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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施工监理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北京泽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Beijing zdeco decoration project Co.Ltd

精装公司

施工监理(质检员)薪资待遇及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一、待遇及奖罚规定 (一)薪资及福利

1、待遇:根据质检员的资格及业绩以及实际工作中反馈的甲方满意率,个人能力等综合评定等级;

2、等级划分为二级:一级、二级。

3、质检员保底工资:一级 元、二级 3000 元(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80%)。公司对每名质检员每月补贴交通费 100 元,餐费 10 元/天(每级质检员都享受),试不期不享受提成。业绩提成:装饰:0.8%,土建:0.3%(土建合同利润点不足10%的不予提成)。 (二)奖励及处罚 1、等级划分标准:

(1)二级质检员为资格在施工监理(上岗证)或持有工长本、预算本、工作满一年,满意率达到90%,个人能力好,优质工程及样板工程完成的好的工程。

(2)一级质检员具有施工监理(质检员)资格证书,在施工监理(二级)工作满一年,满意率达到95%,个人能力好,优质工程及样板工程完成的好的工程。

2、业绩提成:装饰:0.8%,土建:0.3%(土建合同利润点不足10%的不予提成)。 3、处罚: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免除0.8%奖励,后果严重者将追纠个人责任。 ① 因管理失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前无整改巡检记录及罚款通知书。 ② 业主因质量未正常结款。

③ 无正当理由造成工期延误,引起工期索赔。 ④ 监理过程中,颤离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⑤ 监理过程中,收授回扣贿赂者。

⑥ 所辖项目,施工队工程款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处置者

二、个人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完成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公司出勤及请销假制度,打卡、外出登记详细。

3、需外出工作,要提前一天安排好第二天的工作内容,并填写外出工作单,经工程部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4、巡检记录详尽、准确、文字清晰、照片齐全,发现问题告知工长,并责令整改。 5、工装整洁,言语文明,树立良好的施工监理形象。 6、按时参加各种会议。

岗位职责 7、严禁收受工长和客户的贿赂;严禁接受工长和客户的吃请。 8、严禁擅离职守。

施工监理工地管理要求

1、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2、确保所管辖的项目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公司要求,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对现场严格管理,工地现场严禁有烟头、工人必须穿工作服、严禁赤膊或穿拖鞋、保持现场卫生良好,材料码放整齐、指示牌、展板摆放指定位置;严格做好现场成品保护。 3、确保工程款按合同要求,催缴至公司。 4、不得瞒报工地施工质量问题; 5、做好保修的工程,应及时回访维修。 6、负责项目的总协调工作。

7、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按期交款;逾期未交工程款者,需停工待款,直到交款后方可开工,因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客户未交中期款及增项款的,施工监理要及时安排停工的,不得给公司后续收款造成困难。

四、施工监理岗位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进场须知

1、严格执行客户与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合同附件,维护合同的法律权威性。 2、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公司的质量规定,工艺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必须熟悉专业知识,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

3、对公司所规定的工艺做法有足够的了解并监督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施工队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要求》,并及时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向工程部经理反映。

4、负责工地总协调,重点协调客户、设计师、工长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与解答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监督施工进度,检查项目进展、材料进场情况,对所辖施工的每一个工地,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不徇私枉法,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按期峻工。

6、监理负责协调并参与客户、设计师与工长施工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7、装修材料进场时,负责联系客户及材料负责人到现场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供材须责成施工队做好验收记录。

8、施工队进场,提供施工进度表 第二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①对所有用于施工的装饰材料进行验收。

岗位职责 ②现场交底时监理同工长、房主预约材料验收时间。 ③材料进场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房主到场验收。 ④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客户提出的实际变更及增减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应及时与设计师、工长联系,共同办理工程的变更,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三阶段:隐蔽工程及水电工程验收 ①对隐蔽工程和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②工长自检合格通知施工监理验收,施工监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 ③现场进行检验。

④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

如遇特殊情况,工程项目须延长工期,应主动通知客户并细心解释,经双方协商后,共同办理工期延长手续。工程工期过半(木工收口),主动联系客户、工长及设计师进行工程验收,并按合同规定进行中期款结算,同时也要对增减项款进行结算。 第四阶段:中期验收

①中期验收前,工长须先进行自检,确保监理验收合格。 ②自检合格后工长与监理约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通知客户。 ③施工监理按验收规范逐项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结果。 第五阶段:竣工预验收 ①工程竣工前5天内预验收。

②工长在预验收48小时前通知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在约定时间进行 预验收。监理填写《预验收单》,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③凡预验收未通过的工程,施工监理责成工长限期整改,并在限定 时间组织二次报验。

④二次预验收仍不合格的,工程部经理亲自组织或参与整改。工程 部经理参与或组织的整改工程,该工程质量等级降一级。 第六阶段:竣工验收

①预验收合格后,工长在工程竣工前3天向工程部报验。将工程名称、地点、竣工时间报工程部备案,以便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验的,按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②竣工验收由施工监理按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负责进行评定打分,评定时要求工长和工地组长参加。

岗位职责

③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交纳工程尾款:未交纳工程尾款不能交接,不予签订保修单,由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④客户交纳工程尾款后,施工监理协同财务与客户签订工程保修单,约期到现场交接,工长必须到场。 相关说明:

①各阶段验收不合格的,施工监理按规定对工长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由此延误工期时造成的损失由工长承担。

②由于施工监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监理承担。整改后须经施工监理鉴定合格方可继续.

③施工监理在所辖项目监理过程中,负责工程款的催款工作,严禁工长代为领取。 ④按时参加每次工程部例会及其他会议,并能认真负责反映提出意见及建议。

整体工程峻工后,监理应积极联系客户、工长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请客户填写《工程验收单》,进行工程尾款结算;尾款到位后,办理《工程保修单》,并请客户填写《项目评价及反馈单》。

第2篇: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入黔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省外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工商登记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企业或机构。

省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在黔设立的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按照本省企业进行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应当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其中,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乙级资质证书。

第五条 省外企业在黔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在拟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后,到贵州省建设厅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第六条 省外企业在黔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在分支机构注册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有1名以上专业与企业资质相对应且在黔常驻的注册人员;

(二)监理企业必须有1名以上、专业与企业资质相对应且在黔常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企业在黔常驻以下人员;一级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二级施工企业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四)施工企业以本单位名义累计在黔自行承接并完成了五个以上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合格,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贵州省建设厅只受理省外企业法人在黔设立一个分支机构的备案申请,不受理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备案申请。

在黔分支机构不得再设分支机构。

第八条 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每年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年检。分支机构备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向省建设厅申请重新办理备案。

第九条 未在黔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承接项目前或者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省建设厅办理单项项目资质核验。设计企业只作方案设计的除外。

单项项目资质核验是指:省外企业每次参加投标或直接承包项目前,须逐次办理资质核验手续。

在黔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逐项进行单项资质核验。 第十条 经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经备案后的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黔设立分支机构,在项目中标或者签订委托、承包合同后30日内,应当以公司法人名义向省建设厅办理单项项目备案。

单项项目备案是指:省外企业每中标一个项目或签定一份合同,须办理一次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省外施工、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当亲自到贵州省建设厅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或者单项项目资质核验。 第十二条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当填写“贵州省省外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介绍信或外出备案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企业信誉情况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 (5)在黔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6)在黔分支机构资质证书;

(7)在黔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8)在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件、身份证件;

(9)在黔分支机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社保、工伤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 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当填写“贵州省省外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介绍信或外出备案证明,工商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信誉情况证明和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在黔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6)在黔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7)在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件、身份证件;

(8)在黔分支机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社保、工伤保险凭证。

(9)以本单位名义在黔自行承接并完成了五个以上工程项目的合同。其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提交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质量安全等相关证明文件。

(10)与分支机构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机构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协议。

第十四条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办理单项项目资质核验,应当填写“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资质核验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介绍信或外出备案证明,工商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信誉情况证明和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承接项目是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应提供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以直接发包方式发包的,应提供发包单位邀请函。

第十五条 办理勘察、设计单项项目备案的企业,应当填写“贵州省省外企业单项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勘察设计单位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该单位入黔承接勘察设计任务证明;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签约人、备案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书、现场技术人才任命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勘察设计合同;

(5)承接项目立项、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建设投资经费来源证明(由建设方向勘察设计方提供);

(6)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 项目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书。

第十六条 办理施工、监理企业单项项目备案,应当填写“贵州省省外企业单项项目备案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贵州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黔资质核验表”或者“贵州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表”;

(2)以招标方式发包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3)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4)与所承接项目相对应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组成人员任职文件、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项目安全、质检、预算、会计、施工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5)用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清单; (6)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缴纳凭证;

(7)施工企业使用外单位劳务的,应当提供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8)与工程项目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或协议。

第十七条 依照本规定应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A4纸复印,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设封面、目录及页码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省外企业入黔承接项目为总承包或联合体承包时,应分别按入黔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入黔施工企业单项项目备案的规定提交资料。

办理单项项目备案时,以招标方式发包的项目,应同时提供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第十八条 省外企业办理单项项目备案时,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岗位证书原件,由贵州省建设厅暂时留存至项目结束后再返还企业。其间,凭省建设厅出具的留存证明,参加在黔的相关建筑活动。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规定的资质核验和备案手续,省建设厅在收到完整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条 省外企业在黔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并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省外施工企业使用建筑劳务,应当优先选择贵州省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禁止企业使用无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或者直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或民工班组。

第二十二条 省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黔从事建筑活动,应按规定向贵州省建设厅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并纳入我省企业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省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贵州省建设厅不受理该企业的资质核验和单项项目备案申请。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予以撤销:

(1)在贵州省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有串通招标投标、违法分包、转包、挂户、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隐瞒或者拖延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等重大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以及发生过四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的;

(3)正在受到有关部门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行政处罚的;

(4)未按规定年检或企业上一年度资质(资格)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或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最低等级的企业;

(5)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检制度,并按季度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贵州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承揽业务汇总表”。

第二十五条 未按本办法进行资质核验或者分支机构备案的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在黔承接工程项目或者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未按本办法办理单项项目备案,或者承接项目与企业资质核验时所申报项目不符的,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机构不得办理该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省外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办理登记、资质核验、备案过程中设臵不合理的条件歧视或者限制省外企业进入贵州建筑市场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得违法向省外企业收费或摊派。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3篇:勘察设计院岗位职责

院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传达国家、交通部以及交通厅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确定质量方针,依法开展业务,实施管理;

2.根据总公司年初经营目标任务主持召开经营班子会议,决定设计院的发展方向和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实施计划;

3.审定设计院财务报表,根据院经营状况制定财务计划,全面负责设计院财务管理并按总公司要求按期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审定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督促各部门按目标任务完成本职工作,并考查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

5.主持召开院办公会、财务分析会、绩效考核、质量管理、技术开发等会议,具体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

6.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经营班子的报酬、奖励和处罚,决定经营管理和人事编制;

7.对设计院各项业务和业务质量、安全负有法定责任; 8.在授权下独立承担设计院法律事务及法律责任工作; 9.密切关注 SCHECS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结合改革步伐,完善技术质量管理的人、财、物配备;

10.根据《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管理规定》、《设计确认意见处置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审定管理办法》和《管理评审程序》、

《公路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管理规定,按工作程序要求监督、指导完成设计作业、生产作业、质量管理和经济、质量目标任务;

11.随时掌握设计项目的生产、质量、技术动态,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并作出决策,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12.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凝聚力,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工作有序的高效团队;

13.负责督促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储备信息、储备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立志于工程设计、管理和咨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14.廉洁、自律,加强设计院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行业的要求,以“质量第一”的方针,完善设计院各项管理工作;

15.积极开拓创新,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领导员工不断的实现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和思想创新,形成统

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检查、考核各主要生产岗位干部工作,奖优罚劣;

1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接受总公司的监督、指导。

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1.总工程师是最高技术负责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承担技术责任;

2.审定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规划,院长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并完善相关技术质量规章制度,督促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进行检查;

4.审查批准院级设计技术和管理标准的编制计划,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审定院级设计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标准,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5.根据上级指示和技术业务的需要,组织研究并主持技术发展计划、技术管理办法,促进技术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6.审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负责解决设计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签署设计文件;

7.负责基础技术工作,主持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的交流,研究和布置新技术的开发工作;

8.主持设计质量的检查、评定、剖析活动,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9.组织开展设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职称晋升工作;

10.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承担技术管理责任。

设计项目管理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控制、质量管理,资源共享,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运用程序》、《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程序》以及《公路工程设计技术管理规定》、《设计项目后期服务管理办法》等条款为依据实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技术人才考评工作,完成本部门绩效考核任务,按照设计院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考评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任务职责的完成情况;

5.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7.认真贯彻公路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相关技术管理办法;

8.准确掌握设计院所承担的各设计项目的性质、建设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等重大技术原则;

9.根据行业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所需要的水文、

地质、测量等基础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10.全面掌握各项目组设计作业情况,严格执行《项目实施(作业)计划》,督促检查相关设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

11.对各项目组设计项目实行动态全过程管理。深入到设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对项目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协调各项目组之间的技术问题,统一标准,负责管理内、外部组织技术接口资料;

12.负责汇集本部门全部项目设计成果资料,管理各种质量管理的记录表卡,按照设计标识及技术档案的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成果文件有效版本和文件资料归档;

13.参与各项目组设计项目的后期服务工作,积极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14.当各项目组设计项目有采购时,负责向供方提出有关资料及产品的要求,必要时向供方提供上述内容形成的书面规定,并参与验收采购产品;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计划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3.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法》、《税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设计院财务、资产、劳资等实施管理;

4.按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财务材料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5.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6.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总公司、院长下达的本院任务指标,完成本院财务工作;

9.制定本院资金计划,对各部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

10.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收支和成本预算方案,参与设计院经营管理;

11.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负责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12.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进行核算会计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13.准确核算收支,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及时申报缴纳并代扣代缴设计院人员个人所得税;

14.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时计提折旧;

15.收集院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院长报告;

16.参加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及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院对外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的拟定、签订;

17.对各项目组的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及时、准确、完善的合同支付台帐;

18.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9.根据《四川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建立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正常进行;

20.负责本公司会计文书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任务;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执行行政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设计院人事、后勤保障实施管理;

4.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作业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5.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7.负责本院行政、劳资、固定资产、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编写相关执行文件;

8.具体负责院内各类来往文件、图片、音像等文案处理工作,并按资料类别登记、回复和归档;

9.负责院行政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0.负责本院资质等级年审工作;

11.负责院所属行政、宣传和本部门业务会议的组织、安排; 12.负责院各项文娱活动开展;

13.负责院属办公用品采购、领发、管理;

14.负责编写一般性公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确保行政文案信息畅通;

15.负责职工后勤保障和福利管理;

16.建立有效的项目储备信息,保持和发展新老客户,对客户的回访服务应达到100%;

17.协助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制定部门财务考核指标和管理承包指标;

18.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和各类人员关系的协调;

19.协助各部门按规定管理好相关技术档案、经济合同等; 20.协助和参与招投标标书各种数据的收集,实现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1、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办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全院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厅)等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4、按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负责院级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产品的评审工作。

5、负责院级技术文件及科技档案、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工作,编辑发行有关资料。

7、负责组织申报相应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

8、负责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工作。

9、协助项目管理部进行全院勘察设计任务的安排、组织、调度和设计质量回访、信息处理等工作。

10、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经营部

1.负责制定本院年度经营发展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市场策划和业务发展计划。

2.负责收集有关招标、比选信息,提出经营计划。

3.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定期对顾客进行回访并收集意见和处理投诉问题。

4.组织投标评审和合同评审工作。

5.起草、审核各类经营合同,制定标准合同,或根据业主要求起草和修改合同文本,主持合同的签订工作。

6.负责保管院各类资质证书及证照工作。 7.负责合同印章的保管、使用;

8.按时提交经营发展现状报告、发展计划报告。 9.负责购买招标、比选文件;

10.负责办理各地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注册及维护工作。 11.协助办理投标活动中的对外公证以及各种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12.负责建立收付款台账管理工作,协助财务部完成合同款项收费工作;

1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并对合同的收付款进行动态管理。 14.办理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款业务;

15.负责院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6.负责本院工商年审及业内企业相关指标的评审工作; 17.起草、谈判、拟定设计合同,并将设计院的合同法律风险规避在99%以内;

18.负责向设计院领导和院各部门提供市场现状和相关部门的资源状况,负责经营工作和行业内经营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

19.确保客户信息资源、技术信息资源、行业信息资源等档案信息的保密性达100%,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度;

20.协调招投标具体事宜,并进行招投标现场组织工作和组织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计室工作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和生产管理,其工作质量对分管院长负责。

2 接到工程项目后,按照院里的有关要求,推荐项目负责人并报院总工办审查确认,督促或组织编制“工作大纲”、《设计计划》或《勘测大纲》,向总工办申请召开开工会。

3 根据院下达的项目情况,综合平衡本部门的技术力量,合理地进行安排,做到组织落实、技术落实、措施落实,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

4 根据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的要求,主持研究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

5 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项目进行技术和质量管理,并对其工期和成果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生产中组织贯彻实。

6 加强业务建设,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技术总结、经验交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成果质量。

7 部门负责人应充分发挥主任工程师(副职)的作用,支持其分管的工作。

8 对有相关责任的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4篇:勘察设计院岗位职责

院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传达国家、交通部以及交通厅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确定质量方针,依法开展业务,实施管理;

2.根据总公司年初经营目标任务主持召开经营班子会议,决定设计院的发展方向和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实施计划;

3.审定设计院财务报表,根据院经营状况制定财务计划,全面负责设计院财务管理并按总公司要求按期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审定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督促各部门按目标任务完成本职工作,并考查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

5.主持召开院办公会、财务分析会、绩效考核、质量管理、技术开发等会议,具体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

6.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经营班子的报酬、奖励和处罚,决定经营管理和人事编制;

7.对设计院各项业务和业务质量、安全负有法定责任; 8.在授权下独立承担设计院法律事务及法律责任工作; 9.密切关注 SCHECS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结合改革步伐,完善技术质量管理的人、财、物配备;

10.根据《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管理规定》、《设计确认意见处置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审定管理办法》和《管理评审程序》、《公路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管理规定,按工作程序要求监督、指导完成设计作业、生产作业、质量管理和经济、质量目标任务;

11.随时掌握设计项目的生产、质量、技术动态,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并作出决策,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12.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凝聚力,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工作有序的高效团队;

13.负责督促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储备信息、储备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立志于工程设计、管理和咨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14.廉洁、自律,加强设计院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行业的要求,以“质量第一”的方针,完善设计院各项管理工作;

15.积极开拓创新,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领导员工不断的实现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和思想创新,形成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检查、考核各主要生产岗位干部工作,奖优罚劣;

1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接受总公司的监督、指导。

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1.总工程师是最高技术负责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承担技术责任;

2.审定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规划,院长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并完善相关技术质量规章制度,督促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进行检查;

4.审查批准院级设计技术和管理标准的编制计划,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审定院级设计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标准,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5.根据上级指示和技术业务的需要,组织研究并主持技术发展计划、技术管理办法,促进技术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6.审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负责解决设计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签署设计文件;

7.负责基础技术工作,主持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的交流,研究和布置新技术的开发工作;

8.主持设计质量的检查、评定、剖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9.组织开展设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职称晋升工作;

10.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承担技术管理责任。

设计项目管理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控制、质量管理,资源共享,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运用程序》、《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程序》以及《公路工程设计技术管理规定》、《设计项目后期服务管理办法》等条款为依据实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技术人才考评工作,完成本部门绩效考核任务,按照设计院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考评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任务职责的完成情况;

5.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7.认真贯彻公路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相关技术管理办法;

8.准确掌握设计院所承担的各设计项目的性质、建设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等重大技术原则;

9.根据行业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所需要的水文、地质、测量等基础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10.全面掌握各项目组设计作业情况,严格执行《项目实施(作业)计划》,督促检查相关设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

11.对各项目组设计项目实行动态全过程管理。深入到设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对项目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协调各项目组之间的技术问题,统一标准,负责管理内、外部组织技术接口资料;

12.负责汇集本部门全部项目设计成果资料,管理各种质量管理的记录表卡,按照设计标识及技术档案的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成果文件有效版本和文件资料归档;

13.参与各项目组设计项目的后期服务工作,积极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14.当各项目组设计项目有采购时,负责向供方提出有关资料及产品的要求,必要时向供方提供上述内容形成的书面规定,并参与验收采购产品;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计划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3.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法》、《税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设计院财务、资产、劳资等实施管理;

4.按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财务材料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5.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6.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总公司、院长下达的本院任务指标,完成本院财务工作;

9.制定本院资金计划,对各部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

10.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收支和成本预算方案,参与设计院经营管理; 11.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负责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12.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进行核算会计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13.准确核算收支,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及时申报缴纳并代扣代缴设计院人员个人所得税;

14.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时计提折旧;

15.收集院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院长报告;

16.参加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及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院对外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的拟定、签订;

17.对各项目组的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及时、准确、完善的合同支付台帐;

18.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9.根据《四川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建立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正常进行;

20.负责本公司会计文书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任务;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执行行政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设计院人事、后勤保障实施管理;

4.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作业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5.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7.负责本院行政、劳资、固定资产、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编写相关执行文件;

8.具体负责院内各类来往文件、图片、音像等文案处理工作,并按资料类别登记、回复和归档;

9.负责院行政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0.负责本院资质等级年审工作;

11.负责院所属行政、宣传和本部门业务会议的组织、安排; 12.负责院各项文娱活动开展;

13.负责院属办公用品采购、领发、管理; 14.负责编写一般性公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确保行政文案信息畅通;

15.负责职工后勤保障和福利管理;

16.建立有效的项目储备信息,保持和发展新老客户,对客户的回访服务应达到100%;

17.协助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制定部门财务考核指标和管理承包指标;

18.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和各类人员关系的协调;

19.协助各部门按规定管理好相关技术档案、经济合同等; 20.协助和参与招投标标书各种数据的收集,实现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1、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办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全院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厅)等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4、按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负责院级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产品的评审工作。

5、负责院级技术文件及科技档案、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工作,编辑发行有关资料。

7、负责组织申报相应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 8、负责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工作。

9、协助项目管理部进行全院勘察设计任务的安排、组织、调度和设计质量回访、信息处理等工作。

10、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经营部

1.负责制定本院年度经营发展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市场策划和业务发展计划。

2.负责收集有关招标、比选信息,提出经营计划。

3.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定期对顾客进行回访并收集意见和处理投诉问题。

4.组织投标评审和合同评审工作。

5.起草、审核各类经营合同,制定标准合同,或根据业主要求起草和修改合同文本,主持合同的签订工作。

6.负责保管院各类资质证书及证照工作。 7.负责合同印章的保管、使用;

8.按时提交经营发展现状报告、发展计划报告。 9.负责购买招标、比选文件;

10.负责办理各地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注册及维护工作。 11.协助办理投标活动中的对外公证以及各种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12.负责建立收付款台账管理工作,协助财务部完成合同款项收费工作;

1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并对合同的收付款进行动态管理。 14.办理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款业务; 15.负责院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6.负责本院工商年审及业内企业相关指标的评审工作; 17.起草、谈判、拟定设计合同,并将设计院的合同法律风险规避在99%以内;

18.负责向设计院领导和院各部门提供市场现状和相关部门的资源状况,负责经营工作和行业内经营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

19.确保客户信息资源、技术信息资源、行业信息资源等档案信息的保密性达100%,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度;

20.协调招投标具体事宜,并进行招投标现场组织工作和组织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计室工作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和生产管理,其工作质量对分管院长负责。

2 接到工程项目后,按照院里的有关要求,推荐项目负责人并报院总工办审查确认,督促或组织编制“工作大纲”、《设计计划》或《勘测大纲》,向总工办申请召开开工会。

3 根据院下达的项目情况,综合平衡本部门的技术力量,合理地进行安排,做到组织落实、技术落实、措施落实,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

4 根据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的要求,主持研究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

5 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项目进行技术和质量管理,并对其工期和成果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生产中组织贯彻实。

6 加强业务建设,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技术总结、经验交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成果质量。

7 部门负责人应充分发挥主任工程师(副职)的作用,支持其分管的工作。

8 对有相关责任的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第5篇:勘察设计院岗位职责

所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传达国家、住建部、国家铁路总局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勘测委员会,关于勘测设计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确定质量目标方针,依法开展业务,实施管理;承办资质就位和年审工作。

2.按照“(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建市[2007]202号”对勘察设计企业职责的划分和行业要求,负责主持按时完成建勘设(表1-6)的月度、季度、年度报部工作;负责协调完成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自治区住建厅每年一度的勘察设计成果专项抽检工作;负责主持完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厅对行业配额的科技创新科研任务。

3.根据总公司年初经营目标任务主持召开经营班子会议,决定设计所(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实施计划;

4.审定设计所(公司)全面财务预算,根据设计所(公司)(公司)经营状况制定财务计划,全面负责设计所(公司)财务管理并按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按期上报设计所(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5.审定设计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督促各部门按目标任务完成本职工作,并考查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

6.主持召开设计所(公司)办公会、财务分析会、绩效考核、质量管理、技术开发等会议,具体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

7.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经营班子及各部门的奖励和处罚,决定经营管理和技术岗位分工;

1

8.对设计所(公司)各项业务和业务质量、安全负有法定责任; 9.在授权下独立承担设计所(公司)法律事务及法律责任工作; 10.密切关注 TSHECS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结合改革步伐,完善技术质量管理的人、财、物配备;

11.根据住建部《工程设计项目技术管理规定》、《设计确认意见处置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审定管理办法》和《管理评审程序》、《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管理规定,按工作程序要求监督、指导完成设计作业、生产作业、质量管理和经济、质量目标任务;

12.随时掌握设计项目的生产、质量、技术动态,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并作出决策,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13.负责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紧急设计预案。(主要包括在特定的时间内,人员到达现场---外业勘察---现场设计—内业技术支援—设计方案各专业图纸会审—设计方案实施—现场技术指导等一系列作业流程)。

14.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凝聚力,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工作有序的高效团队;

13.负责督促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储备信息、储备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立志于工程设计、管理和咨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14.廉洁、自律,加强设计所(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行业的要求,以“质量第一”的方针,完善设计所(公司)各项管理工

2

作;

15.积极开拓创新,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领导员工不断的实现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和思想创新,形成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检查、考核各主要生产岗位干部工作,奖优罚劣;

16.完成集团公司及工程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接受集团总公司的监督、指导。

3

副所长工作职责

1.在所长的授权下,全面主持设计所(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工作。

2.协助所长完成年度生产和管理目标;

3.组织建立和完善设计所(公司)设计生产体系,编制生产计划,检查生产工作,确保生产任务按质按时的完成;

4.根据生产计划,掌握生产进度,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合理组织分配设计人员,做好各生产项目之间横向平衡工作;

5.定期召开生产会,分析生产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保证设计所(公司)生产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6.负责设计所(公司)设计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设计人员业务水平;

7.负责设计所(公司)各项目生产技术质量保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处理,重大问题直接向上级汇报;

8.定期向所长汇报分管工作,并完成其交办的其它工作; 9.完成所长及公司高管安排的其他任务。 10.负责公司对外联络、政府关系方面的工作;

4

5

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1.总工程师是最高技术负责人,在所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承担技术责任;

2.审定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规划,所长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并完善相关技术质量规章制度,督促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进行检查;

4.审查批准所里设计技术和管理标准的编制计划,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审定所里设计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标准,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5.根据上级指示和技术业务的需要,组织研究并主持技术发展计划、技术管理办法,促进技术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6.审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负责解决设计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签署设计文件;

7.负责基础技术工作,主持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的交流,研究和布置新技术的开发工作;

8.主持设计质量的检查、评定、剖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9.组织开展设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职称晋升工作;

10.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承担技术管理责任。

6

设计项目管理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所(公司)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所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进行设计控制、质量管理,资源共享,按照《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运用程序》、《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程序》以及《工程设计技术管理规定》、《设计项目后期服务管理办法》等条款为依据实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设计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技术人才考评工作,完成本部门绩效考核任务,按照设计所(公司)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考评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任务职责的完成情况;

5.严格执行设计所(公司)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所(公司)各项政治任务。

7.认真贯彻铁路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相关技术管理办法;

8.准确掌握设计所(公司)所承担的各设计项目的性质、建设目

7

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等重大技术原则;

9.根据行业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所(公司)需要的水文、地质、测量等基础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10.全面掌握各项目组设计作业情况,严格执行《项目实施(作业)计划》,督促检查相关设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

11.对各项目组设计项目实行动态全过程管理。深入到设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对项目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协调各项目组之间的技术问题,统一标准,负责管理内、外部组织技术接口资料;

12.负责汇集本部门全部项目设计成果资料,管理各种质量管理的记录表卡,按照设计标识及技术档案的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成果文件有效版本和文件资料归档;

13.参与各项目组设计项目的后期服务工作,积极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14.当各项目组设计项目有采购时,负责向供方提出有关资料及产品的要求,必要时向供方提供上述内容形成的书面规定,并参与验收采购产品;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

财务计划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所(公司)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所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程序;组织其他生产部门,主持编制本年度财务预算,全面实现预算管理;

3.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法》、《税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设计院财务、资产、劳资等实施管理;

4.按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财务材料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5.严格执行设计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6.严格执行设计所(公司)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所(公司)各项政治任务。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总公司、所长下达的本所任务指标,完成本所财务工作;

9.制定本所资金计划,对各部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为所领导的决策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

9

10.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收支和成本预算方案,参与设计所(公司)经营管理;

11.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负责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12.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进行核算会计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13.准确核算收支,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及时申报缴纳并代扣代缴设计院人员个人所得税;

14.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时计提折旧;

15.收集所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院长报告;

16.参加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及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所对外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的拟定、签订;

17.对各项目组的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及时、准确、完善的合同支付台帐;

18.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9.根据《行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建立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正常进行;

20.负责本公司会计文书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

10

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所(公司)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所领导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任务;

2.根据集通铁路集团公司管理文件要求执行行政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设计院人事、后勤保障实施管理;

4.严格执行设计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作业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5.严格执行设计所(公司)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所(公司)(公司)各项政治任务。

7.负责本所行政、劳资、固定资产、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编写相关执行文件;

8.具体负责所内各类来往文件、图片、音像等文案处理工作,并按资料类别登记、回复和归档;

9.负责所行政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0.负责本所资质等级年审工作;

11.负责所里行政、宣传和本部门业务会议的组织、安排; 12.负责所各项文娱活动开展;

13.负责所属办公用品采购、领发、管理;

12

14.负责编写一般性公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确保行政文案信息畅通;

15.负责职工后勤保障和福利管理;

16.建立有效的项目储备信息,保持和发展新老客户,对客户的回访服务应达到100%;

17.协助所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制定部门财务考核指标和管理承包指标;

18.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和各类人员关系的协调;

19.协助各部门按规定管理好相关技术档案、经济合同等; 20.协助和参与招投标标书各种数据的收集,实现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1、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总工办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全院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全所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厅)等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4、按所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负责所里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产品的评审工作。

5、负责所里技术文件及科技档案、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工作,编辑发行有关资料。

7、负责组织申报相应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 8、负责设计所(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工作。

9、协助项目管理部进行全所勘察设计任务的安排、组织、调度和设计质量回访、信息处理等工作。

10、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

生产经营部

1.负责制定本所年度经营发展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市场策划和业务发展计划。

2.负责收集有关招标、比选信息,提出经营计划。

3.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定期对顾客进行回访并收集意见和处理投诉问题。

4.组织投标评审和合同评审工作。

5.起草、审核各类经营合同,制定标准合同,或根据业主要求起草和修改合同文本,主持合同的签订工作。

6.负责保管所里各类资质证书及证照工作。 7.负责合同印章的保管、使用;

8.按时提交经营发展现状报告、发展计划报告。 9.负责购买招标、比选文件;

10.负责办理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注册及维护工作。 11.协助办理投标活动中的对外公证以及各种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12.负责建立收付款台账管理工作,协助财务部完成合同款项收费工作;

1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并对合同的收付款进行动态管理。 14.办理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款业务;

15

15.负责所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6.负责本所工商年审及业内企业相关指标的评审工作; 17.起草、谈判、拟定设计合同,并将设计院的合同法律风险规避在99%以内;

18.负责向设计所(公司)领导和所各部门提供市场现状和相关部门的资源状况,负责经营工作和行业内经营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

19.确保客户信息资源、技术信息资源、行业信息资源等档案信息的保密性达100%,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度;

20.协调招投标具体事宜,并进行招投标现场组织工作和组织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2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6

勘测设计部工作职责

1 在所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和生产管理,其工作质量对分管所长负责。

2 接到工程项目后,按照院里的有关要求,推荐项目负责人并报所总工办审查确认,督促或组织编制“工作大纲”、《设计计划》或《勘测大纲》,向总工办申请召开开工会。

3 根据所下达的项目情况,综合平衡本部门的技术力量,合理地进行安排,做到组织落实、技术落实、措施落实,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

4 根据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的要求,主持研究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

5 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项目进行技术和质量管理,并对其工期和成果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生产中组织贯彻实施。

6 加强业务建设,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技术总结、经验交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成果质量。

7 部门负责人应充分发挥主任工程师(副职)的作用,支持其分管的工作。

8 对有相关责任的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17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8

第6篇:勘察设计院岗位职责

董事长岗位职责

1、根据战略部署,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掌握公司的全面工作,对生产经营、工程设计质量、财务状况及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和执行结果进行审查。

3、监管公司的财务状况,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

4、督促并审查公司重大设计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5、审查公司重大的管理体系构建、人事调整、流程变革、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事项。

6、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8、参与对重大设计项目的洽谈、设计大纲、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

9、不断探索创新,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形成具有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等特点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及决策机制。

10、董事会赋予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全面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等全盘工作,对生产经营管理、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

2、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发展规划、人才战略、财务支持及融资计划。

3、负责协调与相关产业及政府部门的关系。

4、建立企业激励机制,弘扬企业文化,为员工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

5、根据发展需要设置公司各职能部门编制,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高层或中层管理人员。

6、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草拟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工作方案。

7、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调整、续聘或解聘相关人员。

8、负责公司重大勘察、设计项目业务的合同、技术洽谈。

9、负责审定公司重大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方案,技术革新措施及成果。

10、完成董事会安排的其他任务。就公司生产经营、行政、技术、质量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技术、质量)

1、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的组织领导,领导相关负责人员组织实施和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

2、制定公司年度生产技术和质量目标。

3、进行全面生产管理,推进流程管理、质量管理,提高公司设计水平,并对公司的设计质量负责。

4、负责对所签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项目及时按合同规定完成生产任务。

5、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后期服务回访工作,督促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

6、负责公司日常生产任务的分配及管理,指导各所负责人进行项目的人员、工期安排。

7、参加公司常务办公会议,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8、对公司生产系统人员有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9、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10、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任务。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经营)

1、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做到掌握信息,不断开拓经营领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2、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3、领导和组织各项目及时按合同规定收缴设计费和处理滞收设计费问题。

4、负责对所签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项目及时按合同规定收缴设计费和处理滞收设计费问题。

5、对公司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负监督、检查之责。 6、对公司经营系统的人员有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7、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承担技术责任;

2、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章制度,主持拟定并完善相关技术质量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3、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负责公司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产品的评审工作。

4、审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原则和勘察、设计方案,下达设计任务书。负责解决勘察、设计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签署设计文件;

5、负责基础技术工作,主持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的交流,研究和布置新技术的开发工作;

6、主持设计质量的检查、评定、剖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7、组织开展设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职称晋升工作;

8、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承担技术管理责任。

分院院长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经营层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行政管理工作和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3、根据公司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勘察、设计控制和质量管理,以公司《专业技术质量管理手册》为依据实施各项专业技术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人事、合同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5、对分院的勘察、设计生产经营、质量控制管理、政治思想教育负责,准确掌握院所承担的各项勘察、设计项目的性质、建设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等重大技术原则。

6、全面掌握各项目组勘察、设计作业情况,督促检查相关勘察、设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执行情况。

7、负责本部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勘察设计费回收。勘察、设计任务分配、效益分配和月生产情况报表。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总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生产质量管理,其工作质量对分院院长、总工负责。

2、接到工程项目后,按照《勘察设计大纲》或《勘察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组建项目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提出项目基础资料需求和专业配合需求。

3、根据项目情况,综合平衡项目组的技术力量,合理地进行安排,做到组织落实、技术落实、措施落实,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

4、主持研究本项目业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并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

5、负责对本项目组承担的项目进行技术和质量管理,并对其工期和成果质量负责。

6、加强业务建设,组织本项目组人员进行技术总结、经验交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项目组的技术水平和成果质量。

7、对有相关责任的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院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勘察、设计工作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贯彻和落实。

2、主管分院勘察、设计文件的院审工作。协调各专业技术交叉矛盾,对分院专业技术、质量工作负责。

3、负责本院承接勘察、设计项目任务书的下达、技术方案的确定和专业技术工作流程及时间结点控制的监管和落实。

4、及时了解每个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及时组织项目技术指导及勘察、设计质量分析,并提出改进勘察、设计质量的措施。

5、组织或参与项目内部评审及施工图纸会审,参与项目的技术交底。

6、对项目勘察、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研究处理,并代表公司向有关建设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及方案。

7、组织技术业务培训,负责新规范的培训贯彻,负责对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规范规程以及公司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有权责令其修改或返工。

9、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项目全套资料的完整归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任务;

2、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编写相关执行文件,负责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领发、管理。

4、负责公司行政、宣传会议的组织、安排,同公司工会负责各项文娱活动开展;

5、协助公司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制定部门财务考核指标和管理承包指标;

6、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和各类人员关系的协调;

7、协助各部门按规定管理好相关技术档案、经济合同等;

8、负责公司综合治理、维稳、环境卫生管理。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办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公司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厅)等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4、按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负责公司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产品的评审工作。

5、负责公司技术文件及科技档案、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工作,编辑发行有关资料。

7、负责组织申报相应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 8、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工作。

9、协助各分院勘察设计任务的安排、组织、协调和设计质量回访、信息处理等工作。

10、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经济办公室

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经营发展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市场策划和业务发展计划。

2、负责收集有关招标、比选信息,提出经营计划。 3、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定期对顾客进行回访并收集意见和处理投诉问题。

4、组织勘察设计投标评审和合同评审工作。

5、起草、审核各类经营合同,制定标准合同,或根据业主要求起草和修改合同文本,主持合同的签订工作。

6、负责保管公司各类资质证书、证照及合同、资质、资格印章工作。

7、负责建立收付款台账管理工作,协助财务部完成合同款项收费工作;

8、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并对合同的收付款进行动态管理。

9、负责公司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印章的管理、领用和登记;

10、起草、谈判、拟定设计合同,并将公司的合同法律风险规避在99%以内;

11、确保客户信息资源、技术信息资源、行业信息资源等档案信息的保密性达100%,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度;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主持公司党委工作。

2、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的贯彻和执行。

3、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基本国情、基本路线的教育。

4、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工、团密切配合,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5、主持党委会,讨论决定在党的建设,生产经营,选配干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支持董事会实现目标管理、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的统一指挥。

6、搞好党委领导班子的建设,贯彻执行党委会的决议。 7、围绕生产和经营以及改革的实际开展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员工三者的利益。

8、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开展工作,保障员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力。

9、就公司党委工作,对公司党委和上级党委负责。 10、对公司党组织建设、工会建设、政治思想、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和维稳普法、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

11、党群系统干部由党委书记提出意见,党委会讨论作出决议后进行任免。

12、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失职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违犯党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意见提交党委且讨论决定。

13、由公司党委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工作检查。

14、接受上级党委的考核。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党委书记领导下,负责公司工会领导工作。 2、根据工作章程和有关文件,认真按期筹备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做好工会委员会的改选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

3、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制定工会活动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工会工作。

4、抓好新会员发展工作和会费收缴工作,健全会员档案和工会财务制度。

5、配合党政部门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以及员工的业余文体活动。

6、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定期开展评比总结表彰工作。 7、关心员工生活,配合行政部门及时检查督促公司后勤工作,做好员工困难补助工作,合理使用福利费。

8、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劳动扣除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9、接待员工来信来访,听取员工的合理建议。并定期和党委报告工作。

10、做好工会工作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1、对工会工作全面负责。

12、有权处理自己职权的一切问题。

13、由公司和会员大会进行工作检查与考核。 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党委书记领导下,负责党办室的全盘领导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决议;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认真做好组织、宣传、纪检、共青团、统战、民政、侨务、保卫、征兵等工作。

4、认真做好上情下达、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基层的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5、组织办公室成员及时认真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 6、做好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准备呀作,负责支部书记会议的召集工作和党代会的筹备工作。

7、负责审核由有部门草拟,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文件。督促、检查上级来文的传阅、催办、归档、立卷工作。

8、做好党委会议记录,管好用好党委和党办公印鉴。 9、抓好党办的自身建设。搞好与机关其它科、室之间的团结与协作。

10、承办党委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营管理、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下达的勘测设计和外委任务,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勘测设计和科研试验计划,报批签发后向各专业分院(所办)下达勘测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主持公司技术管理的业务工作。

3、配合总工办,制定公司质量目标,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协调解决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制定公司技术经济责任制及编写各项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编审生产计划项目的工作大纲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制订(修订)生产定额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5、经常搜集和掌握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及生产经营、财务收支情况,不断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6、面向社会,拓宽经营范围;督促检查生产合同签订及执行,督促并协助各院所回收勘测设计费用。

公司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办公室工作。 2、根据公司制定的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安排好本室各项业务工作,引导全室工作人员面向全公司,面向生产、面向一线开展优质服务工作。

3、会同经技办,做好我公司的物资器材计划和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公司办与工会的业务联系,做好我公司职工福利和后勤保障工作。

5、经常深入各分院(所办)调查研究,了解各分院(所办)对行政管理和后勤供应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办公室工作。

6、经常督促和检查本室各业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7、组织本室全体人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服务面,搞活后勤供应,活跃我公司后勤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就完成好公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向总经理负责。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标准

前 言

我公司各级技术人员是保证公司完成各项勘设任务的中坚力量。必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保证公司在同行的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此,制定公司科技人员守则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事业,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遵守国家法律,讲文明、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提倡互助、团结协作。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规定,熟悉本专业的有关章程、规程、规范、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勘测设计任务。

3、努力钻研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搞好业务建设,合理的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积极展开技术革新,不断吸收本专业技术信息。总结经验,不断创新,降低成本加快勘设工作速度。

4、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深入现场,注重调查研究,以取得可靠地基础资料,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可靠。

5、服从领导安排,协调分院(所办)内和其他分院(所办)的关系。在岗位职责的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协助分院院长或总工完成本人的年度经济财务指标。

6、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团结,戒骄戒躁。

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承担分院(专业组)安排的生产任务。

2、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3、负责组织、主持、编写中型工程项目和指导中型工程项目的工作(设计)大纲,勘测设计文件、科研试验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

4、承担中、小型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工作。 5、承担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成果的校核工作。 6、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7、解决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8、指导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9、受分院院长委托参加与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合同和其它技术业务的洽谈。

10、协助总工开好本专业的学术会议,推荐优秀设计和论文,参加评审公司技术人员的勘设成果。

11、完成分院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对承担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果质量负责。

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承担分院(专业组)或工程组安排的各项生产任务。

2、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3、负责编写中、小型工程项目和指导编写小型工程项目的工作(设计)大纲,勘测设计文件、科研试验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4、承担中、小型工程的勘测、设计、规划、试验、制图工作。

5、承担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成果的校核工作和高级工程师技术成果,中间成果的核对工作。

6、熟悉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7、解决本专业领域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8、指导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9、受分院院长委托,参加与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其它业务的洽谈。

10、完成分院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对承担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果的质量负责。

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工程师指导下,承担分院(专业组)安排的各项生产任务。

2、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3、负责编写小型工程项目和参与编写中、小型工程项目的工作(设计)大纲,勘测设计文件、科研试验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4、承担小型工程的勘测、设计、规划、试验、制图工作。

5、承担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成果的校核工作和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技术成果,中间成果的核对工作。

6、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7、解决本专业领域一般性技术问题。 8、指导技术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9、完成分院院长交办和其它工作。

10、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果质量负责。

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助理工程师指导下,承担分院(专业组)安排的各项生产任务。

2、参加中、小型工程工作大纲、勘测设计文件、科研试验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编写的辅助性工作,参加编写小型工程的工作大纲,勘测设计文件、科研试验报告的技术总结报告。

3、承担中、小型工程的勘测、试验、制图工作和小型工程单项设计工作。

4、担任技术成果的校核工作和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成果,中间成果的核对工作。

5、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6、解决本专业领域比较简单的一般技术问题。 7、完成分院院长交办和其它工作。 8、对承担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果质量负责。

财务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公司财务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公司各项经济指标。

2、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公司法》、《保密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法》、《税法》、《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资产、劳资等实施管理;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员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5、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部门的资金、成本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

6、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收支和成本预算方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7、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负责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8、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进行核算会计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9、准确核算收支,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及时申报缴纳并代扣代缴公司人员个人所得税;

10、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时计提折旧;

11、参加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及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的拟定、签订;

12、建立健全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3、负责本公司会计文书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1、在财务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财务出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颁发和公司指定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合理开支。

3、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热情服务、方便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全公司员工服务。

4、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负责办理银行信汇和汇票、现金的支取和存入业务。不挪用现金,不私自将公款借给私人,现金库存不超过规定限额。

5、经常核对银行往来账。逐笔记录现金和银行收付日记账,账目应日清月结,账账相符。

6、保管有关印鉴、转账及现金空白支票,并做好支票发放登记工作。

7、搞好经常的零星报销、工资、离退休费和奖金的发放工作。做到计算正确、无误,工资表应装订整齐,保管完善,以备查用。

8、坚持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正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账户出租出借。

9、完成党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财务任务,如推销国库券、公债等。

10、兼任工会出纳。

11、完成公司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概预算人员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分院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3、熟悉各种概预算文件、定额和规定,以及上级规定的概预算编制方法。

4、能独立承担勘设工程项目的全部概预算和经济分析工作。

5、组织或独立进行承担项目的基础资料的调查,周米考虑物价、材料来源等补丁因素,正确选用定额和费率指标,对成果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6、密切同其他技术人员的配合和协作,搞好概预算文件 ,定额及有关资料的编整。

7、遇预算工程造价超过批准投资(或计划投资)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应。对施工阶段某单位工程的超指标费用和不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必须按上级规定的精神进行处理,并向上级反映。

8、搜集和整理概算文件,定额及一切有关资料,加以分析总结,整编成册,并不断完善和充实。

9、参加勘设合同签订的洽谈和其他业务洽谈。 10、完成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各种科学技术档案资料的保管和订阅借阅工作。

2、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3、凡各专业单位归档的技术成果、图件。文字数据资料应正确分类、编目、登记,存放正确,查找方便。

4、对归档资料做到妥善保管,完好无损,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点,对破旧资料、图纸、书刊应及时装订、修补、翻版。库房整洁、有条不紊。注意防火、放盗、防潮。

5、严格借阅制度。公司技术人员如要调用底图,需经公司办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如要修改底图需公司领导和总工(副总工)批准,并详细做好登记工作。逾期不还者,促其归还,丢失损坏者,按规定报上级领导处理。

6、按照国家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督促各专业技术的勘设成果资料的及时归档,并立卷。

7、外单位借阅和索要资料,按有关规定,审批后应予以热情接待。

8、遵守保密守则,严防图纸资料遗失。

9、做好新书征订工作。及时公布新到资料、书刊目录。注意与外地或单位搞好科技情况交流,及时提供科技信息。

10、熟悉归档资料(包括图纸、图书)情况,做到整理及时,目录清晰,查找迅速、服务周到、热情。

11、对科技报刊杂志待全年期刊到齐后,要在次年初将全年的期刊分类装订、编目、登记存档。

12、树立一切为用户服务思想,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细致、主动。

13、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4、努力学习政治,提高思想政治水平,钻研业务,增强管理工作能力。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晒图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晒图和对外晒图任务。

2、严格按要求晒出种类图幅的图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如遇急件应按公司或分院的安排加班完成。

3、爱护机器设备,严格操作规程,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节约用电、节约原材料。

4、外发图纸晒好装订后应交档案室统一发图。 5、推行工序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自严格觉执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7、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好名分院所晒图纸的收费登记,并按公司统计要求如期上报。

8、爱护透明底图,晒图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档案室或委托人,以免丢失或泄密。对无故损坏的透明图,晒图员应及时修补,对损坏严重而重描的透明图,其费用由晒图员负责;对丢失透明底图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9、完成公司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复印、装订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复印、装订和对外复制的文件、图件等折叠、装订、剪切、装袋(盒)任务。

2、要与晒图等工作协作、配合。

3、岗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如有急件按公司和分院的要求加班完成。

4、爱护公物,注意保养和维修。

5、把好出版工作的最后一关,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积极推行质量管理。

6、遵守保密制度和规定,凡有密级文件、因条件限制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7、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8、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自严格觉执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9、完成公司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门卫岗位职责

1、在公司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的门卫工作。

2、坚守岗位、端正服务态度,搞好值班工作,确保办公室的安全和良好的环境秩序。

3、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按时交接班。

4、搞好门前及前厅的卫生,门窗玻璃应经常冲洗,保持干净。

5、负责门前花木的种植、修剪、浇水等管理工作。 6、对外来人要主动接待或询问,会客要登记。详细记录业务联系的留言,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遵守纪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8、完成公司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清洁工岗位职责

1、在公司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办公楼、门台、楼梯、走道、厕所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垃圾,保持卫生干净。

3、服从分配、端正劳动态度、摘好团结、遵守劳动纪律。

4、负责花园的种植和修剪工作

5、办公楼门窗玻璃每月擦洗一次,经常保持干净。 6、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 8、完成公司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各种车辆的驾驶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调度,优质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4、出车归队后,必须对发动机、传动机构、制动转向、灯光、喇叭等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性调试、清洁、擦试工作。

5、认真做好出车后记录,按时交回派车单。 6、各类车辆必须认真执行保养制度,车辆保养由驾驶员自己解决。

7、如有需更新或大修理的零部件,要及时向公司办主任报告。

8、严格奠定材料领取制度,交旧领新。

9、须按照发照机关核发执照驾车,不得将车辆转让给无照人员驾驶,未经公司办主任同意,不得将车辆转让他人驾驶。

10、努力研究技术,提高驾驶和维修水平,节约油料、材料,降低消耗。

11、严禁酒后开车或住黑店吃包伙。 12、驾驶员一律实行单车核算。 13、承担公司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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