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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指引 一、办理对象与依据 通过“验收”审核的广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基金、专项,除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平台等建设专项外)均需参照《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办理成果登记。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下载系统填报 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家科技成果网(www.tech110.net)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注册填写成果信息。

第二步:

提交成果登记材料至受理窗口、领取受理回执 (1)数据压缩包。在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导出数据压缩包并发送到邮箱:sclkfxh@gz.gov.cn。

(2)纸质材料。

a.系统中打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 (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 b.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及专家名单 (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c.与项目验收证书一致的完成人员名单及签名 (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提交至 受理窗口 受理与 审核 ,并领取《受理证明》。

第三步:成果登记公示及领取证书 通过受理窗口审核的成果,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www.gzsi.gov.cn/)进行 30 天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凭《受理证明》领取《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受理窗口 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 地址:越秀区下塘西路 37 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楼 207 室 联系电话:83491782、83491758 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5:00(节假日除外) 2018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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