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cfx8.com--公司工作总结】

篇:人寿保险理赔案例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

案例1:去年8月15日,张某将其一辆东风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三责险(限额20万),保期为2000年8月16日零时起至2001年8月15日24时止。2000年10月13日,张某驾驶该车在江苏S市境内由于雨天路滑撞死一人,张某负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张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93440元,分别为死亡补偿费60730元,丧葬费3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7510元,交通费等其他费用2200元。事故结案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在审查被抚养人生活费时发现死者抚养其父、母的证明材料为村委会出具并由派出所加盖印章,而按规定应由当地派出所直接用电脑打印出被抚养人的有关情况。保险人便产生疑问,随即赴死者所在地调查,经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到死者的父亲已去世多年,此证明材料系死者亲属骗取的。保险人在掌握这一证据后,向张某说明情况,对抚养父亲生活费予以剔除。此案是受害者采用欺骗手段诈骗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

案例二:去年7月14日,王某将其一辆解放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保期为2000年7月15日零时起至2001年7月14日24时止。2000年12月17日,王某驾驶该车在江苏T市境内因制动失灵撞死一人,王某负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王某赔偿死者家属119250元,分别为死亡补偿费60730元,丧葬费3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5020元,交通费500元。事故结案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审查时发现派出所出具的死者户籍证明是“独生子”,此证明并无任何异常现象,据此完全可以立即赔付,但由于被抚养人生活费金额较大,保险公司还是决定赴死者所在地作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到死者还有一个哥哥,在T市某行政机关工作。调查人员感到问题严重,立即向出具户籍证明的派出所反映,该派出所却含糊其辞,拒不承认死者有一个哥哥。随即调查人员又向死者哥哥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单位高度重视,责令其退给王某用欺诈手段得到的交通事故赔偿金27510元。此案是派出所出具了假证明协助受害者诈骗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

[案例启示]

保险人在理赔工作中,不仅要预防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而且还要预防事故受害者的欺诈行为。上述两个案例就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诈骗行为的典型体现。在实践中,事故受害者往往容易得到社会的同情,其欺诈行为具有隐蔽性,容易得手,从而使被保险人受到损害,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对此不负赔偿责任,这就进一步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负担,也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容易产生争执,影响保险人业务的稳定发展。通过上述两则案例,为预防受害者的欺诈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案发时的告知制度。保险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户在报案时,保险人应将涉及与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及时告知被保险人,鉴于受害者容易在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弄虚作假,应特别告知在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要求被保险人聘请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保险人也可参加调查取证及调查处理工作。

(二)建立赔付前的调查制度。凡涉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案件,保险人应认真审核,特别是对于证明不规范、死者(或残者)为独子、其他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更应高度重视。对于调查的方式,一是邻近地区可实地调查;二是较远地区可以请当地的保险公司代为调查;三是对于重大案件,不管地区远近,也不管证明是否规范,都必须实地调查。对于调查的途径,可以走访当地群众,也可走访有关单位,如当地派出所等。

(三)建立协助保户追偿制度。对于受害者诈骗成功的案件,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户做好追偿工作。在追偿工作中应注意正确区分对诈骗应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应负责任的,应及时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反映;对个人应负责任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必要时追究他们相关的刑事责任。协助保户做好追偿工作是保险人理赔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不仅可以树立保险人良好的社会形象,而且有利于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建立与司法机关联合办案制度。对于保险人难以调查取证的案件,保险人可以借助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与其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在实践中,可以按挽回损失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奖励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以充分调动司法机关及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

程先生是一名事业有成的生意人,去年11月2日,他和妻子一起去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100万元的人寿保险并缴纳了保险费,受益人为自己的父母。次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了正式的保单,保险单上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为当年11月3日零时起。

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投保后的第三天,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意外身亡。料理完后事,程先生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这时,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人身保险合同金额巨大,应当报总公司批准并且必须经过体检后方可承保。由于程先生投保时未体检且合同未报总公司批准,也就是说,程先生的投保违反了保险公司有关投保方面的内部规定,因此,该保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程先生的妻子回忆说,有关体检及报批之事,他们投保时业务员并未提及。

后来,程先生的父母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法官析案

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是保险公司用以指导业务、规范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比如核保规则、审批制度等,这些规定一般由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内部掌握。

如果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已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体现或者已明确告知了投保人,投保人已完全知晓,这些规定才对投保人具有约束力。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保险公司所谓的那些内部规定并未出现在保险合同中,业务员也未向投保人说明。因此,这些内部规定对投保人程先生而言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作为保险合同无效的依据。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第2篇:人寿保险理赔流程说明(优秀)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说明\n保险理赔一般理赔流程: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您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热线报案,并将相关的 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立即立案。

3、如需要调查的案件,调查员根据要求,进行调查。

4、理赔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计算赔付金额。 如有疑问仍可重新调查。作出核赔结论。

5、理赔员将审核意见和结论上报,签批同意后结案。

6、通知您领取赔款或其他书面通知。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的,如果资料不齐,保险公司 理赔部门也应及时通知被保人提交资料的,建议你们尽快跟保险公司联系,了解 一下没有及时做出理赔的原因。\n\n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申请人填写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 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5.医疗病历; 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一般在理赔资料提交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 10 个工作日内可作出核定, 是否给予赔付,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 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会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 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至于你现在的这种四个月都没有相关理赔消息的情况,建议你向保险公司,或受 理理赔的理赔专员详细咨询 以上内容可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好运喽!\n\n

第3篇:学生人寿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学生人寿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复印件;

2、农合或居民医保结算分割单;

3、诊断证明书;

4、出院小结;

5、用药清单;

6、班级出示学校证明;

7、除信用社以外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8、一家三口户口本的复印件;

9、如住院的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10、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第4篇:人寿保险理赔案例之承保前死亡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之承保前死亡

8月28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保单受益人诉某保险公司200万元保险补偿金纠纷案。这起案件暴露出我国保险实务中一个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填写了投保单,缴纳了相当于首期保费的预交款,考|试/大并参加了保险公司的体检之后,发生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呢?

纠纷起因:保险人拒付200万元补偿金

2001年10月5日,投保人谢先生在听取某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人黄女士对“[运筹]智选投资连结保险”及5个附加险种的介绍后,产生了投保意向。在代理人的协助下,填写了投保单和健康告知书,投保主险投资连结保险保额100万元,附加险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0万元。10月6日,保险公司向谢先生提交了盖有公司总经理印章的投保建议书;同日,谢先生根据建议书的内容,向保险公司缴纳了相当于首期保险费的款项11944元。保险公司向其出具了一份临时收款凭证。

10月17日,保险公司安排谢先生参加体检。10月18日凌晨1时左右,谢在意外事故中遇害身亡。

11月8日,谢先生的母亲以受益人身份向代理人黄女士告知保险事故,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2002年1月14日,保险公司向谢母出具理赔函,考|试/大称根据“[运筹]智选投资连结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主要内容为: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前先缴付相当于第一期保险费,且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已签署投保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符合本公司承保要求时,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保险公司将负保险责任),同意向受益人支付主险保险补偿金100万元。同时,根据“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五条的规定(主要内容为:保险公司对本附加合同应付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首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认为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尚未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没有成立,故拒付附加险赔偿金200万元。

受益人对此处理不满,在与保险公司多次磋商无果后,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补偿金200万元,以及延迟理赔上述金额所致的利息;并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争议焦点:

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庭审中,原、被告代理律师就以下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1、作为争议标的的保险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

2、保险合同是否已经生效?

3、投保人交给保险公司的款项是首期保费还是预付款?

4、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期间是否与主险一致?

对于上述争议,原告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第

12、

13、30、57条和《合同法》第

36、37条的规定,投保人谢先生已经填写了投保书,向保险公司缴纳了首期保险费,并参加了保险公司安排的体检(体检结果未见异常),表明其已经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而保险公司接受谢先生的保险费,意味着对合同主要内容予以认可和承诺,双方已就保险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此时,即使保险公司尚未出具保险单,依然可以认为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对于保险责任的期间,原告律师的看法是,附加险保单条款规定前后矛盾,保险合同作为格式合同,对其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可以认为附加险的保险期间与主险相同。主险关于未签发保险单的情形下承担保险责任的规定,考|试/大应当同样适用于附加险。

被告律师则认为:投保人死亡时,刚刚参加完保险公司安排的体检,保险人还未见到全部体检结果,完成核保程序,因此不能对谢先生的投保要求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没有成立。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100万元补偿金,并不是依保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而是一种通融赔付,是保险公司自主的商业行为。

赔与不赔:是否存在国际惯例?

对于本案争论的焦点问题:谢先生死亡时,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日本生命保险公司基础研究所研究员沙银华认为: 设为首页保险合同应该在保险人承诺时成立。根据具体操作程序,保险人在审查投保单以及相关被保险人的体检状况之后,在投保单上签字或盖章,并署上日期的时候,表明保险人对这份保险合同作出了承诺,保险合同成立并开始生效。

在英美保险实务中,送达保单通常被认为是保险人通知接受投保人的要约,表示保险合同成立的方式。送达保单同时还是计算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开始的依据,和确定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因此,将寿险保单实际送达到投保人的手中,一般会被法庭视为存在保险保障的证据。有的寿险保单甚至规定,保单送达投保人时,被保险人的生存和健康是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换句话说,如果寿险保单送达时,被保险人已经死亡或不健康,考|试/大则不存在有效的、有约束力的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收取了投保人交纳的首期保费,或者是相当于首期保费金额的预收款,是否就是保险人对合同内容作出承诺呢?这是本案争议的另一个焦点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主任陈欣教授所著的《保险法》一书中介绍,由保险代理人/保险人向投保人开具的保费收据(premiumreceipt),在一般情况下,只是表示“已经收到了投保人首期保费”,并不意味着投保人/被保险人自其交纳首期保费时起获得了保险保障。而在日本的人寿保险实务中,“承诺前”收取的首期保险费一般不直接作为“首期保险费”,而是以“充当首期保险费金额”收取。保险人收到款项后,向投保人开出“充当首期保险费金额的保管证”,等到保险合同成立时,以其充当正式的首期保险费。可见保险人收取相当于首期保险费的行为并不能简单地看做是保险人的承诺。

如果说保险合同没有成立,那么,对发生于承诺前的被保险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呢?国际惯例是被保险人符合承保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在这一特殊时段,保险人会通过某种方式给予投保人有条件的承诺。例如,通过一种符合保险条件型的保费收据(insurabilitytype),规定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条件,也叫做具有可保性,保险人将接受投保,出具正式保单,保险的有效期将从收据签发的日期开始。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不符合承保条件,保险人可以拒绝承保,退还首期保费。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保费收据就变成了某种有条件的承诺。

保险人将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时间向前提,最初是为了保险营销的需要,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人身保险的销售;作为对价,保险人将投保人.在日本,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保险责任的追溯效果”。日本的许多判例认为,只要投保人缴纳了充当首期保险费的金额之后,不论保险人是否承诺(承保),只要发生属于保险范围之内的事故,均追溯到缴纳保险费之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加入收藏当然,前提条件是,排除恶意利用这种制度的行为。这种对承诺前死亡的处理方法,已经形成行业惯例。

业界反思:如何填补保障真空

与本案类似的理赔纠纷近几年曾经发生了多起。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各保险公司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方式各异,尚没有形成约定俗成的行业惯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认识和判决结果也各不相同,很难对保险实务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

我们认为,解决这类问题比较好的方法是在《保险法》条文中进一步予以明确,但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并没有涉及到这项内容。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而求其次,寻求一种被行业普遍认可的商业惯例呢?业内人士的普遍看法是:国内保险公司虽然没有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引入国际惯例,但发生像本案这样的纠纷时,基本上是援引国际惯例来处理。保险公司没有将这种国际惯例写入保险条款,是担心有人恶意利用这种制度。但是,保险公司在运用保险条款处理理赔纠纷时,应该把它当作抵御道德风险的“盾”,而不是伤害客户利益的“矛”。

第5篇: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岗位职责(人寿保险)1.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2.负责组织推动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执行。3.负责人力资源中各项事务的执行,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4.负责人力资源部内部的组织管理。5.负责公司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6篇:人寿保险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

人寿保险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 不同的险种,在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是不完全一样的。 一般来说,理赔时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申请书》填写指南, 《理赔申请书》填写示范)、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委托书》填写示范)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申请寿险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此点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等。

当申请短期险死亡理赔申请时,需提供: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尸体检验报告或判决书及殡葬部门火化证明。如为疾病死亡,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如为意外死亡,还需提供意外伤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证明、刑事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者要出具

深圳保险咨询服务网http://

住院病人明细结账清单)、转院证明。如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当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检查报告。

深圳保险咨询服务网http://

第7篇:理赔岗位职责

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查勘定损室主任:

核赔兼内勤管理岗:

大案管理岗:

双代管理岗:

人伤核损岗:

人伤查勘岗:

未决管理岗:

核损核价岗:

法务诉讼岗:

单证理算岗:

核赔岗:

查勘定损岗:

二、岗位职责

查勘定损室主任职责:

1、负责查勘定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经理做好员工的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执行、落实公司查勘定损管理制度及实务流程。

2、做好第一现场查勘、复勘的指导、监督工作,确保第一现场查勘的时效、质量和规范,对于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到达现场的案件予以核实原因,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写出说明上传系统。

3、负责大额、双代、人伤及诉讼案件的指导、协调;协助经理做好拆检定损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3000元以上配件的更换审批处理,做好超权限的更换配件上报协调,参与疑难、疑问配件处理,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协助鉴定工作。

5、对5000元以上案件进行审核,万元以上案件派工参与定损,三万元以上大案,直接参与现场查勘定损;对重大疑难、争议案件,参与进行案件调查处理,并将案件进展情况逐级向领导汇报。

6、加强与分公司相关部门、岗位的沟通,协助经理做好重大案件、盗抢、报废车辆及损余物资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7、协助经理对理赔流程的整体监督和管控,处理好理赔各环节的客户投诉,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杜绝有效投诉案件的发生。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查勘定损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所辖区域内出险案件(包括双代案件)的现场查勘、车物定损及调查走访工作。

3、负责对存有问题或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现场复勘和调查,确保事故案件的真实性。

4、负责向客户发放《索赔须知》并指导客户填制相关单证,积极与客户沟通,引导客户选择管理规范的维修单位。

5、负责收集与理赔相关的客户资料和信息并将案件初始资料及事故照片等及时上传理赔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估损立案、核损退回等类似的问题案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公司辖区内5000元以上案件的定损以及本公司承保车辆在外地出险的定损监督、调查工作,协助查勘定损员对超权限和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并参与处理。

3、对超万元以上的案件,做到及时介入,参与现场查勘(或复勘)定损,及时了解案情,出具处理意见。

4、协助查勘定损室主任做好问题案件的汇总分析,对超权限更换配件和无现场等特殊案件及时进行上报。

5、协助查勘定损室主任做好大额案件的登记上报,并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定损的案件,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进行上报。

6、根据日常定损处理经验,综合整理、分析承保标的存在的风险状况,并及时向承保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伤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公司承保的所有人伤(包括车险、责任险、人身险)案件的调查、跟踪、处理。

3、根据公司人伤案件管理办法,结合伤者受伤程度,将《人伤案件调查表》中可能与此次事故人伤赔偿有关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实,并及时进行登记和上传。

4、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我公司人伤赔付的有关规定及索赔要求和所需单证,并将《人伤案件索赔须知》递交被保险人。

5、主动与主管医师沟通,了解伤者的入院时间,已经或将要进行的重大手术项目和所需贵重药品名目,是否需要使用护理人员,并告知我公司保险责任事故人伤医疗费用赔偿的有关规定。

6、对于伤势严重、伤情复杂、非医学专业人员难以查 清,并且不能与主管医师进行有效沟通,预估医疗费用较大的案件,要进行二次或多次人伤调查并将信息录入人伤跟踪台账,根据人伤案件立案期限及时修改系统内估损金额。

7、在单证审核过程中,对有疑问的证据、证件应向医院、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派出所、伤者、伤者单位及有关鉴定机构及时开展调查,确保单证的真实有效、费用合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未决管理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初始案卷的接收、保管、移出等工作。

3、负责对未决案卷定期进行清理,对长期未处理的案卷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与客户联系,对符合注销、拒赔条件的案件认真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负责接收客户索赔资料,对客户申请资料不齐全的,指导客户办理或提供其他资料;索赔资料齐全的,给客户填写《索赔材料回执单》,将客户申请资料与初始案卷进行合并缮制并导入理赔辅助系统。

5、负责将索赔资料齐全的赔案移交理算岗并办理移交手续,督促下一节点经办人员尽快处理赔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核损核价岗职责:篇二:理赔各岗位职责

车险理赔各岗位职责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接报案及调度、查勘、定损、核损(包括车辆核损和人身伤害核损岗)、复勘、未决管理、理算缮制、核赔、结案归档等环节。

理赔部门经理负有全面、综合管理职能。

一、理赔部门经理职责:

1.主持理赔部门全面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2.执行和建立各项理赔政策、制度和实务规范,制定理赔部门的管理规章和工作计划。 3.强化理赔队伍建设,包括理赔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理赔培训、考核。 4.组合、协调各理赔岗位完成各项理赔实务工作,对整体的理赔效率、理赔质量、客户服务水平负责。

5.指导、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实务处理。 6.向业管部门反馈理赔实务中反映出的承保问题。 7.收集当地政府、保险监管和同业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信息。 8.对理赔指标数据的走势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数据异常并查找原因。 9.定期对经营状况分析和;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提出管理意见。

二、接报案及调度岗职责: 1.当面或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客户报案,记录报案信息 2.在业务系统中录入受理案件的报案信息,核对承保信息,初步判

断保险责任。 3.根据出险区域和案情做出调度安排,将承保信息和出险情况及时转给查勘人员;同时做好记录

4.解答客户咨询,受理并跟踪客户投诉。 5.定期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包括报案信息、调度信息、查勘处理时效、案件进度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6.受理及委托异地代查勘案件。 7.记录并配合处理客户投诉,解答客户咨询、查询。

查勘人职责:

1.了解报案信息和承保基本情况,备好理赔单证及查勘工具。 2.现场查验标的车辆、驾驶人等信息,查明出险时间、地点、查清事故经过,了解交警的事故处理情况和责任认定比例。 3.调查取证:根据事故性质做深入的调查,核实确认事故真实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要进行特殊调查和取证,特别是针对责任免除条款和加扣免陪条款方面的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和做笔录应符合法律规定。 4.判定保险责任:根据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保险责任,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时与复勘、核赔人员沟通。 5.指导索赔:指导客户正确进行索赔,告知相关索赔单证。有义务解答客户咨询、查询。 6.协助施救:协助事故当事人进行现场施救。 7.确定损失:清点财产损失项目和数量,查清损失详情。根据损失情况,初步确定损失金额。

8.录入系统:通过业务系统录入车辆损失项目、金额和损失照片,报机动车核损人员审核。

9.拍摄照片:拍摄清晰、明确的事故现场照片和损失照片。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要求现场拍照。

10.查勘报告:绘制事故现场草图,现场完成纸制查勘报告。及时将查勘报告等理赔单证转给未决管理人员。

四、车辆核损人职责: 1.根据承保信息、报案信息、事故照片、查勘报告、事故认定书等分析事故合理性,初步判断保险责任。 2.通过核损系统审核车辆损失项目、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费。做到准确核定损失金额,对最终核定金额负责。 3.对不明项目和有争议的案件,与查勘人员沟通。对复杂案件应指导查勘人员核定损失。对有异议案件,及时与核赔人员沟通并提出复勘,必要时参与复勘工作。 4.处理一次性协议赔付案件和推定全损案件,参与一次性定损书面协议的签订工作。 5.收集、整理本地区汽车配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配合总公司完成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向总公司定期上传本地区配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 6.定期对核损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五、人伤核价人职责: 1.配合查勘人员,共同完成人伤调查。核实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保险责任。 2.预估人伤损失金额,针对审核发现疑问的案件,提出调查,协助查勘人员或者独立完成调查项目。

3.审核人员伤亡损失项目、金额。对各项人伤赔偿项目进行计算,制作人伤核价清单。 4.收集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人伤赔偿标准。 5.定期对人伤核价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六、未决管理人职责:

1.理赔单证领用、发放和销毁等单证管理工作。 2.在业务系统中对未决赔案进行“立案”“注销”等操作。 3.对已立案的赔案及时建立未决案卷档案。 4.收集理赔单证,包括收集客户交来的索赔资料,收集我司各岗位交来的各类理赔单证,逐件放入未决案卷,并填写交接单。 5.各理赔流程的理赔单证或赔案的流转。 6.对未决、已决案卷管理,包括对注销、拒赔、追偿、诉讼案卷的专门管理。及时对已决案卷进行装订和归档。

7.负责同志客户领取赔款或不受理、拒赔通知等与客户沟通工作。 8.跟踪和掌握理赔处理进展情况,督促和监督其他理赔岗位的进度及效率。

七、理算人职责:

1.审核理赔单证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2.通过业务系统完成赔案的赔偿计算,并打印赔偿计算书。 3.对定责定损等需要特别说明的赔案,撰写赔案说明。 4.对注销、拒赔、追偿等特殊案件缮制专门的审批单。 5.迅速准确完成赔案理算缮制工作,及时将赔案上报核赔人员审批。

八、复勘人职责: 1.负责再次调查、确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交警事故处理情况、责任认定比例、保险责任和损失情况。 2.负责提前介入疑难、特殊案件,争取事故处理部门公正公平处理。负责审核交管、消防、物价等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书,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辩护。 3.指导被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与交警、消防等部门的沟通。 4.负责诉讼案件处理,与法律事务部门协作处理诉讼案件的应诉、调解、上诉、申诉等事宜。 5.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内部协调工作,对理赔实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主动协调。篇三:保险理赔员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保险理赔员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1、以服务客户为根本,对工作尽职尽责。

2、热情接待客户,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期望,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3、着装保持专业外貌,待客热情、诚恳,谈吐自然大方,保持个人工作区整齐清洁。

4、完成保险理赔员的工作,同时兼任售后接待的职责。

5、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准确的完成erp系统的输入。

6、协助保险公司定损核价,负责事故车理赔卷宗的交案工作。

7、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查询理赔款的到帐与否,及时通知财务。

8、认真检查客户车辆进行定损,填写派工单。

9、掌握车辆维修进度,特殊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沟通。

10、负责对车间完工车辆的验收。

11、参与返修车辆的处理,做好与客户的解释、协调工作。

12、考察收集客户满意度反馈信息,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情况。

13、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政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按时参加企业内部培训。篇四:理赔人员岗位职责

理赔人员岗位职责

现场查勘岗位职责

1、接受专线调度,迅速,准确的查勘现场;

2、查勘现场,验证相关单证,收集出险资料。

3、确定保险责任, 弄明事故责任划分。

4、协助客户处理事故,并填写《出险通知书》,收集客户资料,

方便客户索赔及领取赔款。

5、介绍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定损岗位职责

1、准确确定事故车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车维修方案;

3、人伤损失的确定;

4、确定三者财产损失金额;

5、通过网上理赔系统生成现场定损单,对超过定损权限的案件及

时上报,并及时获取最新核损信息;

6、对核损中心的有异议的案件及时进行沟通;

7、对客户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单证收集岗位职责

1、较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对车险条款理解透彻;

2、熟悉车险的理赔单证及相关资料;

3、接客户送至的索赔单证,首先根据该案的《索赔须知》内

告知的内容进行审核,如发现索赔单证和资料欠缺或不符合索赔要求的,应暂不受理,并即时一次告知客户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根据事故性质审核资料、分类整理、粘贴,对于不承担赔

偿的部分单证资料予以剔除,退还被保险人;

5、接客户索赔单证,经审核符合条款和理赔实务要求并且齐

全的,应给予书面(《索赔单证签收单》一式两份)签收,并注明签收人和日期及时间(精确到以××时为单位),同时取得客户的书面签字认可。《索赔单证签收单》一份交客户,一份未决赔案内留存;

6、接待每一位客户时做到微笑服务,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让客户满意而归。

理算及缮制岗位职责

1、认真核对保单抄件及查勘核损情况;

2、接受客户理赔资料,并将相关资料发送到网上;

3、上传信息完整齐全;

4、正确处理待缮制的赔案;

5、对材料不全或有问题的赔案及时与当事人沟通。

6、按照缮制人员工作流程标准进行操作;

7、熟悉保险条款,及相应法律,法规;

8、熟悉车险网上理赔系统的使用;

9、能熟练使用相关电脑设备,扫描仪;

10、能自行处理工作过程中常见问题;

11、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核损报价岗位职责

1、及时审核查勘点上传的待核损案件。根据车损照片、上传的

材料及保单信息,明确事故车损伤部位和赔付范围,对查勘点的定损项目、配件价格及修理工时进行审核;

2、审核案件上传信息是否充分,案件材料是否齐全。确保案件

单证齐全有效;

3、审核案件真实性。判断出险经过与受损痕迹是否一致,如有

必要提出现场查勘;

4、看该车已出险记录。核对出险时间、地点、出险经过、受损

部位,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通知查勘员,杜绝重复报案现象。

5、按照核损人员工作流程标准进行操作;

6、认真核对损失照片,迅速核定查勘点上传的案件;

7、熟悉电脑的使用,能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9、核损、报价的工作时效性要求较强,应时刻保证在线状态,

及时对案件进行核损、报价。对上报的核损单、报价单应每 日清理,严禁积压;

10、核损、报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汇总、整理,及时与有关人

员沟通,定期进行汇总总结;

11、使用以下指标,对查勘定损人员和核损报价人员进行双向考

核,考核指标:①预估损偏差率%、②定损偏差率%、③核损减损金额、④核损减损率、⑤报价偏差率%、⑥报价减损金额、⑦报价减损率。

医疗核损岗位职责

1、医疗核损员接到调度后应及时与报案人联系,了解伤亡详

情,表达对伤者的关心,根据医院合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医疗核损员到伤者或死者所在(曾经在)医院,核实医院是否规范,是否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核对伤员姓名、性别、年龄,核实事故经过,记录床位号、住院号,主管医生及接待医生的姓名,伤者住院的病房、床位的级别以及是否有其他服务项目;

2、了解伤者的病情、治疗方法、贵重药品及器材、后期治疗

费用以及伤者的年龄、工作单位、收入情况、护理人员的相关信息、被抚养人、事故的发生过程等情况,判断事故责任,分项目预估损失;

3、核实入院后的治疗情况(治疗原则,治疗项目,贵重药品

以及进口药品的应用情况);

立案职责

1、对所有非单纯车损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立案处理;

2、根据个案需要,对部分案件进行立案修改,修改前与有关

平台操作人员协调一致,以配合其他平台人员补充信息重新处理;

3、每笔待立赔案需按要求查看报案信息、保单抄件,判定事

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非指定驾驶员免赔率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录入并计算、保存;

4、较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对车险条款理解透彻;

6、了解各地道理交通管理规章制度;

8、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核赔岗位职责

(一)核赔是对保险责任的最终确认,是对所有理赔前期工作的

总体把关和检验:

1、通过网络对已缮制完成的未结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核赔审查,首先审核所有理赔材料的完整程度,确定是否属保险责任,再审核赔款计算是否正确;篇五: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各机构、各部门:

为完善分公司理赔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责任,提升理赔非量化人员管理能力,顺利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理赔指标,现将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非车险管理岗

1、负责分公司非车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培训及各项监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汇报工作;

2、负责非车险理赔风险管控工作,落实非车险人员考核确认与追责工作;

3、负责非车险效率指标达成方案,对非车险的各项效率指标负责;

4、负责接受非车险案件报案、立案、注销、重开、预付赔款、通融等各环节管理;

5、负责对重大案件查勘、理赔工作指导与跟踪并落实重大案件上报及反馈工作;

6、负责非车险案件的打假、拒赔、诉讼等降赔增效工作,对非车险降赔指标负责;

7、负责非车险案件追偿工作并每月完成数据统计的汇报工作,对追偿案件指标负责;

8、负责公估、检验机构等外部资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与总公司再保部门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工作;

10、负责与分公司非车险部对接,每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给予承保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1、负责统括、招标业务支持;

12、参与非车险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车物赔案岗

1、负责建立查勘、定损、未决管理工作标准并培训推广;

2、负责制定车险效率指标完成方案并落实实施,对车险各项效率指标负责;

3、负责闪赔案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流程,并进行推动;

4、负责公估公司查勘定损案件的时效、质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5、负责延时报案、重开案件管理、指导、审核工作; 负责建立分公司车险立案管理制度,对车险立案管理工作负责;

6、负责与共享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并提出合理修改相关规则建议;

7、负责承修方管理,下达车商送修任务,承担支持车商发展的任务,对车商送修指标负责;

8、负责分公司理赔服务标准的制定,协调客户服务部,统筹处理理赔投诉,每月通报,并承担管理责任;

9、参与职责范围内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品质监察岗

1、负责进行理赔运营风险及案件质量监控、跟踪和统计数据对赔付

率的影响分析工作;

2、负责建立理赔风险模型,监控赔付率变化,为领导决策、承保、风险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反欺诈合作方推动与管理,促进与保监局、协会、学会单位的反欺诈合作,促进分公司建立与公检法、行业技术权威机构的合作关系,为其诈骗和疑难案件的甄别、鉴定、处理提供支持;

5、负责建立分公司理赔打假制度,实施培训及逐案指导、报送、追踪工作,必要时现场勘验,对打假指标负责;

6、负责车险案件抽检工作,每天抽检不低于总公司要求的案件量,并向车险理赔条线提出整改意见;

7、负责总公司安排的车险案件品质审计工作;

8、负责大案管理工作,必要时参与处理重特大和疑难案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流程,并进行推动;

9、负责对接分公司车险部,每月准备联席会议内容和报送工作,并有会议纪要;

10、负责理赔系统问题与总公司沟通协调工作;

11、负责配件供货渠道的搭建和维护,定期对配件、工时数据进行维护工作,是该项工作上报的责任人;

12、负责建立分公司涉案废旧配件的回收管理制度,并负责回收旧件的拍卖和费用收回工作;

13、负责非标件、通融案件的管理、指导、审核工作;

14、参与职责范围内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

计;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伤管理岗

1、负责制定和落实分公司车险人伤理赔操作标准、实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对提升人伤案件结案率,降低诉讼案件占比,保证人伤案件质量负责;

2、负责人伤理赔数据分析并及时向承保部门反馈意见;

3、负责三能三勿的推广与落实;

4、负责协助车物管理岗立案工作,对人伤案件时效内预估立案负责,杜绝惩罚性赋值产生;

5、负责人伤调查、诉讼岗及查勘定损岗人伤闪赔的监督、指导工作,检视人伤调查人员各项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人伤案件的自费用药、残疾等级等方面的审核;

7、负责建立人伤方面鉴定等外部资源合作关系;

8、负责人伤案件的打假、拒赔、诉讼等降赔增效工作,对人伤降赔指标负责;

9、负责人伤案件未决清理工作;

10、负责解释人伤案件咨询工作;

11、参与职责范围内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律诉讼岗

1、负责制定、完善分公司关于车险理赔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相关制度;

2、负责管理、指导理赔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相关工作;

3、负责外聘律师的审定、签约和管理工作;

4、负责接收诉讼案件法律文书材料、登记、材料上传、案件审核、诉讼定案、上报处理意见、反馈判决结果、审核是否上诉、诉讼案件归档工作;

5、负责向查勘员、人伤调查员索要补充证据;

6、定期对分公司诉讼案件数据分析,向理赔相关条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负责涉诉案件的跟踪、调查取证指导及证据材料收集;

8、特殊案件出庭或配合律师出庭;

9、负责诉讼案件调解工作;

10、负责督促、协调诉讼案件中涉及的车物损审核时效、人伤审核时效、预付及案件支付时效等工作;

11、负责诉讼案件的结案时效,杜绝产生法院执行费;

12、负责诉讼案件偏差管理;

13、参与职责范围内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岗位职责

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查勘定损室主任: 核赔兼内勤管理岗: 大案管理岗: 双代管理岗: 人伤核损岗: 人伤查勘岗: 未决管理岗: 核损核价岗: 法务诉讼岗: 单证理算岗: 核赔岗: 查勘定损岗:

二、岗位职责 查勘定损室主任职责:

1、负责查勘定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经理做好员工的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执行、落实公司查勘定损管理制度及实务流程。

2、做好第一现场查勘、复勘的指导、监督工作,确保第一现场查勘的时效、质量和规范,对于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到达现场的案件予以核实原因,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写出说明上传系统。

3、负责大额、双代、人伤及诉讼案件的指导、协调;协助经理做好拆检定损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3000元以上配件的更换审批处理,做好超权限的更换配件上报协调,参与疑难、疑问配件处理,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协助鉴定工作。

5、对5000元以上案件进行审核,万元以上案件派工参与定损,三万元以上大案,直接参与现场查勘定损;对重大疑难、争议案件,参与进行案件调查处理,并将案件进展情况逐级向领导汇报。

6、加强与分公司相关部门、岗位的沟通,协助经理做好重大案件、盗抢、报废车辆及损余物资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7、协助经理对理赔流程的整体监督和管控,处理好理赔各环节的客户投诉,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杜绝有效投诉案件的发生。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查勘定损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所辖区域内出险案件(包括双代案件)的现场查勘、车物定损及调查走访工作。

3、负责对存有问题或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现场复勘和调查,确保事故案件的真实性。

4、负责向客户发放《索赔须知》并指导客户填制相关单证,积极与客户沟通,引导客户选择管理规范的维修单位。

5、负责收集与理赔相关的客户资料和信息并将案件初始资料及事故照片等及时上传理赔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估损立案、核损退回等类似的问题案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公司辖区内5000元以上案件的定损以及本公司承保车辆在外地出险的定损监督、调查工作,协助查勘定损员对超权限和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并参与处理。

3、对超万元以上的案件,做到及时介入,参与现场查勘(或复勘)定损,及时了解案情,出具处理意见。

4、协助查勘定损室主任做好问题案件的汇总分析,对超权限更换配件和无现场等特殊案件及时进行上报。

5、协助查勘定损室主任做好大额案件的登记上报,并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定损的案件,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进行上报。

6、根据日常定损处理经验,综合整理、分析承保标的存在的风险状况,并及时向承保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伤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公司承保的所有人伤(包括车险、责任险、人身险)案件的调查、跟踪、处理。

3、根据公司人伤案件管理办法,结合伤者受伤程度,将《人伤案件调查表》中可能与此次事故人伤赔偿有关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实,并及时进行登记和上传。

4、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我公司人伤赔付的有关规定及索赔要求和所需单证,并将《人伤案件索赔须知》递交被保险人。

5、主动与主管医师沟通,了解伤者的入院时间,已经或将要进行的重大手术项目和所需贵重药品名目,是否需要使用护理人员,并告知我公司保险责任事故人伤医疗费用赔偿的有关规定。

6、对于伤势严重、伤情复杂、非医学专业人员难以查清,并且不能与主管医师进行有效沟通,预估医疗费用较大的案件,要进行二次或多次人伤调查并将信息录入人伤跟踪台账,根据人伤案件立案期限及时修改系统内估损金额。

7、在单证审核过程中,对有疑问的证据、证件应向医院、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派出所、伤者、伤者单位及有关鉴定机构及时开展调查,确保单证的真实有效、费用合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未决管理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初始案卷的接收、保管、移出等工作。

3、负责对未决案卷定期进行清理,对长期未处理的案卷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与客户联系,对符合注销、拒赔条件的案件认真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负责接收客户索赔资料,对客户申请资料不齐全的,指导客户办理或提供其他资料;索赔资料齐全的,给客户填写《索赔材料回执单》,将客户申请资料与初始案卷进行合并缮制并导入理赔辅助系统。

5、负责将索赔资料齐全的赔案移交理算岗并办理移交手续,督促下一节点经办人员尽快处理赔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核损核价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对各类车辆损失案件中涉及配件、维修费用的核定工作。

3、负责对各类出险案件中涉及财物损失的核定工作。对查勘定损人员上传的事故或定损照片进行接收、打印、审核,并结合询价单进行核价处理。

4、负责向查勘定损人员或维修单位发放核价单,确定维修费用(用QQ向申请核价核损的人员发出通知)。并对定损人员进行指导纠正工作。

5、负责对车辆配件价格数据库的维护、询价及修正工作。

6、负责对各类涉及人伤案件中的医疗费用及补偿费用的核定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理算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接收客户索赔资料,并对各类案件进行审核,对初步判断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及时反馈至核赔岗或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复勘或调查;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案卷及时进行理算缮制。

3、负责核心业务系统的理算录入及计算书打印处理,并将缮制完毕的案卷提交核赔,特殊及疑难案件及时向经理请示报告。

4、负责对超权限案卷的缮制、上报及登记工作,并对各类拒赔案卷填报《拒赔案件审批表》及《拒赔通知书》。

5、负责对审批同意的案卷在核心业务系统作结案处理,并做好已决案卷的整理及登记,填制《已决赔案登记台账》。

6、负责与财务部门共同做好赔款支付信息的核对及支付手续的交接。

7、负责对已决案卷的缮制归档及保管工作,缮制《档案借阅登记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核赔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对已理算案件的材料及计算结果进行审核。

3、负责对理算人员出现的差错进行指导纠正,并将回退原因及次数进行统计登记。

4、负责将核赔通过的案卷呈报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对超权限的赔案按照流转程序及时进行上报。

5、负责在核心业务系统内进行核赔处理及录入,并将审批通过的案卷移交结案人员作结案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9篇:人寿保险买易理赔难? 把握九要点轻松办理赔

人寿保险买易理赔难? 把握九要点轻松办理赔

常常有消费者这样抱怨说:买人寿保险易,理赔却艰难。事实上果真如此吗?其实,只要注意以下几点,你的人寿保险理赔之路就不会走得如此艰难。

如实告知。如果有既往病史或者现在身体状况有异常,投保单上,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如实告知。只有这样,保险合同才能真正起到保险保障的作用。

指定受益人。如果主观上受益人对象明确,那么一定要在保单上指定受益人。如果暂时不确定受益人,可以暂时不指定,则默认为法定。

本人亲笔签名,别人代签在人寿保险理赔的时候是无效的。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时,则必须需要其法定监护人签名。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但满16周岁的并能证明是完全依靠个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作成年人自己签名。

关注保单的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保险合同下来后,消费者要着重了解保单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责任是自己真正能享受到的具体利益;除外责任是自己所不能享受到的利益。

犹豫期。当拿到合同时,消费者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以选择退保。此时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退还首年保费。一般来讲,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工本费。

自身的保障需求。消费者要结合自身家庭的实际情况来做个性化的保险保障规划,切忌盲目跟风。否则因为投错了保险在人寿保险理赔时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就不好了。

保险营销员或代理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良好的道德情操是成就事业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一个有着良好职业操守的代理人会为您的人寿保险理赔之路添砖加瓦。

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投资渠道。保险其实就是一种理财方式,因而良好的投资渠道以及优秀的投资团队,相对来说更能提供比较高效、稳健、长久的投资回报。客户的利益自然会水涨船高,保险也就会更加保险。

保险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偿付能力。品牌价值是诚信服务的最好诠释,偿付能力是提供人寿保险理赔服务的最坚实后盾。

总之,消费者在办理人寿保险时,工作细致一些,就能在日后的理赔当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10篇:中国人寿保险理赔申请书

一、理赔申请要求

(一)报案方式:打公司客服电话:95519报案;

(二)申请人

1、被保险人

2、监护人

3、受益人—保险单指定受益人;

4、法定继承人—保单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我国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报案时间

1、一般按照各险种的条款具体要求

2、公司要求: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指定和认可的医院),要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身故,须在24在小时内通知本公司,待本公司查勘后再善后处理。

(四)索赔时效

索赔时效的起始时间是自对保险人具有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人寿保险索赔时效为5年;

2、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二、对客户提供单证、资料的要求

(一)一个理赔案件,应收取客户的单证、资料包括:

1、保单资料;

2、客户身份资料;

3、填写单证资料;

4、相关证明资料。

(二)以上所提供的单证、资料要求齐全、真实、清楚,提供复印件原件供柜面人员核对。

(三)正常续保的,含有疾病保险责任的险种保单,由于疾病原因造成的保险金给付,出险在观察期内的,需提供上一年度所承保的保单。

三、死亡给付

(一)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死亡给付时共同所需的一般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或继承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户籍注销证明或殡葬证明;

6、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二)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死亡给付时所需的个别资料

1、意外伤害死亡给付

?意外伤害死亡原因证明(医学死亡证明)

?**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

?刑事案件,**部门出具案情证明

?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2、疾病死亡

?医学死亡证明书(第二联)

?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3、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自杀死亡给付

?死亡原因证明

?**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三)死亡给付注意事项

1、境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使领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

2、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杀,可按疾病死亡处理

3、按《保险法》规定二年内自杀身亡者不负保险责任

4、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认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2)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为出险时间

(3)经证实被保险生还,应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

(4)下落不明满4年的被保险人宣告死亡,按疾病死亡给付;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被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可按意外死亡给付。

四、健康险给付

(一)不同出险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健康险给付时共同所需的一般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和最后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病历、住院费用收据、住院病人明细结帐清单或医嘱单、出院证明、转院证明等;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小票;(工行、建行、农行等)

7、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二)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健康险给付时所需的个别资料。

1、医疗费用

?病历、住院费用收据原件、住院病人明细结帐清单或医嘱单、出院证明、转院证明等。如果承保意外医疗门诊保险需提供门诊病历及原始医疗门诊收据及费用明细。

?如果意外医疗费用,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2、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生化检查报告。

(三)健康险给付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给付

?要在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

?如需转非指定医院治疗,需持转院诊断证明到本公司申请,同意后方可转院;

?需异地治疗的,经本公司同意后方可到异地住院治疗;

?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医疗费用,公司不承担,具体按照险种条款执行;

?因意外事故在外地或非指定医院诊治的需出具医院的急诊证明或病历上加盖急诊章。

2、重大疾病给付必要时被保险人应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

3、如已报医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2发票复印件,并盖有医保公章;

2住院费用清单;

2医保结算单;

2医保个人支出单;

2医院的各种凭证(复印件)。

五、残疾给付

(一)残疾给付所需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5、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二)残疾给付注意事顶

1、残疾(身体高度残疾)的评残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残疾(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2、残疾给付标准在不同时期的条款中所列项目和标准各有所不同,因此在执行中应以条款约定为准。

六、豁免保费

(一)豁免保费所需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投保人死亡、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有效证明;

4、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7、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二)注意事项

1、豁免条件

?条款约定的对于为子女投保的投保人死亡或高度残疾。(如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

?条款约定的,对于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或高度残疾。(如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康宁终身保险、97版鸿寿养老金保险)

2、豁免保费开始时间:出险时间之后的第一交费日开始豁免。

第11篇:理赔各岗位职责

车险理赔各岗位职责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接报案及调度、查勘、定损、核损(包括车辆核损和人身伤害核损岗)、复勘、未决管理、理算缮制、核赔、结案归档等环节。

理赔部门经理负有全面、综合管理职能。

一、理赔部门经理职责:

1.主持理赔部门全面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2.执行和建立各项理赔政策、制度和实务规范,制定理赔部门的管理规章和工作计划。

3.强化理赔队伍建设,包括理赔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理赔培训、考核。

4.组合、协调各理赔岗位完成各项理赔实务工作,对整体的理赔效率、理赔质量、客户服务水平负责。 5.指导、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实务处理。 6.向业管部门反馈理赔实务中反映出的承保问题。

7.收集当地政府、保险监管和同业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信息。 8.对理赔指标数据的走势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数据异常并查找原因。 9.定期对经营状况分析和总结;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提出管理意见。

二、接报案及调度岗职责:

1.当面或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客户报案,记录报案信息

2.在业务系统中录入受理案件的报案信息,核对承保信息,初步判断保险责任。

3.根据出险区域和案情做出调度安排,将承保信息和出险情况及时转给查勘人员;同时做好记录 4.解答客户咨询,受理并跟踪客户投诉。

5.定期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包括报案信息、调度信息、查勘处理时效、案件进度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6.受理及委托异地代查勘案件。

7.记录并配合处理客户投诉,解答客户咨询、查询。

三、查勘人职责:

1.了解报案信息和承保基本情况,备好理赔单证及查勘工具。 2.现场查验标的车辆、驾驶人等信息,查明出险时间、地点、查清事故经过,了解交警的事故处理情况和责任认定比例。

3.调查取证:根据事故性质做深入的调查,核实确认事故真实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要进行特殊调查和取证,特别是针对责任免除条款和加扣免陪条款方面的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和做笔录应符合法律规定。

4.判定保险责任:根据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保险责任,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时与复勘、核赔人员沟通。

5.指导索赔:指导客户正确进行索赔,告知相关索赔单证。有义务解答客户咨询、查询。

6.协助施救:协助事故当事人进行现场施救。 7.确定损失:清点财产损失项目和数量,查清损失详情。根据损失情况,初步确定损失金额。

8.录入系统:通过业务系统录入车辆损失项目、金额和损失照片,报机动车核损人员审核。

9.拍摄照片:拍摄清晰、明确的事故现场照片和损失照片。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要求现场拍照。

10.查勘报告:绘制事故现场草图,现场完成纸制查勘报告。及时将查勘报告等理赔单证转给未决管理人员。

四、车辆核损人职责:

1.根据承保信息、报案信息、事故照片、查勘报告、事故认定书等分析事故合理性,初步判断保险责任。

2.通过核损系统审核车辆损失项目、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费。做到准确核定损失金额,对最终核定金额负责。

3.对不明项目和有争议的案件,与查勘人员沟通。对复杂案件应指导查勘人员核定损失。对有异议案件,及时与核赔人员沟通并提出复勘,必要时参与复勘工作。

4.处理一次性协议赔付案件和推定全损案件,参与一次性定损书面协议的签订工作。

5.收集、整理本地区汽车配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配合总公司完成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向总公司定期上传本地区配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 6.定期对核损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五、人伤核价人职责:

1.配合查勘人员,共同完成人伤调查。核实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保险责任。

2.预估人伤损失金额,针对审核发现疑问的案件,提出调查,协助查勘人员或者独立完成调查项目。

3.审核人员伤亡损失项目、金额。对各项人伤赔偿项目进行计算,制作人伤核价清单。

4.收集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人伤赔偿标准。 5.定期对人伤核价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六、未决管理人职责:

1.理赔单证领用、发放和销毁等单证管理工作。

2.在业务系统中对未决赔案进行“立案”“注销”等操作。 3.对已立案的赔案及时建立未决案卷档案。

4.收集理赔单证,包括收集客户交来的索赔资料,收集我司各岗位交来的各类理赔单证,逐件放入未决案卷,并填写交接单。 5.各理赔流程的理赔单证或赔案的流转。

6.对未决、已决案卷管理,包括对注销、拒赔、追偿、诉讼案卷的专门管理。及时对已决案卷进行装订和归档。

7.负责同志客户领取赔款或不受理、拒赔通知等与客户沟通工作。 8.跟踪和掌握理赔处理进展情况,督促和监督其他理赔岗位的进度及效率。

七、理算人职责:

1.审核理赔单证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2.通过业务系统完成赔案的赔偿计算,并打印赔偿计算书。 3.对定责定损等需要特别说明的赔案,撰写赔案说明。 4.对注销、拒赔、追偿等特殊案件缮制专门的审批单。

5.迅速准确完成赔案理算缮制工作,及时将赔案上报核赔人员审批。

八、复勘人职责:

1.负责再次调查、确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交警事故处理情况、责任认定比例、保险责任和损失情况。

2.负责提前介入疑难、特殊案件,争取事故处理部门公正公平处理。负责审核交管、消防、物价等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书,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辩护。

3.指导被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与交警、消防等部门的沟通。 4.负责诉讼案件处理,与法律事务部门协作处理诉讼案件的应诉、调解、上诉、申诉等事宜。

5.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内部协调工作,对理赔实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主动协调。 6.负责追偿工作,具体经办相关追偿实务手续。

7.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出复勘、辩护、追偿、诉讼工作结论和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8.对复勘、追偿、诉讼案件进行登记,定期对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9.与交警部门和社会机构建立良好沟通渠道和合作关系。

九、核赔人职责:

1.审核赔案的真实性、定责、定损及理算的准确性。 2.签署核赔意见,按权限审批车险赔案。 3.对超权限的赔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核重大案件、重新理算、诉讼、预付赔款案件。 5.定期总结赔案审核情况,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

6.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前期理赔工作,对案件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12篇:理赔人员岗位职责

理赔岗位职责

1.熟悉公司索赔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

2.负责事故车辆的维修接待,确定事故车辆的出险性质,判断维修类别,对事故车辆进行估价,并确定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

3.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做好保险车辆的接案、回款追讨及保险事故车任务委托书下达等工作。

4.协调保险公司车险部门相关人员,配合保险内勤做好保险赔台帐的对帐工作。

5.对工作中的客户信息和重要资料应妥善保存,不泄露,不丢失。

6.同各车间主管、备件人员及其他车间人员密切配合,做好事故车辆的零部件估价、维修、定货等工作,确保质量和工期。

7.及时审核保险车辆工单,同保险公司核对出险车辆零件费用与工时费,通知客户提车。

8.负责保险事故车各种相关手续的收集。

9.为客户解答关于保险方面的所有问题并提出建议。

10.准时参加公司开放的培训课程、会议及保险负责人安排的其它工作。 对所接待的工作、顾客满意度负责。

第13篇:大学生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理赔资料明细清单

大学生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理赔资料明细清单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

参保学生可直接凭身份证在武汉市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医院直接结算医疗理赔费用。因住院,未直接结算理赔费用的学生,需持下列材料回校办理相关手续;

(1)情况说明(内容注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因何原因到该医院就诊),需辅导员和系书记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交发票复印件);

(4)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5)病案首页;

(6)长期和临时医嘱;

(7)出院小结;

(8)手术记录(做手术的);

(9)当地医院等级证明(只针对寒、暑假和实习期间在异地就诊的学生)。

二、人寿保险

(1)监护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2)监护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有户名和账号)(复印件)(工行 农行 建行三行选一)

(3)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

(4)被保险人(学生)户口本(复印件)

(5)保单(复印件)

(6)学校证明(①在校证明 ②保单遗失证明 ③详细意外证明)

(7)住院收据

(8)门诊收据

(9)诊断证明

(10)出院小结

(11)明细费用总清单

(12)门诊报告单

(13)门诊病历

(14)≥3000元需要住院志整套(入院情况、手术、检查、护理首页、医嘱)

(15)医保结算清单

(16)农合结算清单

注:①有医保或农合,须医保或农合先行报销

②医院资料(

7、

8、

9、

10、

11、14)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医院盖章

本文来源:http://www.scfx8.com/qiyefanwen/42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