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cfx8.com--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最新 疫情是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最新 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员工家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____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根据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生产安全稳定,我司疫情防控小组紧急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安排企业内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一、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二、要深入细致做好春节假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以便统一上报给镇医院。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对员工的教育管理,摸清春节假期期间在企业坚持工作的员工情况,主动关注和监测员工的健康状况,发布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四、假期期间曾到武汉、黄冈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员工返公司时,要加强健康监测,建议居家医学观察14 天,必要时可推迟其上班报到时间。

五、公司已安排联络员、办公室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公司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公司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员工恐慌。

六、各部门、各车间要积极配合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加强员工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工制度等,完善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司已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员工、其他人员出入记录登记,对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员工病情的转归。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按中山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企业内发生确诊病例时,在企业内临时设置隔离区或留置观察区域。

八、开工后,各部门、车间要对本部门、本车间员工的健康状况全面开展一次地毯式逐一细致排查,要对假期到过湖北省员工开展健康监测,并填写员工返工情况统计表,不得瞒报漏报。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办公室,以便公司统一及时上报。

九、各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筹措,物资及设备购置等保障工

作。

十、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面充分保障,形成共同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对为此次疫情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车间和个人公司将进行表彰奖励; 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车间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决遏制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企业内的发生发展。

园区关于“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市要求,2 月*日是本市自“新冠肺炎”防控后的复工期,届时园区人员将逐步达到高峰。为防止病菌扩散,根据*经委发*号关于做好本区生产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园区的实际,制定以下防控防疫措施 一、园区防控专项小组 组长*** 组员所有园区管理工作人员 疫情专项小组办公室***室 可疑疑似病例隔离室三楼 总值班电话****** 二、园区管理要求 1、为了更好的控制管理疫情期间的工作,大楼 B1、B2 层电梯停运,所有地下车库人员从楼梯步入大楼大厅进入大厦。

2、所有出入大厦需进行疫情安检登记信息、测量体温

方可入园。(请各公司向园区防控管理小组备案上班员工名单,方便登记人员登记工作进行。)有发热情况(体温高于37.3℃)的人员、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进入园区。单日内多次进出园区的人员每次入园均需测量体温,做到逢进必检。

3、所有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大厦,企业可委派人员到 1 楼大堂自取。

4、严格按照**镇关于做好**镇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复工准备。企业复工要按照企业复工指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填写企业复工备案表、企业复工承诺书,未能做好复工备案或备案审核未通过企业一律不能开工。

5、物业对大楼电梯、卫生间、大厅、楼层通道等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消毒擦拭以及喷洒,并且要求一日不少于三次消毒。

6、入园人员自我防护必须规范要求佩戴口罩,询问时距离一米,不要正面对着被询者; 勤洗手,共用物品勤消毒。

7、凡有湖北旅居、接触史的、有和新冠病例接触史的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在家或医院隔离 14 天,并提供相关证明,未有证明者禁止入园。未按规定执行者,将及时上报,违规者将承担所有责任。重点疫区返沪员工填写提示单交园区管理处,非重点地区返沪人员要按要求做好

健康登记工作。各企业自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需去指定医院检查或自我居家隔离暂时不要上班,并向园区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企业要严格按照**镇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管理,与园区动态跟踪重点关注人员情况。

8、疫情期间,园区杜绝开展各类人员密集的事务,如会议、培训、活动等。

9、为了更好的沟通,建立园区企业负责管理群及联系方法,并落实日常工作需配合事宜及通知等。

三、关于园区防疫物资要求 1、要确保防疫物资个体防护用品、测温仪、消毒物品等的储存、发放和管理,尽量做好个人防护口罩的发放及调节。

2、对具有一定化学腐蚀性质的消毒物品(次氯酸钠)和具有爆炸火灾性质的医用酒精,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落实专门存储场所,以及专人管理,使用时人员要做好穿上防护衣物、佩戴口罩及防腐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

3、由于防疫物资采购受疫情发展而更为紧张,园区管理处虽有一些日常消毒库存、但个人防护用品远远不能满足防疫需要,希望企业广开渠道,相互调剂,缓解个人防护用品的压力。园区管理处也将继续努力,尽全力做好的采购和储备工作。

附件 1、企业复工指南附件 2、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 3、

企业复工承诺书 **工业园区管理处 2020 年 02 月*日 附件1 企业复工指南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关键期,复工后的企业是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人,为共同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请全镇复工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1、建立防控机制各企业设立法人代表负责制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复工方案,编制企业防控排摸表和返岗人员名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危化企业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

2、加强人员管理(1)认真排查员工来源,确保所有来沪员工登录“来*人员健康动态观察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复工企业须落实专人登录“**镇企业每日疫情信息平台”系统并每日上报更新(由招商中心负责系统培训)。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的要求,企业主动向镇招商中心、所在园区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2)从其他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自抵沪之日起,做好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如有异常应及时安排隔离,并向镇招商中心、所在园区报告。(3)做好本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和体温检测工作,配合对重点人群进行管理,坚持每日向所

在街镇、园区报告情况。若发现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人员立即上报,企业负责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送至辖区发热门诊就诊。(4)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高发地出差。不得到疫情高发地开展招聘活动和招录疫情高发地人员。

3、企业封闭管理企业作业现场、生活区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企业内部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4、生产车间及办公场所通风消毒(1)保持车间、工作场所和办公楼的自然或机械通风,确保相应场所的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生产车间与办公楼宜关闭回风系统,保持全新风运行。使用分体空调消毒方法见“消毒和废弃口罩处理方式”。(2)定时在办公室、车间、职工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重点部位做好消毒清洁,并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

5、员工宿舍管理企业员工宿舍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同时每天对宿舍消毒 1 次,消毒方法见“消毒和废弃口罩处理方式”。

6、会议管理建议参加会议人员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保持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

毒。公用茶具用品建议煮沸消毒。

7、就餐管理不提倡集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 1 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煮沸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8、配送材料人员与车辆管理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接收和装卸,若车辆来自重点区域(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毒后方可准许入厂区。

9、防护与后勤物资保障做好企业员工保障工作,确保防疫防护物资到位,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10、其他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反馈。

企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 (参考范本)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

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 XXX, 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 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 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 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

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 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 对于 14 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 14 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 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

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4 (参考范本)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 XXX, 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 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 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 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 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

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 对于 14 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 14 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 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

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最新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截至 3 月 23 日,全省已有 15746 个建筑工地复工,复工率达到 85.4%,其中包括疫情防控、城市运行、基本民生等在内的 4184 项省市重点房屋市政项目,已复工 3891 项,重点工程复工率达到 93%。

2020 年是个特殊的一年,非冠状病毒施虐了整个中国,高传染性,高致病性的疫情牵动了所有建筑行业人员的心,由于工地属于特殊的高聚集,高接触的环境,所以防疫工作必须做的紧密,有条理,做到每人必检,每天必查。

建筑行业的人都比较清楚,工地实名制在 2018 年由中

国住建部正式发布,并要求各省一年内把工地实名制覆盖下去。到 2019 年底,广东省内已经基本完成中国住建部要求,实行了全覆盖工地实名制。

但是看似顺利覆盖的背后,是有许多争议的。尤其是实名制刚刚实行的时候。因为实行了工人实名制,就表示工人月薪制也正式实行。要知道按月发工资是针对“建筑工人讨薪难”这个问题的。这本来是值得工人们开心的一件事,但是由于按月领薪是走正规手续发放工资的。所以工资达到一定数额时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建筑工人日晒雨淋的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最后还要交个人税。有些工人可能就理解不了。为此,工地实名制与月薪制一直都有争议。

而现在,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出现,大量建筑企业在节后复工时,才体会到工地实名制的好处。因为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使得大量工人的身份信息有迹可循。对排查工人信息有了极大的帮助,对防护新型冠状病毒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最新一、工作机构成立 xx 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担任副组长:由各副总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宣传维稳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二、职责分工(一)隔离组组长: 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

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报告每日情况。(二)消杀组组长: XXX 成员: XXX 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三)防护用品保障组组长: XXX 成员:XXX职责: 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四) 宣传维稳组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四、应急处置措施企业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疫情报告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镇)报告。(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 37.3C, 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企业或属地街道(镇)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 14 天,每天早、晚监测 2 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

每天测温不少于 2 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书 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在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的同时,务必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告之如下:1.强化员工管理。企业要对复工返岗员工进行登记和健康监测,建立员工返岗台账,优先安排市内,省内员工返岗工作,对来自湖北等重疫区人员,要实行隔离观察不少于 14 天。2.强化体温监测。企业要对返岗员工每天至少两次体温监测,做好体温监测记录,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要及时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3.强化秩序管理。企业要规范员工工作时间,错峰安排人员有序返岗,企业门岗要安排专人值守,对外来人员进出企业要实行登记,并严格监控。4.强化分餐管理。企业员工用餐要实行分餐制,严禁聚集性的圆桌式、自助式集体用餐,提倡错峰用餐,分时

用餐。5.强化住宿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间,有住宿条件的要安排好员工住宿,加强住宿管理。6.强化交通管理。企业要对本企业车辆或进出企业的社会车辆进行严格登记,规范管理,确保进出车辆登记台账清楚,进出有序。7.强化封闭管理。除对外营业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原则上只为企业员工进出安排一个进出通道,以便于加强管理。8.强化卫生消杀。企业要建立日常消杀制度,建立消杀台账,做到每天日常防护消杀不少于两次。企业要加强内部卫生环境管理,特别要加强企业生活区、生产区、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管理。9.强化应急管理。企业要加强人员管控,发现返岗员工或来访人员有发热现象,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保发热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10.强化宣传教育。企业要加强对员工要进行新冠肺炎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要求员工做到口不离罩、足不出厂、饭不聚吃、手要勤洗,指导、监督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法律风险责任告知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防控形势严峻,各级党委、政府针对疫情防控迅速作出决策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防控措施。各商业企业(工地)应当服从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配合采取防控措施,做好本商业企业(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现将相关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提示如下:

一、承担民事责任 1.根据《x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x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面临行政处罚 1.根据《x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2.根据《x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 号)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

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 号)第八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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