度和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摆上日程。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风险控制,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客专建设安全稳定的有效措施。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主管副职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5 自纠和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

2.广泛发动,主动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板报、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3.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各类铁路交通事故和性质严重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依照政策、从严查处。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同时,要稳妥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做到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4.搞好结合,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分阶段部署实施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采取解决和控制措施,强化治本之策。

5.掌握信息,加强反馈。从6月19日开始,各单位每周要报送 “打非治违”工作动态,主要包括专项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6 要有翔实数据、有分析归纳。同时,各单位按照要求,每周报送“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

二XXX年X月XX日

第10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淄博双杰建安有限公司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减少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建发〔2014〕101号)要求,制定公司“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和指导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李贡亮(总经理) 副组长:杨 林(经理)

组 员: 王进、王同昌、杨洪涛、陈同堂、宫东峰、郭怀军、张业平

二、工作安排

项目分四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制定方案阶段,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按公司方案要求,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按要求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制定消防专项安全治理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小组。

- 1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是否已于近期开展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的安全网、活动板房是否已更换。

2.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是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3.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7.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8.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

- 3

第11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富源县营上镇海扎煤矿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煤安字【2014】31号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计泽勇(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宏智

员:李加有(安全副矿长)、李加道(技术副矿长)、

李孟云(生产副矿长)、李水能(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科科长) 李林兵(技术科科长)、赵

佳(保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打非治违工作, 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至11月)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四、重点内容

1向安全科汇报。负责人赵佳。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多系统、多井口出煤。 重新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负责人李加有。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按要求办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负责人李加道。认真落实停产整改工作做到未经复产验收不得违法组 织生产。负责人李孟云。

5、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6、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 负责人李林兵。

7、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特员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员符合需要。负责人李加有。

8、打击煤矿图实不符、弄虚作假、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的不诚信行为,整治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责人李加道。

四、工作开展

并由矿长组织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

12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9月6日前制订好专门方案

五、有关要求

1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到位的,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富源县营上镇海扎煤矿

2014年9月

第12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项目部“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XX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项目部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XX项目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项目部计划9月-12月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项目部结合公司通知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已按方案内容陆续开展活动,现将项目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实施方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9月)

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标准化对标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重点监督检查阶段(10~11月)

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

1、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建筑工程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问题,是否存在借用资质、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现场配备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消防保卫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特种设备及“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闭环情况。

7、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对专项活动检查及整改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坚决杜绝非法违法项目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情况

目前活动已完成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项目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张贴悬挂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员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提高意识的作用。

(二)按照文件要求,项目部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订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专项行动责任制,8月份以来项目部组织了劳动防护用品、临电、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发现管理缺陷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三)审核参建施工单位资质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行业有关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核准备案。

(四)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足额应用在与其相关的施工安全工作中,不得将安全生产费用挪用于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的其他方面。

三、下一步工作

(一)围绕“六打六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力度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消除作业风险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

(二)加强与施工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13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xxx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x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xxxxx 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xxxxx 团结路社区办公室主任 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xxxxx 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x兼任。成员由各

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

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4) 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2) 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3) 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4)未取得燃气经

营许可,擅自经营的;(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至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6日-5月20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营造有利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备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社区开展专项行为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展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

xxxxx

2012年5月20日

第14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路基01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我单位以牢固树立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为理念,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我项目部落实省厅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依法依规,集中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特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汉雷

副组长:陈 超、鲁方敏

成 员:张 蕾、朱建健、丁金国、廖铁岩

何芬芬、邵四喜、田厚辉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路基01标项目部办公室电话;0561-7094599),廖铁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施工车辆及施工运输车辆有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范围违法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施工建设。

二、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车辆不按要求配备驾驶人员或驾驶员不适任的。

三、施工车辆违规载人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建筑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不适航、或随意借用驾照的。

四、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营运车辆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五、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六、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八、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九、应急救援部队、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实施步骤:

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31日),严格按照通知制定我单位的行动方案,同时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第二阶段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我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确定部门间的联合行动主题,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第三阶段(8月)为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单位对下属施工作业队督促检查的基础上,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第四阶段(9月)为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我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将专项行动总结及时报厅安委办,并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我单位在学习传达省交通厅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交通运势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单位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标、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我单位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同时强化“打非治违”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统筹,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单位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年”、“ 双基”建设、“平安工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日常的安全监管相结合,要执法与服务并举,坚持推动转变企业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协调,把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相结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路基01标项目部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第15篇: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个人收集整理 仅限参考

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wTmN1n2UYP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机、渔业行业领域和直属垦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农机、渔业行业和直属垦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率得到相应下降。安全作业和安全生产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wTmN1n2UYP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部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部安委会主任余欣荣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办公厅、农机化管理司、农垦局和渔业渔政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部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对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协调指导。wTmN1n2UYP

四、整治重点

一)在农机领域整治的重点:

1.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wTmN1n2UYP 1 / 5 个人收集整理 仅限参考

2.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wTmN1n2UYP 3.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wTmN1n2UYP 4.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wTmN1n2UYP 5.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wTmN1n2UYP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

二)在直属垦区整治的重点:

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2.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3.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等违章驾驶行为。

4.建筑施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三)在渔业领域整治的重点:

1.“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以及套牌、假船牌、涂改船名号的违法行为。

2.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的行为。

3.渔船非法载客载货以及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信息终端的行为。

2 / 5 个人收集整理 仅限参考

4.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号型等重要安全设备不齐的行为。

5.渔港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6.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现象。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渔业生产经营行为。

五、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

1.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和渔业渔政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对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做出部署。SAxdfmcWXJ 2.农机、农垦和渔业主管部门,即刻下发文件,积极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SAxdfmcWXJ 3.组织地方各部门和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立即整改,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SAxdfmcWXJ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0月中旬)。

1.农机、农垦和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各地行业执法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消账整改,严禁“挂账”、“瞒账”,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SAxdfmcWXJ 2.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相互监督、相互督查工作机制,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紧盯到底,整改不完毕,行动不收兵。SAxdfmcWXJ 3 / 5 个人收集整理 仅限参考

3.农机、农垦和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SAxdfmcWXJ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中旬—12月初)。

1.农机、农垦和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进行过整改的单位要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SAxdfmcWXJ 2.部安委会办公室随机对2—3个省和1个直属垦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夯实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保障和维护好安全生产法治秩序。SAxdfmcWXJ

六、工作总结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送农机、农垦和渔业主管部门。SAxdfmcWXJ 2.农机、农垦和渔业主管部门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SAxdfmcWXJ 3.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组织互学互鉴,对扎实做好今后的打非治违工作起到指导作用。SAxdfmcWXJ 4.12月15日前,农机化管理司、农垦局和渔业渔政管理局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报送部安办。12月20日前,部安办将农业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SAxdfmcWXJ 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

4 / 5 个人收集整理 仅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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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横山县樊家河煤矿三号矿打非治违

2015

专 项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9月

8 日

年 三号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煤炭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榆政能发[2015]163号)要求,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三号矿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柳熙(矿 长)

副组长:朱敬德(技术副矿长)

成 员:王子斌(生产副矿长) 樊永强(机电副矿长)

王茂森(安全副矿长) 刘培斌(通风副矿长)

郑国林(培训科长)

李月兴(测量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日常事务,由王茂森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严打“三非”,狠治“三违”,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5年9月8日至12月10日。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打非”10个重点

1、私挖滥采等非法开采行为;

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每周向工作小组汇报。 负责人:朱敬德、李月兴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彻底的煤矿;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多系统、多井口煤。

重新对各生产能力、对各系统进行研究、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同时对云南省定员相关规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负责人:王子斌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要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而从事生产的。

负责人:朱敬德 李月兴

5、未经批准拖延工期未完成技术改造、改扩建的矿井,利用被整合矿井在整合区域内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落实好采煤方法设计变更工作。 负责人:王子斌

6、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未按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施工,超建设工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未经验收擅自在改扩区域进行生产的新建改扩建矿井。

7、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8、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

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

负责人:王茂森 郑国林

9、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3 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员配备符合需要。

负责人:郑国林、李月兴

10、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隐患而未进行停产整顿。

狠抓现场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果存在重大隐患,则立即停产整改。

负责人:王茂森 樊永强

(二)“治违”10个重点

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

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各安全生产机构,签订安全责任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落实。

负责人:王茂森 刘培斌

2、矿领导配备不足和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按国发23号文要求,对照制度,强化管理下井带班的管理到位。 负责人:柳熙

3、存在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所有管理人员要严抓规章制度、有关措施的落实,要狠反“三违”,要按奖惩条例进行翻倍处罚。

负责人:王茂森、王子斌。

4、通风系统不可靠、不稳定,采掘工作面布置不合理、风量不足,矿开拓、准备巷道仍使用木支护,未推行壁式采煤方法。

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4 负责人:刘培斌 郑国林

5、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编制但不落实,煤矿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

所有作业点、维修点必须编制合格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防治水工作认真检查,落实好防治水工作方案要求。

负责人:朱敬德 王子斌

6、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虽安装了但不能正常运行,高瓦斯矿井未安装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安装但不能正常抽放,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一是认真对照监控系统运行标准认真检查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对抽放系统进行认真研究,加强抽放管理,确保抽放效果;三是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专门检查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到位.负责人:王茂森 郑国林

7、火工品的存储、使用、管理不符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对火工品的存储、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检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强调落实。 负责人:王茂森 郑国林 刘培斌

8、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煤矿。

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清理,存在有问题的立即整改。 负责人:王永海 王茂森

9、未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登记并进行有效监控管理,未编制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签订救护协议。

一是对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排查手册》认真排查,并登记实施有效监控管理到位。负责人:刘培斌 郑国林

5 二是认真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编制好应急演练计划,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负责人:王茂森 朱敬德。

10、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定这规定、对照煤矿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反三违”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减少违章,促进安全工作稳定好转。

负责人:王茂森 刘培斌

四、工作开展:

㈠、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我矿于9月8制订好专门方案,并由矿长组织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三违”情况要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取得实效,12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五、有关要求:

1、各要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分好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好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4、要召开动员大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樊河煤矿三号矿 2015年9月8日

第17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65号:关于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在全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煤矿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领导

矿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矿长助理、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副总师,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安全科、调度室、通防科、经营管理部、保卫部、办公室、财务部、煤销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经营管理部。

三、方法步骤

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分四各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1日---5月31日,制定方案、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6月1日---7月31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8月1日---8月31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1 第四阶段:9月1日---9月30日,督查总结、巩固提高。

四、重点范围

在全矿范围内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事故多发区域,瓦斯治理、水害治理、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灾害严重煤矿生产,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改、整治。

五、重点内容

(一)各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安全生产操作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二)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或无规程施工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而继续生产、施工的;

(三)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五)瓦斯未落实综合防止措施的;

(六)水害威胁严重煤矿企业及矿井,未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或防治水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不完整、周边采空区边界不清楚的;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及水害应急救援措施不落实的。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兼并主体企业对被兼并煤矿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

(八)从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九)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

(十)施工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

(十一)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十二)煤矿企业没有成立专业救护队或未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煤矿企业及矿井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没有进行应急演练的。

(十三)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十四)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地方政府认定应当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工作安排

我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地方政府指定的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建设行政、公安、工商、供电等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集中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在对近年来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突出打击的重点重点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建立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将工作方案及时逐级上报。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矿活动领

3 导小组办公室经营管理部。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要对近期违规违章行为被处罚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

(二)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集中整治。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深入分析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产生的主要根源,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严厉查处、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违法生产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地测部门要重点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情况并开展专项督查。

(三)搞好全面检查,加强重点抽查。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了解掌握“打非治违”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对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对所辖范围内的检查工作,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并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3.矿领导小组将分片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并对部分单位、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检查。

4

(四)做好督查总结,全面巩固提高。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要在督查的基础上,认真汇总梳理、总结提炼;

2、由矿经营管理部负责于8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七、工作要求

(一)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增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非治违”措施。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周密、措施果断、推进有力、打击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以开展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矿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对惩治非法违法行为、追究事故责任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公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的规定,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落实事故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单位、部门,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的落实情况和向社会公布等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坚持把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5 与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综合防治、以及加快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分析矿井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主要原因的基础上,抓住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难以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踪督办,强化治本之策,构建矿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汇总工作,及时逐级上报矿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信息。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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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

2012 年 5月10 日

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煤炭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经信煤炭[2012]208号)要求,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鲁道全(矿 长) 副组长:陈忠海(技术副矿长)

成 员:李清华(生产副矿长) 曾毅(机电副矿长)

刘绍学(安全生产副矿长) 廖新伟(安全副矿长) 李建国(安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李建国负责日常事务,由廖新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严打“三非”,狠治“三违”,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2年4月20日至9月10日。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打非”10个重点

1、私挖滥采等非法开采行为;

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每周向工作小组汇报。 负责人:李清华、刘绍金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彻底的煤矿;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多系统、多井口煤。 重新对各生产能力、对各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同时对照泸县安监局下发核定头面定员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负责人:陈忠海、刘绍学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要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而从事生产的。(我矿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负责人:鲁道全、陈忠海

5、未经批准拖延工期未完成技术改造、改扩建的矿井,利用被整合矿井在整合区域内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6、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未按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施工,超建设工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未经验收擅自在改扩区域进行生产的新建改扩建矿井。

7、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8、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 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安监局审批和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

3 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负责人:鲁道全、陈忠海

9、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需要。

负责人:廖新伟、李建国

10、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隐患而未进行停产整顿。

狠抓现场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果存在重大隐患,则立即停产整改。负责人:刘绍学、廖新伟

(二)“治违”10个重点

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

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各安全生产机构,签订安全责任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落实。负责人:鲁道全、廖新伟

2、矿领导配备不足和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按国发23号文要求,对照制度,强化管理下井带班的管理到位。负责人:鲁道全

3、存在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所有管理人员要严抓规章制度、有关措施的落实,要狠反“三违”,要按奖惩条例进行翻倍处罚。负责人:廖新伟、李建国。

4、通风系统不可靠、不稳定,采掘工作面布置不合理、风量不足,矿开拓、准备巷道仍使用木支护,未推行壁式采煤方法。

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确保通风系

4 统稳定可靠。负责人:陈忠海、李建国

5、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编制但不落实,煤矿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

所有作业点、维修点必须编制合格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防治水工作认真检查,落实好防治水工作方案要求。负责人:陈忠海、刘绍学

6、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虽安装了但不能正常运行,高瓦斯矿井未安装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安装但不能正常抽放,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一是认真对照监控系统运行标准认真检查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对抽放系统进行认真研究,加强抽放管理,确保抽放效果;三是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专门检查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到位。负责人:陈忠海、廖新伟

7、火工品的存储、使用、管理不符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对火工品的存储、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检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强调落实。负责人:廖新伟

8、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煤矿。 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清理,存在有问题的立即整改。负责人:黄国群

9、未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登记并进行有效监控管理,未编制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签订救护协议。

一是对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排查手册》认真排查,并登记实施有效监控管理到位。负责人:鲁道全、刘绍学

二是认真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编制好应急演练计 5 划,做好应急演练工作。负责人:刘绍学、陈忠海

10、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定这规定、对照煤矿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反三违”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减少违章,促进安全工作稳定好转。负责人:廖新伟

四、工作开展:

㈠、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我矿于5月10制订好专门方案,并由矿长组织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三违”情况要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取得实效,9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五、有关要求:

1、各要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分好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好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4、要召开动员大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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