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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农房重建情况汇报

永泰乡农房重建情况汇报

永泰乡地处盐亭东南部,距县城35公里,是北宋诗、书、画大师文同故里。全乡辖7个行政村,74个社,2171户,8365人,有耕地7964亩,其中水田2763亩。2008年“5.12”大地震波及我乡,致使我乡农房和基础设施、农作物等不同程度地遭受损失。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灾后重建精神,我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推进重建工作,目前我乡415户重建户已全面完成重建任务,现把重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宣传、强领导

地震后我乡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势宣传中央灾后重建政策,重建上报程序和资金补助标准。在宣传政策的同时,注重“宣教”结合。地震后,因人民群众不同程度遭受了损失,思想上波动,极易产生矛盾,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我乡及时公开主要领导联系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心理疏导,真正做到了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灾民心中,让灾后重建的政策深入民心。经认真核查,我乡农房严重损毁166户,中度损毁249户,一般损毁2077户,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原则,上报重建户425户,其中五保户10户,低保户27户,困难户11户。农房建设是群众生活中的大事,是民生工程之首,为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订了苦干巧干6个月,群众搬进新居过春节的目标,成立了由 1

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灾后农房建设的领导。

二、抓进度,重质量

为了切实加快农房重建进度,让受灾农户尽快搬进新家入住,我乡采取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方式,抓点,保面,点面结合,催建设进度,每天上报每户建设进度。一些农户报了重建,又不动工,等待观望,担心补助资金是否能真正兑现,针对此问题我们一是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二是对陈家井村重建户陈宗成,太元观村陈开发,凤堂村何久福,三户,乡财政所,民政办送建房补助到户,录制成电视宣传片播放,在全乡收到明显效果,重建户纷纷行动起来,充分调动了重建农户的积极性。在重建的同时,注重质量,保证安全,多次与县质检站取得联系,把农户的建筑材料送去检测,让老百姓建一个高质量的房子。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逢户必讲,逢人必说,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了优质重建,安全重建。

调建材,保重点

地震后,一时间建材猛涨,为了落实县相关会议精神,和切实维护重建户的利益,我乡制订了相应措施,针对建筑用砖价格过高的问题,乡上派干部入驻砖厂开票,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开票,坚决制止随意涨价,对那些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实行垄断的坚决打击,肃清了建材市场秩序,维护了老

百姓利益。

全乡11户贫困建房户是我乡的重点,这些人本身生活困难,加之手中资金严重不足,为让他们大胆放心重建,我乡从房屋选址,规划,资金方面积极协调,确实无能力重建的请本人亲属代建,或村民委员会代建,从信用社给他们协调资金10万元保证了他们花最少钱办更多的事

四,严资金,考核硬,

灾后重建资金是一根高压线,谁都不能碰。为了把我乡的灾后重建资金管好,兑现好,一是认真核实重建户人口,家庭类别,杜绝了冒领,欺骗资金行为。二是采取了资金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由乡长一支笔审批,按进度,按政策兑现,对重建户旧房已经拆除的立即兑现过渡安置费,地基完工的户,兑现40%建房补助,主体完工的户再兑现40%,建好后经验收兑现剩下20%的资金。截止目前全乡425户重建户已全部入住,兑现过渡安置费72.8万元,兑现特殊党费143.4万元,重建补助资金773万元。同时我乡把农房重建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村进行了表彰奖励,完成差的村通报批评。

我乡农房重建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全乡无一事资金违规行为,无一例因资金上访事件,受到群众好评,实现灾后重建一年完成的目标,给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2篇:县农房改善工作情况汇报

**县农房改善工作情况汇报

一、目前工作情况

我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累计完成投入39.6亿元,今年投入14.11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城乡面貌迅速改善。在确保群众合理过渡安置的前提下,连片拆除危旧房屋,有力推动城镇化水平,城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已拆除危旧房40712户,其中进城入镇23671户、进新型农村社区16299户,两项占98.17%,原址重建及其他安置方式742户、占1.83%。2018年9月以来,共改善12768户,进城入镇5263户(货币结算2633户,城镇社区2583户,进城购房47户),进新型农村社区7118户,原址重建387户; 二是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提升。全县新建集中居住点186个、19515户。截至目前,已竣工交付168个。2018年9月到2022年底,全县计划新建集中居住点55个(在原集中居住点扩建23个,新老村庄结合26个,新选址6个),安置6354户。2018年9月份以来,已开工建设86个新型社区,竣工63个,安置9701户。到2022年底,全县还计划新建新型农村社区35个,安置4089户。到2020年底规划建设13个点,2021年至2022年底规划建设22个点。同步配套各类基础设施,迅速制定后续管理和服务措施,推动移风易俗,确保建成的每一个康居点都能达到新型农村社区标准。三是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托底改造。根据市委工作布置,今年确保完成1437户的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改造1385户,正在改造52户,今年年底前确保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托底改造。省定任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200户,特殊困难群体危房改造302户,目前已全部完成。

二、明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1、2020年工作目标:新增进城入镇5000户;新建美丽宜居乡村40个;新建新型农村社区17个;每个镇区至少选择一个自然村庄进行改造提升。

2、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 ①完成新增进城入镇5000户。

②有计划推进面上农房改善工作,继续优先改善徐宿淮盐铁路、连盐铁路、S75及连接线、新长铁路、G204、G343、S329、S348、S231、迎宾大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市旅游廊道2号线、县道灶罗线、阜灶线、海芦线、殷马线、郭板淮线,从省道通往集镇(板湖、陈集、芦蒲、硕集四镇区)段两侧100米范围内的群众住房条件,危旧房全部进行改造,同时各镇区(街道、社区)至少改造提升1个规划发展村庄。

③全面完成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家庭四类困难群体住房保障任务。

④按照省特色田园乡村标准,继续推进县级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级1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创建40个产业特、村民富、文化兴、环境美、组织强、治理好的美丽宜居乡村。

⑤对列入省农房改善项目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省考核验收标准,查漏补缺到位。

3、推进措施: ①大力鼓励进城入镇。在适当提高进城入镇政策补助标准的同时,在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推出吸引农民进城入镇的政策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农房办牵头,动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县镇机关党员干部带头拆除退宅在农村自有的空关房;继续在益林镇开展好适老康居房的试点建设。

②重点实施示范带动。实施“五个打造”,将徐宿淮盐铁路、连盐铁路、市旅游廊道2号线、S75及连接线真正打造成全县农房改善示范带;将益林镇穆沟村打造成全县村庄改造提升示范村;将郭墅镇兴庄新型农村社区打造成社区管理村民自治示范点;将新建或在建集中居住300户以上的(新沟镇孔埝、吴滩街道立新、邹圩、陈良镇新涂、三灶镇掌李)新型农村社区打造成全县新型农村社区样板区;将县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成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

③按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支持在现有新型农村社区扩建和在规划发展村庄插建,新选址新建必须靠近田、贴近厂,严格控制另起炉灶式的选址新建;坚持以拆定建、以人定房原则,建设超过140㎡户型、拆除改造质量较好的A级房屋(退宅除外)必须经县农房办审批,对90㎡以下户型严禁设计两层。所有公建配套必须与农房、基础设施配套。按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位,规划设计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绿化设计,必须经县规委会评审。立足农村实际,不搞大路大广场,不搞铺装硬质化,不搞城市小区式绿化,融入更多元素和地方民居特点。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必须在2020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6月底前不能开工建设的,原则上安排到下一年度建设。对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应严格执行小区管理“十二个严禁”,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和社会治理,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走上好路子,过上好日子”。

④对照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考核验收标准》,对列入省今年86个的农房改善项目,进行逐一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绝不允许出现考核中一票否决的负面清单问题;对加分项目要立足实际,具备条件的必须创建到位。2月份,县组织模拟验收。对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应严格按照省考核验收标准组织建设。

⑤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农房改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各镇区(街道、社区)为工作主体组织实施,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农房改善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所有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由县住建局统一组织监管,所有新型农村社区周边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一线工作法”,为全县农房改善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各镇区(街道、社区)必须严格执行县负面责任清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一律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区必须制作政策一本通,逐户发放到位、宣传到位,真正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得人心。对各镇区(街道、社区)出台的政策由县农房办严格把关过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按照县统一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做到挂图作战、按表推进。县对整体工作靠后和单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区,由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镇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半年安排一次,对工作靠后的镇区,由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年底完不成农房改善任务的,一律在综合考核中予以体现,其中整体工作和单项重点工作倒数第一名的,依据考核结果,一律降一格奖励,绝不打和牌。

三、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1.由于我县前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量较大,导致我县2020-2021年新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恳请帮助我县和省自然资源厅协调,争取相关建设用地指标。

2.随着我县农房改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对于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恳请上级部门对我县土地指标交易、省发债券等给予一定支持。

第3篇: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汇报

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汇报材料

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汇报材料

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按照霍政办67号《关于转发市住建委立即开展全市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国土所、财政所、学校、卫生院、-,管理类,工作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各企业以及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各企业、学校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二、细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督促整改,让隐患得到控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三、工作内容及措施办法得当、加强农村农房建设安全生产的宣传,努力提高全镇人民对农房建设安全生产的意识,各村、各企业通过广播、标语、会议等方式,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把审批规划关。 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农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凡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农宅不得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扩建,须在村庄规划点安排新宅基地,原房屋必须拆除,其宅基地应尽量复垦成耕地。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原宅基地上改建,必须报所在的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土地主管部门备案。自二o o七年-,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以来我们一直都在严格遵守,严格把关。为了充实执法力量,我镇从土地、域建及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城管执法中队,建立健全执法巡查机制,对全镇范围内镇村主干道、国省道及农村规划点每周开展一次巡查,同时在各村都明确一名土地执法巡查信息员,对农村违法用地、占地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工业、商业用地我们严禁未批先建或以租代征,须现征后用。通过严格执法,全镇各村农民自建房、统建房、商业用房、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和公共建筑等在用地方面都能依法做到先批后用。、为加强对村镇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村镇农民建房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镇根据实际制定了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1、镇政府负责组织其辖区内的村镇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村级组织充分发挥起自治作用,开展村镇农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宣传村镇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2、村-,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镇农民建房必须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施工。 3、村镇农民建房应当取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纸,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具有相应的施工技能的村镇建筑工匠进行施工。 4、村镇农民建房在开工前,建房户须经镇人民政府核对同意后,向国土中心所申请开工备案。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规划批准文件;与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与有相应建筑施工技能的村镇建筑工匠签订的建房合同; 5、工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承建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进场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建房户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督促承建方及时进行整改。 7、村镇建筑工匠应当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自觉抵制村镇建筑市场出现的随意压价、违法建房、违规施工等行为,保证村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农民建房质量安全。8、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和验收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9、村镇建筑工匠承接业务实行登记制度。村镇建筑工匠承接业务后到国土中心所登记,同一位建筑工匠只能同时承接两处以下工程。村镇农民建房完工验收后,村镇建筑工匠应当到国土中心所办理所登记的工程注销手续,注销后方可承接其他工程。10、村镇农民建房完工后应当经国土中心所规划验收同意。11、村级自治组织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村镇农民建房的日常管理,督促建房户对建房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四、存在问题1、村镇建筑工匠难以管理,需多部门共同管理。2、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找出差距,弥补不足。牢固树立安全就是保障,安全就是效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全就是顾大局的意识,一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确保农村农房建设安全问题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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