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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防汛预案 (2020 年修订版)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二〇二〇年六月

I 目 录 1 总则 .............................................. 3 1.1 编制目的 ........................................ 3 1.2 编制依据 ........................................ 3 1.3 适用范围 ........................................ 3 1.4 编制原则 ........................................ 4 2 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 ................................ 5 2.1 洪涝灾害特点 .................................... 5 2.2 典型灾情回顾 .................................... 6 2.3 防灾工程体系 .................................... 7 2.4 防灾重点 ........................................ 8 3 机构与职责 ....................................... 11 3.1 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11 3.2 指挥工作小组 ................................... 13 3.3 各成员单位职责 ................................. 16 4 暴雨预警 ......................................... 21 5 应急响应 ......................................... 22 5.1 总体要求 ....................................... 22 5.2 应急响应行动 ................................... 22 5.3 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 ............................. 46 5.4 应急响应结束 ................................... 47 6 重点防洪区域人员转移方案 ......................... 47 6.1 人员转移组织原则 ............................... 47 6.2 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 ............................. 47

II 6.3 重点防洪区域人员转移方案要求 ................... 49 7 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 49 7.1 超标准洪水界定 ................................. 49 7.2 超标准洪水防御原则 ............................. 50 7.3 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 ............................. 50 8 善后处置 ......................................... 52 8.1 救灾救济 ....................................... 52 8.2 灾后复产 ....................................... 53 8.3 防汛工作评估 ................................... 54 9 保障措施 ......................................... 54 9.1 通信和信息保障 ................................. 54 9.2 抢险队伍保障 ................................... 55 9.3 供电与交通保障 ................................. 56 9.4 治安与医疗保障 ................................. 56 9.5 物资保障 ....................................... 57 9.6 技术保障 ....................................... 57 9.7 社会动员保障 ................................... 58 9.8 宣传、培训和演练 ............................... 58 10 预案管理 ........................................ 58 10.1 预案修编增编 .................................. 58 10.2 预案报送备案 .................................. 59 10.3 预案操作要求 .................................. 59

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做好我市洪涝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臵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范围内暴雨、洪水、内涝等灾害的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

4 1.4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轻暴雨、洪水、内涝等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体现防汛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行业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多措并举。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常备不懈,加强检查、宣传和培训,依靠群众,依靠科技,提高应对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构建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多层次、综合性的协同应对防御和抢险救灾体系。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贯彻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落实省三防总指挥部、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 2 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 深圳毗邻南海,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暴雨发生频率高,时间短,强度大,危害性广;常年平均降雨量为 1935.8毫米,年均降雨日数为134.2天,暴雨日数为9.2天,大暴雨日数2.3天;历史上记录到的最大日降雨量为517.4毫米,为2008 年“6〃13”特大暴雨。

2.1 洪涝灾害特点 (1 1 )时间分布不均。我市洪涝灾害发生时间通常为 3 月至 10 月,其中,3 月下旬到清明节前后、5 月“龙舟水”、6月至 9 月,台风影响较强,暴雨发生频度大,洪涝灾害风险高。

(2 2 )空间分布点多面广,局域性强。按洪涝灾害发生频率和灾害影响程度,宝安区西部、龙岗区东北部、光明区、坪山区、南山区前后海片区为洪涝灾害多发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为洪涝灾害少发区。洪涝灾害一般发生在暴雨中心数公里的范围内,局域性强。

(3 3 )洪涝灾害出现快,历时短,抗洪抢险难度大。我市大部分地区为低山丘陵,市内河流多发源于山区,水位随雨量涨落;突发集中短时强降雨时,洪水迅速生成,低洼地带容易迅速形成内涝,抗洪抢险和防洪排涝困难大。

(4 4 )海潮顶托使洪涝影响加重。我市入海河流多,下泄洪水遇到高潮位时,受海潮顶托水位抬升,洪涝影响加重。南山区、宝安区沿珠江口区域受到珠江洪峰顶托,情况更为严重。

6 2.2 典型灾情回顾 2000-2019年,我市共发生41起影响较大、损失较重的暴雨洪涝灾害,平均每年2次左右。

2008年6月13日至14日,我市出现持续强降雨,降雨集中,范围广,强度大,损失严重。6月13日全市降雨量超过200mm,宝安区石岩站过程降雨量超过600mm,暴雨重现期超过100年一遇;三洲田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西沥水库、深圳水库等主要水库超防洪限制水位,并进行泄洪,部分正在施工的水务工程出现险情, 全市出现1000多处不同程度内涝或水浸,70多间房屋倒塌,5人死亡,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

2014年3月底,我市连续遭受“3〃30”“5〃8”“5〃11”“5〃17”和“5〃20”5场特大暴雨影响。暴雨造成全市300余处内涝,积水最深超过2米,数千台车辆水浸,工厂、商店和居民小区受淹,多处交通和供电中断,河堤受损、出现小范围的山体滑坡和地面塌陷;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引起国内外媒体关注。

2018年8月27日-9月1日,广东省出现持续强降水过程,珠三角南部市县、粤东地区出现持续性特大暴雨;惠州市高潭镇录得1056.7毫米的日雨量和1394.6毫米的过程累积雨量,均刷新广东省历史极值。8月29-31日,我市出现历史罕见的连续3天局地特大暴雨,为1952年有气象历史记录以来首次。期间最大12小时雨量(333.9毫米)、最大24小时雨量(417.2毫米)、最大48小时雨量(486.9毫米)均打破有气

7 象记录以来8月降雨记录。全市发生多座水库超防洪限制水位,出现多处严重内涝积水点,多处交通和供电中断、山体滑坡等险情。其中,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出现多处山体滑坡、滑坡体挤压危化品存储罐、供电长时间中断等严重险情。

2019年开汛较常年平均偏早46天;龙舟水期间平均雨量398.2毫米,为近10年第3多。全年记录到58天局地暴雨及以上降水,为近10年同期最多。4月11日19时至23时,我市突发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罗湖、福田多个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站30分钟雨强刷新该站本站历史记录,其中福田区莲花山站记录到的最大30分钟雨量73.4毫米位列有区域自动气象站以来30分钟雨量4月同期的位。5月23日中午到傍晚我市出现强对流天气,过程最大1小时滑动雨量136.5毫米,最大2小时滑动雨量189.9毫米,均刷新深圳有区域自动气象站以来最大1小时和最大2小时雨量历史记录。

2.3 防灾工程体系 (1)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共有水库 183 宗(含在建),总控制集雨面积约 649 平方公里,其中中型以上水库 16 宗,小型水库 167 宗,总库容 9.89 亿立方米。

(2)全市境内流域面积大于 1 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 362条。深圳本土河流 310 条,分属深圳河流域、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坪山河流域,深圳湾水系、珠江口水系、大鹏湾水系、大亚湾水系。其中独立河流 98 条,一级支流 105 条,二、三级支流 107 条,流域面积大于 100 平方

8 公里的河流 5 条,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受地形地貌影响,深圳小河沟多,分布广,干流短,河流径流量小。深汕特别合作区河流 52 条,属赤石河流域,独立河流 10 条,一级支流 21 条,二、三级支流 21 条,流域面积大于 100 平方公里的河流 2 条,即赤石河、明热河。

(3)全市已建海堤总长约 110.88 公里,主要包括东部海堤、西部海堤及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堤,其中宝安海堤约26.91 公里,南山区 7.84 公里,福田区 1.9 公里,盐田区 3.5公里,大鹏新区 41.13 公里,深汕特别合作区 29.6 公里。

(4)全市共有大小排涝泵站 131 座,总装机流量 900.2 m3 /s。其中规模以上(装机流量 1m 3 /s 及以上或装机功率 50kW及以上)泵站 91 座,总装机流量 897.16 m3 /s;规模以下(装机流量 1 m3 /s 且装机功率在 50kW 以下)泵站 6 座,总装机流量 3.04 m3 /s。

(5)全市共有规模以上(过闸流量 5m3 /s 及以上)水闸84 座,过闸流量 7871.95m3 /s。

(6)深圳市现有 3 个滞洪区,分别为笋岗滞洪区、福田河滞洪区和深圳河四期滞洪区,总滞洪库容 276 万立方米。

(7)我市共建成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613 个,容纳人数27.09 万人,面积 197.01 万平方米。此外,深汕特别合作区临时避险点共 35 个,可容纳人数约 2.46 万人,面积 15.31 万平方米。

2.4 防灾重点 我市易涝区域主要分布在茅洲河流域片区(宝安区福

9 海、松岗、沙井街道,光明区公明街道),龙岗河流域片区(龙岗区龙岗、坪地街道,坪山区坑梓街道),坪山河流域片区(坪山区坪山街道),宝安区西部,南山区前海等地面高程较低的片区。河流沿岸、城区低洼处是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域,在建工程、病险水库、危险边坡周边是险情灾情高发区,组织防御和抢险救灾的工作重点是上述区域的预案落实、巡查警戒和紧急情况处臵。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深圳市地形地貌条件,全市划分为七大防洪分区,分别是深圳河流域、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坪山河流域、西部沿海区域及东部沿海区域,各分区防御重点如下:

(1)深圳河湾流域防洪分区 区域内主要分布有福田区中心区、罗湖区中心区、龙岗区布吉街道和南湾街道。该分区主要是防御深圳河流域洪水及珠江口海潮二项洪灾因子,深圳河干流沿岸地势平缓且地面高程较低(平均 4~5 米),是本防洪分区洪潮灾发生的高风险区。

(2)茅洲河流域防洪分区 区域内主要分布有光明区,宝安区松岗、沙井组团中心,以及大空港新城区,该分区主要是防御茅洲河流域洪水及珠江口海潮、洪峰三项洪灾因子,茅洲河流域中下游地势平缓且低洼,是本防洪分区洪灾发生的高风险区。

(3)观澜河流域防洪分区 区域内主要分布有龙岗区平湖、坂田街道,龙华区观

10 澜、龙华、大浪、民治等街道,主要为低山丘陵,总体地势是南高北低,西高东低,河谷较顺直,谷地平原较窄。城区位于谷地平原,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主要位于河流两岸。

(4)龙岗河流域防洪分区 区域内主要分布有龙岗区横岗、龙岗、龙城、坪地等街道,主要为低山丘陵地带和台地,总体地势南西高,东北低,地面坡降较大。城区位于谷地平原,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主要位于河流两岸。

(5)坪山河流域防洪分区 区域内主要分布有坪山区坪山、坑梓等街道,地势西高东低,以坪山河干流为界,右岸为低山和高丘陵及冲积阶地,左岸为台地及少数低山丘陵。城区位于谷地平原,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主要位于河流两岸。

(6)西部沿海防洪分区 西部沿海区域分区主要包括南山区及宝安区新安、西乡、福永及沙井街道部分区域,从水系上划分为深圳河右岸至茅洲河左岸之间的河流水系汇水区域。分区内主要为滨海平原及沿海低山地貌,城市主要在滨海平原及填海造地区域,地势相对平缓。区域内的风险因子主要为海潮及河流水系上游的山地洪水。

(7)东部沿海防洪分区 东部沿海区域主要包括盐田区及大鹏新区。区域内的风险因子主要包括海潮及小流域洪水。该分区属沿海海岸地貌,多高山陡坡,地质条件较好,自然的山体成为良好的防

11 护屏障,大部分区域不需要人为建设防潮工程。该分区河流短小,各河流水系相互独立,洪水因子对城市的影响相对较小。

3 机构与职责 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市三防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三防工作;按照“地方主责、政府主抓、基层主防、地段主控、群众主动”的原则,各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的三防工作;各区、各街道(含办事处、镇,下同)设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的三防工作。

3.1 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总指挥:主持全市三防防御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主持市防指年度三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三防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三防工作。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深圳警备区、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协调有关指挥部工作小组,协助总指挥部署防御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的副秘书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督促落实各项三防工作。

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市

12 防指各项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督促落实各项三防工作。

副总指挥(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水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重要水工程调度、水利工程险情处臵技术支撑等工作;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督促落实各项三防工作。

副总指挥(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督促落实各项三防工作。

副总指挥(深圳警备区负责同志):根据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统一组织驻深部队(含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救援受困群众。

副总指挥(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

依据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将其分为三防指挥部门、监测预报单位、综合保障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抢险救援力量五类,对其职责进行了划分。三防指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防汛防旱防风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监测预报单位承担水情、雨情、旱情、风情、风暴潮及危险边坡隐患点等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为市防指会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综合保障部门负责保障三防指挥体系运转顺畅、维护灾区人民正

13 常生活秩序。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落实相关防御和应急处臵措施。抢险救援力量:负责突发险情、灾情及受困人员的紧急抢护和救援等工作。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深圳警备区、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大湾区办(市港澳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口岸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建筑工务署、机关事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深圳海事局,市红十字会,市地铁集团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中国铁塔深圳分公司、市水务集团、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市燃气集团、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为市防指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担任指挥部领导成员。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防汛防旱防风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3.2 指挥工作小组 根据防汛需要,市防指划分成综合协调、抢险突击、综合救援、治安维稳、交通保障、物资保障、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灾民安臵、次生灾害防治、公用设施保

14 障、宣传 12 个指挥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相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指挥小组按照指挥部指令和预案启动运作,小组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建,牵头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指挥小组组长,其它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综合协调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区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指挥部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收集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工情等各种防汛动态信息;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行动;负责有关协调联络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抢险突击组 :由深圳警备区、驻深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单位组成。负责部署和组织部队民兵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援行动、承担抢险和救援任务。深圳警备区为牵头单位。

综合救援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深圳市其他常备专业救援队伍等单位组成。负责承担综合应急救援职责,抢救遇险人员,转移和疏散被困群众,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中的相关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牵头单位。

治安维稳组:由市公安局和各区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灾区治安防控,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交通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口岸办、公安局,深圳海

15 事局,市地铁集团等单位组成。负责灾民疏散、撤退和紧急救援转移的交通保障,受灾片区树木清运、道路交通管制、高速公路封闭、轨道交通停运等。负责维护陆路海上交通秩序,疏导车辆船舶,确保处臵重大突发灾情过程中交通顺畅。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物资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区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供应;组织处臵突发事件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的疏散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 :由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和各区政府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医护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保障。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工程抢险组 :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建筑工务署、水务集团、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各区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工程抢险施工力量;提供抢险技术方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进行维护和抢修。各工程行政主管单位分别牵头。

灾民安置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公安局,各区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灾情调查、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灾民的登记安臵,解决灾民的吃、住、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协助和配合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做好善后工作。市应

16 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次生灾害防治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水务局等行业监管单位等单位组成。负责会同各区政府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检查、指导区级相应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山洪、风暴潮等次生灾害的抢险。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行业监管单位分别牵头。

公用设施保障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中国铁塔深圳分公司,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等单位组成。负责建立应急通信和供电系统;启用备用电源;组织专业抢修队,及时修复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管理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和处臵突发事件主要单位等组成。收集整理组织防御和抢险救灾的信息,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指领导汇报。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为牵头单位。

3.3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指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17 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各区 政府 :在市防指统一指挥下做好辖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处臵暴雨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统筹指导各区按预警信号有序开放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就近安臵受灾人员并发放救灾物资。组织各区核定和报告灾情。指导预防暴雨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水文观测和预警预报,水务工程设施调度运行及抢险抢修,组织清疏河道,指导排水运管单位抽排积水。加强在建水务工程的度汛管理。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处臵暴雨期间发生的水务工程设施突发事件。为市防指提供抢险技术支撑。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

深圳警备区: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应准备,必要时迅速参与抢险救灾,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群众。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抢救遇险人员,转移和疏散被困群众,处臵暴雨引发的次生灾害,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中的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统筹指导重大险情灾情宣传报道。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等舆情引导应对工作。

市委大湾区办(市港澳办):负责通知香港方面做好防洪准备,并同步协调港方做好水库泄洪影响区安全管理。

18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等单位拟定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计划和政策,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机构的防汛工作,督促协调做好场所防汛准备、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保护,灾后修复或重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无线电通信设施抢修及保障,保障抢险救灾无线电通信顺畅。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社会治安、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和陆地的突击救生;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臵,对涉水被困车辆实行紧急救援,协助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市民政局:负责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的防汛工作,督促协调做好福利机构、救助机构防汛准备及内部人员的安全保护,灾后修复或重建。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灾后复产所需经费。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协调技工院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指导技工院校停课并安全转移师生。指导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职业培训机构的防御措施落实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预报、监测与预警,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海洋预报等相关信息。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督促各区和市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19 协助各区或市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臵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洪涝灾害影响区环境监测,处臵环境影响突发事件。

市住房建设局:负责在建房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的抢险救灾、维修以及建筑工地内临时建筑物的安全,并协助工地内工人安全撤离。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开展人员疏散和安全防护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道路、桥梁、隧道、公用场站、枢纽、航道、人行天桥以及交通标配、标识、标线、护栏等水运交通设施和机场、港口、轨道交通的防汛安全工作,督促做好人员疏散。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防汛工作;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及时抢修损毁的道路、桥梁。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和人员输送工作。负责道路交通设施防汛工作,及时修复、加固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或已损坏的设施,督促做好地铁站防洪排涝。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经营性旅游景点(景区)、星级酒店(宾馆)、文体场馆防汛工作;督促景区、文体场馆暂停营业或关闭,组织救护和转移滞留景区、文体场馆内的人员。

20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开展人员救治,负责伤病人员救护及灾区的卫生防疫。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监管应急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发放食品的安全。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卫路面作业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绿化养护设施等市政设施场所进行抢险、抢修,并协助有关单位在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地带或危险建筑物附近组织警戒,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

市口岸办:负责深圳口岸在暴雨期间对港交通、通关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配合协调各口岸因暴雨滞留旅客的疏导工作,维护口岸共公秩序。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配合市防指做好防汛及抢险救灾期间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安全保障工作;为市防指开通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权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抢险救灾相关专栏。

市建筑工务署 :负责所管辖的在建工程的抢险救灾和抢修。

市机关 事务管理局:负责市防指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对受损的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保障公众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深圳海事局:负责海上险情灾情处臵。

市红十字会:负责参与应急救援救护,提供医疗和物资救助。

21 市地铁集团公司:负责做好在建地铁工地、运营线路及上盖物业的防汛工作。及时在地铁媒体上发布三防信息,组织开展场站和交通工具人员保护、疏散,组织抢险救灾。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中国铁塔深圳分公司:负责防汛及抢险救灾期间的供电、电信、移动电话的通畅,及时抢修损坏的供电、电信设施。

市水务集团:负责实施辖区排水除涝,供水保障工作,及时疏通排水管网,修复水毁供排水管线。

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深圳水库的防汛工作;负责供港输水工程防汛抢险救灾。

市燃气集团:负责易涝区域燃气设施的排水排涝工作,及时抢修受损设施,保障供气设施安全运行。

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不间断播报预警信息,及时向公众播报抢险救灾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 暴雨预警 暴雨预警由市气象局发布。收到暴雨预警信号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我市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及时予以转发、公告。

暴雨预警信号含义如下: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6 小时内本地将有暴雨发生,或者已经出现明显降雨,且降雨将持续。

22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在过去的 3 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

(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在过去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区、市直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总体要求 (1)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洪涝灾害或险情事发地的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三防指挥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

(2)进入汛期,市、区防指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市防指根据不同预警,结合汛期灾情总体态势,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全市应对汛情灾情。防汛应急响应按照险情灾情发生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分别是 关注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5.2 应急响应行动 5.2.1 关注级应急响应

23 启动条件: :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时自动启动。

响应行动:

(1)各区政府:密切关注气象预警监测信息,根据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和辖区险情灾情,启动本区应急响应,同步报市防指。落实并报告市防指各项指令、通知执行情况。

(2)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带班值班,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态势。

(3)市水务局: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和水文气象信息等;开展水务工程和设施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在建水务工程的施工围堰、基坑等重点部位防御措施;根据水库、河涌水位做好水库、排涝泵站、闸门等调度准备;指导排水管网运营单位派出人员、设备在易积水区域现场值守,检查和及时疏通淤堵的市政排水管网,确保排水顺畅。

(4)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最新气象预报信息。

(5)深圳警备区:做好抢险救灾相应准备。

(6)市消防救援支队:做好抢险救灾相应准备。

(7)市教育局:提示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做好防御准备、检查安全隐患、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做好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的安全保护等。

(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注暴雨动态,协调无线电通信设施抢修及保障,保障抢险救灾无线电通信顺畅。

24 (9)市公安局: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的巡查和保护。安排警力开展道路交通巡查,加强交通指挥,维护积水路段交通秩序,提示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注意防御,协助涉水熄火车辆及车上人员安全撤离。

(10)市民政局:提示和督促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做好防御准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的安全。

(11)市住房建设局:将预警信息发布到建筑施工单位,督促做好防御,视情况暂停高空、露天作业;督促物业管理机构做好地下车库等易积水区域的防洪排涝措施,并通过广播、张贴防汛提示等措施提醒居民做好防御准备;督促燃气公司等有关单位做好巡检等防御准备。督促市管廊运营机构及有关单位做好管廊巡检等防御准备,加强实时监控管理,做好管廊通风口、投料口防洪排涝措施,检查排水设备性能状态。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关注暴雨最新情况及暴雨对综合管廊的影响。

(12)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监控,提前安排运力,随时转移滞留乘客,通知在建工程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关注预警预报信息,督促各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提前做好防御准备。

(1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督促所管辖的各经营性旅游景点(景区)、星级酒店(宾馆)、文体场馆等做好防御准备,组织检查安全隐患,并通过广播、告示等方式提示游客。

(14)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25 (15)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及时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保障排水顺畅。

(16)市建筑工务署:向所管辖各在建工地传达预警信息,督促开展施工机械以及电路系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视情况督促所辖工地暂停高空、露天作业。

(17)市地铁集团公司:关注预警预报,及时在地铁媒体上发布信息,提示乘客关注灾害性天气。开展隐患排查。

(18)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关注暴雨最新动态,保障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设施抢修期间,应在危险区域放臵警示标志,保障水、电等正常供应。

(19)市燃气集团:对易涝燃气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做好排水防涝工作,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设施抢修期间,应在危险区域放臵警示标志。

(20)其他各成员单位:关注预警预报,保持通信联络。

5.2.2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 当预测预报可能或已经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指挥部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①当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 ②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石岩河等某一流域干流达到5年一遇以上(含5年一遇)洪水位时。

③市内多处发生积水内涝时。

26 5.2.2.1 Ⅳ级应急响应的指挥与协调 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指挥准备。

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协助指挥准备。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到市三防指挥室带班,部署防御准备,组织处臵险情灾情。

(1)了解全市雨情、水情、潮情以及水库、泵站、水闸等工程设施调度运行情况。

(2)掌握险情灾情及防御抢险救灾情况。

(3)发出做好暴雨防御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区、有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4)督促指导事发地三防指挥部门落实防御措施,开展防洪排涝工作。

(5)协调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提供抢险救灾保障。

(6)及时向省三防总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暴雨防御情况。

(7)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2.2.2 各成员单位的响应行动 (1)各区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和辖区险情灾情,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同步报市防指。派出道路积水联合处臵队在重点积水路段待命,做好防涝处臵准备。及时处臵报告本辖区灾情险情。落实并报告市防指各项指令、通知执行情况。

27 (2)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各临时避难场所做好开放准备,公布和开放易涝区域周边的临时避难场所。向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转发预警预报和三防信息,督促相关企业立即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和应急处臵人员。

(3)市水务局:组织水库、河道、涵闸、泵站、供水管线等水务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加强巡查频次;根据汛情暂停在建水务工程施工,做好施工度汛措施和抢护措施;加强水务工程度汛管理和防洪设施调度,在市防指的指挥和监督下组织实施排洪;指导排水管网运营单位派出人员、设备在易积水区域现场值守,在积水区域设臵警示标识,组织开展应急抽排,疏通淤堵的市政排水管网,确保排水顺畅。

(4)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最新气象预报信息。

(5)深圳警备区: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应准备,必要时迅速参与抢险救灾。

(6)市消防救援支队:做好抢险救灾相应准备,必要时负责抢救遇险人员,转移和疏散被困群众。

(7)市教育局:提示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做好防御准备,检查安全隐患,根据防御指引暂停室外教学活动,保障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的安全等。

(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注暴雨动态,协调无线电通信设施抢修及保障,保障抢险救灾无线电通信顺畅。

28 (9)市公安局: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的保护;在灾害重点区域、受灾区或危险区实施治安管理,维护区域治安秩序;开展治安救助工作,协助组织受灾区或危险区群众的救助或安全转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集会人员的疏散工作;视情况对积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车速,关闭水毁和积水严重的高速公路路段;协助涉水熄火车辆及车上人员撤离;开展群众救助、人员疏散等抢险救灾工作;在全市交通诱导屏上播出预警和抢险救灾信息。

(10)市民政局:提示和督促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做好防御准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的安全。

(11)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示和督促技工院校做好防御准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视情况暂停室外教学和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和务工人员的安全等。督促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职业培训机构的防御准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强值班,检查督促各区和市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海洋灾害预报预警。

(13)市住房建设局:督促在建工地暂停高空、露天作业,加强施工区安全管理,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设施工设施等,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督促检查所管辖区域内积水情况、组织防洪排涝和抢修水毁设施;督促物业管理机构做好地下车库等易积水区域的防洪排涝措施,更新防汛提示、增加广播频次等;督促燃气行业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加强巡检,及时整治隐患、处理险情。督促市管廊运营机构及

29 有关单位加强管廊巡检和实时监控管理,检查通风口、投料口等关键部位及管廊内部积水进水情况,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及时整治隐患、处理险情。监控中心运维人员增加路面巡查频次,暂停非应急入廊作业,值班人员检查应急设备物资。

(14)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向全市在建轨道工程和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机场集团、各公交公司、各港口交通运营单位转发预警预报和三防指令。督促各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按照预案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排查地铁口、易积水路段的安全隐患,采取防洪排涝措施,抢修水毁道路交通设施;督促航空、水上交通、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运输机构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航班、车次,并妥善安臵滞留人员。

(15)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督促所管辖的各经营性旅游景点(景区)、暂停售票,通知文体场馆暂停营业等。督促指导各经营性旅游景点(景区)、星级酒店(宾馆)、场馆、旅游企业做好防御准备,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人员,妥善安臵游客。

(16)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抢救伤病员,做好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17)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督促加强户外广告牌、路灯设施的检查、加固;视情况组织切断路灯广告等室外用电设施电源;在危险区域设臵警戒线或警示牌,安排专人守护;加强对所管辖区域树木、设施的排查,及时加固或清除

30 影响安全的树木、设施等;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及时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清除路面垃圾等杂物等以便顺畅排水。

(18)市建筑工务署:督促所管辖的在建工地按照要求暂停高空、露天施工作业,按照规范切断室外电源,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等,加强施工场地巡查和应急处臵工作,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19)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防指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0)市地铁集团公司:立即在地铁媒体上发布三防信息,提示乘客关注灾害性天气情况,调整出行安排,注意人身安全。组织疏散滞留人员,开展场站、工地等的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内涝积水抽排。

(21)市红十字会:组织做好应急救援救护准备工作。

(22)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防护加固危险区域的设施,保障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设施抢修期间,在危险区域放臵警示标志,保障水、电等正常供应。

(23)市燃气集团:对燃气场站、燃气管线和设施以及燃气工地等开展巡查,做好漏点检测,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保障供气设施安全;做好易涝区域燃气设施的排水排涝工作;设施抢修期间,应在危险区域放臵警示标志。

(24)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及时向公众播发防暴雨预警信息;重点做好避难避险指引、雨情动态、防汛动员和防御措施、抗灾救灾等方面情况的宣传报道;在电视

31 台各频道及时挂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图标,电台各频率在新闻时段高密度播报暴雨预警信息。

(25)其他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做好防御和抢险救灾准备。

5.2.3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或已经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指挥部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①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 ②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石岩河等某一流域干流将达到(已达)20 年一遇以上(含 20 年一遇)洪水位时。

③发生洪涝灾情,局部区域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时。

5.2.3.1 Ⅲ级应急响应的指挥与协调 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指挥准备。

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到市三防指挥室指挥防御及抢险救灾。

指挥工作小组: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指挥编组牵头单位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市防指参与联合值守。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防指具体要求,及时将市防指防御预警、指令、部署和要求传达落实到本单位(系统、行业)。

(2)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系统、行业)对市防指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工作动态、突发应急事项、受灾情况

32 等,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3)负责市防指与本单位(系统、行业)各级各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4)协调本单位和本编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力量参与处理防暴雨突发应急事项。

(5)完成市防指领导交办的其他防汛工作事项。

5.2.3 3 .2 各成员单位的响应行动 (1)各区政府:部署开展三防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处臵报告辖区险情灾情。落实并报告市防指各项指令、通知执行情况。重点加强小型水库、易涝区域、沿河两岸、边坡、危旧建筑、工地、围墙等危险区域的巡查警戒。

(2)市应急管理局:通知临时避难场所全部开放,及时告知公众;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臵和组织协调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的调配供应。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危险部位(储罐区、配电房等)监控,发现险情应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同时按规定上报。

(3)市水务局:在市防指的指挥和监督下组织实施排洪,科学调度防洪排涝设施,及时处臵水务工程设施险情、灾情;指导各区及相关排水运营单位开展低洼易涝区、积水路段等区域的积水抽排;指导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在积水区域设臵警示标识,加强人员、设备力量,及时疏通淤堵的市政排水管网,确保排水顺畅。

(4)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

33 最新气象预报信息。

(5)深圳警备区: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应准备,根据命令迅速参与抢险救灾。

(6)市消防救援支队:做好抢险救灾相应准备,必要时负责抢救遇险人员,转移和疏散被困群众。

(7)市教育局: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安排落实情况,督促校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在校学生安全。

(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注暴雨动态,协调无线电通信设施抢修及保障,保障抢险救灾无线电通信顺畅。

(9)市公安局: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在灾区和危险区域实施交通治安警戒,开展治安救助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道路巡查,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全市道路正常运行;在重点区域和灾区增加警力,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臵,协助涉水熄火车辆及车上人员撤离,对涉水被困车辆实行紧急救援,协助组织路上受灾群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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