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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上海迪斯尼实施方案

《上海迪斯尼实施方案》

乐园首期核心区投资将在250亿元人民币左右,13.6平方公里的配套区投资约400亿元。上海迪士尼乐园位于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首期建设的迪士尼乐园及配套区占地3.9平方公里,以1.16平方公里的主题乐园和约0.39平方公里的中心湖泊为核心。主题乐园包括若干主题化游乐区域,预计2015年正式开园。

而相关的辅助设施则包括相关交通设施(PTH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停车场)、体育休闲设施、景观设施以及酒店和餐饮娱乐零售设施、管理服务设施及后勤设施等建设内容,主题乐园包括若干主题化乐园区域。

另外,国际旅游度假区被划分为核心区、核心协调区和协调发展区。据称,届时,在这三个区域内,将以迪士尼为核心,培育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商业零售、体育休闲等产业集聚平台,并与周边旅游资源组团式协调联动发展,建设成为世界级的国际旅游度假区目的地。

预计,迪士尼乐园建成后,每年将吸引逾3000万名游客,成为全球最赚钱的迪士尼乐园之一。而上海迪士尼项目的建成将带动总计上万亿元的GDP总值,同时提供上百万人的就业岗位。届时,上海迪士尼项目将对上海本土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正因为看好上海迪士尼乐园强大的“吸金”能力,外资、国企、民企等围绕迪士尼这块“大蛋糕”的营运权争夺战已悄然开打,众多企业纷纷抢食拥入。

另外,浦东川沙界的南六公路、周邓公路、六奉公路等三条迪士尼乐园配套道路也将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届时,原来的乡镇公路将变身城市次干道,通行能力大大提高。此外,乐园外还将建一条长10公里、宽60米的中心围场河,目前这条河道已经开挖。

按计划,上海迪士尼主题乐园及配套设施区域首期规划开发面积约4平方公里,其中2.74平方公里的配套区及占地约1平方公里的主题乐园区为主要核心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预计400多亿元,与世博会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相当。这些配套基础设施计划于2014年6月全部交付,2015年正式开园。

未来将有至少两条轨道交通线从上海市区抵达迪斯尼乐园,包括由接驳线与乐园连接的轨交2号线,以及由罗山路站延伸至迪斯尼主入口旁的轨交11号线,这两条轨道交通线将共用一座车站。而如果游客选择自驾车前往乐园,可以将车停放在乐园西南位置的专用停车场,设计方准备另行建造一座公共交通连接桥,横跨整条西环路,将游客接驳至园区主入口。在西环路的另一侧准备建造一座公共交通枢纽。

第2篇:上海医改实施方案

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到2012年,本市着力推进十项重点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实施国家九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具体内容增加为42项。在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各级财政保障所需经费,覆盖全体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督导和检查。

(二)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整合市级妇幼保健资源,加快建设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整合全市医学科研资源,搭建国内外合作平台,加强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联合攻关。加强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微生物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学科建设,大力培养现场流行病学应用等公共卫生技术人才。研制和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完善技术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探索开展气象公共卫生研究与服务。

(三)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

1 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积极开展慢性病的综合干预,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开展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探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主要慢性病早期筛查和病人社区综合管理。健全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保健和干预技术,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模式,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儿童综合发育干预、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遗传代谢病等本市常见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和管理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开展儿童精神卫生需求评估。

(五)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实行“医教结合”,探索“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将学生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纳入师范院校教育内容。开展校园内急救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实施教室灯光改造工程,建立学生屈光发育档案。通过加强运动、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和服务。加强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完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以技术储备为基础,完善各类应急处臵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实验室及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配备相应设备和试剂,加强人员培养和科学研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侦检和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能培训。以应急处臵为重点,根据应急处臵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现场处臵效率。加强“120”、“119”、“110”应急系统的联动,构建立体式、跨区域、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应急医疗救治系统。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和专科急救中心的建设。

(七)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配备食品药品相关监督设备和快速检测装备。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高风险食品的溯源系统,健全药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建

2 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挥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

(八)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作用,搞好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治。探索采取商业保险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投保,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九)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以建设健康城市为平台,结合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健康知识的传播,使全体市民的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围绕控油、控盐、控烟、控体重、适量运动、合理用药和控制抗生素滥用等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并面向全市居民家庭免费发放相关实用健康工具。在居(村)委会推广建立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在企事业单位探索和推广职工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全市培育1万名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志愿组织者,每年组织20万名人群参加健康自我管理活动。

(十)切实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切实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二、实现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简化医保人群划分,将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缩小不同人群待遇差距,形成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城乡之间的医保待遇差距,搞好各类医保制度的转换衔接,逐步形成合理的医保

3 待遇梯度。逐步调整各类制度的医保支付比例,适度提高市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减负办法。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年全面落实区县级统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逐步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和50%;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落实新农合大病减贫补助政策,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相应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接轨。完善新农合“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三)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支付方式,研究按照病种付费和按照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根据本市组建的医疗联合体性质、运行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情况,探索研究支持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方法。根据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调整,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探索单病种管理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使用监管。

(四)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计划。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整合利用各类老年护理资源,建立多层次、多元投入的老年护理保障计划。积极研究老年护理保障筹资、支付、运行、服务、评估等政策。

(五)发展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和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医疗机构和

4 商业保险机构数据和信息共享,推动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探索直接结算,简化理赔手续。

(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综合帮扶工作的衔接。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调整和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实施事后医疗救助向事中、事前救助转移。适时调整医疗救助的低收入标准,取消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在住院救助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门诊救助;简化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针对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制定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切实缓解其实际困难。

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立本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有关重大事务决策。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实际情况,增加381种社区基本用药。2011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

(二)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统一纳入市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体系,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集中采购方式,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核查档案。开展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工艺核查,严格执行GMP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严格执行GSP的有关规定。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追溯管理。探索药品“监督检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抽验模式,发挥抽验的最大效能。完善药物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完善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培训和考核。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臵机制。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提高市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程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制定本市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加强医疗资源准入管理,优化全市医疗资源布局,逐步形成“1560”就医圈,即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通过公共交通工具60分钟可到达一所三级医院。优化全市范围内的三级医院布局,实施“5+3+1”工程,即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和南汇地区各引进一所三级医院,积极支持崇明县、奉贤区、青浦区中心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迁建金山医院。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臵。

(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完善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优化老年护理服务资源,提高老年护理服务效率,整合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部分二级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现有医疗资源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探索建立老年护理分级管理模式,制定老年护理服务规范、老年护理机构出入院标准和第三方评估办法。加强康复医疗资源的配臵和人才培养,推进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市级层面重点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区级层面完成18个区县的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改造,加强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大力发展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进一步完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相关政策,逐步给予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技术质量成本优势明显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应的医保定点待遇。

(三)健全中医服务体系。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以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平台,整合市和区县两级中医医疗、教育、

6 科研资源,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研究型中医医院部市共建项目。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新建隶属三级中医院的中医门诊部,加强政府举办的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实施中医坐堂诊所项目计划。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传承,建设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中医临床优势学科、推广应用中医诊疗适宜技术。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中医药高级领军人才,开设高级西医师“西学中”研修班,实施优秀中青年和“杏林新星”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建设,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护理、中药药剂质量控制相关标准。

(四)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探索组建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在本市选择2~3个区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在探索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医疗联合体实施统一运行管理、统一医保预付、统一资源配臵,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推进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为市民提供全程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市民选择医疗联合体签约就医,并享受就医优惠政策。

五、探索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

(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围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进一步引导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社区。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全科团队服务模式。针对社区各类人群加强社区三级预防,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工作,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形成更为紧密的服务关系。试行本市居民社区家庭医生首诊、定点医疗;需转诊患者由家庭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至

二、三级医院;探索按服务人口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投入、医保定点资格、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等的

7 重要依据。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充实农村基层医师队伍,通过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下派至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根据服务人群数量,按照8元/人/年的标准,对乡村医生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考核补助。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监管,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和绩效评估,完善预算调整机制和预决算审核制度。

(三)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办法。合理确定各区县的医保预付额度,预付资金按月拨付。医保基金增量部分的预算分配适度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明确医保总额预付制度下的医疗机构相关财务管理操作规定。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立医院出资人代表行使公立医院所有权,推进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对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部市共建,上海市政府分别与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共建卫生部在沪部管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二)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资产监管、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综合医院逐步试行总会计师制度。剥离“院中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和形式。建立以岗位责任、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

8 挂钩的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和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探索建立医务人员收入的合理增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所需资金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探索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在政府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规范收支核算,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的政府补助办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四)推进公立医院监管机制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定点资格、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规模,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实施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实施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监管。探索实行医保诚信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的公立医院评价制度。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不断深化医保和医疗联动改革,通过完

9 善医保预算管理和医保总额预付制,形成医疗机构积极主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内在动力,保障患者合理的医疗需求,提高满意度。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力度。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将医药费用控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体系和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公立医疗机构应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加强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减轻居民负担。

(六)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风气,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收入待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作负荷,科学配备人力资源。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完善医疗执业保险,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险,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治理“医闹”行为。

七、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一管理、规范培训的原则,积极试点探索,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师队伍。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原则上设臵在本市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少数可设臵在具有显著专科优势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市卫生部门根据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全市培训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和每个培训基地招录住院医师的数量。从2010年起,每年完成2000名左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部集中在经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其它医疗机构不再承担住院医师培训职能。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

10 据之一;住院医师培训对象工资待遇参照培训基地同类人员水平,并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规定的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将全科医师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加强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全科医师定向委托培养方式,形成一支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医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队伍培养。实施新一轮医学学科建设计划,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建设若干所临床和基础医学研究紧密结合、转化医学机制完善、临床新技术不断涌现、疑难重症诊治技术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争取进入国家级临床医学中心行列,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探索建设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和市级临床研究基地。构建上海医学科学研究平台,优化完善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发挥平台作用,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转化形成适宜技术、降低医疗费用为导向,加强联合科技攻关。推进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一流医学专家队伍,培育德才兼备的医学专家后备队伍。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监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速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臵专家队伍。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培养,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

八、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

(一)建设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上海常住居民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内容的电子健康档案,为来沪就诊的外地患者建立电子医疗服务记录。

(二)建设覆盖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以政务外网为主要依托,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构建市区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级平台为全市范围跨区县、跨医疗卫生机构的健

11 康信息共享协同提供支撑服务,医联平台为市级医院之间以及市级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区县平台为区县内部以及与本区县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

(三)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和利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健康信息网为支撑,逐步形成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模式,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交换共享,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医疗,提高检验检查、专病诊治等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健康信息网,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制度的运作以及临床用药的使用分析和监管提供平台支撑和信息服务。

九、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

(一)推进国际医学园建设。在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医学园。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以先进医疗器械制造业和现代医疗服务业为核心,重点发展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医学研发、国际医院、国际康复、医护和医疗器械专业人才培养等。根据本市建设虹桥商务区总体规划,启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引进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发挥本市临床医学中心的作用,建设一批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创新建设机制,由社会资金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院以品牌、人员、技术等要素参与,发展高端医疗服务。

(二)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和社会办医。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引进优质国际医疗资源,建立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供给短缺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以高端技术或高端服务为特色的医疗机构。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业。发展与国际医疗保险接轨,符合国际医疗服务惯例的涉外医疗服务。培养涉外医师和护士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涉外医疗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医疗旅游、健康管理、高端医疗、中医药保健养生、康复护理服务、整形美容等服务业态的发展。

(四)完善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定本市现代医疗服

12 务业发展规划。在行业准入、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动的宽松政策环境。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合作,探索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投资、参股医疗机构。培育并发挥好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其承担起行业自律、协调、服务和管理功能。

十、切实解决居民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加强医院门诊力量配臵,增加专家门诊次数,加强普通门诊专家把关和指导。根据居民需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设双休日门诊。推行门诊预约诊疗,提供网站、电话、现场等多种预约途径,逐步提高门诊预约率。试点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挂号。推行门诊 “一站式付费”和医保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减少病人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提供网上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服务,减少患者就医往返次数。推广整合门诊,加强专科协作,方便居民就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医疗机构。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应当开具2~4周处方用量。对部分临床必需的贵重药品,以集中定点的方式保障供应。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医疗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与科室或医生经济创收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禁止发生与医药促销有关的不正当医疗行为。建立医疗行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进行认定,认定结果记入责任医生的执业档案,并与个人职称晋升和执业资格挂钩。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加强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范多种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设立违规医疗服务行为联合投诉电话,加大卫生、医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三)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的使用。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当事先告知,征得病人或家属的书面同意。医院内

13 使用的所有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当由医院提供,并进入医院的财务账目。明确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人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并实行严格考核。定期公示医疗机构自费项目的费用情况,鼓励居民举报医院违规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行为。适度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用材料报销范围,逐步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且无替代品的部分药品或医用材料纳入报销范围。

(四)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市、区县两级医疗急救中心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加一线值班救护车数量。合理布局急救站设臵,推进急救站标准化建设。提高随车急救医师保障待遇,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解决随车急救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规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保持“绿色通道”畅通。二甲以上医院必须确保核定的留观床位数量,加强急诊人员配备,提高收治急诊病人的能力,救护车到达后及时接车救治,确保救护车快速离院。落实就近急诊原则,一般疾病按照就近原则,送往设有急诊的距离最近的医院,各接诊医院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

十一、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接受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和督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成立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加强医改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居民。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鼓励试点探索。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鼓励因地制宜制定具

14 体实施方案,开展试点,探索新路。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项试点工作。要善于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居民关心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让居民理解和支持改革,促进医患和谐;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第3篇:上海互联网+护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保障上门护理服务质量和安全,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起对外发布。

《实施方案》中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内容、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同时也发布服务项目清单。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本市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部分区、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为充分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作用,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区同时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工作,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执业,为出院病人、慢病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

二、组织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负责组织和推进本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包括确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及服务标准和规范、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等。

试点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医保局具体负责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对辖区内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保局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各试点医疗机构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根据市、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的要求,具体落实本机构试点相关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功能定位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二)提供主体

1、医疗机构资质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方式,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在所在地辖区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2、护士资质

具备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可派出本机构注册(或备案)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PICC维护必须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三)服务对象

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婴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四)服务项目和规范

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依据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原则,经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见附表)。

(五)医疗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管理

1、事前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试点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根据服务能力,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护理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制度、医学文书书写管理规定、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居家护理服务流程、纠风投诉处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等。

(2)加强护士培训。试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护士执业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护士具备服务资质和技术能力,明确服务风险,保障护患双方安全。

(3)进行首诊评估。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和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评估认为可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

(4)签订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必须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2、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1)规范护士服务行为。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发生意外事件的,医疗机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病历数据资料应当全程留痕,确保可查询、可追溯。试点医疗机构应与市卫生健康委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上报病历数据资料。市、区卫生健康委通过管理平台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

(3)主动向社会公开。试点区卫生健康委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监督电话或其他监督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置举报。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行业监督和自律,维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六)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管理

试点医疗机构可自主开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或者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合作机制。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具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技术、技术人员、信息安全系统等。基本功能至少包括服务对象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人员定位追踪、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服务行为全程留痕追溯、工作量统计分析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通过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

如试点医疗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合作,应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护患安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权责利。试点医疗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不得买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七)风险防范管理

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试点医疗机构要增强“互联网+护理服务”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2、加强护士安全防范

试点医疗机构或者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根据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八)价格和支付机制管理

1、价格分类管理

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服务,要执行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收费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2、完善价格机制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试点工作情况,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技术风险和劳务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工作准备阶段(2019年2月至5月)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制定本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及服务标准和规范。

(二)试点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至11月)

1、试点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医保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辖区内试点医疗机构并组织细化各项工作任务。

2、试点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医保局对辖区内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调整相关措施。

3、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对全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分析评估,并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三)试点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2月)

试点区和试点医疗机构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进行总结。2019年12月15日前,试点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医保局向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保局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对本市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试点工作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和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此次“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区和试点医疗机构要以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保障医疗安全为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妥善组织,落实责任

试点区和试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本次试点的组织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组织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试点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密切关注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发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开展。

(四)积极探索,及时总结

试点区和试点医疗机构在试点工作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等积累宝贵经验。

第4篇: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

实施方案

上海世界博览会是今年国家非常重要的活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总目标,切实加强我居世博会期间安保工作,确保全居稳定和上海世博会顺利进行,根据我居实际,特制定此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专群结合、以面保点”的原则,大力加强社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点人、危险物”从我居流入上海,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世博会等安全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及我居的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和重大交通、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队伍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涉警舆情危机,确保世博会安全顺利举行。

二、组织领导

我居成立世博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任成员,协调组织开展世博会安保工作,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

我居世博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居安保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世博会安保工作各项工作措施,启动全镇维稳、反邪教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工作,确保我居社会稳定和上海世博会安全。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协助做好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有关协调工作。

2、负责世博会安保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特别是我居的反邪教工作,做到宣传到每户每人手上,加大摸排力度。

3、做好维稳情报情收集、核查和落实工作,负责定期分析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摸重点对象和事件,及时掌握社会动态,重点人员的动向。

4、抓好辖区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的安全检查等。

5、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情报信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广泛搜集可能影响上海世博会安全的各类情报信息,及时研判、处置,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上海世博会顺利进行的不安定因素。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排摸出的重点人员逐人实行管控,可能入沪寻衅滋事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重点对象,落实监控员,纳入视线重点管控。

(三)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我居的治安巡逻,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段,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加强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守护。严格落实内部单位安全责任制,加强重点,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世博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海世博会是全球经济、科技和文化的一次盛会,我居工作人员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世博会期间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世博会安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世博会期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三)加强协作配合。世博会安保工作涉及面广,各单位要按照“属地负责”的总原则,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充分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我居摸排治安问题、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世博会安全成功举行。

第5篇:上海市民文化节实施方案(定)

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三个注重”建设工作推向深入,着力提升上海市民文化素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文化需求,拟继续举办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化引领市民素养

二、活动目标

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将在巩固前三届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支持、群众受益的长效办节机制,挖掘一批新主体,培育一批新项目,催生一批新作品,形成一批新成果,使参与办节的社会主体越来越多,市民文化素养逐步提升,城市文化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中华优秀文化广泛传播。

三、举办时间

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贯穿全年。举办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至2017年1月31日。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推进。

春季:2016年3月-6月中旬 夏季:2016年6月中旬-8月

秋季:2016年9月-11月 冬季:2016年12月-2017年1月

启动活动初定于2016年3月26日(周六)举行。

四、组织架构

在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秘书处协同上海市民文化协会共同推进,实施各项工作。

五、活动范围

继续发挥市、区县、街镇三级联动办节效应,以全市209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作为主要活动场地,重在提高开放度和使用率,提升服务效能,有效推动满载运行,让广大市民群众就近、便捷地参与各项市民文化节活动,享受各类优质文化资源。以上海市民文化协会、文化上海云为新平台,充分联动城市各类公共文化空间,充分盘活和利用好办节资源,进一步拓展市民文化节的活动范围,扩大市民文化的共享。

六、主要内容

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将更加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传承和创新性转化,更加注重本土文化的提炼和展示,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方式的创新,更加注重激发各类社会力量的文化创造力,更加注重市民艺术普及和素养提升。发挥市级主打活动的牵引力,发动区县、系统、社会主体围绕活动主题,依托自身优势,策划、设计、举办形式多样的市民文化活动。

(一)市级活动

1、乡土文化大展

以全市16个区县为主体,发掘、提炼、推广、传承上海本土特色文化,推动乡土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通过展览、展演、影像等多种方式进行记录、宣传、推广、展示,“留住乡愁、记住乡情、品味乡韵”。推荐 “100个上海乡土文化符号”。

2、中华诗词大会

面向大众推荐中国不同年代的优秀诗词歌赋,通过诵、读、对、演、唱、讲等多种形式,传播中华古典诗词的意蕴和内涵,鼓励市民多读经典诗词,提高诗词歌赋的应用水平。推荐“100名市民诗词高手”。

3、市民手工大赛

以推动传统手工艺创新与振兴为宗旨,面向社会找寻和挖掘民间手工艺“创客”,推动传统手工艺创新,传承精益求精的匠人精神。推荐“100名市民手工达人”。

4、校园戏曲荟萃

通过戏曲知识竞赛、戏曲社团展评、戏曲好声音大赛等形式,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中华传统戏曲推广活动,普及戏曲常识,培养戏曲兴趣。评选出一批青少年戏曲爱好者、推广者、传承者。

5、市民烹饪比武

通过对传统饮食文化特别是“家的味道”的发掘,讲好

家庭烹饪故事和记忆,举办以“海派点心”和“祖传私房菜”为主打项目的烹饪比武。推荐“100名市民厨神”。

6、市民写作高手

通过市民健康向上的文学创作,记录城市的发展、生活的变化,反映时代的变迁。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征集的方式,聚焦小说、剧本(舞台艺术、微电影、广播剧)、诗歌、音乐文学、评论等样式。推荐“100名市民写作高手”。

7、市民阅读大会

聚焦近年不断涌现出来的各类社会主体、读书组织,鼓励、支持和推动不同层面阅读活动的开展。通过举荐、推荐、自荐等方式,在广大市民中寻找“100位阅读推广人”。

(二)专项活动

1、歌剧粉丝培养

加强在市民群众中普及、推广歌剧艺术的力度,联合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歌剧院、各专业剧场等机构开展讲座、导赏、沙龙等活动,加大歌剧演出、讲演的配送比例,围绕纪念建党95周年举办“上海市民红色歌剧选段演唱大赛”,逐步培养一批歌剧爱好者。

2、文化上海云普及

依托“文化上海云”,面向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主体、市民举办云平台应用大赛,增强云平台的应用与服务,丰富云平台的内容,扩大云平台的影响力。

3、市级配送刷新菜单

针对社区需求,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的公共文化配送产品,推动本市国有文艺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院校社会主体设计、改编、创作适合在基层展示并受欢迎的公共文化配送产品并进基层社区服务,吸引各类社会资源进基层办活动、实现场馆满载运行。

4、市民艺术教育

面向社会主体和专业院团、院校,以及各类艺术机构,设计推出符合市民需求的艺术教育项目和产品。立足权威性、开放性、自主性,建设开放的互联网艺术教育平台,探索市民艺术教育新模式,拓展线上艺术培训空间。评选出一批市民欢迎的移动平台艺术教育产品。

(三)区县活动

1、各区县根据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总体要求,各自制定本区县市民文化节活动方案,发动、组织、指导、推动好本区县的各项市民文化节活动。

2、积极发挥本区县前三届市民文化节成果效应和“种子”效应,为优秀团队、个人进行交流展示、参与公共文化配送和服务提供平台和机会。

3、组织、指导、实施好相关市级赛事和活动在本区县的开展,推荐优秀团队、项目、个人参加全市决赛。决赛承办区县要策划、组织、承办好相关赛事的决赛和展示活动。

4、围绕市级主打活动,深化举手机制,广泛发动、鼓励本区县各街镇、各相关单位机构、其他各类社会主体自主

策划举办相应活动。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将从中遴选有创意、有特色、有影响力、有参与面的活动纳入市级主打活动中,同步发布、同步宣传、同步推广。

5、主办方将对各区县的文化活动方案进行评估、优化,对活动开展进行现场指导、质量跟踪和深度宣传,对活动信息和市民参与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定期发布。

(四)社区活动

1、全市209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区县文化(广)局的指导下,按照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要求各自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凸显本社区特色与优势、符合本社区居民需求的各类文化和服务活动。

2、积极对接市、区(县)配送资源,认真做好落地服务工作,同时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充分整合和利用本辖区资源优势服务居民群众。

3、组织好市级相关赛事的初赛,从中选拔和推荐参加全市比赛的个人和团队。积极参与“文化上海云”应用大赛、公共文化产品创新大赛,深入推进开放办馆,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4、做好市民文化节“社区日”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展示风采的舞台。鼓励各社区围绕市级活动,因地制宜,自主策划举办各具特色的市民文化活动,对有特色、有新意、有一定规模、且大众可报名参与的活动,通过遴选,有机会纳入市级主打活动中,同步发布、同步宣传、同步推广。

5、主办方将对各社区的文化活动组织进行指导服务和质量跟踪,对活动信息和市民参与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定期发布。

(五)其他活动

积极推动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在校园、广场、楼宇、商圈、地铁五大城市公共空间和网络空间、移动平台的开展,鼓励各行各业和市民大众策划富有特色的活动。选拔、推荐优秀社会团队、项目、个人参加各项市级赛事和活动。

(六)启动活动

于2016年3月26日(周六)启动。将覆盖全市举办“文化服务日”活动,举行16个区县文化上海云上线仪式,联合本市各艺术院团、艺术机构、艺术名家、文化名人走进区县开展艺术教育服务。

七、活动宣传

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宣传工作将以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为核心,以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报道和展示“市民的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赛事、活动、配送等重要工作节点的动态呈现,以及深化机制创新的特色亮点宣传,持续深入反映市民文化节给上海城市发展、上海市民精神风貌、上海城市文明建设及文化软实力提升带来的积极而深刻的变化。

(一)继续发挥市民文化宣传联盟作用,深化与央媒和本市主要媒体合作,推出专题、专栏、专版宣传报道。面向

市民百姓,深挖背后故事,立足“真善美”形象塑造,体现核心价值观引领,呈现文化给予生命的激荡和充分尊重;围绕市民文化协会成立,办节、配送机制持续深耕,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公共文化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带动社会主体持续深度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体现政府深化职能转变的自觉。宣传见思想,有观点,看实证,能落地,引发社会思考,形成开放对策,发挥正向引领。

(二)激发更多新媒体平台成为办节主体,激活市民自我宣传意识,丰富并提高宣传报道的信息来源和传播效率。继续与土豆网、新民网、东方网等平台合作,拓展在今日头条、看看新闻网等移动媒体的发布渠道,推出市民文化节微信公众号,让市民无门槛参与并充分释放“我要知道、我想参与,我能创造、我来点评”的文化共建共享自觉。确保市民文化节宣传报道于常态中频显常新。

(三)每季度召开上海市民文化节、公共文化配送体新闻发布会,发布活动全表和资源配送菜单。组织记者开展重大选题集中采访,不断提高新闻素材的数量和质量。

(四)按季出版《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全表》、每半年推出《2016年上海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全表》,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免费派发,可上网查阅、二维码扫描查询,移动终端推送;继续在《上海城市文化艺术手册》中开辟“上海市民文化节”信息专页,在公共场所免费派发。

(五)持续发挥好区县、街镇区域宣传载体的作用。借

助广场、绿地、高架、地铁、公交、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设施等载体,通过宣传品、移动终端、手机短信、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投放公益性宣传广告,进行社会宣传,营造氛围。

八、质量把控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请合格主体作为第三方评估对2016年市民文化节进行全年跟踪、数据分析、质量监控。组建市民文化节观察员队伍,从项目策划、项目开展、项目成效,以及对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观察和指导。

将依据活动内容、机制创新、参与人次、社会影响等指标评选优秀的活动组织者、承办者、支持者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媒体公布。挖掘为市民文化节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主体,给予表彰和扶持。

九、活动经费

2016年上海市民文化节经费由市、区共同承担,同时要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其中,各区县、社区的各项活动经费由各区县、社区承担,市文广局将对承办市级赛事决赛的区县补贴一定工作经费,对各项赛事成果和获得表彰的单位、项目、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6篇:分局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工商商字[2010]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为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现制定××分局2010年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

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世博会标志保护;参展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保护;世博会组织机构赞助企业的商标保护;世博会期间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整治。

要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通过扎实开展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达到如下目标:深化对世博会商标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世博会商标的行为,使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得到全面保护;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工作重点

1、加强对重点商标(标志)的保护。以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相关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商标。

2、加强对重点商品的检查。以世博会特许商品,带有世博会标志和世博会吉祥物形象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容易产生侵权行为的商品等为重点检查商品。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以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以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执法区域。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和广告宣传领域为重点监督环节。

(二)工作步骤

保护上海世博会商标专项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重点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

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侵权行为易发风险点的调查摸排工作,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的市场、路段和区域要有明确的执法计划、长效监管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重点是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市场环境。

各工商所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确保主要乡镇商业区域的商业企业无假冒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涉等窗口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窗口环境;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三阶段: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重点是落实监管力量,维护市场秩序。

各工商所要组织力量,在重点市场、路段和区域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做好世博会期间世博会商标假冒侵权案件投诉受理、协调、处理和上报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世博会期间市场正常有序。

三、培训、宣传

(一)培训

分局在2010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开展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工作,对世博会标志的权利情况、涉及内容、世博会标志保护政策原则、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重点是《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和工商总局《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培训工作一是明确需严厉查处的侵犯世博会商标行为的情形;二是明确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和引导世博会商标使用行为的情形;三是明确世博会特许商品销售行为的管理要求。

(二)宣传

各工商所要大力宣传有关世博会商标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1、充分采用201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庙会、集市,把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散发相关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2、加强对市场主办者、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旅行社、广告经营单位、商标印制企业等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先期宣传工作达到告知、警示的目的,减少案件的发生,提高执法效率。

3、通过多种上途径及时宣传工商部门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相关做法、经验和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工商所要加强对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相关执法人员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按照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世博会商标保护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各工商所要及时对执法监督过程

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盲点进行整改,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在查处相关案件时坚持"四个结合",即要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结合;坚持保护世博会标志和保护与世博会相关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相结合。对于需要向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核实有关情况的,应上报分局后以分局名义致函;对于侵犯世博会商标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情况和案件办结情况要及时报告分局。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工商所要加强与公平交易、法制、广告、市场等监管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共同做好世博会商标保护的宣传、监管、案件查处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工商所要将相关情况和监管难点等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公安、城管执法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多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集中整治各阶段的总结工作。各工商所要及时上报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主要整治措施和案件查处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和查处的重大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局,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工商所要在2010年1月31日、2010年4月30日、2010年12月15日前,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分局,做好每个阶段整治工作的材料收集与装订工作。分局将在三个整治阶段中进行检查,确保世博会标志在我区得到有效保护,迎接省、市工商局的检查与验收。

第7篇:##地产上海分公司“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上海分公司

201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质量意识和素质。决定根据上海分公司的项目实际经营情况与项目质量、进度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质量月”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2017年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创品牌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基础学习,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基础及能力,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和质量提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做“好”质量管理,打造“品牌”,立足上海,让每一个项目的质量都能显现出地产过硬的品质。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活动时间:9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质量月”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上海分公司成立2017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及嘉定城北、马陆、宝山项目部

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办公室,设于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质量月”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上海分公司组织各项目部、总包、监理、各分包单位对工程管理人员印发传达《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文件,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深化学习并掌握文件质量法规、质量文化、质量知识。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宣传以及现场警示等措施对“质量月”进行大力宣传,明确工程质量细则,让工程质量形象化,使全员的质量意识得到提升,宣传形式包括: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转发等。并在宝山C12项目地块悬挂横幅警示语“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营造全员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严抓工程质量,全面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1:加强质量管理制度专业性学习

组织员工对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基础进行学习,加深对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理解,让员工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原理概念、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工作内容与要求有了更好的掌握,对今后工作过程中工程质量有了更好的掌控能力。从而达到提升工程质量的目的。同时组织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及总包、监理、各分包单位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对各种规范、法律法规进行专业性交流、讨论、分析寻找解决方案来提高工程质量。

2:深入开展项目管理策划工作

云翔的项目目前处在设计深化阶段,对于施工图的设计工序,本着满足实际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施工,简化施工工序。对于屋面工程、地下室防水防水工程、室内外装饰面层,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的基础上,通过简化装饰面层的厚度、优化工序步骤,达到节约工期和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特别是云翔项目的建筑装修做法、基坑围护项目设计,建筑做法上优化了施工工艺,简化了施工步骤,更加便于施工;基坑围护设计中,针对基坑四周堆载和施工平面布臵的实际状况,优化深层搅拌桩的坝体节点,充分利用场地的特殊性,优化了施工图纸。

3:开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与案例库的编写工作 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进行研究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解决、预防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地下室外墙及底板渗漏、屋面渗漏、外墙渗漏等现象,渗漏主要可能是由于:①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振捣不密实,使混凝土内存在微小缝隙;②外墙卷材防水层个别部位与外墙粘贴不紧密;③混凝土在浇筑后墙体收缩导致产生裂缝或施工缝清理不到位;混凝土的配合比问题;养护不到位、拆模过早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与解决方案:①混凝土浇筑时要充分振捣,并采用防水混凝土,适当添加外加剂,充分利用混凝土的自防水功能;②加强外墙卷材施工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卷材与墙体粘结密实;③确保混凝土养护到位,拆模满足时间、强度要求等;对出现的质量通病在施工前、施工中对班组加强监督和管理,让所有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

4:做好项目交付前质量排查工作

目前宝山项目C11地块已交付完成,C

9、C8地块即将进行交付,宝山C11地块在交付过程中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①进户、防火、防盗门开启不灵活,钥匙与门锁不配对; ②厨房卫生间上悬窗开启不灵活;

③室内马桶洁具污渍明显,室内批嵌腻子色泽明显色差; ④开关面板四周缝嵌较大,二次批嵌不到位;等问题。 上海分公司高度重视交付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针对小业主反映较多的质量通病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把质量问题一一详细逐条列出,并进行维修。同时针对这些问题,在C

8、C9地块交房前召集相关总包、专业分包,再一次的排查,自主一户一验进行排查检修,即将交付的地块在交付过程中维修率将大大减少,同时将大大提高**地产品牌知名度与社会认可度,为后续地块的项目开工建设积累宝贵项目管理经验。

(三)开展项目全面巡检、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1:施工现场巡检

在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田总的带领下,工程部相关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工作,结合宝山项目C12地块实际施工进度,本次现场巡检主要针对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安装工程、屋面工程及景观园林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室内部分(按一房一验的标准要求):内墙抹灰层的空鼓裂缝、平整和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垂直;混凝土地面裂缝、空鼓、平整度等;门窗安装质量;窗框推拉灵活性;室内净高、开间、进深、相邻房间净高;开关、插座、弱电面板、等电位预留盒安装等内容。

②室外部分:道路厚度、坡度;雨污水管的敷设情况、坡度;管线检查井支座的处理等内容。 2:工程管理档案专项检查

工程资料是项目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真实记录。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施工的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资料,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并及时做好分项分部质量评定等各种原始记录,使资料的整理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本次工程档案检查的重点内容为: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复试报告、实测实量档案、样板验收记录、与各相关方的往来函件、过程验收记录等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及档案整理的规范性、完整性。 3:外墙保温装饰系统的专项检查

外墙保温开裂、渗漏虽然不会危及到结构安全,但对建筑的稳固、使用、美观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对建筑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要认真对待并力求客服外墙保温开裂、渗漏,结合裂缝产生的原因,检查内容如下:

保温材料的质量、规格、品种;保温层厚度、构造做法;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抗裂砂浆无漏灰,网格布均匀压入砂浆,无漏贴,搭接与特殊部位加强符合设计要求;外墙表面洁净,无明显抹纹,线角顺直清晰;重点检查施工中锚栓的施工情况,包括每平米锚栓的数量、锚栓的直径和入结构层的深度等内容。

上海分公司在此次“质量月”活动中,必将积极响应集团文件的号召,把各项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学习提高工程质量的方法措施并实施到位,同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管理、存档,按时报送材料。上海分公司必将倾力打造高质量项目,倾力打造“**品牌”。

**地产上海分公司 2016年9月4日

第8篇:上海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附件

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2011年以来,本市已连续6年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是全市分类减量的重要内容之一,至2016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已经覆盖党政机关、学校、团体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合计约7000个。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工作部署和本市“十三五”规划要求,本市于2017年起全面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应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总要求,切实推动人民生活环境改善,按照本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主线,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单位主体、资源利用、处理高效”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理体系,为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强制与激励相结合。本市单位垃圾分类实行激励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可根据本区情况制订开展垃圾分类单位处置费减免细则。对拒不开展分类及分类质量长期不达标的单位实施拒收,对分类工作开展较差的单

1 位,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服务与监督相结合。加强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为分类单位提供分类收运服务;建立收运企业与参与强制分类的单位互相监督机制,对源头分类质量和分类收运执行情况进行互相监督。

3、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广泛告知和宣传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引导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引入行政强制管理,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对部分典型予以曝光,引入公众监督机制。

4、普遍与重点相结合。凡在本市从事生产、服务等行为的法人单位均属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畴,结合宣传告知、上门收集做到普遍覆盖;重点做好列入各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的单位,落实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1、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各类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各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以及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主要目标

2 至2017年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显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力争在各区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五、强制标准

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法定标准。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设置投放容器应张贴符合本市规范的标识,并应对本单位的分类标准、容器设置向员工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容器设置等相关要求如下:

1、有害垃圾

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应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容器供分类投放(一般建议在单位公共区域,如大堂、门厅等),并设立收集、暂存设备和场所,张贴规范性标识。并与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根据产生频率和数量,核定确定预约收运时间和频率。

2、可回收物

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应设置容器或存储空间,并约定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可回收物做好分类存放,可采取电话、网络予以等方式委托经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

3、湿垃圾

3 凡有食堂或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应设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投放容器,并应设置分类收集和存放专用设备与场所,且应做好品质达标源头管理,并委托区域内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收运和后续处理。

4、干垃圾

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应按照方便原则设置干垃圾投放容器(建议集中活动公共区域如大堂应设置至少一组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投放容器);并应设置干垃圾收集和暂存设备及暂存场所,并做好委托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理。

六、任务要求

1、强化宣传告知,引导单位参与。通过广泛宣传、多措并举,引导本市相关单位知晓强制分类制度,并主动参与。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结合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产生量申报、处置费征收等工作,于2017年一季度形成单位垃圾强制分类重点单位名单,上半年前完成属地内重点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告知单(样张附件1)发放,并做好告知单签收留存工作。鼓励各区对实施强制分类实效较好的单位进行处置费减免征收。

2、规范分类容器配置,强化行业指导。根据《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沪建交联

4 〔2012〕27号),明确单位强制垃圾分类容器、设备配置细则(见附件2),按照单位规模、性质、垃圾产生类别等区别管理,对容器、公示牌等硬件设置、日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明确区、街道等属地职能部门责任,强化对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暂存的工作指导。于2017年上半年前完成单位分类容器、公示牌设置等强制分类标志指导,11月底前完成督促整改工作。

3、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强化拒收管理。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结合单位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工作的开展,及时配置分类收运作业人员力量和车辆设备,强化区域内分类收运服务和管理。同时根据本市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格式合同,在申报、合同签订和收运服务时,严格执行分类收运。对拒不参加垃圾分类的单位和分类垃圾质量严重不达标(参照分类收运质量守则)(见附件3),按照“首次发现违规行为送达整改通知单(提供收运服务)(见附件4,样张)、第二次发现违规再次发送整改通知单(整改后提供分类收运),第三次拒不分类则予以延迟收运”的原则,倒逼本市各类单位落实源头分类责任。同时,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要求各相关作业单位及时将拒不参加分类的单位情况告知区、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并由绿化市容部门移送给相应城管执法单位。环卫作业队伍分类收运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作业单位年度考核、评议依据。

5

4、创新公示告知模式,扩大公众参与。有效利用应参加强制分类的单位空间、单位所在区域的属地公共空间、全市性或是区域性的虚拟空间(街镇门户网站、区绿化市容网站、市绿化市容网站、微信、微博等),对积极参加垃圾分类的单位、拒不参加垃圾分类的单位予以公示告知。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5、落实考核监督管理,保障分类实效。采用第三方检查监督和行政抽查考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本导则设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分层考核监督,市绿化市容部门按照“单位分类容器设置情况、单位分类告知单发放情况、单位分类收运落实情况”等内容,自2017年起每年度安排专项检查与考核,实现各区一定样本量的单位垃圾分类实效的检查监督。

附件:

1、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

2、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3、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4、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样张)

6 附件1 编号 xx(区域编号)(xx)(街道编号)(xxxxx)(_单位编号)1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

:(单位全称)

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本市于2017年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现就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14号令,本行政区划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应当主动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要求》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见附页),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源头管理。

二、各单位有责任根据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在每年第一月内(新开业单位应当在开业后七日内)进行生活垃圾处置申报,按实申报单位生活垃圾(包括干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等)产生情况。

申报受理单位(部门):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申报地址: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电话: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XX区绿化和市容管理机构(部门)将依据你单位性质,审核你单位申报的各类生活垃圾产生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提供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四、本市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有效,依据区内收费减免政策,可减免部分垃圾处理费。

五、XX区绿化和市容管理机构(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拒不执行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的,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执法处罚。

上海市XX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年 月 日

1 行政区编号主要遵循本市邮编代码规则:黄浦01;徐汇03;静安04; 长宁05; 虹口08; 杨浦09; 普陀10;浦东12; 闵行11;奉贤14;金山15;松江16;青浦17; 嘉定18; 宝山19; 崇明21。街道及以下编号由各区自行确定。

7 编号 xx(区域编号)(xx)(街道编号)(xxxxx)(_单位编号)(同上)

告知书签收回执

区绿化市容局送达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书面收到,相关要求已知晓,并将尽快在单位内部安排落实。

签收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签章:

8 附件2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根据单位不同区域各类垃圾产生量、产生频率、人员行为习惯等因素,以便于分类投放、便于掌握分类投放要求、兼顾单位内部各类垃圾收集可行性、确保实现垃圾分类实效为原则,制定本要求。

1 总则

1.1 本要求用于指导各单位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分类公示牌等硬件设施。

1.2 有食堂和就餐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应对照2.1条款在用餐区域配置厨余垃圾、干垃圾投放容器;办公区域应对照2.2条款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投放容器或存放点;菜场应对照2.3条款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或存放点;有生活区域的学校等单位,生活区域分类设施设备要求参照居住区相关规定。

1.3 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或存放点应标识规范,具体见《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要求》(沪绿容〔2014〕179号)。

1.4单位源头分类后的厨余垃圾、菜场湿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由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收运企业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单位自行委托再生资源回收单位收运。

2 分类容器配置要求 2.1 特殊单位

2.1.1 菜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等生鲜供应类单位

9 菜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供应生鲜产品的超市,相关区域内应设置干垃圾、湿垃圾(供投放果蔬菜皮)成组容器;摆放位置、容器数量应根据菜场摊位数、摊主垃圾投放习惯设置,便于摊主分类投放。公共区域应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

2.1.2 宾馆、饭店、食品加工等餐饮服务类单位

宾馆、饭店、食品加工企业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区域应设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分类收集容器;供餐及办公区应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成组容器;单位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

2.1.3 党政机关

本市党政机关应根据《上海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沪绿容﹝2014﹞265号)设置分类容器。

2.2 一般单位 2.2.1 食堂和就餐区域

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每日产生量30升以上)的有食堂单位或无食堂但设置集中供餐区的,应在食品加工和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投放容器应标识清晰、容量充足、便于用餐人员投放。有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的,还应设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

2.2.2 办公或活动区域

办公区域、学校区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或投放点。

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于投放方便的公共区域,每单位至少一处,一般设置在单位出入口、教学楼门口等明显位置,方便职工投放。

10 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根据单位内部产生特点、投放习惯设置,也可采取设置存放区域方式,设置地点应明确告知单位职工。

干垃圾投放容器根据原投放习惯设置。 2.2.3 垃圾箱房

各单位垃圾箱房应按照本单位各类垃圾产生量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用于暂存单位产生的各类垃圾,与环卫收运企业、社会回收企业进行对接。

11 附件3

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含餐厨垃圾)和干垃圾。单位根据垃圾产生的组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合理分类,收运作业企业在分类收运时,采取目测的检查方法,检查分类质量,执行收运合同,落实收运制度。具体收运标准如下:

1、各类单位生活垃圾中均不得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生物、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各类垃圾中明显出现以上物质,即为不合格。

2.湿垃圾:主要包括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瓜果皮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盆栽废弃的树枝(叶)等易腐有机垃圾。

湿垃圾中目测不得含有有害垃圾,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每桶(240L)以上杂质数量超过3个或有害垃圾数量达1个即为不合格。

3.有害垃圾:单位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及其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办公和生活废弃物,原则上不得含有其它垃圾。

4.干垃圾:生活垃圾中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垃圾为干垃圾。

干垃圾中不得含有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目测干垃圾中含有有害垃圾3个以上、或明显含有大量餐厨(湿)垃圾,即为不合格。

5.可回收物:单位自行委托,将可回收物交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认定并定价。

12 附件4 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样张)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你单位生活垃圾未按规定进行分类,

(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容器内混有大量类别不符垃圾,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的规定,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请予以整改,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将采取延缓收运措施。 □对未按规定分类的垃圾将延缓收运,请立即整改,整改后主动联系收运企业,由收运企业核实后分类收运。

□经多次告知仍未整改,现对你单位生活垃圾暂停收运,并将你单位违规行为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收运单位联席电话:

监督电话:

╳╳区绿化市容局(公章)

2017年月日

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签收回执

年 月 日书面收到 XX区绿化市容局送达的“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编号: )”,相关要求已知晓。

签收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单位,一份区绿化市容部门留档。)

13

第9篇:上海春游方案

上海春游方案

春天总是来得那么轻悄悄。当我们还沉浸在过年的余味时,春天总是带着温柔和恬静围绕在我们身边。窗外满世界的花红柳绿总是牵引着我们迫不及待的心情,放下工作,走出家门,体验新生的气息。但面对这一个正在受到温室效应侵袭的城市,我们必须身体力行,不再去增加城市环境的负担。或许我们每个人少开一天车,多一点徒步,我们的城市就能多一片洁净的天空。这样,即使不出上海,也可以让你的周末增添更多乐趣,收获一份绿色的心情。

阳光明媚的日子 让我们一同去郊游

第一站:上海最大的公园宝山顾村公园

樱花树下的浪漫相约

顾村公园是上海最大的公园,其规模为世纪公园的

二、三倍。园内植有近万株樱花树。不过要注意,花期要到3 月底才开始。花朵在春光里渐渐盛开去,满眼都是白色的粉红色的樱花。其中数株树龄50年以上的樱花树,更是弥足珍贵。

樱花盛开时日极短,园方会在花期中举办一些交友、订婚、结婚纪念等以“浪漫爱情”为主题的活动,樱花雨中有情人脉脉含情,成双成对,也是难得的浪漫场景。新人还可选定一株樱花认养挂牌,留下爱情的纪念。

顾村公园内的宝山国际民间艺术博览馆设有2000 平方米的手工作坊长廊。博览馆以列入正式颁布保护名录的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展示对象,其中重点展示上海“非遗”项目,游客不仅可以观摩,还可以自己动手制作属于自己的艺术品。

时报贴士

地点:沪太路4788 号顾村公园

交通:地铁7号线顾村公园站

门票:20 元。樱花节期间会上浮(3 月20至4月20日)。

第二站:佘山登高

在竹林里呼吸上海最自然的空气

在上海体验爬山的乐趣,佘山基本上是唯一的选择。爬山也是最经济最低碳的一种玩法。沿着山道慢慢走,东西佘山上一路风景都不错。东佘山上满山的竹海碧绿碧绿,上海少有的清新空气沁人心脾。西佘山上远东第一大教堂天主教堂前新人对对,洋溢着幸福的味道,天文台、地震台都是童年春游必去之地,可以考虑再去看看。

累了,就歇歇。林荫新路的草地上,有人搭帐篷、有人烧烤、有人河边垂钓、有人窃窃私语。如果是一群人或者几家人去玩的话,可以选择那里作为野餐基地,也许这本身带来的快乐就超过任何一个景点。

佘山月湖雕塑公园是亲子好去处,它是目前上海最大的人工湖。这是一个雕塑类主题公园,除了各类形态各异的雕塑外,环湖的大石滩,大沙滩,大片碧绿的整洁的草坪,都是孩子春游踏青的极佳场所。

邻近佘山的上海欢乐谷现在可以说是整个上海最吸引年轻人的大型游乐公园。它于2009年8月16日正式开放,也是上海乃至全国规模最大、景色最美、科技含量最高的主题公园。时报贴士

美食:来到松江,自然不能错过当地最著名的四鳃鲈鱼汤。佘山附近的各类酒店餐厅很丰富,仅是月湖周边就有多家餐厅,各种风味,环境最好的是月湖里面的秋月舫。

交通:一般前往佘山游玩可以乘轨道交通9 号线到洞泾站下。这里有各条公交线路或专线车到佘山以及周边景点。比起自驾,地铁要环保得多,不必留下尾气。

第三站:海岛垂钓

享受渔家的悠闲生活

瀛东村与明珠湖处于崇明岛的东部和西部,但都算得上钓鱼的好地方。瀛东村位于崇明岛的东南端。

崇明自古有“瀛洲”的美名,瀛东村是“瀛洲”最东、最早迎来旭日东升的村庄。通俗点讲,瀛东村有点像一个“公园渔村”。村里有专供“菜鸟”级游客学习捕鱼的鱼塘,还有钓、叉、攀、捉鱼等多种形式的捕鱼工具及表演项目。还有250亩天然水域的大鱼塘,在这里定期举行钓鱼比赛活动。不论全家玩乐,还是行家垂钓,这里都是很好的选择。

在体验渔家生活后,不妨再去明珠湖转转,运气好的话能看到不少雁类和野鸭。明珠湖地处崇明岛西部绿华镇境内, 是目前岛上最大的天然内陆湖,这里是钓友的天堂,可以泛舟垂钓,也可高坐钓鱼台。钓到的鱼还能免费带走,据说一天钓到70、80 斤花白鲢的不在少数。时报贴士

自驾:人民广场出发-南北高架-中环- 翔殷路隧道- 五洲大道-上海长江隧桥-崇明瀛东村 第四站:滨江森林公园

等待候鸟,一定要带好望远镜

观鸟是许多热爱自然的朋友喜欢的。虽然在上海市区,除了动物园,很难想象有大群鸟儿存在,不过上海的近郊,还是为鸟儿留下了一些净土。

从绵延2公里的弧形海岸线远眺,黄浦江、长江和东海就在眼前交汇;近600亩的原始生态林和景观湿地深处,特制的步行木栈道一眼望不到头„„浦东滨江森林公园地处候鸟迁徙路线上,上百种珍稀鸟类在此出没,其中不少是其他公园难得一见的鸟类,像赤腹鹰、红隼、白腰雨燕、绿鹭、灰椋鸟、黑领椋鸟、极北柳莺、四声杜鹃、金翅雀等等,在两江交汇的湿地还有许多水鸟栖息,像银鸥、斑嘴鸭、罗纹鸭、绿头鸭等等。

如果你要来这里看鸟,你一定要带好望远镜,着装不要鲜艳,最好是绿色的衣服,而且要像钓鱼一样静静地等待鸟儿,大声嬉闹声会将鸟儿吓跑。除了鸟类,市区已难得一见的青蛙等也成了滨江森林公园“常住人口”。

时报贴士

看点:滨江森林公园也是申城唯一的以杜鹃花为主题的品牌公园,每年4月和5月都将举办盛大的杜鹃花展,占地100亩的杜鹃园区,是上海地区最大的杜鹃专类园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凌桥高沙滩3号。

交通:乘坐轨道交通6号线到81路港城路终点站换乘外高桥1路直达。

第五站:青浦淀山湖

沉醉香雪海中的诗情画意

青浦淀山湖的梅花堪称上海一绝。上海大观园的梅园又称“梅坞春浓”,始建于1978年,植梅4000 余株,是上海地区最大的赏梅胜地。园中红梅、粉梅、绿梅、白梅、腊梅争奇斗艳,非常适宜摄友在此创作。附近的东方绿舟则是亲子、亲朋赏梅的好去处,3000株嫁接在百年老梅残桩上的烂漫梅花,连成一片片香雪海。

在朱家角古镇课植园,不经意间便能偶遇几株梅树,虽不成规模,却也开得有滋有味。在梅花花期间,课植园水月榭有各类梅花小吃品尝:青梅酒、梅花糕、梅子酱、梅干、话梅、青梅„„还可观赏剪梅与绣梅的民间艺术。

闲庭信步大观园东西两边,赏完东边的“梅坞春浓”,再去西边的大观园主景区,亭台楼阁、古木翠竹,相衬成趣。潇湘馆、蘅芜院、大观楼、稻香村、秋爽斋、栊翠庵等,处处可寻红楼梦中场景。赏梅期间可在大观园内观赏到水乡民俗活动,有打莲湘、划旱船、唱田歌、江南丝竹等丰富多彩的表演。

时报贴士

交通:环湖的朱家角、东方绿舟和上海大观园相呼应,集散中心也特此开通了赏梅专线套票。平时游客乘坐上海旅游集散中心的旅游专线车到朱家角需花85元,至大观园需95元,而在活动期间的双休日,你仅需花100元可到两处。

公交:八万人体育场旅游专线车、金陵西路淡水路沪商线直达大观园

自驾:高速公路———沿延安路高架向西行驶。进入沪青平高速公路(A9),至赵巷出口下可至奥特莱斯,至朱家角出口下,可至朱家角、东方绿舟、大观园;地面道路———沿延安西路向西行驶,进入沪青平公路(G318),沿途经过赵巷(奥特莱斯)、朱家角、东方绿舟和大观园。

市区踏青新招数

第一招:春天里的下午茶

推荐地:衡山路凯文咖啡

法国梧桐,光听名字,就已经感受到它所带给我们的浪漫。梧桐已经陪伴了衡山路百年,衡山路上的梧桐树,整齐的排列,每当微风拂过,便发出清脆的簌簌声。衡山路就在这密密麻麻的叶子下,盛开出无数种浪漫的情绪。试想一下,能够骑着自行车,在春风的轻抚下,穿梭在梧桐的怀抱下,是多么的令人心旷神怡。沿街骑行,咖啡吧、酒吧、音乐吧、老房子„„随时停步,也能够在任意一站得到身体和心灵的放松。

凯文咖啡是一家餐点品种齐全的西餐厅,西餐咖啡皆有,既能满足饱餐一顿的需求,也能在这里消磨一个下午的悠闲时光。店内色调温暖,环境宽敞。门面设计有点古老,或许不太起眼,但侧面的露天吧却是另一番天地。木质桌椅和硕大的芭蕉叶为这里增添了不少的异国风情。 第二招:两只轮子的探访

推荐地:华山路附近

相比于衡山路,华山路少了些许的异国情调,但沿街的上海传统弄堂总是能勾起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上海的弄堂是四四方方一座城,里面是一排排的房子,房子间的距离虽然窄小,但足够自如的穿行。静安区是上海老弄堂最聚集的地区之一。骑着车在这里穿行,邻家的亲切感必定会忍不住用上心头。红色的砖墙、露天的水斗、随意挂在弄堂间的衣服、坐在门口织毛衣的老奶奶等等,都是曾经最熟悉的场景。从长乐路到华山路,再到愚园路,一个个老弄堂一定能让你深深的怀念。

第三招:午休时分漫步绿地

推荐地:陆家嘴中心绿地、徐家汇中心绿地

陆家嘴是上海的金融城,就相当于纽约的曼哈顿,摩天大楼林立,而陆家嘴中央绿地,就像纽约的中央公园,被众多的摩天大楼所环抱。陆家嘴中心绿地在摩天览胜中可以称作是陆家嘴的

“呼吸器”。这里为城市钢精水泥的厚重感增加了些许的跳跃感,也为城市中奔波的脚步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停歇的地点。

到这里游览无需门票,只需一台相机就能捕捉下此刻的活力。站在绿地宽广的草坪上,被摩天大楼所环抱,才能到这里才理解啥叫“钢筋水泥的丛林”,这里高楼均壁立千仞,刀削的一样整齐,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密集,是如此的壮观。在绿地陆家嘴路的入口处,是一幢青砖黑瓦,中国风格的两层小楼,是陆家嘴历史陈列馆。围墙青砖红砖相间,是三角形山墙,而条线帶有西方色彩,还有多处西方古典式柱,可谓中西合璧。

同样的,徐家汇中心绿地也是闹市中的一块休闲地,中午时分,经常可以看到周围的白领在这里散步聊天。另外,这里的观景天桥犹如一条“时光隧道”,在北侧靠近衡山路的地方可以看到小红楼,东南侧还保留了上海三四十年代建造的典型上海民居。

第四招:重走世博路

推荐地:世博公园、白莲泾公园、亩中山水园

从年初起,在长达半年的世博会期间担任“绿肺”的三个公园再次对外开放,同期开放的还有9 条园区的道路。没有了拥挤的游客和酷暑的折磨,再次回到这几个公园漫步,对望黄浦江畔的景色,也是一种与自然的亲近。

世博公园紧靠世博文化中心,位于原世博庆典广场西侧。整个公园犹如一把精致的“中扇”,公园里50 多个品种、3700 棵大型乔木的种植都是方阵式的布置,更是点缀了整个“扇面”。整个公园沿着黄浦江缓缓升起并展开,如同中国传统折扇在轻舞的微风中徐徐展开。

白莲泾公园位于白莲泾与黄浦江的汇合处。原先白莲泾地区的旧棚户的聚集地。而后由于世博的召开,这里的居民搬去新居,这里则焕然一新,亲水平台、驳岸、绿化景观,美不胜收。沿着亲水平台一路走动,右侧是盘旋的南浦大桥,前方是陆家嘴的高楼层层叠叠,左侧世博文化中心和卢浦大桥遥遥相望,而江对面则是气象信号塔。此刻的宁静无可替代。

亩中山水园位于黄浦江畔,世博文化中心东侧。亩中山水园的名字一直令人费解,其实“亩中山水”四个字点明了中国园林文化。“亩”作为我国土地的计量单位被沿用至今。中国传统园林的精神正是源于中国人对自然山水的情感,“缩千里江山于方寸”,这便是中国传统园林的核心精神。亩中山水园的设计正是力图以现代理念展现传统园林元素,创造出最具魅力的自然空间。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石一水,都是中国人智慧的完美体现。

第10篇: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实施方案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

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家电监会《关于完善厂网合同电量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场〔2011〕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精神,在确保上海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落实《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的通知》(沪经信电〔2010〕393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经信电〔2012〕90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发电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高效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的节能减排作用,特制订实施节能、环保、经济调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坚持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以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计划(或调整计划)为基础,在确保电网安全和电力供需平衡的前提下,以节约一次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实施高效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

二、节能发电调度参与机组(电厂)

1.根据上海电网的电源结构,上海电网各类机组的发电顺序依次为:可再生能源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地区安全供电机组、自备电厂自发自用机组、天然气机组、公用燃煤机组和燃油顶峰机组。

2.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机组为公用燃煤机组,即在公用燃煤机组中由高效机组(电厂)替代低效机组(电厂)节能调度发电。公用燃煤高效机组(电厂)和低效机组(电厂)是根据上一年度公用燃煤电厂的供电煤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确定。目前具体分类为:

高效机组(电厂)指超临界60万千瓦级及以上或供电标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机组,包括:上电漕泾电厂、外高桥三厂、石洞口二厂二期、外高桥二厂、石洞口二厂。

低效机组(电厂)指亚临界60万千瓦级及以下或供电标煤耗大于等于310克/千瓦时机组,包括:石洞口电厂、吴泾六期、外高桥电厂、吴泾热电厂、吴泾二厂。

今后随着本市“上大压小”等工作继续推进,市有关职能部门将根据经认证的投运机组上年度的供电煤耗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等指标,分别确定高效机组(电厂)分级和低效机组(电厂),并由华东电监局每年开展节能减排核查。

三、节能发电调度计划编制与执行

1.鉴于目前上海电网暂不具备条件按照机组供电煤耗等微增率开展在线节能发电调度,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和电力供需平衡的前提下,对年度发电量计划下达的基数电量逐月开展由高效机组(电厂)替代低效机组(电厂)的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对年度发电量计划下达的代发电量应严格按预期调控计划或调整计划执行。其中吴泾热电厂和石洞口一厂等因供热或电网需要在年初计划中多安排代发电量计划的机组,应按《上海市年度发电量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扣除部分高效机组检修及调停等因素影响,高效机组(电厂)节能发电调度替代发电量每月应按当月运行机组(电厂)容量和其上年度计及污染物排放因素后的平均供电煤耗倒数的乘积占全网的比例进行预分配,年底兼顾低效机组(电厂)参与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情况,按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结算,但全年同类型高效机组节能发电调度替代发电利用小时偏差不能超过20%。

当具备条件时,上海电网应按照机组供电煤耗等微增率开展在线节能发电调度工作。

2.节能发电调度按时间顺序编制月度、日前节能调度计划和根据超短期负荷预测的实时节能调度。

3.月度节能发电调度发电量计划编制具体程序为: (1)预测月度用电负荷和用电量。 (2)测算优先发电机组月度可能发电量。

(3)测算燃气机组、燃油机组的月度顶峰发电量。 (4)测算受电网安全约束或供热因素影响的机组月度所需发电量。

(5)根据华东网调下达的受电计划,依照节能发电调度编制原则和计算方法,编制节能发电调度的月度发电量计划。 4.日前节能调度发电量计划编制

根据月度节能发电调度计划,按日负荷曲线要求编制日节能发电调度计划出力曲线。

5.在线实时节能发电调度

根据超短期负荷预测,通过在线节能发电排序计算,形成在线实时的、依据计及污染物排放的供电煤耗的发电机组节能发电调度最优发电方式的排序,并按此排序序位实时调度发电。

四、节能发电调度电量结算

1.节能发电调度电量是指:由高效机组(电厂)替代低效机组(电厂)代发的基数发电量,即:各燃煤公用电厂在先行结算各自实现的年度代发电量和双边交易电量后,剩余发电量低于最终基数电量计划的低效机组(电厂)发电量为节能发电调度少发电量;剩余发电量高于最终基数计划的高效机组(电厂)发电量为节能发电调度增发电量。

2.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电量,按照高效机组(电厂)替代和低效机组(电厂)被替代的发电量一致原则实施,并按各机组(电厂)实际替代或被替代发电量所对应的上网电量结算。

3.年度节能发电调度电量最终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依据本方案核定。

五、节能发电调度的电价与电费

1.节能发电调度电价的定价原则:有利于节能调度的可持续运行,使高效机组(电厂)通过节能发电调度增加发电可获取合理利润,低效机组(电厂)减少基数电量后可取得合理补偿和部分收益。

2.高效机组(电厂)的节能发电调度(代发)电价(Pg) 实行全网统一电价,由燃料成本(Pg燃)、三项费用(Pg三)(运行材料费、排污费、粉煤灰处理费)和“预结代发电收益(Ag)”为基础组成。其中燃料成本和三项费用按高效机组平均成本计算。

3.低效机组(电厂)的节能发电调度(补偿)电价(Pd)实行一厂一价,即由政府批准的各低效机组(电厂)上网电价(Pp)扣除其燃料成本(Pd燃)、三项费用(Pd三)(运行材料费、排污费、粉煤灰处理费)后,加上“预结代发电收益(Ad)”为基础组成。

4.节能调度收益空间A 节能调度收益空间A:由低效机组与高效机组的燃料成本与三项费用总额之间的差值,以及综合厂用电率差异形成的上网电量收益两部分组成,即:

A =∑(Qd *( Pd燃+ Pd三))-∑(Qg *( Pg燃+ Pg三))+ ∑(Qg- Qd) * P标

其中:

Qd = 各低效机组(电厂)少发上网电量 Qg = 各高效机组(电厂)多发上网电量 P标=上海电网燃煤机组上网标杆电价

节能调度收益空间A在合理补偿电网网损费用后,由低效机组(电厂)和高效机组(电厂)分配,其中低效机组(电厂)分配40%,高效机组(电厂)分配60%,并分别按照少发和多发上网电量分配到各机组。 年初可对节能发电调度空间进行预测,扣除部分预留(包括高、低效机组因电量变动引起的脱硫、脱硝和布袋除尘在内的固定成本变动部分)和网损补偿后,核定“预结代发电收益”,并计入节能发电调度预结算价格。

5.节能发电调度结算流程与价格确定

(1)预结算价格: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高效机组(电厂)节能发电调度的预结算电价和各低效机组(电厂)的预结算电价执行。节能发电调度预结算价格,暂参考上一年度各机组(电厂)的节能发电调度年终清算价格执行。

(2)当月度发生节能发电调度电量并需要预结算时,节能发电调度电量可按照上述预结算价格进行预结算。

(3)年终清算:在市价格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对年度节能发电调度电量、电价和节能发电调度收益等进行最终清算。

节能发电调度年终清算价格,依据当年度1-11月份煤炭的实际平均标煤价格计算,其中高效机组供电煤耗采用上年度的实际统计值,低效机组供电煤耗采用自2011年起历年实际供电煤耗实际统计值中的最低值;三项费用均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水平不作调整。

(4)年末调整清算的主要内容有: 对高效机组(电厂)与低效机组(电厂)年度节能发电调度电量进行复核和调整;为鼓励低效机组积极参与节能发电调度,补偿低效机组因脱硫、脱硝、布袋除尘等其它各种因素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等;网损补偿的计算与校核。

(5)节能发电调度的电费,由各发电企业分别与市电力公司结算。

(6)节能发电调度电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网损补偿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共同核定,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信息报送和监管

1.市电力公司在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计划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将分解至各电厂的月度发电量预期调控计划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

2.市电力公司在每月10日前向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报送各参与节能发电调度机组(电厂)的当月节能发电调度发电量计划和各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电厂的上月节能发电调度发电量预测数或结算数。

3.各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的电厂应在每月20日前向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报送上月实际供电煤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燃料成本、三项费用(运行材料费、排污费、粉煤灰处理费)。

4.电力企业要保留相关生产经营和运行记录,接受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的监督检查。

七、其他

1.市电力公司可依据本方案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持系统,制订相应的操作制度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华东电监局备案。

2.本方案实施期间若发生特别重大情况并将影响执行时,由市电力公司报告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华东电监局,经共同研究后可决定暂停实施。 3.如国家有新的节能发电调度政策出台,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潍坊(上海)实施“蓝黄”战略合作恳谈会方案

潍坊(上海)实施“蓝黄”战略合作恳谈会方案

为深入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战略实施,强化区域合作,加大科学投入,做大我市优势产业,市委、市政府拟于7月中下旬在上海举办潍坊(上海)实施“蓝黄”战略合作恳谈会。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实施“蓝黄”战略为主题,加强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国内外大企业,规模性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商务组织及高校院所的联系合作,促成一批国内外高端企业来潍投资,加快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两区”建设不断取得新实效。

二、活动安排

(一)对接洽谈阶段(5月上旬—6月上旬)。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确定各自在“长三角”地区的招商目标,并进行前期对接洽谈。

(二)重点推动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重点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客商来我市实地考察,进行深入洽谈,力争达成一批合作意向;制定赴沪活动实施细则,确定活动期间考察的企业,邀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参加恳谈会。

(三)恳谈签约阶段(7月中下旬)。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上海,举行“潍坊(上海)实施“蓝黄”战略合作恳谈会”,会见重

1 要客商,推进重点项目落实,并举行重点项目签约仪式(期间,市领导带队参观当地部分企业)。

恳谈会日程:

1、市政府主要领导致辞;

2、在潍投资客商代表发言;

3、潍坊籍在沪企业代表发言;

4、推介重点招商项目;

5、举行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6、举行招待宴会。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人员:部分“长三角”地区的中国品牌企业、世界500强企业驻华机构主要负责人,金融、科技、法律、会计等大型中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高校、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沪潍坊籍知名人士。

(二)我市参加人员:市级有关领导同志;各县市区长、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办、市“三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

四、工作目标及分工

(一)工作目标:力争签约30个以上合同项目,合同利用市外资金200亿元以上。

2 市高新区、市滨海区:力争各签约合同项目利用市外资金30亿元以上。

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力争各签约合同项目利用市外资金15亿元以上。

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临朐县、昌乐县:力争各签约合同项目利用市外资金10亿元以上。

市综合保税区、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重点宣传、推介本区域发展优势,推出部分招商项目,并力争各签约1个合同项目。

市直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挖掘资源,认真开展项目对接,并力争达成一批合作意向,促成一批投资项目,特别要注重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与当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

(二)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起草市政府有关领导讲话材料。

市委宣传部:负责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会;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提供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宣传片(20分钟)。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三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各负责邀请当地2-3名重点客商参会;各负责提供1-2个重点推介项目。

市经信委:负责协调组织我市有合作需求的重点企业参会;负责邀请当地2-3名重点客商参会;负责提供1-2个重点推介项目。

市教育局:负责邀请上海10所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参会,负责

3 对接2个合作项目。

市科技局:负责邀请上海10家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 市商务局:负责邀请8名世界500强企业驻华机构负责人参会;负责提供1-2个重点推介项目。

市招商办:具体负责承办该活动,协助市政府办公室搞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包装制作全市重点招商推介项目;负责调度客商邀请、签约项目情况;负责邀请10名重点客商参会。

各县市区、市综合保税区、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分别负责提供3个重点推介项目;各负责邀请8名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参会;负责邀请本地在沪知名人士参会;分别负责确定1-2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拟签约合同项目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市高新区、市滨海区:各负责提供5个重点推介项目;各负责邀请8名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参会;负责邀请本地在沪知名人士参会;各负责确定3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拟签约合同项目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务求实效。要根据各自实际,在6月上旬前组织小分队,采取点对点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加强对接沟通,深度挖掘目标区域资源,确保取得招商实效。

(二)突出重点,拓展招商范围。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瞄准高端企业、高端项目,着力抓好项目引进,又要面向上海的科研院所、高校和高端人才,抓科研平台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和人才引进工作。

(三)扎实做好客商邀请工作。邀请参会客商要坚持高层次,确保企业决策层人士出席活动。邀请参会人员名单经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30日前报市招商办(活动请柬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送达)。

(四)严把项目关。要认真做好推介和签约项目筛选工作,项目内容要详实可靠,既要有文字说明,又要有影像资料,并制成PPT文件。重点推介项目简介和拟签约项目有关材料经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20日前报市招商办。

市级领导同志及会务人员的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参会人员自行安排食宿。

市招商办联系方式:

会务工作联系人:杨建强,8091011,8091012(传真); 项目推介联系人:王筱磊,8091018,邮箱:zc10@126.com; 客商邀请联系人:张中兴,8091016,邮箱:zsyc10@126.com; 项目签约联系人:刘凤莉,8091017,邮箱:wfzsj2009@126.com。

第12篇:上海世博安保志愿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响应市、区关于组建百万迎世博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号召,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进一步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我镇平安建设和世博安保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世博盛会打下坚实的平安基础,现就莘庄镇开展世博安保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平安世博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依托,以组建平安志愿者服务队为载体,以开展世博安保志愿服务为抓手,发挥平安志愿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群众维护社会平安的责任感,激发其参与平安建设、确保世博平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的社会动员水平和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化程度,确保市委提出的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四个坚决防止发生”的总体要求和“四个确保”的总体目标。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平安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成立莘庄镇世博安保志愿者服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蒋阿龙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党群办副主任丁海兰、莘光派出所所长孙鹤、莘庄派出所所长潘燕良、莘松派出所所长朱伟中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机关3号楼303室,办公管理人员5名,其中设负责人1名。

三、队伍组建

1、招募范围

莘庄镇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业务主管部门为镇综治办,同时接受区服务队的业务指导。招募范围如下:

(1)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229人。

(2)村、居委全体工作人员:全镇51个居委285人、3个村委班子领导及工作人员50人、14个村民小组小组长,共计349人。

(3)政府购买服务的就业项目:社区保安285人、社区综合协管140人、社区公益卫生保洁107人、商品交易协管员30人、房屋协管员21人、市容协管员37人、林业养护97人、河道保洁74人、社区助老员84人、助残员83人、就业援助48人;交通协管员等千百人就业项目199人,共计1205人。

(4)物业管理公司、保安服务公司派驻的2289名物业保安队员和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安队员。

(5)辖区1家环卫清运企业和4家板块市容环卫管理保洁公司的环卫工人650人。

(6)辖区市容监督服务人员140人。

(7)辖区护村员70人。

(8)辖区重点单位:上海瑞金国际学校、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危险化学品存储单位(上海南莘物资储运中心)的教职员工及从业人员共计317人。

(9)在全镇51个居委招募以楼组长、退休人员为主,包括部分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参加的护楼平安志愿者,按照每个居委20名的规模,共计约1000人。

以上9个方面共计约6249人,全部参加平安志愿者服务队。

2、招募方式

莘庄镇平安志愿者服务队招募采取“集体动员、组织报名”的定向招募和公开招募两种方式。

(1)招募范围中第(1)—(8)类队伍采取“集体动员、组织报名”的定向招募方式,志愿者由各队伍负责的对口政府部门进行统一报名,个人无需自行报名;

(2)招募范围中第(9)类护楼平安志愿者队伍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个人需至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报名,由居委会统一上报至镇综治办,具体招募条件如下:

①原则上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的本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实际居住时间已满半年以上、具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外省市人员和境外人员;

②身体健康;

③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

④有志愿服务时间。

四、服务工作

1、标志标识

平安志愿者的标志、标识由市平安志愿者总队统一制作,具体为

(1)平安志愿者标志

上海平安志愿者标志采用白玉兰外形,内加手型和平鸽图案。

(2)平安志愿者标识

上海平安志愿者标识以红、绿、橙三色为基本色,采用上海市志愿者标志配“上海平安志愿者”和“shanghai ping’an volunteer”的中英文说明。根据各志愿者队伍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方便开展工作、方便群众识别”的原则,标识分别采取袖章、马甲、t恤、徽章、遮阳帽、小旗帜等多种形式。

2、工作职责

自现在起至上海世博会闭幕,平安志愿服务队队员主要围绕世博安保开展活动。我镇设立6个世博安保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世博安保宣传、社区(单位、场所)治安巡防、驻点守护、收集社会治安(消防

)信息、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重点人员帮教稳控。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的工作职责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世博安保宣传项目

职责任务:深入居民小区(村)、场所、单位内部,通过板报、横幅、知识讲座、主题演讲,增强市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对世博安保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带动身边市民群众一起参与

安全防范,热心支持世博安保工作。

(2)社区(单位、场所)治安巡防项目

职责任务:排查本辖区、本单位(场所)内部治安防范薄弱的环节,摸清治安防范的岗位需求,“定线、定岗、定责、定人”组织平安志愿者参与社区(单位、场所)治安巡防,提高本辖区、本单位(场所)的内部治安防范水平。

(3)驻点守护项目

职责任务:在本镇公共交通站点,组织平安志愿者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叠加式驻点守护和安检,排查可疑的人和物品,维护所驻站点的治安安全。

(4)收集社会治安(消防)信息项目

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熟悉社区、场所、行业单位情况的优势,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关注身边的社情民意,主动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涉及社会稳定和世博安全的各类治安(消防)隐患信息,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5)化解社会矛盾项目

职责任务:动员、组织平安志愿者深入社区、单位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服务等,防止矛盾的激化,确保社区、单位的稳定。

(6)重点人员帮教项目

职责任务:协助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稳控工作。

五、经费保障

为明确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经费保障责任,规范经费列支标准,保障志愿者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2010年上海世博会闵行区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及《闵行区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经费保障方案》的规定,培训费、装备费、管理办公经费、管理人员补贴、活动补贴及奖励经费由镇财政负担,护村活动经费由村负担。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镇相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本部门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工作。

2、抓好工作进度。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平安志愿服务的宣传,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单位职工积极加入平安志愿者行列,切实提高参与平安志愿服务的热情,按质保量地完成平安志愿者的招募工作。镇平安志愿者招募工作要在2009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抓紧组织岗前培训,明年春节前实现群防群治全覆盖,2010年4月底前完成提高服务质量岗位培训,实现定岗定责,每月活动不得少于1次。2010年5月至10月全员上岗服务、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每月开展活动不得少于2次,年底完成总结表彰,转入长效工作机制。

3、提高队伍素质。各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平安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措施,提出本部门开展志愿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服务队职责和世博安保志愿服务项目,及时开展培训,提高平安志愿者服务技能。

4、加强服务保障。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将平安志愿者队伍管理的基本经费保障纳入预算,确保志愿者标志、标识的统一。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多渠道解决志愿者队伍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交通误餐补贴等必要经费,为开展平安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各项保障。

第13篇:参与上海世博会形象大使选拔活动实施方案

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形象大使选拔活动实施方案

目录

一、世博会历史背景

二、世博会国际影响力

三、世博会国内影响力

四、世博会主题

五、世博会**馆活动推广组织机构

六、世博会**馆宣传推广活动商业价值

七、**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形象大使选拔赛内容

、世博会历史背景:

世界博览会是由一个国家的政府主办,有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参加,以展现人类在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领域取得成就的国际性大型展示会。其特点是举办时间长、展出规模大、参展国家多、影响深远。和奥运会、足球世界杯被称为世界的三大赛事。

自1851年英国伦敦举办第一届展览会以来,世博会因其发展迅速而享有“经济、科技、文化领域内的奥林匹克盛会”的美誉。按照国际展览局的规定,世界博览会按性质、规模、展期分为两种:一种是注册类(以前称综合性)世博会,展期通常为6个月,从开始每5年举办一次;另一类是认可类(以前称专业性)世博会,展期通常为3个月,在两届注册类世博会之间举办一次。注册类世界博览会不同于一般的贸易促销和经济招商的展览会,是全球最高级别的博览会。

二、世博国际影响力

世博会是展示民族文化和世界文明进步的重要舞台,展现人类在多个领域的奋斗进程,启发大家思考未来。它融合世界各国带来的新技术、新理念、新文化,每一届世博会都让千百万民众打开眼界,并产生思想碰撞,迸发出新的火花,从而促发新一轮的学习、竞争和进步。世博会是非贸易型的博览会,其参展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一般的展览会相比,世博会举办规格高、持续时间长、展出规模大、参展国家也多。上海世博局将与国际展览局合作,在世界各主要国家举办世博会全球巡展,借此提升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上海世博会续写人类文明进步的辉煌乐章,是提升中国文化影响力的新契机;是显示中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平台;是提振市场信心,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

三、世博会国内影响力

世博会将全面提升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借举办世博会之机,对处于功能转型、产业升级的上海而言,举办世博会无疑提供了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上海城市建设得到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升级换代;而会展期间,日均40万人次的来客也将极大促进消费服务业的发展。在上海正式启程迈向“四个中心”之际,世博会提供了国际社会认知上海、上海融入国际社会的契机。就区域经济而言,上海世博会将加强上海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与交流,推动长三角经济区的融合。**和上海两地在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多方面的合作交流深入广泛,成果显著,开展更深的经贸合作和往来,世博会将加速**融入长三角的步伐。在世博会筹备期,投资者主要关注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投资机会,但随着世博会开幕日的临近,市场的关注焦点将逐步转向第三产业,尤其是消费服务业的发展机遇。

四、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五、世博会**馆活动推广组织机构:**省筹备上海世博会领导办公室、**省共青团委员会、**省旅游局、**省贸易促进委员会。

六、世博会**馆宣传推广活动商业价值:

世博会将加速**融入长三角的步伐。上海世博会期间**馆一系列的宣传推广活动扩大**各市对外影响,全面展示各赞助企业的企业形象,加大各企业的品牌宣传及影响力。为**带来机会:一是物资供应和工业品展销,二是旅游开发(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wendou.com),三是工程建设。

物资供应,特别是农副产品供应方面,**有很大的优势。长期以来,**与上海建立了稳定的农副产品供应关系。目前上海有360多座星级宾馆,世博会举办前夕,这个数目将要翻一倍,每天消耗的农副产品将达数百吨。

**的旅游资源将在此次世博会上得到最大的验证。据悉,上海世博会预计吸引7000万人次参观,而团队票销售是世博会门票销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团队票总量预计为1500万张,它以普通旅游团队或学生团队的形式销售。在刚刚公布的国家旅游局和上海世博局制定的24家旅行社中,**中青旅成为我省唯一入选的旅行社。此外,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等风景名胜,以及皖南西递、宏村等古徽州建筑也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世博会**馆的也是**企业向外界展示的一次机会。

七、**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形象大使选拔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弘扬**悠久文化,展示徽州新兴风采,以世博会为平台,加快**经济发展,提升**世界知

第14篇:上海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

上海市房地局、房改办关于印发《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和《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现将按《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19号]和《关于1995年出售公有职工住房的方案》沪府(1995)22号]规定制定的《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和《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的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

第—条根据《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19号,和《关于1995年出售公有职工住房的方案,[沪府1995)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出售公有住房,应贯彻购房自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原则。

第三条凡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户和获得新分配住房的职工出售,但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归属不清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房屋以及市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房屋除外。出售公有住房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1995年出售的是一般标准、独用成套、作居住使用的多层和高层职工住宅。职工租住单俭购买的外销商品房、侨汇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仍不列入出售范围。

第四条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享受一次,职工家庭是指承租人及其配偶;承租人和同住人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因离婚、丧偶,配偶支内或支农等离开本市(另一方不再享受购房忧惠)而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40岁以上的单身未婚男子或女子。

第五条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获得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职工家庭内有多人的,应协商确定购房人,协商不成的,不办理购房手续。职工家庭购房时,可申请共有产权。共有人必须是前款规定的购房对象。共有人再购房时应合并计算购房面积。承租人死亡或迁离本市的,应变更租赁户名后办理购房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购房: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的;擅自改变公有住房结构及有违章搭建或违章建筑的;利用承租房屋改变用途的;承租人全家迁离本市的;承租人去国(境)外定居、探亲、留学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承租户内留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须变更租赁户名后按规定购买)。

第六条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

第七条按购房人每一年工龄给予每平方术建筑面积15.30元的工龄折扣,确定1995年公有住房出售的计算基价,职工家庭购房时的工龄仍可以新配房职工、承担人或同住成年人中工龄最长的一人为计算依据。但该工龄最长者及其配偶再迁至他处时不得重复享受优惠。职工购房时的工龄按连续工龄标准计算到1991年底。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符合国家提前退休规定的提前退休职工,其购房时的工龄应加上提前的“工龄”。

第八条1995年公有住房的实际售价以确定的计算基价连乘以各种折扣和增减率计算。对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给予下列折扣:

1.购买己租住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给予5%的折扣。

2.多层和高层住宅的面积折扣,多层住宅为10%,高层住宅为12%。

3.房屋的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详见附件。

4.房屋的成新折扣率为每年2%,折旧后残值低于40%的按40%计算。

第九条对购房者给予以下优惠:

1.购房者仍可按规定享受原有的住房补贴。

2.购房者免缴房产税、契税,并缓征地租。

3.购买新建住房者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十条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计算公式如下:新分配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单价(元/平方米)=[成本价(元/平方米)—15.3元/年。平方米×购房工龄(年)]×[1—成新折扣率×竣工年限(年)]×[1—面积折扣]×地段增减率×朝向增减率×层次增减率已租住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单价(元/平方米)=[成本价(元/平方米)—15.3元/年。平方米×购房工龄(年)]×[1—成新折扣率×竣工年限(年)]×[1—已租住公房折扣率]×[1—面积折扣]×地段增减率×朝向增减率×层次增减率其中:购房工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龄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计算;企业单位职工连续工龄按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计算。连续工龄计算到1991年底。竣工年限——按房屋出售年份减去房屋竣工年份计算。加层的房屋按原来房屋竣工年份计算。

第十—条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含新分配公有住房、已租住公有住房、套增配房)的最低限价,1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3元;2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3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8元;4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5元;5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3元;6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第十二条出售公有住房的分户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关于印发异产同幢房屋建筑面积摊算办法的通知》[沪房(93)权字发第52号]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保留二位小数,以下四舍五入。

第十三条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般按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计算。家庭成员中有下列对象的也可按下列标准执行:

1.建筑面积控制标准75平方米——一般职工、干部;具有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建筑面积控制标准85平方米——科级干部;具有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高级工证书的技术工人。

3.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0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20平方米——副局级干部。

5.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40平方米——正局级干部;教授;研究员;以及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各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建筑面积控制标准50平方米——无业、待业、孤寡老人。

7.部级干部按国务院规定的控制标准执行。购买高层公有住房在上述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是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分房标准。

第十四条1995年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实行市场价。对于享受离职休养待遇的干部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0平方米以内的,其超过部分按1995年规定的成本价购买,不再享受优惠折扣,超过部分的实际售价以成本价连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后确定,再超过部分,实行市场价。凡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享受1995年的优惠折扣政策,其实际售价应连乘以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后确定。

第十五条1995年多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价,

1、2级地段定为2928元,

3、4级地段定为2092元,

5、6级地段定为1255元。1995年高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价

1、2级地段定为4442元,

3、4级地段定为3173元,

5、6级地段定为1904元。

第十六条职工家庭购房后,因居住困难或其他原因符合住房分配规定的职工,仍可在单位享受住房分配和购买住房。具体办法按《公有住房出售后再套配、增配的若干规定》[沪房地改发(1995)240号(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3册第215页)]办理。

第十七条购房人以现金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的,给予一次性付款折扣。1995年一次性付款折扣为20%。申请抵押贷款支付购房款的,不享受一次性付款折扣,首期付款不低于实际售价的30%。

第十八条对公有住房的出售人,可免缴营业税,售房所得不计入计算所得税的税基。

第十九条出售、购买公有住房的程序

(一)出售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1.出售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可售公房的确认手续。部属、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分别报市、区县房改办确认。对1994年度出售过公有住房的楼房不再办理确认手续。

2.出售公有住房应编报可售公有住房的售房规模。部属、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分别报市,区县房改办审核、备案。

3.单位将1995年度竣工的新建住房以出售形式分配给职工之前,应办妥申领单位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手续。

4.出售人向住户宣传购房政策。

5.出售人为购房人办理购房有关手续,开具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二)购买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1.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购房时,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

2.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应填写《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

3.购房人提供有关购房手续的证明,选择付款方式后与出售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1000元,按规定缴付购房款和有关税费。

4.购房人凭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付款凭证、证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登记发证机关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购房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购房款已付清、并购房后住满五年者,其住房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转让、出租,权益归已,但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该住户今后的自住房应自行解决。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前与单位订有配房协议的,在购买公有住房后五年内,违反正常工作调动规定,擅自离职的,必须向单位补交擅自离职当年住房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价。,第二十—条房屋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的承担规定如下:

(一)室内维修由购房人自理。

(二)住房的共用部位和电梯等其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由全幢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购房户的维修费用在房屋维修基金中提取,租赁户的维修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三)住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修复或赔偿。

(四)住房建筑以外的道路、上下水管道、窨井、化粪池、路灯,绿化等街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由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购房户承担的费用,应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在公有住房出售起步阶段,暂在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中列支;租赁户承担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高层住宅水泵、电梯的运行费,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购房的居民户只承担运行费用的20%,其余80%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规定筹集:

(一)多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首期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元;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6%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3.60元。

(二)高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首期应按每平方术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元;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2%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7.20元。上述维修基金由房屋自管组织负责专户存储(按居民个人储蓄利率计息),专项使用。以后再需筹集维修基金时,均由房屋所有人分摊。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原则上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由出售人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按出售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提取100元费用,用于电梯和水泵等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

高层住宅出售人提供的电梯和水泵等其用设备大修和更新费用,具体使用办法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59号(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2册第203页)]的规定执行。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术建筑面积20元缴付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关联法规:地方法规(1)条

第二十四条出售人和购房人需交付的费用:出售人交付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衔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高层住宅水泵和电梯等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实际售房款(不计一次、性付款折扣)

0.5%的手续费;房屋出售价千分之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购房人交付的费用:购房款;首期维修基金;实际售房款(同上)0.5%的手续费;房屋登记勘丈费0.30元/平方米及房产权证工本费5元;房屋出售价千分之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千分之0.5交付);产权登记权证印花税5元。

第二十五条出售单位应合同业主组建业主管理组织。业主管理组织可自行管理物业或委托物业管理部门管理。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工作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59号(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2册第203页)]的规定办理。购买公有住房后,产权人应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管理单位的管理质量和内容,按月交纳管理费。多层住宅产权人每月每套应承担3—5元的管理费;高层住宅产权人每月每套应承担5—10元的管理费,由业主管理组织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时确定。关联法规:地方法规(1)条

第二十六条公有住房出售后的款项,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委会关于售房归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沪府办(1995)20号]办理。房地产公司违反有关规定出售使用权住房给单位,单位再分配给职工租住的,售房款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归集,专项用于住宅建设和旧房更新改造。个人购买使用权住房的,可按《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付成本价的首期维修基金;按本实施细则计算购房款(不计一次性付款折扣)0.5%的手续费;房屋登记勘丈费0.30元/平方米;房产权证工本费5元;房屋买卖合同千分之0.5印花税;产权登记权证印花税5元等。产权归己。其购房建筑面积不受面积控制标准限制,住房的维修和管理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房屋产权单位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付产权单位应交付的费用。关联法规:地方法规(1)条

第二十七条新建公有住房分配时应贯彻先售后租原则。单位向职工分配新建住房时,出售数量不能低于新建住房总量的30%,单位给本系统收入较高职工分配新建住房的,其出售价可在成本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具体价格上调办法由单位自行制定报市房改办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1995年7月1日起不再按《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规定出售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套配时不再执行有关租金奖励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按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家庭购房认购手续截止1996年6月底。

第三十条市房改办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并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房改办和原市房产管理局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15篇: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2‟77号),扎实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点发展项目“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沪府发„2012‟77号文的要求,坚持改革导向,推进机制创新,加快城乡结合部学校建设,加快提升郊区学校内涵发展水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城乡基础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自主发展与城乡联动相结合。推动各区县找准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定位,以区县为主体,努力实现“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突破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流动的瓶颈,完善市、区县两级基础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

(二)促进均衡与优质发展相结合。既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和财政投入支持郊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力度,抬高底部,缩小差异;又要在政府均衡配置资源的基础上,促进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实现优质发展,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基础教育的需求。

(三)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相结合。既要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大力推进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和城郊结合部补建学校,均衡配置设施设备,使学校教育资源与常住人口分布相适应;又要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升郊区师资水平,大力推进郊区学校内涵建设,实现郊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增量。

(四)质量提升与转型发展相结合。按照“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把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科学教育价值观和教育质量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转型发展,在转型中提升育人质量,在转型中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和专业能力,在转型中实现学校优质发展。

三、工作目标

加快城郊结合部学校建设步伐,到2015年,实现教育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分布基本相适应,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需求;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师柔性流动为抓手,到2015年,市、区县两级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基础教育整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为引领,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到2015年,基本形成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育人观念在基础教育学校得到较好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加快城郊结合地区学校建设步伐

1.按照规划,扎实推进落实“十二五”基础教育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建设1042个基础教育建设项目。其中,公建配套和新建学校860所,迁建和重建学校50所,改扩建项目132个。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建设项目的落地。

2.进一步完善公建配套学校建设机制

各区县进一步完善公建配套学校建设机制,扎实推进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和其他新建住宅区的公建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合力推进城郊结合部学校建设

加强郊区人口集聚街镇的学校建设,在基础教育1042个建设项目中,安排增建(含改扩建)150所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各区县要完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合力推进增建项目的落实。

4.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

2012-2014年,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计划实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4亿元,涉及项目学校(教学点)数265个。各区县依照校安工程现有工作政策、机制,在资金、制度、措施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5.优化城乡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分别按照幼儿园、中小学建设“2005”和“2004”标准,加快对学校硬件设施和教学设备的升级改造。加强中小学专用教室和综合实验室建设,改进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验能力。按照相关标准,为所有学校配备技防设施。加强中小学体育场馆建设,在中心城区推进学校健身房建设,在郊区或场地条件允许的区县,推进学校游泳馆和室内体育馆建设。

(二)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形成市、区县两级共享辐射机制

1.推进生均经费较高区县帮扶相对困难区县

统筹教育生均经费较高区的部分财政教育资金,采取建设学校或内涵发展项目等形式,专项用于生均经费水平较低且财力相对困难郊区基础教育发展。

2.推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赴郊区新城办分校

为“十二五”期间上海重点发展的郊区新城布局引进优质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健全总校与分校的联动考核机制,增加郊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3.组织优质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

组织中心城区优质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实现郊区新建公建配套学校高起点办学。根据“十二五”各大型居住社区和郊区新城建设学校量,为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引进一批优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资源。同时,发挥区县自身的教育优势,将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公建配套其他学校纳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范围,共同提升公建配套学校的办学起点。

4.继续深入推进实施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

进一步创新委托管理工作机制,丰富委托管理实践,拓展委托管理覆盖面,形成市、区县两级工作网络和推进机制,提高委托管理效益。

5.建立健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建立区县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通过优质学校设立分校、区域内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城乡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集团、教育资源联盟、教育合作体等多种形式,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提升郊区师资水平

1.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新进教师质量

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从源头上进一步提高郊区农村新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提升新进教师质量。对新上岗班主任(含班主任后备人员)开展上岗培训。鼓励师范院校或其他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郊区农村学校任教,并给予一定资助。推出在中心城区任教的免费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计划。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村教师专业水平

为有潜力的农村骨干教师搭建专业成长平台,以需求、问题和实践为导向,

4 针对不同教龄的骨干教师,开展分层培训。继续搞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帮助郊区县教师聚焦课堂教学。实施郊区县英语教师强化培训项目,提高农村普通中小学英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实施远郊区县薄弱学校师资队伍质量提升项目,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跟踪指导和研究。开展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3.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柔性流动

建立和完善校级干部、骨干教师流动机制,中学高级教师跨校申报和应聘机制,引导优秀教师从中心城区学校向郊区学校、从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稳定郊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队伍。在选拔校长、后备干部、骨干教师以及参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时,优先推荐在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积极参与人才有序流动、有两所及以上学校的任职任教经历者。对郊区新建学校,按照编制要求,配齐配足教师。

4.推进骨干教师支援郊区教育

每年选派一批在职或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对口郊区县的农村学校、公建配套学校、人口集聚街镇增建学校支教或开展委托管理,帮助受援学校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支教或委托管理人员待遇,可以适当延长其1-5年退休年龄。设置支教或委托管理工作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受援学校内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鼓励郊区县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校长、教师到对口中心城区的优秀学校挂职锻炼和跟岗培训。

(四)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1.提升教研员的课程实施指导能力和学校的课程领导力

加强教研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教研机构和教研员课程实施的专业指导能力,强化对中小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实施的专业指导。充分发挥课改基地学校的作用,

5 推广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项目实验成果。中小学校要聚焦课改,把提升课程领导力作为学校发展的核心任务,找准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充分利用学校附近可以利用的课程资源,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升学校的课程领导力。

2.以“绿色指标”为重点推动教育评价改革

推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在城乡学校的普遍实施,推进区县科学管理和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校以课程标准实施情况考量教学质量,关注影响学生学业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立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3.发挥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的辐射效应

推进“新优质学校项目”实施,对相关学校积极适应教育内外变革的需求,从自身实际出发,突破生源、师资薄弱等瓶颈,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关注每个学生发展,提升办学境界、推进优质办学的办学经验进行总结,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区域推进市民身边的“新优质学校”发展的良性机制,带动中小学实现转型发展。

4.加强对学校发展的专业支持

建立由优秀校长、特级及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区县级“学校发展专家指导团队”,对学校教育改革给予指导。要制定工作章程,明确指导团队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等,保证指导效果。中心城区的专家指导团队还要承担对口郊区县的部分学校指导工作,帮助郊区学校提高内涵发展水平。

5.提高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依托数字化学习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的创新。以信息化技能、信息化学习和信息化生存为基础,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引导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活动。完善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信息化应用。

(五)努力满足各类群体教育需求

1.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融入教育。进一步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财务与资产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规范管理,逐步提高政府基本成本补贴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继续做好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扎实推进常住人口幼儿学前教育或看护服务全覆盖。

2.推进新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建立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多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整合。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体系,强化随班就读管理。逐步完善市特殊教育资源库,为学校、康复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特殊儿童及家长提供专业支持。

3.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健全帮困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搞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好地接受基础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工作的领导

依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平台,建立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更好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区县落实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帮助区县解决学校建设规划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郊区县要建立本区县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县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推进计划,分年度扎实

7 推进工作举措的落实。

(二)完善经费投入的机制

完善区县财政教育经费统筹机制。依法履行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在保障财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目标的完成。大力推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切实加强和完善财政教育经费管理,增强财政教育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各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统筹使用好市对区县的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开展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的专项督导

根据教育部与市政府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作备忘录的精神,将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中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公建配套、师资配备等内容,融入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督政之中。由市教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对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项目和郊区新城公建配套建设项目的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督导,以保证本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同步实施和推进。

第16篇: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

“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

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来源于上海慈善基金会捐赠,在校工会独立账户列支。由校工会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功能是资助校内品学兼优、奋发成才,弘扬我校“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的在读学生。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金额共计20万,分5年进行实施。每年设立4万元。每年设置20名,每名学生2000元。不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享受。

二、奖励对象:

1、本校在籍在读、且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学业成绩良好,上一学年获得过“博学奖学金”;

4、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勇于克服在经济、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5、积极参加校内外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在为他人无偿奉献服务,事迹突出。

三、申报与评选时间:

每年9月左右申报,11月完成评选。

四、评选组织与程序:

1、组织:评选工作由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与工会共同组织实施,并与上海慈善基金会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参与评选工作。

2、程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大学生资助中心复核→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终审、公示→“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审核→表彰、资助

五、本评选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实施,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17篇: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积极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定于2016年5月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月”活动主题

围绕“迎评促建、办好专业、规范教学、提升质量”主题,以“教学质量月”各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自评自建工作,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教学管理,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教学质量月”活动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校“教学质量月”活动启动

1、学校于4月26日教学工作会议启动“教学质量月”活动。

2、各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订详细的“教学质量月”活动工作计划。

(二)、院(部/中心)“教学质量月”活动(5月3日~5月31日)

1、审核评估方案和校、院二级教学质量监控规章制度学习(5月3日~31日) 组织全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习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高〔2013〕10号、沪教委高〔2015〕68号)和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规章制度(电子版放于ftp教务处质量办文件夹下),做好记录。根据迎评促建的要求,完善本部门的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落实到专业、系室。做到教师皆知。

2、专业评估整改工作(5月3日~31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专家进校考察的专业评估意见,各专业制定实施整改,切实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并将专业评估整改效果于5月31日前交教务处质量办。

3、专业质量标准制定工作(5月3日~31日) 各专业质量标准制定工作主要内容有:毕业要求与专业培养目标对照表;课程体系与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对照表;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对应矩阵表以及课程教学大纲改进版(模板放于ftp教务处质量办文件夹下)。各专业及团队组织教师广泛研讨,于5月底完成。

4、院(部/中心)听课(4月15日~5月29日) 各院(部/中心)对本部门教师进行交叉听课(包含课堂教学和实验、实践课),了解本部门教学一线的真实情况,并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同行及领导听课意见。

5、教学团队导师培训(5月11日~31日)

组织教学团队导师研讨,进一步强化学业导师和课业导师责任意识,进一步凸显我校骨干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成效。

6、核心课程教学资料抽查(5月11日~31日) 在各院(部/中心)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试卷、论文、实践资料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文档撰写,提升教学资料质量,促进教学内容优化。

7、“督教相长”专题交流会(5月12日~26日) 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各院(部/中心)教授委和教学督导组成员与部分教师开展教学专题交流,以促进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改善教学效果。

8、召开师生教学质量专题座谈会(5月11日~31日) 各院(部/中心)召集教师、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教学质量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日常教学工作、课程考核反映的问题,和师生进行交流,并通过座谈形式查找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整理座谈会记录,并于5月31日交质量办。

9、其他活动(5月8日~5月31日) 除学校规定的项目外,各院(部/中心)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1日~3日) 各院(部/中心)进行“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各学院须有针对性的总结报告,表明哪些问题已解决,哪些待解决及办法。并将总结材料交至教务处质量办;学校对“教学质量月”活动进行总结。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18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材料]

市农委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

沪农委[2010]115号

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本市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高效生态农业,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农科教发

[2008]5号)要求,结合本市农业生产实际,市农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0年6月7日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推进本市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制定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农科教发〔2007〕12号)和《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农科教发〔2008〕5号)的总体要求,制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本市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布局,依托本市科研、技术推广、教育等资源,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逐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或优势的相关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相关研究、试验示范、培训与推广、收集和提供产业相关信息等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技术与人才支撑。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服务产业需求。按照产业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草害防治、土壤肥料与饲料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各个环节的各类科技资源,加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企业等研发力量的整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制度管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要从各个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出发,在内容设计、任务分解、协作方式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好系统化、制度化设计;通过基地、人才和任务相结合,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三)稳定资金投入。按照产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渠道,稳定资金投入。

(四)服务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延伸和补充。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本市的相关任务。

(五)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先选择部分农产品作为试点,探索经验,再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分批建设。

二、任务、结构和职责

基本任务是:围绕本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集聚科技资源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注重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直接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收集、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及其技术发展动态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由创新团队、综合试验站和技术示范点三个层级构成。

针对每一个农产品,设置一个首席专家负责的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内根据农产品产业链设置若干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一个组长岗位。其主要职能是:开展产业技术发展中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集成,解决产业技术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产业技术人员培训;收集、监测和分析产业发展动态与信息等;指导综合试验站和技术示范点的运作。

结合每一个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在主产区设立若干个综合试验站,每个综合试验站设一个试验站站长岗位。综合试验站主要依托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其主要职责是: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技术推广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服务;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提供应急技术服务。

在本主产区内设立若干个技术示范点,示范应用综合试验站的应用成果,主要起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管理体制

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成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指导委员会),由产业主管部门、产业界、科技教育界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市农委有关领导任委员会主任。

协调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对各创新团队、综合试验站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对体系中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估各产业技术体系发展状况及其贡献。

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协助负责日常工作,建立管理平台,动态监管各体系运行和管理情况。

四、运行机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

(一)任务确定

每五年周期开始的前一年,围绕本产业发展的五年目标,需解决的重点技术问题,由首席专家牵头组织本团队内的人员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未来五年研究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与分年度计划(标书),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审议后,由市农委审批下达。

(二)组织实施

创新团队根据审批下达的五年研究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与分年度计划(标书),制定本体系五年研究和试验示范任务分解方案(计划任务书),在考虑产品特色、区域优势与代表性、试验示范工作需要和工作基础等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综合试验站和技术示范点的建议名单,经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议通过后,首席专家、各专业组、综合试验站和技术示范点分别根据相应职责签订任务委托协议。

实施过程中,创新团队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立项建议,促使相关基础研究成果与体系内的研究相互衔接。综合试验站收集、分析和整理的本区域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信息和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应当予以解决。

(三)考核评估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目标考评制度。每年度,由首席专家根据委托协议内容指标,组织对专业组及组长、综合试验站和站长以及技术示范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合同书内容指标,对创新团队和首席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审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提出整改要求或进行人员调整。

每五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全面或局部调整首席专家、专业组和组长、综合试验站和站长、技术示范点。

五、遴选方式

(一)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依托现有本市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机构择优产生,不作为法人单位。依托单位必须具备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经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产业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提出候选名单,经协调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确定。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根据本产业的技术需求、各研究领域优势特点等情况,确定创新团队中各专业组、组长的候选名单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议后,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审批确定。首席专家必须兼任其中一个专业组组长岗位。

专业组中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由首席专家和专业组组长提名,经征求待聘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后,提出名单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一专业组可由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

(二)综合试验站和技术示范点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和各专业组组长根据本产业农产品区域布局,考虑产品特色、区域优势与代表性和工作基础等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综合试验站和技术示范点的建议名单,报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来源

对列入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计划的项目,其基本研发费和示范推广费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基本建设支出、大型仪器设备添置等由依托单位按现有渠道解决。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市实施的内容,本市按照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配套支持。市科技兴农项目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倾斜。

(二)人员保障

体系中聘用人员的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均按原有关系不变。体系内全部岗位和人员实行五年聘任制,在被聘期间,仍可承担所在单位的岗位和职责,以及相关工作任务。依托单位要保证聘用人员的科研及试验示范时间,提供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为聘用人员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所有聘任人员应自觉接受体系内相关制度的管理,享受体系内相关政策,保证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生的技术成果优先交给体系及相关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部门使用。

(三)生产、科研、示范设施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应依托现有农业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

依托单位应保证创新团队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试验示范用地和设施建设;保证综合试验站的办公条件建设、试验示范用地和设施建设;保障创新团队独立开展科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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