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cfx8.com--师德师风建设】

各股、室、处、所、中心:

根据《达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作风整顿的通知》(达市司法﹝2020﹞20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司法所的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十七次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的政风、廉风、行风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前沿阵地和法治堡垒作用,努力推进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优质化、监管教育标准化、行业管理制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外在形象亲民化,着力提升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作风整顿,有效解决我县基层司法所在履职担当、工作纪律、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过硬、高效履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奋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切实为全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融入“双城圈”,建设“核心区”、奋力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内容

此次作风整顿活动,重点整治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县纪委驻局纪检组、局督查组近期督查发现的基层司法所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整治担当不足、怠于履职方面的问题。重点整顿基层司法所能否正确把握政治方向,是否不断增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的问题;

有无拈轻怕重、推三阻四,对局里安排的工作参与不积极、不主动,找种种借口、理由回避的问题;

有无对待问题熟视无睹、消极应付、得过且过的现象;

有无怕担风险、占岗不履职、到岗不尽责,满足于四平八稳,守摊子、混日子的问题;

有无思想僵化、自我封闭、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

(二)整治工作漂浮、效率低下方面的问题。重点整顿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中有无越权执法、趋利执法、偏帮偏袒、野蛮调解等问题;

在日常基层工作中有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自由散漫,脱岗漏岗、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等问题;

有无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贯彻执行不力、阳奉阴违的问题。

(三)整治态度生硬,服务意识薄弱方面的问题。重点整顿工作中有无方法简单、对待前来咨询的群众打官腔、摆架子,态度生硬、漫不经心、刻意刁难的问题;

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遇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的现象;

有无面对群众缺乏耐心,缺乏热情,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出事的问题。

(四)整治自律不强、自由散漫方面的问题。重点整顿工作中有无利用手中职权,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非法收受当事人礼金等问题;

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注重厉行节约,参与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四风”方面的问题;

有无造谣生事、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顿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学习讨论增强意识阶段(2020年11月5日-11月15日)。组织全体基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七次会议精神,重温《党章》和党史,加强党规及政策法律、脱贫攻坚政策等知识深入学习,做到融会贯通。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理论大练兵,通过分组专题讨论,撰写等形式,强化责任担当和奉献精神,提升法治意识和知识储备,引导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查摆问题找原因阶段(2020年11月16日-11月25日)。各司法所要重点围绕上述4个方面查摆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查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找出各所在履职担当、纪律作风、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杜绝“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以表面问题代替深层次问题、以具体工作建议代替纪律作风问题”等情况。同时要对照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和局督查组在日常巡察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各所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深刻挖掘出现问题的原因,找出整改思路和具体举措。要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集中整改求实效阶段(2020年11月26日-12月15日)。

1.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县司法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随机暗访抽查,既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基层司法所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进度。

2.坚持重点整改。本着全面整改、重点突破的原则,各分管领导要对司法所列入清单的问题,逐一指导,集中攻坚,确保整改进度。局督查组将重点抽查各司法所在整改过程中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欺上瞒下的行为;

对问题整改不落实、作风未改变、效果不明显的司法所,将实行挂牌督导、跟踪督查,努力确保整改实效。

3.严格教育惩戒。对专项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问题轻微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性质较为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要从严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强烈震慑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谭奇才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素棠,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勇、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谭周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春梅同志为副组长,政治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为成员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由陈春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加强整改工作。各司法所要明确工作职责,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以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加强问题排查和作风转变,切实提升政治定力、锤炼过硬作风、转变亲民方式、固牢廉洁防线。

(二)创新方式,真查真改。要按照作风整顿统一部署,不断创新方式、强化举措,以整改清单为蓝本,倒排时间、倒逼进度,实行项目化推进,所有司法所务必在11月15日前出台自查问题清单,并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统一交政治处汇总。作风整改领导小组要强化督导,通过采取以会代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观看影片等方式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立行立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每项问题都有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达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局督查组将全程督导,以问题清单为督导清单,一项一项督促整改,一项一项督促销账,并将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对整改及时、成效显著的司法所要及时给予通报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整改滞后、问题依然严峻的司法所要追根溯源、重点督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下载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作风整顿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作风整顿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请勿使用迅雷等下载。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本文来源:http://www.scfx8.com/jiaoxueziyuan/75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