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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着眼于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眼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本单位旅游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原则:必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量才适用、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轮岗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处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全体职工。

交流轮岗的方式

1、在处各部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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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流轮岗的形式主要是调任、转任。

四、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三)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交流轮岗的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对中层干部及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单位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测评

(1)干部:首先由符合轮岗条件人员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每人自荐2个岗位,然后根据自荐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任职人选,最后对初步人选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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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职工:由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职工岗位年限,以有自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表格见附件)。

3、党委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党委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干部、职工分开进行)。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

六、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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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5.1、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5.2、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企业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1、公司干部层 例:

1)合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样例7)

2)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副经理。(样例6)

3)具有较大人事风险的管理岗位:各产业公司主管财务、销售的副总经理、主管、大区经理。(样例5)

4)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样例8)

2、公司管理层储备干部 例:

1)管理、经营、技术类的中层后备干部轮岗。(样例5)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外派至子公司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层(样例

5、

7、8)

2、后备干部专项轮岗 1)含义

公司为每一位后备干部制定专项轮岗计划,使纳入专项轮岗计划的后备干部有目的的在相应管理岗位之间进行短期轮岗,全部轮岗必须在2年内完成,轮岗路径上的所有岗位不得超过6个月;(样例5)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选拔

1)人事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2)人事部及用人单位进行岗位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和选拔标准

3)通过公司高层推荐、用人单位推荐、集团人才库选择产生、员工自愿申请获批等方式产生入围人选

4)人事部收集候选人资料并考察候选人、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名单。

2、任命

1)报人事部向总裁报送交流人选的背景资料,由总裁审批和任命。

2)交流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事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事,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

3、岗前培训

4、外派前谈话

5、任命宣布

6、派遣

1)中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15~30个工作日,高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30~45个工作日。(样例5)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轮岗期绩效考核

2、轮岗期福利待遇

3、干部调回(样例8)

1.)其本人申请调回公司的情况,则由其本人向公司提交调回申请书,人事部审核提出调回岗位安排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调回手续。调回岗位或职务级别原则上不低于其在子公司担任的岗位或职务级别。

2)公司因工作需要调回外派干部的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外派干部调回的岗位或职务安排,由人事部负责向子公司发出调回外派干部的通知,并办理调回手续。

第3篇: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性交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2014年9月启动,2016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2014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15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16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 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第4篇: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07]18号)精神,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

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5月中旬-5月下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三、认真调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07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四、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五、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7月下旬-8月中旬)。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附:

1、**县干部花名册(表一)

2、**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

3、**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

4、**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

5、**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进行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

6、**县干部轮岗调配方案(表六)

7、**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

8、**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

中共**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

二οο七年五月十五日

第5篇:(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深卫人〔2006〕46号

关于下发《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处联系。

二○○六年七月五日

1 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强化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交流实施方案》、《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交流轮岗的原则

(一)坚持原则,依法实施;

(二)有计划、讲实效;

(三)任人为贤,公正合理;

(四)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适用范围: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交流轮岗:

(一)在设备购置、药械采购部门任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满5年;

(二) 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三) 在人事、财务、总务部门任正职8年或任正、副职合计10年以上;

(四) 除

(一)、

(二)、

(三)款中涉及到的人员外,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满10年的;

(五)直属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岗;

(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构成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其中一方担任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另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设备、药械等工作的,或部门主管工作的;

(七)其他需要交流轮岗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一)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可以在单位之间交流;

(二)直属各单位的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内部不同岗位间轮岗,必要时也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三)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

(二)款所列情况的,各单位应立即进行单位内部交流;

(四) 除人事、财务负责人外,本办法其他涉及人员,应有计划地安排在单位内部轮岗。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进行干部交流轮岗时,应按以下步骤及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干部轮岗方案应集体研究决定。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轮岗主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干部轮岗方案,报市卫生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单位间交流的人事、财务负责人,分别由局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提出建议,由人事处提出总体方案报局党委讨论决定。

(四)单位间交流的人事、财务负责人,分为转组织人事关系和不转组织人事关系两种。

(五)对新任中层领导职位离轮岗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再任用。

(六)局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研究提出交流人选,必要时听取本人意见;

(七)局党委集体讨论交流方案及人选,形成决定后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办理;

(八)在干部交流前,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领导需与交流干部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九)干部交流应严格依照干部职数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

(九)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应当遵照《中共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

五、组织与监督

(一)从2006年开始,每年年末各单位须向市卫生局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年度干部交流轮岗的实施情况及下一年度干部交流轮岗计划。

(二)由局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在每年年初对直属各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体干部须从大局出发,服从交流轮岗计划。对不服从交流轮岗安排的人员,就地免职。因承担重大工作任务,需暂缓交流的,须由单位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报经局党委批准。

第6篇: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200*年工作要点和暑假党委常委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内对部分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现将此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促进干部合

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防止腐败,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1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此次干部交流轮岗主要是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以及合校以来,学校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集团、出版社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正职干部,其中有的单位正职干部任职将满四年的,因干部调整工作的整体需要,此次一并考虑交流轮岗。

三、交流轮岗的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轮岗的岗位,共8个。具体如下:

1)中层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社科部部长、国际交流部部长、测绘学院党委书记、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书记;

2)部分部门和单位正职同一职位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部部长、后勤保障部部长、出版社社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2.本次可供中层正职干部交流任职的岗位,共16个。具体如下:

1)上述交流轮岗的岗位(8个);

2)截止2004年9月底,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职干部退居二线后的岗位(5个):出版社党委书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图书馆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3)机构与干部调整后空缺岗位(3个):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招投标中心主任、***深圳研究院院长。

四、交流轮岗的程序

1)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2)干部本人填写《***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

3)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交流任职的具体方案;

4)校领导分别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

5)学校发文,交流轮岗干部到任。

五、交流轮岗的时间安排

9月初进行动员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轮岗的干部将填写好的《***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送交党委组织部;

9月6日至7日党委组织部根据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轮岗干部任职的建议方案;

9月8日至10日,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交流轮岗干部的任职;

9月11日至17日校领导分别找交流轮岗的干部谈话,学校发文后到任。

六、交流轮岗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是学校党委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尽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负面的影响,使尽可能多的人感到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干部队伍的高度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既是关系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关系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学校的根本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委员会

第7篇: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共XXXXXXXX委员会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 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和《中共

市委关于落实“五重五不简单”选人用人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优化、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XXXXXXXX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局长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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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任正科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2年以上;拟任主任科员职务的,应任副科3年以上;拟任副科职务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

(五)无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六、时间安排

12月13日开始,12月27日结束。

七、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12月13日)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愿报名(12月13日)

拟参与轮岗交流的人员填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并于12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填报表格的,由组织统一安排。竞争上岗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12月13日)

由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轮岗交流(12月14日)

局党委根据个人意向,结合拟任职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中层正职领导职位进行轮岗交流。

(五)演讲答辩(12月16日)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行自我推介演讲和现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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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出现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问题上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拉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要正确对待,服从安排。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进退得失、升降去留,以一颗平常心面对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不管是拟选人员还是落选人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新处室报到。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免职或降职。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局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8篇: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试行)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为准)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13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

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 2013年3月

第9篇:交流轮岗实施方案14

辛集镇于村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县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特安排我校教师与邻镇学校师资进行交流。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轮岗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轮岗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轮岗教师

李明军

李丙起

五、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轮岗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轮岗报到书,保证轮岗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轮岗教师,为轮岗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轮岗教师任教学校了解轮岗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轮岗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2014年9月

第10篇:教师轮岗交流管理实施方案

漳浦县霞南中学教师轮岗交流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2010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省、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闽政办[2006]262号、浦教[2008]40号、浦教中

[2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讨论,教代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实行教师城乡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的学校及对象

(一)交流学校范围:全县范围所有单位、以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为基础。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

2、从2009年8月起,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全体教师。

3、外乡镇籍教师可优先参与轮岗交流。

外乡镇教师的界定(此界定只限于轮岗交流):

①外乡镇籍教师到霞南中学任教。

②霞美籍女教师嫁外乡镇,现在霞南中学任教。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②配偶残疾或重病需照顾的教师;

③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⑤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二、轮岗交流的调配方法

1、个人自愿申请的教师优先安排。

2、同一所学校有多人申请的按任现职时间的先后和在该校任教的时间长短而定。

三、轮岗交流待遇

1、全职交流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因交流受到影响。

2、绩效工资按照全额分发。

3、选派单位对参与交流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4、对于表现较好,成绩显著的交流人员,在评优评先、晋职、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轮岗交流的教师管理

1、凡属轮岗交流对象没有到交流学校任教,就没有参与聘用职称教师职务的资格。

2、轮岗交流的时间定为一年,若需再交流再申请。

本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起,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11篇:中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大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南屏中学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南屏中学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绩效工资发放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新任命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边远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轮岗交流结束后由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体局予以除名。

6、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

**中学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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