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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网络舆情及其应对

网络舆情及应对

贺飞宇

安徽省凤台县委党校 232100

【摘要】处在网络信息时代,注定任何公共事件的泛起和传播都与网络有密切联系,而网络又是民意表达最为便捷的平台,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自然会有很多矛盾。存在一些人不能明辨是非,也存在少数社会管理者对于舆论习惯迂回或者堵塞,这些导致了我国网络舆情的繁荣。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是个复杂而难以操作的问题,网络舆情的管理也是相当艰巨的。

【关键词】网络、网络舆情、引导

2008年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考察工作的讲话中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可以看到是网络舆论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现状,反映了民众的心声。互联网这个平台的影响力是我们以前处理社会舆论工作中从未遇到的,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5亿,其中手机网民近4 亿,有一半以上的网民经常发表言论,目前很多的热点事件是在网民发起或参与下传播开来的,网络舆情的传播力,影响力是巨大的。所以我们要用与时俱进的眼光来看待网络舆情,要运用先进的网络知识和管理方法来监测网络舆情的动态,将网络这个平台更好的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

网络舆情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当某个网络时间有了大量的关注者,并且形成了一定影响力的时候,就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和解决。

二、我国网络舆情呈现的特点

1、网络舆情的参与者的非理性表达

网络舆论常常具有非理性的色彩。存在道听途说、耸人听闻之辞,还有粗俗谩骂、恶意攻击的行为,很多网民由于受到学识和阅历的局

限,表现出理性思考的少,情绪宣泄的多,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无法客观看待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认识问题片面,言论观点难免偏颇。大家看到网络上的言论一般都经过了审核,可想而知如果包含了未经审核的言论,非理性的声音有多大。这种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因为网络舆论参与的门槛低,在现实生活中成为弱势群体、边缘人群的情绪宣泄平台。同时还因为网络舆情发展速度快、在短时间内就会大规模的扩散,参与的网民还来不及深入分析,仓促发表的意见缺乏理性就显得不奇怪了。

2、负面的网络舆情较多

网络舆论中有很多赞扬真善美,弘扬爱国主义的声音,当在涉及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重大事件面前,网络舆论能够迅速激发出爱国热情。比如在今年的钓鱼岛事件上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通过网络舆论充分的表达出来。最近我国航母舰载机试飞成功,也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但是总体上说,网上舆论多是负面舆论压倒正面舆论,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在《2011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指出,2011新浪微博、天涯论坛的首报负面事件占比在75%以上。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负面事件的天然的吸引力,容易引发网民的关注。当然还由于网络相对于传统媒体言论尺度宽松很多,另一方面也存在现实路径下存在一些无法很好解决的问题,人们就把这些问题通过网络反映出来。就像最近的“雷政富”事件,凤凰县腊尔山镇所德小学的午餐事件。

3、网络舆情的“群体极化”

“群体极化”是指群体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通过相互作用而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朝着更极端的方向转移,也就是说保守的更保守,激进的更激进。由于互联网的门槛低,大部分是匿名环境,信息量及其巨大,观点相近网民的频繁沟通,容易产生“群体极化”,并可能出现谩骂、人身攻击的现象,甚至威胁社会正常秩序。在网络中容易发生“三人成虎”的现象,错误的观点,如果被多人转发,就会产生很强的说服力,多数网络舆情在初始阶段均体现出对某个社会现象的普遍化情绪,这种情绪在迅速传播的过程中产生普遍认识与共鸣,进

而推动舆情向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领域漫延扩散。

4、我国网络舆情的特殊性

我国网络舆情的外部的威胁和内部矛盾并存,由于互联网源于西方,网络中西方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渗透,易导致人们政治信念和价值观念的偏移,网络为西方文化渗透与意识形态入侵提供了便捷手段,一些敌对势力凭借网络对我们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他们搞网络谣言,动摇我们的政治信念和价值观念,造成一些网民非理性行为的不断出现。而在国内“网络水军”和“非法删帖”的现象暴露了网络舆情的复杂性,“网络水军”是指通过雇用大批人手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以达到宣传、推销或攻击的目的。这些受雇人员在“网络推手”的带领下,在互联网各大论坛上发帖。由于人数众多,所以被称为“网络水军”。另一方面,网友通过发帖对政府、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而相关利益方总是设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删除负面信息,维护自身形象,导致大量“删帖”需求市场。这样看来我国的网络舆情还真的存在“内忧外患”,所以我们不能盲目地把网上声音当成社会主流舆情,应该要认真分析网络舆情,积极应对网络舆论。

二、对应对网络舆情的思考

1、坚持信息公开,并且及时公布准确信息原则

互联网的信息量十分巨大。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是很难鉴别真伪的。政府信息资源最大占有者,政府要针对网上现的网络谣言苗头,及时的通过官方公布所掌握的相关信息,这样就会有效的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只有保证公众掌握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才能让网络谣言不攻自破,否则虚假信息就会蔓延。政府应在信息公开并保持信息畅通情况下,多解释、多引导,矛盾自然会得到化解。

2、提高网民素质,增强网络舆情应对水平

网民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身素质,方能对各种网络信息进行正确的判断。要通过各种渠道来帮助网民来提高认知能力和鉴别能力,引导广大网民站出来揭穿网络谣言。同时我们还要建设高水平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培养高素质、业务全、文字功底好、熟悉网络的专业人员来进行网络信息发布和网络信息的收集,并监控网络舆情。在

网络舆情热点事件出现时,及时开展正面引导。

3、规范有关网络行业,加快快网络立法

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建议逐步实现网络上实名制,防止“ 网络水军”在网上注册不同身份恶意炒作、混淆视听。坚决杜绝“非法删帖”这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使发布虚假信息的人付出代价,对那些散布网络谣言、进行攻击诽谤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我们相信,政府会利用网络舆情认真倾听民众心声,发挥网络对于政府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利用网络引导正确的舆论,而我们的网民也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维护网络平台的正常秩序,把它建设成为一个清净、真实的空间。

参考文献:

[1] 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2] 邓君韬 牛忠江.中国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应对之策[J].人民论坛.2012,(20)

[3] 姜胜洪.试论网上舆情的传播途径、特点及其现状 [J].社科纵横.2008,(01)

第2篇:科学应对网络舆情

科学应对网络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普及率攀升至34.3%。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急剧增加的网民规模,舆论传播从传统方式走向了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因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等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巨大影响,迫切需要我们去研究网络舆情的研判、引导、管理、应对等工作,全力确保网络舆情平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进信息公开透明,抢占网络舆论制高点。谣言止于公开透明。前不久发生的“盐慌”没有形成危及社会稳定的事件,而是在短短的72小时内就基本平息,这与各地政府能够在第一时间公开有关信息,澄清谣言有直接关系。我们要统筹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按照“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坚持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及时公开,全面公开重大审批事项、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信息,让

1群众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要在丰富公开形式上下功夫,除传统的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形式外,要高度重视政府及其部门官方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及时利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开设网民诉求通道,回应网民应该的各种问题,努力使其成为地方舆论领袖。

二、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是应对舆情的关键环节。要重点抓住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三个环节,形成紧密契合、逐层推进的舆情处臵机制。要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组建专门的力量,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掌握舆论动向。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舆情反映的情况,科学研判,做好风险评估,确立舆情危机等级;同时,要积极介入一些重大知名网站和论坛,及时了解网络舆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赢得处臵时间;要抓好舆情处理预案编制,尤其对对价格政策、公共安全、民生改善等一些敏感度较高的领域,提前制定预案。要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坚持“三个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地应对网络舆情,主动介入、主动作为,赢得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即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臵预案,派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抢夺舆论主动权;第一时间组织网络评论员、新闻发言人澄清不实舆论,为突发事件的成功处臵争取主动。

强化网评队伍建设,引导网络舆情发展。网络时代的公共治理,要求我们把网络舆论作为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晴雨表,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同各种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引导网络舆情健康发展。只要我们多发表正面的言论,正确引导,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就会失去市场。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努力建设和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懂网络的高素质网络评论员队伍,在各种论坛里面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评论,主动导帖、积极跟帖、适时结帖,及时引导网上舆论,维护正面的评论、正面的声音,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各种负面影响。同时,组织网络舆情信息员积极收集、整理、上报网络热点、焦点问题,供党委、政府参考决策。

四、注重网络道德建设,构筑网络舆论防线。当前,一些网站和网民仍然缺乏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网络低俗之风仍在暗中蔓延。要切实加强对网络从业人员培训进行培训,促进网络从业人员自觉地遵守网络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切实把互联网办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要在广大网民中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加强道德修养,争当文明网民,使网络空间最

终成为一个既高度开放、又高度文明的网络社会。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在报纸、广播、电视、刊物等媒体中,大力宣传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新风尚、新典型,特别是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为推进网络道德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五、加大非法舆论打击,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网络现已成为民意表达和诉求的主要阵地,一些极端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利用网络舆论独具的匿名性,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暴光和抄作,混乱事实真相,使问题变得更加激烈和极端。2010年2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山西由于“地震谣言”,导致山西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躲避地震,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要坚持一手抓妥善化解、一手抓依法处臵,对网上串联煽动、编谣传谣、恶意炒作等行为,由公安机关落实专人,动用一切力量,锁定证据,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着力净化舆论环境。要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网络言论管理,依法依纪规范行为,避免成为网络舆情的源头。

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依法妥善处臵;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要充分利用公众媒体,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争取到广泛的理解、合作与支持,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

要建立舆情引导制度,对舆情迅速分析研判,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源,并以权威发布的方式,及时回应公众疑问,不作无谓争辩,不跟风炒作,不人为制造热点。

重点抓住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三个环节,形成紧密契合、逐层推进的工作流程。坚持现场处臵与网上处臵同步,引导社会舆论走向

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处臵工作,要全力抢占宣传引导的第一时间,争抢第一报道权、第一解释权,主动占据舆论制高点。

第3篇:网络舆情应对启示

网络视频“山丹县赵鸡鸣强拆民房引发的暴力流血事件!”

引发的的思考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人们不可忽视的民意表达。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网络舆情也极易受到非理性等因素的影响,错误引导公众,给政府和公众带来不良影响。如山丹县一起拆迁户与房地产开发商因房屋征地补偿没有达成协议,矛盾升级后引发了强烈对抗。这一对抗过程,拆迁户利用摄像机将案件内容录制成视频短片上传至各大网络门户网站和本地贴吧,进而导致一场舆情大爆发,出现了一边倒的状况,政府的初始的网络舆情引导人员的正面回复在谩骂声中被淹没了。因此,加强网络舆情汇集和分析,建立快速反应的舆论引导机制,已经成为当前政府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23日9时25分,山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马某某报警,称在山丹县胜利街原电影院施工工地有人闹事。接报后,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处臵。到达现场后,处警民警发现在山丹县胜利街原电影院施工工地有人争吵,且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民警迅速制止事态并对情况进行了了解。经初步调查,系施工地原平房住户王某、唐某等人与施工人员马某等人因房屋拆迁发生纠纷。民警立即对双方进 1 行劝解,告知双方就此事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协商解决。施工方同意停工,并与王某等人协商解决。

2013年10月24日8时44分,城关派出所再次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马某某报警,称在山丹县胜利街原电影院施工工地有人闹事。民警到达现场,告知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将施工方负责人申某等带至城关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当面告知其立即停止施工,同住户积极协商;在未达成协议之前不得强行施工。申某等人同意民警意见,表示立即停止,同拆迁户协商。

2013年10月24日11时20分,城关派出所第三次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王某报警,山丹县胜利街原电影院施工工地有人打架。民警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到系施工方马某某、钟某、马某、连某等人施工时与住户王某妻子唐某、妹妹王某等人发生争执并打架。民警迅速将双方制止,及时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就案件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二、主要做法

在案件正在调查中,10月24日晚23时08分,网民“舞墨游着”在《土豆网》发布题为“山丹县赵鸡鸣强拆民房引发的暴力流血事件!”的视频信息。后视频经过腾讯视频、搜狐、网易、南方周末、56等多家网站和贴吧转载,视频点击率迅速上升,点击量最高一天超过8万次,累计点击量超过200万人次。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案件督察组 2 赴山丹督导处臵该问题。

二、主要做法

案件发生后,山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召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公安、建设等相关部门对案件处臵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迅速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任正副组长的工作组开展调查处臵工作;二是责令立即停工,控制局面,深入调查事件真相,防止事态扩大;三是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家属的疏导工作;四是及时跟进网络动向,正确引导社会面舆论;五是从速从快处臵违法行为,妥善做好后续协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处臵工作组迅速召集公安、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臵。 同时,山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次和县长办公会议3次,对案件调查处臵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案件的调查处臵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科学应对,果断处臵。立即从相关部门抽派熟悉法律法规、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工作人员,向拆迁方讲清政策,劝说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县公安、建设等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处臵工作。同时,责令拆迁方立即停工。迅速抽调警力,对县电影院因房屋拆迁纠纷引发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从快从严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理。

县公安局局长谢卫民责成城关派出所对此案件迅速展开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同时,网安大队及时关注网上动态,密切关注网上动向,并开展网上舆情引导,防止扩展。经查,位于山丹 3 县胜利街的原电影院地段属于我县旧城改造总体规划范围,2008年由赵某中标开发,并由其女婿申某、承包人马某某等人负责拆迁。在拆迁过程中,与居住在原电影院平房家属院住户王某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双方遂发生纠纷。2013年10月24日11时许,施工方马某某、马某等人在拆除与王某相连的朱某已征房屋时,与王的妻子唐某、王某的妹妹等人发生争执并撕打,致唐某、王某、唐某、唐某和施工人员马某某等5人受伤住院治疗。2013年10月26日,我县公安部门派法医对5名受伤人员进行活体检验,根据医院诊断、检查结果及法医临床检验,初步判断5名受伤人员均为轻微伤。

10月29日,县公安局对马某某等5名违法人员的调查和受害人王某及其亲属等人的询问,以及山丹县医院诊断证明和双方提供的现场视频资料等证据进行分析,确定此案为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马某某、马某、马某某的叔叔、钟某、连某等5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分别给予殴打他人的马某某等人治安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治安处罚,对马某某、钟某分别给予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治安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13年10月29日下午18时,公安部门将马某某等5名违法人员送山丹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治安处罚。

三、经验教训

4 案件处理之后,个别网站转载发布了一些评论信息,与事实不符,有恶意炒作行为。山丹县委安排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起草了案件处臵情况的新闻通稿,统一口径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做好迎接各类媒体来丹或电话采访,引导新闻媒体客观真实地报道,最大程度地降低了社会负面影响。积极在《中国甘肃网》、《中国张掖网》等网站,公开发布题为《山丹县处臵一起因拆迁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的新闻稿件,正面回应社会关注,还原事实真相。山丹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县信息工作办公室积极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工作,定期不定期编发《信息快报》,及时掌握网络舆情信息动态。11月8日,在县龙首广场举行了全县打击网络犯罪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网络犯罪活动,集中侦办一批网络犯罪案件,坚决挤压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坚决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整治影响网络秩序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互联网正常秩序和社会政法大局持续稳定。县广播电视、《西部山丹》等新闻媒体要开辟“打击网络犯罪”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打击网络犯罪活动成果,进一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有力震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至此这起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依法果断的处臵下,最终尘埃落定。

四、体会启示

这起拆迁纠纷因与居住在电影院平房家属院住户王某未达 5 成拆迁补助协议,在拆迁与王某邻居朱某的房屋过程中,拆迁户刻意激化矛盾,请君入瓮全程摄像,两方遂发生纠纷并打架斗殴引发事端。反观这次纠纷,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房地产开发商与被拆迁户协商才能达成,但由于双方意愿差异,往往协商难度大,开发商又借拆迁裁决渠道,申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以实现其最终目的,上述过程中行为主体不断变更,程序交叉往复,容易出现政府与开发商为一方、被拆迁户为一方的对峙局面。

在理念层面表现为忽视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泛化解释,城市规划和拆迁或授权开发商拆迁本身就是政府行为。但是政府在下达了行政命令后,将房地产开发商推前台,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仲裁人”的角色。一旦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发生对峙乃至出现打架斗殴案件。这起拆迁纠纷引发的舆情事件,是政府和开发商没有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引导工作,没有重视网络时代无可估量的影响力,导致最终网络舆情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

网络舆情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影响大的特点。一旦发生具有强影响力的公共事件,官方消息不确切、语焉不详的情况下,更让网民可以随意传播和接受任何假设情况。当前网络舆情已变成可以影响地方政府决策和政府外部形象的一个重要的因素,随着科技技术发展,大量的民情民意聚集在网络上面。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14年6月,中国移动互 6 联网网民达到6.8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52.8%,互联网已经是形成舆论的主要阵地之一。面对迅速壮大的网民力量,基层县级党委、政府不仅仅绝不仅仅限于一个区域,而是面向全国亿万的互联网用户。基层县级党委、政府如何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并积极的化解网络舆情危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应有内涵。面对网络舆情的处理对策应该有所思考。

还有就是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发展一般都不会遵循固定的模式,发展过程中都暗含许多不确定的负面因素。一般这些导致危机的网络舆情都是与社会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并且一般都是不好的事情;其次,在这类网络舆情危机事件中“嫌富爱贫”的“弱者思维”表现得非常明显;最后这类事件中大众的一般态度都是“同情弱势群体,否定强势群体” 。这种“弱者思维” 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发展。即便是在政府公布调查结论以后,依然存在不信任和怀疑的情绪,网民实际上的关注早已经超越了这个事情本身,绝大多数人是通过该事件宣泄对社会的不满,释放平时积累的却不能随意发泄负面情绪。这就是负面的网络舆情会妨害地方政府管理甚至危害该地区稳定发展以及人心所向。在网上随处可见谣言、谩骂、攻击性言论,这种非理性成为诱发危机的重要因素。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同时,也给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的渠道。面对复杂的网络舆情信息, 7 地方政府承担去伪存真的角色是应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采取强硬有力的行政方式,因为网络舆论扩散有着自身的规律。网络舆论的背后是大量的网络用户,这是一个越来越大的“压力集团”,现实中当事人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触发网友敏感的神经,极有可能再次引发网络舆论的巨浪。在处理民意舆论特别是负面舆论的过程中,如果采取的措施不科学、不严谨、不恰当,违背了网络舆论的发展规律,都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并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有时一个并不起眼的事件却可以滚雪球似的扩展为一个空前的公众网络舆论事件。

虽然网络舆论尚存在弊端,但我们需要看到它有促进制度建设的积极的一面。不仅要重视网络舆论,更要主动参与网络表达民意。政府机关要以事实真相的公布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去引导网络舆论,从而形成最有益的健康网络舆论。网络舆情链接社会的神经末梢,是党和政府了解他们的公众舆论的窗口,必须认真对待。不能等到危机爆发后才匆忙、被动地去理解网络舆论,绞尽脑汁去减轻网民的负面情绪,强调网络舆论的遏制之后,忽略事前监测。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网络突发公共事件不可能完全杜绝。实践证明,创建一套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控机制是合理解决网络舆论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它将帮助当事人部 门及时把握趋势从而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引导舆论、化解矛盾,避免二次危机,最大程度地减少这些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是公开透明,说明 8 事实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违背信息公开的法则而且加深社会危机的案例。因此,公众舆情发生后,有关党委和政府应该勇于面对,尽可能快的开诚布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公众说明实情并且勇于承担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决不掩盖真相、推卸责任。

二是快速处臵,解决问题反应太慢是地方政府处理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处于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事故发生后, 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了解事实真相,公平公正地解决矛盾纠纷,合法合理满足民众利益诉求 和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事件。

三是善于沟通,平等对话危机事件中的网民情绪很容易被激化,如果忽视了网民负面情绪的影响力,将会导致网民负面情绪的增强,会增加平息危机事件的难度。因此,要多与网民、公众 以及媒体进行有效协调和沟通,全面发布客观、真实的信息,达到查清事实、驳斥谣言、消灭民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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