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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 “三年百万”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京劳社培发 [2003]40 号),加强我区的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 高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素质, 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结合我 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海淀区的经济建设需要, 通过努 力开展职业培训, 大幅度的提高我区劳动者的职业素质, 的经济建设提供大量合格优质的劳动技能型人才,

为我区

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我区率先实现现代化、率先建成科技园区海淀园、率先 完成奥运行动计划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03 年至 2005 年三年期间, 我区计划共培训十万人, 具体 培训人数指标分解为: 2003 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7000 人, 在职职工培训 6000 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 9000 人,农村劳 动力培训 3000 人,合计 25000 人;2004 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 训 7500 人,在职职工培训 9500 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 14500 人,农村劳动力培训 3500 人,合计 35000 人;2005 年度失业人 员再就业培训 7500 人,在职职工培训 12400 人,新生及外来劳 动力培训 16600 人,农村劳动力培训 3500 人,合计 40000 人。(一)进一步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 我区计划培训下岗失业职工

2003 年,

7000 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失业

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其再就业,实现定岗 培训率达到 50%,培训合格率达到 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 60% 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在职职工“技能振兴行动” ,大力开展在职职工 技能提升培训。 在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 注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力争实现初、中级工比例达到

50%,高

级工比例达到 20%的目标,使我区的职工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的 提高,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继续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镇新生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现代新兴职业技能的培训和初中级职业基础能 力的培养, 从根本上改变职工队伍职业技能总体水平低下,

企业

青年技工断档, 一线技术骨干匮乏的局面, 为海淀区经济可持续 发展作好技能人才储备的工作。

(四)作好本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区委区政 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 (京海发 [2002]51 号) 的精神, 在今后三年内, 我区要培训一万人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 力。通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尽 快融入市场导向的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再就业。

主要任务(一)根据市、区有关政策精神及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 步完善再就业培训工作体系。

1、加强调查研究,参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岗培训指 导意见》,建立完整的再就业培训制度。培训专业的设置、培训 层次、培训时间,要紧紧围绕已开发出的社区就业岗位、企业用 工需求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具体项目, 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 训、创业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2、对就业转失业人员普遍进行职业指导培训,通过培训, 提高失业人员对劳动就业形势的认识和对劳动法规的了解,

调整

就业心态,增强就业信心,提高求职能力,不等不靠,争取在政 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实现再就业。

3、按照有关政策, 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及就业稳定性。

4、结合社区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大力开展社区适应性培 训,增强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的能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提高 社区生活质量,稳定社区就业岗位。

5、积极推进企业创业者培训。对有意在社区创业的下岗失 业人员开展工商管理、税务知识、企业管理、创业意识、营销策 略、合法经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的社区创业培训。配合就业 部门,引导失业人员自强自立,自谋就业。

6、再就业培训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群策群力,共同 作好再就业培训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 门,负责全区再就业培训的协调管理; 各街乡的劳动保障部门负 责本区域内就业转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的组织动员;

区域内

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再就业培训。

7、再就业培训要着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失业 人员培训后的就业率, 形成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培训 机构的联动机制。 鼓励培训机构在劳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与用 人单位挂钩,采取培训学校与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签订用工、培 训双向协议书的方式,实施“承诺就业培训”的新型培训机制, 实现定岗培训率达到 50%,培训合格率达到 90%,培训后再就业 率达到 60%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政策宣传,区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各有关社 会团体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大力开 展“技能振兴行动” ,积极推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开展。

1、按照政府分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区经委、商委负有指导企 业开展职工培训的职责, 区教委负责全区 “大教育” 的统一领导,因此,各政府部门应在职业教育方面相互配合,

相互支持共同做

好职工培训工作。 各政府部门都有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政策精 神,提取工资总额的

1.5%用于职业教育,并确保教育经费中的

50%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职业教育和 职业培训计划, 实行职工在岗和轮岗培训制度。 企业培训可以采 取多种模式。 有条件的, 可以立足本单位, 强化自身的培训功能,自主培训本企业职工。 从事就业准入工种的职工, 应在本企业培 训后,由企业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不具 备自主培训条件的, 也可以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协调下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将本单位的职

工有计划、有步骤的输送到培训学校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在 2003 年至 2005 年的三年内,使企业中级工的比例达到员工总数 的 50%,高级工比例达到 20%。

3、在职职工培训应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有主管部门的应向 主管部门填报报表, 由主管部门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报表。

(三)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协作,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建 立新型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与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准入培训制度。

1、区教委负责对当年初、高中毕业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继 续就学的毕业生进行统计, 并配合劳动部门动员他们到区域内市级技校或其他具备培训资格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接受一年以上 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

2、区劳动部门负责会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动员区域 内市级技校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实施“青年培训计划” ,培养市场急需的职业技能人才。

3、建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经委、商委等各有 关部门、各培训学校、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 类职业介绍机构用工需求信息系统, 沟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联系。 用人单位提出用工要求, 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要 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激励新生劳动力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4、对从事就业准入工种的外来务工人员,建立完善的职业 培训制度。 凡是进入本市就业准入行业务工的外来人员,

必须先

行参加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 (已持有职业资格证书者除外) 。 劳动者可以本人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组织在单位内部或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在用人单

获取 位内部培训的, 须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劳动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 经培训仍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得从事相应 的行业或工种。

(四)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及农转居人员的职业培训,争 取在三年内,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

1、充分重视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村劳 动力尽快融入市场导向的就业渠道, 促进其转岗再就业。 按照区 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

(京海发

[2002]51 号)文件的精神,在 2003 年至 2005 年的三年内,我 区要对 6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总量 要达到一万人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

60%。2、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劳动保障局、经委、教委、农林委、商委、各乡镇等多个政府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作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委负责建立培训网络,组织,鉴定考核,发放证书,指导乡镇开展培训。各乡镇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

3、农村劳动力培训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前景,建立培训与就业之间的有机联系,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后的就业率。应尽可能采取就近培训的方 针,利用各乡镇或农村劳动力居住附近可资利用的教学场地及设 施,送教上门,以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学。

四、保障措施与职责

(一)加强领导,建立区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由 区劳动保障局、区经委、区教委、区农林委、区商委、区人事局 等主管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 局,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 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定 期召开联席会议, 研究全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工作, 通报职业 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协调有关事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及监督机制。区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根据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制定当年

的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指标分解。1、区劳动保障局与区属各街道共同完成再就业培训任务。 劳动保障局负责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下达指标任务,

供政策依据, 制定工作方针, 对街道的再就业培训工作给予具体 的指导及再就业培训的经费支持,督促街道完成再就业培训工 作;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失业人员的政策宣传、

再就业培训

直 报名表的发放、组织失业人员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接受培训、接组织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前的适应性培训、训人数的统计上报。

2、区劳动保障局与农林委共同负责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职 业技能培训计划, 按区政府的要求下达农村劳动力培训指标, 立培训网络,组织培训资源,指导乡镇进行技能培训,职业技能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

鉴定考核, 并按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精神, 给予乡镇培训经费支 持;乡镇负责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完成培训指标。3、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制定区属 及无主管企业在职职工培训规划, 下达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指 标,并指导企业进行培训; 上述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当年培训计 划,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本单位培训任务。

(三)加大就业准入工种持证上岗的监察力度。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6 号)中规定, 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

人 就业制度。 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职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根据这一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一直在 对用人单位就业准入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今后, 各行

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应配合区劳动行政部门加大持证上岗工作的监察力度, 规范用工行为, 应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参加职业 技能培训,掌握应有的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应调离该岗位。今年,我区的持证 率要达到 90%以上。

(四)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职业培训工作是关系到企业提 高员工职业素质, 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战略性问题, 绝不能可 有可无。因此,除了通过监督检查手段外,要通过各种形式在社 会上,企业中营造开展职业培训,讲学习、比技术和有利于技术 人才成长的氛围,同时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工资待遇、岗位津贴相结合制度。 对已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的人员,经考核聘任后应给予相应待遇。有条件的企业,每年要 举行技术竞赛活动, 对政府有关部门评审产生的本市 “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给予津贴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 2003 年 4 月底之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完成 本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并组 织各有关单位实施; 2003 年 9 月底之前,区属各主要企业要完 成本企业 3 年职业培训总体计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和量化指标, 并报区职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 从 2003 年 5 月初起, 街、乡、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区属各企业应按要求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填写进度报表并上报有 关工作进展情况。(三)区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 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出现的问题, 工作经验, 年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彰。

下午 13 :00 —17 :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 , 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 ,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

( 文员) 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

,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

;如遇中途出差 , 持出差证明 , 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 3.2 加班管理 3.2.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

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小时至 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 8小

时可申报加班 1天。对主管 ( 含) 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1.2.10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1.2.11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1.2.12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1.2.13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 1:1的比例冲

抵病、事假。

3.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2 《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2.3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 ( 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

前到部门考勤员 ( 文员) 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 ( 文员) 保

管。

3.2.4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 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下午 13 :00 —17 :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 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14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15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16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 ,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17 手工考勤制度

3.1.2.18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3.1.2.19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 文员) 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3.1.2.20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21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

,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

;如遇中途出差 , 持出差证明 , 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 3.4 加班管理 3.2.5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

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小时至 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 8小

时可申报加班 1天。对主管 ( 含) 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1.2.2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1.2.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1.2.4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1.2.5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 1:1的比例冲

抵病、事假。

3.2.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1.2.22 《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1.2.23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 ( 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

前到部门考勤员 ( 文员) 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 ( 文员) 保

管。

3.1.2.24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 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下午 13 :00 —17 :00 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5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6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7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 ,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8 手工考勤制度

3.9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3.10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 文员) 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3.11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

,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

;如遇中途出差 , 持出差证明 , 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 3.2.6 加班管理 3.1.2.6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

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小时至 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 8小

时可申报加班 1天。对主管 ( 含) 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3.1.2.25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1.2.26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1.2.27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1.2.28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 1 :1的比例冲

抵病、事假。

3.1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7 《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2.8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 ( 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

前到部门考勤员 ( 文员) 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 ( 文员) 保

管。

3.2.9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 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耶⋯ ⋯ ”随着一阵欢呼声及掌声,我们的指挥走上舞台,领下“红歌比赛一等奖”的奖状。 你可别以为这只是一个偶然的画面,要知道,这次的成功可是用我们的汗水所换来的。 早在两

个月以前,我们就接到了要举办“红歌比赛”的通知。本来时间还早,其他班对此还不大重视,可我们班的班主任似乎一刻也不能等,不仅给我们排好了班歌,还让我们在每天早晨、下午练

歌,让我们做着充足的准备迎接挑战。有一次,我们班主任还特的请来了一位音乐老师来指导我们,特别准备了两节课来练歌。当然,我们也不负众望,练得十分认真:有的脸涨红了 ;有的嗓

子练哑了 ;有的甚至还在这严寒之际,唱出了汗水,渗透了衣裳。离红歌比赛还有一两周了。 我们班主任又给我们编了队形, 还给我们制出了道具: 整个道具呈圆形, 飞盘状,一面是咱们班 “北山雄鹰”的班徽,一面是代表咱们六班每一棵“小树苗”的绿叶。你可别小看它,它不仅是我们比赛的制胜“法宝”,而且,为了给我们班 69 名同学每人一个,我们班的几位同学硬是忍冻

挨饿,直至晚上十点半左右,才完成了那 69 个道具。

还有几天就要比赛了,同学们抓的更紧了。在一次训练时,一个调皮的同学问道:“老师,你说我们会拿一等奖吗 ?”这句话打破了紧张的练习,大家都把目光投向班主任那儿。班主任笑

着说: “当然啦 !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如果连我们也拿不到第一,那恐怕就没有人敢去夺第一了。”班主任的一番话有使我们信心大增,再次点燃了我们心中的斗志,想着比赛做着最。刺冲的后

比赛当天,我们班除了领唱和指挥,其余人员全部穿着统一色的校服,配上鲜艳的红领巾,再加上耀眼的班徽,给人一种“不拿第一,誓不罢休”的感觉。比赛时,我们忘却了练习时的

辛苦,忘掉了站在舞台上的紧张,只是注视着指挥的每一个手势、每一个动作,满怀激情地唱出那嘹亮的歌声,完全沉浸在这优美的旋律里。知道主持人说出:“红歌比赛一等奖的获得者是

— — 初 20 ××级6 班! ”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渗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第2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京劳社培发[2003]40号),加强我区的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海淀区的经济建设需要,通过努力开展职业培训,大幅度的提高我区劳动者的职业素质,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提供大量合格优质的劳动技能型人才,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我区率先实现现代化、率先建成科技园区海淀园、率先完成奥运行动计划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03年至2005年三年期间,我区计划共培训十万人,具体培训人数指标分解为:2003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000人,在职职工培训6000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90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000人,合计25000人;2004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500人,在职职工培训9500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14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500人,合计35000人;2005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500人,在职职工培训12400人,新生及外来劳动力培训166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500人,合计40000人。

(一)进一步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2003年,我区计划培训下岗失业职工7000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其再就业,实现定岗培训率达到50%,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在职职工“技能振兴行动”,大力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在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注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力争实现初、中级工比例达到50%,高级工比例达到20%的目标,使我区的职工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继续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镇新生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现代新兴职业技能的培训和初中级职业基础能力的培养,从根本上改变职工队伍职业技能总体水平低下,企业青年技工断档,一线技术骨干匮乏的局面,为海淀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好技能人才储备的工作。

(四)作好本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京海发[2002]51号)的精神,在今后三年内,我区要培训一万人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尽快融入市场导向的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再就业。

三、主要任务

(一)根据市、区有关政策精神及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培训工作体系。

1、加强调查研究,参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岗培训指导意见》,建立完整的再就业培训制度。培训专业的设置、培训层次、培训时间,要紧紧围绕已开发出的社区就业岗位、企业用工需求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具体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2、对就业转失业人员普遍进行职业指导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对劳动就业形势的认识和对劳动法规的了解,调整就业心态,增强就业信心,提高求职能力,不等不靠,争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实现再就业。

3、按照有关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及就业稳定性。

4、结合社区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大力开展社区适应性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的能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稳定社区就业岗位。

5、积极推进企业创业者培训。对有意在社区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工商管理、税务知识、企业管理、创业意识、营销策略、合法经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的社区创业培训。配合就业部门,引导失业人员自强自立,自谋就业。

6、再就业培训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群策群力,共同作好再就业培训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区再就业培训的协调管理;各街乡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就业转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的组织动员;区域内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再就业培训。

7、再就业培训要着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失业人员培训后的就业率,形成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的联动机制。鼓励培训机构在劳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与用人单位挂钩,采取培训学校与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签订用工、培训双向协议书的方式,实施“承诺就业培训”的新型培训机制,实现定岗培训率达到50%,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政策宣传,区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各有关社会团体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大力开展“技能振兴行动”,积极推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开展。

1、按照政府分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区经委、商委负有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职责,区教委负责全区“大教育”的统一领导,因此,各政府部门应在职业教育方面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职工培训工作。各政府部门都有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政策精神,提取工资总额的1.5%用于职业教育,并确保教育经费中的50%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实行职工在岗和轮岗培训制度。企业培训可以采取多种模式。有条件的,可以立足本单位,强化自身的培训功能,自主培训本企业职工。从事就业准入工种的职工,应在本企业培训后,由企业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不具备自主培训条件的,也可以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下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将本单位的职工有计划、有步骤的输送到培训学校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在2003年至2005年的三年内,使企业中级工的比例达到员工总数的50%,高级工比例达到20%。

3、在职职工培训应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有主管部门的应向主管部门填报报表,由主管部门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报表。

(三)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协作,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建立新型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与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准入培训制度。

1、区教委负责对当年初、高中毕业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就学的毕业生进行统计,并配合劳动部门动员他们到区域内市级技校或其他具备培训资格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接受一年以上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

2、区劳动部门负责会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动员区域内市级技校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青年培训计划”,培养市场急需的职业技能人才。

3、建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经委、商委等各有关部门、各培训学校、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用工需求信息系统,沟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用人单位提出用工要求,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激励新生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4、对从事就业准入工种的外来务工人员,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制度。凡是进入本市就业准入行业务工的外来人员,必须先行参加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已持有职业资格证书者除外)。劳动者可以本人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组织在单位内部或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在用人单位内部培训的,须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劳动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经培训仍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得从事相应的行业或工种。

(四)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及农转居人员的职业培训,争取在三年内,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

1、充分重视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村劳动力尽快融入市场导向的就业渠道,促进其转岗再就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京海发[2002]51号)文件的精神,在2003年至2005年的三年内,我区要对6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总量要达到一万人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60%。

2、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劳动保障局、经委、教委、农林委、商委、各乡镇等多个政府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作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委负责建立培训网络,组织教学,鉴定考核,发放证书,指导乡镇开展培训。各乡镇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

3、农村劳动力培训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前景,建立培训与就业之间的有机联系,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后的就业率。应尽可能采取就近培训的方针,利用各乡镇或农村劳动力居住附近可资利用的教学场地及设施,送教上门,以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学。

四、保障措施与职责

(一)加强领导,建立区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劳动保障局、区经委、区教委、区农林委、区商委、区人事局等主管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全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工作,通报职业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协调有关事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及监督机制。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当年的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分解。

1、区劳动保障局与区属各街道共同完成再就业培训任务。劳动保障局负责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下达指标任务,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工作方针,对街道的再就业培训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及再就业培训的经费支持,督促街道完成再就业培训工作;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失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再就业培训报名表的发放、组织失业人员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接受培训、直接组织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前的适应性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人数的统计上报。

2、区劳动保障局与农林委共同负责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区政府的要求下达农村劳动力培训指标,建立培训网络,组织培训资源,指导乡镇进行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并按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精神,给予乡镇培训经费支持;乡镇负责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完成培训指标。

3、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制定区属及无主管企业在职职工培训规划,下达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并指导企业进行培训;上述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当年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本单位培训任务。

(三)加大就业准入工种持证上岗的监察力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6号)中规定,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一直在对用人单位就业准入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应配合区劳动行政部门加大持证上岗工作的监察力度,规范用工行为,应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应有的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于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应调离该岗位。今年,我区的持证率要达到90%以上。

(四)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职业培训工作是关系到企业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战略性问题,绝不能可有可无。因此,除了通过监督检查手段外,要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企业中营造开展职业培训,讲学习、比技术和有利于技术人才成长的氛围,同时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工资待遇、岗位津贴相结合制度。对已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经考核聘任后应给予相应待遇。有条件的企业,每年要举行技术竞赛活动,对政府有关部门评审产生的本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给予津贴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2003年4月底之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完成本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并组织各有关单位实施;2003年9月底之前,区属各主要企业要完成本企业3年职业培训总体计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和量化指标,并报区职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从2003年5月初起,街、乡、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区属各企业应按要求落实各项培训工作,填写进度报表并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区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出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年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3篇: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 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特制 定本安全预防措施。

一、建筑施工职业危害的种类

建筑施工存在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抹灰工、砼工、水泥上料工、搬运工、料库工、木工机械、和电焊工、挖掘机司机等工种对施工操 作人员造成粉尘、铅、苯、一氧化碳、燥声、振动而引发的粉尘危害、毒物危害、放射线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弧光辐射的危害和高 空作业不良反应。

二、防护措施 (一)防尘技术措施

1、水泥防尘措施

(1)搅拌机除尘。除尘设备必须考虑适合流动的特点。既要达到 除尘目的,又做到装、拆方便。 搅拌机上有 2个尘源点:一是向料斗 上加料时飞起的粉尘;二是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时,从进料口、出料口 飞起的粉尘。 采用通风除尘系统。 即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 挡住粉尘外扬; 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 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 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 机将空气粉尘送入旋风滤尘器, 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 被水冲 入蓄水池。

(2)高压静电除尘。高压静电除尘是静电分离技术之一,在适当 条件下亦可应用于水泥除尘回收。

(二)防毒技术措施

1、在职业中毒的预防上,管理和生产部门应采用的措施。 (1)加强管理,要搞好防毒工作。 (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

(3)对工程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毒设施同时设计。 (4)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预防中毒的技术水平。包括: 1)改革工艺; 2)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 3)加强设备的密闭化; 4)加强通风。

2、对生产工人应采取的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 (2)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油漆工在作业时戴上棉布口罩或防毒面罩。 (三)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措施

夏季强烈的太阳光线中,含有红外线和紫外线,生产中的红外线 和紫外线主要来源于火焰和加热的物体,气焊、气割及电焊等。为了 保护眼睛不受弧光的伤害, 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 罩。 可根据焊接电流强度和个人眼睛情况, 选择吸水式滤光片还是反 射式防护镜片。

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 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 戴好手套和鞋盖等。 (四)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各单位应重视噪声的治理, 主要应以三个方面着手:消除和减弱 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1)控制和减弱噪声源。以改革工艺入手,以无声的工具替有声 的工具。 (2)控制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入手,消声、吸声、隔声、隔振。 (3)做好个人防护。如及时戴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声用品。 (4)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五)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

(1)隔振,就是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 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设置所吸收。

(2)改革生产工艺,是防止振动危害的治本措施。

(3)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料隔振垫,工人操作时戴 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

(六)防暑降温措施

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体格检查, 凡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者不宜 从事高温作业。 炎热季节医务人员要到现场巡回医疗, 发现中暑要立 即抢救。 夏秋季节要在相对安全的地域设置茶水亭,方便作业人员饮用, 并且配备必备的应急药品, 比如藿香正气液、夏桑菊颗粒、消毒酒精、纱布、绷带…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我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如下: 总 指 挥 刘小平 副总指挥 :傅彪 折磊 现场协调 :王龙飞 联 络 员 :马超 运 输 员 :陈鑫 物 资 员 :王红艳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项目部 (项目经理办公室)。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 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 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 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 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 经验教训。 (三)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现场协调员:及时稳妥地疏散现场人员, 正确快速地引导救护车 辆。 通讯联络员:快速将事故情况向总指挥汇报, 及时联络救援人员, 车辆和物资。

运输员: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地运送伤员和救援物资, 及时投入救 援、抢险。 物资员:负责组织救援物资及时足量到位

二、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公司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 (一)、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施工现场及岗位防护设施损 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未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 故较难控制。 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 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 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部报警, 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责任人,快速查明发生职 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 出警报, 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 病危害事故现场。

3、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迅速向上级公 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 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 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 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Ⅰ、在主管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项目部、劳务公司 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班组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 调查职 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Ⅱ、组成由劳务公司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班组参加的抢救小 组,研究制定应急方案并立即组织救护,尽早接触警报和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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