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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和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精准扶贫决战决胜同步小康行动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黔南党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都匀市医疗精准扶贫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都匀市医疗卫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都有1-2名乡村医生或有对口帮扶医院医生定期在村卫生室坐诊,消除“空壳”卫生室,到2016年底,贫困农民参合率达100%,住院费用新农合和大病商业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90%。到2017年底,每个贫困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全科医生,每个贫困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和1名以上村医,建立完善稳定村医队伍的待遇及相关保障政策,彻底消除“空壳”村卫生室, 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到2018年底,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技术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实现一般疾病不出乡镇,贫困地区居民就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逐步形成分级诊疗、层层保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医疗精准扶贫对象范围、认定和管理

(一)精准扶贫对象

1、精准扶贫建档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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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 。

3、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二)精准扶贫对象资格认定

1、扶贫部门与民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建档卡贫困人口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大病患者。

2、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的扶贫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3、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认定的扶贫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三)扶贫对象的管理

扶贫、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程序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及时将认定信息反馈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医疗求助保障对象属性登录和上传。因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等特殊因素,对其医疗救助保障资格发生变更后,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医疗救助保障特殊待遇属性。

具体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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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划分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卫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市卫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卫生计生基层指导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度,帮助和指导各联系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二)改善贫困乡村的就医环境。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的支持,加强贫困地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对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乡镇医院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努力改善农村就医环境。特别针对贫困乡镇和贫困村,按规范标准添臵必要的诊疗设备,在新进人员、培养推荐等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优先考虑。2017年底前消除“空壳”村卫生室,推行对贫困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医疗卫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对弱势群体的便民措施。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加强贫困乡镇人才队伍建设

扎实做好国家免费培养的医学本科生定向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年为乡镇培养一定数量的村卫生员。到2017年底前统筹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建立落实村医待遇的政策机制,切实解决村卫生员的社保、养老等问题,逐步提高经济待遇,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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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村卫生员参加公开招考优行优惠政策,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建立吸引医疗卫生人才到贫困乡镇工作的机制

严格落实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制度,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必须选派一定数量的医生到贫困乡镇开展卫生扶贫工作。实行二级医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贫困乡镇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前提要求。通过招募方式征集有资质的医学志愿者到贫困乡镇卫生院开展志愿活动,提供面对面服务。在2016年底前,对没有村医的“空壳”村卫生室实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到村卫生室定期坐诊制度,实现所有村卫生室都有1-2名专业医务人员或定期坐诊医生。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人民医院)

(五)组建巡回医疗服务队

在原有医疗支农安排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到贫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送医送药巡回服务力度,让优质医疗服务和技术往基层下沉。发动和组织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每月至少1天开展医疗巡回服务和义诊活动。巡回医疗服务队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派出医疗机构负责,不得增加贫困乡镇、贫困村的负担。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人民医院)

(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智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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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深圳龙岗区一直是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帮扶城市,要积极主动与深圳龙岗区医疗机构联系进修学习事宜,并帮助开展特色专科建设,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市卫计局将积极争取帮扶工作延伸到贫困乡镇。市人民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智力支援要延伸到贫困村卫生室,免费接收村卫生室人员到医院(社区)进修学习。由市卫计局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执行。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人民医院)

(七)整合保障资源,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结合精准扶贫的要求,实行贫困对象个人参合缴费资助措施。民政部门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参合,对低保家庭成员予以每年每人不低于30元参合补助。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参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资助农村极贫户、一般贫困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参合补助政策。

对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标识,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入院手续,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扶贫救助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艾滋病人、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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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的优质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经申请认定,在年救助金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有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

(八)协调整合各种政策资源开展医疗卫生扶贫

积极协调民政、扶贫、农业、林业、红十字会等部门,争取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医疗卫生扶贫工作中。进一步调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结合计划生育家庭“率行小康”行动计划,以生育关怀基金、幸福工程项目、计生协产业合作社、“三结合”帮扶等为依托,对贫困计生家庭子女入学、劳动就业、技术培训、危房改造、发展生产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提高年满65周岁的计生家庭困难老人奖励扶助标准,有针对性帮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展投资小、见效快的种植、养殖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农工局、市林业局、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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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以贫困乡镇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计生两户系统管理率达100%,留守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贫困乡镇、村慢性病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65岁以上空巢老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每年免费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免费为适龄儿童提供疫苗接种,免费为育龄期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对贫困乡镇农村饮用水质每年监测两次,监测率达70%以上;疾控中心加强贫困乡镇、贫困村日常疾病预防监测,控制传染源头,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积极助推“美丽乡村”建设,2016年启动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创建工作,到2016年底,以帮扶乡镇为单位,20%以上的贫困村达到省级卫生村目标,到2017年底,40%以上的贫困村达到省级卫生村目标,到2018年底,70%以上的贫困村达到省级卫生村目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省政府、州委、市政府实施扶贫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医疗卫生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摸清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对象的分类情况。各相关单位及科室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保证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科室)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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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调度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卫计系统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的资金的支持,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民生工作来抓,每年要优先安排扶贫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局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紧紧围绕医疗扶贫解决贫困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宣传扶贫工作的动态信息,惠民政策,经验做法,亮点典型,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联席会等,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五)加强督查督办。下一步根据州卫计委的各项具体行动方案,各涉及部门(科室)要制定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局机关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大督办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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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篇1: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要求,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注重把握“五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原则:即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全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底我镇按国家标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651户165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432户,1291人;无劳动能力219户365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

从2015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2年时间,对上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规划到户、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精准帮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精准扶贫措施,为我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到2016年稳定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通过精准扶贫帮扶到户的实施,使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收入的主业,并实现稳定脱贫;在全镇达到“七个确保”目标:一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二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四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五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六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七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

四、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

1、扎实做好建档立卡

(1)核准底数,精准识别。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对2014年建档扶贫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识别,并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严格审核各村上报的帮扶贫困户名单,确保建档立卡户是真贫困,确保做到扶真贫。

(2)完善系统,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识别标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动态监测,分级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2、建立帮扶制度。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生活困难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根据有关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收入户,要明确具体的到户帮扶措施和年度目标,采取各种扶贫开发方式和方法,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帮扶。 3、建立帮扶台账。各村(处)要建立本村(处)的结对帮扶台账,帮扶台帐要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年度目标、帮扶投入、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扶贫对象户收入变动等内容和指标。 (二)精准施策

1、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镇民政所和农办要指导各村(处)参照《芦溪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果业、油茶、苗木、茶叶、黑山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养殖业,培育主导产品,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

(2)促进扶持政策落实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以及提供信息、

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县下达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产业基地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3)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推行“公司十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水平,让贫困户从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利益。①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特色种养业基地、带动贫困户增加5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 扶持期内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在企业场所、设备购置等方面年度总投资5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扶持;②农业企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3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年度总投资3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③农业合作社要入社农户30户以上且贫困户占比40%以上; 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1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村年度总投资2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④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不少于10户或带动农户增加不少于30户,且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2、大力实施搬迁移民扶贫。

(1)科学制定规划。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就地脱贫难度大、成本高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市区、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根据摸底调查申报,2016年— 2020年我镇每年计划向上级申报搬迁移民100人,5年共计搬迁500人,其中搬迁贫困人口150人。 (2)强化到户扶持。搬迁移民户可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对贫困搬迁户可以叠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劳动保障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引导搬迁户到工业园就业,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3、扎实推进教育扶贫。

(1)优先支持贫困村教育发展事业。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使每个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要直接落实享受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 4、积极开展就业扶贫

【篇2:西坡中心卫生院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西坡中心卫生院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战略决策,努力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我镇农民走向脱贫致富之路。现就我院精准扶贫实施的主要工作做出汇报:

1、针对我镇18户应病返贫农户,我院积极汇报有关方面给18户因病返贫农户缴纳新农合参合资金,确保贫困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积极向上级新农合部门汇报反应,有针对性的采取减免新农合住院报销门槛费,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新农合大病统筹报销比例,以减轻其家庭因病治疗方面的支出。

2、优先将适合报销的重大疾病及慢性病纳入大病保险和慢病门诊保险报销范围,优先推广使用疗效确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适时提供上门服务以方便行动有困难的贫困户,使广大农民敢看病,看得起病。 3、我院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进行健康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结合医保工作宣传,对那些因病致贫的村民提出医治建议。并郑重承诺:凡因病致贫的村民到我院来治疗的,一般诊疗费不收,其余检查费只收成本费用,药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零差率销售。 4、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步伐,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保障的最基层,最接近农民的保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用房和基本设备标准,采取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等多种方式建设。同时,采取公建民营,卫生院筹资采购建设等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近期我院将为部分村卫生室配置中医按摩床、足浴桶、砷灯及电针治疗仪等中医适宜技术设施设备,以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5、加强村医培训。村医是最接近农民的保健人员。继续实施村医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重点加强村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管理、中药辨证使用、健康教育等能力服务及针灸、推拿按摩、刮痧、足浴熏蒸等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等方面应用,提高乡村医生专业技能。按照村医服务质量数量,及时发放村医补助,提高村医待遇,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6、免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卫服务。对贫困地区农村群众进行健康档案管理,为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

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

7、完善大病调查干预机制。对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等大病进行干预,减少贫困群众发病率。对18户因病致贫人员致病原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干预。

8、继续做好村级卫生五件事。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沙龙有序开展,利用农村文化墙宣传防病治病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村民进行正确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工具包逐户使用培训,针对贫困户不同情况和个体差异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通过老年家庭护理、中医保健、推拿按摩、药膳调理,改变“小病靠扛、大病靠拖”的思维模式。

9、加强药膳推广应用。通过药膳的推广应用,在预防疾病,养生健体的同时带动餐饮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10、配合政府部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中药材种植、推动药菜两用蔬菜种植业、加工业、批发业的发展,并把具有药用价值的蔬菜种植纳入当地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中药材生产规模,增加群众收入药用价值蔬菜种植,积极发动企业封山种植中药、栽中药树,建立野生中药批发市场和淘宝市场,用野生中药为原料生产中成药,组织名中医使用野生中药和鲜药提高疗效,培育野生药、鲜药、动物药市场。同时,在山上养殖动物,发展中医生态保健旅游产业,建设药用动植物园。鼓励发展药膳食品、保健品、日化用品等相关产业,形成“食养”“药养”“水养”等为特色的中医药保健品牌。

【篇3:健康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纳雍县人民医院健康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健康扶贫”工作要求,为实现因病致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加快解决我县因病致贫人口脱贫问题,实施好健康脱贫工程,现结合我院医疗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针对因病致贫、因病反贫问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治并举,分类救治。集中力量扶持、改善因病致贫人口的生活生产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乡、镇)提供的贫困人口情况,对调查核准的因病致贫户开展卫生计生扶贫活动。从2016年起,针对贫困村以及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进行精准式卫生计生服务,使其“因病致贫”率控制在10%以下;到2020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基本医疗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电脑,实现动态管理,每年进行更新。 (二)建立干部帮扶工作制度。选派政治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干部参加帮扶工作,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负责人,并建立贫困户帮扶负责人数据库,加强帮扶工作的规范管理,实现干部帮扶的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和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优化我院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结构,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地改善广大群众看病就医条件。定期选派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和具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到贫困片区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服务,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贫困片区乡镇卫生院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四)免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贫困乡镇、村群众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升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

(六)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规范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乱收费、重复计费、过度医疗等问题,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全县人民健康服务问题,强化我院扶贫开发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 (四)加大经费扶持。在充分运用好国家财政和省、市、县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涉及农民群众健康问题要给予适当扶持和倾斜。

(五)强化监督管理。精准扶贫各项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县卫生计生局安排的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卫生精准扶贫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项工作按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卫生精准扶贫任务如期完成。

第3篇:精准扶贫的医疗实施方案

XXX县人民医院

XXX分院关于精准扶贫的医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的帮扶,卫生院专门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精准识别、跟踪帮扶、精准脱贫”,组织医疗扶贫工作队对辖区内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走访调查摸底,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定我XXX县人民医院XXX分院关于精准扶贫的医疗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医疗精准扶贫的目的

为切实解决这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卫生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推进卫生扶贫,积极实施精准式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下村看病,送医下村,开展免费健康查体,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开通医疗扶贫绿色通道,免挂号费,免住院起付线,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让贫困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扶贫救助,让他们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使贫困人口提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减轻患者负担,使农村居民得到农合政策的受益感。适时提供上门服务以方便行动有困难的贫困群众,使广大群众敢看病,看得起病。

二、工作实施:

1、精准扶贫的对象:政府精准扶贫的对象人员。

2、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健康实际情况,结合公卫下村给精准扶贫的对象进行各项免费体检,并针对扶贫对象身体的实际情况,需要住院治疗的动员到医院住院治疗,给住院扶贫群众免挂号费、免住院起付线等,做到住院零费用,把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送群众一个健康的身体,及早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不因病返贫。

三、组织保证

XXX县人民医院XXX医院成精准扶贫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托精准扶贫医疗及指挥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医疗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总院院长 副组长:XXX 院长 成 员:XXX 总院院长助理

XXX 总院一体化办公室主任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办公室主任 XXX 门诊主任

XXX 护理长

XXX 药剂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担任,负责日常精准扶贫医疗工作。

XXX县人民医院 XXX分院 2016年4月16日

第4篇:精准扶贫的医疗实施方案

XXX县人民医院

XXX分院关于精准扶贫的医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的帮

扶,卫生院专门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精准识别、跟踪帮 扶、精准脱贫”,组织医疗扶贫工作队对辖区内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走访 调查摸底,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定我 院关于精准扶贫的医疗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

XXX县人民医院 XXX分

一、医疗精准扶贫的目的

为切实解决这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卫

生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推进卫生扶贫,积极实施精准式医疗救 助,对贫困人口下村看病,送医下村,开展免费健康查体,需要住院 治疗的病人开通医疗扶贫绿色通道,免挂号费,免住院起付线,提高 住院报销比例,让贫困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扶贫救助,让他们真正享受 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使贫困人口提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减轻患者负担,

使农村居民得到农合政策的受益感。适时提供上门服务以方便行动有 困难的贫困群众,使广大群众敢看病,看得起病。

二、工作实施 :

1、精准扶贫的对象:政府精准扶贫的对象人员。

2、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健康实际情况,结合公卫

下村给精准扶贫的对象进行各项免费体检,并针对扶贫对象身体的实际情

况,需要住院治疗的动员到医院住院治疗,给住院扶贫群众免挂号费、免

住院起付线等,做到住院零费用,把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送群众一个健

康的身体,及早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不因病

返贫。

三、组织保证

XXX县人民医院 XXX医院成精准扶贫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托精准

扶贫医疗及指挥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医疗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 XXX 总院院长

院长 副组长: XXX 成

员: XXX 总院院长助理 XXX XXX

总院一体化办公室主任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副院长

XXX

办公室主任 门诊主任 护理长 药剂科主任

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 XXX同志担任,负责日常精准扶贫医疗工作。

XXX县人民医院

XXX分院

2016年 4 月 16 日

第5篇:扶贫实施方案

城关镇陈升学校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提升我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具体工作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同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落实好教科书“一科一辅”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学校政教处要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要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政策。

3.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学习教导处要积极落实政策。狠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上升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教育强县的建设,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计上面来,要通过定期家访及召开家校联谊会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0辍学。

4.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抢抓国家、省上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扶持资金,该善我校基础设施条件。为每个班配齐多媒体教学设施,力争实现“班班通”。总务处要开源节流,制定购物计划,定期修缮办公及教学设施,逐年更换学生课座椅,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5.切实保证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政教处要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要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用着购买健康放心食品上,财务室要对各班“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督查审核。

6.切实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台账。教导处及政教处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组织保障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要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我校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祝建生

副组长:夏泽元 张新权 蔡兴文

成员:李述均 马俊 孟铭 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全员参与。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实行了全体职工划片包抓负责制,校长为总负责,召开教职工会议,具体分配任务,全体教职工分片进村入户调查问询,摸清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并登记造册,清理建档。

2.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兴学、扶贫助学的传统美德,让重视教育、捐资助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3.相互协助,靠实责任。为了确保我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分配给各个处室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完成,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积极配合县局及城关镇人民政府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惠农工作。

第6篇:兴仁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

兴仁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发〔2016〕2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配套10个文件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四重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减贫摘帽工作,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为重点,统筹相关部门资源,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在通过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由财政建立专项扶助基金给予财政兜底扶助,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遏制和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 1 —

二、基本原则

按照“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救助保障措施,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项目补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有效衔接,实现政府兜底扶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医疗救助保障制度。公开救助保障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优化救助保障流程,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和“一站式”结算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功能,使农村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三、明确保障对象,加强精准识别

(一)医疗救助保障对象

1.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供养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6.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11.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二)对象识别与认定

1.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县扶贫办牵头,卫计局、人社局参加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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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由民政局牵头,卫计局、人社局参加认定。

3.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由卫计局牵头,民政局、人社局参加认定。

4.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由民政局牵头,卫计局、残联、人社局参加认定。

5.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由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参加认定。

四、建立“四重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遏制和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一)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

2017年起,按照自主参保的原则,对农村贫困人口除按州府办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的部分,属低保对象、计生户、残疾对象的分别由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等部门统筹解决;进入企业务工且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缴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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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提高报销比例。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按全州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含25类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上调10%,住院起付线减半。

2.提高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报销,报销封顶线从原来的3万元/人/年提高到3.5万元/人/年。

(三)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

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降低到3000元,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患者,分段报销比例上调5%报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段报销比例再上调5%,取消大病保险报销15万元封顶线,调整为城乡大病保险报销年支付无封顶线。降低乙类项目费用自付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乙类项目费用,由原来的个人自付15%调整为个人自付8%。

(四)强化民政医疗救助措施

1.门诊救助。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门诊最高救助限额内按70%救助。

2.基本住院救助。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按7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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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的住院患者,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2)儿童白血病(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尿道下裂、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其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医疗救助支付20%。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专项医疗救助 1.专项救治对象: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专项救治病种:对十一大类46个病种进行财政兜底专项救治。分别为:(1)儿童心脏病(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2)儿童白血病(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3)恶性肿瘤(皮肤癌、肝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白血病、直肠癌、脑癌、恶性淋巴瘤、鼻咽癌、胃癌、食管癌、妇女宫颈癌、结肠癌、乳腺癌);(4)冠心病合并症(心肌梗塞、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终末期肾病);(5)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血栓、脑瘫、脑栓塞);(6)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7)慢性肾功能衰竭(含门诊透析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综合征、糖尿病并发眼部疾病);(8)贫困家庭住

— 5 — 院分娩;(9)贫困家庭新生儿破伤风;(10)麻风病(麻风畸残、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11)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3.专项救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和财政全额兜底保障。

4.明确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为县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及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5.专项救助资金保障。医疗救助资金由县政府全额统筹解决,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统筹预算500万元,按时拨入民政救助资金专户,按照结余流转,不足递补的原则,由县民政局负责管理使用。

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患者持医保卡(新医保证)、有效身份证和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 6 —

后付费”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收存医保卡(新农合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或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保险公司、民政等单位(部门)即时(或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生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财政兜底扶助等医疗费用进行“一站式”结算。经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后,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属大病报销范围的转保险公司报销。

(二)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办理居民健康卡,为建档立卡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患者等人员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健康管理服务,实行家庭医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要达到100%。

(三)推行贫困人口居民健康卡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使用居民健康卡,达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获得连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身份识别,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存储基础健康与主要诊疗信息,实现居民健康管理,防止重复检查。使用居民健康卡作为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联结载体,支撑

— 7 —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在各系统间的共享交换。新农合费用结算与扩展功能。同时支持金融等扩展功能等,逐步实现就医一卡通,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

(四)建立服务流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服务水平

1.入院流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以上专项救治疾病的,本人持扶贫办发放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居住乡镇(街道)卫生院首诊——不能在乡镇(街道)卫生院治疗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出具转诊证明——到县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住院流程: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与救治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治愈出院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财政兜底扶助“一站式”结算。

3.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流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需到上级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救治的,必须经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或县人民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方可转诊治疗——转诊到上级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救治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行先垫付——出院后回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结算——属大病报销范围的转保险公司报销。

六、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有效衔接,确保医疗救助保障 — 8 —

工作顺利实施

1.县卫计局按照三年提升计划,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加强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实施华大基因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水平。推行贫困人口居民健康卡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工作。促进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工作。

2.县人社局加强与人寿保险公司、民政、财政等部门协调,统筹医疗救助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定时(或即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财政兜底扶助“一站式”结算工作,切实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付。

3.县财政局要与人社局、民政局做好财政兜底扶助资金核算,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及时划拨到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基金专户,按照结余流转、不足递补原则,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财政兜底保障。

4.县民政局要统筹好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加强与人社、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接,做好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缺额部分的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相关工作。

5.人寿保险公司要与县人社局协调配合,在政策范围内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措施,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减轻财政兜底扶助压力,同时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1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

— 9 — 6.县扶贫办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病患者身份的识别和认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确保精准识别。

7.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定期召开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协调会议,听取部门及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医疗救助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8.审计部门加强医疗救助保障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监督。

9.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要制定工作方案,开通绿色通道,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控制诊疗费用,不得增加困难群众负担。严禁套取、骗取医疗救助保障资金。严禁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小病大治和过度医疗。

10.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医疗救助保障各项资金落到实处。

七、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1.各乡镇(街道)要分病种精准识别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医疗救助保障精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全力整合社会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疗救助保障,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水平。

2.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医疗救助保障系 — 11 —

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医疗救助保障及各项政策措施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深入贫困村寨,为贫困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县委、县政府将医疗救助保障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纳入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管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4.卫计、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过度医疗、骗保套保、违规经办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当事患者的责任。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减贫摘帽攻坚期结束后自行废止。

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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