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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

一、绪言

(一) 基本情况

1.探矿权申请人基本情况 2.勘查单位基本情况

(二) 勘查目的和任务 1.本次地热勘查目的 2.本次地热勘查任务

(三) 勘查区地理位置、交通条件

二、勘查区以往地质工作程度

勘查区地质情况

(一) 区域地质及构造背景

(二) 勘查区地质构造特征 1.勘查区结构 (1).断裂 (2).褶皱 2.勘查区地层

(1) 蓟县系 (Jx) (2) 青白口系 (Qn) (3) 寒武系 () (4) 第三系 (R) (5) 第四系 (Q)

(三) 高精度重力工作成果 1.重力勘探方法技术 (1) 工作原理和部署 (2) 野外工作方法 2.重力资料计算处理

(1) 固体潮校正

(2) 零点位移改正系数 (3) 正常场校正

(4) 布格校正由下式计算 (5) 布格重力异常由下式计算 3.重力资料解释

资料解释遵循的原则:

(1) 从已知到未知的原则。

(2) 定性解释和半定量解释相结合原则。 (3) 单一物探方法与多种物探方法向结合原则 (4) 认识再认识,不断提高的原则

资料处理及解释方法:

(1) 压制和消除原始资料中的干扰因素,消除浅层不均匀体对重力异常的影响。

(2) 线形信息及位场图像解译技术 (3) LCT剖面反演解释

4.地质综合推断解释

(1) 重力局部异常特征 (2) 断层解译 (3) 地层认识

1) 2剖面重力地层推测 2) 1剖面重力地层推测

(四) 地热井成井可能性及环境影响分析 1.勘查区地热地质条件 (1) 导热、导水通道 (2) 地温场特征 (3) 热储盖层 (4) 热储层

2.地热井的成井地质条件分析 (1) 井位选择

(2) 地层及井深预测 (3) 出水温度预测 (4) 出水量预测 3.成井参数初步设计

(1) 地热井成井参数设计 (2) 地热井井深结构设计 4.风险预测及环境影响 (1) 地热井成井风险 1) 地质风险 2) 施工风险 (2) 风险对策

1) 正确选定井位 2) 合理选择钻井设备 3) 优化选择钻井设备 (3) 环境影响 5.本次勘查工作意义

四、勘查工作部署

(一) 总体工作部署

1.工作部署基本原则 2.技术路线

(1) 收集现有资料 (2) 开展补充物探工作

(3) 根据已有资料及物探成果进行地质设计 (4) 地热井钻探设计 (5) 钻井工程野外施工

(二) 工作部署 1.物探工作部署

2.钻井施工总平面部署

(1) 施工总平面部署的原则 (2) 施工总平面部署内容 (3) 施工总平面图设计

1) 确定生活性施工设施位置 2) 确定水电网和动力设施位置 A.临电布置 B.临水布置

C.确定井位及施工场地

(三) 年度工作安排

1.年度工作安排见后附 《项目进度横道图》

2.由于本项目总体勘查期限为一年,因此年度经费预算即为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即:4910000元。

五、主要工作方法手段及技术要求

(一) 技术规范

(二) 工作方法

1.资料收集方法

2.重力勘探方法技术 3.钻井施工方法 (1) 施工流程 (2) 钻进方法

(3) 钻头选用与钻具结合 (4) 钻进参数 (5) 钻井液 (6) 堵漏

(7) 下管、固井

1) 下管

2) 水泥固井止水

(8) 岩屑采集、编录及简易水文观察 (9) 测井 (10) 洗井

1) 空压机洗井及目标 2) 水泵洗井及目标 3) 盐酸、二氧化碳洗井

(11)

抽水试验

1) 准备抽水试验工具 2) 抽水试验注意事项

3) 水位、流量、水温观察记录 4) 出水量和动水位稳定标准 (12) 水样化验

(三) 技术要求

1.高精度重力精度要求 2.钻井施工技术要求

(1) 井深误差与井斜 (2) 岩屑记录

(3) 钻井要求及漏失量的观测 (4) 地球物理测井

(5) 井管下入、水泥固井要求 (6) 洗井

(7) 抽水试验及水样

(8) 地热勘查井成井以后,做到井内无事故、井下无落

六、经费预算

(一) 预算编制说明

(二) 预算费用

七、保障措施

(一) 组织管理及人员组成分工 (1) 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

(3) 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 (4) 地质工程师 (5) 钻机队长

(二) 经费保障措施 1.成本控制原则

(1) 成本合理最低化原则 (2) 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3) 动态控制原则 (4) 目标管理原则

(5)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1) 组织措施 (2) 技术措施 (3) 经济措施

(三)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措施

(四)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2.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五)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1) 环境影响因素 (2) 环境保护措施 2.文明施工措施

(六) 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1.计划管理体系

(1) 总进度计划、区域进度计划控制体系 (2) 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控制

1) 采取多种形式的施工计划 2) 三周滚动计划 3) 周汇报工作制 4) 月分析调整制度 5) 施工日志

6) 加强计划的严肃性

2.保证总进度计划的控制措施

(1) 组织管理措施 (2) 技术措施

(3) 后勤服务保证措施 (4) 资金保证措施

(5) 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6)

八、预算成果

1.地热井一眼,成井深度2500m,出水量800 m3/d ,出水温度45℃ 2.京市通州区北马庄地区地热资源可行性报告

3.《北京市通州区北马庄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 4.岩屑鉴定记录 5.测井成果图

6.抽水试验记录集水质分析报告 7.

一、二、三开小结

8.《地热井成井质量验收书》 9.《地热井竣工报告》 10.《地热井勘查报告》

11.地热井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

附图: 基岩地质图 连井剖面图

井深结构初步设计图 项目进度横道图 钻井施工流程图

建设单位及勘察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第2篇:商业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

商业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

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勘查监督管理,规范商业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工作,根据《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6]3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性矿产勘查是指非国家投资的营利性矿产勘查活动。凡由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发证的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在探矿权新立、延续、勘查范围变更登记时,必须依照勘查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矿产勘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申请审查。

第三条 实施方案由探矿权人或探矿权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审查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审查,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方案执行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省国土资源厅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有关资料;

(二)查验经专家审查的勘查实施方案、勘查工作阶段性成果报告、勘查地质报告,并归入探矿权申请档案;

(三)对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第五条 项目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实施方案审查申请;

(二)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三)负责对专家审查意见进行整理,督促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形成最终审查意见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3份),同时抄送探矿权申请人(1份)。

(四)对探矿权人申请探矿权转让或储量评审的项目,组织审查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第六条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重要商业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审查;

(二)根据经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对探矿权人的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探矿权人申请探矿权延续、变更(涉及实施方案调整)的项目,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意见。

(四)参加项目的野外验收。

第七条 实施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必须符合本办法所附《矿产普查实施方案编写提纲》的要求。

第八条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勘查区块范围图;

(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新立的除外);

(三)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转让申请书;

(五)矿产勘查实施方案(包括附图、附表、附件及探

1 矿权初次申请或延续登记的其它必备件,实施方案中设计有坑探工作量或老窿清理的,必须附安监部门的意见);

(六)申请探矿权延续的,还应当提交矿产勘查年度工作(包括附图、附表、附件)和年检报告;

(七)审查专家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机构在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的转入审查程序;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受理台帐(包括不予受理的送审项目)。

第十条 对决定受理的审查申请,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需要聘请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审查组,每个项目的审查组人员一般由3—5人组成,审查组设主审1人,副主审2人(技术1人,经济1人)。必要时,审查组可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一条 实施方案审查以会审形式定期进行。会审时由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和申请人汇报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发表意见,审查组最终形成书面审查意见书。探矿权分立的,审查组应提出分立可行性论证意见。

第十二条 审查意见书应自审查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实施方案修改时间),并自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经主审专家复核认可

2 后,由申请人连同探矿权申请资料一并送达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对审查意见有改动的,以告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和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经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告知书一并作为探矿权许可、矿产勘查监督管理的依据。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审查。

第十四条 探矿权人在向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送开工报告的同时,应当将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向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报送一份。省国土资源厅在向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寄送勘查许可证发证通知时,专家审查意见和告知书一并寄送。

第十五条 申请人对审查结论有重大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省国土资源厅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组织复审的决定。决定予以复审的,复审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复审意见。

第十六条 实施方案应当由编制实施方案的地质勘查单位实施。变更地质勘查单位的,应当提供探矿权(申请)人与原地质勘查单位解除合作勘查合同、与续作地质勘查单位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等资料,到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十七条 申请探矿权转让的,应当编制矿产勘查阶段性成果报告,比照本办法进行审查;申请探矿权保留或者转采矿权的,应当编制矿产勘查地质报告或储量报告,按照储

3 量评审、备案的要求送交有关储量评审机构审查。

第十八条 审查工作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与申请人及勘查单位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以及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审查工作。

审查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实施方案审查质量负责,对提供审查的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申请人提供审查的资料弄虚作假、探矿权人无勘查资质自行从事勘查活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地质勘查单位不履行勘查合同而将勘查工程让与他人或者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信用信息管理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审查专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由省国土资源厅给予通报并取消审查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提请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矿产普查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第一章 前 言

1、目的任务

主要包括任务来源(企业或个人出资等)、勘查工作主要内容、工作周期及成果提交时间等。

2、工作区范围和地理条件

主要包括工作区的地理位置、坐标范围(拐点经纬度或直角坐标)、工作区面积行政区划、自然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供水、供电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概况等。

3、探矿权登记情况

新立探矿权的取得方式、缴纳探矿权价款等情况;延续、变更探矿权的历史情况。

第二章 以往地质工作程度

1、区域地质工作情况

主要是各种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化探、区域物探(包括区域重力、磁法、航空电法、航空能谱测量等)、遥感地质等,并对其成果作简要叙述。

2、普查区矿产地质工作情况

5 开展矿产勘查工作的单位、工作性质、工作程度、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及取得的主要成果。与本次普查有关的地质工作,应附已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及主要工程分布图。对已提交的成果应确切地予以表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叙述,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已经涉及本次普查的科研工作,要重点说明其工作成果和重要结论。

3、本次探矿权登记以来的地质工作

介绍已完成的工作量及完成的比例,对矿体、矿脉的控制程度与研究程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较详细的介绍。

第三章 普查区地质概况

1、区域地质成矿条件

重点阐明区域地质背景、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特征、遥感地质特征、区域矿产分布及成矿规律。对延续及变更登记的,甚至可以简化或省略。

2、普查区地质特征

重点放在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作用和变质作用等地质特征上,同时阐述普查区内物、化探异常特征及其与成矿作用的关系。

3、矿体地质特征

包括矿体的形态、规模、产状、空间位置、分布特征、矿物共生组合、矿石品位、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围岩蚀变

6 等特征;围岩、夹石的岩性、产状、形态等;成矿后断层对矿体的破坏性等。

4、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与矿石选冶情况

简述矿床开采的内、外部条件(交通、供水、供电、劳动力的保证及矿床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未来开采方式等);通过类比,介绍矿石的选冶性能,提出矿石的可能用途。

第四章 工作部署

1、工作部署原则

根据普查任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总体工作思路和部署原则。

2、总体工作部署

根据项目的要求与上述部署原则,对不同层次及各类地区作出总体部署,视情况分年度提出各工作阶段的主要任务,说明各项工作间的衔接及施工顺序,并附相应的工作部署图。

3、年度工作安排

说明年度工作安排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量,尤其是当年的工作安排。

4、实物工作量

为完成目标任务设计实物工作量(附实物工作量一览

7 表)。

第五章 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1、测量

包括工程点及剖面测量,说明测量方法及质量要求。

2、地质填图

视勘查区大小、矿床的复杂程度和勘查工作程度,确定矿区填图类型(大部分矿区进行草测,个别情况复杂的进行简测)及比例尺,说明填图范围、面积、剖面测制地点的确定、填图精度的要求及方法的选择。

3、槽井探

重点说明各类槽井探工程布置原则、工程间距、规格、工作量、施工顺序、质量要求。

4、钻探

主要说明钻探工程布置原则、工程间距、工作量、施工顺序及质量要求。

5、坑探

主要说明坑探工程类型、布置原则、工作量及质量要求。 普查阶段一般不使用坑探工程,确因条件限制不宜布置钻探工程的,可布设坑探工程。煤矿勘查应以钻探为主。严禁使用坑探工程以采代探或边探边采。

6、物探与化探

8 主要说明物、化探测量的类型、布置原则、工作量及质量要求。物探应根据已有的物探资料、普查矿种及围岩的物性特征部署,比例尺按普查面积及矿床大小选择;化探采用的比例尺及取样分析方法,要根据普查区特点进行选择。

7、取样与化验

应详细说明拟采集的岩矿样、化学样、光谱样、选矿试验样和同位素样等各类样品的采集目的、采样原则、数量、分析测试项目等。

8、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安排开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的工作量、工作范围、工作目的、综合研究方法及质量要求。延续、变更或提交报告的应开展或完成以下工作。

(1)初步查明或了解矿区含(隔)水层,主要构造破碎带、风化带、岩溶发育带的水文地质特征、发育程度和分布规律;主要水体分布范围和平水期、丰水期、枯水期的水位、流速、流量、水质、历年最高洪水位及其淹没范围;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确定矿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及途径。提出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的分析意见。

(2)初步查明或了解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调查老窿和生产井的分布情况、采空区分布范围,对矿区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初步评价或了解,提出矿床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

9 度。

(3)收集矿床开采地质环境评价有关的资料。包括矿区(井田)及其附近地震活动和各种不良自然地质现象及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岩溶塌陷等)、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及有害物质含量的资料。结合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对矿床开采前的地质环境质量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9、矿石可选(冶)性能试验与评价

说明普查中对矿石可选性能资料获取方法。对于组分复杂、矿物颗粒较细、在国内尚无工业利用成熟经验的矿产,应进行选冶性能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

10、矿床可行性评价

在普查评价过程中应做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

11、编录、室内整理

说明野外工作阶段及室内整理工作内容和要求(执行DZ/T0078-93和DZ/T0079-93)。

第六章 预期提交成果

1、普查工作报告及相关图件、附表。

2、预计通过普查工作获得的预测与推断的资源量(333+334)。

10 第七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1、普查工作组织管理

2、列表说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单位及在项目中分工等。

第八章 经费预算

包括编制说明和设计预算表,暂参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写要求》编报预算,参照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管理措施。

第九章 地质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 提出地质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附 图

1、交通位置图(可附插图)

2、普查区地形地质图(标注勘查区块范围)

3、1:20万—1:5万区域地质图(可附插图)

4、1:20万—1:5万物化探异常图(可与区域地质图合并表示)

5、勘查工程布置图(图面允许时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应标注以往完成的工程、本次工作已完成工程和下阶段设计

11 工程。

6、大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1000)主要剖面图。其中布置有钻探、坑探工程的必须附具剖面图(要反映深部验证工作的依据,如物化探剖面测量成果、地表槽探及样品结果等),对延续或变更登记的,要附完工的剖面图反映地质特征。

7、物化探等其他图件(必要时提交)

8、矿体资源量预算图(主要是了解矿体控制程度、工程布置位置)。

注:

1、对于矿产预查、详查及勘探阶段的实施方案,依据相关规范,参照本提纲编制。

2、在勘查申请时有普查设计的,可以不提交实施方案,以设计书为准。设计书的编制应当满足本实施方案编写提纲的要求。

第3篇:绿色学校实施方案

萨依巴格中学创建“绿色学校”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喀什地区“绿色单位”创建活动精神,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营造校园绿色文化氛围,创建优美的育人环境;开展环境教育,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环保能力,培养具有良好环境素质的优秀人才。

二、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展开,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环境意识,培养出一批具有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服务、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逐步实现教育好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造福一方人民的目标。争取使我校在2010年底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标准。

(二)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学校是传播文化的特定场所,是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培养情感和形成价值观,塑造品德和养成良好行为的重要场所。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是学校育人的根本目标,环境素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基本素质的基本要求。“绿色学校”

的本质特征,就是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绿色学校”不仅能使教师和学生的环境素质得到提升,还可以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广泛地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绿色学校”是一种品牌。创建“绿色学校”,可以加深师生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营造优美环境,可以丰富环境教育的思想、教材和辅导资料,充实和提高教育质量,可以促进学校和社区的联系,提高学校在本地区的声誉和形象。同时,学校内部可以通过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资源,消除事故隐患,减少浪费,节约财务开支。创建绿色学校,是提高学校品位的最佳途径。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学校领导,是学校教育的决策者和组织者,也是创建绿色学校的决策者和组织者。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环境教育主管领导和领导机构各成员的职责,各司其责、各尽其力、通力合作。要把环境教育责任制,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一个时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不断地实践和完善,并且落实到每一个教师的年终考核中。

3、统筹规划,循序渐进

学校在现有管理的基础上,不断保持和完善已有的环境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管理的各个领域,纳入环境保护与可

持续发展思想。创建绿色学校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所以,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一定要结合我校实际,正视“校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一定要认真分析自身条件,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发挥师生的智慧,充分体现活动的多样性。要注重实施创建计划的基础工作,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拓宽思路,提高教育水平

教师本身的环境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的发展。因此,在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深刻理解环境教育的意义和具有良好环境素养的教师,是实施“绿色教育”的关键因素。通过长期的教师培训,使教师有机会不断吸收新知识,掌握新信息,充实新技能,适应新变化。教导处要组织编写环境教育学科的渗透方案,各教研组要进行环境教学示范,组织环境教案观摩和评比;要加强各学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

5、以人为本,提高师生参与意识

学生是学校的主人,祖国的未来。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一个中心,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主题就是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所以在教学方式上,要通过教师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的参与意识。首先,要鼓励和指导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所规定的环境保护内容,巩固基础知识;其

次,要通过举办讲座、主题班会、第二课堂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活动,丰富环保知识;第三,要鼓励和帮助学生在校园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利用活动课开展日常活动。第四,要结合学校和师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社会环保活动,力所能及地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为环保做好事、办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切实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6、优化校园环境,推进硬件建设

校园环境,是最生动和形象的绿色教材。在注重“绿色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应当优化校园环境,以校园环境育人。要搞好校园的植树种花,提高绿化覆盖率,用环保理念美化、绿化校园。要有效控制学校的多种污染源,开展节水、节电等节约资源的活动,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保持环境整洁,食堂卫生,校园净化,厕所干净,学校活动全过程中要体现环保理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我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成立由校长托合体.阿不都热合满同志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的统一部署、协调、方案的落实及检查、抽查等工作。

四、创建步骤

1、成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对照“绿色学校”创建评估标准,对学校内部环境及环境教育现状进行分析。其次,依据调查情况,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在人力、经费允许的条件下,从课堂渗透、课外和校内以及社区活动、学校环境管理、校园绿化美化等方面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3、组织教职工培训,充实所需的资料和设备,建立“绿色学校”档案,为学校内部自评和上级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创造条件。

4、自我检查与纠正。学校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不断提高学校的创建水平。

5、申请验收。通过自评证明学校已经达到了本地绿色学校的评估标准后,向环保局申请“绿色学校”命名。

叶城县萨依巴格中学

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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