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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推荐)

“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卫生局„2012‟12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盐池”为主题,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整合资源优势,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之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更加繁荣,法治文化载体不断创新,法治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在全系统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努力建设具有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的法治县。

活动内容

(一)加强医院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医院工作人员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制教育宣传栏,确保每个科室一套法律知识读本,教育医务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医疗服务。

(二)深化普法教育,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普法教育之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建立法治文化专栏等阵地,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四)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坚持 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卫生事业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0日-3月31日)。围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10月31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项法治文化活动,征集和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推广法治文化建设经验。

(三)考核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对“法治文化建设年”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大创建,开拓创新加大投入,确保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把“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重点,作为“六五”普法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各尽其职,进一步凝聚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创优品牌,彰显行业特色。要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与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中宁建设的需要,立足于培育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本着因

地制宜、创新发展的原则,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法治文化建设局面。

(四)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加大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强化激励,及时奖励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和优秀法治文化项目、活动,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第2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政研改革事业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设成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与抓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相呼应,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办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

1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全办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寓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植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二)坚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形式,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使全办人员自觉接受法治的熏陶,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坚持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提高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坚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推进法治文化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升法治文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指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为此,要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引导全办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确立以宪法和 2 法律为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和规范基本行为的准则,牢固树立对法治的尊崇,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始终严格依法办事,大力弘扬宪法法律至上、追求公平正义、尊重保障人权、约束公共权力、司法职权独立、自由平等和谐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到落实到依法执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各个层面,使学法成为自愿、守法成为自觉、用法成为自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大力培养法治思维,促进观念转变。

法治思维就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法律规范为基准,按照法治精神和原则进行思考、分析、判断的逻辑思维过程。培养法治思维,最核心的要求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要以培养四种思维为重点,大力培养法治思维,全力消除人治思维和特权思维。一要努力培养合法性思维。在制定文件、作出决策前,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不是“有为必有据”;二要努力培养程序性思维。在行使权力、监督权力运行时,要注意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不是“有为必有序”;三要努力培养权利义务思维。在设定权利义务时,要研究是否存在损害相对人合法权利、违法增设相对人义务的情形,在行使权力时,要考虑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有为必有责”;四要努力培养公平正义思维。在实施行为时,要分析 3 是否符合追求公平、维护正义的价值标准,是否会产生消极的后果,是不是“有为必有果”。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 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此,要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的宣传、强化功能,进一步树立普法就是传播先进文化、就是弘扬文明精神的意识,将形成崇尚法治的氛围作为普法的价值目标,使倡导法治文化和弘扬法治精神贯穿于普法活动的始终,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形成。一要坚持全办人员学法制度。按照全员学习、全面学习、重点学习和全员培训、全面培训、重点培训的要求,制定实施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计划,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习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五落实”。二要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办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学习同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年内中心组至少进行4次专题学法或研究法治工作。三要坚持定期考试验收制度。通过测试的方式,强化全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培训考试成绩纳入个人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四要坚持法治考察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 4 况;对新录用的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五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认真开展法律宣传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以及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五上六进”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质量法治意识。六要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七要做好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改进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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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河口村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根据《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丹普法办发〔2017〕9号)的要求,结合河口村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辽宁实际提出的“三个推进”,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为法治宽甸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现场会召开为契机,整合资源优势,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日常生活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促使法治文化阵地更加完善,法治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法治风尚逐步形成,把河口村打造成为具有辽东中朝边境鸭绿江旅游文化特色的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1 三、基本原则

在内容上,贴近群众和实际,以生活中常见乐闻之事引申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现学活用本领;

在品味上,充分融入旅游文化、满族文化、红色文化、边境文化内涵,塑造城乡新的文化亮点;

在管理上,坚持适度适用,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

四、工作内容

实施“五个百”工程:

(一)依托河口风情一条街建设融入旅游文化、满族文化的“百米法治文化长廊”

1.在广场右侧的墙面(21.8*1.9米),设置游客法治行动签名墙、留影板等,提升旅游文化的体验度和参与度。

2.在村部至广场左侧的一段街道((14.4+11.5)*2.25+24*2.5 +25*2.4(1.6))设置大型喷绘,提升宣传品味和内涵。

3.在村部至广场一段街道的两侧(136延长米、136㎡),设置27块宣传板,运用丰富多彩、图文并茂又能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文化宣传,引导村民天天学法。

(二)利用古楼子乡至河口村一段公路护坡墙建设“百米法治文化宣传墙”

在4处护坡墙上喷刷醒目、美观的习近平法治文化建设金句、法治文化标语等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2 (三)依托红色教育基地、村部、桃园、广场等打造融入边境文化的“百处法治文化宣传点”

1.在毛岸英学校、毛岸英博物馆、铁路博物馆、国门、断桥、抗美援朝铁路指挥所等红色教育基地适当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内容,打造6个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2.在河口村和南荒沟村村部建设法律图书室、评理说事点、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墙,打造2个综合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推动村委会时常议法、办事依法。

3.在花园、草坪和万亩桃园中加入30个法治文化草坪牌,形成处处有法氛围。

4.在群众游客聚集地河口广场、村口、桥头等建设3个灯箱式法制宣传橱窗,融入红色文化、边境文化设置习近平法治文明建设金句、法治文化宣传标语、法治格言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

5.在沿路的30个民宿民居中加入法治文化宣传板、宣传条幅等,形成处处有法氛围。

6.在公路沿线及镇村广场建设10个法治文化广场,形成辐射全县的法治文化阵地。

7.在县内人流车流量较大、群众休闲聚居集会的公园、广场、车站等场所建设灯箱式法治宣传橱窗10个、法治宣传草坪牌20个、法治文化宣传墙等法治文化宣传设施,塑造城乡新的文化亮点。

3 (四)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文明法治文化家庭”等创建活动,创建“百户法治文化家庭”

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送文化、种文化、赛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河口居民参与创建法治文化家庭活动,组织评选出“法治文化家庭”示范户40户(达到全村住户的5%)、“遵纪守法家庭”20户、“孝亲敬老家庭”20户、“产业带头家庭”20户,并进行表彰宣传,促进村民人人守法、时时讲法,构建全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五)积极组织镇村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建设工作,组建“百名法治文化志愿者”团队

吸纳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心公益事业的镇村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学校和博物馆讲解员、乡贤村达等志愿者,组建“百名法治文化志愿者”团队。并为其置办劳动工具、配备服装标志,通过定期开展法治文化宣传、环境整治等活动推动河口村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民心。

开展“五个一”工作

1.打造一个综合法治文化阵地

在河口村村部建设法律图书室、评理说事点、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墙,通过宣传板块、图片集、荣誉墙等打造1个综合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推动村委会时常议法、办事依法。

2.包装一台法治文化娱乐节目

4 结合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开展送文化、种文化、赛文化活动,包装一台村民自导自演的30分钟左右的文化娱乐节目,融入法治文化内容,突出宣传村民尊法守法、和谐邻里、产业带动等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3.编撰一部法治文化宣传册

深入挖掘河口村的遵纪守法村民、产业带头人、好人好事、村贤乡达等好团队、好家庭、好个人的典型事迹,形成一部30页左右的法治文化宣传册,讲好河口村在基地建设、产业带动、旅游发展等工作中的法治故事。

4.制作一部法治文化纪实片

注重资料积累,将河口村在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记录下来,制作一个10分钟左右的法治文化纪实片,形成有一定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推广价值的“宽甸做法”。

5.完成一本法治文化图片集

广泛收集图片资料信息,将河口村在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优秀成果拍摄下来,制作一本含有百幅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图片集,形象生动的记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宽甸方案”。

五、时间安排

1.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所有宣传所需资料、标语,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图片清样,供制作方使用。

2.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

5 制作方案,签订合同。

3.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所有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的制作、悬挂、安装。7月30日前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宽甸县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统一样式、统一规格,形成一个整体的宣传效果。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结合本地实际,将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建设与满族文化、旅游文化、红色文化、边境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有机结合,借文化的载体和形式开辟更为广阔的法治新平台,让居民群众不知不觉地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3.创新措施,强化保障。结合城乡环境改造、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加大对法治文化阵地基础设施的投入。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和优秀法治文化项目,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并通过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分享的方式予以推广,推进全县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深入开展。

4.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县委法治办负责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积极探索示范带

6 建设的有效途径,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内涵,提升宣传品位,形成宣传特色,打造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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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在全镇 进一步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逐步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现提出我镇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鹿楼”为主题,以普法教育、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为载体,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工作局面。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一个人人参与、齐抓共建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创新法治文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争先创优四大活动载体,实施法治文化建设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村组“四进”活动,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治教育和熏陶,形成敬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基础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我镇文化站、广电站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各村充分发挥法制学校、农家书屋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渗透法治精神。

2、创新活动载体。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刷写墙体标语,张贴宣传画等传统宣传手段,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法治素养;进一步发挥普法教育的作用,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群众迫切希望了解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乐于接受的普法形式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形式,使普法的过程成为生动的法治实践过程,从而形成“普法过程人人参与,普法成果人人共享”的全民普法局面。二是拓展法律服务工作,镇法律授助服务中心注重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救助门槛标准,扩大救助对象范围,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员打得起官司,平等享受法律的护佑,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帮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对象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在获得司法救助的同时,进一步通过社会救助巩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成果。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目标,着力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的新形式、新内容、新亮点。

第5篇: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发〔2016〕32号)以及《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发〔2017〕36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层次与水平,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浓厚法治创建氛围,结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信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全局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通过努力,实现法治文化建设机制建全、设施完善、产品丰富,力争我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

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形成各股室、中队共同负责,发挥作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2.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以项目化理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搭建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平台载体,鼓励和引导各层次、各领域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3.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完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内容。

(2)完善新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述法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年度学法用法教育考试的参考率与及格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内容,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晋升、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4.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普法”工作原则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各部门各股室的普法责任。

(2)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宣传,要加强对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立法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政协要加强对与政治协商、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3)全局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梳理,在做好本系统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二)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方法手段

5.加强“法治城管”建设理论研究

依托县法学会,整合我局有关法学会、律师协会、专家联合会等资源和力量,加强“法治城管”建设理论研究,定期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讨、法治课题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思维、新举措,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提高“法治城管”建设水平。

6.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力度

全局各级各类大众传媒要履行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电视电台、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中增加具有法治宣传服务功能的信息和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各类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设施,要免费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公益法治广告量要达到广告总量的2%。

7.推动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 健全户外法治宣传公共设施。主城区的繁华地段、交通要道、高速出入口等地设置大型法治宣传广告牌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全局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要服务窗口设专门的法治宣传栏(橱窗)。主要街区、路口、车站、商场、警务平台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及公交、出租车移动视频等媒介要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资讯等,引导社会法治舆论。

8.加速法治文化与新媒体新技术的融合

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宣传专栏、专版要开展法律知识动漫、视频、公益广告、警言警句的征集、导播活动,继续做好法治手机报、法治益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加强全局各类法治文化平台、电子政务平台、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等普法栏目和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各级各类网络资源设立法治专栏和法治网页,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扩大法治文化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努力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适时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终端的免费配送和推广普及工作。

9.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精品案例汇编

结合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活动,采取案件宣讲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开辟“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并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编辑工作,将部分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精品案例汇编成册。 10.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任务和要求。

11.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积极举办法治书画、法治漫画、法治动漫、法治摄影等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热情,扩大法治文化创作源泉;积极开展法治演讲、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活动,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和广泛性,吸引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熏陶。

(三)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品牌特色

12.打造县级十大法治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按照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十个县级法治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13.加强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

要将法治文化作为区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的文化特色,融入“大文化”背景,形成本地的机关文化、廉政文化等,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空间,丰富法治文化的内涵。要特色鲜明、因地制宜设计打造本地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户外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建设。

14.加强乡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因地制宜地建立一个法治文化活动场所,以满足全局职工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需求,重点加强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15.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城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文化内涵,增强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16.强化法治文化队伍建设

(1)认真抓好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组织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结合工作安排,组织讲师、骨干等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宣讲等,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

(2)建立法治文化创作职业队伍。要善于发现和利用本系统、本部门人才,鼓励社会各界文艺文学工作者、摄影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等投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一支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宣讲队伍,充分激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造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全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程,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纳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二)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各股室、中队要按照职能分工,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加强协作;要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情;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要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的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在法治文化产业上投资,促成文化成果的转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种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其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重要工作。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宣传优秀成果,引导更多群众自觉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努力壮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法治文化建设重任,开阔视野,拓展思路,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推动全局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6年10月20日

第6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施方案

招远市卫生局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招远市卫生局“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据《中共招远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法治办发„20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卫生工作相结合,广泛传播卫生法律知识,是全面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对营造良好的卫生法制氛围、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阵地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阵地建设。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宣传阵地,向社会广泛宣传与本行业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大力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树立卫生系统尊法、守法、讲法的良好形象。局属各单位还要在单位内部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在场所内配备卫生法制图书、报刊、杂志等宣传资料,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

(二)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泛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讲法、观看法治电影、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汇演等法治文化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同时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卫生日、卫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成果六进活动,不断探索法治文化建设新形式,使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深入人心。

(三)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创作,开发一批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融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的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故事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充分运用诗词、曲艺、书法、绘画、戏剧、舞蹈、雕塑等各种艺术形式,以鲜活的艺术形象推广和传播法治文化。

三、主要活动

1、围绕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知识,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文书评比、知识竞答和录像模拟执法、现场快速监测技术竞赛四项内容,全面考核卫生监督人员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卫生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的掌握情况,以竞赛促提高,激励广大监督人员钻研业务、勤于学习,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技术能力。

2、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结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执业等实践活动,畅谈学法用法,展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成果,弘扬法治精神,掀起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四、工作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科室和人员,明确责任,量化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动员,创造条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招远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8日

第7篇: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和大武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武口区“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紧盯一个目标,把握两个方向,坚持三个围绕,发挥四个优势,实现五个上水平”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和职工工作和生活之中,促进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载体不断创新,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不断提高全体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全面实现“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培育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立足于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培育一支有基础、有成绩、有热情、有优势的法治文艺宣传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二)创作一批法治文艺节目。集团公司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创作一批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鲜明时代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

(三)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橱窗、法治文化板报、厂报普法专栏,使之成为企业法制教育、法治文化宣传的前沿阵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法治绘画、书法、摄影、剪纸等作品征集活动,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大武口区法治文艺作品展示活动。

三、活动安排

“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3月26日至4月10日)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 “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年”的相应活动。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10日至11月1日)。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 “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各项活动。

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对各子分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抓手,要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落实到位。

(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集团公司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

(三)创新创优,打造特色。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立足于培育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形成本行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四)加强监督,强化保障。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指导、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集团公司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类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法治文艺团体培育的所需经费。

(五)广泛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目的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为推进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上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

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第8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臵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

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臵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

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

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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