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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林长制实施方案111

**社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幸福美丽社区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三)坚持改革创新,富民惠民。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实施惠民林业政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总体目标 到2021年,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及绿化提升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全街道森林覆盖率达到21%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8‰以下,完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湿地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推进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根据实际有条件申报市级级和区级湿地公园。完善、提高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街道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丽颍州。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建立河道沿岸生态绿色廊道;涉农社区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街道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街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四)提升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有效处置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非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一)分级设立林长。社区设立村级林长,分别由社区两委担任,组建管护队伍。

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街道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村级林长要把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通村连庄道路等所有林木,纳入林长管护范围,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社区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社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林长会议成员各个社区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职责

(一)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社区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三)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单位、物业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单位、物业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五)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个社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社区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2018年5月底前在社区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社区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社区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单位、物业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幸福美丽田家庵建设。

第2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 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3篇:林长制工作总结

2018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林长制工作自推进以来,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座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工作成效

1、加强领导,构建县、镇、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一是完成林长制体系建设。以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为目标,积极构建“三级”林长责任体系,确定了2名县级总林长、17名县级林长、220名镇级林长和约1000名村级林长。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县编办两次专门发文,成立了龙萌县林长制办公室,同时,核定了林长办(县防火办)3名事业编制。三是县领导带头开展巡林。2017年12月底,我县召开了由县镇村三级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林长制工作大会,会议由县总林长xx同志主持,县委书记、总林长xx同志作强调讲话,会议总结了前期工作,对2018年工作进行全面动员。今年以来,县两位总林长先后到拟山镇、花泥路等地调研林长制工作。4月1日,xxx县长主持召开县级林长工作推进会。随后,17名县级林长结合督查清明节森林防火,纷纷深入实地开展巡林。

2、建章立制,强化林长制工作职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分别制定了《龙萌县林长责任制度》等六项制度和《龙萌县重点生态区域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镇也相应制订了林长制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各项制度的出台,促进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切实保障了我县林长制工作的有力推进。

3、目标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林长制责任体系是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重点生态区域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各镇林长制考核得分纳入县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其中对一类镇、二类镇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为2分;三类镇考核分值为3分,充分调动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20个重点项目共树立37块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工作提示单和检查记录制度。4月初,印发了林长制工作2018年第一号提示单,各级林长积极开展巡林工作,查找问题,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5、加大投资,推进林长制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全县共投入林长制项目建设资金近1.2亿元。其中:①环龙湖大道绿色长廊项目投入养护资金614万元,补植资金390万元;②龙山路绿色长廊项目二期投入建设资金4100万元,龙城市政段投入建设资金1600万元,新建萌园投入资金420万元;③国家森林公园萌梦风景区(含顾山、花寨林场)项目,森林抚育、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投入资金560万元;④城东体育公园、环湖公园两项目,景观提升投入资金710万元;⑤“四河”景观带、外环路森林长廊两项目投入建设资金3600万元。

6、狠抓落实,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一是全面完成2018年度省市下达的7500亩春季造林任务,目前各镇正在组织自查验收。二是切实做好卫片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跟进监督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重点林长制项目推进情况 (一)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环龙湖大道重点项目。2017年6月份,县林长办在巡查环湖大道林长制项目时,发现近26公里大道存在杂草丛生、绿植养护不当、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区域之间相互扯皮现象。经县总林长协调、研究,对环卫、绿化养护实行一体化大标段招标,中标价为614万元。通过管养模式创新,短短几个月,这一路段已经达到城区绿化管养水平。下一步:县林长办将加大巡林,督促各级林长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考评,严格奖惩,确保养护资金使用质量。我们将把环湖大道森林长廊与沿途三镇5万多亩的苗木花卉基地进行适当链接,进一步打造环湖生态园。

2、龙山路森林长廊项目。2016年森林长廊一期工程结束后,经县总林长现场调研、决定,2017年对一期工程投入520万元进行补植和部分节点景观提升。从2017年9月开始,再投入4700万元实施二期项目,由县林长办统一协调沿途三镇73公顷的建设任务。目前 ,一二期工程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施工单位养护期内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积极探索提前终止养护合同,统一纳入市场化养护的新模式。

3、萌梦国家森林公园项目。2017年投入资金419万元,完成建设保护、提升和抚育面积1228.2公顷。先后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标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标准》等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巡林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到不留死角。2018年计划投资314万元,拟完成建设保护、提升和抚育面积1210.2公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齐抓共管力度不够。全民参与、社会共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2、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还没有形成常态化。镇、村两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把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少数建设项目存在少批多占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林”上做文章。一是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加强新造林抚育养护,探索建立管护激励政策,提高林地管护质量,扎实开展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等工作。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薄壳山核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宣传落实县级“54321”产业发展政策,组织薄壳山核桃、省沽油技术培训。三是大力推进苗木花卉基地与森林旅游相融合,推进森林旅游发展。完成龙萌慢城森林旅游规划编制,引导林业企业和周边农户依托各地森林景观,发展森林休闲、农家旅馆、果品采摘等为主的森林旅游业。

2、在“长”上促长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入林长制工作,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把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列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切实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各级林长齐抓共管,带头履行好林长职责,坚持开展常态化巡林,促进林长制工作抓出长效。

3、在“制”上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县林长办将建立县级林长定期巡林提示单制度及巡查日志制度。制定林长制问题销号制度,巡林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跟踪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机制,镇村两级林长要制定并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迹可循

龙萌县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4月23日

第4篇: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虞政办发〔2014〕15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按照《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进闸排涝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东进闸排涝河,起点驿亭西陡门至终点新东进闸,全长21.8公里。其中驿亭镇约0.6公里,小越镇约4.5公里,谢塘镇约3.9公里,百官街道约2.0公里,盖北镇约2.2公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6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管理,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东进闸排涝河新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单位为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科技局为联系部门,区农办、水利局、环保局、农林渔牧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政协办、党校、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审计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服务业发展局、围垦局、港务局、城改局、公积金中心、国土局、供电局、联通公司、民生银行、人保公司等为分段联系单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⒈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负责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以及河岸内滩涂陆域的日常保洁和沉船打捞工作。

⒉区科技局为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实施单位上报计划,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

⒊区农办负责农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网建设,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纳管;负责指导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沿线农村环境整体建设。

⒋区环保局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质监测的设点和定期检测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计划的编制,着重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⒌区农林渔牧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订;负责原国营农场水面保洁工作。

⒍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水面保洁等工作;负责水体置换工作。

7.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8.区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9.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0.区国土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1.水务集团配合建设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分段联系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支持,确保东进闸排涝河治理工作绩效。

四、内容及措施

⒈加强对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把水污染项目落户。持续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对重污染行业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依法实施排污权指标削减和限期整治等综合措施,倒逼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依法采取高额罚款、追缴超标排污费、停产整改、媒体曝光、人员拘留等严厉措施,不断加大对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清除沿线排污口。

⒉加快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纳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线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场所。限期清理关停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岸100米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整治限养区内主河道两侧200米及支流纵深500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限养区内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配套农牧循环处理设施,实行生态养殖;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应结合“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逐步实施关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百官街道、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盖北镇等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六小行业”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两侧河道环境。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两侧200米各类违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厕所,及时清理河面打捞上来的垃圾堆放点。

⒍切实加强河道保洁管理。进一步健全东进闸排涝河河道长效保洁机制,东进闸排涝河水域范围和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由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区财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保洁长度汇总表见附件3〕。

7.确保河道安全畅通排涝。按计划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河道清淤常态化管理,实施河道沉船打捞、鱼簖、鱼网(鱼箔)、船屋整治任务,保障河道排涝顺畅。

8.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体水质监测。在东进闸排涝河沿线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五、时间安排

⒈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沿河河道环境情况的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2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⒊综合整治阶段(4月25日以后)。根据《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逐年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环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炜常委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陈荣荣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⒉严格执法,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宣传,增强全体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东进闸排涝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⒊规范制度,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东进闸排涝河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并建立起“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分解表

2.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段污染源数量明细表

3.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保洁河道长度汇总表

4.东进闸排涝河2014年—2016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表

5.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务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第5篇:乡镇河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加大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力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将推行河长制工作与“迎春行动”落到实处,结合**河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消除河岸、水面垃圾及各类污染物,控制超标排污,清除乱搭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把**河建设成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标杆河流。

二、治理目标

1、水系通畅。疏浚河道,清除各类阻水障碍物,保障行水通畅。

2、河面清洁。河道内无水葫芦、水花生等影响生态的植物,无垃圾、漂浮物。

3、岸坡整洁。河道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挖、乱种乱垦,并植草栽树,水土保持良好。

4、水质提升。严格控制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源及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道,消除黑臭污水,恢复河道生态,提升水体水质。

三、**河概况

(一)**河基本情况

**河**镇段分为**主干河和**支流河两类,主干河起源于****,流经**等村,全长34.8公里。支流有忤水河流经忤水关、东岳庙、鞍山、双河村,全长7公里;**河流经**

1

村,全长12公里;**河流经**村,全长15公里。区域内总人口**人(不含镇区集镇其它人口)。

(二)存在的负面因素

由于河流地形复杂,流经战线长,流域面积大,自然生态及人为因素影响负面情况多,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困难。经镇河长办调查统计及各村上报显示:

1、堤防及坡岸:除镇区**米河堤、岸线经小流域工程治理外,其它河流共有约**公里均未治理。

2、拦河坝:**处,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处。

3、水库:流经河道水库**座,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4处。

4、涉河交通建筑物:交通桥**座,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处。

5、农业养殖污染养殖场**处。

6、临河排污口**处。

7、河道采砂**处。

8、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种乱栽“五乱”严重。特别严重的是**主干河存在乱开菜园、乱围厕所、乱栽树木现象普遍存在。

四、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专班,明确责任。

按照市、县河长制文件安排,**河市级河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县级河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镇级河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支流明末冲河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各河段分村设立了河道管护员,并以殷办发[2017]27号

2

文件,中共**镇委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班,明确了责任,落实了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成员职务任务。

(二)制订措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

自2017年7月20日县召开的河长制会后,我镇按照县级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制定了**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和措施方案。

一是宣传发动,不走过场。

于2017年7月27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安排布署推行河长责任落实情况,于8月7日召开了全镇各村及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了各河流河长,8月21日,分河段召开会议,安排布署各河段清查登记及负面清单排查情况,并针对各河段实际制定措施、方案和完成目标任务清单分发各河长,通过会议宣传、组织发动,让干部群众更多的了解政策,参与行动。

二是把握节点,渐序推进。

按照县级时间节点阶段安排及我镇工作任务清单要求,于2017年7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了镇村及各单位会议,以镇政府文件拟定了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成员名单。于8月上旬至下旬完成了第二阶段任务,确定了全镇河道名录,完成了镇级河长制责任表、河流信息表、50平方公里以上及以下的15条河流清查登记工作,确定了全镇各河段及分河段河长、管护员,并完成15条河流各河段负面清单问题排查。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完成了第三阶段各河段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及各河长责任牌定制

3

和立牌公示工作。于11月上旬组织实施开展河道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污染、河道违建、安全隐患及非法采砂整治,目前,已整治清理**河翻板闸至老桥头安全隐患、卫生环境污染10万m。

三是落实方案,完善编制。

制定完善**河各河段治理方案和《**镇**河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五、下一步工作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河长制工作是国家治理江河的一项重大国策,上到省、市、县,下到乡镇、村,我镇**河又是市、县纪委重点包保对象,希望各村充分认识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借这次会议后,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并召开群众大会,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村干部个个有担子,人人有压力,形成全民参与高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标语宣传河道整治的成效和意义,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真正了解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一是重点治理在河道内乱开乱挖、乱种乱建、在河道内开荒种菜、栽树、建厕所、香菇池侵占河道行为。

二是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侵占岸线行为。

三是重点治理卫生污染源养猪场、排污口,杜绝乱排乱放行为。

四是重点整治在河道内乱采乱挖,打击非法采砂及围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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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道行为。

五是建立河长定期巡河制度,村级河长每周一次,镇级河长每月一次,做到巡察有记录,对巡河查出存在的问题要有档案、有图片,重大问题随时上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格杜绝前面治理后面反弹现象发生。

3、部门联动,资金统筹。

在河道治理方面,镇政府将采取包村部门联动配合和治理经费统筹机制,即政府补助与村级、包村部门自筹相结合,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奖勤罚懒。

4、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河**段管理和保护必须完成的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规范控制生活污水排放;

二是完成**河**段河道的清洁工作,建立卫生清洁工作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把“迎春行动”的各项工作做细落实完成到位;

三是整顿规范**河**段污染范围内的养殖场,做好严厉打击投肥养鱼、乱捕乱捞等行为的工作。

(1)污染源治理

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监测制度,防止污染源向河转移,重点清理拆除涉河范围的养猪厂(**养殖场、**养殖场)由环保、畜牧部门及所在村负责,此项工作的拆除治理工作,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并负责整改到位。

(2)白色垃圾治理

全面清理河岸、河道白色垃圾,障碍物、漂浮物,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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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河畅。具体位置**河**村河段,此项工作的清理工作具体由城建、环保、水利、公安、林业、国土 及流域所在村负责,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3)河道、岸线治理

依法划定河道、堤防禁脚安全保护区和岸线保护区,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开乱挖侵占河道、岸线行为,重点清理拆除在河道、堤岸的违建房屋、厕所、香菇棚、香菇池、树木、菜园及其它建筑物。具体位置**河段**村河段,此项工作的清理工作具体由农办、环保、城建、水利、公安、林业、国土、交通、农技及流域所在村负责,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各村要迅速开展行动,河长要亲临一线,摸清底子,了解河情,对照目标,明确任务,做到早部署、早安排。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对各村派驻督查组,进行督查每日行动落实情况。

六、加强领导,强化问责

为加强对此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农办、水利、城建、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参与,统一行动,全面开展**河道打违治理整顿。结合《省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提档升级,进一步促进人水和谐共生,贯彻落实好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六进”实施方案》,我镇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以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相结合,着力推进“清河行动”常态化,碧水蓝天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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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务求实效,严肃问责机制,镇政府按照镇级河长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对所辖河段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包保责任。对重大问题,镇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协作,加大督办力度,对部分“强硬户”、“钉子户”将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顽固户”要以河长令形式下发督办整改令,强制拆除,限期整改。镇政府将根据各村行动落实情况,制定奖补措施,纳入政绩考核。对行动不力、整治不到位、遇事相互推诿,造成行动迟后的,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影响工作进展和行动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力争高效打赢河道“治违”及河道治理工作漂亮仗。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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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龙南二中2016年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龙南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教体字[2016]17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龙南二中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维护良好水生态,保障我县河湖健康。给全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龙南二中“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向阳校长 副组长:唐钦廉

员:各处室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办公室设政教处,办公室主任赖宇基

二、广泛开展“河长制”主题教育

我校实施“河长制”主要是通过在全校广泛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自觉树立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为“三城同创”活动添油助力。我校主要通过开展以下活动达到工作目标:

1、以“保护河湖”为主题,开展国旗下教育宣传讲话。政教处通过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学生宣传保护河湖的重要意义,号召全体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2、在校门口悬挂“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宣传标语,深厚保护河湖,热爱家乡的氛围。

3、举行“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板报评比活动。通过班级小黑板宣传中学生保护河湖、建设家园的重要意义。

4、召开“珍爱河湖,保护生态”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5、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和河湖保护管理教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教处联合各班级通过校讯通、微信群、QQ群及微信公众平台群发《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等形式,倡议学生和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湖,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发挥学生在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中的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的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发挥我校在城区学校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的重要作用。

6、利用保护河湖,爱护家园的契机,继续加强防溺水教育等

通过“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系列教育管理活动,可以进一步增强全校学生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

龙 南 二 中

2016年6月21日

第7篇:瓦房店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瓦房店市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30号)、《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大委办发〔2017〕32号)、《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瓦政发〔2017〕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库执法监管,统筹山水林田库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人民生活提供更多更好优美河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瓦房店提供环境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87条河流、58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

— 1 — 到2020年,瓦房店市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3.30%,全市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达到85%,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体。其中沿海诸河流域(包括复州河、大沙河)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1.43%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向主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初步完成较大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力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现防洪与生态相协调。复州河、浮渡河、大沙河及松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主要河库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到2030年,我市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全市河流、饮用水源、地下水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建成完善的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市河库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逐步恢复自然健康状态。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2017年已完成市级及31个乡级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设立市乡二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设立市、乡、村三级河(库)长并予以公布;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出台中央明确要求的6项工作制度;市乡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 2 — 1.编制“一河(湖)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在2018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编制完成重点河库“一河(湖)一策”方案。

2.设立河长公示牌。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工作。

3.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

4.建立“一河一档”。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逐步建立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河一档”。

5.按“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要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和河库管理保护行动。重点实施河库垃圾清理及保洁,河库管理综合执法,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等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并取得成效。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此外,还需长期坚持推进以下工作:

立足瓦房店市实际,围绕河长制七大任务,对比总体目标,找准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实施复州河、大沙河、浮渡河、岚崮河、苇套河、九道河和松树水库饮用水源区等重点河库生态封育及综合治理保护,全面开展“水资源保护、清河、补短板、宜居乡村、监督执法”等河库综合治理保护五大专项行动,实现

— 3 — “五清、三达标”。“五清”,即岸线清、排污口清、垃圾清、水域清、水质清;“三达标”,即河库水资源保护实现国家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达标、河库水质实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水十条”考核达标、河库生态实现生态功能区恢复达标。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恢复河库自然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瓦房店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2018-2020年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逐月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将不达标水功能区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提出防治要求。2018年、2019年、2020年,市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33.30%、33.30%、33.30%。(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农发局、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工作,并加强监管。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42亿立方米、2.40亿立方米、2.37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 4 — 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配合大连市编制松树水库、东风水库、九龙水库、八一水库、大河水库、莲花水库等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逐步实施。完成一级保护区人口活动频繁区域围网隔离,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林水局、农发局、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4.划定河库管理范围。组织编制重点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河库划界,推进河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农发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及许可制度,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侵占、围垦河库问题清理整治。禁止围河(库)造田。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库,对岸线乱占乱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河库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

— 5 — 部部署,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等工程建设,注重防洪与生态治理相协调,全力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8.入河库排污口监管。按照辽宁省、大连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行业,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持证企业按证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继续加强监管,按照“水十条”要求,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2018-2019年,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重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再生利用要求,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6 — 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存在,禁止再新建畜禽养殖场。2018-2020年,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8%、86%、95%。(牵头单位:市农发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18年,农药利用率达38%,农药使用量不增加;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4%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9%。2019年,农药利用率达39%,农药使用量减少0.5%;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2%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8%。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40%,农药使用量减少1%以上;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90%,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牵头单位:市农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控制水产养殖污染。2018-2020年,推行健康养殖方式,改善生产条件,严格渔用兽药、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积极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牵头单位:市农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4.河库考核断面水质达标。2018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低于

— 7 — 5%。2019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为0。2020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Ⅴ类)断面。(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农发局、林水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治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2018年、2019年、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分别控制在30%、20%、10%以内。(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林水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标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环境保护。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2.59%、94.44%、96.29%以上。2020年,全面掌握全市各类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完善水源水质安全风险源档案,基本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违章建筑、穿越道路、管线及违规排污口关闭等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林水局、农发局等)

— 8 — 17.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制度,实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从源头治污,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继续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到2020年,全市实现卫生间入户和下水统一收集处理的建制村达到5%,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并有效运行。村屯可采取单户或联户污水就地处理模式。继续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宜居达标村”建设。全市农村垃圾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垃圾入河库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发局、林水局、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强监管,促进项目建成运营。2018年,建立全市水环境基础数据库,组织并完成市内河库近岸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企业档案;2019年,建成水环境管理GIS系统,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完善部门间、跨区域间应急联动机制;2020年,建成水环境数据统计分析子系统,完成全部河湖近岸企业突发环

— 9 — 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林水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

19.河库垃圾清理。2018-2020年,继续开展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对河库水面及水源保护区水面的漂浮杂物进行清理打捞。全面清理河库障碍物,对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农发局等)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20.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对全市大中型水库上游水源涵养林进行补植补造及退化林修复,巩固复州河、大沙河及浮渡河等河流生态治理成果。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补偿资金。(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发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等)

21.加强山水林田库草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松树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发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 10 —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22.落实河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市乡财政部门将河库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养护定额(试行)》及《大连市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逐河逐库足额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河库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林水局)

23.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市林水局)

24.推进水库工程标准化建设。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工程管护经费渠道,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注册登记、维修养护、除险加固等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七)加强执法监管

25.建立完善河库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对应原则,落实河库管护、监测、执法等经费,建立河库管护长效机制。

— 11 — 围绕重点河流河(库)长制布局,逐步建立河库保护联防联控示范性执法基地。(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开展涉河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逐步完善涉河库联合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河库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构建河长制信息系统。逐步构建“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业务协同、决策科学、服务主动”的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形成全市河库信息全覆盖、过程全监管、成果全发布的河库信息化管理新模式。2018年实现河长、河流等基础数据查询、检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2019年实现河长制信息化考核评价、巡检管理等功能,建立完善的河库信息化巡查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河长办、林水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28.完善河(库)长考核问责奖励激励机制。由市河库长制办公室组织制定、经市河(库)长制联席会议审议后印发《瓦房店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及年

— 12 — 度考核方案,对全市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奖励。(牵头单位:市河长办、督考办;配合单位: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的重要举措,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河长负责、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河长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部门要加大河库治理及管理保护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环保等专项资金,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河库治理及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项目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

(四)强化考核评价。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严格督察考核,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13 —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调度、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为主线,大力宣传“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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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某社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小孟社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陈亮河环境污染治理,改善南明河上游水体水质,保障园区企业和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根据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小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小黄河环境保护河长制,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到2018年底,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通过落实乡、村河长制制度,加强河库的日常监管,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完善河库保护管理制度等举措,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改善河库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库资源,促进河库休养生息,维护河库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引导和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水施策。立足各个水域的实际,综 -1-

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因河施策,就库定措,解决好河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坚持分级负责,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相协调,对山水林田库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库综合功能。

(五)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考核。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制手段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的作用。

三、小孟社区水系基本情况

1、陈亮河。陈亮河发源于孟关乡改茂村和花孟社区杨中村,自南向北流经小孟社区付官村、陈亮村、翁岩村、王宽村、红艳村,在三江社区三江口处与花溪河、麻堤河汇入南明河。流经区域位于南明河上游地带约29.68平方公里,河流总长越11.3公里,年平均降雨量1157.6毫米。因流经区域主要土壤为砂红壤,水流颜色浑浊偏黄而得名。

2、胖水牛水库。胖水牛水库位于小孟社区王武村境内,水库总库容28.3万立方米,属小

(二)型水库,主要用途为农业生产。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13.8米,坝长103.5米,开敞式溢洪道,正常水位1002.00米,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16平方公里。2010年小河区农水局对水库大坝进行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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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范围及职责划分

根据小孟社区辖区河库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库级别和河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河库。同时推动社区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库健康。

(一)实施范围:

小孟社区范围内社区、村居二级河长。 (二)河长设置: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辖区管理范围分别确定河长。

由社区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河道和水库的乡级河长、村级河长,村级河长向乡级河长负责,乡级河长向流域的区级河长负责,区级各条河流、水库的河长向分管的“副总河长”负责,“副总河长”向总河长负责。小孟社区河长名单如下:

社区河长:田 野(社区党委书记)

刘家庆(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社区副河长:李光耀(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 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村级河长:周德程(付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小黄河改貌-水关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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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超伦(王武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胖水牛水库) 龙修平(红艳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胖水牛水库) 余 海(王宽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小黄河朱家院-冯家院段)

王礼学(翁岩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小黄河铁路桥-课米田段)

唐春喜(陈亮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小黄河水关口-奇瑞段)

张 勇(王武村委会主任,负责胖水牛水库) 龙云刚(红艳村委会主任,负责胖水牛水库) 陈建军(王宽村委会主任,负责小黄河朱家院-

冯家院段)

王文松(翁岩村委会主任、负责小黄河铁路桥-课米田段)

陈照松(陈亮村委会主任,负责小黄河水关口-奇瑞段)

(三)河长职责:

1、乡级河长:对本条流域内的河长负责。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河流(水库)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流(水库)河面和两岸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河流(水库)的污染源排查和清除,组织实施辖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排查农村污染源,对有农村污染源的地方必须加强整治工作,确保农村污染源不下 -4-

河。

2、村级河长:原则上村级河长由本流域的村委会支书、主任担任,负责本村范围内流域的河道和水库的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好社区河长开展好河长制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河流环境保护,全面完成经开区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考核目标任务,特成立陈亮河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 野(社区党委书记)

刘家庆(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光耀(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 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周亚平(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彭 杰(城乡管理部部长)

何红萍(社会服务部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办公室在城管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涉及河长制目标任务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以及项目的支撑材料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归档立卷;负责对各村河流组织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园区水环境质量。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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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实施河长制、维护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确保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实施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

(二)提供经费保障。河长办统筹相关资金用于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和公益性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

(三)严格考核问责。社区综合办公室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综合测评考核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库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在河库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流或河段、水库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有效发挥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测河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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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云间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云间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云间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15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17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乡镇、建设平台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各乡镇、建设平台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5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各乡镇、建设平台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平原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山区河道保洁覆盖率70%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六)绿化维护。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七)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省级、市级、县级河道要同步实施绿化、美化和游步道建设。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云间县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成立县“河长制”办公室(简称县河长办),与云间县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水乡办)合署办公,县河长办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县水乡办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兼任。县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建设平台、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县河长办另行制定。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等级划分,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县级河道河长,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确定联系部门和责任单位(详见云间县县级河道河长及县直有关部门联系河道名录),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督促相关乡镇、建设平台(责任单位)处理。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各乡镇也要明确挂钩领导和联系单位,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报县河长办备案。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三)县直属有关部门职责

县河长办(县水乡办):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县考绩办:负责全县“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追责。

县农办:负责指导、监督农村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

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

县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实施和综合协调。

县经信局:负责完善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创建;指导沿岸排污企业的转型升级。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县财政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网、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配合制定河道环境、绿化考核标准。负责建筑泥浆入河执法监管。

县“三改一拆”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沿河“三改一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航道整治、疏浚等工作。

县水利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以及“双清”的清理河道及“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配合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负责监控点定位的确定。

县文广新局:负责挖掘河道的沿江沿河水文化特色,打造区域文化品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浙南水乡文化建设等项目。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

县审计局:负责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提出审议意见,促进有关工作规范有序。

县环保局:负责涉河企业污水排放的执法管理和排水许可证发放,组织、指导、监督入河污染源治理;负责建筑泥浆入河执法监管,确定水质监测断面和考核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

县绿美办(林业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江沿海绿化景观带等项目的建设;配合制定河道环境、绿化考核标准。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指导河道洁水养鱼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涉水涉河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及提升;负责区域内涉水涉河特色旅游线路产品的整合及宣传促销;指导县本级生态旅游区、自助旅游营地驿站、特色旅游购物场所、乡村客栈、智慧旅游体验点创建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做好企业转产、升级、入园等的执照变更等工作。

海事处:负责水上运输船舶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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