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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计 划 生 育 药 具

计 划 生 育 药 具

工 作 信 息

2010年第1期

洛古乡计生办 编2010年1月20日

徽州区放大优势补足劣势做好2010年药具工作

2010年徽州区避孕药具工作将采取得力措施,放大优势,补足劣势,做好“四抓”工作。

一是抓好“三进”,扩大宣传。针对社会人群、特定人群和特殊人群,采取电视台新闻宣传、联合开展“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具工作的同时,将开展药具宣传“三进”(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工作,扩大药具宣传广度,增强群众意识。

二是抓好“三员”,提高素质。抓信息员,要求各乡镇、街道确定专人编报信息,每年上报药具信息6次;抓药管员,按规范要求对全区药管员进行整体培训,并适时组织外出学习,不断提高药具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抓督查员,组建督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三管”,保证质量。抓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避孕药具出入库验收和在库质检工作,确保育龄群众领到放心药;抓市场管理,联合卫生、工商分局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管理,严禁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到市场;抓信息化管理,认真检查、维护各项联网设备,熟悉、掌握药具管理业务系统的使用,确保四级联网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抓好“三变”,优化服务。转变观念,将药具工作与优质服务紧密结合,变单纯的“进进出出、管管发发”管理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变被动发放为主动发放,努力满足群众需求;转变作风,多到基层调研,多给群众指导,了解不同时期群众的药具需求,指导群众放置宫内节育器满8年更换和绝经后半年至一年内及时取出等,保障使用药具育龄妇女身心健康;转变方式,发放方式做到城市农村全覆盖,流动人员和常住人员同对待,积极推进“两条腿”发放,增设社会发放点,开展流动人口定时、定点集中发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我区旅游资源做好社会营销工作,将在旅游景点安装灯箱式安全套投币机。(徽州区计生服务站供稿)

第2篇:计 划 生 育 证 明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兹证明育龄妇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户籍地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户籍地

。结婚登记年月

。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违法生育情况(打“√”标记):

 无

。 生养信息:

第一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第二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第三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第四孩: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

备注(此栏可填四孩以上信息): 。

经办人: 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办公室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由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办公室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以备核查联系,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效,否则此证明视为无效。

2、违法生育情况及是否合法生育项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涂改无效。

3、此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

第3篇:计 划 生 育 调 研 报 告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队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镇、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计划外生育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各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兄弟乡镇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去年全镇计划生育率为98.9%,与目标值相差

1.1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即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

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还要超生。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镇流出人口111人 , 95.49%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90%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镇环孕检率在98%左右,由于2%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相对较少。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去年全镇有2个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结婚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镇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9:100,超出正常值9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

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0%。究其原因: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二是依法行政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虽然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三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队谈条件,交二三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强制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据调查,由于镇财政增收困难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有限,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已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村级计生专干变动快,造成“村梗阻”,有的村只能是靠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对计划投入经费专账管理,不济占挪用,防止各村克扣和挪作他用。对各村挤占、挪用计生经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

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计生岗位津贴,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镇服务站,编制统一在在县局,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村上的日常工作,由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从镇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经常开展“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第4篇:大 连 市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大 连 市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大连市人事局文件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计生委发[2003]40号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

有关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计生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和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以及婚假、产假、护理假等问题作如下调整: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农村村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均是职工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夫妻一

方是职工的,由职工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其经费来源,企业职工由企业应付福利费中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经费解决。

二、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的待遇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职工,因企业(单位)改制、撤消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的,失业前由所在企业预留资金,以备支付。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待遇: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的,每月增加5元;

(2)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本条第(1)、(2)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发给3000元补助费。

三、职工婚嫁、产假、护理假的规定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

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职工晚婚的,婚假在法定3日的基础上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在原来90日的基础上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本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2003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且享受每月增加5元计划生育补助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从4月起调整为每月10元。4月1日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已享受一次性给予1000元计划生育补助费的,不再调整。《转发辽宁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劳动厅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有关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大计生委发

[1999]13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大连市人事局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5篇:计 划 生 育 教 案 一

计 划 生 育 教 案 一

时间:2011年3月17日 地点:书记室

学习内容: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1999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应当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人口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受法律保 护。

第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孕前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评选综合性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干部任职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

第六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农垦、森工主管部门负责垦区和国有林区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民政、建设、劳动、财政、农业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

第二章 生育调节

第八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始得生育。实行生育证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男女双方年龄均在法定婚龄3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依法结婚达到法定婚龄3年零9个月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九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为计划外怀孕;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为计划外生育。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而私自收养子女的,视为计划外生育。

第十条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1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民,只有1个女孩或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民只有1个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全国1000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

(六)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恢复生育能力怀孕的,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1个子女。

第十二条 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患有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十三条 无计划外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不超过2个子女,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前款规定的再婚夫妻,指未按本省再婚生育规定照顾生育过子女的。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按间隔4年的规定生育2个子女,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第十五条 晚婚晚育的夫妻,符合照顾生育条件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第十六条 涉外婚姻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须交纳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收费办法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夫妻将子女遗弃或送养的,不得再生育。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生育的,不得生育。

第6篇:计 划 生 育 教 案 四

计 划 生 育 教 案 四

时间:2011年10月2日 地点:书记室

学习内容: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经说服教育,育龄夫妻不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接受避孕节育检查,计划外怀孕不及时终止妊娠以及单位出现职工计划外生育的,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对计划外生育者,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外生育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的收取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做出决定并依法执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未按规定收取计划外生育费和计划生育管理费或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收取计划外生育费和计划生育管理费的,可以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决定,具体收取办法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漏报、瞒报计划外生育人口统计数字的,每漏报1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300元至500元的罚款;每瞒报1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属于前两款情况的,还应当取消单位和个人取得的相关荣誉称号。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伪造和弄虚作假发放生育证、病残儿鉴定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收回所发证件,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每例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骗取生育证、病残儿鉴定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没收违法证明,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上述行为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擅自给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实施恢复生育能力手术或其他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个体开业医违反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除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行医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挪用、占用计划生育经费、计划外生育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其他计划生育经费的,除退回挪用、占用经费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干涉他人实行计划生育,包庇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罚款等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决定并依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未做出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决定生效之日起,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应用解释。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1994年5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实施生效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按当时规定执行;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7篇:计 划 生 育 工 作 职 责 范 围

计 划 生 育 办 公 室 职 责

一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严格执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环境、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开展工作。

二 建立校内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搞好基层基础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建全各种账卡,做好统计工作,对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搞好年度责任书的签定、落实、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

四 协助计划生育协会办好人口学校,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为育龄职工和独生子女家庭搞好各项服务。

五 依法办理

一、二胎生育指标的申报、审查工作,抓好各项制度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并对年度生育情况进行政务公开。

六 搞好每年的已婚育龄女职工孕情和生殖健康普查,做好避孕措施“知情选择”的指导和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七 加强对流动人口和聘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时注册,查验生育情况证明,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杜绝计划外生育。

八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检查和指导基层工作,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

九 认真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主动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十 努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

一 认真学习,热情宣传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到热爱本职,熟悉业务,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二 及时掌握本单位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情况,作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 健全各种基础帐卡,资料填写要真实、清楚,并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数字要准确、无误。

四 配合校计生办做好每年的已婚育龄女职工孕情及生殖健康普查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保证普查率100%

五 及时了解本单位女职工结婚和怀孕情况,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生育登记;生育后办理休假及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等手续,并落实好各项奖励待遇。

六 做好避孕措施“知情选择”的指导和避孕药具的领取、发放工作,作到及时、保障供应。

七 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计生办、计生协举办的各项活动,热心为职工开展“三优”和“三生”服务。

八 加强对流动人口和聘用人员的管理,要及时注册,查验证明,并与本人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杜绝计划外生育。

九 按时参加会议,努力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及时反馈本单位计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检查和指导,搞好年终工作总结。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职 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学院计划生育管理,为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环境、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开展工作。

二 建立计划生育网络,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搞好科学化管理,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制度和奖励政策的落实。

三 认真执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生育审批手续,依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杜绝计划外生育。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 支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开展群众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以人为本,搞好育龄职工“生产、生育、生活”服务。

五 积极支持宣传员开展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 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分析、研究、指导、检查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七 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工作,作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8篇:计 划 生 育 调 研 报 告2

计 划 生 育 调 研 报 告

一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乡、居委会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多胎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与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兄弟单位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去年全乡计划生育率为85%,与目标值相差6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计生委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即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抢生现象严重,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还要超生,不少二女结扎户想方设法采取复通,再生一胎。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80%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乡环孕检率在30%左右,低于95%的目标65个百分点,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几乎没有。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去年全街有3个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五

是2007年4月至7月后我街居民不再享受生育二胎政策(特殊的除外),这无形之中又增加了计划外生育的控制难度。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乡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9:100,超出正常值9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全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37%,与50%的目标值相差42.63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原来交了200---1000元的就可上户口,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二是依法行政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虽然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三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办谈条件,交二三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强制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我调查了解过有这样的对象,拘留“三进三出”,就是分文不交,出来后拍拍胸脯狂言“老子口袋里有钱,就是不交,你们想怎么样。”象这样的人为数不少。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已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这

样的比例有70%以上。村级计生专干由于是海选干部,考虑自己的选票,只迎合村民个人利益,根本不配合政府做工作,造成“村梗阻”,许多地方只能是乡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投入。要求明确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不含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和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建议组成督查组,对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监督落实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要将财政转移支付计生经费统一划拨到计生委帐户,由计生委统一管理,防止乡镇克扣挪作他用。由各部门联合制定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依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挤占、挪用计生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计生岗位津贴,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编制统一放在区级,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与海选,由乡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乡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居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从乡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开展一次集体性“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底细,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步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第9篇:计 划 生 育 村 民 自 治 章 程

计 划 生 育 村 民 自 治 章 程

(年 月 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口政策,不断提高计生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并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村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管理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村党支部书记(计划生育协会会长)任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和村计划生育专干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设立为育龄人群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综合服务的工作室、服务室、人口学校和计生协会会员之家。

第四条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职责

(一)广泛宣传和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所需工作经费。建立一室多用的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

(三)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四)负责起草本村《计划生育公约》,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六)负责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五条 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一)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等。

(二)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负责本村的奖励扶助、特困救助、特别扶助工作。调动和发挥会员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发展生产,解决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少生快富。

(三)参与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及时反映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保障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会员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协会组织每年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

(五)创立村居特色,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打造“诚信计生”。

第六条 计划生育专职人员职责 村计划生育计生主任职责:

(一)负责全村生育对象的摸底、审核、上报。

(二)准确及时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督促育龄妇女及时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环孕情服务。

(三)开展入户访视服务,核实相关信息,及时登记,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

(四)负责各种宣传资料、有关证件和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五)对育龄妇女信息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育龄妇女信息员职责:

(一)及时准确掌握本组育龄群众婚姻、怀孕、生育和节育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向计划生育计生主任汇报。

(二)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第三章 育龄夫妇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育龄夫妇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参加社区、村举办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有权依据《条例》和本章程规定申请生育,并受到相应服务。

3、在计生服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有权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违反政策,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的工作人员,有权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对不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和事有权提出批评并向上级检举。

5、对计生行政部门作出的违反计划生育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有权对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监督党员、干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

7、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有权享受政策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

第八条 育龄夫妇应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学习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接受生殖保健教育。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要求生育的夫妇,应领取生育指标,做到持证怀孕、生育。

3、提倡晚婚晚育,禁止早婚、非婚生育,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要接受社区及以上计生服务部门举办的婚前教育,并到医院或妇幼保健站接受婚前检查。

4、凡已生育的育龄夫妇,应在生育后两天内向村汇报小孩出生时间、性别、孩次。

5、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应在90天内落实选择的避孕节育措施。

6、自愿推迟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应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指导下,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

7、已婚育龄妇女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乡镇、村规定的地点接受环孕情查访服务,计划外怀孕应自觉终止妊娠。

8、外出30天以上的育龄妇女,省外的应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如实向所在村计生办提供外出地点及从事何种行业等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应到社区计生服务所进行孕情检查并与村计生办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外出人员要接受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流入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环孕检证明。

9、流人已婚育龄妇女应携带户口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

第四章 奖励与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村奖励、优待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对以下行为予以奖励: l、实行晚婚晚育的;

2、生育一孩后采取节育措施,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3、生育二孩后,自愿选择落实绝育手术的;

4、自觉参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环孕情服务、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和小组活动的;

5、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帮扶; 第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违约责任:

1、违反《条例》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2、生育子女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又无禁忌症证明的;

3、批准生育后,不按规定接受婚育知识培训和相关服务的;

4、不按规定接受环孕情服务、访视,或弄虚作假、请人代替检查的;

5、外出30天以上育龄妇女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或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后不按时回寄孕检证明的;

6、不参加村组织的会议、学习和活动的;

7、其他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村委会按本章程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与育龄妇女签订协议书。

第十二条 村委会每季度对违约行为和违约金收支情况张榜公布,实行政务公开。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10篇:村 计 划 生 育 村 规 民 约

-----村 计 划 生 育 村 规 民 约

(讨论稿)

为使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本村村民代表大会于20 年 月 日讨论决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村民必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不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处理。

二、村民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村规民约》规定,兑现违约责:

1、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的必须先办理结婚证、凭借结婚证到计生办领取服务证后方可生育,否则兑现违约金200元;对早婚、非婚同居的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改正,不听劝阻的,兑现违约金200元,并强制采取一项避孕措施,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待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后方可生育;政策外怀孕必须终止妊娠并兑现违约金1000元。

2、村民婚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动后,应在15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的,没报告的兑现违约金50元。

三、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一年四次的妇检和健康检查,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如无故不参加妇检的,则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

性收取违约金50.元,并限期补检。在妇检过程中, 发生政策怀怀孕的, 接受500元的罚款,找一担保人,担保在15日内履行人流(引产)义务。如按照规定时间做人流(引产)手术,村民自治委员会退还所交的担保金。

四、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本村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和人口学校的培训(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的,否则,不安排当年的人口计划,

五、15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必须履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之规定,否则,不予享受所有的优惠政策。

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必须写出申请,且与村签订管理合同,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能外出,妇检对象、生育对象外出后应在15日内向村两委报告流入地点,按季度寄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查环、查孕”证明。 没有寄回证明的每次兑现违约金200元,连续三次不寄回有效证明的,视为超怀,并一次性征收50%的社会抚养费。

七、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其三代人员(代耕土地、代管小孩、代看房屋)必须签订流出人口责任人合同,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时报告生育节育情况

2、生育后在90天内兑现绝育、节育手术

3、违约后向村民委员会交纳500 保证金,且必须保证在30日前找回其担保的流出夫妇督促兑现手术。方可退回保证金;否则村民委员会将其所有承包土地收回转包或者种草,暂缓该户及其“三代人员”正在享受的惠农政策的实施。

八、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后,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无特殊情况非经批准不得擅自人流、引产,否则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并处违约金200.00元,触犯法律的要追究责任,小孩出生7天内要向村民小组如实申报,如有隐瞒、虚报出生人口的家庭,则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性收取违约金500.00元。

九、在小孩出生3个月内 ,必须落实了相应的手术 ,否则兑现责任人违约金1000 元。收留外来无证怀孕及生育人员,三天以内不向乡计生部门、村两委报告者,收违约金500 元。

十、政策外怀孕的自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除按有关条例和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要分别交纳违约金500.00元。

十一、广大村民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之规定,造成非法婚姻或非法生育及非法收养小孩等行为的,则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性收取违约金5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交有关政法部门处理。

十二、实行10户“联户”管理。按照群众民主参与、自愿组合的原则,以10户组成一个联户小组,选出联户自治小组长,实行联户自治责任管理,联户的各户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管理、相互帮助,体现多数人管少数人、身边人管身边人。

十三、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对象,发现有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和事,要及时向村委或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对

举报者不准打击报复。侮辱、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肆意漫骂独女户、双女户,利用其他方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进行者,除当众检讨外,一次性收取违约金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发证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及计划生育财务收支情况等。

十五、自觉接受村委会和计生部门监督和指导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六、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由计划生育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作出处罚决定并兑现违约责任。经济处罚不到位的,村有权用对象的财产抵押违约金。党团员、干部职工违犯本《村规民约》规定,除按本《村规民约》处理外,同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 十

七、本村规民约执行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并于20 11年 月 日起执行。 (本村规民约为讨论稿,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修改,召开村名大会讨论后方可实施)2011年9月2日,

第11篇: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 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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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16(最新)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XX同志平时善于学习,关心时事,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行政事务多、人员紧、工作异常繁忙的情况下,积极投身工会和女工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她始终坚持以“提高、参与、维护”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自尊、自爱、自珍、自重”的“四自”为做人根本,以“政治强有责任,思想好有精神、业务强有

技能,形象佳有内涵”的“四有”为动力,紧紧围绕大队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开展各项工作。

一、以身作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她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她还认真学习管理所工会制度,配合工会主席充分调动其他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提

高了管理所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围绕中心,充分协助工会主席发挥工会职能作用。 积极维护职工利益、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实施送温暖活动。一是关心职工身心健康。职工家中的红白喜事、职工生病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等,她都能做到提示工作,并提供亲自上门探望、慰问等好的建议。今年11月份,她协助工会组织管理所辅助工进行了体检工作,保障了职工身体健康。二是关心职工,开展

“交心谈心”活动。管理所所处的工作环境和性质导致“三远离”现象,给年轻的职工带来了很多不适,针对大家的问题和思想,她协助工会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好记录,认真传达职工需求,争取给大家解决实际问题,办实事,使职工全力工作无后顾之忧。在工会主席的带领下还积极参加了“送温暖”活动,向贫困农户送去了科技信息和文化用品。她坚持扎实苦干,保证后勤工作正常次序,使各项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积极参加活动,不断丰富文化生活。

在“三八”节期间,她参加了“看望航天英雄老母亲”的活动。“五一”期间,参加象棋、跳棋、羽毛球和乒乓球比赛,不仅丰富了文化生活,还增强身体素质,潜意识中培养了顽

强拼搏、积极向上的作风。她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受到了领导和职工的称赞和好评。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冯水廷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该同志自担任县社机关工会主席以来,一方面认真学习《工会法》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原则,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与老领导及县总工会的领导干部请习,同时调动工会会员积极参与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了县社机关工会组织的作用。

今年以来,作为县社机关工会主席,他首先是狠抓了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工作,一是以党的政治理论和国内外重大事件为学习重点,教育职工坚定信心,保持正确的政治观点和立场,强化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二是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政府机关工会实际的学习制度,每周五的学习几乎做到了雷打不动。三是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习效果。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鼓励职工爱岗敬业,在工作中鼓足干劲,争先创优。通过加强政治思想

教育,显著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积极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

文化生活。创造性地将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组织机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凡是县上举办的各项活动都能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既增强了职工的体质,又培养了职工顽强拼搏、积极向上的作风。在行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工会活动室,购置了活动器材,每周五下午向职工开放,并有意识地开展一些比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凝聚了人心、增强了合力。

三、通过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实施送温暖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关心职工身心健康。职工家中的红白喜事以及职工生病等,都能亲自上门探望、慰问,并将慰问退休老职工定为政府机关工会的一项制度。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

使机关各族职工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充分体现了大家庭的温暖。二是积极创造条件,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组织办公室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外出旅游、参观。三是关心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在各种节日期间,开展慰问走访活动,竭尽所能的为职工搞好福利,帮助职工排忧解难,使职工全力工作无后顾之忧。

第12篇:巾帼标兵先进事迹先进事迹

巾帼标兵先进事迹

〃〃〃同志,2009年7月参加工作,作为一名80后女员工,她热爱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诠释着奉献的真谛,释放着坚持的激情。

作为主任助理及团委书记,〃〃〃同志一方面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文稿撰写、会议组织管理、会议决定事项督办、日常公文处理、信息管理、行政印鉴管理等。另一方面,全面负责公司团委各项工作。面对压力与挑战,〃〃〃同志不断自加压力,刻苦钻研,始终秉持爱岗敬业的信念,不断创新思路,把握规律,在服务领导决策中体现了一名优秀办公室人员应有的素质。在工作中,她重视调查研究,在“早、全、深”上下功夫,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对有关问题早学习、早研究、早介入,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交流和沟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握企情。同时,作为公司团委书记,带领广大青年紧密围绕中心,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先后开展“创先争优〃青年成长”主题座谈会、“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走进学校、走进医院以及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在服务公司各项核心工作中体现了青年人的应有作为。同时紧抓“两个服务”(服务青工,服务企业)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贴近生产经营的活动。在2010年五月、六月、十二月,组织团支部成员在高温酷暑、严寒霜冻下开展生产突击活动,很好的促进了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积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工会“合理化建议”活动,支部共提合理化建议80余条,为分厂的改革发展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支部大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针对公司提出的“懂三门、会两门、精一门”的“多能工”人才培养计划,分厂团支部积极配合,结合分厂人员配置现状,大力开展“多能工导师带徒”工作,确定了44对师徒,签订了师徒合同书,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13篇:巾帼标兵先进事迹先进事迹

巾帼标兵先进事迹

_____同志,_____年____月参加工作,作为一名____,她热爱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诠释着奉献的真谛,释放着坚持的激情。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学校、公共课部组织的一切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关心集体,团结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作为_________,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工作勇挑重担,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一方面协助领导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文稿撰写、会议组织管理、会议决定事项督办、日常公文处理、信息管理、行政印鉴管理等。另一方面,全面负责——工作。面对压力与挑战,〃〃〃不断向自我施加压力,刻苦钻研,始终秉持爱岗敬业的信念,不断创新思路,把握规律,在服务领导决策中体现了一名优秀行政人员应有的素质。在工作中,重视调查研究,在“早、全、深”上下功夫,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对有关问题早学习、早研究、早介入,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交流和沟通。

在教学中,始终秉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观念,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注意结合具体的事例,以尽可能简单的语言将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解释清楚,用最简单的例子将基本原理和基本应用说明白,这样以来降低了学习的入门槛,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与课堂讨论中,力争在课堂上消化吸收所学知识,同时又注意到部分学生有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要求,所以结合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纲要求,适当补充与考研内容有关的知识,满足这一部分调动学生的要求,总之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效果良好,也受到了学生的一致好评。在——年------月“”评选活动中,被授予“”荣誉称号。

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xxxx年主持了xxxx项目:,同时又主持了项目:。于xxxx年xxxx月完成了xxxx年xxxx省统计科研重点研究课题:;参与了xx项目:,目前已准备结题验收。先后发表论文x篇,一篇EI检索,两篇中文核心期刊。

第14篇:办公室主任先进事迹—先进事迹

田公司厂长个人先进事迹范文—先进事迹郑忠文,汉族,中共党员,石油工程硕士学历,现任青化砭采油厂厂长、主任工程师,主持厂区行政和党务工作。1985 年9 月-1988 年7 月在西安地质学院石油地质专业学习;1988 年7 月-1995 年7 月在青化砭油矿开发科工作;1995 年7 月-1997 年12 月担任青化砭油矿开发科副科长;1997 年12 月-2003 年4 月担任青化砭油矿主任工程师;2003 年4 月-2006 年4 月担任青化砭油矿常务副矿长兼主任工程师;2002 年-2006 年参加了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2006 年4 月-2008 年3 月担任青化砭采油厂党委委员、副厂长兼主任工程师;2008 年3 月至今任青化砭采油厂厂长。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立场,政治敏锐,自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人。

1、郑忠文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必修课,始终坚持理论学习。近年来,他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参加了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组织的理论培训和厂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坚持做读书笔记、撰写思想政治论文。平时还坚持读书看报,了解重大时事政治,使自己能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2、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一直以来,他把立场坚定性、政治敏锐性、是非界限性作为处世的前提。一是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共产主义信仰,信守党的誓言,经常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的先进性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做一名“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二是自觉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与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和厂党政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重大决策上,在上级的重要决定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坚决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及上级的重要决定。在省委、省政府关于陕北石油企业重组决定,他认为是及时、必要和必须的,是做大做强石油产业、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重要举措,是优化企业资源、整合企业优势、发展延长石油的正确决策。积极按照上级的要求,配合做好重组的各项工作,始终坚信重组后的延长石油优势更加明显、实力更加雄厚、潜力更加充足。特别是集团公司提出的“三个立足、三个依靠、三个推进”,

稳定油气主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确定的建设国际化现代能源化工企业、“十一五”进入中国企业50 强、“十二五”进入世界企业500 强的战略目标,使他对延长石油的明天更加充满信心,更加激发他为延长石油事业奋斗的豪情和斗志。三是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注重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来指导自己的工作。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与邪恶作斗争,坚决抵制、抨击不良风气,能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二、坚持业务学习,努力做一名业务精良、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 2002 年-2006 年,他参加了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还积极订阅了《中国石油报》、《石油学报》、《地层学杂志》、《地质学报》、《沉积学报》等报刊杂志。同时与大油田、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加强技术合作,积极探讨鄂尔多斯盆地的成藏规律和地质规律,联手进行技术、工艺的改进,强化挖潜项目的合作,实现了我厂生产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业务学习,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为油田开发工作提供了帮助。

三、以一个找油人的执著秉性,实现油田勘探上的一个又一个突破,不断实现超越。作为一名专业技术领导干部,他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实现勘探上的突破、控制足够的储量,才有可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他以一个找油人的执著秉性和敏锐的洞察力,通过长期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丰富了他对油气地质的规律性认识,为厂区在勘探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企业重组以来,按照油田公司“勘探先行”、“深化勘探”的勘探指导思想,陆续发现了贺家沟-柏林湾、石子沟、贾渠沟等有利含油区,每年弥补产能8 万多吨。2007 年找到两个富集区块,冯庄乡英沟区域可圈闭含油面积12km2;任家沟区域可圈闭含油面积 15km2。在安家沟区域长64 油层试油突破了出油关;在注8 井和注 16 井发现了长4+51 上部油层、长

8、长9 油层,均获得较好的油气显示,迈出了向深层勘探的第一步。其中,注8 井区域可圈闭含油面积20km2。为我厂连续实现原油生产50 万吨目标

提供了资源保障,促进了我厂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以一名油田开发的管理者,科学规划采油厂的油田开发。在丰富川油田实现勘探突破后,在突破年产50 万吨以后,为了寻找可靠的资源接替,他将目光重新转移到老区域,在加强地质构造研究的基础上,科学选择有利富集区,努力挖掘老区域、老油井的潜力。在年前指导编制好全年的油田开发方案。在开发实践中,按照“完钻一口,总结研究一块,边总结,边开发”的思路,并根据资源状况适时调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实现50 万吨稳产目标提供了资源保证和时间保证。

五、以一名技术革新者,致力我厂整体开发水平的提高。他经常深入钻井、压裂等生产作业现场,认真研究面临的难题,带领广大技术人员刻苦攻关。在长期的油田勘探开发实践中,带领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进行特低渗透储层研究,寻求有效的勘探开发工艺技术,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勘探开发配套技术体系。1、是应用浅油层丛式井钻井技术,实现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从2000 年起,引进浅油层定向井钻井技术,推广丛式井开发方式,使井网规范,井位落实,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方便了油井管理,降低了油井维护费,也为后期管道输油提供了便利条件。全面采用丛式井开发,能大大减少井场、道路占用土地面积,降低建设工程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2、是完善压裂改造技术,确保了油井增产增效。针对各类油层不同的特点,我们使用不同的压裂工艺技术:对长6 油层使用大砂量、高砂比、一层多缝、限流压裂等工艺技术;对长2 油层使用高砂比、小排量、小砂量、宽短缝、酸化压裂、二次加沙、控制垂直缝高度、尾追陶粒支撑剂等压裂方法。压裂技术的进步使油井产量大幅度提高,新井投产第一年的平均产量由1996 年的115 吨,增加到2006 年的 226 吨,增加近1 倍。旧井重复压裂后第一年增产由1995 年的43.7 吨,增加到2006 年的163.2 吨,增产3.7 倍。压裂成功率也由1995 年的78.6%提高到2006 年的96%。油井和油层利用率大大提高,压裂事故率及其处理费用大大降低,整体开发效果明显。3、是推广反九点丛式井注水开发模

式,减缓油井递减,提高了综合采收率。在以往的油田开发中,主要依靠自然能源开采,受地质条件的限制,油田综合采收率一直较低,油气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70 年代我厂曾经进行过小范围的注水试验,由于受技术、设备及水源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注水效果不佳,未能成功。从2001 年全面推行区域注水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我厂运行注水站3 座,投注水井 217 口,注水控制面积31km2。姚店油田注水开发区在注水井投注8 个月后,受益井开始见效,注采同层的油层产油综合递减率为8.7%;注采不同层的油层产油综合递减率为12.3%,未注水区域的油层综合递减率为16.4%。丰富川油田注水开发半年后,综合递减由原来的 33.4%下降为18.2%。丛式井开发、反九点井网开发、注水开发使油田开发进一步规模化、效益化,全面提高了我厂的整体开发水平,使我厂的开发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4、是加强基础研究工作。近几年来,先后主持完成了《姚店油田整体注水方案》、《姚店油田长6 油藏精油研究》、《丰富川油田长2 油层开发方案》、《丰富川油田稳油控水方案》等项目。通过这些基础性研究,有效地指导了生产实践。五是坚强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应用,并自主创新,推动了技术进步。近年来,先后引进、推广了氮气单井吞吐、长2 油层酸化解堵、自生热压裂、泡沫洗井、微裂缝填砂压裂、隔薄层压裂、限流压裂、微生物采油、CLO2 高效解堵、纳米膜驱单井吞吐、生物酶驱油、YC-2 驱油剂驱油等技术;应用了低频振动清防蜡器、旁孔式泄油器、防蜡降粘增油装臵;自主创新,积极进行了小改小革活动。(1)自行设计了“气砂锚”:防止抽油泵砂卡、气锁,投入生产并获得了良好的效果。(2)自行设计制作了“套管排气定压阀”:用来控制套管气的排放,达到保持地层能量的目的。(3)设计了“冲砂钻头”、“套管刮蜡器”、“管式抽油泵防气环形阀总成”。(4)自行设计制作的封井器在施工中收到良好的效果。(5)设计制作了斜井泵固定凡尔总成,克服了泵在抽汲中的不足。(6)根据油层厚度、物性、含油性、储层配伍性等确定合理的射开程度、射孔液类型、压裂方式和压裂参数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了压裂配方,形成了适合我厂不同区块、不同油层、

不同季度、不同温度下破胶彻底、储层流体配伍性好、对油层破坏小、便于压裂施工的压裂方式。

六、抓好我厂全盘工作,促进我厂的平稳发展。自组织决定由他主持厂行政和党务工作始:为了确保厂的平稳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生产的组织管理。强化生产调度的作用,将生产日定额下达给各采油队,加强分工协作,督促各生产单位加强相互协调和配合,每天下午召开生产协调会,现场解决各单位的困难和难题,保证了生产运行的衔接有致、紧凑高效。迅速召开“大干三月份”劳动竞赛动员会议,在全厂掀起了“大干三月份”的劳动竞赛热潮。全厂干部职工团结一心,顽强拼搏,3 月份弥补年初因雪灾造成的欠产3000 吨,顺利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并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2、加强安全环保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实行厂领导安全生产分片包点责任制,进行了安全生产具体分工。强化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督促其经常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和“三站一库”的防火、防爆工作,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环保检查,确保了厂里的安全环保生产。

3、加强综合管理工作。强化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实行归口管理和专业管理,对部分职能重叠的部门,明晰权限,各负其责。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文件精神,成立了厂招标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坚决杜绝了违反规定和程序的行为。

4、心系职工群众。召开各类座谈会和发放意见、建议表,设立专门信箱,听取职工群众、离退休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一线了解职工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走访慰问困难户和离退休老职工,为他们解决困难问题。并组织职工群众为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捐款,组织捐款3 次,全厂职工群众累计捐款229850 元。

5、规划全厂勘探开发工作。如何规划全厂勘探开发工作,如何实现油田的稳健、科学、持续发展成为他思考的一个主题。在2003 年突破50 万吨后,由于生产区域和油层潜力的限制,生产任务较为被动和吃紧。为了改变常年“摸爬滚打”的被动局面,

遵循科学发展的思路,着力厂里的长远发展,根据厂里的资源现状及递减规律,摸清“家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油井普查和剩余油分布规律研究,基本摸清了厂里各个区域的生产现状和资源潜力,制定了稳产 50 万吨、稳产48 万吨、稳产45 万吨三个油田开发方案。并经过了详细的考察论证,稳产45 万吨可达到20 年。对于实现厂里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七、以廉洁从业为荣,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他能够自觉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公司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认真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观审视自己,检查自己,践行“八荣”,抵制“八耻”,自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和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能够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加厂里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自觉维护共产党员的优良形象。通过多年来的艰辛努力,取得的成绩获得了领导、同事的肯定。多篇科技论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并获得了诸多荣誉。2000 年被评为陕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个人;《丰富川探区长2 油田的发现及开发配套技术》获得2001 年延安市科协优秀科技建议一等奖;2002 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科协先进工作者,并获原管理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 2003 年被评为延安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2005 年获得西安市科学技术二等奖。成绩属于过去,未来更加辉煌。我将在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传承和弘扬延安精神和老矿传统,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带领全厂干部职工,锐意进取,积极奉献,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厂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为延长石油集团早日建成全国50 强企业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15篇:先进事迹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了具备较好的职业教育综合素质,她不断给自己“充电”,自觉加强专业知识及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带头积极进行课堂教学和实训改革,参与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新专业的申报,专业建设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实施分层教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该同志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作为一名党员,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知共产党员在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共产党员的形象,解放思想、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在学习工作中,她时刻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党员的光荣称号,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积极完成各项任务。自觉加强党性锻炼,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勤恳工作,任劳任怨,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一名青年教师,除了具有广博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高尚的师德。因此,她一贯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以自身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感染、激励学生,以“工作业务上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学生和同行树立了榜样。在专业教学方面,她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形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新机制。教学中一丝不苟,为了做到有效教学,她经常反复修改教案直至最优化。在课堂教学中,她大胆尝试各种教学,尽最大努力营造宽松愉悦的环境,以求学生学习效率最大化,每一节课她都能使学生有常学常新之感,深受学生们的喜爱。该同志十分注重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曾指导学生参加多项专业比赛并获奖。指导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广西赛区获三等奖二项、优秀奖四项、入围奖三项;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入围奖二项、优秀奖三项;指导学生参加第四届广西高校计算机应用大赛院内选拔赛,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二项;指导学生参加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获佳作奖三项;指导学生参加第五届广西高校计算机应用大赛院内选拔赛获三等奖和优秀奖各三项;指导学生。

除了搞好教学外,她特别注重以提高自己的专业及教研水平,努力做综合型教师,扩大知识面,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力求成为综合型、跨学科型的教师。积极参与和专业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培养自己综合运用知识能力,把学习和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努力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解决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在工作中她不断成长,撰写多篇论文发表于核心及专业期刊。此外,参加“第十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参加全国公共节能征文暨创意征集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并入选为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海报,用于全国节能宣传周及其他资源节约的宣传推广;作品“壮韵”系列获“创意•中国”第四届全国青年艺术双年展入选作品;参加“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征集”获三等奖;参加全区公共节能征文暨创意征集大赛中荣获优秀奖;参加“第八届广西教育教学软件大赛”获一等奖和最佳艺术效果奖;参加“广西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技术教学应用比赛”获自治区级三等奖;参加广西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软件评比获三等奖。曾主持校级课题并积极参与省级课题和院级课题的研究;获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成为双师型教师。

在学生管理工作上,她深知一切好的教育方法和教育艺术,都产生于对学生无比热爱的炽热的心灵中。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无论学生出生在怎样的家庭,不管是品学兼优,还是消极懒惰,学习后进,她都一视同仁,从身心、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去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建立了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她热爱职业教育这一行,一直执着地追求着,默默地奉献着。在担任班主任时,注重教育、引导学生铸造良好生活习惯,提升综合素养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及时抓住学生点滴的情绪变化解决问题。在大学里许多学生常常会自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不再需要这些条条框框的约束,因而在思想上有了很多的麻痹、松懈。适时地在每次晚点名时召开主题班会,重新让学生进行学习并体会遵守规范的重要,从思想上给学生以深刻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抓住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课上睡觉、不完成作业、迟到、旷课等行为,对同学进行“换位”思考,并进行积极教育,让学生在反省中受教育,得真知,约束自己,培养自身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中时刻注意学生的思想动向,关心学生,及时地发现存在的问题,经常与同学生进行谈心解决问题,热情、耐

心、诚恳、主动的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并给予他们支助。同时,她积极主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班学生了解并熟悉就业程序,了解或掌握国家有关劳动与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得学生能够行使、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解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并进行“就业心理”指导工作,通过利用较多时间接触学生并将学生视为亲人、朋友,根据学生的心理、思想的变化,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指导。培养学生能够正视现实、敢于竞争、不怕挫折的心理。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让学生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取就业信息进行正确的就业选择,帮助学生更好的就业。

该同志深知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为了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在教育教学这片热土中更加努力,更加勤奋,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用自己的汗水和心血去拼搏。她体现了当代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热爱人民、报效祖国的崇高品格;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锐意进取、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力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努力为广西的教育事业及发展做出贡献。

第16篇:先进事迹

自师范毕业以来我一直担任语文教学工作,兼任班主任工作。我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我认真积极地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写出。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时势,能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和理论水平。

自任教以来,我责任意识强,奉献精神好,课改劲头足,教学思路新,教学方法好,教研效果佳,教学成绩优,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方法,在教中研,研中改,教研相长,积极实践“新课程”标准,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和合作精神。同时能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承担各类教学公开课,撰写教学论文,参与省市教研课题研究。我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注重吸取教研教改前沿信息,在教学中注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大胆实践素质教育理论。将时间都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在执教中教好书、育好人。每学期都能按要求认真制订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根据学生的个性,采取不同的方法,注意尽到一个教师应有的职责。课外经常开展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对后进生和差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工作。为了使学生尽快地得到进步,我还利用双休日、傍晚、假日与家长取得密切联系,和他们共同教育好子女。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15年中,我能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班级管理有方,有计划、有总结,重过程。学习刊物、学习笔记、班会教案、班会记录等班主任资料齐全。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成绩高。在班级管理中,我能积极实践“正面教育理论”,注重用爱心和耐心感染学生,因材施教,主动热情地帮助学生,促使学生形成团结、勤奋、道德的良好品质。教书与育人并举,严格要求学生,帮助学生养成精益求精,严肃认真,一丝不敬的良好学习习惯、健全的品格和健康的人格。我注意在实践中养成学生道德观念。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育了学生基本的道德观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注意在生活中锤炼学生道德品质。通过长期的公民道德教育,我所带班级学生整体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集体责任感强,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学生整体社会行为习惯好,养成了班级文明礼貌、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精神风貌。

我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几十年如一日,勤勤垦垦地工作,孜孜不倦地追求着,用自己坚实的肩膀托起学生明天的太阳。

第17篇:先进事迹

平凡的事业,闪光的人生 去年,我很荣幸的被拉萨市儿童福利院,成为一名普通的保育员,也就是生活在福利院里面的孩子的妈妈,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我在儿童福利院一线岗位上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我把每一名孤残儿童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精心呵护,全心全意为孤残儿童服务,不仅在孤残儿童心中树起了慈母般的形象,而且得到了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一. 当孩子们的贴心妈妈。

把福利院里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做孩子们贴心妈妈,让她们重享母爱的温暖,这是我的最大心愿。福利院里的孩子们,大都有着不同遭遇和辛酸的往事,她们有的父母双亡,而大多都是遗弃的残障儿童,他们感情特别脆弱,不肯轻易相信别人,也不愿意与人沟通。“有些孩子带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你对他好也得不到回应,心里特别不好受”,刚来的时候,我也曾迷茫过、困惑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觉得,与这些孩子相处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他们虽然敏感,却很善良,只要待以真心,就能打开他们的心房。“他们渴望被关注、被珍惜,却不愿意接受那些充满怜悯的目光,他们希望能和普通的孩子一样”。明白了这上点,我慢慢适应了自己的角色,也更用心地去了解他们。比如,有的孩子心情不好,哭闹甚至摔东西,我绝不会严厉的批评,而是先问他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或受了什么委屈,等孩子心情平复了再进行正面引导。日子久了,我惊喜地发现,情况有了转机:“开始有孩子肯坐下来和我谈

心了,讲那些内心深处从来不曾对外人讲的小秘密”。如今,我深刻的明白着,我不仅只是照顾孩子们的保育员,更应该扮演着多重身份,既是保姆、老师,更是妈妈,用无微不至的关爱润泽着孩子们的心。

二、为孤残儿童营造温馨家园。

作为一名母亲,我爱孩子,但是我把更多的爱倾注到了福利院的孩子的身上,因为我深刻的明白着“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它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要全心全意为残疾孩子服务,残疾孩子的身世更不幸,我们应该更加关心、爱护她们,给她们更多的爱”。 我分管的家庭里的有孩子患感冒、发烧、拉肚子等急性病,我就马上联系院里面的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照顾好孩子,只有看着他们病情好转,我的内心也感到踏实和宽慰,为了让更多的残疾孩子重享家庭的温馨,我还经常把一些孩子带回自己的家中给他们做可口的饭菜,有人问我:“你上班在院里和这些孩子天天在一起,下班了还把这些有孤残孩子带回家,难道就不烦吗?”这时我会好无顾忌说“我没有考虑这些,但只要我一想起这些孩子可怜的身世,看着他们那期盼的眼神,想到我们护理员身上的责任,就什么顾虑全消了,孤残儿童更需要的是母爱啊!更需要家的温暖呀”。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和这些孩子相处的一年里,我和孩子的已经都完全融入到拉萨市儿童福利院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了,我感到我找到了生活和工作的更深一层次的意义,也实现了自我价值,我感到骄傲和自豪。更让我感到幸福的是我已深

深地感到:“孩子们不能没有我,我也离不开这些可爱的孩子,但同时做好这份工作,自己要付出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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