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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扫尾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 2xx 年底,宜宾市 91%的贫困人口已脱贫、9%的贫困村已退出、8%的贫困县即将“摘帽”。但要巩固提升和完善后续扶持措施,实现稳步奔小康,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充分。有的贫困群众主动致富意愿不强,过度依赖帮扶政策,想继续当低保户,想占有公益性岗位,甚至存在“你不帮,我不动”的现象;有的贫困群众传统思想、落后观念根深蒂固,环境卫生、红白事等旧习惯、旧风俗在短期内难以改变;有的贫困群众缺乏对党和政府的“感恩之心”,个别贫困群众对扶贫工作和扶贫干部依然有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有的贫困群众自身有发展潜能,但由于帮扶措施不精准,发展的内生动力没有充分激发出来。

二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相比贫困村,非贫困村由于缺少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的支撑,特别是一些地处偏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非贫困村、少数民族村,在道路、饮水、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在动态监测方面,非贫困村的部份收入刚刚越过贫困线的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机制尚不完善,一旦缺少支持,返贫或新增贫困现象的机率增大。

三是对标补短机制不健全。目前尚无准确有效的关于如何筛查问题、如何评定或认定、如何做好项目和资金的有效储备、如何帮扶解决的办法和机制。既要对达标、不达标的问题情况进行监测,也要对对标补短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测,看是否真正消除、消除的质量如何、群众的认可度如何。但一些地方在“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中不知道该干什么,对标工作不知道该何处着手,“见子打子”现象比较突出。

四是增收“造血”能力不稳定。一些脱贫群众的收入构成不合理,转移性收入占比很大,有的甚至超过了 5%以上,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不到 2%,一旦缺乏政策支撑,返贫风险较大。同时,由于一些地方的产业缺乏统一规划,组织化程度低,市场接入不好,带贫益贫机制弱,导致农村支柱产业同质化严重,缺乏产业发展特色且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偶有发生。

为此,建议 一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要激发“两个方面”。从思想上激发主动意识,在现有的感恩教育、“红黑榜”评比、文化熏陶、宣传身边典型等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如高县来复镇通书村、桥坎村试点“扶贫爱心超市”,明确文明友善、勤劳实干等 14 项具体“爱心”行为为积分项目,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致富、敬老爱幼、诚信友善的意识。从发展上激发内生动力,针对每个村、每个家庭、每个贫困人口进行“私人订制”并动态调整。同时,不搞大而统的规划、大而全的培训,应针对实际采取“小班”作业,真正让贫困群众掌握“一技之长”。

二是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要抓住“两个协同”。既要抓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协同发展,也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协同衔接。可以优先安排地理位置偏、基础设施差、产业发展弱、少数民族较多的非贫困村以及少数民族村作为重点统筹发展村,按照脱贫攻坚的工作体制,纳入 219—22 年县区重点工作,安排相关领导和重点部门对口联系,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贫困村、非贫困村都要提前做好乡村振兴规划,通过组织联建、设施联通、产业联动、利益联结等方式,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综合开发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实行村与村融合发展、乡与乡整体推进。

三是动态监测及时补短要做到“两个兼顾”。既要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防止出现返贫现象;也要做好边缘户及四类重点群体的监测,防止出现新的贫困现象。在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工作上,重点探索建立边缘脱贫户识别、帮扶、监测、评估、验收工作体系。对 214—218 年已脱贫人口继续实行“不脱责任、不脱帮扶、不脱政策、不脱监管”的全面动态监测机制;并从脱贫户中选取 8%—1%作为重点监测对象(主要是脱贫边缘户),建立“一户一册、季度一报、按时对标、及时补短”的动态监测工作台账。在边缘户及四类重点群体监测上,分部门分行业建立台账,定期对账,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措施,一旦出现因灾因病等因素造成不达标情况,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通过政策兜底、项目覆盖、资金整合等方式,通过社会综合保障及时对标补短,防止出现和有效消除新增贫困现象。

四是发展产业持续增收要着眼“两个联结”。充分发挥社会经营主体在产业融合、形成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联结和市场对接、形成多方受益的紧密联结方面的作用,通过政府搭台,积极引导社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脱贫攻坚,推行“以购助扶”等扶贫模式,有效分担社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风险。可以借鉴高县早白尖茶业公司扶贫模式,创新实施产业扶贫、众创扶贫、基金扶贫、自助餐扶贫等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形成产业到产品再到市场的有机衔接和“企业+贫困户”的利益联结体,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 近年来,县上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三比一提升”强化基础,全面推进“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特别是采取“双业双扶双防”措施,突出“产业就业”稳增收,强化“扶志扶智”增动力,聚焦“防风险防返贫”保成效,实行“总队长制”尽锐出战,全县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对村上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全市借鉴和推广。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219 年,高质量实现了 12 个贫困村退出、592 户 1926 人脱贫,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超计划 26 个百分点。严格执行村、户退出程序,对标落实,确保真脱贫、脱真贫。计划退出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解决,安全饮水、安全住房、教育、健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等 5 项指标全部达标;贫困村通村路、集体经济、电力入户、安全饮水、标准化卫生室5 项指标全面达标,贫困发生率低于 3%,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一是产业扶贫方面。突出黑(茯茶)、白(奶畜)、红(葡萄)、绿(蔬菜)“四色产业”,把贫

困群众像编辫子一样编在产业链中。建设雅泰模式羊场 7 个,新增奶山羊存栏 5 万只。打造形成了“王桥屈家香菜”“桥底刘孟樱桃”“安吴薛家番茄”等 1 个特色产业小镇,及“奋斗柿”“泾番一号”“布步高升”手工布鞋等一批特色产业品牌。

二是就业扶贫方面。全县实现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 419 人,创业 37 人,审批开展就业培训 328 人,创业培训 77 人,先后举办招聘会 14 场次,提供就业岗位 55 余个,开发公益岗位安置 58 余人。全县建成社区工厂 63 家,吸纳群众就业 9 余人,其中贫困劳动力 216人。“遍地开花”的社区工厂,让贫困群众实现了就地就近就业。

三是危房改造方面。全面完成 219 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5 户,全部达标入住。全面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 21 个行政村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新修通村通组道路 45 公里、村内排水阳沟 2 公里、架设高低压线 38 米、5KVA 变压器 1 台。完成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 44 条 67 公里。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2 个,所有行政村、农户安全饮水达标。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全县 131 个村 1 万户开挖,53 多户投用,其中贫困户 9 户,农村“厕所革命”名列全市前茅。

五是健康扶贫方面。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方便了贫困群众就医。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692名患长期慢性病患者全部签订了服务协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到位。

六是教育扶贫方面。实现了建档立卡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219 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4344 人,涉及资金 236 万元;全县筹集各类资助金 218 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239 人;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办理建档立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36 人 23 万元;落实“雨露计划”(千校行动)贫困生补助 156 人 48 万元,教育扶贫当年精准资助率达到 1%。

七是兜底保障方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创新开展社会兜底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村空巢、独居、留守、重度病残、贫困等老年人养老问题,走出了一条非特困供养人员兜底保障的新路径。

八是扶志扶智方面。全面落实“扶志六个一”,在咸阳市率先打造“脱贫启智·暖心筑梦”扶智品牌,实现了圆梦微心愿、流动青少年宫进校园、研学启智、扶智宣讲、扶智家访、新生资助“六个扶智全覆盖”。

九是社会扶贫方面。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开发扶贫岗位 11 余个,为 2 户贫困群众发放股金红利 18 万元;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四下乡”活动;巾帼创业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户就业 78 人;各级人大代表投入 2443 万元,帮扶贫困户 67 户;县政协委员投入 8.6 万元,帮扶贫困户 113 户;参与企业(社会组织)18 家,实施帮扶项目 39 个,帮扶贫困人口 2592 人,构筑起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部分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

松懈、厌战思想,表现在工作上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有些工作应付了事,个别还有擅离工作岗位等问题。

2、部分单位派出的扶贫工作队员,缺乏农村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和能力较差,致使某些脱贫工作进度较慢,效果较差,群众满意度较低。

3、相当一部分村上和社区办的扶贫工厂是村干部在经营管理,但村干部大都缺乏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企业能否长期健康发展下去存在风险,同时也连带产生扶贫资金安全风险问题。

4、产业扶贫和就业脱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与贫困户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还有差距。

几点建议 22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工作攻城拔寨的最后一年,剩余的881 户、1547 人全部脱贫的硬任务摆在面前,有待完成的任务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局面严峻,任务艰巨,只能打赢取胜,没有任何退路和余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继续强化对扶贫干部队伍的加压充电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再出台激励机制和措施,激发扶贫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锻造出一支具有铁的意志,铁的纪律,能打胜仗的高素质脱贫攻坚队伍。

2、继续强化“红黄绿”三色清单管理的有效作法,一月一回头望,在全县人民面前晾晒工作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倒逼后进村的整改工作,对个别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工作常出差错,群众满意度低的扶贫工作队员应及时进行更换。

3、在现有建成的 63 家社区扶贫工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再增加社区扶贫工厂的建设,把建设的方向倾斜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以此作为贫困户就地就业的稳固平台和长效脱贫机制。从现在起要谋划对村干部和社区扶贫工厂的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他们具有企业经营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同时抓好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社区扶贫工厂经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监督公示制度,以保障这个新生事物能健康地发展下去。

4、加大扶贫领域内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我县 219 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应予纠正,对侵吞贪污扶贫资金的人和事应严肃问责处理,使扶贫领域内风清气正,群众满意。

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 22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当前,应重视统筹脱贫攻坚和成果巩固,坚持近期与远期、打牢基础与谋划未来、经济脱贫与治理脱贫相结合,构建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坚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促进“三农”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脱贫攻坚完成后要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

一是加强政策规划的衔接。在制定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或编制乡村振兴中长期专项规划时,要充分借鉴吸纳、衔接融合脱贫攻坚好的政策措施、规划方案和典型经验,实现有效转化、平稳过渡和提质升级,减少政策方向不同、措施相互打架、目标相互矛盾等问题,研究出台两者衔接的相关指导办法,促进两者一体化发展。

二是加强工作机制的衔接。适时协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人员和力量,优化职能职责、统筹资源配置,更好发挥乡村振兴综合管理、落实实施和组织协调功能,优化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促进两者“一盘棋”推动。

三是加强资源要素的衔接。统筹脱贫攻坚时期项目、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特别要注重产业发展资源的扩面提质和梯度保障设计工作,优化长—中—短期产业要素布局和投入格局,防止资源配置“单一化”、要素投入“盲目化”,保持要素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要以城乡融合有效引领脱贫攻坚。

一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重点镇为支撑的中小型城镇群,强化城乡交通联系,发挥城镇在基础设施、产业、人口、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加大乡村道路的投入和建设力度,补上水利、电力、网络、通讯等设施的短板和弱项。

二是发展要素共有共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城乡发展要素便捷使用、共享系统。通过政策支持、资源倾斜、城乡互助等途径统筹考虑解决城乡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救助等迫切事项和薄弱环节,使发展要素配置更加均衡、使用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

三是体制机制统筹安排。统筹城乡改革的步骤、节奏和力度,推动城乡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一体设计、同步实施。抓住农村改革的关键,特别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宅基地等产权属性明确以及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提高市场流动性、提升市场交易价值;积极探索城市信息、技术、人才、金融等服务要素下乡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和市场双向开放、联动互动。

以精准措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之后,应更加重视以治理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提升“扶智扶志”式扶贫的内动力。各地应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开展劳动力就业意愿调查,开展有针对性、差异化、多样性、跟踪式的职业技术与乡村文化教育,让青壮年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学文学思学情,积极开展“智+”“志+”兴业兴乡活动,实现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提升青壮年劳动力自我脱贫的能力与主动脱贫的认识,培养一批懂技术、懂产业、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人才兴农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建设。运用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院所等线下资源推动基层干部“进课堂”,运用线上“学习强国”平台推动基层干部“上云端”,培育经济发展

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等,实现理念更新、视野拓宽、能力提升。

三是提升乡村法治化水平。探索法律咨询服务“进千乡(镇)”“入万村”机制,常态化实行“一乡(镇)一公益律所”“一村一法律顾问”,通过线上远程视频、线下驻镇入村等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力乡村法治建设,实现外部法治与内部自治、德治的相互协调和补充。(作者系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智库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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