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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总工会省、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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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2017年省、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总工会2017年省、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各县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各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

根据xx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晋竞发[2017]1号)和xx省总工会《关于省级以下工会组织开展“五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x工发[2017]x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市委同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近年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为做好xx省“五一”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今年全省“五一”表彰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22个,其中xx省五一劳动奖状3个、xx省工人先锋号5个、xx省五一劳动奖章14名。省“五一”表彰推荐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2017年市“五一”表彰先进中产生。

全市拟表彰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200个,其中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20个、阳泉市工人先锋号40个、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14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评选条件

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单位(集体)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综改试验区建设和先行先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五大发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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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进工业新型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五小”竞赛活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扶贫脱贫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提高劳动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发展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三)在推进法治阳泉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四)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的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必须从上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中产生;推荐的xx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必须具备市劳动模范或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基础。近十年已获得过xx省五一劳动奖状、xx省工人先锋号和xx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个人原则上不重复推荐。推荐评选要符合以下比例要求:在推荐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人选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x%,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含农民工)不低于x%;农民不低于x%,其中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不超过x%;科教人员不低于x%;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x%。妇女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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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的单位(集体)中,企业和企业班组不低于x%,其中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班组不低于x%。要确保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和科教人员的人数要求,严格控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要在推荐评选中精心选树重点宣传对象。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工会至少推荐2-3名一线典型作为今年“五一”重点宣传对象。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推荐、逐级评选审核的程序进行。即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被推荐对象必须先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职称、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媒体包括本地区、本部门主要报纸、政府和部门网站等。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区、产业和主管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后上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提出初选名单,经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最后将通过的审定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 (三)认真履行推荐审查程序。申报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经当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审查同意。(1)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审计、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计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主要负责人还要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计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3)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审计、纪检、监察、卫计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主要负责人还要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4)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副职),须经当地县以上纪检、监察、卫计等相关部门和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或欠缴工会经费,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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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

(四)要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严肃评选纪律。评选程序不得简化,个人身份不得变通,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个人的职务要以现任职务申报,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行政职务申报。对弄虚作假、变通身份、不履行评选程序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承办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按要求及时上报。各县区、产业按分配名额要求形成推荐名单后,分别填写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阳泉市工人先锋号、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三类推荐汇总表,并附推荐的每个单位(集体)和个人的500字事迹简介,以及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证明,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表等材料,于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各县区、产业通过电子版下载正式登记表格,并分别填写登记表各一式五份,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时报送各重点宣传对象2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四、组织领导

全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级工会负责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是全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级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工会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评选名额、评选条件、评选要求,严格把关。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和动员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为把我市建设成为“xx向东开放桥头堡、晋东区域中心城、转型发展先行市、城乡统筹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2篇:“五四”表彰评选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办法

(试行)

为促进我校团学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团员青年争创先进的主动性,进一步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五四”表彰评选项目有“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教师和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

一、“五四红旗团委”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建设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探索新的主题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注重实效;

(2)结合重大节庆、各类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团员意识教育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年思想引领活动;

1 (3)根据各自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开展针对性强,效果好的思想引领活动。

2.组织建设

(1)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团委成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敬业爱岗;

(2)团内工作的各项制度健全落实,认真做好团员注册、团员统计、团员“推优”、团费收缴等工作,发展新团员符合团章规定;

(3)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有效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支部制度健全,定期开展支部生活;

(4)积极组织申报团支部特色活动项目,较好地完成宣传、资料收集以及活动效果和经验工作;

3.学术科技引领

(1)广泛动员青年学生,参与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主动协调相关专业教师,做好学生与项目主持教师的对接工作;

(2)组织学生申报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比率高,成果优秀率高;

(3)组织学生参与校内“挑战杯”竞赛,团体成绩优良;能够配合校团委完成参加省级、全国级“挑战杯”竞赛的相关工作。

2 4.校园文化活动

(1)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2)申报学校“一院一节一特色”活动项目,开展其他院内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的活动参与率高,效果好;

(3)切实指导挂靠学生社团和院级社团的活动开展,各级各类社团发展良好;

(4)积极探索学院特色的其他文化活动。 5.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1)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有效回收率、调研报告所占学生总数比例高,返校后开展交流活动;

(2)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有效回收率高,集中组队数量多,效果好;

(3)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院级青年志愿者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健全,有完整的青年志愿者档案。

6.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学院网站专栏、校园橱窗栏、微信平台、官方微博等)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内容设计有特色,更新及时;

(2)注重在学校及校团委网站宣传报道特色活动与大

3 型活动,信息报送及时;

(3)注重新媒体建设,建立学院及团支部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4)注重共青团工作的校内外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并有记录。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团委按照校团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党组织推荐,申报相关材料;

2.校团委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答辩,团委全体委员根据《西北民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评分表》所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

3.校团委汇总评分结果后提交团委常委会,由团委常委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4.如遇评分结果相等时,团委全体委员进行投票表决排序;

(三)表彰与奖励

1.被授予西北民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院级团委将授牌表彰并予以奖励;

2.校团委将集中宣传本年度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院级团委先进事迹和经验。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评选条件

4 1.思想建设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学习心得;

(2)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加党课、团课的培训,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组织建设

(1)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集体决策,分工负责,主动与班委会协调工作; (2)按要求完成团员发展、团员注册、团员统计、团员“推优”、团费收缴等工作;

(3)团支部集体观念强,各民族同学间互相学习,和睦友爱,凝聚力强。

3.支部活动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或主题团日活动,形式多样,出勤率高;

(2)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 (3)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体育活动。

4.团支部特色活动

5 积极申报学校团支部特色活动项目,并获得立项。 5.校风学风建设

(1)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团支部具有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2)全体团员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理等不良记录; (3)学风优良,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学习竞赛;英语、计算机等各类等级考试通过率较高。

6.新媒体建设

(1)团支部开通微博,有专人负责管理,运营良好; (2)团员个人开通微博比例高,学生积极关注学校及各级团组织微博,参与网上宣传和讨论;

(二)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按照校团委有关文件要求,向学院团委申报相关材料;

2.学院团委审核后组织自评,经党组织同意,按照校团委下发的名额向校团委推荐;原则上不超过该院团支部数的1.5%;

3.校团委进行审核后提交团委常委会,常委会根据《西北民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评分表》的分值进行讨论,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并予以公示;

4.校团委对“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授牌表彰。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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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教师共青团干部 1.评选范围

2014年在岗的全校专兼职团干部,全校共评选10名。 2.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岗位,熟悉团的业务,工作扎实,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学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在学生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二)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 1.评选范围

我校各级团组织学生团干部,按校团委下发的名额推荐。原则上不超过该院团学干部人数的10%。

2.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7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评选年度内无挂科记录,截止评选日期,通过所有相关课程考试;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工作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三)评选流程

1.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或班级团支部经民主评议后推荐,评议未通过半数者不予以向上一级组织推荐;

2.校团委常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奖励办法

校团委对优秀共青团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表彰奖励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范围

在校注册共青团员和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

8 按校团委下发的名额推荐,原则上不超过该院团员人数的2.5%。

2.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学习、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注重品德修养,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评选年度内无挂科记录,截止评选日期,通过所有相关课程考试。

(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评选范围

在校注册共青团员和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按校团委下发的名额推荐,全校共评选10名。

2.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业绩点排名班级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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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流程

(1)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或班级团支部经过民主评议后推荐(评议未通过半数者不予以向上一级组织推荐);学院团委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团委常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后确定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要按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根据《西北民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分办法(试行)》进行评分后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候选人进行答辩,由团委全体委员评分;评分结果提交团委常委会,由团委常委会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如遇评分结果相等时,团委全体委员进行投票表决排序;

(四)奖励办法

校团委对优秀共青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对优秀共青团员标兵颁发荣誉证书,表彰奖励,并集中宣传其先进事迹。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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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五四”表彰评选标准

-年度“五四”表彰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24个)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团支部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思想建设

①关心时事政治,团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班级思想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学习党和团的相关知识;

②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工作;

③支部成员及其他团员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团组织的先进性。

2、组织建设

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班级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并明确团支部中支部成员的分工职能;

②能够根据本专业和班级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管理上的创新,完善管理体制。

3、专业学习

①能积极带动班级浓厚的学习氛围,青年团员能成为学习上的带头人,与他同学进行互帮互助;

②团支部能够从严管理班级事务,保证同学的高到课率,配合老师维护好良好的上课秩序。

4、活动组织

①积极组织班里同学开展主题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并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

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能在相应的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③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劳动任务,能认真做好该本班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

5、有以下现象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①学生受到处分的班级;

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

③有其它严重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

1、自评、申报。院(系)分团委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向所辖专业配发名额,首先由各专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然后向各院(系)分团委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推荐。院(系)分团委对申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单位所分配的比例推荐到校团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

3、汇总、审核。校团委组织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统一的汇总整理和初审后上交校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需参照《-“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张。

二、优秀分团委、学生会的评选(各1个)

(一)评选范围

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建设

①院(系)领导重视共青团工作,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团的工作;院(系)领导经常参与团的活动,主要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1次。以分团委记录为准;

②院(系)分团委、学生会班子健全,定期换届,及时上报(每学期第一周上报干部名册)。以正式材料为准;

③院(系)分团委、学生会必须有健全的考核制度,规范的管理方案;

④院(系)分团委、学生会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时完成上报;

⑤院(系)大型学生活动提前一周上报计划,并及时提交活动总结;

⑥院(系)分团委书记按时参加校团委、学生会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2、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教育的开展

①每学期制定思想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团内政治学习、组织生活

和组织活动。以记录档案为准;

②作好新生团员“双基”教育工作、办理团证、组织学习、考核注册等工作到位;

③积极开展优秀团支部创建活动;组织“特色团日活动”的支部数量不低于总支部数的30%并积极上报材料推广宣传。以上报材料为准;

④每学期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每学期组织培训至少一次;

⑤院(系)分团委书记每学期讲团课至少1次。

3、推优工作

①配合党组织作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要求上报推优计划,规范开展推优工作,推优制度健全;

②建立完备的推优档案,推优表填写准确,符合要求;

③新推优比例达到学生人数10%以上。

4、团员管理

①建立团员名册、团支部档案、活动档案、文件档案,按时按要求做好年度统计工作;

②做好每年一次的团籍注册、团关院(系)接转和学生入团工作;

③做好团员的教育评议和团内奖惩工作;

④以活动总结为依据;

⑤按时、足额交纳团费,团费款项明晰。

5、常规管理

①做好学生日常上课的检查工作(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②做好寝室卫生文明检查工作(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③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学校对于活动开展的各项要求;

④积极做好活动新闻报道工作,每月活动新闻稿数不少于5篇,校主页网站采稿数不少于1篇。

(三)评选办法

1、自评、申报。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向校团委组织部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推荐、审核。校团委组织部对申报的分团委进行综合评议,然后将其评比的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进行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优秀分团委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分团委申报表 》(见附件3),优秀学生会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学生会申报表》(见附件4)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张。

三、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5个)

(一)评选的范围

全校学生社团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社团负责人

①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应按通知出席社团联合会全体委员会大会。按时出席且无迟到、无早退,依照每次大会的签到纪录;

②社团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校社团联合会章程》、《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校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制度》、《校学生社团活动联系制度》、《校学生社团文档具体要求》、《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文档管理制度》及《校学生社团审核制度》,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学校及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2、社团活动

①举办全校性的社团活动和涉及校外的活动,均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 ②社团每学期必须举办活动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不包括会员大会及干事例会),内容充实,具备与本社团相应的专项特色; ③社团能按要求上交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每次活动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其他要求上交的材料,且打印版及电子版齐全,图文资料内容充实具体,符合文档格式要求且无缺漏; ④社团精品活动入选该学年社团文化节,或在社团文化节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

(三)评选办法

1、自评、申报。各学生社团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向校社团联合会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推荐。校社团联合会对申报的社团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单位社团总数10%的比例推荐到校团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

3、校团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的汇总和初审后上交校

团委进行最后的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优秀社团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见附件5)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评选(1个)

(一)评选范围

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以服务他人、社会为指导思想,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2、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活动中积极维护协会形象,宣传协会志愿服务,提高协会的影响力;

3、活动期间,服从组织领导,不怕苦不怕累,按时完成任务;言行举止符合志愿精神;

4、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服务队注重自身宣传,定期出版服务队刊物,活动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横幅、展板、海报、网站、广播站等多种宣传形式;

6、能结合本院(系)实际做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办法

1、自评、申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照评选的条件进

行自评,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审核。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申报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原单位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到校团委组织部,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和初审后上报校团委进行最后的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表》(见附件6)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110个)

(一)评选的范围 全校各级团干部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评选标准

①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团支部或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无补考现象;

③关心时事政治,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时代使命感。

④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是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能身体力行的为广大同学做实事。

⑤关心集体,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努力为班级、学校争取光荣。

⑥待人有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勇于

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早课、集会等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评定“优秀团干部”的资格。

①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②有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

③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④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

1、由院(系)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发名额,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然后向各院(系)分团委和本学生组织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推荐。院(系)分团委和学生组织对申报的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单位所分配的比例推荐到校团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

3、汇总、审核。校团委组织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上交校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见附件7)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

六、优秀团员的评选(239个)

(一)评选范围

全校共青团员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评选标准

①参加优秀团员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在校注册的团员;

②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无补考违纪现象;

③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投身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树立当代学生的良好形象;

④认真学习,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作弊现象;

⑤遵纪守法,反对迷信,自觉维护校园内正常学习生活秩序,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⑥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和劳动。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取消评定“优秀团员”的资格。

①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②有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

③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④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

1、自评,申报。由院(系)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发名额,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然后向各院(系)分团委和本学生组织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推荐。院(系)分团委和学生组织对申报的优秀共青团团员名额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单位所分配的比例推荐到校团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

3、汇总、审核。校团委组织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上交校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见附件8)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87个)

(一)评选范围

全校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

2、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时刻牢记志愿者身份;

3、关心我校志愿服务事业与组织发展:积极为具体活动开展形式与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献言献策,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交流;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期间: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服从活动安排,不怕苦不怕累,按时完成服务工作;约束言行举止,佩戴“中国志愿者”胸章。

符合上述要求的注册志愿者,可根据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申请评选以下志愿服务奖项。

(三)评选办法

1、由院(系)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发名额,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然后向各院(系)分团委和本学生组织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评议、推荐。院(系)分团委和学生组织对申报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名额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单位所分配的比例推荐到校团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

3、汇总、审核。校团委组织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上交校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

(四)材料要求

1、优秀青年志愿者的申报材料参照《-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见附件9)组织撰写。

2、申报材料内容须详实,要求手写,可以在其后附加材料,其附件应使用A4纸。

共青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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