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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农产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县农产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全省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吉食安办【2013】26号)精神,结合我们农业部门职能和任务目标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农产品百日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对保障我县农产品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同时,在依法加强行业管理上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今后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农产品安全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为了保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县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重点任务、排查目标、整改要求、行动安排、信息反馈和规范执法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做到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有章可循,切实把我站的农产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一)科学安排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集中整治任务

这次农产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面广,特别是农业负责的工作任务,涉及从市场到田间、从田间又回到市场两个重要环节。我站利用百日专项治理对全县48户农业合作社进行了摸底检查,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漏一户,在此治理行动中还完成了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每个“三品”生产基地及企业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记录,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

不准确的责令限期整改。必保专项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稳步向前推进,一定要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农药肥料标签专项检查、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其它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取缔杀鼠剂和卫生杀虫剂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生活用药安全,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在对全县农资市场和农药肥料经营单位现行使用的产品标签检查中,查出农药品种96种,复混肥料30种。在检查中我们严格程序,公正执法,搞好调查,准确核实,对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并责令停止销售,责令其将产品立即返还厂家。

经统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出动车辆6台次,整顿农资市场29个。

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进行了自查。农产品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始后,我站着重举办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讲座,农产品消费知识等内容。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民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意识,加强了科学消费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了一个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和消费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对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工作

开展以来,我们以蔬菜为重点产品,以蔬菜生产企业、生产基地为重点单位,开展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础上的集中整治,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加大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对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二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蔬菜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农产品基地和县城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进行了处理。开展了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检查了二十道沟村、沿江村等县城蔬菜基地农药使用情况;强化市场管理,加大追查追溯工作力度,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无论地产蔬菜还是外埠蔬菜,一律实行市场准入,全面控制不合格产品的进入。同时,继续加强农产品地环境监管,为农产品提供无公害化生产环境;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生产规程、和生产纪录,使之达到认证标准,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在检查中很多种植企业缺乏生产记录、管理制度不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

四、对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进行了自查。在全县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业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培训,特别是加强了禁限用

农药有关知识的培训,做到县不漏村,村不漏户,确保法规要求和强制性标准进村入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了宣传。在培训中我们重点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使用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经过自查,在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工作中,我们从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了全县农产品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蔬菜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杜绝了违规销售、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现象,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得到了有效遏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状况达到了认证标准;通过以上行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了充分保障,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县农科站

2013年8月21日

第2篇:关于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南宁市农业局2007年11月28日)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政府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抓好“放心菜”工程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按照“三项目标、三个重点、三大任务”工作要求,从农资市场、田间生产管理到餐桌等各个环节进行整顿和治理,确保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了五大工作亮点:

[亮点一]强化组织领导,监管职责明确

一是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局各科科长、各农技站为组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分清职责。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市农业局也与各县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签订了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从而形成了政府总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此外,我局还将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从业务指导、到投入品的管理,到监督检查汇报等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科室,使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有专人抓、一抓到底。 [亮点二]扎实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氛围浓厚

一是认真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在年初,我局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9月8日,我局组织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南宁”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制作板报一块、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并进行了现场咨询等,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二是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知识,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媒体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村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宣传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示范和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

1生产技术以及安全用药、科学用肥技术,着重解决不按安全间隔期采收和过量、盲目滥用农药、肥料的问题。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新技术,重点推广生物农药、物理避害(频振式杀虫灯、诱虫黄板、性引诱剂诱捕器、防虫网、套袋)等新农药新技术,禁止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蔬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亮点三]从严执法,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有序

为了切实开展好工作,我局及时下发了《南宁市农业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达到三项目标,强化三个重点,落实三大工作任务”的工作目标。为净化农资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从8月23日-11月25日,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检查力度,全局出动执法车辆1308多台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623多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和单位4360家,查处案件11起,涉及总货值金额

8.1余万元,整治重点区域3个。共查获特丁磷、氧化乐果、甲胺磷等各类高毒高残留农药250多公斤,销毁去年以来所收缴的高毒高残留农药15.525吨。

[亮点四]建立起一个较完整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一是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在市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12个县(区)设立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50个重点乡(镇)设立蔬菜基地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了6辆农产品检测车、6辆农业执法车、54辆摩托车和一大批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器;组建了180名蔬菜产地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加强了蔬菜产地安全生产监管。

二是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检测体系。根据蔬菜市场准入的要求,我局在全市80多个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或检测台,对进入市场的蔬菜进行强制检测;招聘了130多名蔬菜质量安全监督员进驻市区80多个市场,对每天进入市场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发现超标蔬菜,立即没收销毁。据统计,从8月2

3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采用酶抑制快速检测法对全市50个重点蔬菜生产乡镇和80多个农贸批零市场的蔬菜产品进行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全市共抽检菜样22.57万多个,合格率99 %,其中产地抽检菜样7483个,合格率98.9%;市场抽检菜样21.82万余批次,合格率99%,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蔬菜2227个,销毁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5万公斤。9月24日,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蔬菜质量安全监督员在例行抽检中发现来自云南文山州砚山县的1.1万公斤大白菜超标,及时进行了销毁处理,确保了广大市民的吃菜安全。

三是建立了南宁市蔬菜农药残留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对全市的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质量安全实行实时监控,为各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大量有效准确的信息,提高蔬菜质量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召开期间,各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将可以从监控系统里了解各接待宾馆饭店每天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控系统将成为各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的好帮手。

[亮点五]加大投入,建立了一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进一步搞好无公害农产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示范、推广工作,正确引导农民按标准进行农产品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加快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目前,全市累计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165.16万亩,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9个,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认定面积达43.05万亩,认证无公害蔬菜产品48个,确保了广大市民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各方嘉宾食用农产品安全。

第3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商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净化源头”的工作方略,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商洛农产品监管模式,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围绕农业投入品、蔬菜、鲜活农产品等开展市场专项治理,重点监控种养、生产、流通三个环节的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以及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基地、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指导服务能力、品牌创建示范能力、全程综合监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一、总体情况

开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机制,强化依法监管能力”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程监管理念,以全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载体,扎实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队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实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区农业局充分整合全区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资源,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处罚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执法程序,着力打造一支反应迅速,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监管队伍。目前,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员达到60多人。

(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区农业局逐步整合全区检测资源,提升检测效能,为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逐步建立了高效科学的农残检测室,配备50余台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培训了4名业务精通的专业检测人员,可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指标进行检测。加快了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站)的建设步伐,突出发挥现有检测设备作用,有针对性选派检测人员到省市检测机构深造学习,提高检测人员实践操作能力。日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类农产品例行抽检工作稳步进行,全年共完成农产品抽检样品3000多个,检测品种达50余种,半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开通“商州农业信息网”,加强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农资推介、工作交流”的网络化。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规范了农产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相关工作人员准确、及时、科学地做出反应和研判。

(四)农业品牌发展迅猛。经过近年的不断努力,全区现已建立高标准设施蔬菜示范园五个,大棚蔬菜基地达17个3000亩,完全按照无公害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迅速成立,各蔬菜基地正在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品牌意识已在基地(企业)逐步树立。

(五)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区按照建立长效化机制、规模化基地、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为提升农产品档次、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开辟崭新途径。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逐步发展形成;全区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7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正在建设之中,带动了全区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种植、养殖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格局,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监管制度不断健全。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先从重点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抓起,建立健全了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逐步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健全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强了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务实切入。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区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区农业局针对全区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发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络的作用,形成部门参予,各级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区政府成立了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

(二)开展农产品综合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针对全区农资市场实际,区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抽调精兵强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队,明确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市场及农产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车辆的作用,定期辖区内农资市场农药、化肥、饲料、禽蛋、果蔬、水产品样品等进抽检化验,共对市场100多个农产品进行检验抽查,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区检测中心坚持每周一次和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例行抽检制度。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共出动监管车辆达50余次,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整顿达5次,大型宣传活动8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3次,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电视、广播宣传2期5次;发放农业专业书籍1000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强化涉牧市场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关注。近年来,发生的“ 瘦肉精”事件,为我们加强涉牧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面对严峻形势,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抓行业整治。对全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业人员及经营条件依据《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进行了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55个经营门店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夯实监管工作责任。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监管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职责落实到个人,按照工作要求,并将各乡镇(办)畜牧站具有执法资质人员以派驻的形式开展辖区内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壮大了畜产品监管执法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全区共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25个,制作报检告知牌81个,依法报检制度得到规范,以产地检疫为基础,严格执行动物流通环节检疫,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以城区和16个镇畜产品检疫监管为重点,联合招商服务局(定点办)先后对黑龙口镇、牧护关镇、北宽坪镇、黑山镇等地开展屠宰市场整顿,规范屠宰场(点)经营行为,并严格市场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以“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涉牧投入品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先后检查兽药及个体诊所73户,检查兽药248个品种31408盒(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48种5826袋。查处不合格兽药17种141袋;饲料5袋,400公斤,均做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鲜牛奶整治,确保城区人民饮奶安全。

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城区生鲜牛奶源头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技术指导。奶牛养殖环节是确保牛奶质量安全的前提,我区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养殖场户,在饲养管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的同时举办了商州区首次奶牛养殖技术及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会,并印发《商州区生鲜乳监督管理制度》30余份,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80余人次,指导养殖户推行标准化科学饲养技术;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发了包括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投入品使用登记册、疫病诊治登记册、卫生消毒登记册、饲养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牛奶销售登记册、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册等9种档案表册,档案资料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对全区奶牛饲养场户落实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户,开展奶牛养殖投入品及鲜奶质量突击检查,确保奶品质量安全上市。

(五)完善检测网络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唯一机构。今年,我们按照省、市规划要求,改造和新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在全区重点乡镇及大型农贸市场及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置快速测定仪,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同时分期分批对全区30余名检测人员进行专业检测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发证上岗,逐步形成了一支覆盖市、区、乡的农产品检测队伍,为提升全区综合检测能力奠定了基础,强化了综合检测排查能力,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六)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手册及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向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农业“三品”的识别方法和生产规程,公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区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广大民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的差距。

(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坚巨。

(二)农业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由于县级财政紧张、投入不足,部分设备因为缺少经费、缺少试剂、缺少技术人员会操作而闲置,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问题。

(三)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执法范围、内容还不够了解,农业执法的机构队伍还有待健全,因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难度较大。

(四)由于工作经遇等问题,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全区群众农产品食用质量安全。

第4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第5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历年来网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第6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季度汇报1

樊川分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季度总结1 为落实上级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执法监管工作的方案,我分所就本季度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整体情况

本季度我分所共检查养殖户378户次,屠宰场 6户次。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26户次,120人次。在检查的18家养殖场中均未发现饲料、兽药等违禁投入品。发放《江都区畜禽规模养殖投入品管理规定》、《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明白纸》共100余份。工作中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落实措施

1.梳理监管环节,细化监管工作内容。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在兽药经营、使用上。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兽药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凭兽医处方或有效购药证明销售兽用处方药,处方药购销台账和兽医处方未按规定存档备查的行为;严肃查处畜禽动物养殖中直接添加原料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生猪屠宰工作。切实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工作,按要求“双凭”进、出屠宰场,完善各类档案记录,强化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管,确保病害猪及病害产品能发现、全处理。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规模场的“瘦肉精”监测和屠宰场的自检与抽检工作。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送样的计划做好奶牛场生鲜乳样品的采集和送样工作。对奶牛场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有无添加违禁投入品。工作中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明确监管对象,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我分所辖区内养殖场所共有 121户。其中奶牛场3户、猪21户。羊场 7户、蛋种鸡场 11户、肉鸡场 15户、蛋鸭 32户、鹅场 31户。屠宰场2家,从事兽药经营 2户 。根据各监管对象知识水平、养殖水平、遵章守纪及平常监管配合程度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的给予风险等级。 3.突出监管重点,增加监管督查力度。

根据监管对象风险等级的不同,工作中作出不一样的响应。对风险高的监管对象,增加巡查、监督执法的频次与力度。工作中做到巧安排、节经费、精打击。

存在问题

工作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养殖场户提供的养殖档案不完善,有的甚至就不能提供。没有完整的养殖档案我们就不能了解该场户的具体养殖情况,也不知道能否执行休药期制度等;有部分养猪户有用泔水直接饲喂的行为;工作中发现问题后有执行难的问题。就如上述的两个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就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在我们的平常监督巡查中不止一次的告知养殖户要建立健全动态的养殖档案,但仍有一些不能做好;

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场户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养殖档案;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增加瘦肉精监测的频次,对一些“老难户”不光要多做思想工作,还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区所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应的序时工作。

第7篇: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扬州市农业局 (2007年12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引导”,突出4个重点目标,围绕8大整治内容,在全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广大的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质量安全要求开始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优质安全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加大。通过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力度明显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得到有机结合,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三是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逐步规范。全市6家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市、县农业部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抽检蔬菜样品387个,合格率98%,畜产品样品583个,合格率99%,水产品样品20个,合格率95%。四是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成效显著。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41人次,先

1 后检查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6255个次,查处案件21起,涉案总值9.6万元,其中:立案查处11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4个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我市共有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6家,100%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各个批发市场均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业户进销货凭证基本齐全,其中5家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已经全部开展自检。

2.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经过近年来的监管和近4个月的突击整治,从抽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都建立了生产管理制度或引用(制定)了技术规程,生产(养殖)记录基本健全,基本无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情况。

3.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今年1-11月份,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95.2%,比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9月份以来合格率为97.7%,比专项整治前提高2.5个百分点;全年水产品渔药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检合格率95%,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水果农药残留、茶叶农药残留、牛奶抗生素残留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4.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经过多次执法检查,农资经销门店经营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我市基本杜绝。收缴的3.8吨高毒农药已经在11月份报省厅统一销毁。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局党组集中学习了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讲话和文件,认真研究并部署该项工作。成立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扬农[2007]150号),周学金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内设综合组、粮油产品整治组、园艺产品整治组、畜禽产品整治组、水产品整治组、认证产品整治组、农业投入品整治组等七个小组。二是出台整治方案。根据省厅要求和我市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扬农[2007]151号),明确了全市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及行动要求等。各县市也制定并下发了整治行动方案,宝应县农林局联合工商、技监、水产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宝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1月5日,我局研究下发了《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与检测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和整治措施,推动“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工作的开展。三是召开专题会议。9月7日,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随即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通报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步骤、责任和要求。9月1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

3 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部门工作职责、“十一五”及2007年建设目标、工作措施等,纪春明副市长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10月12日高邮市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会议,并出台了《高邮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的意见》(邮政发[2007]152号)。12月5日,市局专题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布臵会议,明确了验收的任务、内容、方法及结果处理等。四是建立例会制度与信息周报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两次整治小组负责人会议,每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交流整治目标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周报工作的函》,在全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周报制度。五是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为加强信息预警,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臵能力,我局研究制订了《扬州市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建立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2、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一是新闻媒体宣传。请本市主流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动态。目前扬州日报、晚报、时报共报道10多篇,电台播发报道8条,电视台报到新闻5次。为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最近,我们还在市电视台“希望的田野”栏目录播了一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访谈节目。二是网络宣传。通过中国润扬农网,在扬州农情、文函公告、技术天地等栏目,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三是举办广场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和“放心消费”宣传周期间,分别在市级机关东大院门前和文昌广场设立咨询台,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戗牌的形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四是条线宣传。全市通过科技入户、农民培训、农村经济人培训等形式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34期,培训、指导农民38363人次,指导农户116686户次。印发了《农产品安全法》、《致广大水产养殖生产者的一封信》、“病虫害防治”明白纸、农产品放心消费等宣传单10000多份;派出流动宣传车15台次,深入到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19期,分发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并报省、市有关领导。

3、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开展。9月26日- 29日,我局组织两个督查组,分赴8个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巡查,掌握各地工作动态,调研、指导基层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9月28日,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组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组,分别抽查了市区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和4个农药(兽药)经营单位,就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检测与销售记录、超市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与检测工作、农贸市场检测工作、农产品包装、标识状况、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状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除少数超市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外,没有发现异常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有关单

5 位立即改正。10月17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督查全市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田间地头,对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多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查看监测工作计划、检测工作制度和监测工作记录等;检查组一行还对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测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宜兴现场会后,11月19-21日,我局组织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地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五种高毒农药等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同时抽检了一批蔬菜和大米样品。

4、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联合工商、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与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六个方面,大力开展执法检查行动。9月21日19:00至深夜,维扬区农水局谈明勤副局长带队,对全区所有屠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9月26日,仪征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对城区14家经营肉品的超市和专卖店进行了监督检查。9月28日、29日,高邮市农林局由5名副局长带队,分五个分片,对该市“三品”企业、种养大户、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投入品经销网点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41人次,先后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466个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

6 织381个次,农产品批发市场30个次,超市138个次,农贸市场1905个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点2721个次,兽药(渔药)及添加剂生产企业、门点614个次。查处案件21起,涉案总值9.6万元,其中:立案查处11起。

5、创新整治思路,建立长效机制。

宝应县开展了莲藕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对全县莲藕产区的所有地块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统一的编码,统一田间档案纪录,就地块编码、肥料、农业用水、土壤、种子、田间操作、农残检测和产品采收等情况如实记载,建立全县莲藕产地信息、生产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宝应县农产品质量信息网,设立了莲藕信息查询追溯系统。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高邮市政府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出台了《高邮市水产、水禽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邗江区农林局为杜绝违禁药物经营现象,以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为抓手,督促兽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经营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该区畜牧兽医站药房已经通过了省GSP(质量安全管理)验收;在监督检查环节,该区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明确每个动物防疫监督员年参加执法检查不少于100次。江都市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检测点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9月中旬,该市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点。广陵区农水局兽医卫生监督所率先在扬州城区生猪屠宰点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点,从10月1日开始,凡是进入扬州绿苑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点的生猪必须经过“瘦肉精”尿检,抽检合格的再按照一般程序检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免疫耳标等,缺一不可,坚

7 决把不合格生猪堵在门外,为放心肉工程再筑一条防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宣传不够深入广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已近一年,而我市的部分基层干部和不少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之不多,不甚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尚未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关心、重视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未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只限于分管党政领导和农业系统内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质量安全水平不稳定。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虽然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看,安全水平还不够稳定。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通报,去年12月和今年1-2月份,市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分别为87.5%、87.5%和90%,位列全省倒数第

一、倒数第三和倒数第一位;市区一生猪屠宰场瘦肉精抽检4次被检出阳性;在上半年全省农产品监督抽检中,我市有3个畜产品不合格。

(三)农业标准化水平不高。近年来,我市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农业标准,但是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对农业标准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推广不快。有标不贯、贯标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农业标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市场准入工作有待加强。2003年以来,在市人大《关于推进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议》推动下,市联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市区大型农贸市场建立了以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为主要内

8 容的市场准入制度。但是,全市仍有少数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没有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准入检测制度。不少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还不强,认为搞市场准入会影响市场本身的经营业务,工作消极被动,没有严格执行准入制度。

(五)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够健全。我市虽已建立5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但通过计量认证的仅一家,其余各单位手段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工作仅限于农药残留速测,检测水平不高。

(六)农业部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扬州市区虽然已开展了蔬菜、水产品、牛奶、水果等药物残留和生猪“瘦肉精”监测等工作,但是对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新的工作要求,检测的频率偏低,覆盖面也不广。目前我市县级农业部门工作经费普遍严重不足,并且大多没有纳入预算,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其根本目的是在于推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是这项工作不仅没有停止,而且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一是积极推动江都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重心下移,重点增强县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二是不断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制度,从产地环境、生产档案、包装标识、

9 市场准入、例行监测、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入手,狠抓落实,真正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原则,大力实施农产品“身份证”制度,推进“四个率先标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四是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第8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优秀]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基地准出,提高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中心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门制定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要求单位职工按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农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我中心重点检查了全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建档情况,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严格了记录管理,规范了记录内容,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对生产中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做好如实记载。对未按规定记录建档的行为责令其改正。

三、加大对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推进我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中心开展了认证农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了我区现有的三个绿色食品标志企业的认证管理和运行情况,包括前期摸底调查、申报材料和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查处了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安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重点查处了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了农产品质量标识使用,强化了标识标签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及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

中心积极引导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宣传了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提高了关于“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已有

四、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及时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除积极配合省厅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交叉监测之外,我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认真开展自检业务12次,检测粮食、果蔬、土壤等450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为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他们全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生产技术标准,中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准入主要措施的宣传力度。

六、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中心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建立起农产品定期和不定期检测通报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农产品档案管理制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事后补偿改变为提前预防,切实做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9篇: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市2012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农牧局:

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农牧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支队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不断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质量意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使各项政策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支队先后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促进年”以及“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现场咨询、印发资料、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农产品安全法》、《肥料登

- 1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管。上半年,我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以种子、农药、肥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2186人(次),检查农资门店1780个,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86件,受理涉农纠纷案件72件,责令整改66件,协议赔偿378.13万元,为农民群众和企业挽回损失939.9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我支队迅速展开部署,及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靠实了工作责任,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群众放心消费。

(二)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能够始终坚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中纪委“八个禁止、五十二条不准”、农业部“六条

- 3切隐患,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农闲时节的有利时机,以执法检查和查办案件为载体,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经营者学法、懂法,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对农药市场的执法监管。以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为切入点,加大对烟雾剂和伪劣、假冒农药的查处力度,全面检查市区周边货运部的农药来源,在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药的流入。同时,积极准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开展农药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三是继续对全市农作物种子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套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第10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根据《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靠实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增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产地环境整治。一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等鲜食农产品和畜、水产品生产环境的土壤、水域环境的监测和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无水污染。对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监测和抽查,对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产地,要先行责令停止生产,同时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避免生产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二要对农产品生产者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一是加大对化肥、农药、兽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动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营销管理,重点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合法,进货验收记录和销售台帐是否完整。对违规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禁用、限用农药的企业或个人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防止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进入农业生产环节。二是监督检查农产品生产者(尤其是基地农户、养殖小区和农业企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种植业重点检查高毒、高残留农药,特别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违规使用等;畜牧业重点检查违禁药物、兽药残留、检疫以及养殖、经营场所的防疫条件等;水产业重点检查渔药残留、激素类添加剂、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三要大力推广无化验室农产品生产技术。教育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采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与产品标准,自觉采用无毒、低毒和低残留的农(兽)药,实行清洁种植,健康养殖。四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一是引导农户、农业企业自觉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特别是对农药、兽药的使用品种、数量、时间要作详细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验;二是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自觉转变生产方式,积极推动种植业“联户联保”和养殖业“小区养殖”,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实行行业自律;三是推行农产品标识管理,引导农民和农业企业在自己生产的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上加贴标识,标明农产品的品名、数量、产地、采收日期和生产者等内容,以方便实施质量安全追溯。

(四)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对调入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区域,以外地调入的鲜食农产品为重点品种,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加大例行检测和抽检力度,严防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

- 2技、畜牧等单位要明确监管目标与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培训和舆论引导。一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结合农民技术培训、绿证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向农民广泛宣传农产品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提高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在例行检测和抽检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保障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舆论引导,对虚假的和片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要及时澄清,特别是在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做出反应,采取得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负面影响,确保全乡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农技、畜牧等单位的植检、动检等专业执法要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相结合,要和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等单位的行业行政执法结合起来,组成联和执法队伍,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不按照法宝条件生产、销售农产品的或生产农产品所使用的投入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采取没收非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并根据货值金额多少,分别处以相应的罚款,对不再具备相生产经营条件的吊销许可证,撤销已认证(定)的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证书。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事件要及时向县农牧局报告,农牧局收集整理后及时依次向市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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