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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医改实施方案

坊子区人民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目的意义

方便患者就医咨询,减少候诊时间,解决“三长一短”问题,有利于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二、预约形式

1、电话预约。设置预约电话7608506,向社会公布。公示接诊医师和出诊时间,由“一站式”服务台工作人员将患者预约挂号信息进行登记,患者就诊时凭有效身份证明到“一站式”服务台,由导诊人员协助取号就诊。

2、院内预约。医院在“一站式”服务台设置预约诊疗服务项目,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相关数据的录入和预约患者的取号、换号、退号以及相关统计工作。患者可直接到医院门诊“一站式”服务台提前预约一周内的门诊号;需要门诊复诊的患者,也可提前预约下一次复诊的门诊号,就诊前到预约挂号窗口凭有效身份证明由导诊人员协助取号就诊。

实行预约挂号实名制

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医院在预约、换号、分诊等环节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四、落实预约挂号患者就诊安排

患者在预约的时间段到医院就诊,挂号、分诊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患者预约登记为其办理挂号手续,按照预先约定时段、医师出诊信息安排就诊。患者超过预约时间就诊应取消预约号,现场重新挂号就诊。

五、工作要求

要妥善处理预约挂号和常规挂号的逻辑关系,实现两类挂号方式患者就诊权益的公平、公正、公开,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加强复诊病人的预约管理,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科、产前检查、产后复查预约率达到80%。加强和规范门诊日志登记管理,门诊部负责做好预约挂号的统计工作。

坊子区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网络,与城市三级医院实现网络对接,共享全市卫生系统医疗资源,让广大群众在我院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优质专家资源,提高就医效率,减轻就医负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重点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检查、远程教育和信息共享等,提高我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拓宽卫生网络服务功能,为建立卫生信息一体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二、总体安排

(一)主要内容

与省立医院建立疑难危重病远程会诊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使病人不出潍坊就能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服务。

(二)网络设置

建立远程医疗会诊中心,配置必要的房屋设施与设备,明确责任部门,培训专(兼)职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网络连接和项目实施提供硬件和软件支持。

(三)组织管理

医疗部负责医院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制定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规定。设备管理部负责网络设备的安装、调配与维护。

(四)原则要求

按照潍坊市远程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远程会诊程序原则上实行区域优先、逐级会诊制度。各科室也可视病人病情实行跨级、跨区域自行选择会诊医院。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5月-7月)。建立远程会诊网络,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及运行机制,开展宣传培训,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实施阶段(2012年8月-11月底)。将网络与省立医院进行连接,转入常态运行。运行经验,加强信息管理。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2年12月)。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远程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解决困难和问题,以利于进一步深入推进。

四、工作要求

实施远程医疗是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放心问题,提升基层医疗

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医院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保证远程医疗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坊子区人民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一单通”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目的意义

为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负担,决定进一步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一单通”。

二、主要内容

(一)将省卫生厅公布认可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和二级以上医院X光、CT、MR等影像资料一并纳入“一单通”实施范围,对有效结果进行互认。

(二)检验科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与卫生部临检中心或省临检中心组织的检验检查项目室间质量评价,保证临床检验项目的准确可靠。按时进行大型设备维护调校,保证设备检查结果准确性、有效性。

(三)参加省级以上室间质量评价且成绩合格的医疗机构的临床检验项目即被允许互认的项目,由省卫生厅认可的检验项目,在报告单右上角标注“质评合格,省内参考”字样,实现通用互认。

(四)接诊医师必须认可患者持有的标注“质评合格,省内参考”字样的检验报告单和图片质量良好的影像资料,除病情需要或超出有效时限应当进一步检查的情形外,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

(五)病人住院时,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未超过有效时限的通用互认检验报告单或影像资料可粘贴在住院病历中。

三、工作要求

要从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负担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一单通”的重要意义。本着为患者负责的态度,检验科要积极参与检验项目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积极申报一单通项目,规范标识合格项目报告单;加强检验、影像质量控制,保证结果真实可靠,降低互认风险。

坊子区人民医院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市卫生局要求,自2011年起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门(急)诊病历“一本通”。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院职工理解“一本通”病历推广使用的目的意义。按照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使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的通知》(潍卫医政〔2010〕56号)精神组织专门培训,使医务人员全面掌握“一本通”病历的规范使用要求。

(二)启用过渡阶段(2011年1-2月)。开始使用“一本通”门(急)诊病历,对医院门(急)诊流程和人员工作习惯等作适应性调整。为避免浪费,已印制的原门(急)诊病历可延长使用至2月底。

(三)正式使用阶段(2011年3月始)。全部开始规范使用“一本通”门(急)诊病历,原门(急)诊病历停止使用。

(四)检查评价阶段(2011年11-12月)。我院对 “一本通”病历使用情况和病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制度,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持有“一本通”有效病历的患者,不得要求重复购买病历。

(二)广大医务人员要掌握书写规范。接诊医师必须认真填写病历,做到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记录要客观、准确、及时、完整,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参考性。

坊子区人民医院急救患者“先诊疗后结算”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及时性和成功率,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对急救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

一、实施步骤

(一)“急救患者”主要是指因突发伤病,需要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处理的患者。对接收的急救患者,必须按照有关急诊急救管理规定,在我院的救治能力范围内,为患者提供及时、规范、可靠的医疗救治服务。对超出我院救治能力、具备转诊条件的患者在给予必要处置后及时转诊;对不具备转诊条件的患者,立即组织就地抢救,最大限度挽救患者生命,减轻患者伤残。

(二)急救患者开展紧急救治过程中,患者暂免缴纳各项诊疗救治费用,急诊科做好记录、先行垫支,待本次急救过程结束后再由患者或其家属一并结算相关费用。各项救治措施的实施不受患者是否已经交费影响。

二、工作要求

(一)保证工作实效。相关科室要认真执行“先诊疗后结算”,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和工作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医院成立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医务、护理、门诊、药事、医技、财务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协调。

坊子区人民医院120急救免费出车(接诊)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提高急诊急救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120急救免费出车(接诊)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完善,方便快捷”。按照“居民拨打120电话,城市5分钟、农村15分钟救护车即可到达现场施救”的要求,科学布局急救点;加强急救能力建设,完善急救车辆配置标准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随车配备专职担架工;120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急救点实行24小时接诊,接到急救指令后先出动救援、先入院就诊、先治疗手术,后查病人来源、后补办手续、后交纳费用。急救点在本辖区内出车全部免费。辖区外送病人,辖区外接病人合理收费。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急救车辆的配备标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知识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二)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病人接转诊工作的通知》(潍卫急救〔2010〕1号)精神,切实加强院前急救病人接转诊工作,实行院前急救首诊负责制,完善急救接转诊制度和有关程序,真正服务病人、方便病人。

(三)加大院前急救督查力度。市、县卫生局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全方位对120

急救点进行急救拉练;重点对院前急救人员、车辆、药械配备、出车速度以及院前急救记录的书写等情况进行督查。一次考核检查达不到任务目标要求的,进行通报;连续二次考核检查仍达不到任务目标要求的,停止服务,限期整改。

三、措施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120急救免费出车(接诊)制度是我院20项医疗惠民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2011年院前急救目标责任书》要求,逐条分解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急救工作水平。

(二)完善机制,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对120调度人员的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报酬与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完善对急救点的考核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三是加强院前急救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院前急救人员工资待遇,保持人员的稳定。

(三)认真自查,强化监督。120院前急救要不定期、全方位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院前急救工作及时有效。

第2篇: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茂港区人民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推进体制和机制上创新。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终达到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起病、能够看得了病、能够看得好病”的要求,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1、明确医院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医院是国家的公益事业单位,承担着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医院应该由政府全部管理起来,明确其社会责任,政府给予医院和医务人员足够的工资待遇保障。否则,医院的职能作用无从发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社会责任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将医院的公益性还给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才可以顺利实施。政府确定医院责任之后,医院应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医院在管理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医院服务质量的提高依赖于管理体制的完善,医院的核心管理制度是执行程序的保障措施,进而促进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医院的核心内容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因此,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落实考核措施,具体就是将医院管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医疗管

1 理、病历管理、医疗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药事管理、医疗用品设备和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八部分进一步完善,做细、做实,具有可操作性。

2、用足用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随着国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的逐步完善,极大地提高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这就给我们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充分迎合人民群众的需求,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应该做到的,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慢性病等确立病种分类项目,制定相应的诊疗用药方案,真正让百姓得到实惠。

3、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近几年来,我院的一些技术骨干和老专家相继退休,新上岗的一批大学生临床经验不足,因此,我院在医改过程中将重点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进行技能培训及加强才队伍的建设,今年派出省内外进修人员四人,聘请市中医院专家到我院授课、查房,提高医疗质量,并且在预防保健上搞突破。

4、提高医疗质量,开展优质服务

医疗质量即是医院的核心,又是医院的第一生命线,只有保证医疗质量,才能保证医疗安全,医疗安全又是医院最大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优质的医疗服务,才能保证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在医改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公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评细则,以保证医院的各项工作良性开展。

5、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所有员工都是绩效管理的对象,都要接受工作绩效的考核。确认考核、奖惩方案,全面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工作。将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各科科主任及护士长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科室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和改进措施,按岗位职责、目标、计划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6、加强财务和信息化管理

要规范和健全财务制度,对医院的每个科室和每个人进行成本核算,掌握各科室的经济运行状态并加以分析,为院委会提供详实可行的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控制支出,增加工作效率,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三、保证措施

1、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树立大局观念和医改意识

我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卫生部的要求,做好一切医改工作,教育全院员工统一思想,确立各自的岗位责任,树立全国医改上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广泛宣传动员全院员工积极投入到国家医改中来,以全新的风貌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基本医疗服务。

2、强化措施,保证医改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开展

我院院委会全面指导监督医院的医改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医改的全面工作,各职能科室也要相应成立组织,落实任务,以确保我院的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保证我院医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医院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毅 副组长:黄国增 黄国虹

成 员:邵文标

张满凤 包小玲 郑进茂 黄亚任 徐忠明 张奇增 龚 东 莫振晓 林碧娟 茂名市茂港区人民医院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4

第3篇:上海医改实施方案

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到2012年,本市着力推进十项重点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实施国家九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具体内容增加为42项。在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各级财政保障所需经费,覆盖全体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督导和检查。

(二)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整合市级妇幼保健资源,加快建设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整合全市医学科研资源,搭建国内外合作平台,加强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联合攻关。加强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微生物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学科建设,大力培养现场流行病学应用等公共卫生技术人才。研制和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完善技术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探索开展气象公共卫生研究与服务。

(三)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

1 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积极开展慢性病的综合干预,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开展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探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主要慢性病早期筛查和病人社区综合管理。健全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保健和干预技术,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模式,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儿童综合发育干预、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遗传代谢病等本市常见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和管理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开展儿童精神卫生需求评估。

(五)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实行“医教结合”,探索“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将学生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纳入师范院校教育内容。开展校园内急救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实施教室灯光改造工程,建立学生屈光发育档案。通过加强运动、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和服务。加强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完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以技术储备为基础,完善各类应急处臵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实验室及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配备相应设备和试剂,加强人员培养和科学研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侦检和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能培训。以应急处臵为重点,根据应急处臵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现场处臵效率。加强“120”、“119”、“110”应急系统的联动,构建立体式、跨区域、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应急医疗救治系统。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和专科急救中心的建设。

(七)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配备食品药品相关监督设备和快速检测装备。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高风险食品的溯源系统,健全药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建

2 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挥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

(八)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作用,搞好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治。探索采取商业保险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投保,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九)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以建设健康城市为平台,结合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健康知识的传播,使全体市民的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围绕控油、控盐、控烟、控体重、适量运动、合理用药和控制抗生素滥用等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并面向全市居民家庭免费发放相关实用健康工具。在居(村)委会推广建立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在企事业单位探索和推广职工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全市培育1万名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志愿组织者,每年组织20万名人群参加健康自我管理活动。

(十)切实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切实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二、实现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简化医保人群划分,将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缩小不同人群待遇差距,形成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城乡之间的医保待遇差距,搞好各类医保制度的转换衔接,逐步形成合理的医保

3 待遇梯度。逐步调整各类制度的医保支付比例,适度提高市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减负办法。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年全面落实区县级统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逐步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和50%;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落实新农合大病减贫补助政策,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相应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接轨。完善新农合“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三)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支付方式,研究按照病种付费和按照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根据本市组建的医疗联合体性质、运行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情况,探索研究支持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方法。根据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调整,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探索单病种管理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使用监管。

(四)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计划。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整合利用各类老年护理资源,建立多层次、多元投入的老年护理保障计划。积极研究老年护理保障筹资、支付、运行、服务、评估等政策。

(五)发展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和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医疗机构和

4 商业保险机构数据和信息共享,推动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探索直接结算,简化理赔手续。

(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综合帮扶工作的衔接。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调整和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实施事后医疗救助向事中、事前救助转移。适时调整医疗救助的低收入标准,取消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在住院救助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门诊救助;简化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针对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制定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切实缓解其实际困难。

三、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立本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有关重大事务决策。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实际情况,增加381种社区基本用药。2011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

(二)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统一纳入市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体系,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集中采购方式,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核查档案。开展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工艺核查,严格执行GMP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严格执行GSP的有关规定。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追溯管理。探索药品“监督检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抽验模式,发挥抽验的最大效能。完善药物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完善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培训和考核。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臵机制。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提高市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程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制定本市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加强医疗资源准入管理,优化全市医疗资源布局,逐步形成“1560”就医圈,即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通过公共交通工具60分钟可到达一所三级医院。优化全市范围内的三级医院布局,实施“5+3+1”工程,即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和南汇地区各引进一所三级医院,积极支持崇明县、奉贤区、青浦区中心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迁建金山医院。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臵。

(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完善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优化老年护理服务资源,提高老年护理服务效率,整合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部分二级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现有医疗资源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探索建立老年护理分级管理模式,制定老年护理服务规范、老年护理机构出入院标准和第三方评估办法。加强康复医疗资源的配臵和人才培养,推进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市级层面重点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区级层面完成18个区县的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改造,加强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大力发展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进一步完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相关政策,逐步给予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技术质量成本优势明显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应的医保定点待遇。

(三)健全中医服务体系。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以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平台,整合市和区县两级中医医疗、教育、

6 科研资源,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研究型中医医院部市共建项目。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新建隶属三级中医院的中医门诊部,加强政府举办的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实施中医坐堂诊所项目计划。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传承,建设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中医临床优势学科、推广应用中医诊疗适宜技术。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中医药高级领军人才,开设高级西医师“西学中”研修班,实施优秀中青年和“杏林新星”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建设,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护理、中药药剂质量控制相关标准。

(四)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探索组建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在本市选择2~3个区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在探索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医疗联合体实施统一运行管理、统一医保预付、统一资源配臵,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推进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为市民提供全程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市民选择医疗联合体签约就医,并享受就医优惠政策。

五、探索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

(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围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进一步引导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社区。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全科团队服务模式。针对社区各类人群加强社区三级预防,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工作,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形成更为紧密的服务关系。试行本市居民社区家庭医生首诊、定点医疗;需转诊患者由家庭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至

二、三级医院;探索按服务人口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投入、医保定点资格、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等的

7 重要依据。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充实农村基层医师队伍,通过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下派至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根据服务人群数量,按照8元/人/年的标准,对乡村医生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考核补助。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监管,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和绩效评估,完善预算调整机制和预决算审核制度。

(三)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办法。合理确定各区县的医保预付额度,预付资金按月拨付。医保基金增量部分的预算分配适度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明确医保总额预付制度下的医疗机构相关财务管理操作规定。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立医院出资人代表行使公立医院所有权,推进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对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部市共建,上海市政府分别与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共建卫生部在沪部管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二)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资产监管、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综合医院逐步试行总会计师制度。剥离“院中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和形式。建立以岗位责任、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

8 挂钩的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和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探索建立医务人员收入的合理增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所需资金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探索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在政府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规范收支核算,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的政府补助办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四)推进公立医院监管机制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定点资格、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规模,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实施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实施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监管。探索实行医保诚信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的公立医院评价制度。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不断深化医保和医疗联动改革,通过完

9 善医保预算管理和医保总额预付制,形成医疗机构积极主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内在动力,保障患者合理的医疗需求,提高满意度。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力度。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将医药费用控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体系和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公立医疗机构应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加强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减轻居民负担。

(六)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风气,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收入待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作负荷,科学配备人力资源。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完善医疗执业保险,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险,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治理“医闹”行为。

七、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一管理、规范培训的原则,积极试点探索,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师队伍。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原则上设臵在本市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少数可设臵在具有显著专科优势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市卫生部门根据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全市培训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和每个培训基地招录住院医师的数量。从2010年起,每年完成2000名左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部集中在经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其它医疗机构不再承担住院医师培训职能。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

10 据之一;住院医师培训对象工资待遇参照培训基地同类人员水平,并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规定的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将全科医师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加强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全科医师定向委托培养方式,形成一支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医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队伍培养。实施新一轮医学学科建设计划,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建设若干所临床和基础医学研究紧密结合、转化医学机制完善、临床新技术不断涌现、疑难重症诊治技术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争取进入国家级临床医学中心行列,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探索建设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和市级临床研究基地。构建上海医学科学研究平台,优化完善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发挥平台作用,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转化形成适宜技术、降低医疗费用为导向,加强联合科技攻关。推进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一流医学专家队伍,培育德才兼备的医学专家后备队伍。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监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速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臵专家队伍。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培养,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

八、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

(一)建设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上海常住居民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内容的电子健康档案,为来沪就诊的外地患者建立电子医疗服务记录。

(二)建设覆盖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以政务外网为主要依托,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构建市区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级平台为全市范围跨区县、跨医疗卫生机构的健

11 康信息共享协同提供支撑服务,医联平台为市级医院之间以及市级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区县平台为区县内部以及与本区县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

(三)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和利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健康信息网为支撑,逐步形成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模式,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交换共享,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医疗,提高检验检查、专病诊治等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健康信息网,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制度的运作以及临床用药的使用分析和监管提供平台支撑和信息服务。

九、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

(一)推进国际医学园建设。在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医学园。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以先进医疗器械制造业和现代医疗服务业为核心,重点发展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医学研发、国际医院、国际康复、医护和医疗器械专业人才培养等。根据本市建设虹桥商务区总体规划,启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引进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发挥本市临床医学中心的作用,建设一批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创新建设机制,由社会资金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院以品牌、人员、技术等要素参与,发展高端医疗服务。

(二)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和社会办医。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引进优质国际医疗资源,建立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供给短缺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以高端技术或高端服务为特色的医疗机构。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业。发展与国际医疗保险接轨,符合国际医疗服务惯例的涉外医疗服务。培养涉外医师和护士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涉外医疗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医疗旅游、健康管理、高端医疗、中医药保健养生、康复护理服务、整形美容等服务业态的发展。

(四)完善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定本市现代医疗服

12 务业发展规划。在行业准入、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动的宽松政策环境。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合作,探索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投资、参股医疗机构。培育并发挥好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其承担起行业自律、协调、服务和管理功能。

十、切实解决居民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加强医院门诊力量配臵,增加专家门诊次数,加强普通门诊专家把关和指导。根据居民需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设双休日门诊。推行门诊预约诊疗,提供网站、电话、现场等多种预约途径,逐步提高门诊预约率。试点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挂号。推行门诊 “一站式付费”和医保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减少病人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提供网上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服务,减少患者就医往返次数。推广整合门诊,加强专科协作,方便居民就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医疗机构。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应当开具2~4周处方用量。对部分临床必需的贵重药品,以集中定点的方式保障供应。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医疗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与科室或医生经济创收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禁止发生与医药促销有关的不正当医疗行为。建立医疗行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进行认定,认定结果记入责任医生的执业档案,并与个人职称晋升和执业资格挂钩。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加强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范多种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设立违规医疗服务行为联合投诉电话,加大卫生、医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三)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的使用。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当事先告知,征得病人或家属的书面同意。医院内

13 使用的所有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当由医院提供,并进入医院的财务账目。明确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人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并实行严格考核。定期公示医疗机构自费项目的费用情况,鼓励居民举报医院违规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行为。适度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用材料报销范围,逐步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且无替代品的部分药品或医用材料纳入报销范围。

(四)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市、区县两级医疗急救中心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加一线值班救护车数量。合理布局急救站设臵,推进急救站标准化建设。提高随车急救医师保障待遇,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解决随车急救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规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保持“绿色通道”畅通。二甲以上医院必须确保核定的留观床位数量,加强急诊人员配备,提高收治急诊病人的能力,救护车到达后及时接车救治,确保救护车快速离院。落实就近急诊原则,一般疾病按照就近原则,送往设有急诊的距离最近的医院,各接诊医院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

十一、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接受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和督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成立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加强医改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居民。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鼓励试点探索。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鼓励因地制宜制定具

14 体实施方案,开展试点,探索新路。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项试点工作。要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居民关心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让居民理解和支持改革,促进医患和谐;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第4篇:福建省医改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1〕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 2011 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促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攻坚克难,强化考核,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抓紧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

1 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制定 2011 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 98%左右,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现每个街道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有一所乡镇卫生院;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期完成七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 95%以上。突出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保,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农民工参保政策。扩大城镇居民医保,做

2 好老、低、残、幼参保工作,继续推进全日制高校大学生参保。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全省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左右。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1)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省级财政按各地财力情况分档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2)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5%,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适当扩大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和补偿水平,新农合普

3 通门诊统筹补偿扩大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残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按照“救急、救难、公平、便捷”原则,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加快建立“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将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建设,设立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统筹调剂使用。取消起付线,合理确定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残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把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并逐步扩大大病保障病种范围。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症患者和其他特殊因难家

4 庭进行医疗救助。救助病种按量入为出原则,逐步扩大覆盖面。今年主要对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等进行救助。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红十字会;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慈善总会、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推动用人单位建立企业补充保险,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从税前列支的规定。完善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的长效机制。鼓励建立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探索在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的机制。完善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20万元。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福建保监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1)巩固和完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继续推广使用就医“一卡通”,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继续做好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管理,明确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流程,规范报销票据等相关标准,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的有效形式。继续做好医疗保

5 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全面实现新农合参合人员在统筹区域内即时结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数字办、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管好用好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 25%。乡、县、县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分别控制在5%、10%、15%以内。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使基本医疗保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物价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巩固职工医保设区市统筹,落实城镇居民医保设区市统筹,对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开展调研。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稳步推进经办管理资源整合。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

6 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制度上整合,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政策。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进一步总结完善晋江新农合托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福建保监局;配合单位: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制订和完善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优惠政策,在医保支付比例和范围上给予倾斜,促进基层首诊。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新农合在不低于 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实行“总额控制、分批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定期考核、违规扣减”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

7 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继续巩固和推动第一批和第二批70%的县(市、区)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上半年实现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健全新型供应保障体系

(1)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全面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推进基层一级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进程和基本药品配送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全省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采购交易资源共享、动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研,建立配送企业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本药物及时足量

8 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单位:省经贸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制定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品种、剂型、质量要求及预计采购数量。只有技术质量指标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由价低者中标。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品规,通过单一货源承诺的方式进行采购,逐步实现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按照《指导意见》对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配送和回款。(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实行招标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采购机构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或委托,与药品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负责合同执行,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 30 天。各地应设立一定的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确保基本药物货款及时足额支付。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进一步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

9 训指导,推进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在基层普遍使用。强化监管考核,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经费挂钩,确保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全面配备和使用。妥善调整基本药物使用相关政策,增加若干常见门诊慢性病种的药物品种,更好地适应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用药需求。推动条件成熟的甲类卫生院向二级公立医院转型。(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供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发展大型集团化医药物流企业,构建可靠、可控、可查、畅通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继续抓好“老少边岛渔”地区的药品供应和监管网络建设。加大“两网”示范县建设力度,组织开展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建立一批“两网建设”示范乡镇,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药品供应点。以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间配送合同的签订与配送情况的检查为重点,全面开展药品配送情况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及时配送到位。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全面加强包含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研

10 发、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房改造,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储存条件。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能力。从4月1日起,参加基本药物招标的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卫生厅、省经贸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7)做好第八批药品(非基药部分)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做好我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虚高药价、规范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1)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合理制定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在不增加群众现

11 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统筹算帐、综合补助”的原则,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并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经常性收支差额给予补助,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入、核定支出”工作进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完善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确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在全面完成编制核定基础上,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服务人口及医疗需求,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的制度。(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结合实际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2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的督查,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牵头单位: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政府在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县级医院,在已建52所县级医院的基础上,再支持11所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对全省人口数超过 30 万尚无二级甲等医院的 5个县(市)进行重点帮扶。2011 年底前,实现全省人口数超过 30万的县(市)

13 均有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目标,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标准,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急诊科、普通外科、手术室、康复室等重点科室的主要设备装备,提高急救能力,使乡镇中心卫生院成为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残联;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 83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及仪器设备配置项目,实现每个街道都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加强村卫生所建设与管理。全省实施4900所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加强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考核。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和扶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水平。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

14 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福建保监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加强全科医师培训。招聘 500 名临床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3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过全科医师骨干培训、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临床医学成人学历教育等方式,到 2012 年实现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 3 名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实施“四个一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是实施一批特岗计划,招聘 1000 名执业医师,实行特殊政策,充实基层乡镇卫生院。二是委托培养一批,除厦门市外,为各设区市定向培养本科生 30~50 名。三是“专升本”一批,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养“专升本”毕业生由200名增加至500名。四是延聘返聘一批,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延聘、返聘一批退休医生。(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委托省内医学高等院校面向在岗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展“中专升大专”成人学历教育,每年

15 500名。加强对乡村医生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等的技术支持。继续实施农村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制度和“学费代偿制”、乡村医生津贴补助等制度,落实各项补助经费。(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签约医生,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服务、适宜技术。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0.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2011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 25 元,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分档予以补助。

16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完善并严格执行 9 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 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52万人、46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

实验区管委会)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

(1)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妇女常见妇科疾病免费检查工作,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 6.82 万人,乳腺癌检查1.2万人。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继续实施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项

17 目,叶酸服用依从率达50%。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与新农合基金统筹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继续实施农村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计划完成6万人。(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措施,启动18个县(市、区)“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为13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残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7)继续做好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完成 3 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委农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8 (1)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施条件。完善疾控体系建设,为疾控机构补充配置基本仪器设备,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编制,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落实传染病医院、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3.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综合改革经验

(1)加快推进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扩大公立医院用人和分配自主权。在厦门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监管和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厦门市政府、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设区

19 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方案,除厦门市外,其他设区市各选择1所基础较好的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进行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总额预付、实施临床路径、建立县乡医疗联合体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试点的设区市、县级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公务员局)

14.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按照“扩充增量、调整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实施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采取新建、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重点加强薄弱区域和儿科、重症医学、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等薄弱领域的服务能力建设,力争2011年全省新增床位7000张以上。建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癌症、冠心病、高血压、牙病、精神卫生等7个慢病防治中心。整合省会中心城市医疗资源,重点增加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床位,兼顾专科医院发展。合理控制中心区域医疗机构建设规模,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城市新拓展区域倾斜。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合理发展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举办民营医院。(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福州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编办、省教育

20 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建立双向转诊,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由县级医院分工挂钩乡镇卫生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医疗管理进行指导和支持。在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财政投入等政策,开展以门诊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和人员培训为重点的分工协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格局,今年内各设区市城区、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建立起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干负责、分工协作、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城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三级康复体系建设,完善福建省人民医院与福州市有关社区三级康复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扩大覆盖面,各设区市今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治疗和管理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广慢性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管理模式。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全省三级医院组建医疗小分队,定期到边远县、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残联)

(3)加强省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全省卫生重点项目库,推行“四个一批”项目管理机制,即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卫生重点项目。推进省立医院心血管病综合大楼、省肿瘤医

21 院肿瘤诊疗中心大楼、省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省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综合楼、省老年医院改扩建项目、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一期、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一期二阶段项目等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15.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1)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推行医院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监管,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技术、人员准入管理。建立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理和临床用血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全省三级医院和 3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其中,每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分别不少于20个和10个。在7所中医医院开展13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推行按病种付费,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单病种付费试点医院。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探索实行总额预付办法。探索由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

22 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把患者住院前门诊检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支持患者做到门诊先检查后住院治疗,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降低医疗费用,同时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推行医院精细化管理,节约医疗资源,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院效益和效率。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实行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到 2011 年底,全省所有三级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 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 50%。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所有省、市属二级医院和 3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落实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价格,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植(介)入类医用耗材实行集

23 中招标采购。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规定水平。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研究制定我省普通病房床位费的调整方案。加强招标药品报价的限价测算工作,及时公布在我省销售的各品规剂型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全面推行院务公开,所有医疗机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牵头单位: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2011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应达到“平安医院”的要求,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各县(市、区)均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治理“医闹”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省公安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6)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基层、进农村,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支持10所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扶持建设1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 15 个农村特色专科专病项目。继续开展 47 个省级中医专科专病重点病种诊疗方

24 案的优化工作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继续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十病十方”的研发和推广使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 800 名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为县级医院培养100名骨干医师和专业技术人才。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加快临床重点学科建设,2011年建设儿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3个临床急需发展学科,并与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相衔接。(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医学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学位体系和教育规模,支持学校博士点、硕士点及一批重点学科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着力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依托我省“本科质量工程”和“高职服务海西工程”的实施,促进临床教师临床教学水平的提高。扩大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每年递增10%。(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

25 组织部、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收入待遇。(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7.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鼓励台、港、澳资本投资我省的医疗服务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和办法,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转制。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省公务员局、省工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加快完善卫生信息化建设

18.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全省社保卡就诊一卡通,3 月底前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一卡通全覆盖,实现社保卡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一卡通用、一卡通行。结合“金保工程”,加快各级医保中心数据库建设和各级经办操作平

26 台的设置配备,努力构建以省医保管理中心资源数据库,连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及金融机构、民政等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新农合社保卡应用。(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数字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9.建设全省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完成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5个设区市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跨平台交换与共享,力争做到省、市、县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网上互认。实施卫生信息系统“网底”建设,完成与设区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对接。(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数字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0.提升全省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功能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实现各项卫生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完善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院信息系统,进一步拓展各项业务功能,重点推进医学影像和临床检验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三级医院探索电子病历与临床路径应用。完善和健全已有的远程会诊系统,为100所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配置远程病理终端设备,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城市三级医院之间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数字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

27 实验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医改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推进各项重点改革,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完成。省效能办要将医改实施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二)落实目标责任

省医改领导小组将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也要与各县(市、区)政府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县(市、区)政府按一人一院(中心)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改革进展和成效具体负责。

(三)加强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将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落实到位。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要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尽早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

28 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四)强化评估考核

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严格建立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每月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季进行进度考核,年终对医改三年近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要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省范围内的集中督导检查。

(五)加强宣传培训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各方共识,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向社会公布医改进展情况及成效,对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回应,增强群众信心。强化医改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和操作能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2日印发 主题词:卫生 体制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福建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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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中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勃利县中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以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推进体制和机制上创新。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终达到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起病、能够看得了病、能够看得好病”的要求,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我院始建于1956年1月,是一所集中医药临床科研、中西医结合、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全院共有职工148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共有职能科室29个,年门诊量5万余人次,业务总收入863.8万元,其中药品收入461万元,药品购销差价为177.6万元(2006年—2008年三年平均额),基本上是以药养医,在医院事业发展上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此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已明确界定为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责 1

任,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任务为: ㈠ 明确医院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医院是国家的公益事业单位,承担着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医院应该由政府全部管理起来,明确其社会责任,政府给予医院和医务人员足够的工资待遇保障。否则,医院的职能作用无从发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社会责任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将医院的公益性还给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才可以顺利实施。政府确定医院责任之后,医院应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医院在管理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医院服务质量的提高依赖于管理体制的完善,医院的核心管理制度是执行程序的保障措施,进而促进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医院的核心内容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因此,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落实考核措施,具体就是将医院管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医疗管理、病历管理、医疗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药事管理、医疗用品设备和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八部分进一步完善,做细、做实,具有可操作性。 ㈡ 用足用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随着国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的逐步完善,极大地提高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这就给我们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们中医医院,人民群众对现代医疗和中医药诊疗的要求更加迫切。在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独特,将中 2

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和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因此,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充分迎合人民群众的需求,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应该做到的,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慢性病等确立病种分类项目,制定相应的诊疗用药方案,真正让百姓得到实惠。 ㈢ 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近几年来,我院的一些技术骨干和老专家相继退休,新上岗的一批大学生临床经验不足,因此,我院在医改过程中将重点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进行技能培训,特别是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采取“师带徒”、“课题攻关”、“专方研究”等方式进行中医药人才技术培训,并且在中医药预防保健上搞突破。 ㈣ 开展专科特色建设 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重点加强一批特色专科建设,按照“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组建和做大做强一批特色科室,发挥现代医疗的诊断优势,发掘祖国中医药学的治疗效果。一是把我院针灸科、按摩科组建成适合百姓需要的中医康复保健中心(或科);二是贯彻中西医结合的原则,把医院的糖尿病科、皮肤疮疡科、骨伤外科、肛肠科、妇儿科等特色专科做大做强,确立专科诊疗项目,制定专病治疗方案;三是开展专病专方研发工作。我院自建院以来,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总结出了300多个中医治疗专病的专方,曾在临床应用效果非常显著,现已面临失传局面。为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专方研发工作做好、做大、做强,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中草药产业。 3 ㈤ 提高医疗质量,开展优质服务 医疗质量即是医院的核心,又是医院的第一生命线,只有保证医疗质量,才能保证医疗安全,医疗安全又是医院最大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优质的医疗服务,才能保证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在医改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公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评细则,以保证医院的各项工作良性开展。 ㈥ 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所有员工都是绩效管理的对象,都要接受工作绩效的考核。绩效考核管理实行双层次管理原则,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科室的项目目标,确认考核、奖惩方案,全面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工作。由各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将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各科科主任及护士长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科室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和改进措施,按岗位职责、目标、计划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㈦ 加强财务和信息化管理 首先,要规范和健全财务制度,对医院的每个科室和每个人进行成本核算,掌握各科室的经济运行状态并加以分析,为院委会提供详实可行的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控制支出,增加工作效率,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三、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 为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4

在医改过程中,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以保证公立医院公益事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㈠ 医院发展卫生事业经费的问题 医院将由政府补助、药品加成收费和服务收费三项,改为政府补助和服务收费两项,取消药品加成收费。就我院来说,从2006—2008年三年业务收入来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三年平均减少收入为177.6万元,占我院年职工工资总额的60%,这项收入应由政府给予补助,否则医院将无法生存。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龙头单位,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担负着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基层网底建设等社会公共卫生任务。因此,政府应将县级中医医院纳入政府全额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否则无法体现对中医在政策上的倾斜。 ㈡ 医院法人机制和员工报酬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要求,现行的医院管理模式已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医院的法人代表既无财权又无人权,我院每支付500元都要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手续繁杂,医院配备人员都要人事部门去办,人才队伍梯次建设无从谈起,建议建立医院法人保障机制,给医院法人代表松绑。让医院法人专心搞医院管理,而不是去跑如何如何开资。院长可以实行聘任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也可进行民主选举。再一个就是员工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扶持中医政策,政府应给中医药的研发和利用、教育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公共卫生和社会工作给予专项补助,每年至少75万元,让医务人员无后顾之忧,放手大胆地去搞科研,去履行社会责任。 5

㈢ 医院的债务问题 一是欠职工工资。我院自1995年开始到2008年拖欠全院职工工资500.52万元,二是欠职工借款购置门诊用房21万元,职工多次提出合理要求。三是欠药品应付账款188万元。四是其他应付帐款37万元。医院无能力偿还,希望国家和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解决。 ㈣ 医院的基础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我院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拉动内需扶持单位,定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和政府配套共计2000万元,这些资金只能将我院11000平方米的医院综合楼主体工程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包括无纸化办公信息化建设、医院专科建设)和新楼建设等资金尚缺口600万元。从医院发展来看,我院还缺少医疗用房4000平方米,所需资金800万元。 ㈤ 所需配套人员、设备问题 按照卫生部医院人员结构配置要求(床位与护士比例1:0.4-0.6),而我院现有护士29人,医护比例严重失调,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急需护士人员21名,专技人员10人,按2万元/人/年计算,工勤人员14人,需增加人员经费按700元/人/年计算,共计73.7万元。 在配套设备方面,我院多数设备是1998年之前购入的,已超期服役多年,亟需国家配备医疗设备72台件,所需资金249.1万元;搬迁新楼需新增设备90台件,医疗救护车2辆,所需资金750万元;更换大型设备CT机1台,所需资金500万元。配套设备所需资金总 6 计为1499.1万元。 ㈥ 医院员工政策待遇报酬问题 七台河市各医院员工“五险一金一费”待遇已执行多年,而我院没有能力解决,应该政府承担的尚未落实,就我院员工“五险一金一费”、遗属补助、临时工工资、离退休工资医院承担部分、阳光工资(七台河市已全部发放)等医院员工的合理报酬,经我院详细测算,需政府投入资金287.54万元。 ㈦ 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公用支出问题 医院归属国家公益事业单位,每天都要承担医院运行公用支出,其中包括供热费、水、电费(目前都是商业收费)、污物处理费、卫生费等理应由政府承担,我院每年这类公用支出为55万元。搬入新医疗楼,因为医疗用房增加一倍,新增三部电梯,经科学测算,每年所需资金165.5万元。另外,我院认为一些不合理收费应予以取消,其中包括防洪资金、物价调节基金、防空费,每年我院这三项支出5.1万元。 以上这些公益事业总支出为4430.3万元,应由国家给予解决。 ㈧ 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归属问题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工作存在严重脱节、不合拍的实际问题,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诸多问题,让国家好的医保政策变为扭曲。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几年来群众得到了实惠,医保部门也应归属卫生部门管理,让群众满意。在医保政策上,存在着报销比例低、门诊中草药不报销、医保网络不通畅等问题,给城镇 7 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中草药尚未被列入新农合和医保基本药物目录等问题,因此遭埋怨的是我们医院,受气的是医院员工,员工的积极性受到遏制,中医事业的发展受到遏制。 ㈨ 中医医院药品制剂问题 现在国家执行的药品制剂的标准是对西医制剂的要求,不能等同于中医医院,我院的300多个多年中药验方,制成不同剂型有不同的效果,按照国务院扶持中医工作的意见,我院目前仅能加工汤剂,其余丸、散、膏、丹等剂型均不让开展,建议国家允许中医医院开展中草药改剂型服务。比如:我院研发的接骨丹、治疗皮肤疮疡的大膏药、治疗妇儿病的一捻金、以及千金散、结核散等效果极佳,目前已接近失传。

四、保证措施 ㈠ 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树立大局观念和医改意识 我院是国家示范性县级中医医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卫生部的要求,做好一切医改工作,教育全院员工统一思想,确立各自的岗位责任,树立全国医改上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广泛宣传动员全院员工积极投入到国家医改中来,以全新的风貌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基本医疗服务。 ㈡ 强化措施,保证医改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开展 我院院委会全面指导监督医院的医改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医改的全面工作,各职能科室也要相应成立组织,落实任务,以确保我院的医改工作顺 8

利进行。

五、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保证我院医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医院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长宝 副组长:李文波 刘庆全 成 员:刘玉琢 王 岩魏凤华

曾庆波 黄跃臣 张玉霞陈 凡

白玉波 (附表及明细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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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中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勃利县中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以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推进体制和机制上创新。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终达到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起病、能够看得了病、能够看得好病”的要求,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我院始建于1956年1月,是一所集中医药临床科研、中西医结合、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全院共有职工148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共有职能科室29个,年门诊量5万余人次,业务总收入863.8万元,其中药品收入461万元,药品购销差价为177.6万元(2006年—2008年三年平均额),基本上是以药养医,在医院事业发展上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此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已明确界定为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责 1

任,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任务为: ㈠ 明确医院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医院是国家的公益事业单位,承担着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医院应该由政府全部管理起来,明确其社会责任,政府给予医院和医务人员足够的工资待遇保障。否则,医院的职能作用无从发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社会责任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将医院的公益性还给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才可以顺利实施。政府确定医院责任之后,医院应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医院在管理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医院服务质量的提高依赖于管理体制的完善,医院的核心管理制度是执行程序的保障措施,进而促进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医院的核心内容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因此,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落实考核措施,具体就是将医院管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医疗管理、病历管理、医疗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药事管理、医疗用品设备和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八部分进一步完善,做细、做实,具有可操作性。 ㈡ 用足用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随着国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的逐步完善,极大地提高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这就给我们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们中医医院,人民群众对现代医疗和中医药诊疗的要求更加迫切。在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独特,将中 2

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和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因此,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充分迎合人民群众的需求,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应该做到的,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慢性病等确立病种分类项目,制定相应的诊疗用药方案,真正让百姓得到实惠。 ㈢ 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近几年来,我院的一些技术骨干和老专家相继退休,新上岗的一批大学生临床经验不足,因此,我院在医改过程中将重点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进行技能培训,特别是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采取“师带徒”、“课题攻关”、“专方研究”等方式进行中医药人才技术培训,并且在中医药预防保健上搞突破。 ㈣ 开展专科特色建设 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重点加强一批特色专科建设,按照“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组建和做大做强一批特色科室,发挥现代医疗的诊断优势,发掘祖国中医药学的治疗效果。一是把我院针灸科、按摩科组建成适合百姓需要的中医康复保健中心(或科);二是贯彻中西医结合的原则,把医院的糖尿病科、皮肤疮疡科、骨伤外科、肛肠科、妇儿科等特色专科做大做强,确立专科诊疗项目,制定专病治疗方案;三是开展专病专方研发工作。我院自建院以来,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总结出了300多个中医治疗专病的专方,曾在临床应用效果非常显著,现已面临失传局面。为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专方研发工作做好、做大、做强,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中草药产业。 3 ㈤ 提高医疗质量,开展优质服务 医疗质量即是医院的核心,又是医院的第一生命线,只有保证医疗质量,才能保证医疗安全,医疗安全又是医院最大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优质的医疗服务,才能保证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在医改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公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评细则,以保证医院的各项工作良性开展。 ㈥ 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所有员工都是绩效管理的对象,都要接受工作绩效的考核。绩效考核管理实行双层次管理原则,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科室的项目目标,确认考核、奖惩方案,全面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工作。由各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将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各科科主任及护士长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科室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和改进措施,按岗位职责、目标、计划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㈦ 加强财务和信息化管理 首先,要规范和健全财务制度,对医院的每个科室和每个人进行成本核算,掌握各科室的经济运行状态并加以分析,为院委会提供详实可行的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控制支出,增加工作效率,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三、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 为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4

在医改过程中,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以保证公立医院公益事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㈠ 医院发展卫生事业经费的问题 医院将由政府补助、药品加成收费和服务收费三项,改为政府补助和服务收费两项,取消药品加成收费。就我院来说,从2006—2008年三年业务收入来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三年平均减少收入为177.6万元,占我院年职工工资总额的60%,这项收入应由政府给予补助,否则医院将无法生存。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龙头单位,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担负着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基层网底建设等社会公共卫生任务。因此,政府应将县级中医医院纳入政府全额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否则无法体现对中医在政策上的倾斜。 ㈡ 医院法人机制和员工报酬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要求,现行的医院管理模式已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医院的法人代表既无财权又无人权,我院每支付500元都要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手续繁杂,医院配备人员都要人事部门去办,人才队伍梯次建设无从谈起,建议建立医院法人保障机制,给医院法人代表松绑。让医院法人专心搞医院管理,而不是去跑如何如何开资。院长可以实行聘任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也可进行民主选举。再一个就是员工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扶持中医政策,政府应给中医药的研发和利用、教育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公共卫生和社会工作给予专项补助,每年至少75万元,让医务人员无后顾之忧,放手大胆地去搞科研,去履行社会责任。 5

㈢ 医院的债务问题 一是欠职工工资。我院自1995年开始到2008年拖欠全院职工工资500.52万元,二是欠职工借款购置门诊用房21万元,职工多次提出合理要求。三是欠药品应付账款188万元。四是其他应付帐款37万元。医院无能力偿还,希望国家和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解决。 ㈣ 医院的基础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我院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拉动内需扶持单位,定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和政府配套共计2000万元,这些资金只能将我院11000平方米的医院综合楼主体工程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包括无纸化办公信息化建设、医院专科建设)和新楼建设等资金尚缺口600万元。从医院发展来看,我院还缺少医疗用房4000平方米,所需资金800万元。 ㈤ 所需配套人员、设备问题 按照卫生部医院人员结构配置要求(床位与护士比例1:0.4-0.6),而我院现有护士29人,医护比例严重失调,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急需护士人员21名,专技人员10人,按2万元/人/年计算,工勤人员14人,需增加人员经费按700元/人/年计算,共计73.7万元。 在配套设备方面,我院多数设备是1998年之前购入的,已超期服役多年,亟需国家配备医疗设备72台件,所需资金249.1万元;搬迁新楼需新增设备90台件,医疗救护车2辆,所需资金750万元;更换大型设备CT机1台,所需资金500万元。配套设备所需资金总 6 计为1499.1万元。 ㈥ 医院员工政策待遇报酬问题 七台河市各医院员工“五险一金一费”待遇已执行多年,而我院没有能力解决,应该政府承担的尚未落实,就我院员工“五险一金一费”、遗属补助、临时工工资、离退休工资医院承担部分、阳光工资(七台河市已全部发放)等医院员工的合理报酬,经我院详细测算,需政府投入资金287.54万元。 ㈦ 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公用支出问题 医院归属国家公益事业单位,每天都要承担医院运行公用支出,其中包括供热费、水、电费(目前都是商业收费)、污物处理费、卫生费等理应由政府承担,我院每年这类公用支出为55万元。搬入新医疗楼,因为医疗用房增加一倍,新增三部电梯,经科学测算,每年所需资金165.5万元。另外,我院认为一些不合理收费应予以取消,其中包括防洪资金、物价调节基金、防空费,每年我院这三项支出5.1万元。 以上这些公益事业总支出为4430.3万元,应由国家给予解决。 ㈧ 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归属问题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工作存在严重脱节、不合拍的实际问题,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诸多问题,让国家好的医保政策变为扭曲。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几年来群众得到了实惠,医保部门也应归属卫生部门管理,让群众满意。在医保政策上,存在着报销比例低、门诊中草药不报销、医保网络不通畅等问题,给城镇 7 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中草药尚未被列入新农合和医保基本药物目录等问题,因此遭埋怨的是我们医院,受气的是医院员工,员工的积极性受到遏制,中医事业的发展受到遏制。 ㈨ 中医医院药品制剂问题 现在国家执行的药品制剂的标准是对西医制剂的要求,不能等同于中医医院,我院的300多个多年中药验方,制成不同剂型有不同的效果,按照国务院扶持中医工作的意见,我院目前仅能加工汤剂,其余丸、散、膏、丹等剂型均不让开展,建议国家允许中医医院开展中草药改剂型服务。比如:我院研发的接骨丹、治疗皮肤疮疡的大膏药、治疗妇儿病的一捻金、以及千金散、结核散等效果极佳,目前已接近失传。 四、保证措施 ㈠ 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树立大局观念和医改意识 我院是国家示范性县级中医医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卫生部的要求,做好一切医改工作,教育全院员工统一思想,确立各自的岗位责任,树立全国医改上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广泛宣传动员全院员工积极投入到国家医改中来,以全新的风貌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基本医疗服务。 ㈡ 强化措施,保证医改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开展 我院院委会全面指导监督医院的医改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医改的全面工作,各职能科室也要相应成立组织,落实任务,以确保我院的医改工作顺 8

利进行。 五、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保证我院医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医院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长宝 副组长:李文波 刘庆全 成 员:刘玉琢 王 岩魏凤华

曾庆波 黄跃臣 张玉霞陈 凡

白玉波 (附表及明细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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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中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勃利县中医院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 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 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以及国务院 《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

第一位,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推进体制和机制上创新。 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立 医院运行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人民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终达到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起病、

能够看得了病、能够看得好病”的要求,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我院始建于1956年1月,是一所集中医药临床科研、中西医结合、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和二级甲 等医院。全院共有职工148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共有职能科室29 个,年门诊量5万余人次,业务总收入863.8万元,其中药品收入 461万元,药品购销差价为177.6万元(2006年—2008年三年平均 额),基本上是以药养医,在医院事业发展上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此 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已明确界定为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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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任务为: ㈠ 明确医院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医院是国家的公益事业单位,承担着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医院

应该由政府全部管理起来,明确其社会责任,政府给予医院和医务人

员足够的工资待遇保障。否则,医院的职能作用无从发挥,全心全意

为人民的社会责任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将医院的公益性还给政

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才可以顺利实施。政府确定医院责任之后,医

院应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医院在管理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医院服务质

量的提高依赖于管理体制的完善,医院的核心管理制度是执行程序的

保障措施,进而促进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医院的核心内容是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因此,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各种规章制

度和落实考核措施,具体就是将医院管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医疗管 理、病历管理、医疗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药事管理、医疗用

品设备和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八部分进一步完善,做细、做实,具 有可操作性。

㈡ 用足用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随着国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的逐步完善,极大地提高城

镇居民和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这就给我们医院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特别是我们中医医院,人民群众对现代医疗和中医药诊疗

的要求更加迫切。在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

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独特,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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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和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

药方法和技术”。因此,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充分迎合人民群众的 需求,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应该做到的,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地

方病、慢性病等确立病种分类项目,制定相应的诊疗用药方案,真正 让百姓得到实惠。

㈢ 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近几年来,我院的一些技术骨干和老专家相继退休,新上岗的一

批大学生临床经验不足,因此,我院在医改过程中将重点加强医院的

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进行技能培训,特别

是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采取“师带徒”、“课题攻关”、“专方研究”

等方式进行中医药人才技术培训,并且在中医药预防保健上搞突破。

㈣ 开展专科特色建设

在医改过程中,我院将重点加强一批特色专科建设,按照“中西

医并重”的方针,组建和做大做强一批特色科室,发挥现代医疗的诊

断优势,发掘祖国中医药学的治疗效果。一是把我院针灸科、按摩科 组建成适合百姓需要的中医康复保健中心(或科);二是贯彻中西医

结合的原则,把医院的糖尿病科、皮肤疮疡科、骨伤外科、肛肠科、

妇儿科等特色专科做大做强,确立专科诊疗项目,制定专病治疗方案;

三是开展专病专方研发工作。我院自建院以来,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

验,总结出了300多个中医治疗专病的专方,曾在临床应用效果非常

显著,现已面临失传局面。为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

把专方研发工作做好、做大、做强,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中草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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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提高医疗质量,开展优质服务

医疗质量即是医院的核心,又是医院的第一生命线,只有保证医

疗质量,才能保证医疗安全,医疗安全又是医院最大的效益(包括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优质的医疗服务,才能保证医院的医疗质 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在医改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公约,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评细则,以保证医院的各项工作良性开展。

㈥ 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所有员工都是绩效管理的对象,都要接受工作绩效的考核。

绩效考核管理实行双层次管理原则,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在科学测算的

基础上,确定各科室的项目目标,确认考核、奖惩方案,全面指导,

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工作。由各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将工作目标责任

到人。各科科主任及护士长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科室要制定

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和改进

措施,按岗位职责、目标、计划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㈦ 加强财务和信息化管理

首先,要规范和健全财务制度,对医院的每个科室和每个人进行 成本核算,掌握各科室的经济运行状态并加以分析,为院委会提供详

实可行的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控制支出,增加工作效率,为医院决策 提供依据。

三、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

为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体现公立医

院的公益性,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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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改过程中,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以保证公立医院公益事业和各项 工作顺利开展。

㈠ 医院发展卫生事业经费的问题

医院将由政府补助、药品加成收费和服务收费三项,改为政府补

助和服务收费两项,取消药品加成收费。就我院来说,从2006—2008 年三年业务收入来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三年平均减少收入为177.6 万元,占我院年职工工资总额的60%,这项收入应由政府给予补助,

否则医院将无法生存。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龙头单位,

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担负着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基层网底建设等社会

公共卫生任务。因此,政府应将县级中医医院纳入政府全额事业单位,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否则无法体现对中医在政策上的倾斜。

㈡ 医院法人机制和员工报酬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要求,现行的医院管理模式已严重

制约了医院的发展,医院的法人代表既无财权又无人权,我院每支付

500元都要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手续繁杂,医院配备人员都要人事部

门去办,人才队伍梯次建设无从谈起,建议建立医院法人保障机制,

给医院法人代表松绑。让医院法人专心搞医院管理,而不是去跑如何

如何开资。院长可以实行聘任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也可进行民 主选举。再一个就是员工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扶持中医政策,政府

应给中医药的研发和利用、教育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公共卫生和

社会工作给予专项补助,每年至少75万元,让医务人员无后顾之忧,

放手大胆地去搞科研,去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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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医院的债务问题

一是欠职工工资。我院自1995年开始到2008年拖欠全院职工工

资500.52万元,二是欠职工借款购置门诊用房21万元,职工多次提

出合理要求。三是欠药品应付账款188万元。四是其他应付帐款37 万元。医院无能力偿还,希望国家和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解决。

㈣ 医院的基础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我院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拉动内需扶持单位,定为国家投资建设项

目,国家投资和政府配套共计2000万元,这些资金只能将我院11000 平方米的医院综合楼主体工程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包括无纸化办公

信息化建设、医院专科建设)和新楼建设等资金尚缺口600万元。从

医院发展来看,我院还缺少医疗用房4000平方米,所需资金800万 元。

㈤ 所需配套人员、设备问题

按照卫生部医院人员结构配置要求(床位与护士比例1:0.4-

0.6),而我院现有护士29人,医护比例严重失调,已不能满足广大

群众的健康需求,急需护士人员21名,专技人员10人,按2万元/ 人/年计算,工勤人员14人,需增加人员经费按700元/人/年计算, 共计73.7万元。

在配套设备方面,我院多数设备是1998年之前购入的,已超期

服役多年,亟需国家配备医疗设备72台件,所需资金249.1万元;

搬迁新楼需新增设备90台件,医疗救护车2辆,所需资金750万元; 更换大型设备CT机1台,所需资金500万元。配套设备所需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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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为1499.1万元。

㈥ 医院员工政策待遇报酬问题

七台河市各医院员工“五险一金一费”待遇已执行多年,而我院

没有能力解决,应该政府承担的尚未落实,就我院员工“五险一金一

费”、遗属补助、临时工工资、离退休工资医院承担部分、阳光工资

(七台河市已全部发放)等医院员工的合理报酬,经我院详细测算,

需政府投入资金287.54万元。

㈦ 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公用支出问题

医院归属国家公益事业单位,每天都要承担医院运行公用支出,

其中包括供热费、水、电费(目前都是商业收费)、污物处理费、卫

生费等理应由政府承担,我院每年这类公用支出为55万元。搬入新 医疗楼,因为医疗用房增加一倍,新增三部电梯,经科学测算,每年

所需资金165.5万元。另外,我院认为一些不合理收费应予以取消,

其中包括防洪资金、物价调节基金、防空费,每年我院这三项支出5.1 万元。

以上这些公益事业总支出为4430.3万元,应由国家给予解决。

㈧ 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归属问题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工作存在严重

脱节、不合拍的实际问题,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诸多问题,让国家好的

医保政策变为扭曲。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几年来群众得到了实惠,

医保部门也应归属卫生部门管理,让群众满意。在医保政策上,存在

着报销比例低、门诊中草药不报销、医保网络不通畅等问题,给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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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中草药尚未被列入新农合和医保基本药物目录

等问题,因此遭埋怨的是我们医院,受气的是医院员工,员工的积极

性受到遏制,中医事业的发展受到遏制。

㈨ 中医医院药品制剂问题

现在国家执行的药品制剂的标准是对西医制剂的要求,不能等同

于中医医院,我院的300多个多年中药验方,制成不同剂型有不同的

效果,按照国务院扶持中医工作的意见,我院目前仅能加工汤剂,其

余丸、散、膏、丹等剂型均不让开展,建议国家允许中医医院开展中

草药改剂型服务。比如:我院研发的接骨丹、治疗皮肤疮疡的大膏药、

治疗妇儿病的一捻金、以及千金散、结核散等效果极佳,目前已接近 失传。

四、保证措施

㈠ 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树立大局观念和医改意识 我院是国家示范性县级中医医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卫

生部的要求,做好一切医改工作,教育全院员工统一思想,确立各自

的岗位责任,树立全国医改上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广泛宣传动员全

院员工积极投入到国家医改中来,以全新的风貌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 基本医疗服务。

㈡ 强化措施,保证医改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开展

我院院委会全面指导监督医院的医改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

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医改的全面工作,

各职能科室也要相应成立组织,落实任务,以确保我院的医改工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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