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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 年是“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更好地支撑 XX 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20 年 XX 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X 交安〔2020〕X 号)以及《关于印发〈2020 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X 安委〔2020〕X 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了 2020 年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深刻

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9·28”“10·10”等事故教训,紧紧围绕《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X 交安〔2019〕X 号)明确的重点任务以及《关爱生命筑牢防线 XX 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X 安委〔2018〕X 号)确定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XX 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2 年)》(常办〔2019〕69号),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聚焦短板弱项,突出源头防范,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增强科技兴安支撑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逐步构建与交通强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咬定“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 年度总体目标不放松,持续遏制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实现省厅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 22%以上,水上交通、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零增长;努力解决一批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稳定、涉恐涉

消事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筑牢安全基础。

重点工作 继续以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五大工程”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两客一危”安全防范、货运车辆超限治理、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城市公共交通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控,切实防范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的本质安全。

(一)坚持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主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统筹谋划、科学决策、高位推动,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提示、重点工作督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等制度,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在行业监管执

法中的重要地位,营造狠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是深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引导行业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要求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在道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强化信用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健全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借助信用手段提升对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内生机制,推动企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照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在局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有机结合,按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兑现考核奖惩,提升考核质量和效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编制、人员要配备到位,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

(二)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示范企业培育”、“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群众性安全活动;配合区安委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安责险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促进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是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按照《XX 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为根本,持续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以“平安放心路”创建为载体,重点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以“两客一危”和城市公交车辆为基础,推进营运车辆技术升级,完善车辆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危化品港口企业按要求开展危险货物储罐监测评估、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突出对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化品作业等重点领域的防控,

严格安全准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在“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企业、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立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式检查,对重大隐患积极申报政府挂牌督办。取消所有经营期限届满的 800 公里以上省际客运班线经营权,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推动“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和港口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创建。联合文广旅部门加强对旅游包车的管理,探索实施包车客运就近进站进行安全例检检查制度。努力推动将治超目标任务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把住港口、重点货运源头关,实施源头治超,确保全市超限率控制在 2%以内。

四是深化“科技兴安”支撑保障。深化“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推动联网联控系统与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深度融合;按照省厅部署,逐步在重型载货汽车推广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逐步提高“两客一危”和重型载货汽车的动态安全监控管理水平。加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数据应用,建立道路“两客一危”企业的安全信用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科技手段系统高效地对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危险货物运输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管理。

五是提升从业人员及参与者的素质。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严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开展复产复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六个一”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易发多发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实施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明显增强,驾驶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明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能力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的结合,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

二是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区间交叉执法,形成联动执法合力,进一步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融合,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惩戒名单”管理,公开曝光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执法的社

会影响,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是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共同解决综合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是严肃事故信息上报、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按照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双查”的要求,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事故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在国务院、省市区各级督导组的指导下,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 XX 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办发〔2019〕X 号)要求,扎实推进“2+1+12”(2个牵头方案、1 个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12 个配合方案)专项整治。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聚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积极配合好各级督导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对应承担的责任不推诿,将督导作为“把

脉问诊”“开方治病”的难得机遇,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自觉认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用好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以坚决有力的行动和动真碰硬的作风确保各级督办交办的任务事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区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切实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整治实效。同时,对事故多发或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业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将约谈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抄送局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

(五)强化重点时段监管防范 认真做好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后的交通安保工作,建立实施安全保防常态机制,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提前做好安全防控,督促企业落实应对夏季高温、汛期、冬季雨雪冰冻及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各项措施,做好应急保畅和安全生产工作,保安全、保畅通、保运输。

(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快构建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开展应急预案体系修编,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上下配套,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依托交通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不断健全事故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事故信息统计分析等

机制,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流转以及应急接处警效率。按照实战化要求,结合年度演练计划,分季节、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演习,做到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七)做好行业综治维稳反恐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综治、维稳、反恐、消防、内保、治安等方面的部署要求,突出出租汽车、重型货车、工程建设领域的维稳工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试点工作;强化公共交通工具、客运场站等重点场所以及港口危化品码头部位的反恐防范,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保工作。同时,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消防职责,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集中进行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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