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cfx8.com--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校内各单位: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十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穿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全校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宪法宣传氛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和《中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及《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法宣传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适用宪法。

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7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幕式。12月4日上午9:30,党政办、依法治校办公室、传媒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幕式,现场开展宪法宣誓、诵读部分宪法条文、宪法主题展览、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各院要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详见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公布宪法晨读内容)。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大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各教学院可组织广大师生登陆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开展宪法教育,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三)要开展好学生“宪法卫士”传递活动。各教学院要按照9月份上报的“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工作台账要求,继续组织学生在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学习宪法知识,并参与完成“法治知识测评”活动。进一步动员师生,年底全员参与行动计划,经验,活动情况将作为评选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指标。

组织师生参与方式:通过扫描学校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学习与评价。

(四)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依托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专区活动,以宪法展板、条幅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

(五)各学院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征集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2021年4月30日。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公众号后期通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

(六)12月4日晚,各单位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cctv12)举办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专题节目。

(七)各单位要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带头通读一次宪法,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诵读宪法誓词活动(宪法誓词见附件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通过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从而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做好师生的宪法知识教育宣讲,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师生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依法执教、依法办事的习惯,用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三)着力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高校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校线上线下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四)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朗诵比赛、宪法宣讲等主题活动。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师生所需、宣传方式为师生所喜、宣传成效为师生所赞。把宪法精神融入师生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总结经验推广。各单位要把宪法活动总结及宪法卫士注册学习参与人数、参与率一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办依法治校办公室(地点:行政楼117房间。联系电话**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治宣传周,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形成全市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共xx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市法治办发〔XX〕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治信仰,服务大xx追赶超越,喜庆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我局“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二、宣传内容

(一)做好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宣传。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树立宪法权威。

(二)做好党内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纪律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城管发〔XX〕63号)中明确的普法内容及工作分工,深入学习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和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形式及分工

(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主题宣讲。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年底前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组织一期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座,各基层单位也应积极邀请党建专家学者,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宪法知识培训讲座,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组织人事处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

(二)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运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推动党内法规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年底前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组织一期党内法规讲座。(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三)开展城市管理法律宣传月活动。12月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月活动,积极在辖区内设立宣传站点组织宣传;

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设立明显宣传标识;

适时更新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内容,传播宪法法治文化;

积极协调公共场所宣传载体,户外LED显示屏,投放与宪法相关的宣传内容,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宣传教育处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

(四)开展“融媒体+”宣传活动。有效整合社会普法资源,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播放、刊登与宪法、城市管理有关的法治内容;

积极发掘“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潜能,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运用好微博、微信等普法平台,增强宪法宣传的传播力。(宣传教育处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配合)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宪法宣传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做,要结合自身实际,专人负责,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落实责任。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为契机,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发掘典型,做好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扩大新闻宣传,及时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整个活动开展情况,提高法治新闻宣传的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图片材料)报市城市管理局。

xx市城市管理局

XX年10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www.scfx8.com/xindetihui/76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