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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分

类】 金融管理 【时效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96.04.01 【实施时间】 1996.04.0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管理信用卡业务,促进 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办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持卡人和受理信用卡的特约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 行、中外合资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

信用卡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功能。

第四条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 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材料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I下称IC卡) 。

第五条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

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经营信用卡 业务。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发卡银行负 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 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 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八条 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部为内部业务部门,不得办成实行独立核算、自 成体系的法人机构。 第二章 业务规则

第九条 单位卡必须在卡面左下方的左边凸印“DWK”字样,在“DWK” 字样的右边凸印持卡人姓名(拼音)。

第十条 各银行发行的磁条卡、IC卡,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颁布的有关标准,但参加国际信用卡组织并发行带有国际组织标记的信用卡除外。

第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领取信用卡,应按规定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

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 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信用卡备用金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 计息办法计算。

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其定期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及计息 办法计算。

第十四条 发卡银行吸收的信用卡备用金和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存款应按规定比 例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

第十五条 发卡银行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持卡人凭信用卡办理转帐结算、支取现金时,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 行的授权。

第十六条 单位卡持卡人不得凭信用卡在异地和其领卡城市范围内银行网点及 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

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 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 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 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算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 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 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 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二十二条 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 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第二十四条 各商业银行应按如下标准向特约单位收取信用卡交易手续费:

(一)人民币信用卡,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二)境外机构发行、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信用卡,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

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订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利润分配比率按境内银行与 境外机构分别占特约单位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

第二十五条 外币信用卡的业务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所属分、支行办理信用卡业务,须报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开办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补充规定的资产负 债比例监控指标;

(二)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

(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五)必要的电信设备和管理场所;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信用卡章程及卡样;

(三)信用控制、风险管理计划及电信设备配备情况;

(四)信用卡部门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情况;

(五)参加国际信用卡组织的有关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信用卡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信用卡名称、种类、发行对象;

(二)信用卡的使用范围;

(三)各项手续费收费标准;

(四)发卡银行与特约单位、持卡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发行外币信用卡、IC卡,以及修改信用卡章程,须报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三十一条 参与信用卡业务的各银行应在开办信用卡业务中逐步开展收单、机具、信息、受卡等方面的合作。

第三十二条 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各银行总行须按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信用卡 业务统计报表,其发行信用卡的分、支机构须按月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 信用卡业务统计报表。

第四章 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

第三十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可申 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 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 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主卡持卡人有权 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 并送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帐户,并发给信用 卡。

第三十五条 单位卡帐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不得交存现 金,不得将其他存款帐户和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帐户。

个人卡帐户的资金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其 他合法收入转帐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帐存入个人卡帐户。

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 卡及其帐户。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

(一)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二)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三)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

(五)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六)信用卡帐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七)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卡无法收回的,应当 将其止付。

销户时,单位卡帐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帐户,不得提取现金。

第三十九条 信用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就近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办理挂失手续。

第四十条 持卡人申请挂失后,找回信用卡的,可申请撤销挂失止付。 第五章 转帐结算

第四十一条 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 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第四十二条 持卡人凭卡购物消费时,需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一并交特约单位经 办人。IC卡、照片卡免验身份证。

第四十三条 特约单位经办人员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内容:

(一)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

(二)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

(三)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字样;

(四)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

(五)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

(六)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第四十四条 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应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 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 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 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

审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签约银行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对止付的信用卡, 应收回并交还发卡银行。

第四十五条 特约单位在每日营业终了,应将当日受理的信用卡签购单汇总, 计算手续费和净计金额,并填写汇(总)计单和进帐单,连同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 银行办理进帐。

第四十六条 持卡人要求退货的,特约单位应使用退货单压(刷)卡,并将退 货单金额在当日签购单累计金额中抵减,退货单随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

第四十七条 收单银行接到特约单位送交的各种单据,经审查无误的,来特约 单位办理进帐,并与发卡银行清算资金。

第四十八条 发卡银行(或代理银行)收到收单银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或本系 统联行划转的各种单据后,为持卡人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十九条 持卡人在异地凭卡通过银行向收款人办理转帐时,银行应按特约 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存取现金

第五十条 个人卡持卡人或其代理人交存现金,应在发卡银行或其代理银行办 理。

持卡人凭信用卡在发卡银行或代理银行交存现金的,银行应在存款单上压卡, 经审查并收妥现金后,将存款单回单联及信用卡交给持卡人。

持卡人委托他人在不压卡的情况下代为办理交存现金的,代理人应在信用卡存 款单上填写持卡人的卡号、姓名、存款金额等内容,并将现金送交银行办理交存手 续。

第五十一条 持卡人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一并交发卡银行 或代理银行。IC卡、照片卡免验身份证。

发卡银行或代理银行压(刷)卡后,填写取现单,经审查无误,交持卡人签名 确认。超过支付限额的,代理银行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在取现单上填写授权号码。 办理付款手续后,将现金、信用卡、身份证和取现单回单联交给持卡人。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或代理银行)收到收单银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或本系 统联行划转的各种单据后,为持卡人办理收、付款手续。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发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以 5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开办信用卡业务的;

(二)未经批准发行IC卡、外币信用卡的。

第五十四条 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违 反规定经营信用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取缔,并对其处以10万元至 50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发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没收非 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可责令其营业 机构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二)随意降低手续费标准的;

(三)不执行本办法规定的透支利率及计息办法的。

第五十六条 发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批信用卡章程、报送备案材料和业务报表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 至10万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 发卡银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一)不执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

(二)不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的;

(三)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

第五十八条 发卡银行未按规定时间将止付名单发至特约单位造成资金损失的, 由发卡银行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十九条 发卡银行或代理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帮助单位卡持卡人将其他 存款帐户或销货收入的款项转入其信用卡帐户的,或帮助个人卡持卡人将其他款项 转入其信用卡帐户的,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第六十条 持卡人使用单位卡进行透支的,由其单位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 付透支利息的责任。持卡人使用个人卡附属卡发生透支的,由其主卡持卡人承担透 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主卡持卡人丧失偿还能力的,由其附属卡持 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持卡人与特约单位出现的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持卡人不得以纠 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债务。

第六十二条 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其信用卡,否则,因此造成的资 金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十三条 持卡人办理挂失后,被冒用造成的损失,有关责任人按照信用卡 章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十四条 单位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于10万元以上商品交易、劳务 供应款项结算的,对其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单位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基本存款帐户以外帐户、销货 收入的款项转入或将现金存入其信用卡帐户的,除责令其转回基本存款帐户外,对 其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个人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的款项转入其信用卡帐户的,除责令其 退回外,对其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 %至50%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 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 收其非法所得。

第六十八条 持卡人恶意透支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否则因 此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十条 特约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银行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银行工作人员与持卡人或特约单位串通参与欺诈活动,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伪造、盗用信用卡,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领冒用;涂改 信用卡骗取财物的,应依法对其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信用卡业务结算凭证的格式、联次、颜色、使用办法由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统一规定,各发卡银行总行负责印制。

第七十四条 各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根据规定分别收取年费、特约单位手续 费、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异地转帐手续费、挂失手续费、卡片工本费等费用。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实行。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 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2〕298号文)同时废止。

第2篇:业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篇1:业务管理部工作职责】

业务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一、了解国家和地区关于保安法规和政策的有关动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充当公司领导的决策参谋角色。

二、负责公司各类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包括项目谈判、审核材料,做好项目决策前后的一切相关工作。

负责了解区县分公司、直属分公司的保安服务业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各单位的经营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负责收集、整理、归纳与公司发展目标相关的各种资料,搞好保安服务业务方面有关数字的统计、汇总、上报和归档工作。

六、按照总公司对保安服装实行“统一制式、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监管各区县分公司、直属分公司有关保安服装的购买、发放和换季工作。

七、依法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八、起草、修订、审查公司保安服务合同及法律事务文

件,负责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及分公司领导的法律知识培训。

九、负责接待保安人员的投诉、协调,对下属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十、按公司有关规定,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并根据保安服务市场的变化,提出调整保安收费标准的意见,防止恶性竞争。

十一、不定期的对区县分公司、直属分公司保安岗点的执勤情况、着装情况、保安礼仪等进行纠察,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负责对直属分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的统一管理和保安人员的统一登记造册。

十三、负责对直属分公司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军体训练,并负责应聘保安人员的接待和分配工作。

十四、对直属分公司,将根据保安服务合同中签订的保安员人数、收费标准、执勤时间等内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了解,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十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管理部岗位设置 按照业务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拟安排五个工作岗位: 1.主任:除主持业务管理部的全部工作外,主要负责业务管理岗位和内勤岗位的工作,并主持较大文字材料的起草、法律文书的起草、修订及法律知识的培训等。

2.副主任:协助主任搞好工作,并负责培训督察岗位的工作事务。 3.内勤

(1)负责直属分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的统一管理和保安人员的统一登记造册。

(2)打印业务部相关的文字材料。

(3)负责业务部各种资料的保管和归档。

(4)负责保安人员投诉和来访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工作。 4.业务管理员

(1)起草一般性的业务方面的文字材料。

(2)了解掌握区县分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保安经营管理的情况,搞好重大活动的调研。

(3)负责区县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在用工问题和保安人员发生的需要仲裁、诉讼方面的有关问题。

(4)负责收集、整理、归纳各区县分公司、直属分公司有关保安业务的各种资料,搞好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5)帮助、参与直属分公司与客户签订保安服务合同。 5.培训督察员

(1)负责直属分公司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军体训练。

(2)按照总公司保安服务“五统一”的原则,督促和监管保安服装购买、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3)不定期对各分公司、直属分公司保安人员的执勤效果、文明用语、着装仪表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纠察。

业务工作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2.要树立奉献意识。进一步加强政治修养,发扬大公无私的革命精神,正确处理好苦与乐、得与失、家庭和单位、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不搞攀比、不图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尽职尽责。

3.要树立窗口意识。要坚持从一点一滴的细微小事做起,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待工作要从热心办、马上办、而且办得要好上下功夫;从摸实情、办实事、创实绩上下功夫,从勤动脑、多思考、出好谋上下功夫。自觉维护和促进各部门之间和领导之间的团结,要有强烈的时效观念,说了算、定了干、快节奏高效率,廉洁自律、处事公正,以诚相待热情服务。

4.要树立勤政意识。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各项工作要准确细致、按时完成,不能无故拖延,更不能顶着不办。一定要做到扎实、务实和落实。要大胆向领导汇报正反两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不能带私人感情。

【篇2:业务管理部各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部各岗位职责

我业务管理部在编人员一共11人。部门主要岗位组成分为:部门经理1人、驻行主管1人、驻行员3人、内勤3人、上牌服务人员3人,现对我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具体分工: ●部门经理(1名):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公司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业务管理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初审每笔业务的报审资料,提出复审意见。

3、负责部门内部的整体协调工作,对各岗位做具体工作归划;以及我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根据公司对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各种报表(gps台账、垫款表、月业绩表),按月的将公司业务对公司领导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业绩汇报。

4、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各项活动的监管,业绩考核工作等;解决日常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5、加强部门学习,不断充实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新进员工进行培训,及业务知识引导。

6、协调驻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接受银行新信息、新政策,并做好应对工作。

●驻行主管(1名)

1、负责合理有序的安排日常内控工作,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2、重点审查每笔业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复审意见。

3、定期检查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工作是否按照部门要求,准确无误的完成。

4、处理部门内部的日常生活,包括部门活动、关注员工心理动态。 5、目前:庄扬琳主要负责农行具体工作,协调农行驻行人员的分工合作,合理安排签合同、填合同人员,并检查驻行人员是否按公司规定准确无误地填写完整;对公司送银行资料进行审核,签字确认,跟单,报进度;对放款信息进行汇总等,做到统筹安排,并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决。

●银行事务人员(4名)

交行驻行人员(2名)、农行驻行人员(2名)

1、负责具体承办各类业务的银行事务,协助部门处理好公司内部事务车银行相关部门的衔接联系工作:如签合同、填写合同、跟单、放款、查征信等一系列需在银行完成的工作。

2、负责及时沟通银行政策信息,做到每一工作日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银行内的业务情况及进度;做到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的电话沟通,反溃当日银行信息。

3、负责到期、逾期贷款的统计工作;每天早上将当日逾期名单打印出来,传真回公司。

4、负责客户在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公证手续,出公 证书,并检查送回银行放款的六大件是否完整,信息是否一致;检查送审的新单子,资料是否齐全,调查报告、征信报告、流水等是否有误,发现有误立即修改,并追究其责任人。

5、尊守职业道德,热情接待客户,作好业务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地办理各项业务。

6、做好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资料、信息的传递工作,每日下午回公司,将需返回公司的资料带回公司,将其它送往银行的资料收齐后带到银行。

7、交行留一名驻行人员在公司工作,主要负责交行申报资料、合同的填写,公证书的领取;以及已放款的客户的档案管理;其二就是当日送银行新单子的审批表的书写。

●档案管理(1名)

1、负责部门电子档案的录入及文字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每笔业务的原始档案进行资料齐全性的复核,保证工作质量及正常工作程序。 2、负责与银行事务人员的沟通工作,及时反溃银行信息,登记银行签合同名单、放款名单,并及时更改黑板进度和台帐,记录补资料资信的名单,包括审批完成后通知该客户业务经理。

3、负责原始档案的整理、归类、保管。排放要有序,方便查找。并负责收集已完成上户工作的五大件,在银行通过审批后,及时通知客户办理抵押。收集以转帐方式垫款的客户下帐回单,打印以 现金方式垫款的客户的情况说明。 5、将每日放款名单交于闻姐,并写清楚客户姓名、生日、电话、放款时间。

6、负责与上户人员交接上户完成后要送银行放款的六大件,检查险种是否买齐,第一受益人是否正确,并核对购车发票车价是否与台帐上录入金额一致。

●上户人员(2名)

1、负责公司客户的提车上户,办理抵押工作。(特别是现金提车的,注意风险的防范)

2、负责先全款上户的客户在通过审批后办理车辆抵押(仔细核对抵押合同上的车价是否与购车发票上车价一致)。

3、做到热情服务,为客户交接清楚上户要素,并在上户完后做好客户资料的交接工作。

业务管理部制 2007.10.11

【篇3:综合管理部岗位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1.拟定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汇编、颁发与回收;

3.筹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组织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检查各业务部门

贯彻执行情况;

4.主持人力资源的全面工作,制定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5.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就人力资源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公司资质管理;

7.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礼品等采购、分发和管理,行政费用的预算

与控制;

8.公司行政后勤管理;

9.组织、安排重要客人来访的接待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10.接洽与协调公司法务相关工作; 11.企业文化建设。

二、综合管理部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综合管理部经理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公共关系主管、人力资源主管 本职:

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组织;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协调好综合管理部的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和平稳运行;进行公司形象推广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负责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促进管理规范化 1) 组织制订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2) 根据需要对公司组织结构、部门职责、业务重组提出建议,改进企业管理方式;

3)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负责综合管理部的日常行政事务

1) 负责组织整理总经理办公会等例行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2) 负责组织督办、检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各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 4) 负责组织公司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工作; 5) 组织公司资质维护、管理和提升;

6) 负责组织综合管理部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7) 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礼品等采购、分发和管理;

8) 行政费用的预算与控制。

三、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1) 负责制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2) 对公司重大人事问题向公司决策层提供专业性意见;

3) 负责审定公司有关招聘、培训、薪酬、考核等方面的方案; 4)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定期督查; 5) 负责对公司内部沟通机制运行进行指导和检查。

四、负责公司对外的形象宣传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1) 负责组织公司对外的形象宣传活动、公关活动;

2) 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3)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炼和宣传企业理念; 4) 举办各种活动,促进员工凝聚力。

五、接洽与协调公司法务相关工作 1) 负责组织接洽法律顾问事宜; 2) 负责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六、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权力:

一、对重大会议根据需要有现场指挥权

二、对公司各部门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三、对公司各部门主管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

四、对公司各部门拟定的制度有审核权

五、对公司各部门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奖惩建议权

六、有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的权力

七、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八、有权向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

九、对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的督促权

十、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

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专业知识: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或者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

5年以上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能够熟练使用各种综合管理部软件,具有网络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岗位名称:文秘

直接上级:综合管理部经理

本职:

负责从事公司文秘及公司领导秘书相关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负责公司的综合文秘工作 1) 2) 3) 4)

5) 负责公司有关文件、行政管理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编工作; 负责起草公司综合性的文件、工作计划、、汇报和请示等文字材料; 负责整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例行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负责审核修改其他部门起草的有关文件材料; 负责审核拟发文件的格式和规范。 二、高层服务与督办协调

1) 负责协助检查公司决议、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并督促办理; 2) 协助安排高层的个人行程计划;

3) 负责公司文件的送审传阅,重要文件的登记。

三、负责机要管理工作

1) 将机要文件进行登记、呈递、催办、归档、保管、上交; 2) 负责机要文件、资料的检查、核退、销毁;

3) 保密室机要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借阅。

四、其他日常工作

1) 负责定期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监督;

2) 负责公司文件管理和公司介绍信、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3) 负责公司档案室、资料室、打字复印室的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4) 负责定期对公司的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帮助; 5) 负责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力:

一、对其他部门的拟发文件有审核权

二、对公司决议、领导指示有督促办理权

三、对公司所有工作任务、流转公文有知情权

四、对信息有收集权和发布权

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专业知识:

中文、文秘及相关专业,熟悉日常公文格式,能够起草各类公文

工作经验:

3年以上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判断力,具有优秀的口头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交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岗位名称:文员

直接上级:综合管理部经理

本职:

负责综合管理部的文书、行政事务和其他程序性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负责文书处理工作 1) 2) 3) 4) 5) 6)

7) 负责起草并校对本部门公文,校对其他部门文件; 负责信函的处理、回复; 参加公司一般行政和办公例会及有关会议,负责记录; 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项目分公司的文件交换; 办理来、发文登记,填写文件传阅单,上交综合管理部经理; 负责综合管理部文件的传递及催办; 日常来客的简单接待、导引,参与公司对外重大接待工作。

二、打字复印工作

1) 负责规定范围内的文稿录入、校对和排版打印工作;

2) 负责文档的复印工作,保证复印质量,并认真、准确填写复印记录单;

3) 对录入后的文稿做到及时存档、上交、送还或销毁; 4) 负责计算机内文件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日常程序性工作

1) 办理公司文件、信函的邮寄工作;

2) 负责公司部分资料文件的翻译工作任务;

四、完成综合管理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权力:

一、综合管理部文件传递的督促权

任职资格:

专科以上学历

专业知识:

文员专业、中文专业或者其他文科类专业

工作经验:

3年以上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综合管理部软件,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岗位名称:公共关系主管

直接上级:综合管理部经理

本职:

负责公司宣传、企业文化、对外协调、受理客户投诉等程序性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负责公司对外交流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1) 策划或协助公司领导参加的社交活动;

2) 参与公司对外接待工作,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二、负责公司对外宣传

1) 负责制定对外宣传策划方案;

2) 与各种媒体接触,具体实施对外宣传计划; 3) 宣传企业形象。

三、接待、协调客户投诉

1) 接待客户投诉,并记录在案;

2) 对客户投诉进行协调,并落实责任到相应部门; 3) 监督对客户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

4) 负责处理日常各方面来信来访工作,并登记在案。

四、负责公司对内宣传

1) 完成总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安排的编写简报工作; 2) 完成公司讯息通告的编稿、打印、分发工作; 3) 公司企业文化的策划和推进工作; 4) 完成网络上宣传栏中版面更新工作。

五、完成综合管理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权力:

一、对于客户投诉执行的监督权

二、本部门预算内的费用使用权

任职资格:

专科以上学历

专业知识:

行政管理专业、文员专业、中文专业或者其他文科类专业

工作经验:

3年以上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综合管理部软件,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岗位名称:人力资源主管

直接上级:综合管理部经理

本职: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1) 根据公司战略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2) 对公司重大人事问题提供专业建议;

3) 定期组织收集有关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信息,并整理分析。 二、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执行

1) 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培训大纲等

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2)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方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三、全面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事务 1) 寻找公司所需人才,及时向公司推荐;

2) 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参与应聘人员的面试筛选;

3) 制定公司员工的培训和发展计划,组织安排对员工的培训; 4) 组织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处理员工的申诉情况; 5) 组织公司员工的职称评定工作;

6) 编制公司年度劳资计划及薪资调整方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7) 负责员工保险的购置工作;

8) 负责员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加班费等各种津贴报表的审核;

第3篇:银行业务管理岗位职责

银行业务管理岗位职责【篇1:银行岗位职责】

支行长岗位职责:

1 运营管理:根据上级行下达的各项业务经营指标与总体计划,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落

实上级行的经营策略并达成年度经营目;

2风险管理:定期对营业现金、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组织业务培

训,并对检查整改效果负责;

3人员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负责对网点员工的任用与评估、考核与激励、培训与指导;

4营销管理:组织网点开展日常营销工作,加强对中高端客户的管理,优化网点客户结构,

直接参与部分重要客户的营销与维护工作,对网点经营效益负责; 5文化建设:负责网点组织文化建设和工作氛围营造,树立网点良好形象。

会计主管的岗位职责

(一) 负责网点平账及次日打印,履行实时监督岗位职责,对大额资金收付、账务调整、

抹账、账户信息特殊维护等重要业务事项进行实时授权;

(二) 及时审核业务状况日报表、储蓄营业日报表、现金收付汇总表及其他需要审核的资

料;

(三) 负责审核单位开、销户和更换印鉴手续,保管开销户有关资料;

(四) 负责按照权限规定,对柜员经办的业务及时进行审核、授权,对现金大额业务和转

账重要业务进行实时授权(按综合业务系统要求进行相关额度授权),授权时应审核凭证和柜员录入要素,大额现金授权业务还应卡把复点现金大数,确保原始凭证与交易传票及往来业务凭证有关要素的合法性、一致性和连续性;

(五) 负责本网点会计资料的打印、整理、装订、保管工作。严格审核各柜员的日间业务, 按柜员号,交易传票顺序号及时整理装订业务凭证和交易清单,编列传票总号;

(六) 正确使用和保管本岗位的业务用章,负责有关登记薄、会计档案资料的登记、保管;

(七) 负责管理、督促库管员合理控制本营业网点的现金总钞箱和凭证总箱,合理配备柜

员的现金钞箱和凭证箱,并及时向柜员调拨现金和凭证;

(八) 负责加强对本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工作的检查,对本营业网点库管员库

存现金的调入、调出,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入,入库进行实物核对。按规定对本营业网点的现金、重要空凭证、有价单证进行查库;

(九) 负责监督柜员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履行监交人职责,做到手续严密,

责任分明;

(十) 组织调配网点柜员组合及柜员的日常管理,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

现问题,异常情况深入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协助行长对网点各项业务的管理、指导、检查、协调及落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本营业网点的内控监督和政治业务学习,协助做好员工政治思想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操作技能培训与资格等级考试等工作,对柜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加强优质服务管理、内部管理与安全管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柜员的岗位职责

(一) 营业前核心系统必须做到双人签到,营业前柜员根据钱箱余额各自盘点现金,重要

空白凭证。坚持每日早、中、晚三次轧库制度,做到库存现金与柜员零头箱现金核对一致。各柜员平时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 按有关制度要求审查各种票证以及印鉴的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在授权权限

之内(超过权限的,必须经会计主管授权)即使办理开销账户、现金收付、转账以及查询等临柜业务,坚持一户一清,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办理转账业务应先记支出账户,后记收入账户。并要求逐笔在现金收付凭证上摘记票面券别行或按规定操作尾箱交易,做到核算准确、处理及时;对大额业务、账务调整、抹账等必须经授权后办理,不得擅自处理;协助做好内外对账工作;临柜人员不得在自己柜面上办理自己的业务。

(三) 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柜员岗的各种业务用章、印鉴卡及本人名章,登记本柜台所设

的有关登记薄;

(四) 负责管理本柜员现金钞箱、凭证箱和中重要单证;按规定办理营业所需现金、重要

空白凭证的领缴、出售、使用、保管,确保账证、账款相符;非营业时间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密押、压数机等须全部入库保管,临时离岗必须做签退或锁定屏幕。柜员调休时应与其他柜员在会计主管监督下办理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传递、交接工作;

(五) 负责本柜台所用的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

(六) 营业终了,按规定进行员工轧账。核对库存现金及重要单证与印章并经主管会计审

核无误后,共同将现金、重要单证、印章整点、封箱、上双锁;

(七) 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篇2: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公司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公司银行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公司经营计划,同时对分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流程、绩效考核、统计分析、综合考评工作。

五、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市场营销战略,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目标客户的开发,努力形成基本客户群;组织、协调战略客户和集团客户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六、负责分行机构业务、公司信贷业务等产品的营销、推广和创新。

七、负责分行战略客户的营销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行公司网银系统建设的规划组织和电子化平台建设,负责基于网银系统的产品推广、管理及营销工作。 九、负责全辖供应链金融业务推动及营销支持,业务管理、风险控制,业务操作及贷后监督、监控企业管理等。

十、负责公司业务系统的开发需求、开发协调、推广实施以及有关管理工作。

—1—

十二、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零售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零售银行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分行零售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零售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零售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负责制定分行零售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零售银行业务考核、统计分析、综合考评。

五、负责各类零售业务产品、银行卡业务和零售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开发及产品组织营销。

六、负责分行零售银行业务支持系统的开发需求、开发协调及管理工作,并向全行推广实施。

七、负责授权内零售业务授信产品的开发与设计。

八、负责辖内零售授信调查及贷后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立零售银行业务主线的客户经理制度,负责零售业务产品经理、客户经理的管理、考核、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制定零售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移动银行等零售银行业务电子渠道建设、组织实施并进行日常 —2— 管理维护。

十一、负责组织对柜面服务的培训、监督、考评,优化完善业务流程、组织实施柜面营销工作。

十二、负责建立、完善零售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制定客户服务标准与流程。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际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国际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分行国际业务的发展、规划与管理,组织开展全行的国际业务市场营销工作,规范和推广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产品。 三、负责拟定和完善分行国际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及考评工作。

四、负责通过国际业务产品和流程的优化整合,为国际业务目标客户群众提供综合外汇业务解决方案,组织推动分行国际业务市场营销和国际业务客户管理。

五、负责制定、完善分行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全行国际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分行国际业务单证结算的技术指导和纠纷处理工作。

六、负责控制国际业务的信用风险,在分行信审委员会授权和委托下,对贸易融资及其他国际业务相关授信审查提出专家意见。

—3—

七、负责辖内国际业务运营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操作运营风险。负责全行国际业务结算系统的管理、维护和swift系统的管理与安全运营工作。

八、负责国际业务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国际业务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国际业务外汇政策合规性指导工作,跟踪外贸和外汇管理政策动向。

九、负责国际业务代理行的关系管理和业务管理。

十、负责辖内网点有关国际业务市场准入管理、网点国际业务体系建设管理和国际业务人员培训。

十一、负责全行外币流动性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十二、负责对辖内国际业务进行现场、非现场检查和指导。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资本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资金资本业务各项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行资金资本市场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负责拟定和完善分行资金资本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考评工作。

四、负责制定、完善全行资金资本业务发展规划与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行资金经理、交易员的业务培训与业务考评工作。

—4—

六、负责组织、策划分行资金资本业务的营销活动和客户管理及重点客户的开发营销工作。

七、负责资金资业务经理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投资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通过营销和组织管理,落实和完成总分行下达的投行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投行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三、负责制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组织开展业务统计、经营分析、绩效考核和综合考评工作。

四、负责制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全行投资银行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对投资银行业务重点客户的系统营销工作。

五、负责制定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发展战略和产品营销方案并组织推广和管理。

六、负责直接发起和操作投资银行业务重点项目。

七、负责分行前瞻性投资银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包装推广工作。

八、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经理队伍的管理、业绩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与金融同业间投资银行业务的系统营销、产品开发与交叉销售工作。

—5—

【篇3:银行各部门工作职责(完整版)】

银行各部门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部: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市行办公和会议制度,组织市行办公和重要会议; 2、负责协调各部室工作,负责市行部署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和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3、负责全行综合惰况反映及行务信息反映; 4、负责为行领导办公提供服务;

5、负责处理文电、公文把关以及印鉴、文书档案管理; 6、负责协调处理来信来访; 7、负贵市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市农行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承担全行性的重大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起草市行重要会议报告和文件; 10,负责收集和汇总市行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收集国家和省内各类有关金融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和整理.为全行提供信息服务 11、负责党的宣传工作和全行业务宜传工作: 12、负责承担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13、负责组织农村金融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14、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办公室和系统工作与市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负责组织市行办公和重要会议,确保市行决策的贯彻落实;

3、负责协调各部室工作,综合全行信息,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

4、负责协助行领导做好全行性重大课题调研,为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5、负责党的宜传工作和全行的业务宜传工作; 6、负贵农村金融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

7、负责系统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贵处理文电批办工作;

9、负贪市行会议议定事项和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部工作职责 i、负责对市行管理干部的调配、任免、考核、交流、奖惩; 2、负责对下级行中层职数的配里、审查、审批; 3、负责对全行员工的管理、调配、使用; 4、负责全行各类机构的名称、职能、级别、设立、撤并等事项的管理; 5、负责全行员工工资管理、职称考(评)聘;

6、负责全行系统党建工作和员工培训工作; 7、负责全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行各类社会保险工作; 9、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工作职责

i、负责组织、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 2、负贵检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抓好本部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作风建设;

4、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行制定的有关组织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人事、劳资、保险等工作; 5、承办市行机关各部室及直属机构的业绩考评工作; 6、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室及上级行的工作; 7、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在市行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行行政监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2、负责检查指导全行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方针、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指导全行监察工作;

3、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

4、负责个人或单位对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登记、批转和核查;

5、负资对全行执法监察的立项、组织实施、管理、统计和上报;

6、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全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7、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审定或拟定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意见或建议;

8、负责对全行干部职工进行清政廉洁教育,深人持久地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9、负责调查研究全行监察工作状况;

10、负责做好全行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在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室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全行年度或阶段性监察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和检查全行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全行各级组织和员工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银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定的情况;

4、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监察室主任办公会议、监察室室务会议、监察室全体人员会议等,研究议定重要事项;

5、负责全行系统各部门及员工违法违纪案件的管理、查处、审理; 6、负责签署和批阅上级来文及信访件,负贵组织对部门、员工的审诉及信访件的核查和处理;

7、负责审查执法监察的立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主持讨论、拟定对违法违纪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政纪处分意见,经批准后负 贵落实;

9、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并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0、负责搞好部门协调,及时向上级监察部门和本行领导报告工作;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市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计部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加实施; 2、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自律监管进行再监督;

3、负责对各支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 4、负责对全行经营活动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组织开展行长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6、负责组织非现场审计和实施全行性信贷、资产负债管理、财务会计、银行卡、国际业务以及计算机等专项审计活动;

7、负责对直属经营性单位的定期常规现场审计工作和对各支行经营性单位定期常规现场审计工作;

8、负责对全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和审计复议; 9、负责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及农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符合我行行情的审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不同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进行考核,不断强化审计人员贵任愈识,增强全行审计人员工作动力和压力;

3、负责根据上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我行工作重点,制定全市农行审计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各项审计工作;

4、负贵合理设g审计架构,明确业务分工,将各项审计工作落实到组、落实到人;

5、负贵围绕全行工作中心,组织审计人员适时开展常规现场审计、专项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6、负贵组织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处罚意见的撰写和审核,报主管行领导批准后实施;

7、负责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审计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8、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在市行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工会法》积极开展工作,代表并维护职工的权益;

2、负责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对市行重大决策,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3、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围绕市行工作中心和相关业务,组织职工开展各种

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全行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并定期组织位查、指导和评比;

6、负贵搞好职工福利,并积极争得市行党政领导的支持,不断提高和改进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7、负资与上级行、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做好汇报、协调工作;

8、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行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贵市行机关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行工会工作总体目标和年底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措施,认真检查执行效果;

3、负责指导下级行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协调好内外关系,为下级行工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4、经常深人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负责各类文件和材料的审定工作,组织重要文件和材料的集体讨论、定稿工作;

6、负责工会财务开支的预算、决算工作,认真执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决议,按程序组织好工会经费的开支和运用; 7、负责工会办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8、负责工会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工会干部的职务、职称、奖励、晋级等提出建议,积极向行领导和人事部门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9、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市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后勤保障,综合服务,多方协调等职能作用,确保机关安全、高效运转;

2、负责市行机关车辆管理、各类维修、日常接待等;

3、负责市行机关、培训中心和家属院的保洁、美化、服务及有关物业的管理;

4、负责市行机关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5、负责基建管理工作;

6、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物业中心的全面工作,并根据行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及机关高效、正常运转的需要,结合财务管理规定和部门职责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后勤管理、服务计划,做好各个时期的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和领导后勤管理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合理组织人力,恰当地安排、分配、协调各个岗位工作;

3、负责全面掌握机关财产及各项设备的种类、规格等,并及时做好设备的处置和购置等管理工作;

4、负责改善机关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特别要努力办好机关食堂,保证饮食质量和安全;

5、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6、负责行内基础设施和物业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家属区的美化和保洁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机关大楼和家属院的设施安全运转,消除各类隐患;

7、负责组织和领导后勤管理人员,做好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力争主动,及时解决问题,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8、负贵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9、负责与地方领导和有关单位的交往与合作,争取各有关单位对农行工作的支持和协助;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计划部:

财务会计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总、分行制定的各项财会制度; 2、负贵全行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日常财务收支的组织,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审查资金和财产多缺的处理,参与业务经营和管理,实施财务检查和监督;

3、负责管理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标与购建及基建资金的使用,负责全行零星固定资产的晌建与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全辖财会监管工作;负贵全辖委派会计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全行会计出纳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对全行的财务、会计、出纳、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 6、负责采集、加工全行会计荃础数据,编制会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7、负责市行机关费用管理及基层行费用的审核和报账; 8、负责库存现金、有价单证和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9、负责全辖abis操作管理及辅导;负责全行业务印章及结算、出纳机具的管理;

10、负责呆账准备金的计提和管理;

11、负责所属单位的产权界定、价值评估和产权登记;

12、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辖的纳税审报工作;

14、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行的财务、会计、出纳、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

财务会计部经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及上级行的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根据省行的年度计划,拟定全行年度固定资产计划和成本、利润计划,经市行行务会审定后监督执行;

3、负责拟定全行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完善内控管理体制;

4、负责全行的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本部门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和各种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基层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委员会及集中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 8、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金调运中心工作职责

第4篇:保险业务管理岗位职责

保险业务管理岗位职责

【篇1: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位说明书】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位说明书

第一节 人员管理室主任

岗位概述

人业务人力、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

岗位职责

────为营业单位提供人力发展中所需的人力数据支持、《基本法》宣导资料等 ──

进行检查、追踪、管控 ──

报会 ── ──

能与综合素质

──

线提供有力支持 ──利用人员管理室在《基本法》利益分析、人力数据分析方 ,并组

织科室成员及人员管理员编写相关教材 ──

,并提出有关建

──

──对人员管理员进行《基本法》、相关管理政策、人员管理工作知识技能及操作流程、电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收集人员管理员关于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信息,先进工作经验的交流、总结与推广

──直接定级人员的资格审核

──对人员管理员工作质量进行追踪、管控与评估 第二节 人员管理岗

岗位概述

考核、异动、人力状况分析、职级调整文件的下发等。岗位职责

──新人基本信息录入情况管控 ── 并存档

──每月16日后进行正式考核计算 ──所辖机构考核结论查询与跟踪 ──

部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个案处理

──下发考核结果文件

──考核资料归档 ──

晋升、维持的相关职级调整 ──

发现问题并通报相关人员

──每月打印离职人员清单并存档

──定期为所辖机构提供业务人员考核预警报表及相关分

析 ──

──业务员信息维护

──人员清单的打印与存档 ──

证明

第三节 证件管理岗

岗位概述

与支持。

岗位职责 ──

资格证号的录入工作

──领取《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下发──到期代理证的换发工作 ──

果进行总结与通报

收集办理《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相关资料 ──

员清单

──制作展业证书并下发

──

──

下发 【篇2:保险公司业务员工作职责及安排】

天安财产保险公司市场拓展计划

1(业务:陈健华)

通过与自己公司的多数客户进行交流,作为一位管理经理,和你的销售团队的领导进行工作,一位领导的职责是帮助自己团队的成员成为更好的销售人员,你的价值在于,要让顾客知道,你公司的管理层对和他们做生意以及他们的满意度非常在意,另一种职责是,作为在与顾客谈判中的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来支持自己的销售人员,增添分量,提高利润或增加知名度,你能够向自己的客户提供什么样的高层次的管理支持。当你想要请进一位经理来打动客户时,谁又能和你一起去见他们。当你参与这个客户业务时,客户得到了销售代表和他们经理的双重服务,在处理的客户业务中是否有同时拥有销售代表和经理的双重服务并从中获益!

规划、设计、督导、考核和评估等业务工作同时去激励并领导一个销售团队,也是核心工作!

一、工作职能

市场职能:

1、负责市场摸底,通过对一切相关行业的市场情况进行摸底,选择目标客户。

2、负责市场细分,通过目标客户的选择,按客户经营方式特性,区别业务流程及政策。

3、及时搜集并反馈行业同类型产品或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运作方式及业务政策,以备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应对。

业务职能:

1、推进所负责业务区域或者是业务范围内的客户开发,完成销售任务。

2、积极拜访客户,了解客户合作意向,发展业务接洽,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

3、做好与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将负责的客户每月情况等帐目信息做好管理,避免不同客户的价格混淆。 服务职能: 1、负责协调客户的定单跟进。

2、保单体检服务(展业要求):1)熟悉保险项目。2)熟悉保险价格。3)保单打分,并用专业理论为客户提建议(顾问式销售)。4)现场预算和演示的能力。5)建立保障体系,为客户的保单提供全程服务。6)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取得与客户沟通、信息反馈、加深客情关系等。

二、业务工作安排

(一)市场规划

业务第一项工作为市场调查,按公司人员架构,区域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区域:车友俱乐部和协会、商会、4s维修店店、维修部及公共区域

姓名:区域:小区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和其它停车场

姓名:区域:中小企业

姓名:区域:车行

姓名:区域:10000个有车一族电话营销

姓名:区域:提供政策,开发、沟通、协调各人寿保险渠道人员加盟。

姓名:区域:政府招投标。

1、以上为小车营销渠道区域规划。

姓名:区域:摩托车维修部

姓名:区域:小区

姓名:区域:摩托车车行

姓名:区域:提供政策,开发、沟通、协调各人寿保险渠道人员加盟。

姓名:区域:办证大厅门口流动办证人员及培训班和小卖部。

姓名:区域:其它

2、以上为摩托车营销渠道区域规划。

3、复制营销模式,开发各县网点,原则是:充分利用和建设网络覆盖,形成行业优势。

4、重视、统一、加强策划企划方案,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客户关系管理等。

5、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逐步调整整合资源和区域。

市场调查内容:

1、每位业务人员需要携带公司介绍、产品介绍、产品政策及个人名片。

2、根据各自负责区域,调查、拜访以下相关单位或商家:***建材商、*******

与客户沟通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公司产品优势介绍、产品利润及对客户带来的好处、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3、以上沟通内容完成以后,有礼貌地索要客户名片,及时登记《客户信息登记表》。

4、当天结束全部拜访工作以后,根据拜访客户的《客户信息登记表》,回忆分析与客户沟通的情况,在《客户信息登记表》上记录下客户合作意向评定,作为二次拜访的参考。

5、每天早上递交昨天所有拜访的《客户信息登记表》给公司业务经理,以备早会会议分析。

6、根据每个业务人员区域分布情况,每天的客户拜访量至少达到**家,对拜访数量不足的情况,必须附有详细说明,连续**周拜访客户数量最少的业务人员,将予以****考核。

(二)业务跟进

1、公司每周一会议分析客户信息,根据客户合作意向的筛选,筛选出重点客户,作为本周重点跟进的客户,每个业务员要找出客户进一步合作的障碍或不满意的地方(价格、保项或其它),准备好二次解答的方案,及时二次登门拜访。

2、对合作意向明显,但仍然有信任方面顾虑的客户,可以请求业务经理协助进一步谈判,或者邀请客户上门了解详情。

3、在对重点客户进行二次回访以后,尽量促成合作,同时继续扩大市场排查范围,继续拜访新客户。

(三)业务达成

1、对已经达成业务合作的客户,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并将业务开单、送单、回款全套流程跟踪完成,以及时服务客户,了解业务流程。 2、每家客户单独建立往来台帐,随时查看合作进度和时间间隔,及时电话询问客户的销售情况,及下次需要的时间和项目,以持续跟进业务进展,对客户高度重视,避免客户流失。

3、公司统一将业务达成的客户,建立档案表,有条件的可以拍下客户在展业时展示,或者现场使用的效果图片,做成宣传单页,以作为拜访新客户的重要参考资料,以吸引新客户的兴趣。

三、宣传配合

为尽快打开市场,辅助业务人员工作的开展,某月开始,公司的媒体宣传将针对全市大范围展开。

1、公司信息人员,根据公司定位的目标客户群,从大黄页中或其它渠道筛选出所有的潜在客户,并一一将产品资料邮寄给目标客户。(或电邮) 2、公司信息人员在寄(发)出资料以后,必须做好客户来电咨询的信息登记,并详细询问来电客户的单位、电话、姓名,建立《电话咨询客户资料》。

3、公司业务人员根据来电客户的所在区域,分别由各自区域的业务人员登记拜访,详细洽谈合作事宜。

4、对所有公司登记的来电信息中达成合作的业绩,全部计入所负责区域的业务员的业绩中。

5、根据直邮的效果,公司将进一步与更多的个人企业公司接洽,在大型新建小区内做户外展示宣传,通过发放单页、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结合公司在一条龙等服务优势,联合进行推广。

四、业绩考评及奖励

1、本月公司总销售目标为:*******

本月销售任务分解为:

姓名:目标销售任务:

姓名:目标销售任务:

2、销售任务完成及奖励:(略)陈健华 2011年5月16日

【篇3:保险业务员职责】

保险业务员工作职责与标准

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关于各项保险征收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收缴工作做到不拖欠、不漏费。

2、建立健全各项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完善收缴手续,做到季结年清。 3、搞好与财务的协调配合,及时提供收缴依据。

4、对公司的投保明细表要妥善保存,做好续保、出险、理赔登记,防止过期失效。

5、出险时要及时到现场,并报案。同时深入了解出险情况,提取有关资政,编制索赔申请,报主管审核后办理索赔事宜。 工作标准: 1、不准私自报批案件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违章违法的案件,一律拒绝理赔。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5篇:业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部是我公司各类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总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业务操作实施对口管理。其岗位职责主要是:

(一)按照总经理室的指示拟定公司业务管理的政策、办法、细则和标准等; (二)组织、推动、监督、检查、考核《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操作指导书》及规定的风险防范、控制与实施。

(三)对业务流程中承保后的各类业务实施管理,协赔意见、培训手册、续保方案等所有对外文件资料进行审核。

(四)全权负责公司的业务报表、专家库、业务档案的具体实施和管控。 (五)负责组织、协调总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技术协作。 (六)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员工专业水平,防范管理风险。

业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岗是我公司下属业务服务部的岗位,其上级管理部门是总公司业务管理部。其业务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本分部全面的业务管理工作,并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各项总公司下发的业务管理办法、操作指导书或相关规定的实施,并负责控制业务操作中的风险。

(二)对本分部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及技术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初步审核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保险建议书、续保建议书、风险评估\\咨询报告、询价文件、询价分析报告、招标文件、出单指示、保险单、协赔意见、业务报表等所有业务文件,并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的电子版、必要的原件或复印件,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审批、备案。

(三)监督本分部业务人员严格按总公司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及细则执行,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精细的保险经纪人服务。

(四)负责本分部的业务报表、专家库、业务档案的具体实施和管控。

(五)负责上报、请示总公司本分部对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家的技术协作需求。

第6篇: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银行的有关业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卡业务是银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信用卡具有通存通兑现金、购物消费结算、异地大额购货转帐、自动存取现金及消费信贷等功能。

第三条 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和金融法规,保障国家财产及银行资金安全,维护银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三方合法权益。第二章 信 用 卡

第四条 建设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统称“建设银行龙卡”,是建设银行发卡行依据一定条件向客户提供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以人民币结算,限于国内发行和使用。有效使用期最长为两年。

第五条 建设银行龙卡分别印有万事达国际信用卡组织和VISA国际信用卡组织的标志,均按国际标准由总行统一监制。

建设银行龙卡正面载有:建设银行行名、行徽、发卡分支行行名英文缩写、卡号、有效使用期、持卡人姓名和性别、国际信用卡组织标志和防伪标志以及信用卡的特殊说明。信用卡背面有磁条、签名栏和发卡行简要说明。彩色照片卡背面左下角印有持卡人彩色照片,在签名栏下印有持

卡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第六条 建设银行龙卡卡号由16位数字组成。卡号编排方法、卡面凸印格式及磁条标准等,均由总行统一规定。

第七条 建设银行龙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均包括彩色照片卡。向个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发行。

个人可办理一张主卡,两张附属卡,附属卡的支付款项由主卡持卡人承担。 单位可办理一张主卡和若干张附属卡,须书面指定持卡人,办理单位须承担指定持卡人的全部经济责任;

个人和单位均只能办理一张金卡。第八条 建设银行龙卡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持卡人凭建设银行龙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回乡证、护照,凭彩照卡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在指定的银行机构或储蓄网点存取现金、在建设银行信用卡部办理异地大额购货转帐

结算。凭建设银行龙卡可在指定的自动柜员机(ATM)上存取现金。

转帐卡是建设银行龙卡产品之一,凭转帐卡可在特约商户自动转帐授权终端(POS)实时结算购物消费费用,可在与发卡行联网的ATM上存取现金。转帐卡须联网使用,不得透支。

第九条 建设银行龙卡的购物消费和取现限额,由特约商户、银行机构及储蓄网点内部掌握,不向持卡人说明。超限额购物消费或取现,须经发卡行授权批准。公司卡持卡人凭建设银行龙卡提取现金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各发卡行掌握办理。异地大额购货转帐须经发卡行授权批准。

第十条 办理建设银行龙卡的个人和单位须开立信用卡存款帐户,存入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同一卡种主卡持卡人只准开立一个信用卡帐户。领卡后主卡及附属卡的所有收付款项均在主卡帐户内结算。信用卡存款,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个人办理龙卡须提供有经济偿还能力并对其资信负责的保证人或保证单位。并且发卡行可根据资信情况,要求其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

保证人或保证单位在持卡人不能偿还因使用龙卡所发生的债务时,依法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申请人交存保证金或提供财产抵押的,在逾期不偿还债务时,发卡行有权处置其担保的资金和财产,如果不足以偿还债务,持卡人仍负偿还责任。

第十二条 持卡人信用卡存款帐户应保持足够的余额以备使用。如因购物消费急需,须发卡行同意,允许善意透支,但透支额累计不得超过总行规定的最高限额,透支金额和利息须在三十日内归还。持卡人发生透支,发卡行应于透支当日书面通知持卡人还款,超过三十日仍不还款,发

卡行须注销该信用卡,并追讨欠款和利息。透支利息自收单日起记帐,十五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十五日不超过三十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三十日或透支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二十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透支余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算,在持卡人偿还透支时计结透支利息。持卡人须同时偿还透支利息。

第十三条 建设银行龙卡在有效使用期内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可向原发卡行或就近发卡行书面挂失,须交纳挂失费用。挂失前及发卡行受理挂失后24小时内,该卡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由持卡人(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持卡人主动提出停止使用建设银行龙卡,应向发卡行结清有关款项并退回信用卡。发卡行确认该信用卡存款帐户无未达帐项后,为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第三章 发 卡 行

第十五条 建设银行龙卡发行,原则上地市级以上分支行为基本发卡单位(统称发卡行),经济特别发达的县级支行也可成为发卡行。

第十六条 省级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发行建设银行龙卡由总行审批;地市级以下分支行发卡由省分行审核,报总行批准。发行金卡、彩照卡由省级分行统一管理。

发卡行发卡审批程序:一、发卡行向上级行提出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当地经济发展条件,消费水平,市场情况,居民对信用卡的认识程度和使用情况,本行开办信用卡业务的有利条件等。县级支行申请由地市级分支行转报省分行,按上款规定分别向省级分行或总行申请。

二、省级分行或总行审查同意后,通知发卡行实施筹备工作。

三、发卡前,发卡行向上级行报告发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发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管理制度,电脑软件开发和应用,设备购置,市场预测,拟发卡种类,发卡时间,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名称,开户行名称、帐号,发卡机构地点,授权电传、传真和电话的号码等。

地市级以下分支行筹备实施方案经省级分行审核后上报总行。

四、省级分行接到报告后,审查发卡行发卡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发卡行筹备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卡行,编排发卡行行号,将有关资料填写“信用卡筹备工作调查表”报告总行;总行批准发卡,将新发卡行的有关资料通知各发卡行。

第十七条 发卡行须设立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机构——信用卡业务部或信用卡公司(以上称发卡机构),配备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干部。发卡机构在业务发展初期需配备10人左右,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人员逐步增加。

第十八条 发卡机构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信用卡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资信审查,办理开户、发卡。

二、负责信用卡市场推广和宣传,建立特约商户,发展持卡人。

三、办理信用卡购物消费等资金结算和存取现金业务,发送对帐单。 四、对持卡人,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进行信用控制和授权。

五、负责培训收单行、取现网点和特约商户人员;并对其业务进行检查指导。

六、办理外币卡收单业务和相应的国际清算业务。

七、办理信用卡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编制会计报表,办理会计决算。实行独立核算的发卡机构,应单独办理财务核算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止付名单的上传下达,以及全辖信用卡授权中心的工作。 九、负责信用卡卡片和有关业务凭证的管理以及信用卡设备的管理。

十、根据全行信用卡业务发展方针和目标,制定本行信用卡业务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完成信用卡年度计划;汇总编报统计报表;办理信用卡决算。

十一、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行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定。

十二、管辖行的信用卡机构负责管理、协调辖内各发卡行的信用卡业务,组织宣传、培训和信息交流,检查指导信用卡工作;负责所辖地区的信用卡授权中心工作。

第十九条 信用卡发卡机构可直接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和联行,也可在本行所属有全国联行行号和同城票据交换号的行处开立帐户,办理发卡机、收单行和特约商户及持卡人之间的资金结算。

第二十条 发卡行所属支行、办事处应指定有关科股办理除发卡以外的信用卡业务。具备条件的储蓄网点经批准后可办理信用卡的存取现金等业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发卡行开办信用卡业务,要增强信用风险意识,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对各类业务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发卡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立职能部室,实行科学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

第四章 收 单 行

第二十二条 建设银行龙卡在全国建设银行系统各分支行所在地通用。发卡行委托或指定办理除发卡以外的信用卡业务的本行机构、储蓄网点称为收单行。

第二十三条 发卡行委托收单行办理信用卡业务,需代培业务人员,提供业务协助。发卡行应将收单行受理信用卡业务的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名称报省级分行,由省级分行转报总行。

第二十四条 收单行信用卡业务范围包括:一、办理信用卡存取现金业务。

二、办理信用卡异地大额购货转帐结算业务。三、推广和建立信用卡特约商户。

四、办理信用卡收单等资金结算业务。

五、办理信用卡转授权、挂失、传送止付名单等。第二十五条 收单行应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办理信用卡业务,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人员和相应设备。

第二十六条 收单行与发卡行以及发卡行之间发生信用卡业务纠纷,应协商解决,相互意见不能统一时,可按退单规定和程序处理,退单仍不解决问题,可向总行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议银行代理其他专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须签订代理协议。协议副本报省级分行或总行备案。

第五章 发 行

第二十八条 申请办理建设银行龙卡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职业或稳定收入及支付能力,提供担保后,可申请办理个人普通卡。

二、在国内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工商企业、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可申请办理公司普通卡。

三、具备上述申领条件,有较高社会信誉或有较高经济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可申请办理金卡。

第二十九条 担保形式及其基本条件

一、个人担保。为申领人担保的个人,其居住户口和工作单位应在发卡行所在地,有较高稳定收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资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一般限于为一个申领人提供担保,最多不超过两个。申领人不得互相担保和循环担保。无职业、无收入的人员,申领人的配

偶,以及信用卡业务部门人员不得为申领人提供担保。

二、单位担保。为申领人担保的单位,其办公地点应在发卡行所在地,具备法人资格,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资信良好。发卡行对单位担保的形式应慎重掌握。

三、有价单证担保。申领人有价单证限于国库券、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个人不得以股票作担保,企业债券一般也不得作为担保。申领人作担保的有价证券,须经过公证。

四、个人财产抵押担保。申领人用个人财产作抵押的,其抵押品应是易于确定价值、易于变现、便于保管或不易损坏的财产。发卡行根据申领人的资信情况及抵押品的类别确定抵押担保的价值额度。申领人须将抵押品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将经过公证的抵押品单据交发卡行保管。

第三十条 个人和单位办理建设银行龙卡,应填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龙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发卡机构订立《领用建设银行龙卡协议》,并连同其他有关资料提交发卡机构。《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请单位、担保单位名称、地址、经济性质、营业执照批准号、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二、申请人、担保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及居民身份证号码。

三、申请单位和个人及其担保人遵守《章程》、履行《协议》的承诺。

四、担保人无条件承担申请人不能偿还信用卡有关债务的连带经济责任的承诺。

五、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章以及申请人和担保人预留签字。 第三十一条 发卡机构设专职人员,审查申请人(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向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工作单位核实其基本情况,并向申请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了解其资信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章 特约商户

第三十二条 特约商户是受理建设银行龙卡,为持卡人提供购货消费服务的单位。凡依法注册,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在建设银行或其他银行分支机构开有银行结算帐户,独立核算的商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娱乐业等单位,均可作为建设银行信用卡特约商户。

第三十三条 建立特约商户,是发卡行(收单行)开展信用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行要制订商户推广计划,努力发展特约商户,逐步扩大建设银行信用卡的使用范围。

第三十四条 发卡行(收单行)须与特约商户签订《特约商户办理建设银行龙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发卡行(收单行)对特约商户承担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

1.宣传信用卡知识,培训有关业务人员;

2.提供压卡机、签购单、汇总单和龙卡宣传资料等,对受卡量大、收益多的特约商户,根据条件提供POS授权终端机;

3.定期寄发止付名单,不定期寄发紧急止付通知。

二、特约商户承担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4.发卡行(收单行)对符合规定的签购单据,保证付款。

1.按规定程序受理建设银行龙卡,向持卡人提供购货或消费服务,对超限额购货消费须向发卡行取得授权;

2.注意识别止付卡、假卡,发现止付卡、假卡和冒用卡应立即没收,送交发卡行,必要时协助发卡行和公安部门调查处理信用卡欺诈行为;

3.及时向发卡行(收单行)汇总交送有关单据,清算信用卡购物消费资金,并交纳一定比例的佣金(回扣)。单据从签购日到送交签约银行,最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4.对经办人员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出现问题的,其损失和责任由特约商户负责;

5.误收止付卡、紧急止付卡、假卡和过期废卡造成损失,特约商户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三十五条 发卡行(收单行)配合特约商户做好信用卡结算工作。须加强特约商户培训和管理,定期走访商户,征求意见,了解信用卡专用设备和机具用品的使用情况,做好服务工作。要建立商户档案,掌握分析商户受卡和执行协议的状况,对经营不佳,执行协议不好,不按操作程

序办事,屡出事故的商户要及时中止协议,取消特约商户资格。

第七章 授 权

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授权是发卡行对持卡人超限额购物消费、提取现金、办理异地大额购货转帐以及其他问题的查询和批准过程。它是保证信用卡业务安全,减少风险的重要环节。

第三十七条 信用卡授权分三级管理一、发卡行:负责本行信用卡授权及他行信用卡的转授权。

二、地区授权中心(一般设在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省级分行或指定某一发卡行代理);负责本地区各发卡行的信用卡特殊情况下的代授权。

三、总行授权中心:负责全行及跨系统的信用卡代授权。

第三十八条 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遇下述情况之一者,须向发卡行请求授权,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交易:

一、购物消费金额或支取现金金额超过规定限额;二、办理异地大额购货转帐;

三、发现或怀疑同一张卡一天内多次使用,其金额均按近规定限额或累计超过限额;

四、信用卡背面无持卡人签名或签名涂改;五、发现信用卡有被涂改或毁坏的痕迹;

六、对持卡人证件、用卡或其他方面有怀疑。第三十九条 授权基本程序:

一、取现网点和特约商户向本地发卡行授权中心请求授权,发卡行授权中心按授权规定回复授权,对异地本系统发卡行所发的龙卡,须向异地发卡行授权中心代转请求授权,之后,回复取现网点和特约商户。

二、发卡行授权中心向异地发卡行授权中心代转请求授权联系不通时,向地区授权中心或总行授权中心请求代授权;地区授权中心或总行授权中心根据发卡行提供的代授权资料和限额进行代授权,并回复发卡行授权中心。

第四十条 发卡行对本行信用卡授权,须认真登记授权记录,根据持卡人的资信情况和帐户余额情况批准授权。发卡行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授权工作,安排24小时值班。当请求授权额在存款余额(扣除未达授权额)以内时,一万元以下,经办员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授权,1~5万元须

请示授权部门经理批准,五万元以上须经信用卡部总经理或主管行长批准。 第四十一条 授权方式分电话授权、电传授权、传真授权和POS自动授权等。发卡行与收单行均须做好授权记录。异地一万元(含)以上购物消费、取现和转帐业务,当地发卡行须采用电传或传真方式代转请求授权,异地发卡行以同样方式予以答复。

第四十二条 各级发卡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行有关信贷政策,划分授权管理权限,严格控制透支额度。批准信用卡透支,3000元(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3000元~10000元由发卡机构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须主管行长审批。

第四十三条 各级发卡行或收单行,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在办理信用卡授权时,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授权规定,做到准确、迅速、规范、安全。

第八章 信用控制

第四十四条 信用控制是发卡行对持卡人的交易活动和特约商户是否遵守有关协议和规定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采取措施以防范各种风险损失发生,保证信用卡资金安全。发卡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这些工作,信用控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开卡或更换新卡的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与评估,确定资信等级。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的资信进行定期复查和签署意见。

二、检查和监督持卡人交易情况。通过对客户信用卡帐户余额情况的分析,掌握持卡人的用卡规律;检查其行为是否属正常消费。定期提出资信报告。

三、对透支户进行分析、监测,及时发送透支通知书,对逾期不还款或透支超过规定额度的持卡人及时进行控制和追讨。

四、检查和监督特约商户的交易活动,是否遵守有关协议和规定,有无欺诈行为,发现非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定期提出资信报告。

五、掌握本行各种卡类的挂失、止付情况,复核最新一期止付名单,对信誉出现问题而被止付的卡号记录在案。

六、建立、健全信用卡风险档案,分门别类,妥善保管。主要包括信用卡挂失申请书、止付通知书,授权记录,透支余额表,注销信用卡申请书、信用卡风险案例等。

七、对冒用、伪造、欺诈、内外勾结等案件,及时上报,并责成专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包括欠款催收,起草案件调查报告,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工作。对重大案件要上报总行。

八、积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配合公安部门和其他发卡行信控部门的查询、追讨工作,必要时应协助或参与共同办案。

第四十五条 对信用卡恶意透支,伪造或冒用信用卡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卡行要与当地保险公司联系投保,以减少损失,保障经营收益。

第四十六条 发卡行定期上报和接收止付名单,并及时送达收单行、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信用卡,予以止付:一、挂失卡

二、主卡持卡人要求止付附属卡,单位要求止付信用卡;三、透支超过三十日或有恶意透支行为的信用卡;

四、其他违反信用卡章程或本行有关规定的信用卡;

五、信用出现问题,交易行为不正常,有可能造成风险损失的信用卡; 六、本期总行批准的紧急止付卡。

第四十七条 对涉及全国的重大案件上报总行申请紧急止付。发卡行和收单行收到紧急止付通知,须在当日将通知发送到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

第四十八条 特约商户、银行机构或储蓄网点截获止付卡或不法分子冒用龙卡,按每卡50元奖励有功人员,截获伪造卡、涂改卡以及紧急止付卡,视情况重奖有功人员。奖金由发卡行支付。被截获卡要记录在案,复印后将该卡打洞作废,寄回发卡行。伪造卡、涂改卡收缴后由省行上交总行。

第九章 费 用

第四十九条 办理建设银行龙卡,发卡行应按章程规定,收取会员年费。

第五十条 持卡人挂失龙卡,发卡行按章程规定收取手续费四十元。挂失后补领新卡或有效期内以旧卡换新卡,收取工本费十元(彩照卡30元)。异地挂失收取的手续费,由发卡行和收单行各得一半。

第五十一条 持卡人在发卡机构所在城市存取现金,免收手续费。在异地凭卡存款1000元以下收取1%的手续费,1000元以上收取10元。持卡人异地凭卡提取现金,按金额的1%计收手续费。建设银行职工异地凭卡支取现金,3000元以下(含3000元)免收手续费,

超过3000元,全部金额按1%收取手续费。取现手续费发卡行和收单行各得一半。

第五十二条 持卡人办理异地大额购货转帐,按实际转帐金额0.5%收取手续费,最低不少于1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代理行和发卡行各得手续费一半。

第五十三条 特约商户受理建设银行信用卡,按一定比例支付佣金(回扣),由收单行代理的,佣金(回扣)收单行和发卡行各得一半。

第十章 空白卡和设备技术管理

第五十四条 空白信用卡属于重要空白凭证,由总行统一订购。发卡行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管理信用卡卡片,建立信用卡领用、保管、打卡、发出以及废卡登记管理制度。销毁废卡须按有关规定经领导审批,双人监销。发出样板卡须做打洞、坏磁和签名

条等处理。建立健全空白签购单、存款单和取现单等凭证单据领用登记制度,严格管理。

第五十五条 发卡行要加强信用卡设备技术的维护管理。设专人操作打卡机,营业终了或临时离开打卡机,应随时锁机。计算机、POS自动授权终端、电传机和传真机等专用设备,均需严格管理,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十六条 特约商户和取现网点领用机具、设备,应由发卡机构负责签批,登记领用单位、领用时间、经办人、压卡机号码、特约商户编号或取现网点编号。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4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解释和修改。各行可根据本行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总行备案。

相关法规:

•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通过龙卡网络系统处理信用卡异地存款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中国建设银行(1998-4-30)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下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中国建设银行(1994-7-21)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 / 建设银行(1994-7-21)

第7篇: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

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

姓名:金旭辉班级:08金融(2)学号:08103237

摘要:银行信用卡作为一种盈利产品,已经成为国外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银行传统业务获利空间不断压缩的情况下,中间业务被看作是许多国外银行开拓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近几年来,国际上信用卡业务风险事件接连发生。2003年11月,韩国发生信用卡危机致使众多银行宣告该业务破产。2005年6月,美国发生了信用卡客户资料泄密事件。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每年也遭受重大损失。随着信用卡业务在我国的进一步开展,以及国内外银行竞争的加剧,如何充分有效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建立适合我国实际的风险控制技术,以保障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成为金融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因此,通过剖析信用卡业务风险成因,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挖掘出高效的风险控制技术,对于化解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用卡,风险管理,信用卡风险管理

(一)信用卡的概念及对其风险管理的原因

信用卡(英文:Credit Card)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信用卡一般是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账日时再行还款。除部份与金融卡结合的信用卡外,一般的信用卡与借记、提款卡不同,信用卡不会由用户的账户直接扣除资金。

信用卡已成为现代银行发展最快、普及最广的一项业务。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发卡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数的增多,信用卡风险逐渐体现出涉及面广、风险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的特点,而且信用卡风险发生的频率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大,因此,对信用卡风险进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信用卡风险的类型及表现

1.信用风险

因持卡人不能依约偿还本息的风险。发卡机构向客户发放信用卡的时候主要

依据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和信誉状况,然而客户的具体情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客户职业、收入等发生变动经济状况恶化,无力还款,那么将引发信用风险。

2.诈骗性风险

诈骗有真卡诈骗和伪卡诈骗两种。真卡诈骗大多是由于银行管理制度的问题造成的。伪卡诈骗是一种主要的信用卡犯罪方式,通常是犯罪团伙利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窃取合法持卡人的资料,自行设计或伪造信用卡,并将窃取的他人资料制造在假卡上,再进行刷卡,给持卡人、商家和发卡机构造成损失。近年来,这类事件在我国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3.道德风险

指由于银行本身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所造成的风险经营管理方面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有意或无意违规操作和信用卡系统重复建设造成的风险。技术方面主要是国内大多发卡行的电子技术跟不上,经济法论文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造成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工作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而造成不应有的风险。还有的工作人员利用监督机制和稽核审计制度的漏洞,或与外部人员勾结起来作案而造成风险损失。因其隐蔽性较强,不易防范,数额巨大,还可能涉及相关金融业务,所造成的风险比外部风险更具危害性。

4.特约商户的操作风险

一是由于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时,由于操作不当给有关当事人带来的风险。如没有按操作规定核对止付名单、身份证、预留 证和预留签名,接受了本已止付的信用卡;或不经授权即让持卡人超限额消费,导致信用卡失控。二是由于特约商户内部人员利用制度上的漏洞与不法分子勾结作案,通过受理黑卡或假签购单进行诈骗,套取银行资金。

(三)信用卡风险的防范措施

1.实行集中管理、分级经营的模式,统一信用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信用卡部作为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经营机构,负责信用卡业务的集中管理和调控,除了负责市场拓展、业务培训等业务工作外,还要负责发卡终审、打卡和对外授权及对恶意透支者建立档案,并通过法院起诉催回透支款。要建立风险管理队伍,明确风险管理人员职责,制定统一的透支催收工作具体办法,加大对基层行透支催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力度,督促基层行透支催收工作的开展。加强与其他银行机构信用卡风险管理部联系,

形成防范信用卡风险整体合力。要与基层发卡行明确责权利关系,平衡利益和风险。基层发卡行,作为一级经营机构,要把好信用卡申领者资信审查调查关,建立持卡人、担保人资信动态档案,加大对透支者的对账、追查、和催收工作。

2.构筑持卡人征信平台,建立发卡行、持卡人、特约商户三者联系沟通机制一是严格审核申领者的资信资料,对于同意受理申请的应建立个人征信资料档案,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要有专人负责对持卡人的资信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对持卡人变化了的情况如收入水平变化、工作调动、经营场所变更等要及时掌握。二是对连续购买高价物品或在限额之下多次取款的持卡人,应建立登记簿,并尽快调查清楚该持卡人的行为是否为正常消费,否则应及时注销该卡。三是加强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的检查监督。对存款不足或低于规定数额的持卡人,及时发出补款通知,请其尽快补足存款,以避免大额透支风险的发生。通过复核签购单,检查商户的交单质量,有问题及时通知纠正。四是建立信用卡遗失和挂失登记簿,对遗失和挂失的信用卡,应及时通知商户止付,并严格保密。

3.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

一是坚持业务处理三分离制度,即:信用卡的会计记账人员与发卡人员相分离;会计复核人员与授权人员相分离;打卡操作员与电脑编程人员相分离,形成各级各类人员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机制。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发卡机构各部门的职权、分工、责任要明确,并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重要岗位如授权、卡的止付、卡的销毁等实行权限批准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重要岗位的检查要经常进行,避免由于缺乏监督检查,使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要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处罚条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调动员工按章操作自觉性。

4.妥善处置信用卡透支,加大追索力度,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

一是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发卡机构在持卡人透支后,采取当天寄发“透支通知书”,当月寄发“对账单”的形式,告之透支日期和金额。在免息期过后十五日内持卡人仍未归还透支款的,应再发一次“透支催收通知书”。二是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催促持卡人还款,一般透支时间超过30天或透支金额超过1000元,发卡机构要及时反复与持卡人取得联系,敦促其立即归还透支款,同时还可与担保人取得联系,通过担保人催促其还款。三是上门催促持卡人还款,对大额透支或透支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经电话等形式催收而仍未归还透支款的要派专人上门拜访,请其归还透支款。四是采取必要的止付措施,对于透支后仍不断使用信用卡、或透支超过一定限额、或透支时间较长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应及时停止该卡使用,列入止付名单。五是对于多次催收,持卡人及其担保人仍无意还款的,列入恶意透支名单,发卡机构

应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起诉催收,同时在银行同业间公布恶意透支者名单,同业联动制裁恶意透支。

(四)结论

只要发卡行与信用卡产业相关方共同努力,坚持积极主动地构建完善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发卡行不断地完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建立有效的风险内控制度、树立正确风险管理理念、采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以及全社会对信用卡产业相关法律与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卡产业一定能走向辉煌。

参考文献:

[1]林功实,林健武。信用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赵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3]袁笑冬,抓住关键环节,加强信用卡风险防范[J].中国信用卡,2007(2) :48- 51.

第8篇: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保证银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维护银行、特约商户、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必须遵循“严密制度、严格管理、严肃查处”的原则。

第二章 风险的分类

第三条 信用卡业务风险分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社会风险。

一、违规风险是指本行工作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违规经营给本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二、信用风险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所用款项给本行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三、社会风险是指不法分子恶意透支、骗领、冒用、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卡以及特约商户诈骗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信用卡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具体负责本行信用卡的资信审查、信用额度审批、风险监控、透支催收等工作。

第五条 本行信用卡发卡业务实行集中审批、集中监控、集中追

透和持卡人档案集中管理。

第四章 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 本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包括发卡审批、信用风险监控、透支催收等内容,应设置受理岗、征信审查岗、审批岗、异常交易监控岗、电话提醒催收岗、信函提醒催收岗、上门及司法催收岗,另设置一名信用风险业务主管。发卡审批流程包括受理、审核、资信调查、审批四个环节。透支催收流程包括电话、信函、上门及司法催收四个流程。

第七条 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可一人多岗,但受理岗、资信调查岗、审批岗、上门及司法催收岗不得一人多岗。

第八条 岗位职责

一、受理岗

本岗设在各支行,负责受理信用卡申请。具体职责:

1、负责核对资料是否相符,申请表填写内容与所附证明文件是否一致:

2、审核申请表上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3、负责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二、征信审查岗

1、电话核实申请人填写工作单位内容是否真实;

2、电话核实申请人填写住宅电话以及住宅地址的真实性;

3、电话核实联系人资料是否属实(联系人是否同意作申请人的联系人);

4、对申请人电话核实无法确认的,可采用信函方式核实,即要求申请人收到信函后回电联系,以便进一步调查。

5、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征信记录进行审核;

6、向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身份证、户籍是否属实及申请人是否有不良记录;

7、查询我行现有数据资料,核实申请人是否有不良记录:

8、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资信资料。

三、审批岗

1、对是否批准办卡申请做出审批结论;

2、确定申请人信用额度;

3、根据持卡人申请、持卡人消费行为及行内相关规定对其帐户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四、异常交易监控岗

负责监控异常交易,防范欺诈行为。

1、每日通过风险管理系统分析或检查各种交易清单,对较大金额或违反常规的支付交易(如支付频率突增、交易地点突变)等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必要时应立即与持卡人取得联系,核实交易的真伪;

2、对于新办卡后即在限额内足额透支的帐户进行监控,并密切关注;

3、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要立即向风险业务主管报告。

五、电话提醒催收岗、信函提醒催收岗、上门及司法催收岗岗位

职责参照《信用卡催收管理办法》。

六、信用风险业务主管

1、负责风险管理各岗位人员设置和管理;

2、负责监督各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3、提出发卡政策调整和风险管理建议;

4、负责催收管理工作。

第五章 违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九条 违规风险遵循“事权划分、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原则加强防范与控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内部工作人员操作级别,不同的级别授予不同的授权权限,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建立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既有分工负责,又有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从而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一、事权划分

事权划分是本行通过基本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相互制约,岗位轮换,达到降低和防范风险目的的一种手段。

本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根据业务开展状况、规模、人员配备情况,合理地进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劳动组合,但必须执行以下基本岗位相分离的规定,不得混岗:

1、资信审查的初审与复审;

2、制卡审批与资信审查的复审;

3、制卡与建档、开户、数据传输、空白卡片保管、发卡、;

4、业务操作与风险评定;

5、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

6、系统管理与业务操作;

7、业务风险损失的确认与核销。

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在业务处理过程中,通过严格执行有关业务规章制度以达到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降低风险目的的一种手段。

本行各营业网点、相关部门开展信用卡业务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在大额索授权业务、大额结算业务(包括大额存取款业务和消费业务)及特殊业务中,必须严格按照业务工作程序,根据不同权限级别,在授权权限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三、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是对银行卡业务经营的处理依据、处理手续和处理结果进行事后全面复审检查的重要监督制度,是进一步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系统,是有效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的重要措施。

1、通过对已完成的银行卡业务的会计核算、授权、止付、透支追偿管理等业务进行审查,规范业务行为;保证处理依据合法有效,处理手续符合规定,处理结果真实可靠,资金收付正确安全;

2、发现并纠正会计核算和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各种差错,揭露各种违章、违纪、违法等事件,防止风险损失的发生;

3、监督银行卡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建议,提高防范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

第六章 信用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十条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本行要高度重视透支风险的管理,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恶意透支的催收和追讨,切实降低和转化信用风险。

一、透支催收是透支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防范银行卡信用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本行应通过每月向持卡人寄发对帐单或透支催收通知单(还款通知书),加强对透支户的监督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催收透支欠款,根据持卡人透支的不同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并予以处理:

1、持卡人透支超过额度,或透支超过期限,或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应通知持卡人,提醒其在额度内用卡或按时还款;

2、持卡人连续2个月以上超过额度透支,或单笔透支超过60天,或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打电话或发还款通知书向持卡人催收债务;

3、持卡人连续3个月以上超过额度透支,或单笔透支超过90天,或连续2次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本行可将其卡片收回;卡片无法收回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止付。经催收债务人仍不还款时,可通过司法部门的诉讼程序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等途径追收透支款项:

二、透支催收应建立催收档案,每次催收应详细登记催收情况,并妥善保管催收登记档案。

第七章 社会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十一条 对社会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严格资信审查。不得擅自降低发卡标准,严禁为无稳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固定住所的申请人发放信用卡,严防用假身份证骗领信用卡的现象;

二、加强营业网点和特约商户的业务培训。包括对信用卡真伪的识别、商户受理信用卡一般业务的操作流程、商户机具的一般维护等;

三、加强发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制度培训,严格内控管理;

四、及时编发止付名单,通知有关机构加强防范。

第八章 风险的分析与报告

第十二条 信用卡业务的分析与报告是指对信用卡业务风险定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形成业务风险报告。业务风险报告分为年度业务风险综合报告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题报告。

一、年度业务风险综合报告必须在次年1月内上报,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业务风险发生情况、风险结构分析成因、防范措施、经验与教训、整改措施。

二、重大突发事件专题报告:对商户诈骗、伪卡及内部作案等重大突发事件要逐件专题报告,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相应采取补

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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