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cfx8.com--工作心得体会】

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

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高速路政执法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对考核组领导和同志们来我支队考核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把支队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绩

截止6月底,辖区共发生涉路违法案件800余件,其中涉路赔偿和行政许可案件293起,结案案件278起,结案率98%,索赔率95%。共收取公路路产赔(补)偿费2067076元,罚款1000元。同时,通过向法院起诉遗留案件7起,追缴路赔费229036元人民币,有效地保护了路产、维护了路权。上半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从严进行了路域环境治理。

对辖区的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违章建筑物进行全面摸排,建立违章建筑台账。协同京藏管理处养护部门对服务区周边遭受破坏的公路设施及时进行了维修,修筑并加固了封堵围墙,阻断违法经营。支队开展了“2014年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活动中共拆

1 除违法标志13块、纠正违章作业9处、制止拆除建筑控制区建筑2处。快速路大队将路域环境治理常态化,半年共清理小广告千余条,非交通标志牌30余块,拆除了快速路灯杆上的违法广告,消除了安全隐患。5月29日《张家口日报》第二版上报道了这次活动。

2、进一步规范了养护施工现场管理。

自本年度起,凡办理养护施工许可手续的施工方,在取得养护施工许可证后,都要到施工路段所辖中队备案,并由法规科通过支队办公群通报施工的项目、位置及期限。同时,要求除小修、中修、大修及专项养护施工作业需要到支队办理养护施工许可并备案外,日常养护施工作业及绿化、浇水等,直接到施工作业管辖路段中队备案即可。通过这一举措,加强了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和检查监督。截至目前支队共办理8起养护施工许可,全部确保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5、进一步完善了路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

在正式启用自主研发的路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基础上,支队根据“张交规字„2013‟25号”文件精神,将网上办案系统进行了升级立项,并得到省厅批准。目前,支队正与相关科研单位合作,具体展开升级研发工作。届时该系统可以实现路赔案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办案流程网上运行,管理相对人在支队任何一个执法单位均可就近异地处理、异地审批各类路政案件,真正实现路政管理科学化、

2 信息化、规范化,达到便民高效的目的。

6、认真组织了全员业务培训。

支队制定年度培训实施方案及计划,计划在今年7月集中分期组织开展一次脱岗业务培训,每期培训共四节课,每节课共两课时,并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对路政执法管理进行专题讲座。在今年3月份,支队还重点对各执法大队、中队内业人员进行了“规范路政业务资料档案”的培训,同时受通泰养护集团邀请,组织支队法规科人员到养护集团进行业务授课一次。

7、强化了执法工作督导检查与回访。

截至目前,支队领导带队到执法一线明察暗访检查共62次,行程6300多公里,督察人员260人次以上,下达督察通报5次,未发现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现象。同时支队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回访工作,截至6月底路赔案件共结案220次,回访106人次,回访率达48.2%,向社会群众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满意率100%。向局行风办上报明察暗访情况6次、行风简报10期,向省治超办上报统计超限报表6次。

8、积极主动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部署,支队制定了 “三基三化”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将张石高速蔚县中队作为试点并开始着手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辖区路产统计工作正抓紧进行,5月中旬完成了初步统计工作,后续工作正按计划稳步

3 推进;上半年,支队通过培训为新增的11名路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河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截至目前支队共有执法人员125人,现持有省政府执法证人员共计125人,持有交通部执法证人员共计114人,同时持有两证执法人员共计114人;本年度,根据各路段出现的具体现象,支队组织了辖区各中队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并向公路沿线司乘人员及群众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加强了对打击超限超载的宣传;完成了公务车辆的年审工作,为34台执法车辆安装北斗系统;实行定车定额分配使用油料,上半年支队节约油料8590余升,折合现金6万余元; 6月9日,《张家口日报》以“高速路政服务从细微处入手”为题,对我支队教育亮点工作进行了报道。

二、采取的具体方法及措施

1、认真推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年初,在经过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支队将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制定了支队《2014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表》和《2014年主要工作计划表》,做到了“人人有目标、个个有指标”,“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在此基础上,支队结合“建、管、养”一体化管理模式要求,适时修改完善了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将每位队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业务学习、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量化为具体考核

4 标准,每月逐级定期考核打分。在对各路段执法人员进行月度考核时,支队要同时考虑其所在路段管理处考核情况(支队将考核评分标准发给辖区管理处,由管理处参照标准每月定期给每个执法人员打分并反馈给支队),考核结果公示上墙,与当月绩效挂钩,记入个人业绩档案,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在提升全员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

结合现有人员知识结构,支队下大力研究解决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有效方法,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全员牢固树立起事业心和责任感,鼓励大家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并着力抓好“四个力”,即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潜心钻研,提高创新力;孜孜以求,提高学习力;严格自律,提高约束力,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水平。

3、发掘现有办公设备潜力,不断提高路政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随着“网上办案”系统的正式启动运行,支队在取得相关科技单位支持的基础上,强化人员技能培训,实现了支队与各基层执法单位“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的联网运行管理,确保了全支队处理的各类路政案件查处及时,处理(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结案率高;克服了执法文书不

5 规范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现象;实现了各类法律文书、文件档案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4、注重协调汇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在实行“建、管、养”一体化管理过程中,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做好高速路政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抓住“绿色廊道建设”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以及“两个环境建设”等有利时机,支队按照张家口市治超办关于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超载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协调沿线收费站、路政所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治理工作。加强了与高速交警、高速养护、收费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印制了路产维护联动卡1万份,分发给沿途养护、收费站等人员手中,有效地弥补了路产损坏及安全隐患的发现死角,为我市“两个环境”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了日常巡逻,加大对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的管控力度。二是搞好非公路标志管理,对辖区所有非公路标志做到严格审批、依法拆建、台账清楚、管理有序。三是加强对辖区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了清障救援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服务意识。五是加大积压案件的处理力度,努力提高路产损失的索赔率。

6、不断提高全员“执法为民”宗旨意识,严防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队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每辆执法车上都配备了灭火器、医药箱、便民卡,后挡风玻璃上,公开了举报电话;办案大厅提供了便民茶座;继续与张家口电台交通台100兆赫合作,及时提供路况信息,并现场连线解答司乘人员遇到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提供了方便;全体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积极主动为过往司乘提供优质服务,将便民、为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支队继续强化并运用好“五个机制”,即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制度保障机制、教育引导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奖惩考核机制,严刹不良作风,严格执法监督,对于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坚决预防和遏制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滋生蔓延。

存在问题及不足

上半年,我们支队虽然围绕年度任务目标,认真抓了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作风浮躁,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等现象。个别同志思想上对路政执法工作认识不清,对自己的工作性质理解不够,不能深刻认识到头戴国徽、身穿制服的深远涵义,直接影响了路政管理相关法律的严肃性,

7 制约了内部执法环境。

二是路政法律宣传不够,群众对公路有关法规知识知缺乏应有认识。由于人力和宣传设施设备的不足,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上,还有一定的欠缺,沿线群众对对公路有关法规知识缺乏应有认识,对涉路违法行为习以为常,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占路集贸市场、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三是执法手段的欠缺,形成有法难依的被动局面。一方面由于路政执法人员、装备、经费的限制,造成执法力量薄弱,无力顾及,不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难管理,易反弹。另-方面由于路政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单纯的说服教育,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涉路违法行为。

四、下半年工作努力方向

1、继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全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核心,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这一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措施,引导全体执法人员在履职尽责、创新提高、严格自律、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上有所提升和建树。

2、继续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全力提升高速路政执法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制度,使每一个路政员都有明确的目标,实现角色定位。同时,继续提升服

8 务理念,充分利用支队在路政巡查车上安装的便民服务箱,修车工具、常用药品及路线地图,为广大司乘人员服务,以增强路政执法的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路政服务水平。

3、加大路政管理科技创新投入,努力提高路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目前,支队网上办案系统立项计划已经顺利通过了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的立项查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专项资金,具体展开研发工作,真正实现路政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4、进一步完善辖区高速公路路产统计台账。组织各大队对辖区的公路路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进行调查摸底,和原台账对照,按照一定规律和要求整理成电子文书资料,逐步健全路产、路权电子档案,做到对辖区的路产、路权管理工作心中有数,确保对路产、路权管理实行有效保护。此项工作任务量很大,但我们有充分思想准备、有信心把工作做得更好。

5、继续加大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加大对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和对超限超载运输的管控力度。继续完成非公路标志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台账清楚,管理有序。继续完成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京藏高速公路服务区秩序混乱行为,排除影响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的隐患。

6、加强执法队伍“四统一”新形象建设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有关要求力争下半年全面落实路政执法“四统一”。

7、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下半年,支队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工作机制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并运用好“五个机制”,从支队自身特点出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措施,强化管理,从严要求,努力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风尚。

以上是我支队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2014年7月18日

第2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景德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支队二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金秋十月时,瓷都景色秀。首先,我代表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景德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二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大队督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大队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帮助。现在,就我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大队基本情况

景德镇高速路政支队二大队,由原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浮梁路政大队和部分原稽征划转人员合编而成,内设路产、路权、路面、排障四个外勤中队和一个内勤中队,现有干部职工13人(其中党员5人),平均年龄35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均取得了交通行政执法资格。

大队主要担负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七纵九横”中第四纵——济广高速公路940KM—990KM路段共50公里的路政管理工作,管辖路段穿过区域多为山岭重丘地形,有各类桥梁39座,其中大中型高架桥33座;有隧道11座,总长达11公里,加上山区低温、浓雾气候时间长,大队管理任务较重。为方便工作,保障快速出警,大队还在高速公路经公桥收费站内设置了一个外勤中队驻点,实行外勤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守、执勤。

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出发点,以创建“服务型路政大队”为奋斗目标,坚决落实总队“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保形象”的要求,认真履职。截止2011年10月底,队员上路率达到100%,累计巡查9635人/次,巡查里程35万多公里,并先后针对在控制区内违法建设、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人为破坏公路附属设施、行人牲畜上路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了多次法律宣传及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办理行政许可12起,审批路面施工20起,制止在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行为2起,劝离行人上路近百起,查处交通事故损坏路产设施案件183起,收取路产赔偿金额84万多元,结案率达99.6%,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路政管理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按照省厅、总队和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景德镇高速路政二大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

2 以大队长为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参加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小组,认真按要求进行了自评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及时上报。同时,对自评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整改。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大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日常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求的做法

作为基层路政执法单位,直接面对群众,代表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为了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执法形象,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设标准化路政大队,统一执法形象

大队作为全省第一批“标准化路政大队”创建单位,在总队、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标准化建设起点高、速度快,设置了统一的路政执法标识,建设了标准的路政执法大厅,更新了三辆路政执法车辆,换着了新式交通执法制服。在软件建设方面,大队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坚持统一的执法程序、制作统一的路产路权普查资料、贯彻统一的“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的高速路政执法理念,坚持准军事化管理,并按照总队《风纪风貌督查制度》,经常开展风纪风貌督查,以努力培养干部职工仪表端庄、遵章守纪、生活健康、工作严谨的良好作风,打造了一支素质高、作风正、形象好的路政执

3 法队伍。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执法素质

为了提高执法水平,大队在全体路政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的基础上,还坚持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学习《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等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更加强了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学习。同时,大队依照上级下发的各类案例范本,及时组织学习,做到人人熟悉路政管理职权及义务,熟悉路政相关业务的办案程序和文书使用制作,确保路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正查处路政案件,保证案件查处证据齐全、表述准确、文书规范。大队还经常组织经验交流、案例讨论,以提高路政人员驾驭执法现场的能力。目前,大队全体人员业务能力普遍较强,执法水平普遍较高。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活动

在执法活动中,大队执行路面执法“一敬礼、二说理、三处理”的服务程序,对上门办事的服务对象,坚持“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请坐、一杯热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并进行执法礼仪培训,切实做到仪容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努力完成了由传统型路政管理模式向管理与服务并重型路政管理

4 模式转变。大队建立并认真执行了巡查考核、案卷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考核评查结果,以促进日常执法更加规范。大队严格执行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并及时向上级报备,确保了所有案件处理合法适当。大队遵守上级规定,严格执行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确保所有款项及时解缴上级转入财政专户。

4、建设廉政防控体系,加强执法监督

为了加强执法监督,大队做到了“内外两手抓”。对内,强化政务公开,使用各种形式公开了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方式,使执法活动晒在阳光下。在每案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卡的同时,按照总队《廉政防控手册》的要求,大队副科级纪检员对所有案件进行审核并签字。我们还建立了路政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对路政人员进行以执法活动为主的全面考核评价并兑现奖惩;对外,聘请了评议监督员对我们的执法服务进行监督,还采取回访的方式征求相对人对我们执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执法服务水平的提高。

通过这些措施,大队全体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由于职责履行到位、案件处理规范,大队成立以来从没有收到对执法活动的投诉,更没有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5 在上级的领导下,我大队在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专业水平和熟练使用电脑设备办公能力等有待提高;与相关执法、司法单位,特别是土管、规划、法院等的协调沟通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进一步立足实际,加强内部培训教育,同时提请上级为大队配备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带动大队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沟通协调的力度,争取通过宣传和沟通,赢得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理解,营造更加关系和谐、支持有力的法制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公众对路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大队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路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更加严格要求,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努力成为一支人民满意、社会认可、领导放心的交通执法队伍。

谢谢大家!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3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

我队在市支队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加强服务发展,着力提高路政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整肃执法队伍,不断推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进程,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现将我们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如下:

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我们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照执法文书评比标准,不定期对路政大队的执法文书进行了评查。

1、文书评查到位的方面。从评查情况来看,路政大队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秉公执法,较好的树立了交通行政执法的形象,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注重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主体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二)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依据比较准确。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当事人情况详细,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准确,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比较适度。

(三)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

- 1懂,对于帮助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掌握《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2)注重学习工作相结合。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搞好工作安排,挤出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期间,路政大队撰写了学习,每名执法人员就学习内容联系实际工作撰写。同时,注意将学习和工作相融合,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4)积极自查清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行政强制清查活动,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及时修订完善。经过认真检查,我队未制定有关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我队也在积极探索制定对实施强制措施的监管制度。

3、加强交流,及时总结提高

在已有的学习成果基础上,我队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相互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执法监督工作

1、强化监督,内外集合。一是内部监督不留空白。我队成立了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执法监督机构。上半年,我队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活动,抽查了部分许可和处罚档案,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足拿出整改措施。二是外部监督真心诚意。我们将行政执法的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在治超站点和办公区设立公示牌、举报电话、意见箱。

- 3围绕"构建和谐交通"的执法理念,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一是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进一步简化许可手续,对行政许可流程进行优化,实行“许可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二是讲究执法方式,柔性管理执法。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多宣传教育,对一般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在纠正违章时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民办实事。准确把握群众的实际要求,以服务为主线,以管理为先导,推出便民利民的措施。

3.坚持严格管理,力求队伍形象有新的提升。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锻造出一支能吃苦、懂业务、善管理的交通执法队伍,对提升交通队伍形象至关重要。一是强化队伍素质锤炼。队伍素质的提高是平时磨练的积累,要在学习、实践、应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队伍业务能力和抓好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本领和工作效能。二是强化执法队伍风纪督查。要运用明查暗访、专门督查、社会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值勤过程全方位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苗头性与倾向性问题,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制度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执法监督、过错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加强工作考评机制,运用考评成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队伍建设

- 5

第4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大队督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大队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帮助。现在,就我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大队基本情况

察右前旗交通局行政执法大队,是经察右前旗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隶属于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的二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党员5人),平均年龄37.5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了交通行政执法资格10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颁发的执法资格18人。

大队主要担负察右前旗境内县道176.7km、乡道160km、和前旗到集宁的达尔登达大道22.8km以及专用公路(136油库到208国道)的10.6km的管理工作。

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出发点,以创建“服务型执法大队”为奋斗目标,坚决落实总队“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保

形象”的要求,认真履职。截止2012年5月底,队员上路率达到100%,累计巡查3000人/次,巡查里程3万多公里,并先后在县乡道危险路段设立了12块警示标志牌,在208国道拓宽改造设立分流车辆标志牌10块,并且全队人员全员上路参加了车辆分流工作。针对在控制区内违法建设、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人为破坏公路附属设施、行人牲畜上路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了多次法律宣传及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发放了《告司机朋友的一封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宣传单3000多份,办理行政许可5起,制止在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行为2起,查处交通事故损坏路产设施案件18起,收取路产赔偿金额18万多元,结案率达99%,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路政管理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按照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前旗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内蒙古自治区运输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队员参加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小组,认真按要求进行了自评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及时上报。同时,对自评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整改。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大

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日常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求的做法

作为基层路政执法单位,直接面对群众,代表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为了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执法形象,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设标准化执法大队,统一执法形象

大队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配备二辆路政执法车辆,去年刚换了制服,今年又准备换新式制服。在软件建设方面,大队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坚持统一的执法程序、制作统一的路产路权普查资料、贯彻统一的“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的路政执法理念,坚持准军事化管理,并按照《风纪风貌督查制度》,经常开展风纪风貌督查,以努力培养干部职工仪表端庄、遵章守纪、生活健康、工作严谨的良好作风,打造了一支素质高、作风正、形象好的路政执法队伍。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执法素质

为了提高执法水平,大队在全体路政人员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的基础上,并且制作了内部学习手册,人手一册。还坚持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学习《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赔(补)偿标准》等路政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更加强了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学习。同时,大队依照上级下发的各类案例范本,及时组织学习,做到人人熟悉路政管理职权及义务,熟悉路政相关业务的办案程序和文书使用制作,确保路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正查处路政案件,保证案件查处证据齐全、表述准确、文书规范。大队还经常组织经验交流、案例讨论,以提高路政人员驾驭执法现场的能力。目前,大队全体人员业务能力普遍较强,执法水平普遍较高。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活动

在执法活动中,大队执行路面执法“一敬礼、二说理、三处理”的服务程序,对上门办事的服务对象,坚持“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请坐、一杯热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并进行执法礼仪培训,切实做到仪容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努力完成了由传统型路政管理模式向管理与服务并重型路政管理模式转变。大队建立并认真执行了巡查考核、案卷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考核评查结果,以促进日常执法更加规范。大队严格执行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并及时向上级报备,确保了所有案件处理合法适当。大队遵守上级规定,严格执行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确保所有款项及时解缴上级转入财政专户。

4、建设廉政防控体系,加强执法监督

为了加强执法监督,大队做到了“内外两手抓”。对内,强化政务公开,使用各种形式公开了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方式,使执法活动晒在阳光下。我们还建立了路政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对路政人员进行以执法活动为主的全面考核评价并兑现奖惩;对外,聘请了评议监督员对我们的执法服务进行监督,还采取回访的方式征求相对人对我们执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执法服务水平的提高。

通过这些措施,大队全体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由于职责履行到位、案件处理规范,大队成立以来从没有收到对执法活动的投诉,更没有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在上级的领导下,我大队在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专业水平和熟练使用电脑设备办公能力等有待提高;与相关执法、司法单位,特别是土管、规划、法院等的协调沟通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进一步立足实际,加强内部培训教育,同时提请局领导为大队配备路政内业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带动大队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沟通协调的力度,争取通过宣传和沟通,赢得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理解,营造更加关系和谐、

支持有力的法制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公路对路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大队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路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更加严格要求,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努力成为一支人民满意、社会认可、领导放心的交通执法队伍。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第5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

贵州省余庆县地方海事处(余庆县航务管理所)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海事(航务)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水平,根据遵市交发[2011]142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海事(航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

1、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已制定推行海事(航务)实施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对海事(航务)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进行了分类排列、制定目录,汇编成册,把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因目前人员有限,暂无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职能股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扣3分。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

暂未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扣2分。

3、行政执法公示制

暂未建立执法公示制度,未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种类、职权、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扣2分。

4、行政执法监督制

未完善和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扣5分,无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时的弄虚作

假、隐瞒不报的情况,无未受理和审查案件当事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申诉、检举情况。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暂未建立案卷评查制,未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扣2分。

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已进行规范岗位前培训,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度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2、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无执法人员不符合持证条件现象,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对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的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其执法证件收回并报省厅,无违反规定执法的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1、主体合法

执法主体和执法主体资格均合法。

2、内容合法

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收集和采用规范、合法,处罚对象符合规范。

3、程序合法

执法时亮证执法,并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发行回避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法执法执法案件。

4、文书填制与案卷归档

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填制相应的文书,无填制不方便或不规范现象;无字迹潦草,书面不清洁或者随意涂改现象;无应当编注案号的文书无案号或者随意乱编案号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无执法人员或者当事人签名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有更改现象,无没有当事人的手印或者签章现象;使用后的执法文书均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执法效果评价

1、地方人民政府的评价意见

未受到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现象。

2、无收到有效投诉现象。

2011年6月29日

第6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喀什地区运管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喀什地区运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喀什地区运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和内容

依据《喀什地区运管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喀什地区运管系统行政执法量化考核表》内容,根据各处室室的职责、权限结合考核量化指标,对局属各单位、各处室、各岗位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方式

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考评相结合。

(一)内部考核包括:各部门自查和考评小组抽查、听汇报等方式。

(二)外部考评是指社会监督员、管理相对人、有关执法部门参与的监督和评议。主要形式包括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

四、考核办法

按照季度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进行。

(一)考核分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两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程序为单位考核部门、部门考核人员,此项工作由局“两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二)部门考核由各处室按照《部门执法责任制》,对照《喀什地区运管系统行政执法部门量化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人员考核由各处室负责人依据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对照《行政执法人员量化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考评完成后,由各处室填写部门、人员量化考核表,于每个季度末上报局法制办公。

(三)执法评议领导小组按照《喀什地区运管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喀什地区运管系统行政执法量化考核指标》,对各执法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进行综合考评,填写考核表。

(四)各单位、各部门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总分,为全年累计分数的平均值。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级。

(六)对全年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同时其所在科室当年不能被评为优秀科室。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区政府和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岚山分局各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特监科、食品科、标准计量科协助;日常评议考核工作由各执法单位负责。

第四条 各执法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 评议考核办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执法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分局只考核各执法单位,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各执法单位应制定相应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评议考核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根据各执法单位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95分以上);较好(90-95分);一般(85-90分);较差(80-85);劣(80分以下)。

(四)采用日积累、季评议、年总评的方法:即,日常由负责考核的各执法机构积累情况,季度终了后送交组织人事机构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年度终了后将根据各季评议情况做出总评。

(五)实行评议工作群众化方法:每年对内、对外采取一至两次问卷摸底方法,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分局内部对有关执法单位、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之中。 第六条 考核指标(各执法单位按本机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有关考核指标)

一)各执法机构考核分100分:

1、行政执法(30分)。行政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的,酌情扣分。

2、行政许可(20分)。未按规定时间、程序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的,由于工作不及时或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酌情扣分。

3、行政应诉(10分)。不按规定要求应诉的,行政执法行为经复议被撤销或经行政诉讼被终审撤销的,酌情扣分。

4、法制宣传(15分)。按规定参加市局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得满分;凡有人无故不参加者,酌情扣分。

5、法制学习、考试(15分)。按规定应参加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考试,学习认真,学有所得计满分。有人无故不参加的,听课不认真经批评无效者的,不及格者经补考仍未及格的,酌情扣分。

6、执法形象(10分)。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盛气凌人的,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徇私讲情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刁难、勒卡行政相对人或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酌情扣分。

(二)考核当中加分条件:

1、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建章立制规范,且经验在市局以上交流的加1—5分

2、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献计献策,堵塞执法漏洞,取得显著成果的,加5—10分;

3、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办理重大案件,产生重大影响的,加10—20分;

4、凡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不畏艰难,取得重大成果,在系统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可酌情加20—30分。 第七条 组织评议考核的方法包括:

(一)听取被评议考核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工作资料(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考核内容);

(三)测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八条 评议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法制科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被评议考核机构现场进行;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局党组评审;

(五)在有关执法单位内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九条 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执法单位和人员,由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机构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第十条 凡是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单位,有关责任人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不重复评议考核。

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岚山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本文来源:http://www.scfx8.com/xindetihui/57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