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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侨(台)联关于落实《关于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的通知》的整改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侨(台)联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具体情况为:区委第三轮巡察区侨(台)联的时候发现并反馈8个问题,至本轮巡察组“回头看”时,已整改到位6个,整改不到位2个,新发现问题1个。根据反馈意见,区侨(台)联对巡察组反馈的二个方面3项问题,逐条研究了整改落实工作,落实了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

收到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侨联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了《官渡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区侨联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侨联办公室,具体开展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

区侨联召开1次党小组会,1次主席办公会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本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中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策、明确专人、限时改进,责任追究,确保效果。

(三)经验,注重长效

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立足目前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和长久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不断总结整改经验,提高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过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的过程,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区侨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仍不到位。区侨(台)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符合要求,《官渡区侨(台)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照搬照抄区委统战部机关制度,没有按照本单位情况作修订;

《官渡区侨(台)联“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没有明确大额资金的额度。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区纪委、区财政等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官渡区侨(台)联“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要求,全面贯彻重要事项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官渡区侨(台)联部门职能职责,侨台工作业务性质,以及具体工作实际,集体研究制定符合官渡区侨(台)联实际的《官渡区侨(台)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

在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中,明确大额资金的额度为壹仟圆(¥1000.00元)以上。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仍有偏差。区侨(台)联并没有制定《财务审批管理制度》,报销审批仍然不规范。2019年报销和发放各类费用30226元,缺事项、证明人、经手人签字、合同协议等附件;

偶有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结合官渡区侨(台)联工作实际、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官渡区侨(台)联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官渡区侨(台)联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流程;

在下一步各项费用报销流程中,确保事项清晰,有证明人、经手人、审核领导签字,规范提供合同协议等作为附件;

在经费产生过程中,全面杜绝现金支付情况发生,使用公务卡支付。

(二)“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

1.违规发放“六一”节慰问费。2019年6月30日,区侨(台)联违规发放“六一”节慰问费共计4人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按照区纪委纪律作风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区侨(台)联各项经费开支管理,对2019年6月30日,区侨(台)联违规发放“六一”节慰问费共计2名在岗干部200元进行了全面清退;

其他200元涉及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因履职时间已满三年已不在区侨联继续工作,无法实现清退。此后,官渡区侨(台)联将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区侨(台)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促进区侨(台)联各项工作明显进步。

一是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要结合区侨(台)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加强协作,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增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力。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部门账务的规范性。

官渡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0年9月23日

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我镇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我镇召开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结合整改建议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镇党委为确保整改实效,将镇党政联席会形成的《整改方案》初稿报请县委巡察办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再行修改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11月13日召开了岩汪湖镇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及整改方案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对具体问题的整改进行了部署,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截止目前,我镇对反馈的27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整改过程中整章建制6项,相继完善或制定了《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岩汪湖镇公文制发及来文收办管理办法》、《岩汪湖镇机关财务内务管理制度》、《岩汪湖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岩汪湖镇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针对具体问题约谈3人次,开展任前谈话1人次,开展提醒式谈话44人次。完成项目转换落实1项,完成资金拨付69.41万元。镇党委、纪委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时,还将在管党执纪方面进一步完善举措、加大力度,在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

1.针对“未严格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8日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机关支部委员参加的党政联席扩大会,会上对巡察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集中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知识和《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二是明确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议程及相关要求的细节由党建办负责把关指导;

三是在扩大会上参会人员针对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并对问题整改进行了表态发言;

四是针对两位同志2017年与2016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问题,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对柳云娇、李俊保进行了约谈。

2.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二是对以上规则和细则在11月18日党政联席会第二个议题过程进行了通报讨论并通过;

三是党委书记肖广洲就规则和细则的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3.针对“对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贯彻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岩汪湖镇公文制发及来文收办管理办法》;

二是11月21日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和镇纪委书记李俊保对部分党政班子成员和站所长进行集休提醒谈话。三是从2018年12月份起规范对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的研究、部署、落实、督导,12月份扶贫迎检工作从接到工作通知至会议研究、分组落实、督促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镇党委要求进行。

4.针对“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肖广洲对动防站站长刘国才进行了任前谈话和提醒谈话;

二是完成了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回头看”工作,辖区内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工作已落实到位,无反弹情况发生。

5.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与2016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问题,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对柳云娇、李俊保进行了约谈;

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强化个人自学作为具体要求,并于12月20日以理论抽考的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召开由党政班子成员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就认领的问题深入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针对“机关党支部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机关党支部党员关系进行了清理,对属于镇下派到村的第一书记以及驻村工作队员的组织关系已转接到村。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组织关系尚未转到老干支部或原籍所在地党组织的退休党员,已完成组织关系转。通过清理目前机关党支部党员数为48名,机关党支部设置已符合党支设置要求。

7.针对“老干支部活动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老干支部完成机构设置、按工作需要配备了相关人员;

二是10月份组织老干部开展了“看发展献良策”老干主题活动。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欠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政班子组织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并对我镇意识形态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

二是完善了《2018年岩汪湖镇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9.针对“干部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善《岩汪湖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二是11月份起由镇纪委、党政办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同志及时登记通报,年底兑现奖惩。

10.针对“干部任前谈话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29日召开党委会,对“两同时”谈话制度的落实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要求;

二是由党委书记对新任动防站站长刘国才进行了任前谈话。

11.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0月29日召开党委会,对纪委“三转”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调整分工安排,落实专职专责要求。

12.针对“机关工会落实相关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我镇工会工作实际拟定了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会活动安排,2018年11月开展了工会成员到企业宣传、走访关爱困难职工家庭等活动。

13.针对“违规研究决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月3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处理党政联席会违规研究决策的问题并形成会议决议,凡属国家政策、上级重大工作任务落实或需党委、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的决定的事必须按照《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的步骤和要求来进行。

14.针对机关支部未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8日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机关支部委员参加的专题问题通报及业务学习会,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知识和《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二是由镇组织委员穰勇对镇机关党支部书记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提了要求;

三是由镇党建办对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

15.针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下旬由镇党建办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予以交办落实整改;

二是完善“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检查机制并建立检查台帐。

16.针对“镇人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人大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12月3日已按要求了镇人大会议。

17.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6年10月以来的32对违法生育对象逐一立案清查;

二是对2017年垫付的10名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补征;

三是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分管负责人和计生服务站站长进行提醒式谈话。

18.针对“违规操作农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纪委书记约谈了农保负责人;

二是出台了2018年农业保险方案;

三是召开了农保协管员会议部署近期农业保险工作,并对对协管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

四是加强了农业保险到村到户宣传力度。

19.针对“滞留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未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约谈了镇扶贫分管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

二是项目已作变更,变更项目已完工验收并完成了资金拨付。

20.针对“违规挪用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了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

二是已将平台建设资金用于平台建设。

21.针对“虚列动防站印刷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对费用开支情况核实工作;

二是约谈了动防站站长;

三是完善了镇财务管理制度。

22.针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了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

二是2018年镇财政支出落实了禁止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规定。

23.针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长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式谈话;

二是已完成登记工作。

24.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50.5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了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5.针对“贫困户医保资金3.88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由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了镇扶贫办主任;

二是重新了核实2017年我镇识别清整后的贫困户医保资金拨付情况,经核查无漏拨对象,应拨尽拨。三是已将识别清除后不符合扶贫政策人员的医保资金用于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

26.针对“家畜淘汰补助资金15.38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纪委书记对动防站负责人进行提醒式谈话;

二是核实了家畜淘汰实效和资金拨付情况。三是对尚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工作对象责令整改,现已完成淘汰任务并完成资金拨付。

27.针对“汉岩公路征拆品补资金50.15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

二是重新核实了征拆实效和资金拨付情况。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对上级重新调整后的征拆范围内的征拆对象完成了合法征拆,及时拨付了品补资金。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整改建议认真落实并完成整改工作,从整改工作开展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来看,通过整改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1.以落实问题整改为导向,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问题的产生必定有思想偏差的存在。针对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镇党政班子成员对问题逐一进行了认领,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问题涉及单位及人员通过问题的整改,找准了日常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对如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如何确保工作实效指明了方向。达到了巡察体检、整改治病、以此为戒、促进工作的效果。

2.以规范党内及行政管理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修订了工作制度。结合问题整改,镇党委为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确立了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目标,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重点,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的工作思路,完善了党委书记联点示范、班子成员管线管党联村帮带、支部书记对标创建等“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为确保上级政策落实到位、党委议事和“三重一大”执行、财经管理等合法规范,镇党委进一步完善了《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岩汪湖镇公文制发及来文收办管理办法》、《岩汪湖镇机关财务内务管理制度》,为下步规范来文办理、保障政策落地、重大事项议定及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抓管理强作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在原有的《镇村干部管理制度》上完善了《岩汪湖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考核要求,立行立改的加强了对镇村干部队伍考勤通报,对镇村干部履职情况结合工作考核、群众评价实行奖惩兑现。目前,我镇镇村干部作风焕然一新,机关工作秩序井然有序,村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工作务实程度明显向好。

4.以责任追究为手段,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工作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结合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追究,为全体镇村干部在忠诚履职方面敲响了一记响亮的警钟,目前全镇工作形势正倒逼我镇各级人员在思想理论、业务技能、工作态度、个人作风等方面不断自我强化,为后段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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